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芳微笑着说:“是斯曼送的。今天我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水果店碰巧遇上她,她坚持帮我付了两斤樱桃的钱。”

“斯曼啊!很久没见过你这位得意门生了。”

“是啊,她的钢琴工作室很红火,每天的课时都排满了,忙得不可交。”

“她结婚也好几年了吧?还没要孩子吗?”

“没有,可能是暂时不打算生吧。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想太早生小孩。”

“嗯,年轻人想先把精力都投放在事业上也可以理解了。”

听到母亲提起斯曼这个名字时,雷霆就下意识地抬起头,认真听着父母接下来的相关对话。池清清注意到了他的反应,也很快就想起了他曾经对她“坦白交代”过的一段话。

“我没有前女友。不过,在我十四五岁的时候,我妈妈有位女学生经常来我家练习钢琴指法。她很漂亮也很有气质,成为了我青春期阶段的梦中人。我偷偷暗恋了她好久。”

而此时此刻雷霆自然流露的关注,让池清清不难猜出:看来,这个斯曼一定就是那个他少年时代暗恋过的那位女大学生吧?

从雷家告辞离开后,池清清看着负责送她回家的雷霆似笑非笑地问:“那个斯曼,是不是就是你的青春梦里人啊?”

雷霆知道女人问这种问题时,十有八-九心底正犯着酸,他故作怕怕状地问:“如果我说是,你会不会劈面就抽我一耳光啊?”

池清清笑靥如花地说:“你放心,我不会——因为那样手会疼的,所以我会先找个趁手的工具再来抽你。”

雷霆一脸哀怨的表情:“别这么狠心行不行?人家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一张帅脸,要是抽残了很可惜的。”

“如果不想挨抽,就赶紧老实交代。党和国家的基本政策你应该比我清楚,就不用我教你了吧。”

“明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交代,我全都交代。没错,斯曼的确就是我对你提过的那个女大学生姐姐。不过,你放一百二十个心,我对她已经没有那种感觉了。”

“但是对你来说,她还是一个比较特别的老朋友吧?”

雷霆小心翼翼地反问:“嗯…这个可以有吗?”

池清清扑哧一笑:“好吧,可以有。谁青春年少时会没有过一个让自己心动的异性朋友啊!如果连这点前尘旧事都容不下,也未免太小心眼了。算你运气好,我是一个大心眼的女朋友,不会跟你算这样那样的旧账了。”

雷霆如释重负地一笑:“太好了,看来你这个女朋友我真是找对了。”

最近这段时间,雷霆的刑警工作出现了难得的清闲模式。他们一支队主要负责侦办的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尤其是凶杀案都一起消停了。这样也好,他有了更多的时间来享受爱情的甜蜜。

正是春深时节,西郊一片樱花林开得繁花似锦,吸引了无数游人前来踏青赏花。星期六这天,雷霆特意调休一天,带上池清清一起去欣赏四月樱花。

郊外景色怡人,一册册的青山,一行行的绿水,都是春光写就的美丽篇章。最美是西郊漫山遍野密雪似的繁花,浅白殷红,皆是春风染上的迷人颜色。

漫步在樱花林中,看清风在细叶间的舞蹈,看蝴蝶在花丛中的嬉戏,看红红白白的樱花唯美如梦般地绽放在枝头,小小的红白花朵,像一个个小小的玛瑙或白玉酒盅,浅浅地盛着阳光的金酒,令人醺然欲醉。

池清清无法不感慨:“好美呀!真是太美了!是吧?”

“是啊,好美啊!”

清风拂过,拂落一阵樱花雨。伸出手掌接住了其中一朵后,池清清玩兴大发地把这朵粉红樱花别在鬓旁,看着雷霆问了一句文绉绉的话。

“问郎花好奴颜好?”

这种文绉绉的问题,估计也只有中文系精通诗词的女生才问得出来。看着她花瓣似的肌肤,星月般的眼眸,雷霆由衷地微笑着说:“当然是你更漂亮了——人比花娇。”

池清清情不自禁地嫣然一笑,然后点着雷霆的额头说:“回答正确,加十分。”

在他们的头顶,一簇簇樱花繁生着无数红白花朵,如一匹霞,一段虹。风一吹,乱红无数,拂得他们满头满身都是,宛如披了一袭花衣,更平添了一身花香。

深深花海;阵阵花雨;脉脉花香;这段春光极盛的花事中,两个年轻的身影越靠越近,直至四瓣唇完全的合二为一…

郊外踏青赏花,午餐时分,一对年轻情侣就选择在樱花树下野餐。

池清清为这次野餐准备了寿司、三明治、甜点、蔬菜沙拉、新鲜水果和一瓶葡萄酒。她在樱花树下铺开一块超大的方格棉布,琳琅满目地摆上各色食物,和雷霆一起吃着美食,品着美酒,赏着美景,心底的幸福感简直要爆棚。

野餐进行到尾声的时候,两个年轻人一起头挨着头,肩并着肩地躺在一株花树下。仰望着千百朵安静美丽的樱花在潋滟阳光下绽放,清香如蝶,四处蹁跹。觉得光刻在这一刻,有着镀金铄银似的璨然美好。

美景令人陶醉,美酒惹人沉醉,两杯葡萄美酒带来的微醺感,让池清清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在花荫下小憩了片刻。似睡非睡、似醒非醒的混沌中,她忽然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轻盈无比,似乎飞上了半空。

下意识地睁开眼睛一看,池清清发现自己又一次难得地在白天上演了倩女离魂。而这一回她的附身对象,是一只嗡嗡飞舞在花丛中采蜜的小蜜蜂。

不远的花树下,雷霆还和池清清的身体一起并排躺着。原本他们在聊着天,但是池清清朦胧入睡后,他也就不再说话,同样闭上了眼睛,更深刻地去感受阳光的热烈,微风的轻柔与樱花的馨香。

“池蜜蜂”下意识地飞向雷霆,听到有嗡嗡的飞舞声接近自己,他马上警觉地睁开眼睛。发现是一只蜜蜂在靠近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挥手驱赶,以防被它螯上一口。

当发现遭受驱逐的蜜蜂并不即刻离开,反而一直围绕着自己嗡嗡飞舞,雷霆后知后觉地回过神来。他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身旁沉睡的池清清后,朝着小蜜蜂伸出一只手,唇角噙笑地轻声询问。

“小蜜蜂,你是不是被我女朋友附身了?”

“池蜜蜂”在雷霆的掌心中停住,朝着他直点头。情不自禁地再次扭头看了一眼躺在身旁的女朋友本尊后,他回过头来看着掌心里的小蜜蜂,一脸好笑又无奈的说:“看来,咱们今天这个约会的下半场又要不走寻常路了。”

“池蜜蜂”并没有在雷霆的掌心停留太久,因为她的蜜蜂小伙伴们在召唤她快点回去采蜜,不要游手好闲。

虽然是以人类的灵魂出现在这具蜜蜂的小小身躯中,但是蜜蜂之间的交流方式——舞蹈语言,池清清却能够无师自通地明了与懂得。应该是因为记忆细胞储存在大脑里的缘故。

在群体的召唤下,“池蜜蜂”离开雷霆的掌心飞进了花丛中。与无数只勤劳的小蜜蜂一起,开始在花蕊中采集花蜜。

蜜蜂的口器属于咀嚼式口器,下唇与下颚、舌头一起组成一根细长的小管,中间有一条长槽,有助于吸吮的功用。只要将这根小管深入花朵中,就可以源源不绝地吸取蜜汁。

在一朵怒放的樱花花蕊中,“池蜜蜂”吮吸的第一口花蜜,让她的味蕾简直无法不惊艳:天啊!新鲜花蜜的滋味真是超好吃啊!在我的动物生涯中,这可谓是最美味的一次进食过程。

天然纯粹的花蜜,让“池蜜蜂”大快朵颐吃得不亦乐乎。甚至还感觉做一只蜜蜂真是太幸福了!天天可以吃这么好吃的花蜜。比她以前在超市买的那些所谓蜂蜜不知道要美味多少倍。

采足了花蜜后,“池蜜蜂”和蜜蜂小伙伴们一起飞回蜂巢。它们将蜜囊中的花蜜吐出来,由小工蜂用长舌接住,再转存至蜜房,进行进一步的加工酿蜜。

工蜂们正在交接花蜜时,蜂巢入口负责守卫的蜜蜂忽然发出警报声——一种音高随着捕食者大小而增加的停止信号,让其他蜜蜂知道有危险发生。在外的工蜂听到这种信息会潜伏起来,暂时不回巢。而准备离开蜂巢外出采蜜的工蜂们会僵住,待在安全的巢穴中不再出来。

警报信号长时间的发出,显示出危险系数之高。“池蜜蜂”通过与其他蜜蜂的交流,弄明白了那是一只或者数只巨大的黄蜂正在对蜂巢发起攻击。

黄蜂也叫胡蜂,是世界上个头最大的蜂类,也是蜜蜂的天敌。它们最喜欢攻击蜜蜂,因为蜜蜂酿造的蜂蜜和蜜蜂的幼虫都是它们偏爱的美食。而且黄蜂的杀伤力十分恐怖,堪称屠杀专家。一只黄蜂能在一分钟内杀死最少四十只蜜蜂,它那强有力的下颚一口就能把蜜蜂的头咬掉。几十只黄蜂则能在短短两三个小时内屠杀掉几万只蜜蜂,彻底消灭掉一个蜂群。

这个蜂巢此刻就迎来了这样可怕的敌人。十几只黄蜂一起群体作战,试图将蜜蜂杀光,将蜂巢洗劫一空。尽管蜜蜂们在武力值方面完全不是黄蜂们的对手,但它们还是奋起反抗。一起飞到黄蜂周围形成一个球状,试图利用团结起来的身体热量杀死入侵者。

黄蜂们轻松迎战,一只又一只蜜蜂被它们轻松杀死。“池蜜蜂”也不例外,当她和蜜蜂小伙伴们为了保护蜂巢不得不飞出来一致抗敌时,一只体形巨大的黄蜂就一口咬掉了她的头。

“啊…我的头。”

樱花树下,池清清的身体惨叫着苏醒过来。双手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脖子,以确认脑袋这一重要编制还在。

雷霆一直守在女朋友身边,虽然“池蜜蜂”飞远时他有心想要跟随,但是转念一想灵魂出不了什么事,可这具**如果扔在这里不管了,大有可能被人劫财又劫色。所以他认为还是守着本尊更要紧。

此时此刻,听到池清清惨叫着醒来,雷霆不由地被吓了一大跳,赶紧一迭声地问:“什么了?头怎么了?头痛吗?但你怎么摸的是脖子呢?”

池清清回过神来,叹口气说:“我的蜜蜂生涯,刚才以被一只黄蜂咬掉头结束了。好痛啊!”

“啊!这么惨啊!我还以为,你这一次的附身经历一定会是一场甜蜜的回忆呢。没想到结果居然如此血腥暴力。”

池清清也忿忿然不已:“是啊,我一开始也想着这回附身小蜜蜂会是我最美好的一次附身经历。因为天然花蜜真是超好吃、巨美味,还因此觉得做蜜蜂是一件很好的事。谁想到结果却这么悲催,都怪那群大黄蜂。

一边说,池清清一边一骨碌爬起来,拉着雷霆说:“走,我们去找那群大黄蜂算账。还有,我的蜜蜂兄弟姐妹们现在有困难,你这位警察能不能想办法帮帮忙?”

雷霆无法不失笑:“你的意思是,要我这位人民警察,去处理一起自然界的入侵案件吗?”

池清清用力点头:“对,大黄蜂擅闯蜂巢,大开杀戒,你这位警察既然就在现场,就想办法管管吧。”

池清清带着雷霆一路小跑到樱花林附近的一处蜂巢前。

蜂巢建在一个树洞里,位置不是很高,以雷霆一米八七的身高,踮起脚尖就能看到正在蜂巢门口发现的那场大屠杀。十几只黄蜂们正在毫不留情地大开杀戒,蜜蜂们以十挡一也不是他们的对手,牺牲的工蜂已经不计其数。

雷霆进行“现场勘查”时,池清清在一旁拿着手机上网搜索对付黄蜂的办法。有专家表示可以用烟熏,也可以用杀虫剂来驱杀这类昆虫。

野外是找不到杀虫剂的,但是大可以捡一些枯枝干草来扎成火把,点燃后利用火光浓烟熏跑黄蜂。不过这种驱赶过程中,还是需要做足防范工作,否则怎么都要挨上黄蜂几记零星的叮咬。而黄蜂的毒刺相当厉害,一旦被叮上一口,就像被火红的钉子扎上一记,疼痛万分。

池清清这天正好戴了一顶宽檐太阳帽,脖子上还系了一丝质大方巾。原本是用来拗造型的利器,现在却恰好可以用来充当抵卸黄蜂攻击的安全护具。

池清清先把太阳帽给雷霆戴上,再将透明的丝巾盖在帽子上,垂下的四角在前胸后肩系紧,这样就可以防止黄蜂攻击他的头、脸、脖子等部位。而身体方面有牛仔外套、牛仔裤和运动鞋的保护,不用担心。接下来只要再把唯一裸-露在外的双手缩进袖筒,然后扎紧袖口就行了。

雷霆从头到脚都武装好后,没有安全措施的池清清就跑步撤离,留下他独自举着火把去驱赶黄蜂。

虽然,黄蜂们被熏跑的同时,蜜蜂们也被熏得够呛,因为它们同样害怕烟熏火燎。不过,整个蜂巢的安全已经得到保障了。

池清清重新回到蜂巢前时,蜜蜂们的情况已经转危为安,让她由衷地松了一口气。

虽然“客串”一只小蜜蜂不过短短半小时不到的时间,但是池清清对这种勤劳勇敢的小生物充满好感,很高兴能为它们的生存出一份力。

雷霆已经摘掉了太阳帽,看着女朋友眨眼一笑:“报告蜂后,险情已经排除,擅闯蜂巢的大黄蜂已经被赶走。”

池清清笑靥如花地在他脸上吻了一下:“亲爱的,你真是棒棒哒。”

这天的踏青赏花,上半阙满是你侬我侬,下半阙却以救助蜜蜂宣告结束,池清清无法不感慨万千。

“雷霆,你说我是不是真成犯罪接收天台了。目前为止,几乎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附身经历都和罪案有关。就连今天附身成为小蜜蜂,也遇上了一起动物界的犯罪案件,帮蜂群赶走了一帮强盗大黄蜂。”

“是啊,每次你一上演附身大戏,我就多半要开始忙碌了,总有各式各样的案件发生待查。今天好不容易偷得浮日半生闲,结果还是不得清闲,还得插手处理一桩动物界的罪案。”

“那你会不会有怨言呢?”

一边轻抚着池清清的鬓发,雷霆一边微笑着摇头:“当然不会了。既然女朋友隔三差五就会魂游成动物,那么为动物界服务也是一桩很应该的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的竞猜环节有了三位胜出者,恭喜公子幽、桔子味的柠檬和一碗面条三位筒子猜中了勤劳滴小蜜蜂,等着本导演晚上来给乃们发红包啊!^0^

第85章

太阳渐渐西斜, 阳光的纯金色泽慢慢转暗, 踏青赏花的游客们开始四散离去。

池清清和雷霆也不例外, 两个人一起收拾好所有的东西回到车上。作为一对有素质的公民,他们没有在芳树花丛中留下哪怕一星半点的垃圾。

驾车回城的途中,雷霆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瞥见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号码, 他便让池清清帮忙接听。因为这类号码往往是骚扰电话,与其分心去接, 还不如专心开车,安全驾驶第一。

池清清按下接听键随口询问:“你好, 哪位?”

话筒那端,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圆润、柔和、微带磁性, 十分动听的一把声音:“你好,请问…这是雷霆的电话吗?”

池清清一怔:“是的,你找他是吧?”

“对,可以请他来接电话吗?”

“好的,请稍等。”

池清清直接把手机举到雷霆的耳朵边, 小声说:“一个女人说要找你,你自己接听吧。”

雷霆有些不解地冲着话筒“喂”了一声后, 脸上的神色变成了是满满的惊讶与意想不到,声音也不无惊奇。

“斯曼姐,是你呀!找我有什么事吗?”

池清清在一旁听了这句话,也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咦,这个打电话的女人原来就是那个斯曼啊!

电话那端的斯曼,似乎提出了因为什么事要和雷霆见面详谈的要求。而他不无抱歉地回答说:“斯曼姐, 不好意思,晚上不能和你一起吃饭呢,因为我约了女朋友。如果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你就直接说好了,不用请客吃饭这么麻烦。”

但是话筒那端的斯曼显然还是坚持要面谈,安静地谛听了大概一分钟后,雷霆不再拒绝地点头:“那好吧,斯曼姐,晚一点我再联系你。”

电话一挂断,池清清就看着雷霆明知故问:“原来这个打电话找你的女人就是斯曼啊!未见其人,先闻其人。不得不说,她的声音很好听呢。”

下意识地嗯了一声,雷霆看着一脸佯怒的池清清赶紧表示:“你的声音更好听,比她的要好听十倍。真的。”

池清清笑嘻嘻地摸着他的头发予以表扬:“嗯,这个回答我给满分。”

笑过之后,池清清言归正传,不无好奇地询问:“斯曼打电话找你干吗?你不是说你已经很久很久没再见过她,也和她一直都没有私下联系吗?”

当年有过一段时间,作为谢芳偏爱的学生,斯曼每周都会出入雷家两三次,在恩师的特别指点下精研钢琴弹奏技巧。

不过从音乐学院毕业后,斯曼来雷家的次数就少了。因为她开办了自己的钢琴工作室,专门负责教授幼儿的钢琴启蒙课。因为收了很多学生,忙碌的工作让她无暇分-身。最初是过年的时候会特意登门探望一下老师,后来这一程序都缩减为短信或微信拜年了。

因此,雷霆后来几乎没有再见过斯曼。成长过程中,他渐渐放下了自己的少年心事。曾经的朦胧情愫化作了一只青鸟,随着纯白岁月一起翩翩远去。

“我确实一直和她没联系,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特意问我妈要了我的手机号码找我。不过,从一个警察的职业角度来看,我想她应该是遇上什么麻烦了,所以才会来找我。”

“如果是需要来向你这位警察求助的麻烦,那应该不是小麻烦呢。会不会是她的亲朋好友中有谁犯了事啊?”

“不知道,她在电话中不肯透露,要求一定要和我见面详谈。我答应她晚饭后联系她,到时再约个地方见面。”

“也就是说,你今晚要单独和她见面。大胆,还没问过我批不批呢,就擅作主张,信不信我家法伺候?”

雷霆失笑地捏了一把女友犹带点婴儿肥的脸庞,说:“什么家法哇?跪搓衣板吗?”

池清清一本正经地摇头说:“我没买搓衣板,家里倒是还有半个没吃完的榴莲。要不罚你跪榴莲壳好了。”

雷霆大呼小叫:“什么?跪榴莲壳这么恐怖。娘娘您饶了我吧,我知道错了。我保证下回如果有女人单独约我见面,一定提前申请报批,不批的话绝不擅自行动。”

池清清满意地再次摸着他的头发说:“嗯,这样才乖。么么哒。”

晚上八点半,经过事先的电话联系,雷霆在一家酒吧与斯曼见了面。

雷霆到的时候,斯曼已然落座,独自一人坐在一个邻窗的位置。那里灯光幽幽,音乐细细,一点烛光在桌子一端亮如红豆。烛光明暗不定的摇曳中,她优美的背影宛如一张精心剪成的剪纸画。

雷霆朝着那个优美的背影走过去。走近后,他发现她正单手支着下颔,怔怔地看着窗外出神,那神态有着一份说不出的楚楚动人。那时,窗外下着雨,玻璃窗上缀满一粒粒银珠似的雨珠,街景什么的全都看不见。可是她却看得那么出神,出神到浑然不觉雷霆已经站在了桌边。

“斯曼姐。斯曼姐。”

雷霆一连轻呼了两声,才让陷入沉思状态中的斯曼蓦然回神。她扭过头来,抬起头来朝着他微笑。扬起的尖尖下颏,划出优美的弧度。

“雷霆,你来了,请坐。好久不见,在我印象里你还是那个十几岁的少年呢,现在却已经长成大人了。”

雷霆认识斯曼的时候,她是风华正茂的女大学生,而他是一个还在念初中的少年。时光荏冉,如今他已经从少年成长为青年,而她则告别了青春好时光,开始步入而立之年。

斯曼今年三十岁。年龄虽然不复双十的芳华,但美貌并未褪色。肌肤依旧白若冰雪,眼眸仍然黑如煤晶。时光的流逝不但没有带走她的美貌,还为那份美貌加上了厚重的底蕴,令她的风韵更加出众。如檀木的沉香,梅花的寒香,愈发具备一种扣人心弦的独特魅力。

用柔软如糯的动听声音,斯曼先和雷霆闲闲聊了一番家常。雷霆知道这些不过是开场白与铺垫,并非她今晚一定要找他出来面谈的主题。而她的主题究竟是什么,在见到她之后,他也已经大致猜出了几分。

斯曼约了雷霆在一家酒吧见面。这个见面地点,就让雷霆有所讶异。

因为在雷霆的印象中,斯曼不是一个喜欢泡酒吧的女人,她讨厌那种喧闹的环境。约在环境幽雅的咖啡厅见面,才应该更符合她的恬静性格。

不过,来到约定的酒吧后,雷霆发现这家酒吧并非那种热闹非凡的BAR。没有喧嚣震耳的音乐;没有劲歌狂舞的舞台;没有闪烁不休的霓虹灯管;酒吧里循环播放着幽雅的爵士钢琴曲;桌子上燃着一盏盏烛光;客人都轻声细语,没有人大声说笑或喧哗。

这样一家音乐细细、烛影幽幽的小酒吧,最适合那些想要安静又害怕孤独的人。也很容易吸引那些有心事的人——心事重重却无处排遣,既不想回家,又找不到其他地方可去,这样一家可以借酒浇愁的小酒吧,便成了再合适不过的选择。

而斯曼无疑是一个有心事的女人。她独坐窗前,久久地凝视着满窗雨珠出神。连雷霆走近了也没有发现。而她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杯鸡尾酒。

那种酒的名字叫龙舌兰日出,用墨西哥烈酒龙舌兰加橙汁与红糖水调和而成。酒液由黄逐步到红,艳丽鲜明的色彩就像日出时天空的美丽颜色。喝起来也热烈火辣。

雷霆记得斯曼以前是不喝酒的。而一个女人从不喝酒到开始喝酒,而且还是于夜色深浓的雨夜,独自一人神色寥落地坐在一家小酒吧独酌。显然,她一定是心事重重。

斯曼的心事究竟所为何故呢?雷霆落座后,下意识地暗中仔细打量了她一番,试图通过观察寻找答案。

雷霆出现后,斯曼的脸上一直漾着笑。尽管是笑脸迎人,但她的眼神中却始终浮着一丝幽怨。而女人郁结于心的幽怨,十有八-九与爱情息息相关。

一念至此,雷霆的目光下意识地在斯曼的左手扫视了一遍。果然不出他所料,在她白皙修长如葱管的手指上,他没能看到结婚戒指的存在,唯有一圈浅浅的戒痕残留。

雷霆没有听说斯曼离婚的消息,这意味着要么她已经秘密离婚了;要么就是与丈夫之间出现了感情裂痕,导致她负气摘掉了婚戒。

东拉西扯的闲聊进行了大约半小时后,斯曼故作轻松地问起了雷霆:“你当上警察了,如果要查什么东西应该很方便吧?”

雷霆是理解能力满分帝,马上反问道:“斯曼姐,你今天找我是想让我帮你查什么东西吗?”

“嗯,是的,我这里有一个手机号码,想请你帮忙查一下机主信息。可以吗?”

“斯曼,你哪来的手机号码?又为什么要查机主信息呢?”

斯曼支支吾吾地说:“因为…最近这个手机号码老是打过来骚扰我,所以我想查一下是谁那么无聊。”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可以直接报警,由警方来调查处理。”

“我这不就找警察来了嘛。你就是警察,还是我认识的熟人。与其找别的陌生警察,我就不如直接找你了。对吧?”

“斯曼姐,不是这样的。我是刑事警察,不负责这类手机骚扰案件。即使帮你查到了机主信息,也无法对其做出相关处理。如果你受到的骚扰严重影响到了你的身份,那你应该正式报警,由警方立案调查。”

斯曼沉默片刻:“报警的话事情未免闹得太大了,我不想闹到那个地步。雷霆,你能不能私下帮帮我?”

雷霆叹口气,直言不讳地问:“斯曼姐,这个手机号码的主人到底是谁?你为什么一定要查机主信息?能不能告诉我真正的理由?”

怔了半晌后,斯曼无可奈何地苦笑了一下:“你早就看穿了我在说谎是吧?果然,在警察面前不能说谎,是一定会被看穿的。”

虽然承认了自己说了谎,但斯曼却迟迟没有说明真正的理由。而是扭头看向窗外,再一次的默默出神。窗外的绵绵春雨,仿佛是苍天的泪水在空中稠密飞舞。

看着那泪一样的雨,斯曼的眼眸也渐渐染上了一层泪意。眸底含泪的同时,她凄楚伤心地低声说了一句话。

“好吧,雷霆,我不瞒你。那个号码,是我无意中从我老公的手机里发现的——我怀疑,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

斯曼的丈夫叫蒋伟杰,比她大六岁,职业是电视台编导。

斯曼还在音乐学院就读时就认识了蒋伟杰,这个才华出众的男人很快就征服了她。毕业第二年,两个人就一起去领了结婚证,成为一对幸福甜蜜的新婚夫妇。

时光飞逝如电,不知不觉就七年过去了。新婚夫妇已经逐渐转变为老夫老妻,而七年之痒的魔咒也缠上了他们。

最近这段时间里,斯曼发现蒋伟杰有些形迹可疑。他经常原因不明的夜归;手机变成了随身不离的宝贝,轻易不肯被她碰;有时候电话铃声响起,他总会刻意避开她去其他房间接听;他还开始变得格外讲究仪表,以前就很讲究,现在更是到了变本加厉的地步;与她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也不复往昔的体贴与浪漫;尤其是夫妻间的亲密接触,他不再充满激情,总是草草了事。

把这些可疑的行径汇总在一起后,斯曼尽管不愿正视,却也不得不正视:他是不是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