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要去地下室?”

“酒窖当然要向下,不过不是地下室,这里以前是防空洞,温度湿度都很适合贮藏葡萄酒,所以我这位朋友租了下来,顺便把上面改建成了酒吧,本地品红酒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

她吸一下鼻子,“好古怪的味道,哎,这里很适合拍玄疑恐怖片。”

“真会胡思乱想,难道不觉得这里适合接吻吗?”

“完全不觉得。”

他笑着停住脚步,搂住她,吻她的嘴唇。

“我真的不想打搅你们。”

一个浑厚低沉的声音从下方传来,司凌云低头,楼梯尽头站了一个穿着灰色T恤深色长裤的中年男人,他中等身材,相貌斯文,正含笑看着他们,“不过我觉得下面有更适合说情话的地方。”

傅轶则放开司凌云,仍旧牵着她的手下来,给他们做介绍,“我朋友高翔,这间酒吧是他开的。我女友,司凌云。”

两人相互点头致意,高翔带他们往里走,穿过一道门后,司凌云情不自禁低低“哇”了一声,眼前整齐排列着一排排葡萄酒架,上面一只只酒瓶反射着幽微的光,几乎可以说得上壮观。高翔领他们穿行其间,大致介绍着那些酒的产地、年份。

“这里大概是酒鬼梦想的天堂吧。”

高翔失笑,“司小姐,信不信由你,酒鬼的首选肯定不是红酒,真正爱喝红酒的人都很有节制,豪饮的比较少见。那种动辄嚷着开几瓶拉菲当水喝的,其实都不懂酒。”

傅轶则笑道:“老高,以你的定价来讲,豪饮可得带上支票本来才行。”

“轶则喜欢拿我当奸商宣扬,别相信他。”

高翔招呼他们到品酒室坐下,这里装了通风装置,没有酒窖中那种奇特的气味,装修没有楼上的柔靡气氛,而是偏向简洁硬朗,一看就是男人喝酒聊天的地方,很少会有女性涉足。服务生给他们端来红酒,傅轶则晃动酒杯,嗅一下味道,“你新进的这种酒橡木气息很特别。”

“按那边酒庄的说法,这种酒经上好的橡木桶贮藏了四年,你真应该来替我开酒吧。”高翔转头对司凌云说,“你知道吗,司小姐?我有过敏性鼻炎,对气味很不敏感,完全讲不出红酒关键微妙的味道区别,靠卖酒过活简直是阴差阳错。”

司凌云喝一口酒,“有什么关系,知道它好喝,值得定什么价卖出去就足够了。”

高翔笑着点头,“有道理。你们随意,我先失陪了。”

他走后,傅轶则倒另一杯酒给她,“试试这种,有香瓜和蜜桃的味道,应该是女孩子喜欢的口味。”

她一口喝下去,“还行。”

“你是标准的实用主义者。”傅轶则好笑地看着她,“不肯为你不感兴趣的东西费任何脑筋。”

她点头承认,“所以我妈从小让我学钢琴、学跳舞,全都是白费功夫。”

他接过她手里的酒杯放到一边,搂住她,“我是不是得庆幸,你对我仍然有兴趣?”

她打一个呵欠,“傅先生,女人要对你发生兴趣,实在太容易了,重点是不要被这兴趣困住,不然你会先失去兴趣。”

他似笑非笑看着她,“所以你对我追求你这一件事得出了结论:尽量克制对我的兴趣。”

“我不需要克制什么,比如有一件事,我就很有兴趣知道,既然你朋友开着酒吧,卖的又是你喜欢的红酒,为什么你有一段时间常常去阿风那里?”

他没一点迟疑地回答,“我想碰到你。”

跟往常一样,他总能坦白得不落下风,但是她仍然不解,“你怎么知道我跟阿风是朋友。”

“五年前,你留了一张CD在我家,主唱就是阿风。”

她记得那张CD,更记得她离开他家的情形。流年逝去,旧事随风,眼前竟还是他,她怅然若失。他眯起眼睛,警告地捏她的下巴,“不许想你的前男友。”

她苦笑着,“你可把我想得太多愁善感了。”

“刚好高翔认识阿风,而且对这张CD也有印象。我回来后,他带我去了阿风的酒吧。”他放开手,半带调侃,半是认真地说,“你看,我怀念了你这么长时间,又这么用心重新遇见你。你居然不感动吗?”

她看着他,隔了一会儿,顾自笑了,“对不起,我的心不够软,没那么容易被感动。而且我认为,”她拨弄着他衬衫纽扣,眼睛亮晶晶地注视着他,“你的目的是征服,不是感动我。”

“被征服和被打动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你只是不打算让我轻易得逞而已。”

“那多别扭。我只打算好好享受这个过程。”

他好一会儿没再说话,她窝到沙发里,调整着身体,找到最舒服的姿势,却没法放松下来,这些天看的案子如同过电影一般在脑海中回放,那些案子比她相象的更复杂,不过她并没有找到韩启明预报的大案子,始终无法松驰下来。她不知道出神了多久,再看傅轶则时,发现他仍在喝酒,神情淡漠地看着前方,似乎也在想什么想到出神了,面前摆的酒瓶已经空下去大半。

“喝了这么多,你待会儿不要开车了,让我来开。”

傅轶则没有回答。她也不多说什么,翻皮包找出笔记本和笔,匆匆记下刚想到的几个疑点,准备明天到办公室再重新看一下几个案子。

“我们走吧。”他突然站起了身。

======以下接出书版========

司凌云与傅轶则上去,跟高翔道别,走到门口,一个高挑的女郎已经站在那里,正是在台上演唱过的可可。她卸过妆,换下了演出时穿的亮片晚装,穿着T恤、牛仔短裤加平底鞋,手里拎了个大包,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向外张望,她一转头看到司凌云,马上认出了她,跟她打招呼,“嗨,你好。还记得我吗?”

司凌云笑道:“当然记得,你的歌唱得真好听。”。

“谢谢,”她显得十分开心,“我刚签了合同,一周有三天在这边驻唱,下次你来喝酒,记得告诉我你喜欢听什么歌。不过这个酒吧的风格就是唱爵士和怀旧老歌,完全是老男人的品位,选择有限。”

她这么无拘无束,口无遮拦,自有一股洒脱不羁、让人乐于亲近的味道,司凌云也禁不住微笑,“那你自己喜欢什么风格?”

“我比较喜欢电音摇滚,不过阿恒也说我的嗓子其实适合唱爵士、民谣。”

“你是要走吗?我们可以带你出去,这里似乎很难等出租车。”

“不麻烦你了,阿恒说他来接我,我正在等他。”

正在这时,一辆摩托车停在了酒吧门口,曲恒摘下头盔走了过来,他扫一眼司凌云与傅轶则,淡淡地点点头,将另一只头盔递给可可,“走吧。”

可可对他们挥下手,跨上摩托车先走了。司凌云伸手,“车钥匙给我。”

傅轶则拿出钥匙交给她,上车后她调整座椅,发动车子,不一会儿,远光灯内出现那辆摩托车,可可的长发随风飘扬起来,她双手紧搂着曲恒的腰,下巴搁在他肩头,跟他说着什么,两人姿势十分亲密。司凌云赶上去,摩托车放慢速度驶到路边让她超过去,可可再度笑着对她挥手,而曲恒也侧过头来,视线与她瞬间交错而过。

“你注意到她,不仅因为她声音特别吧。”

司凌云没想到他会提起她进酒吧时随口说的那句话,可是这样的细枝末节如果也需要辩解说她并没有刻意隐瞒,反而荒唐,她一时无话可说。

傅轶则仍然用那种调侃的腔调说:“这女孩子知道你是她男友的前女友吗?”

她恼火地说:“过去那么久的事,需要知道吗?”

“有时候,我们都得面对一些难堪的真相。”

“谢谢你的今日金句,我以后出来之前,一定先探头打听一下,有没有什么真相等着让我难堪。”

“也许我们双方诚实一点,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司凌云气结反笑,“轶则,幸好你说的是双方诚实,不然我只好认为你想充当神父听我告解了。对不起,我没什么可忏悔的,而且我也负担不起别人对我无条件坦白。”

“很好,又是你讲求的事事公平,这条界线画得可真妙啊,简直可以抵挡任何问题。”

司凌云默然了。她想,这个晚上的所有争论似乎都起源于几年前她声称曲恒是她男友,她从未想到那一个谎言的影响会绵延至今。幸好她与傅轶则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恋爱,不然怎么经得起这样的相互隐瞒与刺探。

到了傅轶则住处地下停车场,司凌云停好车,与他一起上电梯,他按了34楼,她按下一楼,“你刚出差回来,好好休息,我打车回家。”电梯到了一楼,她正要出去,他一把将她抓住,用力之大,她险些脱口惊呼出来。她又惊又怒,可是眼见几个人走进来,挣扎起来未免难看,只得不动。电梯上上停停,到了25楼,里面重新只剩他们两人。

“你干什么?”

他一声不响,低头吻她,突如其来的压力让她后退,背一下撞上电梯壁痛的微微皱眉。他迫近,手抚上她的身体,她气急败坏的推护着,挣开他的嘴唇,“电梯是有监视摄像头的。”

他低沉的笑,呼吸中有红酒的味道,可是笑声没什么愉悦,反而有几分难以言传的挑衅,“也许你更喜欢我这样演给你前男友看。”

“你喝多了。要表现深情可不是这么个玩法,大家过去都不是一片空白,阿恒跟我……现在是普通朋友。”

电梯停在了34楼,傅轶则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大步走了出去,“这么说你不喜欢看到我为你吃醋?”

“我怕我没有相同的醋意回报给你。”

“又来了,你还真是无时无刻不记得你那些条件。”他放下她,一手牢牢搂她,一手拿钥匙开门,“好吧,我道歉,我确实喝多了。今晚别走,我们已经一个多星期没见面,我真的很想你。”

她睨他一眼,他已经完全恢复了彬彬有礼的轻松模样,嘴角上扬,笑意迷人地看着她,手指轻轻摩挲着她的颈后,力道温柔。她多少放下心来,又觉得疲倦,也不想再争执,随他走了进去。

傅轶则打开音响,播放的仍是TomWaits的歌曲。

Inalandthere'satown在那里有一座小镇,

Andinthattownthere'sahouse小镇上有一所房子

Andinthathousethere'sawoman房子里住着一个女人

Andinthatwomanthere'saheartIlove女人有一颗我爱的心

I'mgonnatakeitwithmewhenIgo若我离去我会将它带走

他走到酒柜那边,拿出酒杯倒着红酒,“你要吗?”

她摇头,“不要。而且你也喝的够多了,远不止高翔说的品酒。”

“别听他的,他豪饮起来比我厉害得多。”他漫不经心的说,仰头喝了一口酒,“我们不止一次在纽约酒吧喝得烂醉,最后他那个书呆子表兄气地说再也不救我们回去了,哈哈。”

“你们喝醉了会做些什么,不见得总是找人吵架吧?”

“我们不止一次打架。别看老高现在一派斯文,当年动起手来狠着呢。”

司凌云再想想高翔那个儒雅的样子,真有些不可思议,“你们一个博士,一个商人,居然结伴喝酒闹事为乐,太神奇了。”

“每个人都有胸中块垒嘛。不过他开始做红酒代理以后,反而喝酒少了很多。”

“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对,很久了。说起来他最先看出我顶多是个二流学者,当不了一流的科学家。我进入风投行业,还是他建议的。”

这还是他第一次对她谈起他转行的由来,她不免有些好奇,“他也做风投吗?”

“他是我公司的大股东之一。”

这也是他头一次谈起公司的背景,她回想一下高翔,“他看上去倒确实不像一个酒吧老板那么简单。”

“那么我看上去像什么?”

她上下打量一下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不用我评论,所有人都会告诉你答案,你看上去就是会取得成功掌控局面的那种人,做哪一行倒是其次了。我觉得以你的性格,你要真想成为一流科学家,也一定会做到的。”

“谢谢你对我这么有信心。去美国之前,很多因素都让我有职业倦怠感了,我想换个环境看看。不过那也没能拯救我的职业生涯,倒让我知道了,没有人是无所不能的。”

“嗯,我很难想象你会觉得无能为力。”

他笑,“凌云你这就不是对我有信心,而是觉得我偏执了。”

“有时候偏执与狂妄才是成功的保证嘛,比如我爸……”

他连忙举手示意她打住,“再拿我跟你爸爸类比,今天晚上的气氛就完全破坏掉了。”

她也笑,“别害怕,我又没有恋父情结。”

他放下酒杯,过来抱住她,深深凝视,“那么你迷恋什么?”

“我不知道,跟你吵完架还进来,也许我就是迷恋跟你上床也不一定。”

“我倒是越来越觉得,其实你对性这个事并不迷恋。”

“单纯迷恋性的女人本来就比男人少得多,更多的时候,我们喜欢的是亲密的感觉。”

“可是你其实很逃避跟我过分亲密。”

“要不要挖掘我的童年回忆供你做心理分析?”

“你看,你又马上警觉了。你现在警惕性实在太高,跟我在一起,甚至不肯多喝酒。要知道,当初我就是被你喝龙舌兰酒的样子迷住了。”他执起她的左手吻她的虎口,声音低低,带着难以言传的诱惑,“以后一直觉得,这里是你身上最性感的部位之一。”

语言是多余的。他这份挑动她身体反应的能力,再度让她起了一丝畏惧,仿佛灵魂虽然筑起防御工事,严阵以待,可他的触摸、亲吻所到之处,肉身正在节节溃败。她哪里是警觉他。所有内心交战与挣扎,她警觉的是自己而已。

TomWaits粗糙沙哑的歌声回荡着,一瞬间,她疲惫得只想丢开所有思绪,忘情沉溺,再没有明天。

入秋之后,房地产市场再度放出回暖讯号,司建宇主持在售的楼盘一片飘红,销售势头惊人,他与傅轶则合作的地产项目也正式开工。司凌云毫不惊讶地看到,物流公司换了一位新的职业经理人担任总经理,货场置换给地产公司被提上了讨论日程。司建宇迅速拿出项目规划,也得到董事会的认可,同时跟傅轶则开始新一轮合作的谈判,对于地产公司的频繁大动作,张黎黎保持着超然的态度,丝毫没有加以任何干涉。司凌云决定也咽下所有疑问与愤怒,静观其变。

顶峰进入了最繁盛的时期,司霄汉时不时会在各类媒体露面,是各地区政府招商洽谈的座上宾,他的社会活动空前增多,同时也加快了寻求上市的努力。他一方面寻求本地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投资部总经理王军推出的上市计划却执行得并不顺利,几个耗资巨大的并购都在集团内部引起争议,看不到成功的迹象,王军转而推出一个借壳上市的初步构想,与司霄汉频频飞赴北京、上海、深圳、香港等地出差,而这也当然涉及了更大笔资金的运作。

经白婷婷推荐,她的一名精明肯做事的学弟小伍到顶峰来应聘,成为司凌云手下的法务助理,只有两个人的法务部门虽小,但一件件理顺积压的诉讼,应付新产生的法律纠纷,处理各式合同,忙碌运转得有模有样,任谁也不能再小视了。

 相比之下,傅轶则更加忙碌,他时常加班出差。两人相处时间有限,反而令司凌云隐约有松一口气的感觉。将一段关系限定在只享受乐趣以内,需要这种距离感来时时提醒她保持清醒。尤其她经常意识到,傅轶则其实是在不断突破、挑战她的防线。

他不在本地时,她偶尔会去阿风的酒吧消遣。

有一点傅轶则并没说对,就算他不在她身边,她也不打算买醉。到了酒吧,不过是拿一罐啤酒,独自坐上天台慢慢喝完而已。这里最能让她平静放松下来。

这天她熟门熟路地上去,卢未风与曲恒已经坐到了那里,一个抱着吉他,一个抱着贝斯在弹。

“凌云,过来坐。”

卢未风招呼着她,曲恒恢复了那个寡言的模样,甚至没有看她。她也懒得介意,坐下打开啤酒,“你们继续,不用管我。”

他们也是一边喝酒,一边继续弹着吉他和贝斯,商量一首曲子的和弦搭配,曲恒时不时就着昏暗的灯光用笔做着纪录。

凉风习习而来,音符零散跳跃,恍惚之间,司凌云仿佛回到当年看深黑乐队排练的时光,当然那时要热闹得多。温凯和李乐川常常一边做着练习,一边插科打诨,不停斗嘴,卢未风多半与曲恒就这样商量着给他做好的曲子填上词,她在旁边看书,跟他们闲聊,对他们的歌发表尖刻的评论。卢未风的女友琳琳在上学,只能偶尔过来,通常都是不声不响坐在一边。温凯漂亮的女友苏珊当时在一间咖啡馆工作,下班过来时会给他们打包一些老板烘焙的点心。时间太晚以后,会有邻居大声抗议他们影响休息,李乐川则会不顾卢未风的阻拦,敲一轮急骤的鼓点作为回应,美其名曰催眠曲……那的确是她生活中最轻松愉快的一段时光,一想起来便禁不住嘴角含上笑意。

“如果随手便可将电灯按亮,谁会在意满天星光,如果轻易就能做到遗忘,谁会在意前路渺茫,从前的日子一天天更为漫长,一段段记忆过去,只剩迷惘,每个人都在为生活奔忙,所有面孔都已悄悄改变模样,昔日的理想在默默退让,只有我还想停驻在年少轻狂,继续为你歌唱。……”

卢未风的声音和过去一般充满磁性,歌声传入司凌云耳内,她听得怔住,等他停下来,她禁不住问:“你们又在合作写新歌吗?叫什么名字?”

“这是阿恒几年前在广州时写的,名字是《为你歌唱》,阿乐听了以后说很适合他剧本的情境,特地打电话来说想要一个小样,看能不能一起推销出去。”

司凌云前天也接到了李乐川的电话,“真好听,可是完全不像阿恒以前的风格。”

“是啊,我完全想不到这家伙自己写的歌词也这么厉害。只有失恋的人才写得出来,我有没有说错?”

曲恒总算开口说话了,对卢未风的打趣不置可否,“得了,我只写了一段而已,一直没有最后完成,副歌部分还得你来。”

服务生在楼梯口叫卢未风,他站起身,“我等会儿再上来。”

曲恒放下随手拨弄的贝斯,拿起一罐啤酒,却没有打开,只顾看手里的笔记本。

她没话找话地说:“今天不用去接可可吗?”

他头也不抬地回答,“她今天在市区酒吧唱歌,交通方便,不用我接。”

“阿乐昨天打电话给我,说剧本的事有眉目了,你会刮胡子吗?”

“看吧。”

她不耐烦了,“大哥,前几天在我办公室还好好的,怎么又开始摆张臭脸给我看了,我又得罪你了不成?”

他终于放下笔记本“你又跟那个男人在一起了吗?”

司凌云回过神来,懊悔挑起这个话题,却没法否认。

“我没权力过问你的私生活,不过,我记得五年前那天你从他家出来的样子。你一向骄傲,如果不是伤心到极点,绝对不会肯在别人面前示弱。你现在还是跟他在一起,真的爱他爱到愿意忘记伤害的地步了?”

她一口否认,“我说过,我不爱他。”

“你家境优越,可以有很多选择,可你选择和一个不爱的男人厮混在一起,又算是什么?我还以为几年不见,你应该多少长大,能够认真对待生活,不再像以前那么任性无聊了。”

他以前尽管冷淡,偶尔嘲讽她,倒从来没有用如此严厉的口气跟她讲话。可是她却根本没有拍案而起,叫他闭嘴少管闲事的力气。她只将剩下的啤酒喝掉,站了起来,并不看他,漠然地说:“有一点你弄错了,任性那个词,早就已经离我很远了。”

她下楼,碰到卢未风正要上来,“这么早就走?”

她笑道:“明天还要上班啊,阿风,我很喜欢刚才那首歌,完成以后再唱给我听,好吗?”

“好。”

“再见。”

司凌云坐入停在路旁的甲壳虫内,摇下车窗,将椅背放倒,随手按了CD播放键,放的是爵士乐专辑,她只在拿到车后,集中买了一次CD,居然没选一张摇滚歌手。

远离她的,何止任性,还有她充满不安定想法、激烈情怀与快意恩仇的青春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