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红倒是好看,可惜太艳。鹅黄翠绿也太招摇了,不沉稳,那选个什么颜色好呢?

男人颇为纠结的想着,浑然不知自己的心思已经歪到九霄云外去了。

看着营长出神,旁边小崔笑笑,要拉着何渊下去,“都没吃饭吧?先去吃饭,吃了饭再说。”

何渊哪里吃得下去?

可伙头房特意显摆的把饭菜给他们端来了,“兄弟几个辛苦了,赶紧尝尝我们的新手艺,别客气。”

罐子里是刚烧开的羊肉汤,里面放了刚掰碎的馍馍,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菜。

要是叶秋在,一定会大骂这些懒厨子。

中午的凉拌小菜吃完了,晚上就懒得弄了,直接把剩下的豆芽豆腐皮什么的往汤里一倒,煮成一锅大杂烩,好好的菜,就给他们弄成猪食了。

可就这样,清水营的兄弟们也没什么好挑剔的,反而感恩戴德。至少这个味道,可比从前强了几百倍。

不信看何渊端起来略尝尝,瞬间惊得差点跳进来。三两口就把一大碗山寨版的羊肉泡馍吃下,嘴一抹就问,“你们伙头房来新人了?”

咳咳,新人倒是没有。不过,他们倒是一致很乐意要营长去迎个新人。

“营长,营长?”

被连叫两声才回过神来的李大营长,忽地看清了眼前的这些兄弟,不由得微窘。

清咳一声,才道,“以后你们就不必出去买菜那么辛苦了,直接去长治县就是。那里虽离潞州远些,但两地之间有条河,一到冬天就冻上了。要拖货让马拉着,从那冰上过来,又省力又快。只买少了跑一趟不划算,咱们东西多,自然就便利。”

什么?何渊差点吐血,“这个,是不是就是那陶家说的法子?”

是。

李雍再看他一眼,略带同情。任谁辛辛苦苦拖几车菜回来,却发现有更便宜简便的法子,估计都是要吐点血了。

这样的事情,朱长富董大伯这样的老人知道,可他们这些外路来的怎会知道?吃点亏也是再所难免。

男人不想说,当小伍急吼吼的跑回来告诉他这个消息时,他也很想吐血的心情。只安慰何渊道,“先下去休息吧。哦,以后账上留笔钱,我…我让老蔡还订了些泡菜。”

他忽地抬眼看着那些嘻嘻哈哈,看何渊笑话不愿意的士兵,正色道,“你们先下去,我和何校尉有正事要谈。”

小兵们神情一凛,告退离开了。

何渊还以为营长有重要军务交待,没想到人一走,营长就颇有些不自然的说,“我上回给你的金子还没用完吧?给我两锭,我另外有用。”

何渊瞪大眼睛,营长居然要零花钱了?他想干什么?

某马:主人要泡妞,泡妞很花钱的!快点,拿钱!

某猪:那我也要收钱。

某马:凭什么?

某猪:我主人被泡,我要收损失费。否则我就捣乱,还带上小主人一起捣乱!

某马:那我是不是也要考虑收点钱?

某猪:呆,为毛?

某马:主人去泡妞,不关心我了。要是不给钱,我跟你们一起捣乱。

某猪:你牛,还是你当大哥吧。

第105章 心上人【粉红150+ 继续求票!】

因为有了爬犁,这几日在全城百姓的通力合作下,城中的积雪大半都清理到郊外军营里去了,整个街面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甚至,因为时近年关,比平日更加热闹。

依云楼的头牌思思姑娘,眼看今日天气晴好,路面干爽,也打算出门逛逛。唔,顺便送份小礼。

一对卤猪蹄快给她包成花了,满怀柔情的抱在怀里,就象是抱着一对最宝贝的金娃娃。

她直到昨晚,才无意中听说心心念念的男人前几天来了,但是,打包了一对楼里的招牌猪蹄,就走了。

思思很懊恼,为什么这么晚才得知这样重要的消息。所以今天,她无论如何也要抽空,去军营里给男人送一对猪蹄。

他特意来打的包,应该是很喜欢吃吧?如果他喜欢,她可以天天给他送的。

就算得不到回应,但能尽到自己的一点小小心意,思思也是开心的。当然,要是能得到一丁点回应,哪怕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她会更开心。

可惜的是,人不从人愿。

营长大人不在。猪蹄可以收下,人就请回吧。

思思忧伤的坐着车走了,回到城中,也不想回依云楼。

小丫鬟看她心情不好,就建议她到胭脂坊去逛逛。

如果说潞州城里最好的美酒,最好的美食,最好的美人都集中在依云楼,那么装扮美人的地方,就在这依云楼不远的胭脂坊里。

绸缎脂粉,金银首饰,所有女人要用到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无论是贫富贵贱。有钱没钱,总能在这里找到合心意的东西。

而女人,尤其是一个失意的女人,更加抵抗不了这里的诱惑。

在买了一大堆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之后,思思总算打起点精神来了,决定最后再给自己做件新衣。

不为了见客,而是为了见那个男人。做一件新衣。

快到年下了。各种应酬酒会特别的多,依云楼的生意也格外的好,说不定那个男人哪天就会来呢?

当然。他也或许永远都不会来。但思思姑娘仍然决定为他做一件新衣,这是她对那个男人的一点心意。

女为悦已者容,更为已悦者妆。

从小在风月场里打了不知多少滚的思思姑娘,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了这样特殊的情感。

她喜欢他。

就算秦彦明明白白告诉过她。他不会喜欢她,可她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他。

或许是上天垂怜。思思姑娘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如此之好,她在最后走进那家绸缎庄时,竟然一眼就看见那个男人。在挑选衣料。

把营里的兄弟安顿下来,李雍今天好不容易抽个空,来给小地瓜买斗篷。

答应小孩子的事情就要做到。至于顺便给那个女人带身衣料,是为了谢谢她发出豆芽。为自己解决吃菜的难题。

就这么单纯,放哪儿也不能有闲话的对不对?

只是,原以为很容易,买了就能走的事,却在走进绸缎庄时,才觉得麻烦。

倒不是因为店里的女客多男客少,也不是因为那些花花绿绿的布料看得人眼花,而是因为那个伙计,一看他进来,就在他耳边不停的聒噪。

“大爷,是要给自己挑布料,还是给夫人挑?哦,是给个女子啊,那一定是您的心上人吧?她有多高,多胖?肤色白不白,平时喜欢什么颜色…”

男人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也可以啰嗦到这种地步。再说了,她有多高有多胖,白不白,喜欢什么颜色,他为什么要告诉他?

思思没留意到男人臭着脸,一副准备掉头就走的表情,只是在看到他时,就惊喜得眼睛都开始发亮了,什么也顾不得的,快步扑了上去,“大人!”

李雍微惊,眸光莫名的闪了闪。这谁呀?

幸好思思的脑子还不糊涂,这些年历练出来察颜观色的本事还在,忙盈盈一拜,“我思思啊,我们在依云楼见过一次,您不记得我了吗?”

哦,男人想起来了,“弹月琴的。”

“是的是的!”思思激动得两颊都有些微微发红了,“您还记得我?”

看男人没什么答话的意思,思思忽地灵光一闪,找到了话题,“您这是要挑布料吗?有没有中意的?”

呃…男人眼睛眨了眨,这个问题问得挺好,将眼光投在一匹偏灰的湖蓝色面料上,他其实会走进这家店来,就是因为相中它。

这回伙计总算不乱说话了,“大爷是相中了这块?真是好眼力,这料子可是从南楚国运来的,算是我们店的招牌货了,就是贵了点。”

谁管它贵不贵?男人只是看中它在一片花红柳绿中,显得格外素净大方,上面也只织着简单的细细方胜纹,显得极为典雅,想来穿在那女人身上应该不错。

他这是要送给谁?思思小心的说,“这料子倒是极好的,不过是用来做裙子和斗篷多些。”

男人难得开了口,“她不穿裙子。”

从来没看她穿过,都是长袄和裤子。没裙子那么摇曳多姿,但男人觉得,这样干净利落,挺适合她。

至于斗篷,也得再等等。硝制虎皮需要时间,这个颜色也不配。

思思愣了愣,不穿裙子的女人?那岂不是丫鬟村妇之流?

不过看男人明显心仪这块料子,她还是忍着微酸,给出中肯的建议,“那用这种料子,做一身袄裤也不错,做成斜襟样式,喏,就象那女子身上的样子,出一圈白色的风毛,也挺好看的。”

男人唔了一声,似乎还比较认同她的建议,只是对伙计又拿出来的皮毛,不大看得上眼。

其实他们营里就有最好的皮毛。什么颜色品种的都有。只是男人从前不在意,得了也就随手送人了。如今想要的话,倒有些麻烦。

若一张口,只怕那些人又要问东问西,最后不知给传得怎样乱七八糟。男人就是不愿意被乱打听,才独自一人出来买东西。

只若是比起乱花钱来,男人又觉得给人说说闲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顶多给他们多找点事做。他们也就没时间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眯眼不知想到什么的男人。迅速做出决定了,“就拿这种料子。要一身大人,一身孩子的。再拿一块跟我斗篷一样的料子。要给小孩子做件斗篷。”

啊?还,还有孩子?思思吃了一惊,又莫名的欢喜起来。

有孩子,就绝不可能是男人的心上人了。说不定只是同僚的夫人孩子。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伙计有点吃惊。“大爷,这料子可真的不便宜,您给孩子也做这么好的?”

一个不穿裙子的女人,身份能高贵得到哪里去?用得着这么好的料子吗?

男人有点不高兴了。直接把一锭金子拍了出来,“够么?”

十两黄金百两银,伙计再不啰嗦。立即去裁布了。

男人却在想着自己第一次见到那女人时,她就和儿子穿得一模一样。男人觉得这样挺好。走到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

到时,再让女人给地瓜缝对大圆耳朵,他每回看到都想摸一摸。可之前不熟,也不好意思,这回弄块好皮子,他可以多摸几下。

如果,如果女人也戴一顶那样的帽子…

男人突然觉得手有点痒,嘴角也有些控制不住往上弯的冲动。

看他出神的表情,思思觉得有点不对劲。怎么可能给别人的夫人孩子买东西,露出这样的表情?是怎么看,也怎么象是想着心上人的样子吧?

于是,思思多了个心眼,问了一句,“那她们是在潞州吗?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知道一家老裁缝铺子,手艺特别好,我们楼里的姑娘大半都是在他那儿做衣裳,大人要是愿意,我可以告诉你地方。”

李雍想了想,忽地就想起某日朱方氏笑话叶秋“天生六个指头”的话来,再想想女人最近忙着做小菜呢,于是便说了声,“好。”

和男人分手后,思思立即也买了一样的蓝色衣料,去了那家相熟的裁缝铺子,说是要订做一条裙子,然后暗塞给伙计一锭银子,“要是有人拿一样的料子过来做衣服,赶紧跟我说。”

她想看看,男的这块衣料到底会送给怎样的女人。

只是思思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女人此刻就在她们依云楼里。她回去时还从她身边走过,都没有留心多看一眼。

倒是叶秋欣赏了一下潞州城挂头牌的大美女,啧啧,瞧这长得,真是不错。可惜没投好胎,要是到了后世,就凭这样的颜值,不说嫁入豪门,当个明星绝对不成问题。

只没欣赏多久,依云楼的老鸨杜大娘,听说请的人来了,出来相见。

“你就是那位叶老板?真是年轻啊。”

叶秋笑笑,“客气了,老板谈不上,一个小生意人罢了。”

杜大娘道,“多少大老板,不都是从小生意做起的?请坐,喝茶。我请你来,你应该也知道是为什么事了。那日,我家小厮在胡家卤水铺子里买到几样小凉菜,味道都不错,听说是你做的,所以我想找你谈谈,能不能转卖给我。”

这可是好事。叶秋心动了,问,“不知杜老板要怎么买?”

某猪:你家营长就是个小气鬼!

某马:才不是呢,他只是比较会过日子。

某猪:别以为我不知道,他打算让你去偷皮子。

某马:偷那么没有爽点的事情,哥会去做咩?咱直接开抢!

某猪:那,带我去吧。

第106章 最残忍的错

一个老鸨,能把青楼开成集美食于一体的招牌店面,绝不会是泛泛之辈。

叶秋虽然是第一次跟杜大娘见面,可光凭她能敏锐的发现新菜式,并果断引入,就不是一般人有的眼光。所以叶秋也不愿把她单纯的当成一个老鸨,这才尊称一声老板。

杜大娘倒是笑了,“我开这楼子几十年,倒是头一回有人管我叫一声老板。就凭你这份嘴甜的伶俐劲儿,痛快点,我出二十两银子,算是入股。你把那个银丝芽儿的做法卖给我,往后就跟着我干了,如何?”

叶秋笑了,“二十两银子于我来说是不少,可若是到了您这店里,估计也就是百十来盘银丝芽儿的工夫,就回本了。日后我还没法做,杜老板真是好成算。”

被揭了底的杜大娘也不恼,反而叹道,“你们外人只看我这楼里的东西贵,岂不知我这里的开销也大?养那么多姑娘,打点往来应酬这得多少钱?真以为靠你那盘银丝芽儿能挣多少钱么?不过是图个新鲜,给客人换个口味罢了。这也就是我了,若是你找到旁家,连这个价也是不会给的。”

叶秋果断起身了,“那就谢谢杜老板抬举了,我就细水长流的赚点小钱吧。”

看她也不是个年轻好欺的,杜大娘把人叫住,“那你想多少?五十两,可不能再多了。”

叶秋重又坐下,坦率道,“我若狮子大开口,您也不乐意。若是少了,我又觉得亏。您也是生意人。自然知道这做法可是吃饭的手艺。怎么说,我都是不卖的。如果您要买,就只能论斤拿现货。”

杜大娘眼神闪了闪,“那你要论斤也行,不过得把外头的供货全都停下来。咱们合作好好赚它一笔,如何?”

叶秋摇头,“我跟胡家铺子是先谈的生意。不好为了后来人。就断了他家的买卖。”

就是冲着颜小胖的面子,她也不会干这过河拆桥的事。

可杜大娘道,“这个你不必担心。我们两家也是有些交情的。要不,他也不会帮忙把你请来。分他一点货,倒也不是不行。只我怎么听说,你还供应军营里?要是军汉都能吃得起的东西。我哪里还能卖得起价来?这个无论如何得停掉。”

那就没什么好谈的了,叶秋诚恳道。“杜老板,若不是军营有人帮我,这生意我根本就做不起来。我是爱钱,但做人也要讲情义。要不这样吧,您再好好想想。您要真想跟我合作,我唯一能保证的。就是不再卖给别的酒楼。”

话谈到此处,杜大娘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叶秋告辞走了。屏风后面才转出一个人来。

杜大娘施了一礼,“将军,您都听到了,不是老身不尽力,是这丫头不上钩啊。”

侯亮却是笑了笑,“你也是呆了些,她最后不还是愿意合作的吗?既然停不了军营里的,那何不就在你的店里卖?”

杜大娘脸色一变,“将军,这…”

侯亮瞟了她一眼,“放心,就是出了人命也不要你背着。明儿就去找那丫头,让她给你供货。”

杜大娘只得应了一声,又找了几个乖巧伶俐的丫头来服侍他,自己退下了。

可心中却是不安又窝火,真当她是个呆子么?她刚才是故意顺着叶秋的话,放她走的。

叶秋做那么点子小生意,她如何能这么快得知?全是侯亮在背后搞鬼。假借合作为名,就是想断了清水营的供应。

原先还想在菜食上卡他们一头,可如今李雍找到了正确的进货途径,在本地还跟几家豆腐作坊谈定了合作。现在那边的清水营里,每日白菜萝卜,豆芽豆腐轮换着各种吃法,搞得花样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