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他们自己吃自己的也就算了,偏李雍那小子为人恶毒,每天他们吃什么,就客客气气的让厨房打一份给他送来。说他年轻,给长辈送一份来,也是应该。

如果这是李雍的小灶倒也罢了,可这就是他们全营将士吃的大锅饭,一路抬着在潞州军营中招摇过市,让士卒们看着怎么想?

军食开销是个油水肥厚的大支出,看似不起眼的小小区别,一旦放大,就不得了。这其中侯亮贪了多少,他自己心里有数。

但他不可能为了跟对面的攀比,就把伙食标准调上去,就算他愿意,他底下那些拿惯了的大小将领也不会愿意。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对面的伙食标准拉下来。

侯亮原先想的是,让杜大娘出面利诱叶秋,先毁了李雍的豆芽菜供应,再逐步蚕食其他。只没想到,叶秋居然不上当,那他忽地就生出个恶毒主意来。

不管叶秋卖杜大娘多少,只要她卖了,这菜里若出点问题,得怎么说?到时李雍就是手再长,只怕也帮不到她吧?

杜大娘虽是个生意人,却不糊涂。

这样的争斗,属于神仙打架,她一个凡人凑过去干嘛?找死还不如抹脖子来得快点。可侯亮驻守在潞州,基本相当于地头蛇,他吩咐的事,就算明知有陷阱,杜大娘又怎能不听?

幸好叶秋是个不贪财的,没上这个当,杜大娘心里其实也是松了口气的。可没想到,那老混蛋还是贼心不死的要生事。

要说他平日也没少收她的孝敬,如今还不知要在她这里搞出怎样的事来。别看他嘴上说得好听,到时万一真出了事,她还能指望他搭救么?

不行,杜大娘觉得,自己也得想个法子自保才行。

这边的人在各自想着各自心思,那边叶秋回了家,就收到儿子蹦蹦跳跳送来的一份厚礼。

“叔叔给的,给小地瓜做斗篷的。”

那也要不了这么多吧?叶秋瞧着那包黑色斗篷,蓝灰色的衣料,也有些惊喜。这明显是给大人和孩子的,她就算不懂这是什么料子。但也觉得这个颜色看得人很是舒服。

“哟,南楚国的料子,这可不便宜,谁买的?”

城里的积雪清干净了,衙门也没那么忙了,秦彦又恢复了悠闲的状态,早早的翘班回了家。

叶秋忽地有点不好意思。身边有个小快嘴很骄傲的抢先说了。“叔叔买的,我和我娘的。”

啧啧,秦大主簿顿时开始冒酸水了。“我是他亲堂哥也不给我送一份,倒是给外人送得挺勤快。”

叶秋一怔,“堂哥?他不姓李么?”

称心想说什么,可秦彦忽地打个哈哈打断了。“都是些老头子们干的混蛋事,不提也罢。嗳。这料子可不错,他没给你们配个里子来?他那营里可多得是好皮货。”

称心这才道,“雍少爷来的时候说了,回头就送几张皮子来。连裁缝钱都留下了。”他又呵呵一笑,“那能不能帮我和少爷的新袄子也一起做了?这钱足够了。”

“好啊。”叶秋很大方的应了,再瞧瞧蔓儿老蔡等人道。“既然要做,就一起做了吧。我这小生意开张。可全亏你们帮忙。贵的送不起,一人送套新棉衣还是可以的。”

老蔡摇头,“棉衣就不必破费了,我们有军里发。连皮大衣,全军上下都是有的。若是可以,送我双棉鞋吧。咱们军汉就是费鞋,你瞧瞧我这双都破了,这大冬天的,可冻死人了。”

蔓儿红着脸道,“我不要,家里我娘有给我做新的。”

叶秋嗔道,“你娘做的是你娘的,我送是我的心意。叫你拿着就拿着,到时我去跟你娘说。”

秦彦觍着脸凑过来道,“我没有娘,不用你说,你也送我双棉鞋吧。”

叶秋笑道,“行啊,一人一双,行了吧?”

爽快。秦彦竖起大拇指,只地瓜说,“那要不要给叔叔也送一双?”

叶秋微窘,冲数揪着地瓜的鼻子道,“你个小马屁精,干嘛一双鞋子都想着他?”

地瓜才不怕他,被捏着鼻子还嗡声嗡气的说,“因为叔叔是好人。”

“送你件衣裳他就是好人了?”小道士有口无心的脱口而出,“这么孝敬,那你认他做爹得了!”

叶秋微惊,老蔡却笑眯眯的偷看着她的反应,连秦彦也带着几分玩味,打量着她们母子。

就算当事人不承认,可他那个堂弟做的事情已经很明显了。如果说他对叶秋没有半点想法,他就自戳双目。

可谁也没有想到,一向乖巧听话的小地瓜突然之间就发火了。

一把将冲数的手拍开,捏着小拳头,象被激怒的小狮子般,涨红了小脸道,“我才不要爹!谁都不要!”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没有人会想到,小地瓜会是这种反应。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孩子,但此刻他身上爆发出的愤怒,是强烈而汹涌的,就象是一个小小的火山,不容任何人来招惹。

如果冲数再敢说半个字,他会毫不犹豫的扑上来跟他撕打。

叶秋快步上前把儿子抱了起来,拍哄着他,“阿数哥哥跟你开玩笑呢,他不是故意的。不许发脾气,说胡话。”

小地瓜紧紧抿着小嘴,但大眼睛里迅速泛起了泪水,却死死忍着,没有掉下来。

叶秋把孩子抱回房间了,小声的安慰着他。

而此时,屋子里一片被吓着了的大人们,才突然意识到,地瓜到底是个怎样的孩子。

就算叶秋再乐观再坚强再努力的保护着他,可这个小小的孩子,他从一生下来,面对的就是人们异样的目光。

或许,从他被怀上,又被抛下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爹爹,就对他们母子犯下了人世间最残忍的错。

第107章 熟人

李雍回到军营时,脸板得比平时还要严肃一些。

营里的将士们看到,无不把腰板挺得笔直,拿出应战的警觉。唯恐象倒霉的王铁蛋似的,昨天不过是开了个小差,跟人说些闲话,结果没留意到营长突然走到背后,一脚就把他踹飞了。结果今天整整一天,都被罚去砍树搭茅房了。

虽然新搭出来的茅房挺好用,但十人一小队的活,落在一个人头上,还得限期完成,这就挺恐怖的了。

谁都不敢招惹的李大营长回到自己帐房,第一件事,就是让亲兵去给他打份饭来。

原本早上就特意少吃了些,谁知道专程去送礼,也没遇到叶秋。也不知那女人跑到哪儿去了,家里也不多留点吃的。

男人一面烦闷的想着,一面坐下来处理军务。

可在看到案头的油纸包时,愣了一下,“谁拿来的?”

亲兵铁牛过来答话,“听守卫说,是一个挺漂亮的女人。”

男人眸光微动,立即拆开。见到是对卤猪蹄时,脸色更加柔和了些。可再一闻,他的脸又板了起来。

这是依云楼的东西,那女人没那么大方,请他吃这么贵的东西。如果不是她,男人没兴趣知道是谁。

“拿去扔了。以后传令下去,不许随便接受外头的吃食。”顿了顿,他又加了一句,“除非,是熟人送过来的。”

铁牛瞪大眼,熟人?谁是熟人?

幸好他不是看门的,这种伤脑筋的事情传令下去就是。可是,可是这么好的猪蹄真的要扔吗?

看这个傻大个站在那儿犹豫,李雍只抬抬眼皮子。就知道这家伙心里在想什么。

全写在那张大脸上了,想看不见都难。

眸光闪了闪,男人忽地有了个主意,“你要就拿去吧。”

“谢谢营长!”铁牛很欢喜的答应了。

男人却问,“你们去年几个人一起打了群狼对吧?”

“营长还记得啊?”铁牛愉快的点头,“那帮子家伙,老来祸害乡亲们的牛羊。咱们打完之后。乡亲们还送了我们两头羊的。”

“那你们一人分了几张狼皮?”

“三张。全是大狼皮。”

“带来了吗?”

“带来了,今年还没舍得用呢。”

男人眸光又闪了闪,“铁牛。你想不想学学怎么把皮货硝得更好?我可以教你的。”

“那怎么行?营长你那么忙,我又那么笨,哪有空教我。”

“没事,我不刚打了一张虎皮么?这回你来给我打下手。”

“那。那怎么好意思?”

铁牛红着脸,正磕磕巴巴着。男人忽地斩钉截铁道,“你要不好意思,就把你那三张新狼皮给我当学费。嗯,就这么定了。”

呃?啊。哦…铁牛挠着头,抱走一对猪蹄,送出三张新狼皮。

男人满意的瞧了瞧。重新处理了一下,命人送走了。

晚上。终于搭好新茅房的铁蛋回来,倒在帐篷里,有气无力的说,“铁牛,把你的新狼皮借垫垫,老子的腰都要累断了。”

“没了。”

“啥?”铁蛋一翻身又坐了起来,“哪个王八蛋敢骗我兄弟?”

“不是王八蛋,是营长。他说要教我硝皮,我送他做学费了。”

铁蛋重又倒下,怜悯的看着他,“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全营没有人硝皮能比营长更好?”

摇头。

铁蛋一声长叹,“那是因为全营没有人能打得过营长。他的刀法,拳法,力度的控制都是全营最好的。”

铁牛一脸疑惑,“那跟硝皮有什么关系?”

“关系就是——你学会了,功夫就能变得更强。”铁蛋忽地不忍心告诉这个笨蛋子,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如果做不到,学了也白搭。

过了一夜,叶秋母子再出现众人面前时,依旧是那副阳光快乐的样子。

高高兴兴和众人找到那家孙姓裁缝铺子,订做了新衣裳新鞋子。甚至,还给小地瓜做了顶皮帽子。

回来之后,有杜大娘派的管事上门,和叶秋谈定了合作之事。预付她二十两银子,算是买断了豆芽菜在潞州城的专卖权,然后让她每天先提供豆芽菜五十斤,日后看生意好坏,再来增减。

钱虽不多,但叶秋很满意。

她这豆芽菜也没什么太大的技术含量,想开个天价也不现实。做人不可太贪心,有这二十两银子,基本她在这潞州城就算住上小半年,心里也不会发慌了。况且军营里的豆芽泡菜一直在做,虽一斤赚不了几文,但也是个进益。

当然,既然合作,叶秋也想人家的生意好做。便帮着杜大娘,给它起了个好听的浑名,“…在你们店里,不如就叫相思钩。只是你们可要记得,这菜虽好熟,但上面的豆荚一定得煮透才行,否则吃了会拉肚子的。”

那掌柜的记下离开,回去把签下的文契交给杜大娘,尤其重点说明了豆芽菜一定要煮熟,才能食用。

杜大娘听着微叹了口气,却是什么也没说就让掌柜的退下了,另找了心腹去见侯亮,“告诉他,我这儿有的,都是些房事中见不得光的药。要让人查不出来,还请他给份药来。”

做成一笔大买卖,叶秋很高兴,“咱们弄点好吃的吧,你们想吃什么?”

大城市就是这点好,买东西可比乡下方便多了。今天小伍出门,买到小半只猪,可把叶秋高兴坏了。羊肉虽好,天天吃也受不了,还是猪肉比较日常化。

只是原先谈到这个话题都很活跃的众人,今天却是有些沉默。

连最贪嘴的小道长都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要不。地瓜你说想吃什么?”

看他那讨好的模样,叶秋瞧瞧儿子,心中微叹。到底是小孩子,再怎样给他做思想工作,还是有些恹恹的。

冲数这是怕又惹到他不高兴了,着力在修补二人关系。

想想为了个不知道是谁的渣男,弄得全家不开心。实在是不划算。叶秋便笑了。“不如今天就做狮子头吧,上回给你们做的是蒸的,这回我做炸的。保证更好吃。不过这个可不白吃,你们得帮我和面,做一样点心才行。”

称心最会看人眼色,顿时过来捧场。“行啊,你说怎么做。我来帮忙。”

叶秋笑道,“都去洗了手,地瓜也去,谁要不给我做啊。我可就不给谁吃了哦。”

好吧,一个共同的活计就把众人都打发到一起去了。

可他们哪里会做饭?那面揉得乱七八糟,一时稀了得加面粉。一时干了又得加水,连老蔡那样的厨艺都看不下去了。这面里可是加了好几个鸡蛋的。这样糟蹋真的好吗?

数次想要去帮忙,可叶秋不许,就让儿子跟冲数,称心三人在那瞎忙活。

这边让老蔡和蔓儿剁着肉准备做狮子头,那边她自己守着宝贝铁锅,慢慢的炒香一锅黑芝麻。

当李雍走到门口,闻到那股浓香时,都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再看秦彦一眼,眼神中明显带着怀疑。

还有心情做饭,是很难过的样子吗?害他还紧张了那么半天,扔下军里的事就跑来了,这不是在骗他?

秦彦翻翻白眼,“算我瞎操心,您请回吧。”

男人瞥他一眼,一把将门推开。来都来了,先进去看看再说。

可这一进门,就瞧见叶秋笑得很开心。而那边揉面的三个家伙,已经不能看了。

脸上手上全是面粉,糊得跟三个鬼似的,而他们的面前,还摊着一盆,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可看到他站在门前,那个平常总是欢快的跟小狗似的,扑过来甜甜叫叔叔的小不点没有动静,只愣了愣,就站在了那里。

男人眸光沉了沉,往前踏了一步。可小家伙还是没有动,反而垂着小脑袋,甩着手上的面糊糊。

“这是干嘛?你不会告诉我,今天是他们做饭吧?那我宁可不吃了。”秦彦夸张的大叫着,打破这沉闷的气氛。

叶秋瞧他二人一眼,脸上笑容顿了顿,又很快恢复如常,“要是今天不动手的人,都别想吃饭了。我可先说好了,今天我做红烧狮子头。你们什么时候把那团面揉好,我什么时候开始做。老蔡和蔓儿不算,你们弄完就歇着去。小伍也不算,他劈了柴,还干了好多活。二位大爷,你们也下场吧。”

叶秋原本是开个玩笑,可没想到,男人默了默,过去洗了个手,就走到小地瓜身边。把他的袖子撸高,把那双小手上怎么也甩不掉的面糊糊扒拉下来,然后黑着脸问,“怎么弄?”

左右看了看,蔓儿老蔡都不敢动,只有叶秋顶着低气压上前,重加了面粉,“慢慢往中间揉,别慌着加水,一点点来。”

行了。只要她做个示范,男人就开始行动了。

除了开始时有些笨拙,后面越揉越好。他力气大,又懂得控制力度,原本给三人揉得不堪入目的面团到了他手上,开始变得乖巧听话。

不知不觉,一大团面,已经揉得光滑细腻。

可以了。

叶秋示意他停下来,让那两个不会揉面的家伙去把蒸馒头的蒸笼刷洗干净备用。等面团醒了小半个时辰,指挥着男人把面团擀成面片,然后切成小指宽的面条。

“那跟谁的小指一样?”男人憋了半天,还是问了一句。斜眼瞟瞟女人的手,光她跟他差别就很大了好不好?

叶秋随口道,“跟地瓜小指粗最好。”

是吗?小地瓜又来了精神,“我来!”

他钻到男人身前,高高伸着小指,在面片上比划着。男人看看他,随着他的小手移动,一刀一刀的精准落下,连粗细都不差分毫。

然后是叶秋的活了,把面条炸制沥油,摆进抹好油的大蒸笼里,然后拿水把麦芽糖熬至黏稠出丝,便把糖稀和炒香的芝麻均匀的撒在炸得胖嘟嘟的面条上。

然后换男人,拿擀面杖大力压平压实,放凉后翻出切成小块,就是美味的萨其玛了。

耶!终于品尝到自己劳动的美好成果,小地瓜也真正高兴起来,举起两只小手,欢呼着冲男人拍过去。

这动作男人见他跟他娘做过,犹豫了一下,果断出掌。

小手拍到那双大手时,小地瓜忽地又有些不好意思了。可男人不知怎么想的,忽地把那双小手抓住,顺势又把他抱进怀里,轻轻拍抚着他的背。

小地瓜僵了僵,然后主动靠在他怀里,把小脸埋在他脖子上蹭了蹭,忽地不好意思的笑了,说,“叔叔好棒!”

所有的人,包括叶秋都松了口气。

这一刻,她是感谢这个男人的。谢谢他,给儿子一个正面健康的男性形象,把他从阴影里拉回到阳光下。而这,是她这个母亲,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