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来说阿宓也不是当初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可是留侯在她心中从来都是沉稳可靠的长辈形象,所以即便知道世间只有女人生孩子的道理,但在留侯言之凿凿的诱导中,阿宓还是忍不住信了。

她想,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说不定真有能让男人生孩子的药呢?

见沈慎脸色有些不好,阿宓忙安抚道:“大人我、我不是不愿意,只是…听说太疼了。这样,我们一人生一个,儿女成双,好不好?”

沈慎:……

第104章 星子

阿宓到底还是小孩子心性, 换作其他姑娘, 哪能和自家夫君明着讨论这种事。

她这样眼巴巴地看着你,脸上带着些许忐忑不安,还夹着丝丝期待,你哪里忍心对她有半点脸色。

说到底这也是两人的相处习惯使然,从确定自己的心意后,沈慎待阿宓太没有底线了,几乎可以说是无原则的纵容。阿宓被留侯灌输了那样的想法后,能这样大胆地和他提出建议一点也不奇怪。

想明白这些后, 沈慎连那一丝惊愕也没了, 轻轻一哂, 手掌抚上阿宓柔软的发,“如果真有那种药,也未尝不可。”

阿宓怔了怔,像是寒雪初化的冬日午后手捧热茶, 一口喝下, 那股暖意瞬间融化, 从心间直热到了四肢百骸。大概是因为此刻的沈慎神色太过温柔了, 低眸看她的目光也无比包容, 明明是她自己都知道无理取闹的请求,这样的他和初见时太过不同了,只要一想到这些改变都是因为自己, 无论谁都会感到一阵不由自主的庆幸。

庆幸世上有人会这么爱你, 包容你。

她捧着沈慎的脸在那张略显锋利的薄唇轻轻吻了一下, 柔声道:“大人,我心里好欢喜。”

怎么这么容易满足。沈慎没有言语,但那回吻的动作已经证明了一切。

……

得了一月婚假,两人回府后就开始商议该如何游玩。

沐浴后,阿宓散着半湿的长发趴在床榻,撑腮思考,“不能太远,来回太久就去不了几个地方了。”

她面前摊了一本游记,上面有好些地点被用朱笔画了个大大的圈。沈慎带着水汽走来,顺手抽走游记翻了几页,“喜欢看人还是看景?口味辣还是甜?”

“唔…”阿宓认真想了想,“都好呀,我不挑的,不过听说云南那边有很多好玩儿的东西,有脖子很长的鹿,羽毛会开屏的雀鸟…”

说着,沈慎在她身旁坐下,稍显重量的身躯使柔软的床榻往他身边倾斜,阿宓也跟着滑了过去,被沈慎顺手拦住,“游玩倒不错,只是那边晒得很,阿宓若…”

两人断断续续从山川大河讨论到各地的风土人情、衣裳首饰、青楼画舫等,能想到的东西都说了遍,跨度也很大。沈慎发现,阿宓还是比较喜欢人多的场景,他把这归由于小姑娘一直以来都处于周密的保护中,很少能接触到市井百姓的经历。

如今不同往日,即便是他身边也没了那么多危险,有些地方确实可以按照阿宓的心意去玩玩。

不过他还是和阿宓约法三章:一、不得抛下侍卫;二、外出时不可离他超过十丈;三、不能带啁啁。

前两点阿宓立刻应了下来,至于第三点…她犹豫,“啁啁很乖的,还很厉害,为什么不能带?”

沈慎内心冷笑,那只心机鹰,已经很大了还当自己是个小宝宝到处争宠,它在时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黏着阿宓,两人的新婚之行,怎么可能同意带着它。

他自然不会说出这么幼稚的理由,总之就一句话,“不能带。”

语气坚决,眼神却与之相反。阿宓大约是第一次收到他这种闪亮亮的眼神攻势,一时抵挡不住,当即松口道:“好、好吧,让啁啁在这儿玩一个月也好。”

……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定下计划后阿宓本要兴致冲冲地奔去告诉留侯等人,被沈慎一把拦住,“小事而已,何况陛下侯爷他们又不好跟着出去游玩,倒不如等到了地方再寄礼物去。“

被提前知道了行程,指不定留侯会不会暗中跟过去,沈慎可是太了解这位老父亲的心思:)

但他算好了其他人,却忘了还有一个阿宓很关心的小姑娘——绵绵。

大婚前期阿宓对这个小姑娘多有忽略,好在绵绵被收养后的日子还不错。那户人家很喜爱她,即便她起初又凶又冷漠,一点都没有孩子的模样,但他们了解了绵绵经历后不厌反更加疼爱她,觉得她小小年纪着实不易。

温暖的亲情最是融化人心,在这样的攻势下,绵绵慢慢放下抵触开始接纳新的家人。不过阿宓和沈慎二人终究是最先对她释放善意的人,她对他们有种雏鸟情节。

这次外出游玩,绵绵就缠了两人整整一天,差点让阿宓败倒在闪亮亮的卖萌攻势下。最终还是沈慎拿出三天,和阿宓一起陪她去附近玩过一阵,才让绵绵依依不舍地和他们分开。

过五关斩六将,等两人真正能独处踏上新婚之旅时,剩下的时间已经只有二十三日了。

行程缩了水,沈慎当即拿出当初为都督的干练作风,干脆连夜带着阿宓离京,再不给任何人拖延的机会。

阿宓深夜本该困的,被拉着做“坏事”,这会儿兴奋得小脸红扑扑,被沈慎抱在怀里看马车外的景色。

月光倾洒下万物如霜,泛着柔和莹白的光。马车驶过一片树林外,夜风卷过,林中顿时吹起阵阵波浪,阿宓护耳的头巾被吹飞,遥遥飘向夜空,她目光亮亮地望去,“好大呀——”

她说的是这片树林和林下那长长的草坡,夜色掩盖了一切,唯有一晃而过的树影和泛着银波的溪水为目所能及。除此之外,便是星光斑斓的无垠天空,稍稍抬眸,便能被那美丽的星子所吸引,那是大自然无与伦比的美,谁也无法抗拒。

阿宓太喜欢这种感觉了,她觉得自己仿佛能嗅到花儿在黑暗中绽放,听到鱼儿在溪水中跳跃,还有山风拂过悬崖边呜呜的呼声。这一切对她来说熟悉却也陌生,但不同以往的是,它们对她来说再无秘密,只要她有心,只要她想,就可以去探究一切。

眼见阿宓激动地快把脑袋完全伸出去,并准备站起来时,沈慎不得不出手抱住了兴奋得不能自已的小妻子,帮她捋捋凌乱的发丝,自己也被她的心情所感染,低沉的声音含了笑意,“就这么高兴?”

这种风景他以往不知看过多少,起初也许还能欣赏,后来已经不大再有感觉了。和阿宓一起,他仿佛重新找到了小时候那种探寻时间万物的新奇感。

正如当初在边关,看了整整两年千篇一律的风景,在阿宓到来后便又是一种美丽。

“嗯嗯。”阿宓连连点脑袋,“京城每日的风景都是不同的,何况是这儿呀,大人看,那树上还有个小东西在看我们呢。”

沈慎顺着去看了眼,点头,回眸依旧盯着阿宓,仿佛觉得她表情丰富的脸比外间景色还要精彩。

事实也是如此,在外人看来阿宓除去身份外,其他方面和沈慎并不匹配,毕竟她是那么柔弱美丽,恐怕万事都需要人照顾。对于沈慎这样背负着振兴家业的人来说,应该会很疲惫。

但事实是,沈慎真正能照顾到阿宓的地方其实屈指可数,她也不是个任性的姑娘,都很少需要他哄。也许她的确柔弱,可她绝不是菟丝花,也不是需要依附他的存在。反倒是沈慎本来已缺少或摒弃的许多情绪在逐渐被阿宓唤醒,他身为人的许多感知,也在阿宓这样的精神奕奕下焕然一新。

就像此刻,沈慎以前从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因一片美丽的夜空而内心火热,可他现在又的确如此。因为阿宓的话,他开始感受到了这种美的魅力。

等阿宓脖子伸累了收回,乖乖窝在他膝上时,沈慎再也忍不住,低首在那盈满星子的眼眸中轻吻了一口,再在脸蛋上亲一口,再在粉粉的唇上亲一口,再在白嫩的脖子上…

一路往下,阿宓衣衫渐薄,马车内热度渐升。执马鞭的两个侍卫毫不惊讶地发现,当初制这座马车时特意加的三道门全都关上了。

第105章 飞醋

盛夏时节, 虽夏夜凉风徐徐,待两人抵达客栈时还是双双汗湿全身,毕竟在马车内的那番动静算不得小。

沈慎还好,他惯来无视旁人眼光, 阿宓则羞涩地把脑袋埋在他胸前, 完全是被沈慎抱进房的。

等到没了其他人, 她还不忘小声道:“下次再也不可、不可这样了。”

声音像蚊呐般细细的, 沈慎望着她汗涔涔的小脸, 还有站在鬓边湿淋淋的乌发, 勾唇道:“嗯,怪我没控制住。”

阿宓脸色红扑扑, 知道其实不能完全怪大人, 当时她也是半分没反对的。

但是连她都没想到,自己居然也变得这么大胆,这到底算是进步还是被带坏了?

沐浴后, 两人一起喝了些客栈煮的清粥,夜风从大开的窗口拂来, 舒服得阿宓每根脚趾都舒展开,“明天就去湖边吗?”

他们到的首站离京城最近, 名为莲县,顾名思义,这里有一片绵延几十里的莲湖。每到夏季, 莲县的荷花竞相绽放, 从城口到城郊数十里, 一条长长的由荷花点缀而成的湖围绕着百姓,县内时常萦绕着淡淡的莲香。

荷花不是什么稀奇物,但这么大的莲湖还是少见。莲花浑身都是宝,根茎莲叶可制药做菜,莲花可用来调香买卖,最后结成的莲藕更是备受欢迎的果实,莲县有好些百姓都是靠这座宽广的湖中的莲花和鱼类过活。

这边儿还有个传言,说是莲县的风水特别好,因为这儿近百年出过五个状元,这边的孩童相较他地也显得更加聪慧些。有人说是这里的湖和莲花有灵性,所以每逢时节前来赏花买荷的人也不少。

又因莲子有多子之意,这边还特意建了一座莲花庙,里面供奉着莲花仙子。据说这座庙很灵验,想求子的夫人去里面拜上一拜,不出一月就能有好消息。

连沈慎都没想到,仅是一座莲湖,能让这小小的县城滋生出这么多的活力。

莲花花开之季多在六至九月,莲蓬七八月结成,到九十月才会有莲藕。阿宓到的这时候,既可以欣赏最后一段时日的十里荷花,也可以采摘到新鲜的莲子。

赏景与美食兼备,他们着实是下了一番功夫来定这次游玩地点的。

沈慎道:“嗯,莲湖可租借小舟,湖边人多,明日我们乘舟去湖中心。”

仅是想象那般场景,阿宓就高兴起来,“大人还会划船呀。”

“不会。”沈慎说得一本正经,阿宓呆了呆,“啊,那…?”

沈慎接道:“不会自然不可能。”

“…”意识到被逗弄了,阿宓飞去一个白眼,自然,这点小脾气在沈慎看来也是类似于撒娇调|情的存在。

笑闹几句,阿宓终究没抵住席卷而来的倦意,沉沉睡去。

两人一夜好眠,第二日如期到了莲湖畔。

新婚小夫妻总是蜜里调油,即便两人相识的时间不短,但如今身份不同,在一起的感受也处处是新奇的。

便是沈慎,也避免不了每个男人在心爱妻子面前犯的通病,幼稚和爱表现。

事情起源于二人租借小舟时碰见的另一对兄弟,他们是当地百姓,按惯例每日来莲湖打鱼顺便摘莲蓬的。

这种时节有莲花有莲蓬,二人对莲湖的曲折深浅十分熟络,他们掌控的小舟几乎像在湖中舞动般前行,二人身形轻巧,不一会儿就收获不小。

因着天热,兄弟两穿的都是薄衫,常年劳作锻炼出的健硕身体因汗水浸透衣衫而隐隐约约显现,惹来不少湖边女子或夫人暗中打量的目光。

他们外貌也称得上端正大方,高大的身材一衬,再加上年轻,已是十分有资本。而他们似乎也颇为享受这些视线,并没有往鱼更多的湖深处划去,而是特意在离岸不远的地方游来荡去。

在女子看来他们无疑成熟而有魅力,但在许多男子看来,这兄弟两就是风/骚。

沈慎大约过了一刻钟才注意到小妻子盯着那边的目光,虽然阿宓看的不过是那满船蹦跳的鱼儿与荷花莲蓬,但他依然吃起了飞醋。

老男人吃醋不像小年轻气火旺盛,什么都展现在表面,但本质毫无疑问是一样的,行事根本不能用平日的智商去衡量。

阿宓察觉到自己的小舟突然快起来,有些讶异地回眸,“怎么啦?”

她是用钓鱼的心态来游玩的,也没想抓多少鱼摘多少荷花莲蓬,更多的还是在欣赏美景,看看异地的风土人情。因此,在发现自己船上的鱼越来越多,几乎堆满了半边,甚至还有小鱼儿跳起来差点蹦到她发间,阿宓整个人都是懵的,“大人,我们…是要去卖鱼吗?”

第106章 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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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宓对沈慎这样的行为哭笑不得, 多少也猜得出他这样做的原因, 只是没想到大人也会有这种时候,还有点莫名的…可爱?

她很自觉地把视线移了回来,然后听自家大人说,“中午吃全鱼宴。”

“好呀。”阿宓非常捧场,“大人好厉害,可以蒸煮煎炸各来一盘。”

“嗯。”沈慎脸色稍缓,洗去手上的鱼腥味,转而为阿宓摘莲蓬和荷花。

两人在莲湖中转悠了一个多时辰, 小舟也到了人迹罕至的湖深处。湖水澄澈, 高高的荷花丛曲曲折折, 阿宓没忍住,褪下罗袜探到水中荡了荡,冰凉的水刺激得她缩了缩,很快就喜欢上了这种被湖水轻抚的感觉。

她的脚小巧白嫩, 脚趾圆润, 微微蜷缩在一起时显得尤其可爱, 脚踝精致, 在水中荡漾时有如一尾莹白的小鱼滑入其中, 引人目光流连忘返。

沈慎不知不觉就望了过去,以最强的自制力抑制了自己去握住的冲动。

他在大婚当夜确定了自己对足的特殊癖好,但阿宓却是不确定的, 她也许感觉到了亲密时他对那个部位的钟爱, 但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也会是一种癖好。

她自由自在地晃着, 刚巧今日没有梳妇人发髻,而是简单又漂亮的双髻,显得青葱活力,正好符合她的年纪。

光是看着自己年轻的小夫人,沈慎便感觉自己也跟着年青不少。他平复躁动,慢慢坐在了阿宓身边,听她随意哼着没什么章法的小曲儿,小脑袋歪来晃去。

他伸手捏了把她那圆鼓鼓的双髻,略带凉意的指尖从发间淌到纤瘦的腰,顺便把滑到臂弯的薄披风拉了上去。

阿宓偏头一看,眼儿弯弯的,顺势抱住沈慎一臂躺去,“好想下去凫水呀,这儿这么清。”

“下次去山间。”毕竟这儿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突然闯进人,并不算隐蔽。

阿宓点点头,“我们有一站就是玉山吧?到时候我们让其他人在附近的城镇待着,独自去玩儿好不好?”

两人的野外生活能力都不错,阿宓也不是挑剔的人,事实上她很好养活,山珍海味吃得,清粥小菜也不是不行。沈慎思索片刻,多带些用具也没什么问题,便颔首。

他想起事情来习惯凝眉,看起来冷冰冰的,不熟悉的人很可能就被他这副模样吓着。阿宓早了解他的性,不仅不憷,反而探出脚在水面一打,水花儿就扑了沈慎满面。

他怔了一下,大概是有些年没人敢这样在他面前搞事了,反应过来后眉峰微微一挑,立刻礼尚往来地给阿宓扑了回去。阿宓再要回敬,却被他抓小崽儿似的一把抓住,一双手极稳地钳制住。

“哇”阿宓哇哇大叫,一边挣扎,“大人这是以大欺小、恃强凌弱。”

“是谁先动手的?”沈慎似笑非笑看着她。

阿宓才不怕,“我不过不小心而已,大人这么记仇,一点都不君子。”

沈慎微微从鼻间哼出一声,腾出手面无表情捏这小坏蛋的脸,捏得她只能呜呜出声。

“以大欺小?”他边重复,“恃强凌弱?”

“…”阿宓试图用溜圆的眼瞪他,并在心底暗暗加了一句小气。

最终还是她先服软,“是我是我,都是我,大人别捏了,好疼呀。”

娇软软的声音,即便明知道她在撒娇,沈慎还是如她所愿放手。他没怎么用力,那儿还是红了一块,肌肤娇嫩得要命。

阿宓自己委屈巴巴地揉了揉,然后趁沈慎不备双手倏地抬起掐住他的脸,笑得狡黠,“来而不往非礼也。”

不同于她细嫩的脸蛋,沈慎的脸皮实在称得上厚,棱角分明,一手摸上去首先感受到的便是坚毅的下颌,稍不注意还能被咯着。

阿宓却很喜欢这样的触感,得寸进尺地一把坐了上去。这姿势不可谓不豪放,沈慎一手撑在小舟,一手搂住阿宓防止她落水,这对他来说还不至于花费什么大力气,但阿宓坐的位置显然有些敏|感。

几乎不用阿宓再坐什么,沈慎立刻起了反应,他辛苦压抑了半晌才消去的欲|望,就在阿宓这打闹的动作下复燃。实则也不能怪他,任何一个男人,被自己的小夫人这样跨坐在腿上,没有任何反应时不可能的。

阿宓也感受到了这股灼热和硬度,动作当场停滞,当然不可能不知道那是什么,结结巴巴道:“大、大人…”

“嗯?”沈慎沉沉应她,低眸看去,“知道怕了?”

阿宓试图悄悄缩回去,无辜眨巴眼睛道:“我错了…”

就在她动作期间,沈慎瞥见那细白的小脚,反应顿时又大了几分。

“…”

阿宓终于有些怕了,她觉得以大人的性子,下了决心很可能真在这里把自己结结实实教训一顿。

两人大婚不久,她还处在对夫妻之事害羞的阶段,当即老实地调整姿势,一句话也不说了,就那样乖乖看着。

对视了会儿,沈慎失笑,无奈地曲指一弹她额头,“你呀——”

未尽的两个字,却让人听出了无尽的宠爱与纵容,阿宓的神态不由更乖了。

沈慎有意克制,那阵反应自然而然慢慢消下。说来他其实也可怜得很,只有在大婚当夜得偿所愿把小兔子翻来覆去啃了个遍,后来都在阿宓可怜巴巴的目光下妥协,大都温柔至极且尽早结束,就连在马车上的情不自禁,他也完全在照顾阿宓的感受。担心她受不住,最后还是让阿宓用手来帮了自己。

所以真正说起来,沈慎开荤后尽情享受的次数并不多。

他这几年对阿宓疼惯了,除去受到刺激心潮澎湃无法自抑时,他都听不得阿宓喊疼,也常常被她那样糊弄过去,事后想起来都只能一笑了之。

这次也不例外。

阿宓得以安然和他回到街市,两人满载而归,那船鱼都托人送到客栈去了。

路过一间制衣铺时,阿宓脚步明显迟缓下来。莲县离京城虽近,但两地风气明显不同,这儿要更加大胆些,女子的衣饰便也显得更加清凉火辣。

撇去其他,衣裳无疑也是漂亮的,阿宓也是寻常的少女,正处在最爱美的年纪,自然被吸引了。

沈慎很上道地陪她进去看衣裳,这儿有许多精美的成衣,但真正出名的还是这家制衣铺为每位客人量身定做的不同风的成衣。这儿的人都舌颤莲花,阿宓很快就被说动,跟着入内去量身形。

里面还有其他女子,彼此用布隔开。阿宓有些羞涩地任绣娘脱去外裳,腰那儿被掐住,来不及惊讶就听她赞叹道:“姑娘这腰可真细,穿这身衣裳可惜了,完全没展现出姑娘的窈窕身形。”

阿宓红着脸也不知该怎么接,随后从腰到手臂再到小腿,全被或打量或上手摸了个遍,脸上的红晕就没褪下去过。

她看着绣娘给她一件件看款式时,听到隔壁有两人在彼此调笑。这两位听来都是已成婚的妇人,大概是觉得处在比较私密的空间,谈话也有些没有禁忌。

她们说的是闺房之事,一人表示自家夫君太过热情时常让她吃不消,另一人则道夫君颇为冷淡喜欢压抑自己,所以她决定来这儿买一些特制的肚兜和亵衣,好勾起夫君的兴致。

放在后世,这种东西有个十分通俗的名字——情|趣内、衣。

阿宓暂且不懂这些,但不妨碍她慢慢明白她们说的话的意思,然后就不由想到了这阵子和大人的相处。

说来,她确实也经常在这方面耍赖…

那个女子说,这种事情压抑久了对身体不好,那大人会不会也…?

思索了会儿,阿宓下定决心,脸色酡红地对身旁绣娘道:“她、她们方才说的,也拿给我看看。”

第107章 正文完

对于和沈慎的亲热, 阿宓并不抵触, 之所以时而躲避,大概是新婚之夜留给她的印象太深,还有害羞罢了。

绣娘给阿宓推荐了最新式样,阿宓只略略瞧了眼便让她包了起来,好在沈慎只以为是普通的新衣裳,也没多问,直接给银子让人送回了客栈。

两人在外游玩一日,回到客栈已是月上柳梢。

堂中有三三两两的客人在喝酒, 见到这对年轻的夫妻时瞄来一眼, 还来不及为女子姝丽的容貌停驻, 很快就在触及男子不怒自威的面容时像被针刺般收了回去,不敢随意打量。

“备一壶酒几碟小菜,端去房中。”沈慎扔去一锭碎银交代小二。

阿宓先一步进房,没骨头似的软在榻边, 软绵绵地埋怨, “我都说累啦, 大人还非要一直走。”

“不是阿宓前几日特地交待我, 一定要按计划去那些地方, 再累也不能拖延吗?”沈慎一脸无奈,手自发按上了阿宓小腿,“泡会儿热汤, 再按一按, 明日就好了。”

“疼——”阿宓鼓着双颊, 声音娇娇的,“都怪大人肩膀太硬了,坐着也不舒服。”

两人后来去了郊外,阿宓实在走不动,沈慎便像以前那样把她架在肩上带着。他这坐骑稳是稳,速度也快,但如阿宓所说,骑着确实不舒服,才那么一会儿,阿宓觉得自己屁股墩儿都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