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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扬送完那女孩回包厢,我们的饮品和小吃都上来了,他刚进门,李缪缪就怪腔怪调:“哟,我们的人民英雄回来了!”

“什么人民英雄!”

“你啊易扬,每天都在拯救失足少女,不是人民英雄是什么!”

他扔给她一个白眼,手不轻不重地点着屏幕,一副“我不想搭理你”的模样,李缪缪不依不饶地将他往边上挤,两人又开始世界大战。

李缪缪的心思我或多或少知道一些,至于易扬怎么想,我却不知了。

天气逐渐转热,包厢虽开了空调但温度仍旧高,我往杯子里倒了半杯啤酒,刚准备喝,却被祝融一把抢过。

“别喝酒,喝点水吧!”说着,把纯净水往我的方向推。

“我热,想喝点冰的东西!”

“别说我不提醒你,喝了胃疼要哭的人可不是我!”他说着,似怕我偷喝一般,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看得我目瞪口呆。

祝融的酒量并不好,甚至可以说得上是差劲,不会喝酒的女孩子估计都没他容易醉,只要一杯啤酒就可以让他昏睡一整晚。果然,没一会儿他的眼神已经开始迷茫,轻轻地往我身上靠:“你让我靠一靠。”语气软糯,像个要糖吃的小孩。

他靠着我的肩,呼吸轻轻地打在我的脖颈,我一吸气,口鼻间满满的都是他的气息,清冽的、淡淡的薄荷香气,是他常用的那款刮胡水的味道。

“宝榛,我们不要再吵架了好不好,很累。”他真的是醉了,往常的祝融是不会用这样的语气和我说话的,他最喜欢的句式是命令句,像他的爷爷、他的父亲对待士兵一样。而现在,他却呢喃一般地问我,好不好。

“好,我们不要吵了。”我愣了一下,很快又听到自己的回答。

他的手在我的后脑摩挲着,摸到一处却突然不动了,我以为他要做什么,末了才想起他手放的地方是前些天我伤到的部位。这只是一个极小极小的肿包,它没再痛,我也就抛在脑后,那天不欢而散后祝融也没有再问过我这件事,我以为他忘记了,没想他还记得。

我正想说些什么,那只放在我头上的手却慢慢地垂了下去。他的呼吸逐渐均匀缓慢,就这样靠着我的肩沉沉地睡去,音乐和嬉闹也没能把他吵醒。

那个晚上,我就这样静静地坐在包厢里,祝融睡着了,真正唱歌的人只有李缪缪,易扬一直在喝东西,一杯接一杯,偶尔开腔调侃几句李缪缪,她也不在意,耸耸肩完全不理会有没有观众在听。

偌大的房间里只有我们四人,李缪缪正在唱着一首英文歌,空灵的嗓音让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静,易扬坐在角落,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察觉他的目光是落在我们身上,隔着两三米的距离,我似乎听见他和我说了一句什么,当我准备开口问时,他却从阴影中站了出来,把手放在了嘴唇的位置,朝我做了一个“嘘”示意我不要说话。

然后,他点了一首老歌,周杰伦的《安静》。

后来我时常回忆起那个夜晚,好几次我都在想,要是当时的时间能够定格,那该多么好啊。

可你我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02.

那是在四月我们的最后一场聚会,在这之后,我们又各自忙起了各自的事情。

新闻每天都在昭告博陵又发生了什么大事件,可我们的生活却没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依旧风平浪静。

我的兼职工作也步入了正轨,但我的室友李婉对此却显得有些担心。

她像电线杆一样粗壮的神经总在不正常的时候细腻,在我又一次早出晚归的周末回来后,她十分忧愁地放下《医药工作应用学说》—那是一本将近五厘米厚的十六开课本,这些天,李婉一直捧着它读得津津有味,脸上带着少女看言情小说时的憧憬和甜蜜表情。

“宝榛,你这样每天跑去兼职,会不会影响学习啊?”李婉看我的目光像看着绝症病人,“李教授的论文你交了吗?下个星期不是还有公开课,王老师钦点让你当助手,你做好准备没有?”

我还在电脑前埋头苦干,闻言便道:“论文正在写,周末我再去一趟实验室,你要下楼吃饭的话麻烦给我带饭啊小婉子!”

她又捧起了书,依旧嘟嘟囔囔:“前段时间李教授不是在说医学院附属的医药研究室需要几个学生去帮忙打杂,做做文件记录什么的,补贴还不少!大家争得头破血流也就只有你这个傻子被老师挑中还把名额让给我!现在又跑去外面兼职,多辛苦啊!”

我懒得与她解释太多,又担心她把什么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于是说道:“你别多想,我找这份工作纯粹是因为喜欢!乖乖看你的书去吧!”

一直以来无论是学习还是艺术,我都没有天分。与我形成鲜明对比是许宝桐,她长得漂亮、身材高挑、成绩优异,还会拉高雅的小提琴。而我,大概除了语文成绩还可以外再无其他优点。

上小学,望女成凤的姚琳女士咬牙花了一大笔钱让我们去学小提琴,没到半个月我因弄坏老师两把琴被遣送回家,而许宝桐则成了老师的得意门生。后来姚琳女士又将我送去学画画,我和祝融玩得太凶,摧残了老师临摹半个月的《蒙娜丽莎》后,博陵再无愿意接受我的老师。

我被姚琳女士胖揍了一顿后,早就接受自己是个扶不起阿斗这个不争的事实。

上大学之后我依旧是漫不经心,每天上课下课,偶尔和李婉去实验室捣鼓捣鼓烧杯烧瓶,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发现那些枯燥的化学公式开始变得有趣,上课便专注了几分,成绩竟然也突飞猛进,一下子就蹿到了前十。我们系主任是个德国男人,五十多岁,自称威廉·李,大家都叫他李教授。来到中国十多年,普通话依旧磕磕巴巴,牛头不对马嘴,他不止一次拍着我的肩膀:“你是属于实验室的美丽女孩。”虽然不大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但我却读出他对我的信任和看重,从大三开始他便一直劝我留校或考研。我大多是耸耸肩,说再说吧。

我知道我是喜欢那里的,至于为何踌躇,我迄今还找不到答案。

周三下班,我在华宇第一次与林达西面对面。

因为第二天有个重大会议,我又有课,所以薇姐让我将资料整理好再下班,因此我比平时要晚了一些。我胳膊下夹着文件夹,努力抬起一只手按电梯,另一只手还握着手机给易扬回短信,他问我在哪里。

而就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电梯门开了,我抬起头,便看到林达西带着错愕的脸。

“你怎么在这里?”

“哦,前段时间华宇招兼职,我课不多,就来看看,没想到还过了。”我说得流利,脚却忘了动作,“我上了三个星期班了。”

“我怎么从来都没遇到你?”他问。

我在心里腹诽,我可是遇见过你,不过你没有看见我而已。就在我走神的这一瞬间,电梯门突然关上,我一慌,急忙伸出手去按按钮,手机和文件却前仆后继掉了一地。

“叮。”

电梯门又开了,林达西瞠目结舌地看着我的狼狈,神色略微复杂:“我没想到你会一直站在那里不动。”

我收拾好掉在地上的东西,挺直脊梁努力使自己看起来优雅一些,然后大步跨进电梯。

在这短暂的几十秒里,我和林达西十分有默契的沉默着,他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洁白的光线盘绕在他白皙的侧脸,从我这个方向看去,他紧抿的唇线让他的轮廓显得利落。

“你吃饭了吗?”抵达一层时,林达西突然开声道,“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哦,好啊。”我几乎没有思考,迅速地回答。

然而在五分钟后,我开始为自己做出这个草率决定而懊恼。

走出华宇大厦,我的眼皮便开始跳,隐隐感觉有些不妙,再走几步,当我看到易扬那辆火红色的跑车时,我知道,宣判来了。

“我们走这边吧!”我对林达西说,不等他回答,调转了方向。

可没走几步,我便听到那个漫不经心的、故意拖长语调慢悠悠喊我名字的声音:“许—宝—榛。”

我没回头,反而加快了脚步,即便林达西疑惑地问了“是不是有人在叫你”我也没有回头。

可是易扬当然不会这样放过我。

“许宝榛,好巧呀!”窗玻璃慢慢下沉,他又露出了那贱兮兮不怀好意的笑,而此时我也清楚地看清了副驾驶的人,是祝融。此时,他正饶有兴致地看着我,就像在看一出戏一样,但我却感觉他似乎不大开心。

“是挺巧的。”我咬牙切齿道,“不知道十分钟前谁给我发了信息问我的地理位置。”

“这不是想和你吃饭,约你嘛?”

“不好意思,我有约了。”

并不是我不想和他们吃饭,而是我知道这是一场鸿门宴,我第一次与男生的约会,便是被易扬与祝融这二人搅砸。时至今日,我想到那个男生带着恨意的眼神都忍不住打寒战。

“没事呀,我们可以一起。”祝融微微眯着眼睛,微笑的样子好看极了,“不是你不想和我们一起吧?”

“但是,我们准备去吃肯德基。”我朝林达西使了个眼色,他若有所思地点头。

祝融一直唾弃肯德基是“垃圾食品”,易扬则一直宣称肯德基和麦当劳连他家大喜都咽不下去。噢,大喜是易扬家的阿拉斯加大,上高中的时候他经常带着它出去显摆,直到它胖得他拉不动后,他就不愿再带它上街了。

好吧,我又扯远了,我只是想表达这两人有多么看不起我十分热爱消费的肯德基。

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两人听完我的话后没有意见,反而挺赞同的:“那就肯德基吧,我也好久没有吃肯德基了。”

这餐饭,意料中的不愉快。

我们无疑是肯德基里最诡异的组合,三个帅哥和一个灰姑娘,即便我选了最角落的位置,依旧挡不住那不停往这边瞟的目光,以及女孩们脸上此起彼伏的红晕。但似乎除了我,在座的几人还是蛮愉快。

易扬对林达西似乎颇感兴趣,来来去去都在聊着游戏,两人聊得红光满面,专业术语听得我云里雾里。祝融坐在我旁边的位置,偶尔搭腔一两句,语气不算热络也不算是冷漠,点到即止。这便是我佩服祝融的地方,无论他多么讨厌一个人,在这个人面前,你最多能感到他的疏离,却感觉不到他的讨厌,他总能很好的掩藏住自己的情绪。

与之相反的人,是我。

这餐饭我吃得异常艰辛,有一肚子的话想要问,偏偏在座的几人又都是云淡风轻。祝融的表现更是可圈可点,帮我倒饮料,给我挤番茄酱,甚至暧昧地擦掉我唇边的沙拉,越是这样,越让我感觉胆战心惊。

趁着林达西去上厕所的空隙,我做贼一样压低声音:“你们两人到底是有什么目的?”

易扬一脸无辜:“不是说了吗?找你吃个饭,你怎么能这样怀疑我,我的玻璃心都要碎掉了!”

“真的?”我仍旧不信。

“许宝宝,我们这么多年的友谊你还这样疑神疑鬼!要不要我给你买几瓶静心口服液?”

此时正值饭点,肯德基是一波接一波的喧嚣,旁边的桌子是几个高中生模样的女孩,一边做作业一边往外边的方向探头探脑,时不时发出小声的笑。我和易扬斗嘴,碗面两人都很有默契地没有将祝融拉下水,他就坐在我的身边,可奇怪得很,我总觉得他的表情是模糊的,我看不清,一点也看不清。

祝融慢慢地用吸管搅动着可乐杯里的冰块,突然拾起我们已经跳过不知多久的话题:“什么目的?我们能有什么目的,不过是想来接你下班找你吃个饭顺便看看这份工作到底是为什么能让你如此喜欢,着迷到连找你吃个饭都要排队预约!”他顿了顿,“现在我知道原因了。”

他没有再说下去,沉沉的目光越过我的头顶。

我回头,林达西回来了。

03.

离开肯德基的时候,博陵迎来了五月第一场雨。

冰冷的、延绵的雨水席卷了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天空是阴沉的灰色,大片的乌云挤压在一块,像一张巨大的灰扑扑的棉被,压得人喘不过气。

“我想你知道吧!我和许宝桐是姐妹。”雨小了一些,雨水滴答滴答打在脚下,溅起一朵朵细细的水花,我突然打破沉默,“我知道你们是朋友,或许,是男女朋友?”

“你想问什么?”从吃饭到现在,我和林达西的正面对话不超过十句。此时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他低着头看着地面的水花,又重复了一次:“你想知道什么?”

他的语气让我很不舒服,就像警匪片里那些作恶多端的罪人落网后带着不甘和恨意,却不得不屈服。但我又觉得这是我的错觉,因为很快,他又恢复了正常。

“你们到底是不是男女朋友?我看过你们在一起好几次,你们很亲密!”我脱口而出,问完我便后悔了,要是他问我是站在哪个立场说这番话,我又该如何回答。

车还没来,迷茫的雨雾将他的头发打湿了一点点,他倾头望着我,眼中似有湿润的水汽。我忽然有些紧张,用鞋子蹭着脚下的地板,过了好一会,他才摇头:“我们是朋友,只是朋友。”

雨水声混合着他深沉的呼吸,我听见自己松了一口气,我终于可以在祝融面前放狠话了:我承认我对林达西别有图谋,但我没有抢谁的男朋友,别总是摆出一副我要和许宝桐争夺,我罪该万死的姿态,即便是我抢了她的男友,也轮不到你来和我叫嚣。

我最终还是没有把这番话扔出来,因为我在内心咀嚼了好几遍后突然感到沮丧,莫名的失落感在我拨打祝融的电话听到他低沉的声音更加浓重了。

“你声音怎么这么沙哑?”

“有点感冒,头晕。”他的声音疲倦至极,我突然就想起在KTV他与我说的那番话,我们不是做了休战宣言了吗,那现在对他说这些又有什么意思,所以,直到挂了电话,我还是没有讲出那在心里反复排演了好几次的话。

当时我压根就没想到自己会一语成谶,否则我会去买两注彩票。

那顿晚餐后,我和林达西又遇见了许多次,有时候是在电梯,有时候是在茶水间,有时候是在公司食堂,我们总能巧合地在人群中遇见对方,吃了几餐饭,聊了几次天,公司里好几个同事看到我们都止不住暧昧地笑。

我说不上这是好是坏,隐隐觉得这样的改变和发生是必然的,似乎冥冥中有一只手在操纵着,将我们越拉越近。

收到许宝桐的信息是在课堂上。

以往我也会收到她的信息,大多是转发天气预报告知我最近博陵天气异常,再者便是通知我姚琳女士最近心情不好,让我暂时避开风头别回家,她极少发来问候或寒暄的消息。所以,当她问我最近过得好不好忙不忙是不是在上课时,我先是确认地看了一眼发信人,再在简短的“好,忙,是”之后加上“你呢”以及问号。

她没有再回复,我心想她可能发错了。

而在七十分钟后,我和李婉下了课吃完晚餐回寝室在楼下看到许宝桐时,我才明白她发那消息的意义。

雨后的风有些凉,她穿着一件绿色的针织衫和白色的棉布裙,那种难看的像植物一样鲜绿的颜色穿在她身上却那么自然,而她也像一株植物般在风中朝我微笑,好像小时候在幼儿园门口等我一起上回家的校车。

恍惚间,我觉得我们又站在了幼儿园的门口,站在那面用劣质颜料画满了卡通和花草的墙边,姐姐背着书包站在那里等我,手里还抓着一个橘子,是她从下午的点心省下来的,是要留给我。

“姐。”我大声地喊她,脚步轻快地朝她跑去。我已经忘记自己有多久没有这样真心实意地喊出那个字,多久没有这样笑着小跑到她面前,“你怎么来了?什么时候来的?为什么没有给我打电话?”

“给你发信息的时候,手机又没有电了。”她顿了顿,有些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住在哪个寝室,所以就在这里等你,我想无论如何,你都会从门口经过。这是你同学?”

李婉站在我身边,她突然变得有些束手束脚,但我能察觉她挺高兴,因为她说话的语调不自觉提高,她抢了我的话头:“你是许宝榛的姐姐吗?我是她的室友李婉,上我们寝室坐坐吧,来,跟我走!”

我跟在她们身后,看着李婉兴奋地和她说着我最近的一切。在某次闲聊中她得知我有个姐姐,知道她是博陵大学的学生后一直嚷着叫我带她来学校玩—她对学习好的人总是充满了热情,敬畏。

许宝桐还没有吃饭,李婉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便拿着饭卡冲向了食堂,过了一会,带回来一份小食堂的套餐,她的语气带着赤裸裸的谄媚,看得我想翻白眼:“你吃吃看,这是我们学校食堂的招牌。”

许宝桐坐的位置是林茉莉的,就是那个在校外租房的女孩,她一小口一小口地咀嚼、吞咽,像在鉴赏艺术品一般,她估计很饿,将饭盒里的食物都吃完。这就是她和我的不一样,我在饥饿的时候喜欢狼吞虎咽,只有这样才能填满胃的空虚。

“你喝点汤!”我把碗往她旁边推了推,才注意到她带了水果过来,袋子里装的都是大个的黄澄澄的橘子。

我也不知自己为何变得局促,倒是她坦然得很,吃完饭自己洗了碗,末了又将桌子擦了两遍。

晚上有两节非专业课,许宝桐吃完饭后已到了上课时间,若是往常李婉拖也会将我拖到教室去,但是今天她却主动承担帮我点到的任务,叫我留在寝室,好好陪陪许宝桐。

我关了寝室的门,打开灯,白色的日光灯衬得许宝桐肤色愈发白皙,我正想问她为什么会来学校,今晚要不要住下时,她突然站了起来。

椅子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吱”声,她温柔的声音随之响起:“宝榛,你是不是喜欢林达西?”

我愕然地看着她,像是被一桶冷水当头浇下,这种彻头彻尾的寒冷几乎要让我打起了寒战。但仔细一想,这才是我们的相处模式不是吗?过去多少年了,我们不都是这样单刀直入,一语中的地捅进对方的心脏吗?

无论是我,还是她。

可我还是忍不住觉得失望,像是乘上断了轴的电梯,整个人狠狠地往下坠,最后重重地摔进深渊。可缓过神来,我又觉得有些可笑,为什么从小到大她都喜欢摆出这种理直气壮的姿态。

我记得初一的时候,那时我刚因为没有天分,被小提琴老师遣送回家没有多久,我的同桌一个瘦瘦小小的小男生挺喜欢我的,因为我曾在班会上表演过一次拉小提琴,拉的是一首流行歌曲,已经忘记是谁的了,反正那段表演非常糟糕,算是不堪回首的回忆,班上的同学却听得津津有味,因为他们觉得小提琴是一种高端上档次十分洋气的乐器,我那拙劣的表演也赢得了不少掌声和欢呼。然后,那个男生开始给我送礼物,一两块钱一本的漂亮笔记本,还有一本他自己画的不堪入目的小人画,他甚至每天多坐四个站的公交车,为的就是送我回家。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喜欢,或许不是爱情,只是初中生幼稚无厘头的好感和崇拜,那男生长得也不好看,还没我高,但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因为这件事,我开心了许久。

而在一个月后,他突然叛变,他不再喜欢我了,他喜欢上我的姐姐—许宝桐,因为她拉的小提琴比我好听。

这个肤浅的少年最后并没有一个好下场,他攒了一个星期零花钱买给许宝桐的生日礼物被她丢进了垃圾箱,且是当着他的面。

我全程围观,时至今日我都能想起那个男生不可置信的眼神和含在眼眶里要落不落的泪。

后来我问许宝桐,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不喜欢他也不用这样作践人家。

当时许宝桐是怎么回答的,我记得清楚。她脸上的表情是冷淡与漠然,她也是这样问我:“宝榛,你喜欢他吗?”

“就算你喜欢他,也和我没有关系。就像我拒绝或接受他,都和你没有关系一样。”她当时的语气很冷,目光也是冷的,就像九岁那年,我被姚琳女士揍得满地求饶,她静静站在沙发后看着一样。

我终于想起来了,我们便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疏远的。

我似乎便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许宝桐产生了反叛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