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想溜进中学操场喝酒吧。”

她竖个手指到唇边示意他别作声,走到紧闭的铁门那里,敲门卫室玻璃,熟门熟路地拿一包刚买的香烟递给门卫,门卫点点头,关上了窗子。

过了一会儿,那门卫领着她弟弟司凌峰出来,他隔着铁门看到姐姐,一声欢呼,迫不及待地接过食物袋。

“姐,妈妈带给我的东西早吃完了。”

司凌云摸摸他的头,“拿进去吧,想吃什么给我打电话,我下次再送过来。”

司凌峰转身要走,却又停住脚步,招手示意姐姐低头,悄声问她:“那个人是你男朋友吗?”

司凌云笑着在他头上敲了一记,“小傻瓜,当然不是,快回宿舍去睡觉。”

“怎么弄得跟探监一样?”

见过弟弟以后,司凌云心情好了很多,“你肯定没上过这种寄宿中学,确实有一点像监狱,家长有固定的探视时间,带什么东西有限制。学生平时不能出校门,不能用手机,吃厌了食堂饭菜,馋得连方便面都能干咽下去。”

“这种准军事化管理有用吗?”

“天知道,我也是这所学校毕业的。不过我读书的时候,校规没这么严格,围墙也没修这么高,可以偷偷翻出来,跑去那边湖边玩。”

“我们现在也去湖边吹吹风吧。”

她确实需要让湖边的风吹散龙舌兰酒带来的燥热之感。她带着傅轶则往学校旁边的湖走去。本地以湖泊众多闻名,像眼前这样一眼看不到边际的大湖都在相对偏远的城市边缘,湖岸线逶迤蜿蜒,周围星星点点的灯光迷离闪烁,映照得湖面波光粼粼。

她在湖边站定,深深吸气,深秋时节的风拂面而来,带着轻微的水腥味和凉意,她微微瑟缩。他马上脱下西装,披到她身上。

她拢住西装外套,笑道:“以前我跟同学经常在半夜跑到这里来吃宵夜、抽烟、聊天,或者绕湖暴走。”

“听起来很像是精力过份旺盛的孩子爱干的事。”

司凌云感叹,“可惜这一片现在全开发成了住宅区、酒店和写字楼,只以前湖边荒凉得多,也好玩得多。”

他轻声笑,“在这一点上我同意开发商,这片风景,只给小鬼头抽烟的话。未免太浪费了。”

她正想反驳他,他突然伸手揽住她,嘴唇轻轻触一下她的额头,“别跟我说你没偷跑到这里来接吻。”

被他说中了,她确实曾跟早恋的小男生来过这里约会,可是那个初吻甚至比他随随便便印的这一下还要蜻蜓点水,便被她嫌恶地推开。

她哼一声,“口水交换,没意思。”

“那是因为你们不懂怎么接吻。”

他拿起她的左手,在她作出反应以前,已经低头舔到了她的虎口。她完全没有预料,震惊得如同石化一般,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还有一点咸味。”他的声音带着丝绒一般柔和的质感,“从看你喝酒开始,我就想这么做了。

他根本没让她多想,他的舌尖继续掠过那片皮肤,这样身体的挑逗纯粹、直接,准确击中她心底从不示人、甚至自己都模糊略过的欲望,让她如同被催眠了一般停留在他怀里,失去了推拒的能力。

来自一个成年男子的进攻,从容不迫,目的明确,清楚知道会碰到什么样的障碍,应该怎样瓦解对方的防御。

司凌云完全没有招架之功,她发现,傅轶则和她以前认识的男孩子不同,他明显具备心理上的优势,这种优势对她而言几乎具有无法言喻的压迫感,让她失去一向在男孩子面前的自信与倨傲,重新成了一个幼稚的女生。

他的确是在教她怎么接吻,一点一点,由浅及深,辗转吸吮,那个感觉让她惊骇地迷失。

上一个男友愤怒地指责她是冷感冰山的情景浮上脑海——也许她只是没碰上对的人而已,她模糊地想。她的心如同身后的湖水,被风拂过,激起连绵不绝的涟漪。她本能地想退后,脱离他如同磁场般危险而强大的引力,可是她的身体却不由自主贴得更近,让这个吻加深到足以让她忘记自我。

她意识到眼前这个陌生男人深不可测的危险,可是她对自己说,那又怎么样?克服诱惑的最好办法就是向诱惑屈服,让它不再具有诱惑力。她还从来没跟这样的男人有过交集,她也不打算因为害怕而示弱逃开。

司凌云一向自认为,她对爱情这件事早已经看得透彻,没有小女生愚蠢的向往与患得患失。可她忘了,她毕竟只21岁,她的全部恋爱经验不过是恃靓行凶,跟同龄男孩子如同过家家般的吵吵闹闹分分合合,到了傅轶则这里,她根本只算一个待宰的羔羊。

随着傅轶则到对着湖的那间酒店开房,司凌云处于混沌状态。傅轶则办着手续,她突然记起她的妈妈——这个不合时宜的联想再次刺痛了她,一进电梯,她便投进他的怀抱,不给自己任何反悔的机会。

无论怀着什么样的情绪走进那间客房,司凌云都自那一夜起从一个女孩子变成了女人。在被傅轶则占有的刹那,她所有忐忑、畏惧、咬牙强装的镇定全数化为云烟飘散开去,他覆盖着她,妥贴、严丝合缝,月光透过敞开的窗帘洒在他的背上,让他身体的线条反射着清冷的光。她仿佛迷失在这一片夜色之中。

她头一次体验到如此极致的亲密感觉,痛楚与欢乐交织,一瞬之间,她似乎完全失去了自我,忘记世间种种。原来她经历过的那些肤浅得不值得再想起,原来她也可以感受到激情,原来这才算是灵欲合一的恋爱——她叫着他的名字,那样陌生的两个汉字组合,几乎带着让她哭泣的声音。

他叹息着,低低地回应她,吮去她的眼泪,吻她的眼睛。

她在那一刻沦陷了,从身到心。

15、7...

第二天早上,傅轶则带司凌云去了他家。

那里离她就读的大学不算远,小区整个就是拷贝所谓西方小镇风格,钟楼、雕塑、修剪成几何形状的灌木一应俱全。傅家住着一套三层联排HOUSE,虽然房间距不够宽,院子也狭小得不像话,却基本符合商品房开发之初消费者对异域居住环境的想象,

他告诉她,她父母都在桥梁设计院工作,是业内知名的桥梁设计专家,两年前买下了这套房子,不过他们目前在南亚做一个项目,他也刚从美国回来,这边有半年多没有住人了。他拿钥匙开门,里面装修十分朴素大方,家具全罩着防尘白布,他的两只行李箱还放在门厅没有打来,但整个房子看上去很洁净,并没有无人居住的闭塞感。

“我父母把钥匙给了晓岚,请她帮着照看一下这里。她很细心,大概是她打扫过了。”

他打开窗子透气,然后一样样撤着防尘布,司凌云故意和他反向拉扯,灰尘被抖起来,在秋日阳光的照射下,每一粒尘埃都像细小的金沙,飞舞不定,仿佛具备了某种魔幻的力量,让整个场景突然显得不真实。她有片刻失神地看着他,他一用力,她被拖得跌到沙发上,他丢下白布,过来捉住她的双手,将她钉在身下,作势打她屁股,她气息不定地躲闪,笑着讨饶,“救命,救命,我再不捣乱了。”

他停了手,改为抚摸她。“你确定你要逃一整天课吗?真是个不乖的学生。”

她坦白承认,她从来就不算一个好学生,今天更没有上课的心情。他引她去楼上主卧,打开他母亲的衣柜,让她去挑件衣服,换下揉皱的丝质小礼服。她换好衣服下楼,发现他已经躺倒在沙发上睡着了。

她知道他大概是倒时差,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下,他眉目舒展,呼吸平缓,显然睡得正熟。她打量着他,她还从来没有这样近距离长时间地细致看一个。尽管他们缠绵了整整一夜,但是此刻他安静躺在她的俯视之下,依旧显得十分陌生。

她意识到,从他们昨天七点在婚宴上见面到现在,他们只认识了十来个小时而已,对她而言,他确实是一个陌生人,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近似于一夜情。

她的我行我素更多表现为性格上的叛逆,而不是行为上的豪放。程玥从来不像其他母亲那样对于女儿的早恋充满恐惧担忧,她甚至没有对司凌云做过贞操教育,只在她青春期来临时,给她一本书,特意圈了避孕一节警告她。如此开放的态度,加上父母之间离婚前后的牵扯不清,反而让她对性这个问题没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憧憬。

她那些更为早熟的同学以及李乐川那帮玩音乐的朋友,全都表现得远比她放纵,她也许是那个圈子里唯一一个到21岁还保持着处女之身的女孩子,更可笑的是,几乎没人认为她仍是处女。她并无守身如玉的决心,有时也不免疑惑,她的冷漠是天生冷感,还是得追溯父母的婚姻给她留下的巨大阴影。

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轻易便摧毁了她的心理堤防,他唤醒、激发她欲望的过程如此直接,让她对自己一向的认知产生怀疑。她突然不能确切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了。

而他又是谁?

在头天晚上激情的间歇,傅轶则点了一只烟,告诉她,他结束了纽约大学的两年神经生物学博士后,“我父母希望我继承家里的传统,当清贫的学者,不过我对做研究有些厌倦了,想尝试一下其他工作,他们知道我的打算,似乎不大开心。”

她枕着他的手臂,向他介绍自己:“我正读大四,学的是法律,跟你一样的就是,我也不确定将来会做什么工作。”

“可能跟你大哥一样,进家族企业工作吧。”

“那多没劲,我才不要去。”

“你看起来不大像适合做律师的那种人。”

她接过他手里的烟,吸了一口,再吐出来,半明半暗之中,那个烟圈扁扁的,然后不成形状地飘散开去。这是李乐川教她的,她并不喜欢抽烟,但无聊之下,还是练了。“那你觉得我适合做什么?”

“这我还真说不好。”

“你不是会算命吗?”

他拿过烟,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内,俯身看她,“我的水晶球出故障了。”他的手游移到她的腰际,“我本来以为,你只是缺乏好的体验,谁知道你根本没有过体验。”

她从跟他进酒店登记房间时起就强做镇定,不肯暴露一丝胆怯犹疑和毫无经验,可是这又怎么可能最终瞒过他的眼睛。她窃笑,小声说:“我不打算处女到大学毕业的,你不出现,我也会找一个我看得顺眼的人体验一下。”

“我很高兴我出现得还算及时。”

“自大狂。”

他在黑暗中无声地笑了,“好吧,你已经得出了结论,我是自大狂。现在,让我仔细研究一下你……”

他的吻再度密密落在她的身体上,她接受他的探索,同时也探索他,只不过她想不起来还应该了解些什么。

这样的体验,她不希望止于一夜情,她想要跟这个让她心动的男人经历一场完整的恋爱。也许他有相同的看法,否则他大概不会带她回他家。

凝视着他,她心底涌动陌生的柔情,蓦地有几分茫然。

傅轶则足足睡了三个钟头才醒,他起来时,看到司凌云正驻足在他家一楼阳光室的一面照片墙前。她穿着他母亲的一件米白色暗纹亚麻直身连衣裙,略微宽松复古的式样衬着她一头浓密的长卷发,形成有趣的对比。

“想看我的成长过程吗?”

软木墙面上密密钉满了他和家人的各式生活照、风景照,最吸引她注意的当然就是傅轶则的照片。她已经从照片上发现,他从小就引人注目,不管是弹钢琴,还是举着学科竞赛的奖杯,都显得十分出众。不过她不打算助长他的傲慢,只答非所问地说:“我讨厌练钢琴。”

“一看就是小时候被你妈逼着学过琴。”

“她逼我做的可不止弹琴这一件事。”她指一下另一张照片,“你父母完全可以当知识分子的标准版本。”

他父亲看上去年龄并不算老,但头发已经大半银白了,丝毫没有染黑遮掩的打算,从相貌到气质都十分儒雅。母亲则面容清秀,有着浓浓的书卷气,优雅中又带着几分干练,很符合她看衣柜里那些黑白灰蓝几色、式样简单、质地考究的衣服后下的判断。

“他们确实是标准的知识分子,有相同价值观,对世故人情全不介意,把做学问看得比什么都神圣。”他含着笑意看他们的照片,调侃的语气中分明带上了几分温情。

她不大愿意再谈父母这个话题,“我家大嫂少女时期可真是个美人儿。”

在角落处,有一张傅轶则与她的大嫂米晓岚的合影,两人看上去都不到20岁,站在一栋不算高的建筑物前,米晓岚穿着白色连衣裙,直直的头发扎成马尾,明眸皓齿,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秀丽动人,神情有几分紧张地盯着镜头;他穿着白色T恤加牛仔裤,十分放松,漫不经心地看着远方。

“她在我们以前住的宿舍区确实是出名的美女。”

“她的父母跟你父母是世交又是同事,怎么看上去完全不同?”

“有什么不同?”

“你父母一看就是知识分子,她父母……”她耸耸肩,“看上去又老实又拘谨,文化程度好象并不高。”

“你观察力很强,不过这么说可太以貌取人了。”

她不喜欢他口气中的教训意味,耸耸肩,“轮不到我对她下判断,那是我大哥操心的事。他都不在乎岳父母什么样,我哪儿管得着。”她继续看照片,“喂,这些外国女孩中哪一个是你的女友?”

她手指的那一处是傅轶则在国外拍的照片,背景似乎是室外烧烤,他与不同人谈笑合影,其中不乏各种肤色的女孩子。他好笑,“晓岚也这么问过我。搭肩头拍个照就女友了,那我简直人尽可妻。”

“这个蓝眼睛的金发女孩多漂亮,简直像精灵女王一样。”

他做惊吓状,“那个可是我教授的女儿,外国妞发育得好,她看着成熟,其实才15岁,属于未成年人,沾惹不得。”

她“扑哧”笑了,“别给我普法,我是学法律的。”

“你将来会不会是个好律师,我暂时不能确定。”他搂过她,“但我能确定,现在你穿这条裙子真的很美。”

16、8...

接下来的时间里,司凌云除了去上非上不可的课,更多的是跟傅轶则待在一起,吃饭、上酒吧喝酒、看电影,或者去他家里,他做简单的西餐给她吃,讲关于生物学研究的冷笑话,偶尔弹一下钢琴,放他带回来的CD给她听。她对西方流行音乐的熟悉程度让他有几分惊讶。

跟傅轶则在一起,司凌云觉得每一分钟都过得十分快乐。这样全新的感受让她充实而满足。唯一让她踌躇的是,她能看出,他乐于与她相外,表现得十分轻松,但并没有她那样迷醉。

当然,他比她大八岁之多,应该早就有过各种体验,不像她初次尝试。她同时想,她不应该如此没有安全感地斤斤计较于付出多少,还是尽情享受一段如此亲密的关系比较重要。

这天晚上,傅轶则在洗澡,她一边听CD一边准备考试。电话响起,她随手调低音量,拿起听筒,“喂”了一声,那边一时没有任何回应,她才记起,这是傅轶则家,有可能是他父母打回来,她贸然接听,未免有些尴尬。

“你是找轶则吗?我去叫他。”

“请问你是哪位?”

电话里传出来的女人声音十分柔美,司凌云舒了口气,“大嫂,是你啊,我是凌云。你跟大哥度蜜月回来了?”

米晓岚停了一会儿才回答,“对,我们今天回来的。凌云,你……怎么在这里?”

司凌云被问住了,“那个……我帮你去叫轶则吧。”

“不用了,没什么要紧事。你哥哥在催我跟他出去吃饭,再见。”

她放下电话,继续看书,过一会儿傅轶则洗完澡出来,她告诉他,“我大嫂刚才打电话过来打你,不过她说没什么要紧事,她跟我大哥出去了,你打她手机吧。”

“她还在蜜月,没什么要紧事,何必打搅她。”他擦着头发,漫不经心地说,“我对国内乐队不熟悉,这是谁的专辑?”

“我几个朋友组的地下乐队。”

傅轶则走过来坐到她身边,一手搂住她,一手接过CD封套端详着,略带粗糙质感的纹理,印着深黑乐队四人成员的照片。他念着底下印的那句话:“蔑视这个世界是我们最好的伪装——有意思。不过这样的专辑不像是能够取得商业上成功的那种。”

“他们自费出的专辑。”她为朋友辩护着,“可是我真的认为他们很有才华,特意拿过来给你听的。你听,我最喜欢这首——”

“你说你已踏上归途

我却等不及走上另一条路

甚至没有擦肩而过

我们注定回不到最初

……”

“很青春很愤怒的感觉,难怪你会喜欢。”

“喂,你不要这么老气横秋的口气好不好?”

“跟你一比,我确实老了。我没批评你朋友的意思,这些歌也许从技术角度讲不算完美,但确实有想法。”

“对了,他们明天约我吃饭,你要不要一起去?”

李乐川上午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乐队从外地回来,面临解散,准备最后聚一次,用他的话说是吃散伙饭。

他摇头,“我去的话会妨碍你们小朋友的兴致,你去玩吧。”

“你收藏了那么多CD,可惜没多少摇滚乐。”

“早期摇滚是包含民谣的,我偏好的是这种。”

他拿起来的是LeonardCohen的专辑《TheBestOfLeonard》,司凌云皱起鼻子扮个鬼脸,“我听过他的歌,阿风是他的粉丝。对我来说,他太中产阶级口味了。”

他被逗乐了,“迷他的人可不止是中产阶级。我认识一个女孩子,喜欢反复听他唱的I’mYouMan。她说这首歌很像一封私人化的情书,永远不会背叛她。”

“真感伤,真诗意。”

他开玩笑地捏捏她的脸,“口气太不屑了。别这么激烈,多少来一点少女情怀总是诗好不好?”

“哎,你是不是喜欢那种文艺腔的女孩子?”

“我听出来了,就算我喜欢,你也不会装,而且多半会鄙夷我的品味。放心吧,我欣赏有性格的女孩子,至于我喜欢喝红酒,你喜欢喝啤酒都不是问题,偶尔拿你喜欢的歌来轰炸我的耳朵,我乐意奉陪。”

“你交过多少女朋友?”

他耸耸肩,“学神经生物学的女生很少,所以我的机会并不多。”

她也不穷究下去,突然攀着他的肩膀,手指插入他浓密的头发中,“别动,你有白头发。”

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她已经拔了下来,展示给他看,“我给我爸拔过。”

他看看那根短短的白发,一怔之下,禁不住笑得肩头抖动,“谢谢你让我享受跟你爸爸一样的待遇。按我家的遗传,我想我头发会白得比较早,希望到时候不会被你拔成秃子。”

她注视着他,他笑的时候,那张英挺的面孔神情放松,嘴角的纹路迷人,全然没有不经意的傲慢冷漠。他问:“怎么,还要继续找白头发吗?”

她摇摇头,抱住他,“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再说,你爸爸头发全白看起来真的很帅。”

17、9...

第二天上午,天气阴沉,司凌云赖在床上睡懒觉,突然被一个紧急刹车的声音惊醒,她迷迷糊糊往旁边一摸,傅轶则并不在床上,窗帘被风卷起,有细雨飘了进来,她下床,光着脚走到窗前,正要关上窗子,一低头,看见一辆白色宝马停在院子前,车头险些擦着院门。

她认得这辆车。司建宇结婚那天,在等待他来迎亲时,她陪着米晓岚,两人闲聊,米晓岚指给她看,说是她哥哥求婚时送的礼物,而且很有心地将她的生日设置成牌照尾数。

宝马来回倒了几下,仍然停得歪歪斜斜,米晓岚从车上下来,锁上车子,推开虚掩的院门,径直走进来,一边拿钥匙开门。

米晓岚有钥匙,可以说是方便照管世交的屋子,可是她昨天才度完蜜月,刚回来就给傅轶则打电话,又一大早赶着过来,司凌云多少有一点不对劲的感觉。她随手推上窗子,走出卧室,顺楼梯向下,走到一半,就听到底下客厅传来米晓岚激动的声音。

“你跟我的小姑子在一起,是报复我在结婚前一周才通知你吗?”

司凌云如同被雷击中一样,耳朵中嗡嗡作响,好一会儿听不到其他声音,她需要扶住墙壁才能站稳。

“……她是个有趣的女孩子,而且诚实。”

“轶则,别这么说,我……我有我的苦衷。”

“我完全理解,别放在心上,我认为你做出了一个聪明的选择,在你婚礼上我就说了,我并不介意。”

可是米晓岚显然并没有因为这句话感到宽慰,声音反而更加急切,“如果你认为我是个骗子,我给你发的那些邮件通通都是撒谎,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他轻声笑了,语气仍然不疾不徐,“说到邮件,真巧,你进门之前,我正在清理邮箱,准备删掉你写给我的那些信,我不得不承认,晓岚,你很有文采,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情书写得最好的一个,连通知结婚的邮件都写得一样婉转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