谭湛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忘记了提及林溪。

作者有话要说:

《延时恋爱》的预售目前天猫已经出链接啦~大家上淘宝搜一下延时爱恋就可以啦,是打折还包邮的,有兴趣的妹子可以入~

第十三章

谭湛有些尴尬地嗯了一声,他才意识到,自己完全忘记了提及林溪。

“我们在荷兰的时候,一起在阿姆斯特丹的露天滑冰场滑过冰,然后去了那里的圣诞集市,结果一路看一路买,最后每个人都提了超级大的两个袋子,有路过的好心荷兰人来帮忙,还以为我们是搬家。”林筝一边绕着谭湛滑动,一边回忆,“那时候阿姆斯特丹的河道都结冰了,我们在露天滑冰场滑的还不过瘾,还沿着河道滑行,我真喜欢阿姆斯特丹,一边滑冰,一边就能欣赏河道两岸的风景,那真是一个小资又悠闲的城市,尤其是羊角村和风车村,我们都觉得如果以后养老,就要选择那里,又美又宁静,我喜欢那里的华夫饼Stroopwafel,里面夹了焦糖,又甜又香。”讲到此处林筝突然意识到有些不对,她抱歉地朝谭湛笑笑,“不好意思,不应该说我的事,你更想知道林溪的。林溪也很喜欢那里的华夫饼,我们在荷兰待了三天,她还特意去餐馆了华夫饼的制作工厂,自己做了一块饼,但是她做的不好吃。”

“阿姆斯特丹还有一个Ice Bar,里面一切都是冰着的,零下10度,我们进去,喝了三杯冰饮料,那感觉真是永世难忘,但是林溪很喜欢,她喜欢一切古怪的体验。”

“那一年,我们是在荷兰过的新年,荷兰每年新年都有狂欢活动,一群荷兰人都会穿着泳衣,在大冷天里,一起欢呼着重进冰冷的海水里,按照林溪的说法是躲不过寒冬,不如在寒风里浪的精神,她去参加了,但是她的体质没有欧洲人那么强悍,回国的飞机上她就发起烧来了,回家躺了一个礼拜才彻底好,差一点为此取消了一场演出,好在她为了演出还是很拼命的,各种吃药,拼死在演出前好了个七七八八,但演出强度还是大,熬过演出,她又断断续续病了一个月才彻底好。”

林筝又陆续讲了不少关于林溪的往事,谭湛本应该好好记着的,但是他却有些心不在焉,他应该只对林溪的事感兴趣的,但他现在却没来由的,也很想听一听林筝的事。

“你有考虑过重新捡起大提琴吗?”

林筝因为这个措手不及的问题愣了愣:“我?”她回避了谭湛的注视,自嘲般笑笑,“我不像林溪,我没有她那样惊人的天赋,不是吃那碗饭的料。好啦,我们继续来讲林溪,她虽然大提琴拉的很好,但其实是个常识也好,生活技能也好,都很缺失的人,大概每个天才都因为把时间太过奉献给了自己的天赋,所以没有办法再兼顾成为一个全能的人吧,你知道吗?她都不知道母鸡不用受精就可以下蛋,她一直以为母鸡要和公鸡□□以后才能下蛋,有一次她和我一起去法国,住在农场里,有一晚神秘兮兮跑进我房里,对我说,她很仔细的跟踪观察了母鸡,发现这片农场里根本没有公鸡,不知道那些鸡蛋哪里来的。”林筝说到这次,也忍不住笑了,“她用了太多时间练琴,很多课没法上,去学校的时间也很少,所以有时候她说出的话,乍听之下,甚至会有人觉得她不正常不可理喻,或者误会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装天真可爱,其实不是的,她真的什么不懂,除了大提琴,她在这个社会的其余方面,可能心智和十岁的儿童差不多。除了大提琴,她什么也不懂。”

“她有什么好朋友吗?”

林筝摇了摇头:“没有,因为去学校的时间少,为了大提琴事业,转学也很频繁,她没有真正在哪里生根过,也来不及去交朋友。而且青春期的女孩子心思都非常敏感,因为成名早,她显得太过与众不同,关注她的人太多,反而因此遭到了同龄女同学的排挤,所以可以说她没有体会过什么友情,也没有朋友。”林筝抬头望着远处的灯光,语气像是感叹也像是在低吟,“大提琴给了她名声和一切,但大提琴也让她失去了很多,得到和失去,大概从来都是平衡的吧。”

“你呢?”

“我?”

谭湛点了点头:“你的学校生活呢?比起林溪来,是不是反而更加会让人怀念一点。”

林筝模糊地笑了笑:“我的生活很平常,我也练琴,但时间少很多,就只像是一个正常的兴趣爱好那样,我待在学校的时间比较多,林溪的成绩不好,我就反而还可以,但也达不到学校顶尖,只是个中流的水平,不突出。”她像是再次强调般地重复了一遍,“我是个很普通的人。”

“你会不开心吗?”

林筝抬起头来看着谭湛,此刻滑冰场的背景音乐换成了libertango,大提琴的版本。这支曲子实在太过美妙,带着爵士音乐的个性诱惑,又不失古典音乐的典雅优美,用大提琴演绎起来更是深沉又深情。

“为什么会不开心?”林筝笑起来,她似乎在回答谭湛的问题,但她的眼神飘向远方,她的内心正随着那支大提琴曲波动,她的脚步滑出探戈般的舞步,片刻后,她才把注意力重新拉回了谭湛身上。

“你说的是别人的忽视吗?”林筝盯着谭湛,“你可能用林溪当参照物,怎么都会觉得我过的实在是太差了,但或许她那样永远处于注目里的人生,也并没有那么光彩照人吧,时时刻刻在他人的关注里,有时候活得实在是太累了。我觉得这样随便走进人群就能融进去消失的感觉很好。当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没有你想的那么难,当一个普通人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谭湛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他说不上从何而来,但林筝的话里,他总觉得有一些微妙,寻常的姐妹,不论感情多好,如果两方的发展和生活有像林筝林溪那样巨大的落差,总是有那么点失落和羡慕嫉妒的。没有哪个孩子从小就喜欢被人忽视,然而林筝的话里毫无这种失落和自卑,尤其她的最后一句话,谭湛并不能理解。

当一个知名的大提琴家怎么会不难呢?天赋勤奋时运,谁能轻轻松松就获得听众的爱呢?

当一个普通人又怎么会不简单呢?这个世界上最多的不就是那些大多数的普通人吗?平凡度过人生,这有什么难度可言?

“走吧,最后一圈。”林筝拉了谭湛一把,“待会我请你喝热可可。”

她开始继续在冰面上飞驰,动作娴熟灵活,像是一只破冰而来的海鸥,在阵阵夜风里,她朝谭湛回头,嫣然一笑:“我以前想做过花样滑冰运动员的,我滑冰也很好,但是全家都觉得学大提琴更有前途。”

谭湛还想和她继续这样聊下去,然而林筝已经回到了滑冰场的出口,她和他一起交还了滑冰鞋,然后便快速朝着不远处跑了过去,等谭湛反应过来她是赶着去卖热饮的窗口排队,林筝已经站在了队伍的前面,朝着谭湛挥手,她的脸上被冻得发红,几根额发上也凝结了一层白白的冰霜,然而表情却比任何时候都生动。

因为林筝的反应敏捷,两个人早早拿到了热可可,捧在手里,看着后面无奈排队等待的人群,谭湛一时之间也有一种惬意的小小优越感。

“我请你吃晚饭吧。“林筝抬头看向谭湛,今天一天,午饭是他请的,刚才饿滑冰也是他请的,即便林筝买了一杯热可可,相比谭湛花的钱,她那点开销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谭湛却摇了摇头:“不用了,我晚饭约了人。”

林筝哦了一声,她有些不好意思:“那下次请你吃饭。”

两个人喝光了热可可,一步步往回走。

”你待会晚饭是这儿吃吗?”

谭湛有些疑惑但仍旧点了点头。

林筝笑笑没有说话,她侧头一望,却被街头一个烤山芋的炉子吸引去了目光,卖烘山芋的外乡人穿着破旧的棉衣,缩着脑袋伫立在寒风中,明灭的火光从他的桶装烤箱里传出,同样传来的还有那种香甜的烤山芋的味道。

“你要吃吗?”

林筝抬头征询谭湛的意见,谭湛摇了摇头,他从不吃街头流动摊点的食物,尤其是这种材质不明的铁桶里烘烤出来的红薯。

“那我自己买啦。”林筝满脸兴奋地朝摊点跑去,不多会儿,就捧着一只烤好的山芋出来了。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满足幸福的星星点点,明明只是一只便宜的烤山芋,林筝却像是捧着山珍海味一般满足而欣喜,她的快乐太浓烈了,连谭湛都被感染,下意识觉得那只烤山芋应该是真的很好吃。林筝掰开已经烤脆了的番薯皮,里面金黄色的肉质露出来,带着香味的热气便升腾起来。

“是什么味道的?”

林筝瞪圆了眼睛:“你没吃过烘山芋吗?”她简直不可思议,“那你的人生太贫乏了,一定要尝一口啊至少尝一口。”她一边说着,一边掰了一半,就着袋子递给了谭湛,“喏。”

面对林筝高高举到自己面前的手,虽然吃摊点食物完全不符合谭湛的原则,但他到底还是低头吃了一口。他只轻轻地咬了一口,那种软糯真切的香甜便在他的舌尖扩散开来,但是对于谭湛见多识广的味蕾,这口味完全并没有给他留下多么深刻和难以忘怀的印象,反而是眯着眼睛笑着看他吃的林筝,让他记下了这个时刻。

两个人一起穿过了马路,谭湛准备去地下车库取车,不料林筝却朝着他挥了挥手就跑开了。

“你不用送我回去了,我自己坐公交回去。”她很快就跑到了路边的公交站点。

谭湛才终于意识过来她刚才问他在哪里吃饭的意图,因为还继续在这一片吃饭,所以林筝并不想让谭湛特意送她。而谭湛还来不及解释时间还绝对充足够让他来回一趟,林筝等的车就来了,她小心翼翼珍宝般的捧着她的烘山芋,以防被后面推搡着上车的人群压到,一边随着人流上了车。

两个人一起穿过了马路,谭湛准备去地下车库取车,不料林筝却朝着他挥了挥手就跑开了。

“你不用送我回去了,我自己坐公交回去。”她很快就跑到了路边的公交站点。

谭湛才终于意识过来她刚才问他在哪里吃饭的意图,因为还继续在这一片吃饭,所以林筝并不想让谭湛特意送她。而谭湛还来不及解释时间还绝对充足够让他来回一趟,林筝等的车就来了,她小心翼翼珍宝般的捧着她的烘山芋,以防被后面推搡着上车的人群压到,一边随着人流上了车。

谭湛有些失笑,那是他第一次看到有人会对一只烘山芋那么小心翼翼,林筝看着那只烘山芋的眼神,完全像是看着整个宇宙,让谭湛没来由的都有点羡慕那只山芋,被林筝用那种目光全心全意看着。

晚上约在了一家西餐厅,来人实际也是林筝的旧识,她是林溪和林筝以前的邻居,那是个胖乎乎的中年女人,眼睛也因为脸上的肉而被挤成了小小的一条,看起来精明又市侩。

谭湛没有告诉林筝他约了她的这位邻居王阿姨,因为他下意识觉得有些采访、收集素材应该避开林筝,虽然这期的专题对象是林溪,但无疑林筝也林溪的生活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不想这位邻居在回忆一些相关细节时候,碍于当事人之一的林筝在场,而有所保留。

那位邻居果然一落座,最先是打量了一圈这间餐厅的环境,然后便是眼睛往谭湛身上逡巡了一圈,这种人,最会察言观色,谭湛虽然举止行为都低调,但身上的贵气是遮不住的,这个邻居态度也立马比在电话里好上了不少。

“小谭啊,你想问什么直接问就行了,以后也别这么见外,不要什么王女士的叫我了,我女儿乔乔今年刚研究生毕业呢,我比你大一辈,你就叫我一声王阿姨好了。”

谭湛从善如流地笑笑:“好的,王阿姨,我这次为什么约你之前电话里也向你解释过了,我要做一档回忆林溪的节目,很想听听你这样的老邻居对她的想法,还有她生活的真实一面。”

“好的坏的都能说吗?”

谭湛点了点头:“是的,不管想到什么,都可以和我说,最后播出的内容,我会提前和你确认的。”

“那我可说了啊。”这位王阿姨转了转眼珠,“她刚搬来时候我们就听说了,她已经是个知名的大提琴手了,古典音乐我不懂,也不知道她什么水平,但大家都说好,那大概是不错吧,但是有时候,也会觉得她有点高分低能那种感觉吧,她几乎什么事情都不会做,她住在我们那那么久,你相信吗?她连垃圾都没有倒过一次,根本就不知道垃圾桶在哪儿,而且因为练琴时间久,再好听的音乐,它要在不合适的时间出现,也是扰民的噪音啊,我们一直听着她练琴,有时候也是有点意见的,不过还好她的双胞胎姐姐还不错,每次她吵着我们了,都会给我们送一些水果礼物赔礼道歉。”

“林筝?”

”对对,叫林筝,和林溪长得一模一样,她们的爸妈都分不出她们来。”

谭湛有些不可置信:“就算是一模一样的双胞胎,说话和行动,性格上就算再像也是有差别的,作为父母那么亲密的人不可能在她们那么大了还会分不清吧?”

王阿姨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块牛肉,她故作神秘地凑近谭湛:“这你就不知道了,她俩的爸妈根本不管她俩,只有她俩住在那间房子里,她们爸妈拿着林溪演出的钱,到处旅游享受,吃吃喝喝玩玩乐乐,有时候还赌钱,因为我还见过债主找到林溪她们门上,是姐妹俩把父母的债给还了。他们每次来,都是问两个女儿要钱的,除了掏钱让她俩学了个大提琴,真是父母的责任一点没尽到,他们甚至不知道姐妹俩多大了,你说吧,这种父母分不出自己孩子也很正常。”王阿姨翻了个白眼,“反正这对父母吧,也不是什么好人,人生唯一成功的就是押宝投资了自己的女儿林溪,花了一切力气把她培养成了一个大提琴家,然后就靠着她敛财了。林溪对大提琴的天赋表现出的早,所有人都觉得她必成大器,所以她爸妈筹了钱让她学了大提琴,连带着让林筝也学了学,姐妹俩也挺争气,因为有天赋,即便她们那对父母后来不愿意出钱了,大提琴老师也能让她们继续学。”

谭湛有些愕然,他从来不知道林溪和林筝竟然有这种父母,他一向觉得一个天才的培育是一个家庭滋养的结果,但看起来林溪的成功完全就是她自己拼搏和争气的结果。

“其实那个林筝,大提琴也还可以的,但虽然学费可以免除,你学大提琴要买大提琴吧,还有教材、琴谱、交通费之类的,那对父母觉得林溪更有天赋更可能成功了给他们赚钱,就把林筝牺牲掉了,他们唯一的那些钱,都用在了林溪身上。”王阿姨一边讲一边啧啧感慨,“林筝那孩子,生在那样的家庭,真的挺惨的。林溪的成功,她在背后付出了很多。”

谭湛的心微微震动,他问道:“为什么从没有媒体报道过这些?我根本没有听说到这些过。”

“谁会关心这些?大家只会关心天才大提琴美少女的成功励志故事,谁在乎背后的人?林溪是媒体眼里的宠儿,是大提琴听众眼里的女神,是她父母眼里的摇钱树,谁在意林筝啊?她只是个普通人啊,有什么宣传噱头吗?”

她只是个普通人…

谭湛突然愣了愣:“你能给我讲讲林筝吗?”

“可以啊,有啥不行。林筝和我打交道还比较多呢,进出门见着我都会喊一声‘阿姨’,林溪就不接地气多了,平时都低着头在看琴谱,在楼道里经过也不会抬头。她俩的爸妈不管她俩,平时买菜做饭做家务收拾家里的都是林筝,为了让林溪有更多时间去练琴,后来演出什么的,林筝也都一直跟着,就干那种助理的活儿,跑前跑后的。但我住在她们隔壁那么久,没听到林筝和林溪吵过架,她都没闹过不愉快的,挺不容易的。”王阿姨抬头,有些疑惑,“不过你问林筝干什么?节目不是做林溪的内容吗?”

谭湛掩饰了自己情绪的失态:“我本来想双生姐妹可能也是一个切入点。”

王阿姨摆了摆手:“她俩没什么矛盾,就差不多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种感觉吧,林溪有什么都会习惯性地让林筝去干,林筝也不会拒绝。”

谭湛不得不解释:“我不是要找那种矛盾冲突的切入点…”

王阿姨却满脸不信:“我还不了解新闻媒体吗?这种和睦的关系,没有爆点,引不起现代人的注意的,要那种奇葩的或者反转的才行!我给你想想啊,林溪身上有什么这种点没…”

一顿饭,吃的谭湛心情复杂,这位邻居王阿姨确实讲了很多林溪生活中的细节,谭湛的脑海里,也渐渐复原拼凑出了一个真实的林溪。不止是舞台上抱着大提琴挥洒自如的音乐家,而是生活中一个过早成名,提琴技能上达到了大成的水平,然而生活技能却根本没有与之匹配。

然而比起林溪,谭湛的脑海里更多的是一个更为清晰的林筝。

供养一个艺术家,尤其对一个原本并不富裕的原生家庭,需要牺牲掉的人太多了。

他突然对自己最初对她泼的那杯冰酒产生了强烈的悔意。林溪活着的时候,她几乎围着林溪在转,林溪死后,她也躺了六年,六年缺失参与这个社会,又不像林溪那样有过人的琴技,能重新站起来迎接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然十分可贵。

她一声不吭,但一直在往前走。谭湛突然有点理解了她说的话。做一个普通人并非那么简单的事。普通人没有天才的智慧,没有富翁的财富,没有权贵的权势,他们没有捷径,因而他们的每一步,都要自己去争取,每一场困境,都要自己去突围。他们不能像天才、富翁或者权贵那样只有一项技能,甚至没有技能就能很好地过一生,他们需要面面俱到,什么都懂,懂得怎么挤上最早的班车,懂得哪里有最便宜的日用品,懂得怎么最大程度的废物利用,懂得怎么洗碗最干净最卫生,懂得怎么用最有限的钱过出最大程度的生活。

林筝林溪,明明长得一模一样,出生时间也并没有多大的差距,但一个是被父母视若珍宝的摇钱树,一个就只是让摇钱树生长得更为茂盛的花泥。一个女孩子,连她的家庭都不爱她都不去保护她,那是多么令人心碎的一件事。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保护她呢?

“可惜啊,也是天意弄人吧,被当做摇钱树的林溪车祸里去世了,留下他们不重视培养的林筝,完全没法再给他们提供那么多钱去挥霍了。”王阿姨开始了总结陈词,“虽然林溪是个天才,但不得不说,他们那种家庭教育真的是失败的,两个孩子怎么能那么偏心对待呢,而且就算林溪再聪明,也不能只教给她大提琴技能,而忽略了通识教育和生活常识的培养吧,你看,我的教育方针就完全反过来,我从小就让我女儿多方面发展,我们家乔乔啊,也学的乐器,学的钢琴呢,也有钢琴十级,但你看,我从来让她当做一个爱好去培养,学业上也不荒废,考上了全国重点大学的A大,后来也直接保研了,学的财会,现在已经被银行录取了。”王阿姨看了一眼谭湛,“话说小谭啊,你这个年纪,有对象了没有啊?”

谭湛愣了愣,但随即明白过来眼前这位中年妇女的言外之意,他笑了笑,非常诚恳地说道:“有对象了阿姨。”

王阿姨果然发出了遗憾的长叹,但随即她又振作了起来,毕竟现代社会,就是结婚了都能离婚,谈个恋爱而已,分手也很常见啊,她打量了很久眼前的小伙子,长得好有钱工作好,这么好的条件已经不多见了,如果能趁这次机会配给自己家的乔乔,做了自己的女婿,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因而她对谭湛相当热情和友善:“谢谢你今天这顿招待啊,以后还有什么要问的都随时找我,还有我家乔乔啊,其实还和林溪林筝是初高中同学呢,你下次有什么想问的,也可以直接找她呀,毕竟同龄人说不定聊得更舒畅。”说罢,她热情地掏出笔,写下了一串电话号码,交给了谭湛,“这是我们家乔乔电话号码,全名是杨晓乔。你记得联系她呀。”

谭湛接过了那张纸条,道了谢,结账后便起身送了这位王阿姨出门。这时夜色已经浓重,天气更冷了,然而谭湛只是为对方打了车,他也并不是愿意开车送任何人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希望这个故事呈现的是,谭湛慢慢地设身处地的了解林筝,然后爱上她,这样一个比较温存的故事,虽然过程是缓慢的,并不是一见钟情或者惊心动魄的,但是很想传达的观念就是,不论怎样,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正在缓慢的、努力的爱上你。昨天的更新和今天的一起(因为昨天晋江又没更新上)

第十四章

谭湛回到家的时候,隔壁林筝家的灯已经都关了,他走进厨房,喝了一杯水,走回房间之际,他看到了他近来也搬进了这间出租屋的“舒曼”,他看过林溪使用这把琴的现场演奏,也听过看过无数次她演出时的视频,但这一刻,望着这把传说中的大提琴,他却想的是,如果是林筝,如果林筝有机会演奏它,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光景?

这个晚上,谭湛便做了梦,有个面糊模糊的女性正用着他收藏的这把知名大提琴演奏,音乐悲怆又激烈,技法与林溪不相上下,然而她韵律里的那份情绪却比林溪深邃太多。他不断走近想要看清对方的脸,却怎么也无法如愿,对方的脸上蒙着一层灰扑扑的雾气,他从最初的急躁,变到淡然安宁,而当他不再好奇对方是谁的时候,曲子终了,雾气散去,梦中那张脸朝他轻轻望来,表情苍白空洞,脸上却犹自带着泪痕,那是林筝的脸。

极难得的,谭湛这一晚睡得十分不踏实,可惜第二天的工作并没有给他任何喘气或者休息的机会。新旧年交接之际,除了日常工作之余,更多了不少文书和总结报告,谭湛作为新人,这些工作自然落在了他的头上。

“小谭,年度总结和明年上半年计划今天必须交的,要抓紧时间哦。”

“小谭,明天早上会议的材料准备好了吗?把近三年来的重点项目收视率记得做一个表格附在其余文件的后面,所有材料一式十份打印,记得要彩打。”

“我们中心的报销单记得填一下,□□也贴一下。”

“要给制片人审的片子准备好了吗?”

谭湛这一天简直恨不得自己有八爪鱼那么多的手,他连水也没顾得上喝,可忙到下午三点,堆在他办公桌上的文件还是并没有少上多少,今天加班的命运已经注定,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埋头工作。到四点半的时候,他才突然想起来他的雪纳瑞,他晚上没法准点下班,没法回去喂雪纳瑞和它那一窝小狗。谭湛看了看时间,才赶紧跑出办公室,坐电梯到了食堂所在的楼层,手机上一边拨打林筝的号码。

幸好林筝还在,她接了谭湛的电话,一脸莫名地走出食堂。然而她还没来得及问出什么事,谭湛就塞了什么东西到她手里。

“今晚帮我喂一下狗。”对方说完,似乎又接到了工作上的电话,一边朝她致意道谢,一边转身重新上了电梯。

林筝张开手掌,才发现谭湛刚才塞过来的是他大门的钥匙。她笑了笑:“还真想得开啊,不怕我趁机入室盗窃吗?”她把钥匙塞进了口袋,谭湛请她周末吃了午饭还滑了冰,于情于理,照看一下他的家里并无不妥,更何况他们是邻居,有些时候还真是远亲不如近邻。

林筝为了节省时间早点回去,也没在食堂吃,就打包了些饭菜回了家,她先去自己家里把自己的小土狗“雪球”也一同抱了过来,然后才拎着饭菜和狗,打开了谭湛家的门。

谭湛没告诉林筝自己把狗粮放哪里了,林筝打他电话,他大约在会议中,也没有接。幸好林筝从自己家里也带了狗粮来,然而雪纳瑞显然被谭湛养刁了口味,嗅了那国产口粮几下,便兴趣缺缺地萎蔫在了一边,倒是自己家的小土狗兴奋异常地把脸埋进狗盆里吃了个畅快。没有办法之下,林筝只能翻箱倒柜找起谭湛家的狗粮来,好在她翻了四个柜子,终于在翻第五个的时候找到了那袋进口狗粮,同样一起放着的,还有狗狗零食和玩具。

雪纳瑞挺乖,那一窝小狗也很可爱,喂狗的工作林筝几乎很快就完成了,而她的小土狗“雪球”也在吃完自己那份狗粮后,热情地冲进小狗群里这只嗅嗅,那只嗅嗅,大概到底是血缘联结,这群小狗也很快和它们的爸爸亲昵起来,几只狗吃饱以后,便追逐着玩具玩闹起来。

林筝看着这场面,实在不好意思马上就剥夺这来之不易的亲子时间。她坐在餐桌边的椅子上,一边吃着打包的饭菜,一边微笑地看着一切。吃完以后她收拾了餐桌,拿了狗食盆准备清洗,才发现谭湛的洗碗池里还丢着早上他吃早饭残留的脏碗,林筝愣了愣,她想反正闲来也没事干,便把碗一起洗了。而林筝有些强迫症,有些事,但凡开了个头,她就想要做完。一旦帮谭湛洗了碗,她环顾四周,便觉得谭湛杂乱摆放的那些碗筷,还有刚才翻找狗粮时混乱的橱柜也无法忍受起来。

“雪球”正和谭湛的雪纳瑞还有它的小狗们一起玩耍,林筝叹了口气,认命地收拾起来,整理好了厨房,她终于得了空,本想抱着“雪球”回家,但意外发现谭湛的阳台外面还有东西在飘的影子。林筝走到阳台,才发现那是谭湛白天晾晒的床单和衣物,此刻已经是夜晚,如果再不收进屋里,夜露就要凝结在上面,晚上盖着不仅不会有晒过的缓和,反而是阴冷湿重。

好人做到底,林筝又把被子和衣物收了进来,然而把这些衣物就这么皱巴巴地丢在沙发上,林筝也实在不好意思,她便索性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着小狗们玩闹,一边顺手把衣服给叠好了。

做完这些,她看了看时间,才摸了摸雪纳瑞和其余小狗,抱着自己家的小土狗回了家,出门的时候顺手还把谭湛的垃圾给拿出去扔了。

谭湛今天真是累的不行,等他做完了所有工作,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将近十点,黑漆漆的屋里空荡荡的,雪纳瑞带着它的小狗们已经睡了,室内便安安静静的,这时候倒觉察出点孤寂的意味,他打开了一个暖色的灯,想起早上的碗还没洗,带着有些晦暗的情绪,谭湛走进了厨房,然而让他意外的是,洗碗池里的那些脏碗筷都不见了,大理石流理台也变得干净而发亮,地上的瓷砖也像是被清理过了,谭湛打来橱柜,发现橱柜也都被重新布局过了,本来杂乱无章的东西,一下子就变得干净整洁了,而那些洗好的碗筷,也都好好地摆放在一边。谭湛看着这些,心情突然就慢慢变好了。

他哼着歌,烧了水,准备给自己下意面,一边走到阳台,才发现本应该还挂在室外的衣物和床单,也都已经被妥帖地收回室内叠放好了。他再绕着屋子转了一圈,便发现了更多的细节。

地上的狗毛被用吸尘器吸过了,雪纳瑞的窝里也被垫了更多温暖的被褥,茶几上原本凌乱的杂志被收好了摆回了书架,屋里因为他疏于护理而快枯死的绿色植物也都浇过了水,叶片上此时还沾着水珠,最让他意外的是,连垃圾桶里的垃圾都被清理了。

这简直像是田螺姑娘。

谭湛想起林筝,突然就笑了,总觉得她和田螺姑娘这个形容可一点都不像,田螺姑娘在谭湛的印象里该是个朴实又机灵的女孩子,但林筝长得太好看了,这让她的气质看起来不像是会做田螺姑娘的,倒更像是聊斋里面那种赶夜路时会倒在路边装受伤的狐狸精姑娘,而遇到一个这么能操持家务的狐狸精姑娘可并不容易。

但谭湛心情愉悦的同时,又有一些其余的情绪,他想起那天那位邻居阿姨讲的话,想起林筝这些熟练的家务活都是怎么练就的,内心又有些五味陈杂。

他给林筝发了个短信。

“要吃宵夜吗?”

林筝没有回复,谭湛等了一会儿,想大概对方是睡了。然而他刚转身准备去厨房,门外就传来了敲门声。林筝穿着件很厚的棉袄状睡衣,在谭湛的门外探头探脑:“有吃的?我正好饿了…”

谭湛忍不住就笑了:“你等一下,马上就好。”

果然没过多久,谭湛就从厨房端了两盆热气腾腾的肉酱意面出来。

“你这是又要贿赂我让我给你讲讲林溪吗?”林筝一边吃,一边抬头看谭湛。

谭湛却摇了摇头:“是感谢你帮我整理了屋子收了衣服还叠好了。今晚不谈林溪,谈谈你吧。好像认识这么久,也没有好好的互相了解过。”

“我?”林筝瞪大了眼睛,相当意外,“我有什么好谈的啊,而且谈我,不就是谈林溪吗?反正以前我们都基本在一起。”

“不是,我只想知道你一个人的事。”

林筝有些愣神:“嗯?”

谭湛也才意识到自己话里刚才的暧昧,他咳了咳,轻轻地掩饰起来:“我知道你躺了六年,你醒过来以后,都过得怎么样?”

“就这样吧。”林筝不在意地说道,“你也看到啦,就是现在这样啊。”她又吃了一口意面,“你做菜很好吃呀!”

“你还饿吗?我还可以再帮你做一点。”

林筝摇了摇头:“不用了,我也是要控制身材的,要是身材走形,我的测试忠诚度生意就接不到了。”

“为什么会做这个?”

“省力,来钱快。”林筝垂下了眼睛,“我是高中肄业,因为学大提琴,所以小学初中的学习进度都有拖沓,出事之前还和林溪一起上高三。除了做忠诚度测试,我都找不到其余来钱那么快的不需要学历的工作。”她随即又笑了,“你总不能让我现在再捡起书本去高考吧?何况我也没见得多喜欢上学。”她有些不甘心般地抱怨起来,“而且我出事之前,大学生可不像现在这么遍地走。现在可好了,有些高档酒店里,连招个前台,都还要大学毕业的呢!学历贬值的也太快了,稍微体面点的工作,都写着至少硕士研究生学历。”

谭湛愣了愣,他突然有些不忍和羞愧,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真正站在林筝的角度为她想过,她为什么会去做忠诚度测试这样的工作,为什么不去找个正经的工作,并非她不想,谁都很清楚什么是体面什么是不够体面,然而六年的治疗昏睡,醒来后面对的可不是睡美人苏醒一样的童话故事,旁人用六年成长成了精明能干的成年人,然而林筝却还是19岁的思维19岁的阅历,也停留在19岁的学历,然而她已经不是19岁了。

“对了,你这盆长得像鹿角一样的是什么?点缀着看起来真的很有情调,我也准备去家里搞一盆放放。”林筝似乎不再想谈及自己的问题,她转头指了指谭湛家里的绿植。

“是鹿角蕨。”谭湛站起来,“你给这些都浇过水了是吗?”

林筝点了点头:“我看叶片都有些发黄,你室内开暖气就特别容易干,更别说这些植物你看起来也常常忘记浇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