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什么歌呢?旋律哼得支离破碎,也还挺有味道。”

我取下MP3左边那个耳机,大声:“什么?”

沈陌站住,欠了欠身,轻轻地,随手拈住我指间的耳机。

电线有限的长度,缩短彼此距离。他站在马路边缘,脸微微低下,在嘴角部分蒙上一块阴影,视线投向别处……这一幕散发着苦涩而熟悉的气息,就像突然把书里那张小照片放大了若干倍后,摆在我的面前一样。

第七十一章

SarahBrightman的歌声如此婉妙,诗意得让人陶醉。要多少年的时光才能诞生这样一个女神般的歌喉,要多少年时光才能孕育这样一个夜晚,要多少多少年的时光,这世界才能等到我们的来临,要经过多少年、多少年,我们才能从孤独中走出来,相逢在黑暗里,带着一种不被了解的忧伤?

他摘下耳机还给我,不忘为片刻的驻足说对不起,再为聆听说谢谢。

“我说,接下来要怎么办?”

沈陌瞥我一眼,我补充:“做了他的助理之后。”

“他不会那么快让你接触公司真正的管理层。”他笑,似乎正努力尝试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作出评价,“沈锥,比我想的复杂多了。”

“我知道他不简单,是他把我想得太简单,轻视敌人本身就是一种幼稚的表现。”我冷冷地哼。沈锥是强,强到充分激发我想要狠狠打击他的欲望,这种会利用人的优势也会毫不留情攻击人弱点的男人,如果不是注定要站在敌对的立场,我一定会绕开;然而一旦阵线分明,较量在所难免,我就非得叫他灰头土脸一次不可。

这大概是我从母亲那里潜移默化继承来的血性吧……欣赏强势的男人,却决不承认自己比他们差。

“听你的口气好像跟他杠上了。”沈陌摇着头笑了笑,“舫,”他忽然停住,然后回头叫我名字,等我走近了,伸手摸我的头,那力道不无怜爱,“既然习惯了置身事外,索性一直做个旁观者,多好。”

我不吭声,皱着眉想他话里的含义。

他又说:“有时候不得不羡慕你,该傻的时候傻,该精的时候精,不去故意伤害人,也不给任何人伤害自己的机会;利用人,也愿意被人利用;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在乎……多好啊。”

接着,是一句法语,我听不懂的句子。

很久以后,一个机缘巧合,我才知道那句话的意思,“最不能忍受的事就是:我竟然什么都忍受了下来。”

但在当时,却完全不懂。他说得对,然而,什么“不去伤害人,也不被人伤害”之类的话不过是冠冕堂皇的伪饰,其背后真正的含义是:梁沁舫可以像果戈理笔下的套中人,一辈子不见天日也不要紧。这个意思我妈天天表达,不过比他直接多了:“你这种从不接触社会,也不想接触社会的家伙,不仅仅是毫无人情味这么简单,根本是连感情都没有的冷血动物。”

不论美好的,还是丑恶的感情,都没有。

可笑的是,沈陌竟然说我这样的人活得“多好啊”,难道书读多了就会变成这德行,好好的热血青年不去当?

他的手刚离开,一片叶子就落下来砸在我头上,发出脆响。梧桐的叶子,连形状也像一只手呢,只是凋零在我头上的这一片,早已老朽枯萎得失去生气……是上帝让天堂里的谁来抚摩我吗?抬头一看,沈陌已经兀自走远,背影深深地融入夜色,就要消逝不见的样子……顿时来不及细细猜想,匆匆追上去的时候起了风,脚边叶子被裹住,打着旋去往与我相反的方向。

第七十二章

事情开始步入正轨,渐渐接近最终目标。

虽然沈锥——的确是个难缠的狠角色。他总是把一切牢牢控制住,不给我们丝毫钻空子的机会。

而且这家伙,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就没完没了地塞给我,事关公司生死的大问题一点口风也不透露——这样也好,我乐得清闲;而且不光是我,作为总裁的沈陌更过分,简直是到了毫不关心的地步,他还没有放弃N大那边带的几个研究生,时不时要抽空去指点一二,好像这段时间正在做法国天主教莫里雅克那群人的学术评论,估计大脑里塞的都是宗教争端吧,呵呵,我甚至担心如果跟他提锦隆嘉业的话他会不会满脸温文尔雅给我来一句:“写什么的?没听过啊。”

当初,公司可以说是我和他、顶多再加上小舅舅三个人策划成立起来的,现在我们仨倒成了名副其实的甩手闲士,一个是名义上的法人代表实际上的傀儡总裁,一个是做着打杂和初级秘书工作的总裁助理,还有一个是过河拆桥暂时用不着的合伙人……统统被挡在管理层外,任何事都无权干预,什么叫为他人作嫁衣,搁我们这儿多形象啊。

可这本来就是意料之中的事,甚至,是情理之中的事,所以发生了也并不愤懑。说得再确切一点,我不急,不生气,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还有利用价值,总有一刻沈锥会记起并回过头来拜托当初被他闲置的那三个人,到时候看我怎么千方百计地“爱戴”我亲爱的小叔叔,真是想想就兴奋。

这么做,说实话,是想给沈陌出口气。他一早就知道沈锥不会爽快地让他插手,索性什么都不闻不问,那个人啊,骨子里到底还是傲慢的呢。虽然,直到现在我也想不通为什么这种傲慢的人要费劲去争夺那份差点失之交臂的家产。也许他的文字已经揭示玄机,将答案送至眼前,只是我太笨,看不出来。

“你们就好了,什么都不用管,我还得呆在写字间里成天看那个烂人的脸色。”

晚上,小舅舅请我和沈陌吃饭时,我朝另两个合谋者抱怨连天:“反正公司的大事也轮不到我说话,干脆我卷铺盖回家继续写小说。”

“少来,我们两个现在都插不上手,你再甩膀子不干,整间锦隆不等于白送给沈锥?!”小舅舅白我一眼。

沈陌淡淡笑道:“怎么可能是白送,锦隆嘉业里有我的股份,我随时可以抽掉。”

“难讲。沈锥在投资锦隆的时候向我们索要了51%的股份,是控股人,这意味着即使我们两人加起来也不够否决他所做出的任何一个决定,长期下去,他想一步步吞并你和我的股份,不是做不到的事情。”

我说:“我同意,沈锥狼子野心,跟个吸血鬼一样,我对他没好感,就会耍手段折磨人。”

第七十三章

沈陌目光从茶杯上抬起来看我,“商人都这样的,是职业需要,你还不太了解,但梁先生应该很清楚。”

小舅舅耸肩,“那就是说我也是狼子野心啦,沈陌你连我一起损呃,哈哈!”

“梁先生,可以上菜了吗?”穿旗袍的女服务生笑容温婉地欠身问。这是独立包间,每间配有单独的厨房和厨师,就跟我们隔了一面玻璃,菜怎么做,原料是什么统统一目了然。不过中华料理,最好是只吃不问,我宁愿把注意力都放在32寸的大屏幕上,正演《金刚》呢,女主角浑身泥巴地连滚带爬,男主角身上全是面目可憎的大昆虫……我看得津津有味。

“上吧。不过,能不能换一部片?这玩意看得都没胃口了。”

小舅舅指着电视,立刻遭到我的抗议:“不许换!我就喜欢看人被猩猩拍蚂蚁似的拍成稀巴烂,一巴掌一个肉饼多过瘾啊。”

“你这种人应该第一个被拍扁。”小舅舅咬牙切齿地说。他比我大不了多少,顶多八九岁,开起玩笑来还是可以刻薄点的,“沈陌,投票吧,二比一逼她换台!”

可惜援军不支持他:“我也喜欢灾难镜头,确实过瘾。”

于是我们一边看猩猩抡人一边吃山珍海味。我眼睛盯住屏幕,笑容满面地拿出唆泡面的架势吃鱼翅,拿极品王侯当可乐灌,小舅舅长叹一声,还是随我去了。

“对了,沈锥现在在什么方面的事?”谈了一会儿政府最近集中出售的几幅地块后,小舅舅一边擦拭嘴角一边漫不经心地问。

“呵呵,商人还能忙什么,忙着怎么赚钱呗!”我连吃了五碗酒酿元宵,正把碗递给服务生让她盛第六次,不知道是怎么什么做的,和别的地方卖的就是不同。

“进展如何了?”

“不是说了他不让我插手吗?”

“那你就不管了?”

“我干吗管?这间公司从成立到买地一直是我们三个负责,他横插一脚还以为自己在哪里都是投资天才?我非要杀杀他的锐气!”

“让NOX到国内投资是你和沈陌的计划,如果没得赚,沈锥他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往锦隆砸钱呢?你们要留住他,就必须在第一年让他赚得盆满钵满,他才有轻微的可能会相信我们,愿意花更多的钱投资。”

我舔着勺子看了沈陌一眼,“话是这么说,但房地产是长线投资,沈锥又不是新手了,他不会不明白这道理的。”

“可是你明明帮得上忙。”

我当一声把瓷勺掷碗里,耸肩,“好吧——除非他求我。”

“这孩子!”小舅舅阻止服务生继续问我还要不要第七碗,把所有人迅速遣开,才五分钟而已,隔间厨师连同桌子两旁服务的女孩都消失得一干二净,“怎么说呢,我昨天刚收到消息,动作一定要快了,要赶在明年市场萎缩之前。”

第七十四章

我没开口,沈陌的声音响起:“还要继续吗?”

“相信我,消息绝对没错,明年开始萧条期会持续很久。”

我打算开口,沈陌却迅速插话:“我们刚跟政府签完买卖协议,还有相关单位的框架协议没有签,再买那么多地,恐怕不好应付,要知道闲置土地每年都要报税,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说是这么说,但……”

我努力地要开口,但沈陌照旧没给我机会:“税一定要交,即使省下买地的钱也不能省了税。”

“好啦!”我先吼一声镇住这两人的争论,再开始装孙子,“小舅舅,我支持他。这种事,逮不着并不代表你有运气,逃税不行的”

“死小孩,这么快就同一阵线了——好啦好啦,我就是说说而已,别看我啊,我一直老实交税的!你们还要吃什么?我叫厨师进来吧。”

小舅舅本来要送我和沈陌,但我推说太撑,反正离家不远可以走回去,他对我想走两个小时回家的打算感到惊异,不过也没反对。

路上,沈陌问我:“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有。”我眼睛瞟着被铁栏杆圈起来的公园,“想不到你对房产还挺懂,我以为你只会对加缪《不贞的妻子》进行海德格尔式解读。”

他呵呵笑了一声,反击:“我以为你只懂得怎么算计人,想不到还能静下心看我这种老学究写的评论。”

“那我们还算有共同语言咯!”我打趣完毕,正色道,“其实,我小舅舅说的有道理,为什么不趁市场萧条之前再抢一次地,如果明年真的会饿死很多人?再说了,锦隆嘉业也不缺那几千万,更不缺交税的钱。”

“三十万平米的地真这样宝贵的话,梁远之何必全数拱手让给沈锥。”

他不是想替沈锥赚足了钱,好留他在国内市场继续打拼吗?

可是,的确是这样吗?起码沈陌心中的答案,不止这么简单,“你说说理由看呢?”

“我只知道,当一个人全力以赴对你好的时候,你要留心了。”停了停,他补充,“特别是商人。”

我傻不愣登地看着他,啐一口:“你精明加警惕啊,全身上下没一点像读书读腐了的老学究。”

“我习惯了和人保持距离。”

“和傅凭澜也保持吗?”我忽然很想笑,“这不会就是你把人家气跑的原因吧!”

沈陌站住,半天对着我不转过身来,我也就很耐心地不出声,静静等。

“她是个很好的女人。”半晌,他淡然道,“……希望她的选择不会错。”

选择?是当初离开他的行为,还是跟沈锥走在一起的决定?

“能不能问你个问题?”我实在手痒,隔着铁栏杆伸臂进公园扯了一朵波斯菊下来别在牛仔外套上,“我八卦嘛,你知道的。路这么远,讲点故事比较不容易累呵。”

第七十五章

“什么?”

“你和傅凭澜怎么认识的?”

他的唇角拧出一个淡雅的笑纹,“不是太浪漫,很一般。我在圣雅克街一家越南餐馆和人讨论伍迪艾伦,她过来插嘴,说她刚看了那个知识分子的《开罗紫玫瑰》,特别喜欢,然后才介绍自己,大概因为都是中国人,她主动坐在了我旁边。”

“然后就开始频繁约会?”俗,真的很俗,白白浪费了这对俊男美女的好皮囊。

“哪有那么好的事。呵呵,即使你本人再怎么精英也好,上了那种大学,恋爱都得用节省时间的方式去谈,三四十岁结婚是普遍现象,终身独身完全不稀奇。”

“明白了,”我作恍然大悟状,“你怕留在索邦找不到老婆,所以跑回国。”

他大笑。

“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在国外读那么多年书竟然还没摆脱中国人的传统思想。”

沈陌止住笑,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里有着某种特别亮的东西,“是啊,我怕,我最怕的就是不孝,我妈为我付出了所有,我要她下半辈子拥有别人羡慕的一切。”

“要母亲拥有别人羡慕的一切也包括有个好儿媳妇吧。”我还是纳闷他们分手的原因,“傅凭澜无论怎么看都很好、很合适啊。”索性全抖了出来。而他只是笑,波澜不惊。

“你以后会明白的,我想,应该不需要太久。”

我绞尽脑汁,我苦思冥想,我开始窝火。这个人到底有多少秘密不肯告人。为什么每次我能理直气壮将问题说出口,却被牵着鼻子绕开,眼睁睁离真相越来越远?

沈陌突然弯下腰,再站起来时,手上捏着一朵花,我低头看,衣服扣眼上是空的。他递给我,我下意识要接,突然反应过来,刻意摆张冷脸,“丢了吧,摘着玩的。”他果真随手一甩。气死我了,妈的气死我了。

但也只好无奈地跟在他后面继续走,垂头丧气。沈陌才不理我气什么,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气定神闲地开口:“沈锥恐怕不是个会体贴你这种下属的好上司呢,别怪我没提醒你,要时刻当心哦。”

“去他的上司,只要我高兴,他做不成我的上司不算,别人的上司也别想继续当!”

沈陌并不觉得我的叫嚣很有趣,“拭目以待。不过在那之前,你恐怕得忍受一段不短的时间。”

“我欠了你们姓沈的?!”我忍不住跳着脚吼,沈锥那句“你很有市侩味”的评价至今仍哽在我脑袋里,又不是木头人,给人看扁给人排挤给人恶意使唤难道还要兴高采烈?忍到一定程度谁不爆发!

我暴跳如雷他却笑起来,走近一步揉我的头发,“发火了发火了,终于看见你发火了。”然后说,“你火起来一点都不吓人,像只打不到泡泡的泡泡龙。”

我恨恨地说:“别揉头,戴着假发呢你不知道吗?我是秃子!”

第七十六章

“是假的?难怪这么好看了,卷得跟芭比似的。”他揉得更凶,我要有头皮屑一定纷纷扬扬到处飘散,没好气地整理被拨乱的头发,以手为梳凑合扒拉扒拉,却突然抓到一个柔软的东西。

剐下来一看,波斯菊。

“这算什么?”我举起来笑眯眯地问,“暗讽我花痴?”

曾经的事实一点点在面前铺展,像一幅褪色并发黄的画卷。冥冥之中,我亲眼看它逐渐完整,只是不知道展开到最后的玄机,究竟是一把匕首,还是一朵玫瑰呢?

中午12点,同事们陆续把手里的事暂时放下,去餐厅解决民生大计,隔壁小灵从11点半起就开始不时催促我,为了餐厅那点限量销售去晚了买不着的芝士鸡块。

刚站起来,总裁办公室的门通一声开了,沈锥站在那里,推门的手臂弯起来叉着腰,“梁沁舫,过来。”

拜拜,鸡块。小灵同情地望了我一眼,嗖地消失在走廊上。

现在是午休时间,我决不能饿着让他训。拉开抽屉,里面各种各样的零食,抓包饼干我大义凛然就进去了。

门大咧咧地开着,沈锥背靠办公桌而站,手撑着宽大桌子的边沿,一副警察审问犯人的架势。我卡嚓卡嚓咬着饼干往里迈,顺便曲腿把门蹬上。

他头也不回,随手拿起桌上一个黑色的文件夹,“把这送去给沈陌签字,急要。”

我咬住半片饼干,用满是碎屑的手接过来,翻开。匆匆看完,是买地协议,三十万平米——前几天小舅舅提过的七块净地。

我抬头,“又买地?那一万亩——”

“叫你送你就送。”他不耐烦地打断我,“没听见我说了‘急要’吗?”

我迟疑一下,转身往外走。

“送回来之后你就可以放假了。”他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夹着冷笑地补充,“直到我通知你可以回来上班为止。”

花了二十分钟跑到N大,驾轻就熟找到那座被藤蔓缠绕的建筑。冬天,爬山虎自然是干枯的,露出了灰色的砖墙;走进楼里,放眼一排木头门,红漆先是旧了,接着掉色,斑驳不堪,上半扇分成六格,嵌入玻璃,推门时玻璃在框缝里亢亢的响,用来固定的是钉子而不是某种胶乳,锈得擦也擦不干净。

楼梯更是踩上去就会咯吱作响的极品古董,好像警告着人们它的承受极限就要到来。我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飞快爬上二楼,一边呼哧呼哧地喘气一边推开走廊尽头那扇虚掩着的门。

办公室由两人合用,和他同间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和气地对我笑,“沈陌在讲课,你坐那里等他吧。”

我礼貌地回应,客套地道谢。跑得确实累了,拖过椅子坐下来,古董,全都是古董!屁股轻轻一动就是一声悠长的吱呀!沈陌在这种环境下呆那么久搞不好轻功都练出来了。

第七十七章

老教授背着手出去了,屋子里就剩我一个。满墙的书我一本也不想看,无所事事地翻他写到一半的论文,乱七八糟的名词看得我头脑发昏。桌子上有个很眼熟的小塑料瓶子,上面的法文让我想起来在沈陌的书房里和它见过面,维生素片嘛,一天一粒,都过去这么久了他怎么还没吃完?

这种玩意我也吃,安利的钙镁片、维生素片、蛋白粉还有金施尔康的多维元素片,倒不是体质虚弱要进补,而是我妈单位经常发类似东西,家里实在太多了,不吃只能眼睁睁看它过期,我真怕自己有一天会被补成超人。

不过法国人果然浪漫呢,瓶子设计得真艺术化,好像糖果似的可爱,拿起来晃一晃,丁零当啷的还有不少,奇怪,上面明明写着60片入,每片60毫克,一天一片的话,几个月前就该吃完了!拧开看了一眼,白色小药片,丁点儿大,闻起来有股说不出的奇怪味道。

“喂!”

我吓一跳,瓶口朝下洒了一地药片,“你想要我死啊!”

沈陌关上门,从我手里拿走小塑料瓶,弯腰一颗颗地捡,“刚才在楼下就看见你了,不过一时走不开。什么事?”

“沈锥叫我送文件给你签。”我帮他捡着,好奇地问,“那是维生素片吧?”

他翻着那几张纸,头也不抬,“维生素C。”

“看起来不太像呢……”我抠抠下巴。

他一语不发地全部看完,问我:“你看过了吗?”

“一部分。”我把注意力转回来,“看来小舅舅还是告诉了他。”

沈陌冷笑一声:“怎么,想逼我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