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话刚说完,瞥了眼舞池中央,竟出神了一会儿。

小倩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傅致一正拥着一个身穿粉红色礼服的女子跳舞,那女人与暮是听说过的,说是被评为四海阁里的头号男人杀手。长得漂亮不说,还总是柔柔弱弱的样子。

四海阁里其他女人就经常感叹:“上帝怎么会创造出这么个罪恶出来?”

“小傅爷今天是怎么了?平时

连别人看都不看一眼,今天竟然有这么好的雅兴跳起舞来。

与暮却不以为意:“有哪个男人会嫌弃自己身边的女人多吗?”

对于这番话,小倩也是懂的,男人的财富到了一定层次,女人对于他们来讲多少有装饰的作用。

究竟谁是让他自己动心动情的,也只有自己知晓了。

过了一会儿,小倩又找到话题,开了口:“既然你一直都说你跟小傅爷之间没什么,那么是打算继续这样下去,还是放弃?不是我八卦,我只是觉得,如果你不想在他身上得到一些什么,这种暧昧的游戏其实也没有必要玩下去。”

她呆了呆,半晌,才说:“我知道啊。”

好像到了现在,每个人都在提醒她这样做是不正确的,如果能够抽身就尽快离开这样一个僵硬的局面。

她心里也清楚,他们都是为自己好。

与暮转眸,看见舞池里已经没了他的身影,他正被一群西装革履的男人围绕着,她在心里失笑,什么时候开始,隔着层层人群,她也能一眼找到他?

小倩却不肯放过她,看着她眼神转动的方向,带着询问,仿佛要知道结果似的:“与暮,你爱上他了?”

她手一颤,差点将手中的高脚杯失手摔碎:“应该还没有到那么糟糕的地步吧。”她像是回答小倩的问题,又像是在自我催眠。

“其实我以前说的那些话,都只是开玩笑的。对于像这些有钱的人,你真的需

要摆正自己的姿态去对待他们。最最重要的是不能付出自己的真心,更不能傻得想要抓住他们的心。”

别看小倩平时大大咧咧的,很好说话的样子,若是她真的是那样简单,怎会当上四海阁上下两届主人的首席助理这么多年,稳保地位不会被辞下去?

她只不过是看得太多、碰到的太多,不想再像四海阁里其他人一样钩心斗角,只要没人犯着她,她也定会笑脸迎人,不会主动针对谁。

叶凡喝着酒,看着傅致一:“刚才当着与暮的面跟别的女人跳舞,怎么,两人又闹矛盾了吗?”

傅致一淡哼了一声。这一声哼让叶凡的眼神愈加意味深长了。

叶凡看了一眼角落里的与暮,她身着白色礼服,普通的款式,却衬托出她独有的婀娜多姿:“别说,人家与暮倒是简单大方,气质独特,独莲一朵。那句话怎么说的?嗯,跟外面那些妖艳的贱货就是不一样。”

傅致一抿了一口酒:“我以为你眼里只能装得下你那位梦中情人。”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是欣赏美女也不是错。”叶凡说,“难道你不觉得今晚的与暮很美丽?”

“没感觉。”

叶凡却是笑出声:“怕是有感觉你也不承认。”

傅致一不说话,只是看着角落。

忽而,叶凡端着酒杯往与暮的方向走去。

傅致一叫住他:“你去干什么?”

“你不是不在乎人家吗?现在我这个美男去找她聊天,

因为……不舍得看见小公主被丢弃在角落里无人关心。”

面对傅致一脸上明显的怒意,叶凡只是笑,不怕死地继续往那边走去。

也只有他,敢挑战傅大少爷的脾气。

Part4

晚上,酒会过后,与暮坐着叶凡的车回来。

车上,叶凡说:“致一那家伙也不知道搞什么,酒会举行到一半就不见踪影。”

与暮笑笑,没说话。

在她决定去外面找房子的时候,傅致一对她的态度便已不冷不热的。

好在她已经在外面找到了房子,如果没意外的话,今晚回去,便跟他说一声吧。

下了车,跟叶凡道别,她独自往别墅走去。

意外的是,别墅里,居然有灯光。

打开门,眼前的一幕令她惊呆了,客厅里,是凌乱的衣服和女士高跟鞋……

这是,遭小偷了吗?

她不知道在门口站了多久,直到屋内传来声音。与暮抬眼看去,便见傅致一穿着睡袍,懒懒地出现在她的视野中。

原来,不是遭小偷,而是他带女人回家了。

难怪,酒会还没完,他便离开了……

就这么迫不及待吗?

隔得太远,与暮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她竟奇怪自己能够这样的平静,仿佛对方是谁,都跟她没有多大的关系,而她想要做的只是上去收拾行李,然后直接走人。

见他居高临下地望着她,她什么都没有说,往楼上走去,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没停下脚步,仿佛他是空气。

脚刚踏上他身后的一

级阶梯时,他拉住了她的手,问:“去哪里?”

“房间。”她说,“你放心,我不会打扰到你们。”说完将手腕从他的手掌心抽离,上了楼。

与暮意外地碰见了那个女人,两人擦身而过并没有言语。

离歌走到傅致一的身边,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心想,那女人也没有传说中那么好看,不知道是怎么勾引得傅大少爷好几个月没有出去拈花惹草,筱大小姐抱怨连连,害怕傅大少会心有所属。

她回头看了眼丢在一楼地上两人的衣服,还有一瓶打碎的香水,这样的情况,只要是个女人都会想歪。

可事实不过是今天她不小心打翻了自己硬要傅大少送来的香水,虽说香水好闻,但沾多了,自然会嫌腻。

她就这样抱怨了一声,也不知道傅大少爷怎么了,直接将她的外套给扯掉,像个孩子似的跟她打闹。

他们是从小一块长大的朋友,好得跟兄弟似的,不分男女,彼此的身体都不知道见过多少次了。

当然也有一时克制不住上过床,可那是在以前,自从她知道傅大少爷有筱大小姐这门“亲事”之后便全身而退,再也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

看着地上凌乱不堪的样子,再想起傅大少爷突然的“人来疯”,她用手肘轻推了一下一边的傅致一,问:“你不会是故意弄出这样的场景给别人看吧?”

从小一起长大,虽然他这人在商场上心思隐藏慎重,但

在感情方面就是个风流少爷,让人一看就透。

他冷哼一声,没有回答。

离歌也轻哼出两个字:“幼稚!”

与暮坐在房间里收拾东西的时候其实是心不在焉的,迪欧不习惯有陌生人在家,老早便趴在她的房间里睡觉,见她进来只是轻扯了一下眼皮,又趴着睡了过去。

要收拾的东西也不多,她只要收拾简单的衣物,明天再请人过来帮忙把其他东西都搬走就好了。

收拾的时候她才发现梳妆台的抽屉里有几串价值连城的蜜蜡手串、质地极好的玉镯子……

这些都不是她该有的东西,刚住进来时,也没有在抽屉里发现过。

仔细想想,自己有几次看见傅致一从她的房间里出来,问他进去干什么,他说看看而已。

她没放在心上,现在想想,他是故意将这些东西放在这里的吧?

有意无意,对她来讲都不没有什么意义了。

与暮提着行李箱走出去的时候,迪欧还是懒趴趴地睡在地上,看见她走,以为只是暂时好玩,一点都没有跟来的意思。

与暮走到它跟前拍拍它的脑袋,说:“懒东西,我们该走了。”

它略微抬了一下眼皮,“嗷”了一声,又闭眼睡了过去。

该不会连迪欧都对傅致一有感情了吧?

与暮撇撇嘴巴,有些无可奈何,眼睛再对着房子扫视了一圈,提着行李要离去。

此刻迪欧却“嗖”的一声跳起来跟上去,好像还没睡醒,摇摇摆摆跟着

她下楼去了。

下了楼,她才发现傅致一和那个女人还在,两人都没说话,倒是那女人听见声响转头好奇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在傅致一耳边说了什么,那家伙连转个头都没有。

与暮本还想招呼他一声的,见他这个样子,便也没那么自作多情,只是交代道:“还有东西我明天会叫搬家公司过来搬,钥匙我明天会还你,要是你没空的话,我会放在卧室的桌上。”

说完,她拉着行李领着迪欧出门了。

她租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比较远,因为四海阁在市里最繁华的地段,周边的房子租金贵得出奇。

最初,与暮没想到这么快就搬过来,房间里什么也没打扫,一向爱干净的迪欧很嫌弃,不愿意进来,与暮只能留它在外面蹲着,大晚上的,自己将房子彻底打扫了一遍。

据说女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打扫房间,与暮如今深有体会。

心情不好时,她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可打扫房间,因为忙碌所以没有时间去想其他一些东西,那在心底沉淀的闷气居然释放了一小部分出来。

终于将能做的一切都做完了,等她回过神来,竟然已经十点多钟了。

一天没怎么吃东西,还做了那么多事,竟一点都不觉得饿。

只是突然忙过头了有一些寂寥,与暮听见门外有东西在蹭门的声音,她讶异地打开门,才发现自己居然糊涂地将迪欧锁在了外面。

与暮摸着它

的头有些歉意又有些感触:“这么久,唯一陪在我身边的就只有你了。”

与暮觉得既然自己已经从傅致一的别墅里搬了出来,那么四海阁的工作也自然不应该去做了,她没有直接去四海阁辞职,而是直接打了辞职信通过邮件发了过去,没有得到回复,她也没多在意,打算过几天,完成前一次没出去旅游散心的计划。

小倩是在她出去旅游的前一天与她联系上的,两个人约在了市中心的一家咖啡店。

与暮进去的时候,小倩已经到了,见她进来,朝她招招手:“这里,我帮你点了杯摩卡。”

与暮坐了过去,将风衣脱掉,只穿了一件白色V领子的毛衣。

小倩打量了一下,笑道:“你的状态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得多。”

与暮笑了笑,不知道怎么答话,小倩又说:“不过好像是瘦了一些,下巴都尖了。这样反倒比较好看,现在的女人想瘦都瘦不了。”

“果然会说话。”与暮微笑,“哪有人说瘦了都好的?”

小倩搅动着放在杯子里的咖啡勺:“是因为小傅爷吗?”

“……”

“你啊!”小倩忽而瞪了她一眼,“上次我不过是随便说说的,你怎么这么快就行动起来了?再怎么说也得观察个十天半个月的。我总觉得小傅爷对你跟对其他女人不一样,说不定到最后有戏呢?你这样不是白白浪费了机会?”

“有什么好浪费的,其实你不说,我一直

都觉得这样做是不对的,只不过是少了个人提醒罢了。”与暮说,“我们都知道傅致一有女朋友,就算再喜欢也不能那么光明正大地去破坏他们的关系,我也不想当小三。”

与暮淡淡地道:“我一直都觉得我跟他之间差距很大,是那种无法衡量的差距,我有自知之明,不想去强求什么,就算我真的有那么喜欢他,也会在必要的时候逼自己离开。”

小倩忽然想起昨天在跟小傅爷参加一个慈善酒会的时候,他身边多出的那个陌生的女伴,不知道有钱人是不是都这样无心,才分开不到几个星期,身边的女人就可以换得随心所欲。

第二天,与暮收拾行李去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地方旅行。

她将迪欧托付给李瑶照顾,临走的时候李瑶还力挺她在外面好好玩,什么事情都不要想,最好在半路上有什么艳遇之类的,帮迪欧找个新男主人。

她只是笑笑,经过两场……应该说是一场半的失败爱情,已经让她对爱情这种东西充满了恐惧。

若非没必要,她一定不会再选择新的恋情。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世上会有闪婚,也许是那些在感情上受到过挫折的女人堕落的一种新形式。

她一点都不怀疑,自己最后可能也会变成这种人。

曾经,我们都期盼一场山崩地裂、死去活来的爱情,懂事了才知道,找个知你冷暖的男人才是一生一世。

Part5

与暮第一

站去的地方是曾经和谭勋一起去过的城市。

独自走在那条繁华喧闹的大街上,望着那家糖果店,她想起他们路过时,她拉着他进去,要他亲手喂她吃棉花糖。

路过一家婚纱店的时候,与暮盯着里面的婚纱,告诉他:“有一天你要让我穿上的婚纱一定是全世界最美丽的。”

其实美不美没有关系,只不过是想让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的样子。

与暮在火车上的时候碰到一个和她一样站着的没座位的女孩,那女孩看起来很秀气,与暮以为她也是跟自己一样不过是搭短途火车。

没想到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女孩的旅途堪称遥远。

她说自己是去看远在北方的男友的,不过没想到火车票这么热门,只能买到站票。

二十二个小时的车程,一路站过去,别说是个女孩子,就算是男生也受不了这样的苦,问及原因,她只是笑而不语。

大概是因为真的很喜欢吧。女人一旦爱上了一个男人总是愿意做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那些爱远远大过自己。

与暮的最后一站是自己的家乡,很久都没有回去过,趁着这个机会她想去看一下自己的父母。

与暮的家乡是在南方的一个小城镇,不大,却是山水环绕,当地居民也是格外淳朴。

她回家时正巧是中午,父母都吃完饭,父亲依旧每天准时地对着电视机看纸牌类节目。母亲陪在他身边,手上织着衣服,很平淡又温馨的

画面,与暮站在院子外不自觉地露出了一抹微笑。

正在聚精会神看着电视的父亲像心有灵犀似的,感觉到门外有人,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女儿站在那里,忙叫了一声,与暮才回神,母亲也听到声音抬起头,神色由惊愕转变成惊喜。

二老匆匆出来迎接,比迎接贵客还要热情。

上次见面的时候还是春节,匆匆地见了面,不过几天便要离开,此刻再见到父母,只觉得他们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老了许多,与暮心里有些愧疚。

自从毕业了之后,她一直跟谭勋在别的城市,很少能够回家一趟,有时候即使放假也得跟谭勋去他家那边看看。本来时间就不多,两边一分,能回家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二老只有与暮一个女儿,虽说家庭不是非常富裕,但与暮也是在不愁吃不愁穿的环境中长大的,只不过后来家庭的变故,让她比平常人要早熟了一点。

母亲问与暮有没有吃饭,与暮扯了个谎说吃过了。其实与暮是没有吃的,不过心知父母疼她,一定又会开始忙碌地做一顿丰盛的午餐给她吃。

下午,与暮跟父母聊天,聊了很多,只是对于谭勋的事情只字不提。后来还是母亲提起了,她匆匆地带过。

父母对谭勋的印象是极好的,一直认为两个人结婚已经是定局。所以有关二人分手的事情,与暮迟迟都没有说出口,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说什

么。

晚饭之前母亲说要出去买些菜,好好招待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的女儿,与暮坐在家里也没事,便陪她一起去。

路上遇见了以前的邻居,偶尔停下来谈话也不过是说一些细微的琐事。

朝家女儿找了一个又帅又多金的男友,是四周邻居都知道的,每每遇见一个熟人都难以避免被问到“未来女婿怎么没跟着一起来”之类的问题。

与暮被问得烦了,只觉得他们口中说的那些事情仿佛都发生在昨天,可事实明明告诉她说,她跟谭勋已经分手很久了。

后来跟母亲单独回家的时候,她一路都无言,差点跟迎面而来的自行车撞上了,把母亲吓了一大跳,连问这是怎么了?

与暮摇摇头,说不出个理由,母亲便认为一定是在外面工作太忙了,身体太虚弱,走路都没精神。

事实上,从与暮这几天狂瘦下来的体重,也让人不得不怀疑。

回去之后母亲将与暮赶到房间里去休息,在厨房里跟父亲商量着要弄点什么给她补补身子。

与暮是被外面的一阵香味给馋醒的,在床上赖了一会儿她才起了身,走出房门,客厅的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香喷喷的菜。

二老正坐在一边看电视,见她醒了,忙站起身:“与暮,睡得怎么样了?”

父亲的脸上满是担心:“你妈说你身体不好,没怎么休息,所以就没叫你起来吃饭。”

“没事。”与暮微笑,朝着自己的母亲道,“

妈,你别乱想了,我没什么事……我去洗个脸,你们先吃饭啊,不用等我。”说完就往浴室走去。

镜子里她的脸色看起来真的算不上很好,配上凌乱的头发,真跟病人似的。

她用温水将自己清洗干净,擦上了一些护肤品,再将头发扎成一个小马尾。

出来时,父母正坐在桌子前等她吃饭。

都说天底下,只有父母对儿女是没有二心的,与暮感同身受,想着自己以前很少花时间来陪他们,正好现在也没了工作,便打算在家里多待一些时间。

既然回了家,走访亲戚是自然不能少的。

与暮一向不太喜欢这样的社交,但也不得不妥协。工作久了,一些主要的人情世故她还是知道的,而且拜访的人大多都是长辈,象征性地去看看其实也无所谓。

去奶奶家的时候,大伯的儿媳妇正在奶奶家里坐月子。

大伯是父亲的亲哥哥,也是爷爷跟奶奶最疼爱的儿子。那时候没有计划生育,奶奶一共生了七个,除了大伯放在身边带着,其他都分别送到偏远的小镇请奶娘帮着带。父亲是里面最小的,从小又不在身边,所以最不受宠。

与暮听母亲说过,自己小时候体弱多病不受奶奶的喜欢,奶奶从小连抱她一下都没有。后来长大了,她自然也能感受到自己与其他兄弟姐妹之间的差异,便对奶奶有了陌生的生疏感。所以每次来奶奶家,她都要父亲跟着一起来

偏巧大伯的老婆也在这里,见到与暮的第一句话就是:“哟,与暮终于从外面回来了?瞧瞧这身打扮,真是从城里来的就不一样,穿得多妖娆。”

“妖娆”这个词在小镇上来说真算不上是个赞扬人的词语,大多都是带着讽刺意味的。

与暮的这位大娘叫程晖,性格也有点怪。她最不喜欢别人的生活过得比她家好,除了自家的孩子,别人家的孩子都看不顺眼,每次见着面就要冷嘲热讽一番,与暮经常是她拿来娱乐的对象。

通常这个时候与暮都会对她的话听而不闻,就当作是狗在放屁。

今天也是一样。

不过大娘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看大家聊得其乐融融,又会插上一句话说:“你哥都生孩子了,不知道与暮跟谭小帅哥什么时候会有喜事?”

与暮用还没到年龄为借口搪塞过去,却不料她接下了话:“这怎么就没到年龄了?二十六岁不算小了吧?小心时间长了,要担心嫁不出去了,还是趁现在还有些姿色把自己给嫁出去,你知道女人在年龄方面老得很快的。”

这么明显的讽刺,不就是说她大龄剩女还没人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