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抢过贤芝手中的油条往嘴里塞着吃说:“你这个色女腐女,就知道那档子事,你能不能正经一点啊,你看我现在成什么样子了,我告诉你,男人和女人不就是那么回事吗,有什么惦记不惦记着那档子事的,无所谓,我哭过就无所谓了,我要多吃点,如果去南京要打架的话,免得我会没力气会吃亏的。”

贤芝从袋子里又拿出了一根油条吃着说:“素素,我问你啊,你有没有——有没有和之放那个那个啊,如果有,他那方面还可以吗?”

对贤芝这样的问题我只能是苦笑说:“都这地步了你还关心这个问题,管他呢,该怎样就怎样,我不在乎了,如果不能在一起,我也不会强求。不过贤芝,你有没有很迷恋过一个男人的身体啊?”

我想我是很迷恋之放的身体的,男女之事虽然就是那么一回事,但和之放在一起的感觉真的很不一样,那样的融合,这和温安年是不同的,之放是极尽缠绵和柔情蜜意,换句话说,之放和我在床上,很谐和,谐和得很幸福,所以我才会觉得一个女人是很容易爱上她迷恋的那具男人身体。

男欢女爱,总是到最后是不欢而散,我和之放并不是仅仅的男欢女爱,食色男女,我们是动了真情有真爱的,如果他真的只是找一个女人玩玩而已,那他又怎么会选作我。

明知道我是玩不起爱情游戏的,我也不是说再见就再见的类型。

既然当初选择一同走过那么多艰辛,最后就是要在一起,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三个字,在一起。

贤芝还在思考着我问她的问题,她想了想说:“有过啊,郑兆和当然不是,他比我大那么多,我和他在一起我都是假装兴奋,我喜欢过一个夜店的侍应生,也许他是牛郎,我在他身上也花了不少钱,但是他的身材真的是很棒,宽肩窄臀身材高大,还很有技巧,总之能让我很快乐。有一段时间我还真极度迷恋上了他,出手很大,后来他被一个富婆包养了,不过后来我记不清他的脸了,可我仍然记得他在床上的温柔。”

我也是,无法无法忘记之放的温柔,男人在那种事上花费的温柔,也许会比别的温柔更让女人刻骨铭心。就好像贤芝已经记不清那个男人的面庞和目光,甚至尺寸也不再记得,只是难忘那一夜夜的温柔。

迷恋上了一个男人的身体,他会激发女人最原始的***,前些天的那几个夜晚,我睡在床上,也会想念之放的手和嘴唇,在被子底下在他身下翻滚躲闪的样子。他出现在麦乐的公寓里,是在那里过夜吗?对他的过去我并不是知道很多,尤其是感情生活,他也从未提起他过去的女友,我想,也许是我纵容了他的过去,我应该了解一下他的过去的。

这次去南京,事实就有了,去留与否,不在于我,而是他的决意。

“贤芝,你相信吗,我很难能离得开之放了,我迷恋上了他,不仅仅是心理上的,甚至还有生理上的,他激发了我所有的原始女***望,你能明白吗?割舍不了了,这次和温安年不一样,是如同融入了生命里一般,血浓于水一样,契合成一体。如果他真的要离开我,我可能真的很难很难愈合,不会像和温安年那样的说断就断决裂容易了。所以越接近真相,我就越害怕你知道吗?”我坐在病床边,收拾了床单,程朗将要在楼下等我们了。

PS:喜欢上八个字:你的世界,但愿都好。我遇到了我曾暗恋的少年,他已结婚,奉子成婚,有些难过,还是祝福。感谢芭蕉还有栀子花等亲们的支持和鼓励。

第二百七十六章:蜗婚(276)【12月9号第二更】 文 / 白槿湖

打电话给妈妈,让妈妈在家不要为我担心,我打了吊水之后身体好了很多,让妈妈把小放带好,天还有点凉,不要着凉感冒了,又叮嘱季飒不要意气用事,在家里多说说宽慰妈妈的话,别带连着妈妈生气。

妈妈声音有些哽咽,她有心疼,也有怨恼着说早就叫你不要和他在一起,就知道这样的男人都是有花花肠子的,还和什么女明星搞到一起去了,众目睽睽之下在电视上那样说,还眼里有没有我女儿,幸好还没有结婚,不至于太难选择。妈妈的意思还是让我考虑清楚,杨之放这样外表高大英俊的男人也许并不可靠。

妈妈还着重地强调了一下我的上司程朗,说程朗听说你在医院,马上就问我医院在哪里,连夜就从南京赶来,这种好男人去哪里找,那个之放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会浪漫会写情歌,有什么用,浪漫又不能当饭吃,接触的都是女明星,最容易出轨了,程朗多好,那孩子又温厚又踏实,跟着程朗就根本没有苦吃。

妈妈在电话里念念叨叨,就是要劝我放弃之放,她老人家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可是先抛开之放和我的感情已经深厚难舍难分,就是我和程朗,其实也一直只是以领导和下属或者顶多是知己来相处,程朗确实对我很关心很爱护,超越了普通朋友,但程朗这些年从未向我表露过表白过什么,虽然有时话语间会不经意流露出一些关心,可我并不能因此就觉得他可以托付终生。

科感情的事,总是一厢情愿不得的。

我只好嘴上答应妈妈好好的,我说我去南京只是去见之放一眼做一个了断而已,并不是想要解释和了解什么,和程朗之间的关系我会考虑,这样的说法,让妈妈多少有了些宽慰。

季飒在电话里抑制不住地冲动着要和我一起去南京,我命令他在家好好工作和照顾妈妈,我想我这一次去南京,面临的是未止的考验,也许我会落败而归,总之,不想自己的感情事卷入了自己的家人,不要像上次一样连累季飒。

尚做姐姐的,能为这个弟弟做的,实在是太少。

挂了电话之后,我嘤嘤地哭了,竟有了生死离别的感慨。

是不是太敏感太绝望了,我隐隐有预感,这次去南京,也许会受伤更深。

和贤芝一起走出了医院,程朗的车就在医院楼下,他靠在车门边,低着头,颀长的身子有些落寞,我看着心里有些心疼,我面对他,除了心疼,我只有内疚,一直都是这样子。

他见我和贤芝来了,打开车门,他上车,车后座上放着一个炸香蕉,还是热的,我拿起炸香蕉握在手里,对他微笑,贤芝坐在我身边,我对程朗和贤芝说了一句:“多谢你们。”

流落于此,多谢你们。

如果没有你们,我该如何走下去。

程朗从后视镜里看着我,几秒后,他开车,车开的很平稳。

“我们是好姐妹,永远都是这样的,不需要说谢谢,就像我在戒毒所时,你依然是陪伴着我,好姐妹嘛。而程朗你呢,你对季素呢,我是好姐妹理所当然要付出,你呢,你总有个理由去为她做一些事的吧。”贤芝说。

程朗不语。

他的沉默其实我明白,他不想在这个时候说那些话,也许贤芝不懂,但程朗是懂得的,我此刻心里哪里还能听得进去另一个男人的深情告白。他深埋了这么些年,也不会急于这一时。

程朗的目的,还是愿我幸福,并不是横刀夺爱,我懂,我真的懂程朗。

我们游走天涯海角,才最后了悟,那些与爱情无关的情愫,到最后都成为最值得回味和纪念的珍藏。

贤芝以为女人的爱情哲学是一个换一个,贤芝喜欢霸占着一个,然后再放眼未来,放眼世界。贤芝会手上有一个,如果手上的不好,那么她便可以换一个。遇到比手上的好的,立即替换掉。贤芝会很清楚哪些男人足以用来替换掉手上的那一个。

在贤芝和妈妈的眼里,程朗就是一个可以用来替换掉之放的男人。

可是感情不是像我们在超市里买苹果,货架上的那些,我们挑了几个好的放到了自己的推车里,当我们在超市里绕了几圈,看到售货员搬来了一箱子新的苹果,我们会马上换走自己推车里的那几个苹果,不管这些苹果好与坏,我们宁愿选择新箱子里的苹果。

可我已不再年轻,我不是十多岁到二十岁的女人,我可以有贪婪的爱情,我可以手上一个眼里一个,就像贤芝说的一生只爱一个男人的话,那样人生太单调太乏味了。

年轻的时候,爱情是一个超市,男人是货架上的苹果,我们都想愈换愈好,可我已经二十八岁,是一个孩子的妈妈,我已经换掉了温安年这个苹果,我的爱情不在是超市,而是一个小规模的水果店,我不能再这样一个换一个。

重要的是,不能失去手中的那一个。

所以我不会在这个时候选择和程朗在一起而放弃之放,那样做的话,我想我是不配拥有爱情的,那样我将对不起两个男人,对不起之放也对不起程朗。

窗外熟悉的风景在一幕幕的掠过,也有些陌生,记得上一次路过这些街道,是坐在之放的车里,他的手一直握着我的手,我坐在副驾驶,会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会看到他的侧脸微笑。而今,短短的数月,我坐在程朗的车上,在之放并不知情我去南京的前提下,去南京找他,算是查清楚事实给自己也是给之放一个交待,还是另一种方式的捉.奸。

PS:季素要到南京了,之放会是怎样的呢?大家可以猜想一下。

第二百七十七章:蜗婚(277)【12月10号第三更】 文 / 白槿湖

捉.奸这样的词不能形容之放,我只是,去和他见一面,把话说清楚,也许他真的是有难言之隐,他向来都是讲义气重情义,也许是为了朋友或者是为了宣传做的噱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复杂,我们只是一对爱人相见。

我并没有告诉之放我来南京的事,我就算是给他一个突然惊喜,如果他还爱着我还在乎着我,那么我的出现就是一场惊喜,也许他会满面笑容满脸春风向我拥抱,如果他不爱我,他爱上了麦乐,那么我的出现将是一场惊吓,他也许是皱着眉头责备我不该出现。

当然,惊吓的可能性会比惊喜小很多。

我脑子里浮起之放的笑脸,灿烂而深情,世界上有几个男人可以这样的让我心动呢,没有了,之放是独一无二的。

科在丽江那些柔软的时光里,他一直注视着我,我在丽江古巷上因为和秦汤汤争一个温安年妈妈给我的玉佛而大哭,蹲在古巷子里大哭,他那个时候,就给了我温暖,他怎么会伤害我呢。

“贤芝,我们都快三十岁了,我二十八,你二十九,我们都年纪不小了,该成熟了,有的话不要当作玩笑开,这样只会让我和程朗都很尴尬,他是我的好上司好朋友,他也是之放的好兄弟好哥们,我是之放的未婚妻,至少现有摆在面前的事实不过是我们看电视上说的而已,所以,别再说那些劝我放弃之放的话了,我目前是办不到的。”

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语气是义正严词的。

尚贤芝点点头,低下头拿着手机发短信,可能是发给郑兆和的吧。

程朗从上车就没有说过什么话,他在想什么,也许我对贤芝说的一番外他听到了心里会很不舒服,但我也只是想让他明白,在我的心里,他是我尊重的兄长。

世事总是这样的,我们爱的是一个人,我们跟他无所不谈的,又是另一个人。我们没有爱上那个无所不谈的人,却又不会和所爱的人无所不谈。

如果之放是情人是丈夫,那么程朗就是知己。

我还是很欣赏程朗的分析能力,他会倾听和设身处地为我着想,知己大概就是这样的吧,来倾听和帮助我。

我歪靠在车上,慢慢地,竟睡着了,也许是真的昨夜一宿没睡太累了,我靠在贤芝的肩膀上,浑浑噩噩的,半梦半醒的状态,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车已经到了南京高速公路上,我腾的一下就惊醒了。

到南京了?!

是的,到南京了,距离之放越来越近了,我害怕和抑郁了起来,害怕什么,抑郁什么,真相就要出现在面前,我闭上了双眼。

“停车——”我突然这样一喊。

程朗的车在下高速之后簌地就刹车停了下来,贤芝摸摸我的额头,说:“季素,怎么了,是不是作恶梦了,刚才你的身子在睡着的时候总是颤抖,我握着你的手,真担心你累了。”

“季素,为什么要停车,你是害怕了吗?”程朗一句话道破了我的心事。

害怕了,我退缩了,我不敢了。

坐在车上,我把双腿放在了座位上,蜷缩了起来,贤芝担心地回头看后面的车,车停在下高速公路的路口很可能有危险,我觉得停在这里有危险,可是前面就是南京,去了是不是更危险。

不对,不是危险,是危机,是我和之放的感情危机,是信任危机。

我这样冒突突地来,然后出现在之放的音乐工作室里,是不是很冒失很冒昧很突兀,他会不会觉得我不够信任他,他说了叫我乖乖在家里等他的。

或许他真的是认真在工作和录歌。

他会不会怪我不够信任他。

怎么办,我纠结了起来,去还是不去。

“程朗,我想下车,我自己回去吧,我回家,我不要去找之放了,我想我该相信他。”我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这足够让程朗和贤芝晕厥的话。

季素,你真就是个妈的疯子。

“季素,你疯了吗?都到了这里你说不去!——你发神经了吗?你怕什么啊,你不会是害怕看到真相吧,我告诉你,如果真相真的是杨之放背叛了你,和那个叫什么麦乐的狗女人在一起,我就废了他,我吸过毒,我怕什么啊。这口恶气一定要出,我们不是那么好摆布的!”贤芝愤愤地说,还挽高了手腕上的衣袖。

程朗思忖了一下说:“季素,我随你,你自己做决定,我不左右你,如果你决定回去,那我马上按原路返还,我送你们回家。”

“不行,不能就这么回去,便宜了那小子,我就要去看那个女明星长什么样子,恶心吧啦的,还在电视上光明正大苟且在一起,还承认去过她的公寓里过夜,真是有多恶心就有多恶心。我还和郑兆和说好了,我还要去问候郑兆和呢,男人真是没一个好东西,生来带着那玩意就是骗女人玩女人的。”贤芝越说越激动。

我抬起手给自己一个耳光,真是够响亮的耳光。

这一巴掌抽得坐在我身边的贤芝吓了一跳,我的脸立即就热烫了起来,抽的很重,我觉得自己很贱很贱,贱到我自己都想狠狠抽我自己的地步。

我欲哭无泪地对着贤芝和程朗说:“我想你们现在都很想抽我是吗?是不是觉得我很下贱很下作,我自己都想抽我自己!”

“你干嘛这样伤害自己,季素,你这样我们该多难受——”贤芝不是滋味地说。

程朗忽然启动车,朝南京的方向继续开去。

PS:浆糊真的是傻乎乎的了,我错把今天当九号了,今天是十号,第一更和第二更我写错了,写成了九号,大家心里有数就可以了。说话算话,我们拉钩。

第二百七十八章:蜗婚(278)【12月11号第一更】 文 / 白槿湖

程朗忽然启动车,朝南京的方向继续开去。

“季素,我要带你去见他,我要帮你把他夺回来。”程朗坚定地说,目光注视着前方的车辆。

心里很温暖,第一次见程朗这样子的大男人主义,他说要帮我把之放夺回来,那么为什么我自己还不够勇敢呢,我也要把属于我的夺取回来。

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强取豪夺的战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科为爱牺牲,是一种壮烈而残酷的事实,不愿牺牲,那么就要争夺。

程朗开车到了一家连锁酒店,我和贤芝暂先去酒店把随身物品放在酒店里,三个人在一起吃饭,吃饱后才有力气。

我翻出手机里记下的之放的公司地址,大约下午三点多能去之放的公司,这个时候他应该正常情况下是在公司里,或者就是在他自己的音乐室。

尚吃过饭后,程朗和贤芝陪我一起去之放的公司,我起初是想单独去找之放的,但是贤芝和程朗都不放心,我明白他们的意思,他们是怕我和麦乐万一发生了冲突打起来我会吃亏。

其实我不会和麦乐打架泼骂的,我再也不会为了一个男人不顾颜面去和另一个女人出手打架了。

曾有对门的邻居看到之放后问妈妈,你家的季素是不是找了一个很有钱的男人啊,那小伙子看起来就像个蛮有钱的富二代啊。

也许会觉得我是想嫁有钱人,是因为贪钱。

事实证明,我和之放在一起,我并没有怎样向他要钱要首饰,只是小放的手术费是他交的大部分,我并不是为了生活为了我和孩子的将来所以想靠着他,享受他给我的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的生活。

仅仅是因为我们患难与共,从和温安年蜗婚至今,发生的那些波折和坎坷,一路有他相伴不离不弃,我真以为没有什么患难可以把我们给分开。

有本书上说,但凡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爱超过这个男人对自己的爱,那么这个女人大多是悲剧结局的,千百年来都是如此的定律。所以很多的女人宁愿嫁给一个自己不讨厌但是很爱自己的男人,这样的话,总是幸福而不动荡的。

婚姻里,一旦你在意对方超过了这个男人对你的在意,那婚姻就将容易动荡起来,你过于在意他,你就会无端的紧张和害怕,你总是会怕你深深爱着的男人会离开你,所以,最后受伤的,总是爱的最深的那一个。

贤芝开始大谈她的恋爱哲学,有的还是十分有道理,比如说恋爱中有一个你不得不信的地方,那就是你以为你爱这个人是一生一世的事情,到最后却发现你只能爱到今天。

是对的呢,竟然再爱一个人,也可以有不爱的一天。

车停在了之放的公司楼下,我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就在公司还是在音乐室,我下车,程朗坐在车里,他低着头开始猛抽烟,他变得很深沉不愿多说话,他让贤芝陪着我上楼,他在楼下等我们,如果发生什么事,他立即上楼。

我对贤芝说:“你也在车上等我吧,我又不是去打架的,我只是来寻找我的未婚夫。”这句话我想已经摆明了我此行的态度,我只是很简单的未婚妻来看自己的未婚夫,只是要给自己男友一个惊喜。

贤芝犹豫了一下,手撩了一下额边的碎发说:“真的不需要我陪你上去吗,你一个人行吗,万一那个叫什么麦乐的女歌手也在呢。”

“没事,在就在,我又不怕她,我又不是来找她的,再说,我就不相信我和她发生了冲突,之放会无动于衷不帮我,相信我,我会和平解决的,不是谈判,我是带我的男人回家。”我说着,把贤芝推进了车里。

我挎着包,进入了公司大厅,等电梯。

在二十二楼,真够高的,如果冲动起来从上面跳下来岂不是要摔成大饼一样。

在电梯里,人都挤了进来,最后我被挤出了最外面,超重的提示音响了起来,我往往周围的人,几乎是每个人都同样的目光望着我,好像这个电梯里就多了我一个就超重了,我低头看看我自己的体重,我想我重吗?也许是因为我站在最外面吧。

于是我很乖巧地从电梯里走了出来,继续等待。

心里很纠结,手机握在手上都发烫了。

我脑子在飞快旋转,我去了公司我该怎么说,如果出现意外的打击情况我该作何面对,各种状态都在我的脑子里一幕幕上演。

但我告诉我自己,总结一点最重要,那就是要淡定要稳住,不管看到什么听到什么我都要微笑,我都不能嗷嗷喊叫发作起来。

进入电梯,电梯在缓缓伸向高层,我心怦怦地急剧跳动起来,慌乱的,我整理了一下衣服,我居然穿着黑色的上衣和蓝色的牛仔裤,脚上的皮鞋都是灰沉沉一层,头发还很乱,都没有好好梳理就从医院走了出来,我用手机的屏幕反光看着自己的脸,有轻微的妊娠留下的斑,原先皎洁的脸庞上冒着薄薄的一层油光,忘记了化妆,嘴唇还有些因为干燥掉皮,真的是要多不堪就有多不堪。

是不是我这个样子一出现,我就已经是败了。

麦乐是新人歌手,小有名气,演艺事业蒸蒸日上,精致而前卫。

看着镜子里面,没志气没血色的自己,挫败感好大,再怎么样我也该化化妆也该穿精致一点,这样的黑衣蓝色牛仔裤登场,气场就矮了一截,会不会我和麦乐站在一起,是个男人都将会选择麦乐呢。

PS:下一章之放和麦乐都要出来了,呼呼,继续第二更去,感谢yuredq的月票,嘿嘿,谁支持季素和程朗在一起的啊,站出来。

第二百七十九章:蜗婚(279)【12月11号第二更】 文 / 白槿湖

想到此,垂头丧气了下来,收起手机,昂首挺胸,二十二楼到了,我跟着几个人一起走出电梯,在这栋商业写字楼里,这样的公司太多,来此工作的都是这个城市里高级白领,我看着身边一个个化着精致的妆容的白领,觉得自己灰头土脸的像个乡下来的村姑。

找到了之放的公司,前台小姐问我找哪位,我说找杨之放,她问我有提前预约吗?我说没有,她马上就说杨先生现在不在公司,在出席新唱片发布会。

“我是他的未婚妻,我想这不需要预约的吧。”我摆明自己的身份。

前台小姐用非常不可思议的眼光打量着我,从头到脚,就像是见到太空人一样,又或者是我疯了说出这样的狂言,旁边的一个小姐更是夸张,听了我说出的话后,瞪大了眼睛,眼珠转了转,左手惊讶地捂住了嘴。

科需要这样子的明目张胆毫不顾忌我的感受表露出不可思议吗?

我镇定,我对自己说切莫焦躁,要镇定,我还是装作很二很十三点什么表情都没看到一样,很平静,我想如果不是我这样子表现的真这样子的冷静说出我是杨之放的女朋友,她们一定会叫保安把我轰出去或者直接拨打随家仓精神病院的电话的。

前台小姐强忍着不友好的笑说:“请问您刚才说什么,您是杨先生的粉丝吗?”

尚我有这个衰吗?难道还是我看起来像杨之放的妈!

“我是杨之放的未—婚—妻!”我最后三个字是一字一句说的。

对方看着我的眼神有几秒后,说了一句:“嗯,好的。”

这算是什么意思呢,我掏出口袋里的手机,里面有之放的照片和之放的电话号码,我就是想证明我是杨之放的女朋友未婚妻。

前台小姐扫描了一眼,将信将疑地说:“可是杨先生现在真的不在公司,您要不就在公司等一下,要不我打电话帮您问一下杨先生,当然,您说您是杨先生的未婚妻,你可以自己和杨先生联系这样会更方便一点。”

“你告诉我,他在哪里,我相信公司的活动安排你应该是清楚的,我自己去活动现场找他,我不想惊动他。”我淡定地说,将手机放入挎包里。

“你——?你是来查杨先生和那个叫麦乐的女歌手吗?”旁边的小姐小声神神秘秘地说。

“此话怎讲?”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反问道。

“天啊——你如果是他的女朋友你不会还蒙在鼓里吧,不过也对,现在的成功男人都是家里的糟糠之妻,外面彩旗飘飘。你难道只干家务你都不看电视的吗?他们前天那么高调在一档娱乐节目里承认了相恋的事实,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啊。”对方惊讶极了。

“我想我算是假不知道吧,算了,这些都是绯闻,不可能是真的,我对之放有绝对的信任。”我说着,微微一笑很大度的样子。

“哇,你可真是够心平气和的。不过我们挺你噢,我们都不喜欢那个叫麦乐的女歌手,又是个破新人还不是倚靠背后有个大导演上位,还唱歌,又是想靠拢杨之放的歌来出名,我说她的歌不是唱的好,而是杨之放写得好,尤其是新专辑里的那首歌《心湖》,那么好听的歌,给哪个会唱歌的人去唱都会火,何况是他们俩一起参与这首歌的MV拍摄,还湿身拍摄,据说杨之放也是半.裸上身,首度这么大尺度,看来这首歌一定火了。”

“是啊,真讨厌这个麦乐,还得我们周末还要加班,就是为了她新专辑,烦死了,长得难看歌唱得一般,还非要说是什么原生态女歌手,我看大猩猩也是原生态的风格了。最可恶的是,麦乐还爱耍大牌,进公司还身后跟着两个黑衣保镖,进来看都不看我们这些人一眼。”

“你说起这个耍大牌我还想起来一点,上次我拿着本子让她给我签名,她居然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看都不看我一眼,真是气死人了,想想就来气。”

她们俩是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着抱怨,我想我自己真的是疏忽了,今天是周末,他们很可能是真的不在公司,在哪里做活动呢,这两个女人是肯定知道的,要怎样才能让她们把实情告诉我呢,我灵机一动,想想不妨来套套她们的话。

“那个麦乐不是外界传闻很漂亮唱歌很有气质很空灵的歌手吗?她还会耍大牌啊?我也听说她和我们家之放的传闻,说真的,我还真是不敢相信呢,我一直都觉得麦乐这个女生人挺好的,又年轻又事业有成,应该不会那么随随便便拿感情开玩笑吧。”我随意地说,目的就是为了让面前的两个女人说出事实真相。

“什么——你来,我告诉你。”她招呼我走近她身边,可能周末公司里没有什么人,不然她们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议论这些是非。

我走到她们俩最近的距离,她开始捂着嘴小声说:“那个麦乐真不是好货色,靠潜规则唱歌想出名,这个唱片公司旗下有十几个签约女歌手,你知道为什么今年新年一过就开始大捧她吗,就是傍上了陈导啊,陈导和她是绝对有一腿,刚开始坊间都流传陈导和她是潜规则,有传闻说陈导夜宿女歌手单身公寓说的就是麦乐,可是前天杨之放和麦乐高调宣布恋情,陈导又和杨之放是生死之交,所以麦乐和陈导的绯闻才渐渐平息,不过换做是我,我也选择杨之放,那个陈导又老又黑,哪里好了。”

PS:接下来会向大家展现一个叫麦乐的女歌手,你们会讨厌她吗?嘿嘿,继续第三更。想看之放的继续看下一更,阅读愉快。

第二百八十章:蜗婚(280)【12月11号第三更】 文 / 白槿湖

“是这样啊——可是之放从来都没有向我提起她的存在,他一直把她当作一个新人歌手来带,也许这其中是有误会,如果真的是麦乐做了小三,那我也没有办法了,我只能是退出,她是大明星,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我争不过她的。”我故作低落无助消沉的样子说。

“你怕什么——你别看那个麦乐像个狐媚的狐狸精一样,其实她啊,没有几个男人真的会把她当回事的,谁愿意娶那样一个女人回家啊,说白了,不知道被潜规则了多少次,她那张嘴巴啊,唱歌不咋的,但真是被千人舔万人尝了。”前台小姐摆了摆手,显得很晦气,似乎极厌恶麦乐。

女人的嫉妒心是这样的可怕,却也可以理解这两个女人对麦乐的羡

慕嫉妒恨,同样是女人,同样在一家公司,一个是受万人瞩目高高在上目中无人鼻孔朝天,一个是朝九晚五低声下气周末还要加班看别人心情的小白领,除了最初的崇拜过后,剩下来的都是日积月累的怨气。

科“我倒不是怕她,我还真的是很相信之放的,我要是见到麦乐,我就要当着她的面挽着之放的手臂,然后让之放亲口告诉她我是谁,告诉她我和之放的关系,给她一个沉痛打击,你们说这样是不是会很过瘾,她会不会是颜面扫地。”我故意这么说,等待着对方入圈套,把活动现场的地址告诉我,但说真的,我是不会这么做的,真的挽着之放的手对着麦乐逼问之放爱不爱我,这样对之放是一种侮辱。

他爱谁,他自有分寸,如果爱的是我,不需要我逼问,一样站在我身边,只要我一出现,他就会不由自主走向我。

“看着她走向你,那幅画面多温馨。”这句歌词要变一变,要变成看着他走向我,那幅画面多温馨。

尚“对噢,就该这么做,最好是在很多很多的媒体面前,哇,那样明天报纸的头版头条一定会是这样的一段话,著名女歌手沦为小三,正牌女友现身大比拼,麦乐露出狐狸精的尾巴——”说得确实是很火爆的话题。

“我告诉你他们在哪里举办活动吧,不过你可千万别说是我们告诉你的。”前台的女孩说着望了望身边的女人笑了一下对我说:“你知道,我们告诉你,本意也是看你焦急成这个样子,也是出于好心和对小三的愤恨,你可千万别把我们抖出来,那我们真是好心没好报了,吃力不讨好的事,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别手软,我最讨厌这种小三女人了,真是够没道德的,你找到他们,一定要好好给点颜色瞧瞧。”

“对对——不能手软,绝不姑息。今天是周末,公司里没人,监控也没有开,我们才和你说这些的。我把地址写在这张纸上,你自己去找,活动时间在下午六点之前结束。”说着递过来了一张白纸,上面写下了一串地址。

我接过地址,连声道谢着说:“真是多谢你们,谢谢你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都不知道怎么感激你们了,等我和之放感情和好后,请你们俩吃饭,多谢你们。”我说着拿着地址就赶紧准备下楼。

“没事,不谢,有空常来啊——”前台的小姐还不忘补上一句,不过我想在我转身走入电梯之后,她们一定就开始背后说三道四,至少要说我是个傻逼。

我不是傻瓜,至少我现在还有一点点理智和冷静。

要到了地址,不是为了去搅局,如果是搅局,我早就破口开骂了。

出了大厦,陈朗的车还在远处,我上车,将地址交给了程朗,说:“今天是周末,好像有一个宣传新专辑的活动要做,地址在上面,活动下午六点之前结束,他们明天要去上海做宣传,所以晚上必须要找到之放。”

程朗看了一眼上面的地址,说:“好,我知道这个地方,马上过去。”

贤芝好奇地问:“刚才公司里没什么人吗,我还一直握着手机就等你的一个电话拿着凶器就冲上去给你帮忙打架,我就准备要把那个叫卖啥玩意的脸给划花掉,看她好的不学学那个秦汤汤学人做小三!”贤芝从身后掏出了一大根大半截的甘蔗。

“你真以为你是黑社会啊,动不动就舞刀弄枪的,还划花人脸,你个笨蛋,你不晓得毁人容是重罪吗?你拿个甘蔗做什么啊?”我看着贤芝手里的甘蔗不解。

“你上去之后我坐在车里就不放心啊,我就想我没个凶器万一你在上面和卖啥玩意的发生冲突我好拿个凶器做你的强大后盾啊,我下车转了一圈没找到什么适合的,看到有卖甘蔗的,五块钱一根,我买了一根,准备当凶器。”贤芝说。

“是叫麦乐,别老一口一口喊着卖啥玩意的,甘蔗五块钱怎么就这么一点,还有一截呢?”

“我吃了——在这里。”贤芝指指肚皮说。

我咬着甘蔗,说:“你放心,我比你还平静,没什么冲突会发生,大不了最坏的打算就是拍拍屁股走人,我不会那么皮厚再为一个男人和别的女人打架斗殴了,以后这样我还真嫁不出去了。”我玩笑的口吻说,我想让自己放松下来,在上面听了那两个女人的描述,我有了很不好的预感,尽管她们把麦乐说得和大猩猩一样,但我更预感到这一次我的对手将是非常的强大,强大到让两个女人嫉妒成这样。

“素素,你真的成熟了好多啊,你越来越淡定了,你真是有本事,甘蔗甜吗?”贤芝说。

PS:在活动场地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麦乐和之放是什么关系,那些媒体面前,之放会作何解释呢,季素真的能淡定下来吗?请看十二号的三更。阅读愉快。

第二百八十一章:蜗婚(281)【12月12号第一更】 文 / 白槿湖

“甜——甜滋滋的,待会我要嘴巴也放甜一点,对了,你包里有没有化妆工具,我要赶紧化个妆,我这个样子真像是一棵晒过太阳的大白菜。”我说。

拿着贤芝的化妆工具对着镜子开始赶紧修补我的菜脸,湿巾打湿脸之后,不上妆,极淡的妆容,浅浅的眉,觉得脸色过于苍白了,又扫上了薄薄的腮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才有了一点生气。

其实自己还是足够有一点魅力去抗衡外来者的入侵,我抿了一下嘴唇,有些干,有点掉皮,这样的嘴唇几个男人会有吻下去的念头呢,还是擦点唇蜜。

做完了这一个工序,自信心还真是爆棚,我望着贤芝娇滴滴地说:“芝姐,我美吗?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年轻的样子呢,像二十八岁的女人吗?”

科“不像——像十八,要是笑的时候没有鱼尾纹的话就更像十八了。”贤芝捏了捏我的眼角。

这个时候还有心思开玩笑,我想我真是够能装的了,只有这样才可以让自己稍稍放松下来,车一路在开,行驶在路上,周围的建筑都很熟悉,是南京最繁华的地带,以前和温安年还梦寐以求就是在这里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时间变化的可真快,再一次走在这里,却完全颠覆了曾经的梦寐和憧憬。

尚其实还是挺残忍呢,我看着窗外,静了下来。

车停的时候,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很诧异怎么这么快就到了,开了二十分钟的路程,车停在一个高级会场门口,我们下车,我推了推肩膀上的包,觉得压力很大。

脚上的皮鞋,都是灰,本想拿出纸巾弯身擦一擦的,想想似乎也不需要了,我看我穿成这个样子,真不知道这个会场给不给我进,贤芝穿得更是随意,我们俩站在门口,程朗大步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