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无奈摇头:“又怎么了?”

池莉莉直笑:“沈哥,她今天拍了两张帅哥的照片,被卢哥不小心删了,正伤心呢。”

“我可没删…”卢纬赶紧声明,罗薇直接瞪他:“肯定是你…”两人眼看又吵起来,池莉莉见惯不惊地拿了一块鸡翅给小麦:“我快饿死了。小麦,来吃,别客气。沈哥,这是小麦,麦乔,新来的。”

“哦?那你们实力又壮大了。”男人抬眼看了小麦一眼,小麦心里不由自主地咯噔一下,又一次觉得那两道目光太锐利。好在男人说了几句话,就走到一边去看罗薇刚刚打印出的照片了。罗薇得意地跟上去:“今天在台东发现了一家小店,卖的东西都不错呢。沈哥看,这戒指就是在那店里买的,怎么样?样式很新颖吧?”她举起手晃晃,琥珀的虎眼在灯光下一闪,像是眨了一下,“全店里就这么一款带虎头的。”

小麦不得不承认,罗薇对这些东西有眼力,全店里的饰品确实就这么一款带虎头的,让她一眼就看见了。

那沈哥却忽然伸手从照片堆里抽了一张:“这一款也带虎头吧?”

“啊?”罗薇大叫起来,“我当时怎么没看见啊?要是看见,就一块买了!”

卢纬可算逮到机会了,立刻做蔑视状:“你那是什么眼啊?近视眼。人家沈哥那是什么眼力,你能比吗?”

罗薇不服气:“当时明明没有的,小麦你来看,是不是?”

小麦凑过去看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水晶首饰盒,盒子后面露出一只银镯子,接口处也是虎头形,跟罗薇的戒指一模一样,尤其是那两只虎眼,也是琥珀镶的,在灯光下炯炯有神。小麦看了又看,不禁皱起了眉:“我也记得没这个东西啊…”那水晶首饰盒做得很精致,价格也不菲,罗薇当时眼馋又心疼荷包,看了又看,如果真有个镯子在那里,她怎么可能看不见?小麦自己当时只是扫了几眼,但也记得那盒子后面就是玻璃柜面,并没有什么镯子的。

卢纬抓紧时机笑话罗薇,于是两人又掐成一团。庞峰云好笑:“别闹了,看让沈哥笑话,罗薇,快来切蛋糕!”

罗薇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欢天喜地就切蛋糕去了。他们和那个沈哥显然很熟,说说笑笑,还提到什么猫。小麦觉得自己有点插不上话,就走到了一边去。房间角落里堆着些旧报纸,大概是拿来包样本的。小麦随手捡了一张拿起来看。正面是股票信息什么的,都是快一年前的东西了,没什么可看。小麦无聊地把报纸翻过来,却突然看见一张寻人启事,照片上是个年轻姑娘,抿着嘴笑。小麦看了一眼,突然一怔--这照片上的人,他看着有点眼熟,可是在哪里见过的呢?他看看照片下面的字:我女冯梅,23岁,长发,身高1.65米,体重55公斤。周日出门去超市购物未回,当天身穿白色连衣裙,脚穿浅绿色凉鞋,如有好心人见到,请致电139********,重谢。

小麦把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突然一线灵光闪过,他差点站了起来--这姑娘他确实看见过,不就是那天在马路边上把那个男人推到车前面的那个吗?只不过当时她穿的是件白底红花的裙子,脚上…他冥思苦想,但怎么也记不清那是双什么颜色的鞋了,不过,肯定是双凉鞋。

第3章 咖啡杯里的虎头

小麦从印刷厂出来的时候天都黑了。干这活就这样,没个准点下班。本来这事是池莉莉跑的,但前几天罗薇晕倒在路上,送到医院检查出心脏二尖瓣有问题要做手术,她的工作就由池莉莉去顶起来,这些杂七杂八的事也就交给了小麦,所以格外忙得厉害。天气反常,前两天出奇地暖和,这两天又突然冷起来了,特别是饿了的时候,更觉得身上发寒。按按咕噜作响的肚子,小麦决定先在附近找个地方吃了饭再回家。这里也在台东边上,吃饭的地方比他住的那里多得多。

肩膀忽然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小麦一回头,背后的人微笑着露出洁白的牙:“又见面了,到这儿来淘小店吗?”是台东那家饰品店的年轻老板。

小麦回他一笑:“不,刚从印刷厂出来。老板在这儿干什么?”

“我姓郑,郑云书,叫我名字就是了,别叫老板,我有那么老吗?”郑云书说着,露出一个俏皮的微笑。

他笑起来就露出洁白的牙,嘴角拉开得大一些,还会露出两边的两颗小虎牙,显得十分年轻可爱。小麦忍不住多看他两眼。郑云书便笑得更开心:“怎么,被我迷住了?”

小麦心里一动。GAY和GAY之间,大约真是有种同类的感应,男人之间随便开开玩笑很普遍,但小麦就是觉得郑云书这话里有点别的意思。

“我来买杨梅。这地方有个小店卖腌果,杨梅和乌梅腌得特别好吃。”郑云书晃晃手里的盒子,忽然说,“天气够冷的,过来喝杯热咖啡?我冲咖啡的手艺很好。”他说着,抬起头来看看小麦,也许是被旁边的霓虹灯映的,眼珠如同琥珀一般晶莹。小麦有几秒钟看得有点转不开眼,不知不觉地点了点头:“好。”

饰品店关着门,郑云书取出钥匙开门。这个店夹在两个服装店之间,这时候别的店已经开始上客,但进出的人却没有注意这个小店的。小麦忍不住问:“生意好么?”

“还行,都是回头客。”郑云书一边说一边让他进来,又把店门半掩上了,“我也不指望它发大财,能糊口就行了,坐。”他指指那边的折叠桌,“搭把手给支开,我去煮咖啡。”语气自然亲切,让人听了说不出的舒服。说完,他笑笑,就提着袋子走进后面去了。

小麦把折叠桌支开,坐了下来。后面房间里很快飘来了咖啡的香气。其实小麦并不怎么喜欢喝咖啡,吸引他的也不是咖啡,而是郑云书的笑脸。魏炎离开已经一个多月了,不知是不是确实太伤了他的心,或者是因为经济压力大工作忙,他很少想起魏炎。但是这会儿看着郑云书的笑容,他才发觉,在滨海这个城市里,他其实很寂寞。

叮——挂在后门口的风铃清脆地响了一声。小麦抬头看过去,并不是郑云书出来了,也没有感觉到风,但是悬挂着的风铃却在轻轻晃动。小麦走过去仰头看看,忽然觉得这风铃好像跟上次看见的时候有点不一样,似乎比原来多了点什么。

多了点什么呢?小麦正在冥思苦想,郑云书端着咖啡走出来了:“好了,这咖啡还不错。”他嘴里含着点东西,小麦闻到杨梅微酸的香味,看来就是刚买的腌果了。

小麦坐下,看着他利索地摆开杯子,倒入咖啡,然后端起盘子里的奶精壶,笑着说:“我就喜欢咖啡里加奶精,否则太苦了我实在喝不下去。”他手腕利索地转动,乳白色的奶精冲入杯中,逐渐形成一个虎头的图案。

小麦忍不住惊奇:“太棒了!”白色的奶精冲出白色的皮毛,留着咖啡色的条纹,尤其眼睛的部分是两小块咖啡液面,微微漾动,反射着灯光像是两只不停闪烁的眼睛,极之传神。小麦仔细端详着,渐渐觉得这两只眼睛像是活的一样,也在凝视着他。小麦忽然想起曾经看过动物世界的一个老虎专题,里面有一组正面拍摄的老虎捕猎的镜头——老虎盯着猎物,眼神专注,充满杀机。据说老虎的视线能令猎物惊慌失措甚至不知逃跑,小麦这会儿忽然也觉得自己像是被老虎盯上的兔子,目光竟然移不开来。身周的灯光似乎远去了,他好像置身于森林之中,眼前就是一只老虎,隐身在树后,只露出一双绿光幽幽的眼睛,紧紧盯着他。老虎的身体微微下伏,尾巴轻轻摇摆,下一刻就会一跃而起,把锋利的牙齿插进猎物的喉咙…

《命运交响曲》的重磅音乐突然响起来,小麦猛然被惊了一下,眼前的景象忽然消失,他看着的仍然是那杯咖啡,而奶精冲出的虎头边缘已经有点模糊了。郑云书似乎也被手机铃声吓了一跳:“你的手机?”

小麦抱歉地把手机从衣袋里摸出来:“不好意思接个电话——喂?”

池莉莉的声音微微哽咽:“小麦,你在哪儿呢?”

“哦,我在台东,从印刷厂出来的,正要回家。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罗薇…”池莉莉忍了一会,还是没忍住哭了起来,“她走了…”

小麦有几秒钟没反应过来。罗薇?那么年轻充满活力的女孩,居然也会死的?不是说只是二尖瓣有点问题么?怎么就会突然死了呢?

“手术台上死的…”池莉莉泣不成声,“说是心脏突然停跳,抢救了一个半小时,还是没…”

“我,我马上过去。”小麦不知道自己这时候能不能帮得上什么忙,可是他想去看看罗薇。挂了电话,他仓促起身:“我有个朋友突然去世了,我,我得去医院。”

“哦。”郑云书体贴地说,“店里有新鲜点心,带点路上吃吧。节哀,别太难过了。”

小麦直奔医院。庞峰云、卢纬、池莉莉都在,而罗薇盖着白色的床单,静静躺在铁床上。池莉莉眼睛已经哭得通红,卢纬呆呆地站着,一直紧紧攥着罗薇露出床单外的一只手。小麦知道他喜欢罗薇,虽然没说出来,可是大家都知道。每天的打闹吵架都只是乐趣,现在可以和他打闹的人去了,也就带走了他的快乐。

庞峰云最先擦干了眼泪,把小麦叫出了房间:“麦子,你也看见了,罗薇——”他声音哽咽了一下,狠狠忍了几秒钟才继续说,“罗薇一走,我们这杂志社可能办不下去了,都得另想办法。你看——”

小麦明白他的意思。罗薇是杂志社文字稿的完全供稿人,她一死,杂志是肯定办不下去了。也就是说,他又失业了。

“我明白了。我再找工作就是了,你不用担心。”

庞峰云点点头,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有件事,我想跟你商量一下。罗薇这次手术,我们的钱差不多都用进去了。你也知道,这个月的广告费还没回来。我们也知道突然没工作很麻烦,本来是想补你一个月的工资的,可是现在手头确实活动不开…你看,能不能下个月钱回来我们再把工资给你?肯定是两个月的,我们绝对不会少给,就是现在——”

小麦拦住他:“我知道。罗姐出了事大家都不好受,你们先忙她的后事吧,钱什么时候回来给我打到卡上就行。你看,我还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

庞峰云感激地说:“谢谢你。后头,也没什么事了…罗薇有个妹妹,已经通知她了,说明天就到滨海来。后面的事,都得等她来了再打算。你,你明天就不用过来了,这次突然出事,我们知道肯定也给你造成很大麻烦,那你赶紧再去找工作吧,对不起了。”

小麦跟他告了别,留下银行卡号,就走出了医院。看看夜空,他有点发愁。找工作这种事,有时候也是要碰运气的,不一定马上就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可是房租水电吃饭穿衣这些开销却是实打实地摆在那里的。房租是个大头,他已经在网上发了帖子求同租人,可是到现在还没人应征。

一滴水落到他额头上,紧接着又是一滴,没几分钟就变成了豆大的雨点。小麦抱头就跑,这人倒霉了,怎么连喝口凉水都塞牙呢?

雨越下越大,下了公交车,小麦抱头鼠窜,就那么十几步路,衣服已经被淋了个透。刚刚跑到小区门口,一辆车猛地冲过来,差点撞上他。小麦赶紧往旁边一跳,哗地一声车轮溅起的泥水全泼在他裤子上,车滑出两步停下了,车主摇下车窗:“你怎么大晚上的往车上撞?”语气里很有些不耐烦。

小麦用手遮住刺眼的车灯,心情很不爽地还了一句:“你怎么开车的?”小区门口的路灯坏了,拐弯的地方又停着一辆大货车,双方相互都没看见,说起来责任一人一半,但这车主怎么说话的?谁没事往车上撞?

车里没开灯。小麦也看不见那车主的模样,只觉得应该是个年轻人,嘴上的烟头亮着点红光,微微闪动。小麦瞥一眼那车,是辆帕杰罗。城市里开这种越野车,他直觉车主不是省油的灯,反正衣服已经是湿了,再溅点泥水也不算什么,于是不打算再惹麻烦,转头进了小区。

四月的天气,说是暖和,夜里还有点凉,小麦湿得像落汤鸡一样,小风一吹真是透心凉,一跑进家门就忙着开热水器洗澡。这边才把衣服脱下来,那边门就响了。小麦诧异莫非是房东这时候了还没回家?也太执着了!一边想,一边随便套了件T恤去开门。一开门,却是个陌生男人,一身银灰色休闲西装,衬衣领子很是不羁地敞开着,露出结实的脖颈和一点锁骨。来人看见小麦的模样,眉头微微一皱:“你是麦先生?”

小麦愣了一下:“是,我姓麦。你是?”

来人点了点头:“那就对了。我是来租房子的。”说完,不等小麦让就直接进了屋。

他一开口,小麦只觉得有点耳熟,想了一下突然记起来:“你——你就是在小区门口开车的那个人?”就是刚刚差点撞了他的人!倒是想不到长得这么英俊。

来人随便点了点头:“不好意思,没看见你。”

小麦觉得这话说得很没有诚意,但总算是道了个歉:“那,先生贵姓?”

“我姓邵,邵靖。”来人报上姓名,已经在屋子里看了起来,“这房子倒还干净。”

小麦心想那是我天天打扫的,当然干净。邵靖看了一圈,转头说:“我租三个月。”

小麦犹豫了一下。他是想找个长期合租的,如果就租三个月,三个月之后他还得再去找人,实在很麻烦。他正考虑要不要答应,邵靖已经接着说:“打扫什么的我没时间做,这样,我多出一部分钱。我看你在网上说一个月租金五百是吧?我出八百。”

小麦心动了一下。虽然就租三个月,但这三个月他就等于只付二百的房租,也划算的:“那么还有水电费和煤气费要平——”

邵靖不怎么耐烦地一挥手:“我没时间算那个,也不在这儿吃饭。这样,我付一千一,够了吗?”

小麦的脑袋比思想更快地点下去:“够了。”这房子的房租是一千,每个月水费电费煤气费,两个人算起来也就三百块钱,如果邵靖付一千一,他就等于是白住房子了。虽然邵靖只住三个月,那也划算呀!

邵靖看他点了头,就摸出钱包,直接扔了一叠钱在桌子上:“我住哪一间?”

“这一间吧。”这一间朝南,小麦本来想自己住,但现在邵靖花了一千一,这房间就给他吧。

邵靖随便点了点头。小麦问:“邵先生的行李——”

邵靖微微愣了一下:“我没行李。”

小麦也愣了:“那被子什么的…”

邵靖似乎从来没想过被子的问题,愣了几秒钟才说:“这里没有被子?”

小麦觉得很是无奈:“有,但不是新的,不过是干净的。邵先生要不然将就一下,明天去买新的?”哪有租房子自己不带被褥的?又不是住酒店。不过看邵靖这个样子,肯定是住酒店住惯了,拎包入住,啥也不操心。不过看他开的车,穿的衣服,怎么也不像要跟人合租房子的样啊。

邵靖有点尴尬:“也好。麻烦你了。”这句话倒说得客气了很多。小麦赶紧说不麻烦,一边打开衣橱去拿被子。以前他和魏炎两个人住,现在他一个人住,自然省出一套被子来,魏炎走了之后他一度想把被子扔了,最后还是没舍得,给拆洗干净了收起来,没想到今天派上用场了。

邵靖刚接过被子,手机就响了,他一手夹着被子一手接起电话:“喂?是我…我已经说过会办这件事,你能不能不要啰嗦?时间?我说过三天之内吧?如果三天都等不了,去找别人!我不管他是什么官!如果他的官职能解决这事,让他自己办好了。我告诉你,这次我是来找人的,也就是看你的面子,否则我根本不管…这你不用操心,我有地方住。最后再说一句,别告诉任何人我在这儿,否则这事我随时撒手不管。好了,我挂了——还有什么事赶紧说完…”

小麦看他腋下夹着被子手里提着枕头,还在接着电话十分不方便,就接过被子,给他送到卧室里去。邵靖不耐烦地说了几句就把电话扣了,转头看见小麦,眉头皱了皱:“麦先生,有件事我想特别说一下。”

小麦愣一下:“什么事?”

“既然这房子已经租给了我,我这人有个毛病,不希望别人进我房间。如果我关着门的时候,不管有什么事都请别打扰我。”

小麦觉得有点不痛快。这人什么意思?他现在在这房间里,不是好心好意来帮忙的么?要不是看邵靖夹着被子还要打电话不方便,以为他愿意多事?不过看在钱的份上,他按捺了一下,点了点头就走出了房间。算了,至少三个月之内他不用操心房租的事,赶紧再去找工作吧。

第4章 古怪的风铃

周末中午,小麦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楼梯。他找工作很不顺利,跑了一个礼拜,勉强在一家卖复印机的公司找个了推销员的活儿先干着,正好这几天大批进货,搬机器累得他腰酸腿疼,好容易今天周日,他还加了半天班。

推开门,小麦看见地面上一串泥脚印,心里有点奇怪:邵靖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自打邵靖住进来,这些日子小麦基本上没怎么见过他。晚上他要睡了,邵靖还没回来,早晨他去上班,邵靖还没起床,只从踩得满客厅的脏脚印里确定此人还在这房子里出没。

邵靖的房门关着,说明他确实在家。小麦倒了杯水,正想回自己屋里去,忽然听见他的房间里有动静。邵靖只要在家,肯定把门紧关着,小麦免不了有点好奇,虽然不会趴到人家门上去,可也忍不住竖起了耳朵想仔细听听。房间里的声音很模糊,开始很不清楚,后来渐渐高了些,小麦终于听出来,那是喘息声,由低到高,渐渐粗重。

小麦突然脸涨得通红,逃也似地回了自己的房间。这喘息声分明是--他回来得真不是时候。不过邵靖也有点过分了吧?到底是两个人合租,带人回来总是不方便的。看他也不是没钱的人,就不能在外面开个房?

小麦胡思乱想着走进自己房间,一眼看见门边的小几上放了个快递盒子,显然是邵靖签收之后放在这里的。小麦拿起来看了一眼,脸色微微变了--地址是魏炎家所在的城市,笔迹也是魏炎的。他坐在床上拆开盒子,里面掉出一块手表和一张纸条。小麦木然地捡起那块表,手有些控制不住地发抖。那是他买给魏炎的唯一一件礼物。欧米茄的全钢表,虽然不是最高档的,当时也花了他两千多,是他悄悄省了半年连午饭都不吃才省下来的,送给魏炎过二十四岁生日。现在,东西又回到他手里了,这意味着什么,他再明白不过了。如果说魏炎走的时候他还抱着点希望,那现在是半点希望也没有了。

纸条也飘落在床上,小麦用另一只手捡起来,确实是魏炎的笔迹:“麦子,我对不起你。银行卡上我打了三万块钱,现在我就这些,以后有了钱,我会补偿你。”

小麦突然把手表摔在床上,腾出手来把纸条撕了个粉碎。补偿?怎么补偿?再给他一笔钱?如果能用钱来补偿,那么感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纸屑落了满床,小麦懒得去收拾,提起外衣又出了门。他不想在屋子里呆着,胸口憋得难受。他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随随便便的可是仍然能相守很久,而他每次都认真地去经营,却总逃不过一年的期限?要是这样,他也别认真了,随便一点恐怕更好。

四月的天气暖和了些,周末下午,一对对的恋人满街乱逛,小麦走到哪里都觉得扎眼,稀里糊涂上了辆公交车,半天才发现自己习惯性地跑到台东附近来了,只好又下了车,继续沿着马路乱走。天色已经暗了,有些商店已经亮了灯,小麦沿着婚纱一条街走下去,忽然想起了郑云书。其实郑云书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斯文、干净,说话不急不缓,显得性格温和。而且,郑云书很明显地对他有点意思。这点意思在外人眼里可能很隐晦,但在GAY之间却是很明白的。

天色越发的暗下来,霓虹灯逐一亮起,装饰得整条街道五颜六色。小麦眯着眼睛找郑云书的小店。两次来都是天黑的时候,他对台东又不是特别熟,只记得应该是在两家服装店之间。但台东的小店太多,一时怎么也找不到那门头了。他来回走了几趟,都没看见店门,正奇怪时,肩上被人拍了一下,一回头,郑云书微笑的脸出现在眼前:“等人?”他的眼珠在灯光映照下总会变成琥珀色,让小麦想起罗薇那枚虎头戒指。

“我--就是过来走走。”

郑云书露出一个有点心照不宣的笑:“那,进店里坐坐?”他身上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外套,胸口处用银线绣了个栩栩如生的虎头,在灯光下每一根鬃毛好像都在轻轻抖动。

小麦微微有点窘迫:“我刚才,没找到你的店门。”

郑云书叹了口气:“能找到就奇怪了,看见那块广告牌了吗?店门在后头呢。”

小麦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有一块大广告牌。郑云书叹着气说:“前几天竖起来的,把我的门面全挡住了。旁边那家店倒好,直接关门了,不过有这么块牌子挡着,估计也不好转让。”

小麦跟着他走过去,果然在广告牌后面找到了店门。郑云书把他让进门:“坐,我去煮咖啡。”说着把手上拎的东西放在桌子上,小麦看一眼:“又是杨梅?”

郑云书顺手抓了几颗塞进嘴里:“很好吃,你尝尝?”

小麦拿了一颗,一进嘴,就酸得他直皱眉头:“这么酸?”

郑云书笑着说:“就是酸才好吃啊。”说着又抓了几颗,一边吃一边进后面去了。

小麦好容易咽下去一颗,就觉得腮帮子都是酸的,牙也有倒掉的趋势,不禁摇摇头,实在不理解郑云书为什么这么喜欢吃酸的。后面很快就传来了咖啡带着苦味的香气,小麦深吸了一口香气--这还得等一会才能煮好,转头看见郑云书拎着的塑料袋里还有一份报纸,就拿了起来,随手翻到4版,看见一条消息:昨日崂山巨峰所发现的女性尸骨身份已查明。死者冯梅,八个月前失踪,据分析,死者系当日登山时不慎跌落致死,由于时间过久,尸体已高度腐烂,仅由牙齿特征辨认出死者身份。有关部门提请游人注意,无路处请勿随意攀登…

小麦没看下面写了些什么,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报纸上附的照片吸引住了。照片上的姑娘微微笑着,长头发,模样清秀。这张脸小麦见过两次,一次是在半年多前的旧报纸上,寻人启事;一次是在马路上,一个月前。

一个月前?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八个月前失踪?小麦猛地打了个冷战。他还记得那张寻人启事上说“身穿白色连衣裙”,那时候正是夏初。他回忆着在马路边上看见的冯梅,确实是穿了一件轻薄的连衣裙,但不是白色的,而是白地红花,鲜艳如血。

鲜艳如血…小麦被自己冒出来的想法吓得汗毛都竖了起来。难道那裙子上不是花,而是染的血?难道他看见的是个鬼?她额头上那一大块青黑,难道就是跌死时的伤痕?

关于鬼,小麦小时候听奶奶讲过不少故事。奶奶老家似乎是信这些鬼怪什么的,很多事上也都是神眉鬼道的,小麦的妈妈很看不上这个,所以奶奶都是偷偷给他讲。小麦小时候胆子大,任什么样的故事都吓不住,但现在看见这张照片,再想起奶奶讲过的那些故事,一时倒真有些毛骨悚然起来。

他正在这里琢磨,忽然听见叮地一声,一回头,郑云书没出来,挂在后门处的风铃却在轻轻晃动。小麦心里一动,走过去仔细端详。风铃好像还是那个样子,那些做成小人形状的玻璃片轻轻晃动,反射着店里的灯光一亮一亮。小麦下意识地回头看看店门,门是关着的,并没有一丝风进来,为什么风铃又会响?他记得上次也是这样,没有任何风,风铃就自己响了。

小麦仰头仔细地看,忽然发现悬在最下面的那片玻璃小人是残缺的,半边身子都没了,缺口处还参差不齐,不像玻璃被碰碎后的茬口,倒像被什么东西啃过的。要不是知道耗子不吃玻璃,小麦多半会以为是老鼠啃的。不过看见这个残缺的玻璃小人,小麦倒可以肯定了,至少上次来的时候这个小人应该还没挂上。

或者是刚才被什么东西碰到了磕碎的?小麦低头看看地上,没有任何玻璃碎屑,而这店里只有他和郑云书两个人,郑云书还在后面煮咖啡,绝对没可能悄无声息地出来把自己的风铃敲碎一片。但是刚才那叮的一声,又是怎么回事?小麦越想越疑惑,绕着风铃转了一圈,又有了新发现:风铃上的其它玻璃小人其实也不是完整无缺的,差不多每个小人上都有个豆粒大的小孔,正好在小人的心脏位置,唯有最下面这个心脏位置倒没有孔,却是个残缺的。

郑云书端着咖啡出来,见小麦仰着头直看风铃,笑了一声:“看什么呢?要不要我也给你做一个?”

小麦顺势问他:“这是你做的?这玻璃片儿也是你自己做的?”

郑云书放下咖啡,笑着说:“是啊,做着可麻烦呢。都是用玻璃一片片磨出来的。”

小麦指着最下面那片残缺的:“这个磨坏了?”

郑云书随便抬头看了一眼,眼睛映着灯光微微闪了一下:“是啊,用力太大崩了,一时没好的代替,就先挂上了。”

小麦试探着问:“什么时候做的?好像上次来没这个。”

郑云书微微一怔,随即笑笑:“你看得真仔细,就是前天才做好的。这个做起来很麻烦,得有时间慢慢磨啊,好多天才能磨出一片来”

他一边说,一边把热咖啡倒进杯里,随后提起奶精壶:“再给你冲个虎头怎么样?我最拿手就是这个。”他已经脱了外套,露出里面同色的毛衣,胸口同一位置也绣了个虎头,只是比外套上的稍小一点儿,但眼睛处却是用金线绣的,灯光下像活的一样。小麦一眼看过去,觉得这虎头生动之极,那眼睛竟像是在盯着自己一样,忍不住说:“你这么喜欢虎头图案?”

郑云书转动着手腕,漫不经心地说:“这个叫做将军印,叫虎头太不礼貌了。”说完,把咖啡杯推到小麦面前。咖啡色的液面上又是一只奶精虎头,小麦扫了一眼,觉得跟上次冲的看起来差不多,就没再仔细看,随口问:“为什么叫将军印?”

郑云书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端起来喝了一口,漫不经心地回答:“虎就是将军啊。”他唇边上沾了一圈奶精,伸出舌头自己舔了舔,舔得唇上水润一片,小麦心里一跳,想移开眼睛又不太舍得。

有道是灯下看美人。郑云书算得上唇红齿白的美人一枚,难得身上还有书卷气,微微而笑时看起来更是俊秀。他见小麦看他,笑得更深:“对了,我有件东西送你。”

小麦心里又是一跳。他和郑云书见面也就两三次,这样就要送礼物,是个什么意思就很明白了。到底,是接受好呢?还是拒绝好?

郑云书放下奶精壶,在衣袋里摸了一会,掏出一条手链来:“我看你手腕上有痕迹,应该以前也是习惯戴点东西的吧?我做了条手链送你。”那是条乌银链子,上面串了一个银质虎头,虎眼处涂成醒目的金色。

小麦有些迟疑地咧了咧嘴:“挺漂亮的,不过--多少钱?”

郑云书做了个嗔怪的表情:“说了送你的。将军印,驱邪的。”说着两手拿着手链两端倾身过来,显然是要给他亲手戴上。这里头的意思再明白也没有了,小麦略微迟疑了一下,还是伸出了手--不得不说,至少从外表上看,郑云书是个很好的对象,为什么不试试呢?

郑云书含着笑,把银链绕在小麦手腕上,正要扣上链扣,小麦忽然转过头去:“什么声音?”

他这一回头,手往后一收,郑云书就扣了个空,怔了一下道:“哪有什么声音?”

小麦疑惑地看看背后。刚才他明明听见一声轻微的响动,就像是什么东西吃饱了打了个嗝,虽然声音不大,但店里特别的静,所以他听得很清楚。但是他回过头去看的时候,背后又分明空无一物。

郑云书微微皱着眉:“你看什么呢?”

小麦还在到处看:“我好像听见有人打--。”他的声音忽然一顿,只见门楣上那面虎头镜面上有一条暗红色的条形物一闪就消失了。因为镜面嵌在虎口之中,看起来就像是老虎伸了一下舌头。小麦还没来得及细想,郑云书已经走到他身边,笑了一声:“打什么?打人?店里除了你和我,哪还有第三个人?来来来,链子戴上。”

小麦本能地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他没伸手让郑云书给他戴手链,反而伸手到裤袋里摸出手机想看看时间,不过手机一拿出来,他才发现上面有三个未接来电。奇怪了,他又没调成静音,为什么半点动静也没听见?

“不好意思,我有电话。”

郑云书收回手,微微一笑:“你先接电话。”

那个号码小麦认识,是老家的远房表哥打来的。小麦回拨过去:“元子哥?”

“春弟呀!”带着浓重口音的声音传过来,“是俺。你怎么老不接俺电话?俺在汽车站了,你能来接俺不?”

小麦又怔了一下:“元子哥?你到滨海来了?有什么事吗?”

那边嘟囔了一句什么,含含糊糊的,然后提高点声音:“你,你先来接接俺吧。俺在汽车站,叫个什么四方汽车站。电话费挺贵的,俺是外地号码呢。”说完就挂断了。

小麦拿着手机怔了一会。他家里的情况有点特殊。从爷爷那一辈起,就是上门女婿,后来生了他爸爸,也是从老家出来到他妈妈家做上门女婿的。爷爷三十几岁就过世了,奶奶就跟着儿子到了媳妇家过日子。后来他爸爸死了,剩下婆媳两个不合,奶奶就回了老家,独自一人住在老宅里。小麦妈妈活着的时候不管怎么困难,每年也给老家的舅舅们寄一些钱,算是托他们照顾老人,后来她去世了,小麦也把这规矩沿续了下去,只是他自己还在上学,寄回老家的钱就少得可怜了。为这事,老家那几个表兄弟没少念叨,这会儿大半夜的过来,肯定又是有什么事了。

“不好意思,我得去接个人,下次再聊吧。”小麦有点抱歉,这也太扫人面子了。

郑云书倒也没什么责怪的意思,只是举举手里的手链:“那这个…”

小麦伸手接了过来:“那就谢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