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灵异生活 作者:朱砂

文案

对邵靖来说,生活是个杯具:他怀抱着前生的记忆,却只能活在当下,对小麦来说,生活是个茶具:到底差在哪儿呢?差别就在于,别人可以期待姻缘,他却只有露水姻缘,可是我们不要忘记,无论是杯具还是茶具,只要你会用,它们都可以变成洗具,虽然这个洗具——它是个见鬼的洗具…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搜索关键字:主角:小麦,邵靖 ┃ 配角:钟乐岑,沈固,归籽儿等 ┃ 其它:鬼,妖,传说

晋江编辑评价:

麦乔,本命年衰运连连,分手,失业,遇鬼,该来的不该来的他都经历了。

邵靖,带着前世记忆却只能活在当下的天师。本应该毫无交点的俩人却意外的同住在了一个屋檐下、古怪的饰品小店揭开了麦乔遇鬼序幕。接种而来的离奇事件注定了邵靖与麦乔之间剪不断的情愫。

作者延续了带有灵异色彩的文风,

用平缓和顺的语调讲述了一个个或惊悚或悬疑的小片段,并由主角的经历相串联。特别是对文章紧张气氛的渲染已游刃有余。

而主角麦乔的乐观性格又使得文章不至于过于压抑。夜深人静时,不防来体验一下心跳加速的感觉!

第1章 祸不单行

有些老话听起来没什么道理,比如说本命年要系红腰带;可是有些时候不听老话你就是要吃点亏,比如说小麦,现在他真有点后悔,明明准备了红腰带,为什么出差之前不系上呢?

“姓名?”

“麦乔。”

“年龄?”

“二十四。”

“职业?”

“呃,跑广告的。”

对面的警察这会儿才抬起头来看他:“是你撞人了?”

“不是我撞的!”小麦郁闷之极,“是小偷撞的,我本来在追小偷,好心过去扶一下,结果就说是我撞的了!”

“…”警察也无语了,过了一会才说,“不管怎么说,你也是有责任的吧?幸亏老太太没什么大事,刚才我们也给调解了,你赔个一千块钱就把这事一次性结了算了,老太太年纪也大了,万一后头有什么事,也算你头上就麻烦了。这事…也算你倒霉吧。”

倒霉?小麦觉得自己是够倒霉的。本来他今天很高兴,刚刚从莱西回来,卖出去一份广告设计,挣了八千块钱。钱虽然不算多,却是他和魏炎的小公司开业半年多来做成的第一笔正经生意。银行卡躺在怀里,他不时地摸一下,就觉得干劲十足。想想自己出去了两天,魏炎不会做饭,肯定都是糊弄着吃,他就想今天晚上应该做点好菜,也庆祝庆祝。

长途站那边本来就有点乱,小麦一边琢磨一边挤车,光顾着怀里的银行卡了,就觉得手腕上被人撸了一把。开始他没在意,后来快挤上车了往自己手上一看,才发现手链被人撸走了。

要说小麦这条手链,其实真不值什么钱。一条红绳编了二十个小花结,头上串了一颗黄豆大小的金珠子,还不是纯金的,就是个18K,那能值几个钱?不过因为是爸爸留下的东西,又是从四岁开始就戴的,所以一直没摘下来过。要说这条手链也挺奇怪的,红绳的长度正好绕小麦手腕一圈,不松不紧,还找不出接头来,要不剪断了还真拿不下来。小麦有时候也想回忆一下,小时候这手链戴着是什么样?不过记忆总是很模糊,隐约觉得那时候这手链似乎也正好圈着手腕,不过想也觉得不可能,小孩子的手腕才多细呢?说不定是绕了两圈。

就因为手链不值什么钱,小麦也就一直放心戴着,谁想得到会在车站上被人扒了去?他回头一看,就见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一边走,一边做贼心虚地也回头看他。这小子要是不回头,小麦还真不知道是谁撸的,这一回头,小麦反而认准了,喊一声“站住”,挤出人群拔腿就追。

小麦看着瘦,但从小到大都是学校田径队跑万米的,自信追个小偷没啥问题。想不到那小偷腿也很快,两人一前一后追了转眼就是八百多米,距离竟然一点没缩短。长途站这边人不少,两人追到一个商场门口,有个老太太提着东西正好出来,小偷一头就撞人家身上,两人滚了个四脚朝天。小偷灵活得跟兔子似的,跳起来就跑了。小麦过去把老太太扶起来,就被扯住了,眼看着小偷混入人群不见人影,接着就有人打了110…

“那小偷长什么样子?你被偷了什么东西?你说一下,我们立案调查。”

“算了。”小麦没指望能把手链追回来。抢劫杀人的案子还来不及破哩,何况一个不开眼的街头小混混抢一条不值钱的手链,“那小偷——也没什么特点,看着像个高中生,我觉得就是一般的小混混,就是跑得比兔子还快。我看你们是抓不着他的。”

警察听了最后一句话,表情有些尴尬:“你这样说,我们是比较难办,不过我们会尽力的。幸亏老太太没什么大事,这样你就先回去吧。”

出了派出所,居然下起雨来了,小麦叫声晦气,也在旁边的商场里买了些熟食,赶紧跳上了公交车。

小麦住在浮山后,是和男友魏炎一起租的房子,既是住处,又是公司。房屋两室一厅,租金不低,一个月一千块。其实依着小麦的意思,两个人的小公司,又是刚起步,根本没必要租那么大的房子,但魏炎说交通方便环境好,硬是要租,还一下子就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这房租算是他们的一大开销,挺头疼的。

天已经黑透了,公交车上人不多,所以有人说话声音就显得特别的清楚“哟,郑工你今天怎么也坐公交车了?”

小麦扭头看了一眼,上车的是两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前面那个穿着印有某某公司字样的工作服,后面那个却是西装革履,正有点尴尬地咧了咧嘴:“车坏了,送去修还没拿回来呢。”

前面那人噗哧笑了一声:“是吗?王大小姐没来车接呀?我说,好事快到了吧?什么时候请大伙喝喜酒啊?”

小麦就算是局外人,也听出来这话里的讽刺意味。那个郑工自然也听得出来,勉强笑了笑没再说话。车厢里很快就恢复了安静,公交车关上前后车门,继续向前开。小麦一晃眼,忽然发现后门不知什么时候上来了一个年轻女人。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她的脸,倒是身上穿着的一件连衣裙白底红花十分鲜艳。她就站在后门口,车厢里有很多空座,她也不去坐。

小麦忍不住又看了两眼,心想司机今天怎么也不提醒后门上的人投票了?这一班车的司机都特别能吆喝,一旦后门有乘客上,就会扯着嗓子喊投票,今天倒反常。女人头发长长的,身上的裙子似乎是被雨淋湿了,那大团的红花像血似的醒目。小麦用眼角瞥着她,感叹女人为了漂亮真是不要命。虽然滨海冬天比别的地方暖和,但这女人穿的却是夏末穿的那种薄裙子,脚上好像还穿了双露趾的鱼嘴凉鞋,这也太美丽“冻”人了吧?

汽车安静地行驶,很快到了小麦要下的车站。他站起来的时候看见刚才上车的那个郑工也走到了门口,女人往旁边闪了闪,抬头看了他一眼。车厢的灯光下,小麦看见她还很年轻,五官秀美皮肤白皙,只是额角上有一大块青黑色,像是摔出来的伤。

车门一开,小麦跟在那个郑工身后下了车,到十字路口去过马路。正遇红灯,一群人都挤在路边上等着。眼看红灯转为黄灯,离路口还有一段距离的车辆开始拼命地赶,想抢在绿灯之前冲过去。这里是个大斜坡,上面没有减速带,从坡上冲下来的车速度一般都很快,尤其是在抢灯的时候。

吱——

等着过马路的人一片惊叫。一辆轿车紧急刹车,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拖出长长一条痕迹,差点整个横过来。不远处,一个男人躺在路中间,像被丢弃的布娃娃,头毫无生气地歪在一边,身下一滩鲜血正漫开来。

人群骚动,有人掏出手机开始打110和120,小麦却只顾着看那个男人刚刚站着的位置——那个男人正是车上的那个郑工,而他刚才站的地方正有个穿白底红花裙子的年轻女人,默默地看着地上的尸体。小麦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下了车并且跟在他们身后的,但他看得很清楚,刚才轿车冲过来的时候,就是她在那个郑工身后用力推了一把,把人推到了车前。

男人在马路中间抽搐了一下,没了动静。女人脸上浮起一丝微笑,转身要走。小麦情急之下脱口喊了一声:“抓住她!”

旁边的人惊讶地转头看他:“抓谁?”

小麦眼看那女人已经挤出了人群,急得用手直指:“就是那个穿红花裙子的女人,刚才是她把那个人推出去的!”

旁边的人用奇怪的眼光看他:“你说什么呢?哪有人推他?还有,哪有什么穿红花裙子的女人?刚才我就站那人后头,根本就是他自己找死抢出去的,哪有人推他?你可别胡说!”

小麦顾不得跟那人争什么,挤出人群去找那个女人,但他一抬头就愣了——人不见了。也就是说了这么几句话的工夫,而这条路是一通到底的,那个女人走得再快,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走出他的视野吧?

110来得很快,120也来了,但地上的男人显然已经没得救了,直接就被盖上了白布。司机急赤白脸地在跟警察辩白,旁边有几个爱管闲事的人给他证明,确实是死者自己冲出去的。小麦听了半天,终于还是说:“不是他自己冲出去的,是有人推了他一把。是个穿白地红花裙子的女人。”

刚才跟他说话的那人不耐烦地说:“小伙子眼花了吧?都跟你说了,刚才就我站在他后头,哪有什么穿红裙子的女人?”

警察询问了一下旁边的人,都表示没看见有这么个女人,于是警察用警告的眼光瞪了小麦一眼:“请不要妨碍我们执行公务,胡乱说话也是不行的!”

小麦再次郁闷了,而且他很奇怪:穿着那么扎眼的一个女人,怎么就会没人看见呢?

不过郁闷也罢,奇怪也罢,尸体被搬上车拉走,人群也就散了。小麦拎着菜往家走,刚刚走到门口,正在掏钥匙,门自己开了,屋里的人拉着个特大号旅行箱出来,跟小麦打个照面,两人都愣了一下。

“你干吗?要出差?是上次胶州那个公司谈成了?”小麦看魏炎手里拖着行李箱,有点失望。好歹他才刚回来。

“我,我——”明明是很正常的一句问话,魏炎却结巴起来,表情也变了。小麦奇怪了:“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他一边说,一边想进屋,魏炎却堵在门口没有让开的意思。

小麦心里忍不住怀疑起来,一侧身,硬是挤了进去。只看了一眼他就发现:魏炎最心爱的吉他不在原来的地方了。小麦的心忽一下悬了起来,看着那旅行箱:“魏炎,你这是去哪?”

魏炎嘴唇动了几下,终于垮下肩膀:“麦子,我,我要回家了。”

回家这两个字像一记闷棍敲在小麦头上,他一时居然没反应过来:“什么?”

魏炎放开行李箱蹲了下来:“麦子,我爸今天叫我回去,说我妈检查出心脏病了。他说我现在回去,他还认我这个儿子…”

小麦愣愣地看着抱住头的年轻男人,觉得自己腿也有点软了:“你要回家了?还——”他把后面的半句话咽了回去,很显然的,魏炎是不准备回来了,否则怎么会连招呼都不打就走?如果他再晚几分钟回来,面对的就只是一间空荡荡的房子。

魏炎不敢看他:“麦子,咱们这一年太难了。再说我爸那脾气,要是这次不回去,他可能真永远都不会认我了。还有我妈,她身体不好。麦子,你从小没爸妈,不知道我的感觉。麦子,我要是回去,想开个公司什么的比在这容易多了。等我经济上能独立了,我回来找你,我…”

小麦出神地看着他的嘴唇一张一合,忽然觉得想笑。魏炎是第几个了?第四个吧?果然还是没超过一年啊…难道真被他第一个男朋友说中了——男人之间本来就是玩玩,非要什么天长地久,就只有被人甩的命!明明追他的时候也说得信誓旦旦,可总是没有一年,就带着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了。就连魏炎,为了他跟家里出柜决裂,跑到滨海来自己创业,算是坚持时间最长的了,现在也要离开。是因为同性之间的感情本来就脆弱?还是他的保鲜期,就只有一年?一时间他的脑子乱纷纷的,无数莫名其妙的想法都在里面挤:他妈妈临终时拉着他的那只冰冷的手;第一个男朋友手机里跟别人的暧昧照片;大学同学或鄙视或怜悯的眼神;魏炎悄悄递过来的一支纸玫瑰;他学的是广告设计可是一直在做业务员和会计的工作,专业都要废了,魏炎一走,公司开不下去,他得去另找工作;房子是租了一年的,现在还有半年,要是提前退房要赔违约金,应该找个人合租;买的菜一个人吃太多了,幸亏天气还没热否则要坏了…林林总总,每个想法都像只蜜蜂,肚子上带着个尖刺进进出出。

魏炎见他半天没有反应,悄悄看看表,磨磨蹭蹭地站起来:“麦子,我,我飞机到点了。我留了张卡,咱们剩下的钱都在里头,我就只有这些了。还有手机,我也给你留下了,你总用小灵通,也不方便…等我回去有了钱,我再打给你…我,我走了…”

小麦仍然呆呆地站着,魏炎拖着行李箱从他身边挤过去,身上的温热气息扑上他的脸,是他所熟悉的。可是在这种倒春寒的天气里,这点热气很快就消散了,只留下他的脸颊在楼道的冷风里吹得冰凉。过了好一会,他才拖着脚步慢慢进了屋,木然地把手里的菜放到厨房去,再走出来,坐在桌子旁边发呆。桌子上摆着个台历,小麦无意识地看着:2008年4月17日。他忽然想起来,今天是他24岁生日…

第2章 台东小店

“我叫罗薇,这是庞峰云,这是卢纬,那是池莉莉。你看见了,我们现在就是四个人,峰云跑广告,卢纬管美编,莉莉是财务,我跑外出稿子。现在杂志销量上去了,人手不够,你要是来了,先跟着我们熟练几天,要是合适出稿子就接我的活,要不然就跟峰云去拉广告。试用期三个月,工资一千五,有午饭补贴,过了试用期就一千八。不算高,不过我们是看季度销售量发奖金的,你觉得怎么样?”

小麦看看这间屋子。这是居民楼,一百平左右,三室一厅的,两间是卧室,很简单,就地上铺个旧席梦思垫子;一间放着两台电脑,客厅里摆着资料和已经印好的杂志什么的,跟他住的地方格局相似,收拾得倒很整齐。小麦在心里算着帐,工资确实不高,而且还不知道一季度能分多少奖金,最主要的,这工作好像跟他学的专业差十万八千里。不过他现在也没得挑。自从大学毕业他就和魏炎在弄自己的小公司,而且他还是跑业务兼会计,已经把专业扔下一年多了,现在要是去找工作,就工作经验这一条就吃亏。现在他身上总共就有一万一千三百块钱,孤身一个人,万一有点什么事比如说生个病,这点钱就根本不经用。房租过半个月就又要付了,一个月一千块钱房租,还没算水电费,再加上吃饭穿衣,不赶紧找工作不行。这份工作虽然不是很合意,但骑驴找马比较稳当,而且看这几个人年纪跟自己也差不多,一个个朝气蓬勃的--要不,就先干着?

罗薇的脾气显然是爽朗大方型的,笑眯眯地就伸出手来:“那好,欢迎加入我们,帅哥!”

年轻人的风格就是说干就干,罗薇直接拿起相机:“那咱们现在就出去吧,先去台东转一圈,你也熟悉一下工作。如果觉得不合适,过几天再跟峰云出去。”

跟着罗薇出去,一路上听她介绍,小麦才详细了解到《倾城》这杂志的内容,挺小资的,走都市白领路线,主要就是介绍滨海市好吃好玩好购物的地方,台东算是滨海市的商业区,自然少不了要跑。

“上次我在拐角的地方发现一个小店,卖的饰品很有特点,可惜突然有事没仔细看,这次好好看看,做个专题。”

小麦看着罗薇兴奋的表情,琢磨自己是不是该跟庞峰云去跑广告,怎么说,一个男人跟着个女人去转饰品店…

“哎,小麦你干什么那种表情?饰品怎么了?男人就不用饰品?那你太落后了,我们的杂志可不光是给女人看的。”

小麦想想自己戴了二十多年的那条手链,点了点头。手链丢了之后,他一直想着再弄一条,但那花结明明是看熟了的,现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样子。他也上网查过一些编织的花样,但是没有一种是跟他那手链上的花结相似的。

“到了!”罗薇拉了他一把,从公共汽车上跳下来,“那店在哪儿来着?门头就是太小了,怎么找不着了?”

“叫什么名字?”小麦东张西望。台东这婚纱一条街街尾有很多小店,各色各样的门牌挤在一起,足够人看个眼花缭乱。

“叫…上次还真没看清楚门头叫什么来着…”罗薇嘟哝着在街上慢慢地走,“不对,过了,肯定不是这一头。”

小麦跟着她没头苍蝇一样地挤。已经将近五点了,下班的人渐渐多起来,摆夜市的也开始出摊,越发的热闹。天色渐渐昏暗,霓虹灯亮起来,罗薇锲而不舍地仍然来回地找,突然指着前面叫了起来:“啊,那儿呢!我说我这眼神,怎么刚才走了两趟都没看见?好像换门头了。”

小麦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在牛肉粉旁边有一家小店,门牌是原木色的,画着一个威武的虎头,再没有别的装饰:“确实不大显眼,不过刚才我们走过了,我也没看见。”

罗薇看看天色:“哦,天黑了,你回家要晚了吧?我们就是这样,有活就干,加班是常事,没什么点的。不过你要没什么事就晚点回去,今天我过生日,我们准备庆祝一下,你也参加怎么样?”

世界上有一种人的热情永远能感染别人,即使只是建议,也会让人不自觉地服从。罗薇显然就是这样的人,小麦连摇头也不好意思。反正现在家里已经没人等着他回去做饭,多晚回去也没关系。

小店里现在还没有上客,很安静。两边是擦得铮明瓦亮的玻璃柜台,里面铺了淡金色的的丝绒,上面摆着各色的饰品。小麦大致浏览了一下,无非是戒指耳环什么的,他一个男人,对女孩子戴的首饰兴趣不大,看了几眼,就抬头打量这店里的摆设。屋子最里面有一张小桌子,旁边摆了两张折叠椅,桌子上还有一把咖啡壶和一只杯子。这挺奇怪的,因为店铺本来面积不大,一般店主都会尽量地利用面积来布置商品,尤其像台东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这样把相当一块面积弄出来摆桌椅什么的还真是比较少见。桌椅后面就是通里间的小门,门上挂着虎皮色的厚绒帘子,那黑黄色的条纹加上毛绒绒的感觉,还真像张虎皮挂在那里。门帘前面挂了一串玻璃风铃,小麦仰脸看看,悬挂的玻璃片是一个个小人的形状,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也不知是哪里买来的。

罗薇在背后大惊小怪,一会儿啊一会儿哦,小麦忍不住回头:“罗姐,看见什么了?”

“你看你看,这个多漂亮!”罗薇激动地指着柜台里直跳脚,看样子大有一拳砸碎玻璃把手伸进去的冲动。

“什么东西啊?”小麦走到她身边看,原来是一枚戒指。厚重的戒身是银质的,刻着古朴的花纹。最显眼的是戒指正面是一个虎头的形状,两只眼睛是琥珀镶的,中间恰好有一道竖着的暗纹,灯光下真像两只活的虎眼,熤熤生光。

罗薇激动地盯着那戒指:“真漂亮!我要买我要买,老板到哪里去了?”

风铃叮地响了一声,小麦一回头,一个年轻人从帘子后面走出来,微笑:“来客人了?”

“哇!”罗薇小声地说,“帅哥啊!”

确实是个帅哥。小麦看着也不由得心里微微动了一下。来人皮肤白皙,稍长的头发乌黑润泽,直垂到肩,一双眸子在柔和的灯光下看来像是琥珀色的,薄薄的嘴唇微微翘起,脸颊上浅浅露出酒涡的痕迹:“两位要买什么?”

罗薇小声地说:“小麦挡挡我,我给帅哥拍张照片。”

小麦无语,只好用身体挡住她:“哦,我们想要这枚戒指。”

店主微笑着走过来:“哦,两位看中了这个?”

罗薇借着小麦的遮挡,用手机给店主连拍了两张照片,心满意足地走出来:“哦,我们是办杂志的,不知道可不可以给帅哥你的这些商品拍个照片,放到杂志上去做个专栏?当然,这个戒指我也要买的。”

店主看了她一眼,笑了,弯腰打开玻璃柜把戒指取出来:“当然可以。能给我免费宣传,我求之不得。这戒指是刚刚进来的新品,没有第二枚相同的,看来它跟您很有缘份呢。”

罗薇高兴地把戒指套在中指上,举起手来:“大小正好。当然有缘了,我就是属虎的呢。”

店主脸上的酒涡更深了:“那就更有缘份了。”

罗薇举着手欣赏了一会,把精力扑到其它的东西上去了,举着数码相机咔嚓咔嚓不停地拍。店主跟在她旁边,不时轻声向她介绍。小麦独自站在一边,觉得自己可能真的不太适合跟罗薇来跑外,至少他对这些东西实在不怎么感兴趣。有些无聊中,他走到门帘前面,端详起那挂风铃来。那些玻璃人形做得很生动,虽然没有眉眼,但体态栩栩如生。不过看了几分钟,他忽然觉得有点怪,这些玻璃小人个个举手抬足,他本来以为都是什么体育动作,但仔细看看又不像。正琢磨着,店主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来,“先生喜欢这风铃?”

小麦根本没听见他什么时候走过来的,店里铺的是木板,脚落上去有咯吱咯吱的声音,但这个店主走起路来却半点声音都没有。小麦被他吓了一跳,本能地往旁边退了一步,却撞到了桌子,桌上的杯壶一晃荡,发出轻轻的咯咯声。小麦赶紧扶住:“不好意思。”

“没事。”店主微微一笑:“一杯冷咖啡而已。”

罗薇拍得开心,伸过头来看看:“咖啡?哦,帅哥你还会冲咖啡呢,这是你冲的图案?”接着举起相机就拍了一张。

小麦看了一眼,浓黑的咖啡面上,一个白色的树叶图案栩栩如生,在咖啡里渗开的奶精正像是树叶的脉络,精致而生动。店主笑了笑,轻轻晃了晃杯子,把图案晃散了:“学过一点,有时候有朋友来坐坐,就冲点来喝。

“哦。”罗薇其实对咖啡不感兴趣,转头又去看那些饰品了。店主含笑看了她一眼,转回头来看着小麦:“先生没什么想要的?”

“哦--我没…我看这个风铃挺少见的。”

店主露齿一笑,两排牙雪白整齐:“这个是非卖品。”

“啊,我不是说要买…”小麦有点尴尬。

“那先生看点别的?有没有什么想要的?”店主笑意盎然。小麦胡乱点点头,转身想往柜台走。这一回头,他忽然发现门楣上方悬了一面镜子,镜框是一个张着大口的虎头,虎眼是两小片淡黄色的琉璃,在灯光下闪着琥珀般的光。镜面镶在虎口中,或者是因为灯光不明亮,镜面也有些昏暗。小麦在这个角度从镜子里看不见自己的脸,却看见了罗薇。罗薇正低着头聚精会神地拍照,小麦只能看见她的后脑勺,蓬松的卷发,耳朵上戴着两枚小苹果形状的耳钉。

“这个镜子是--”

“这个也是非卖品。”店主微笑,“是摆在店里镇邪的。”

小麦并不是想买,只是觉得这镜子也很特别:“好像有年头了吧?”镜框看不出是金属还是木质的,但看起来就是年代久远的样子。

“是啊。”店主负着手仰头看去,“这面将军镜,有五百多年了。”

“将军镜?”

“是啊。老辈人都这么叫。”

“将军镜?”罗薇回头看,才发现还有面镜子,“嗬,挺气派的呢。”

小麦又觉得无话可说了。罗薇还沉浸在那些精美的饰品中,气氛就有些尴尬。幸好此时又有客人进来,店主也就扔下他过去招呼客人。进来的也是个年轻姑娘,比罗薇还小些的样子,看见这些饰品也是眼睛发亮,立刻埋头翻找起来。店主跟在她身边,微笑着轻声回答她的问题。

罗薇拍了个尽情才放下相机:“帅哥,谢谢你了。等我们的杂志出了,我给你送几本过来。小麦,咱们走吧。”

小麦看看表,已经八点多了。罗薇有点歉意:“真不好意思,走,咱们回去吃蛋糕。”

庞峰云几个人已经在屋里布置起来了。桌子被移到最中间,摆了一个小蛋糕和两个KFC全家桶,外带一瓶红酒。蛋糕上已经插了几根蜡烛,池莉莉手持一把细蜡烛,正在琢磨怎么能把二十多根蜡烛全部插到那个实在小得可怜的蛋糕上。罗薇进门看了一眼就笑了出来:“莉莉,全插上咱们也不用吃了,算了算了,要什么蜡烛啊,不插了。哎,看,我今天可拍了个帅哥呢!”

“帅哥,又小白脸吧?”一边埋头在电脑上工作的卢纬凉凉地插嘴。小麦第一眼见他的时候就一个印象--黑。他确实是黑,说起来他做电脑美工,应该算是室内工作者,可是就是黑,不说黑得扔煤堆里找不出来吧,也是地道的古铜色。

罗薇切了一声,甩手把手机扔过去:“看看,人家可是古典气质的帅哥!”说着,就到另一台电脑上去打印今天照的照片,“今天可是有好东西,这家店的东西绝对新颖,看看,我拍了好多呢!”

卢纬拿起手机翻了半天:“你那帅哥照片在哪?”

“你什么眼神啊!”罗薇不满地走过去,“不就是最前头两张嘛,我来!”

池莉莉摇头:“又来了。小麦你坐,咱们吃,别管她!”

小麦哪好意思先动手。寿星还没切蛋糕呢。

“哎呀!”罗薇忽然一声尖叫,捏着手机怒视卢纬,“我的帅哥照片呢?是不是你给我删了!”

卢纬张口结舌:“哎,怎么,怎么赖到我头上来了?哪有什么帅哥照片?根本就没有好不好?”

“怎么会没有?小麦,小麦你来证明,我是不是拍了好几张?”

小麦有点尴尬地点点头,卢纬不屑:“肯定是你没弄好没存上。”

“胡说!”罗薇一脸的苦大仇深,“我拍过多少帅哥了,怎么会存不上?肯定是你给我删了!”

小麦眼看两人要吵起来的架势,不由得转头去看池莉莉。池莉莉无奈摇头。忽然外面有响动,听起来像是隔壁在用锁匙开门。池莉莉眼睛一亮,一边往外冲一边叫:“有救了,沈哥回来了!”

小麦完全茫然,只听池莉莉在外面叽叽喳喳了几句,拉着个人进来:“沈哥沈哥,你快来安慰一下罗薇受伤的心灵吧。”

小麦一抬眼,正好对上那人的眼睛,不由得心里一凛。这人一双眼长得太厉害,乍一看上去会让人忽略他英俊的轮廓,只看见那双锐利得让人心悸的眼睛。罗薇一见他,像见了救命稻草一样扑上去:“沈哥沈哥,让我拍两张照吧,安慰一下我脆弱的心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