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张开麻木的肿胀的嘴,继续着刚才的话:“我想,温抚寞应该是知道的,如果他继续努力,如果像我缠着他一样缠着我,我是会心软的,我一定会心软的……毕竟,毕竟当时我爱他那么深。”

盛悠杰似乎是没有听,他粗暴地撕开我的衣服,那布料破碎的声音,划破一道道空气,如凛冽的刀。

可是我知道,他已经将我的话,全部听入了耳中。

是的,全部。

“可是他没有这么做,现在想来,我应该感激他的,如果我们复合了,那么,等待我们的,将是无穷无尽的争吵,猜忌,还有彼此的伤害,因为在我的眼中,安馨将永远存在于我和他之间……就像现在,他永远存在于我和你之间。”

盛悠杰的手,狂野地抚摸着我的身子,我的每一寸肌肤,都感觉到了重力压迫的疼痛。

“我不要我们对着彼此惺惺作态地微笑,而转过身,面上却是空茫。”我伸出舌,习惯性地舔舐了下唇瓣,舌尖,卷起了一丝血迹:“所以,分开,是我们最好的结果。”

盛悠杰的唇,开始亲吻我的胸口,啃噬着,重重地咬着那暴露在空气中的蓓蕾。

我的声音,仿佛永远也没用止息:“盛悠杰,你要的,是我的全部忘记。可是对不起,我做不到,我至今还是记得很多事情,我记得第一次看见温抚寞时,他正坐在地上,很安静,像是周围嘈杂的人声不存在一般。我记得他的脖子上戴着一块玉做的小猪,是他妈妈逼着他戴的,因为他属猪。我记得,我曾经搂住他的脖子,许愿将来要为他生下许多条小猪……这些,我都记得。”

盛悠杰,停了下来。

“别说了。”他的语气,像是一种恳求,他的眼神,空儿幽长。

很多事情,在这一刻,就已经决定了。

我的记得,他的不能释怀,结束了一切。

我捧住他的脸。

盛悠杰,那个总是悠闲安然的,那种对所有事情拥有了若指掌的自信,那个总喜欢闲适地靠在门框上,眼含风情,唇泛桃花,勾魂摄魄的盛悠杰,已经渐行渐远。

而寒食色也是一样。

那个猥琐的,看见帅哥就含着一泡口水,在别人厌恶的目光下没脸没皮地德意的寒食色,也渐行渐远。

两个人,都不是快乐的。

所有,是我们分开的时候了。

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

我猛地翻过身子,将他压在了我的身下。

我们对视着。

盛悠杰轻声道:“食色,我们不应该遇见的。”

我笑着摇摇头,那个笑容,是充实的:“盛悠杰,也许我这么说,对你很不公平。但是我不后悔,因为,你带给了我那么多快乐……真的,我一点不后悔。”

接着,我俯下了身子,吻住了他。

我们用力地抱着彼此,最后的情欲,在唇舌之间舞动。

我们的手,像是要嵌入对方的筋骨之中。

每一寸皮肤,都在吸取着最后的记忆。

我跨坐在他的腰上,他的硬挺,温柔而狂野地进入了我的体内。

我们激烈地律动着,激情在四肢百骸中流窜。

盛悠杰最终还是让我完成了女上位。

我从来没想过,当我如愿的时候,已经到了最后的最后。

我们咬住牙齿,享受着这再也不会来临的时刻。

喘息,呻吟,欲望,旖旎,薄汗,赤裸的交缠的四肢,绝望的无奈的放弃。

还有……自由的鲜血淋漓的翅膀。

贡献菊花

脏得已经看不清原本颜色的睡衣下,是一具被垃圾食品毒害过的身体。

肥腻的屁股,下垂的胸部,水桶般的腰,还有那差点把裤子都绷破的大腿。

脸上粗大的毛孔中,分泌出的油,够一家三口炒一个星期的菜。

黄色的牙齿上粘着韭菜叶,舌苔比草坪都厚,喷一口气,那气味能让人吐得连自己妈妈都不认识。

眼角,全是黄灿灿的眼屎,粘在睫毛上,忽闪忽闪的。

我缓缓抬头,摸着像怀了四个月身孕的大肚子,打个饱嗝,将那大蒜味的气体哈出体外。

然后,我瞥了眼满屋子的男人,问道:“你们是来干什么的?”

“割包皮的!”异口同声的回答。

“为什么要割?”我拿着一只油炸鸡腿,张口一咬,金黄色的香油从肉中溢出。

“割了,就有肉吃!”又是异口同声的回答。

当是在演《无极》呢?

还是说,他们想吃自己割下来的皮?

看在手中鸡腿的份上,我不欲多想,道“把裤子,都脱了吧。”

话音刚落,“唰”地一声,大家齐齐地褪下了裤子。

顿时,百鸟归巢,鸟儿在黑色的草丛中昂首挺立。

棒槌,火腿肠,特价版火腿肠,鸡腿菇,金针菇,汇聚在一起,让人眼花缭乱。

我将油腻的手在脏兮兮的睡衣上一擦,朗声道:“小刘,拿手术刀。”

小刘挤过人群,双手却捧在一把锃亮锃亮的菜刀,递到我面前。

我眉毛一跳:“小刘,你这是作甚?”

小刘道:“寒医生,没法子,来割包皮的人太多了,手术刀供不应求,放心吧,这是院长特地到村口的王师傅那里买的,别说是皮,就是那命根也能切下来。”

我眼皮跳了一下,道:“我那菜刀的手法可不怎么样,等会真的把人家的命根给切下来可咋整啊?不行不行,你找别人吧。”

“没事,寒医生,淫乃万恶之首,切了也算是助他们脱离这浊浊红尘。”小刘面不改色地说道。

我正想说什么,却看见那些个男人全挥动着小鸟向着我挤过来,脸上,全是视死如归的凛然。

数不清的小鸟,就这么争先恐后地向着我涌来。

我被惊恐凶红了眼睛,拿着那把村口王师傅的菜刀,手起刀落,一只只小鸟当即命丧我手。

鲜血,小鸟,包皮屑,就这么在空中飞舞着。

忽然,一根碗口粗的小鸡鸡就这么被我乱砍的菜刀给切了下来。

碗口粗啊!

百年难遇的,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啊!

我睚眦欲裂,喉头一热,一口血就这么喷了出来。

边喷,我还边学着小龙女在原地唯美地转着圈。

着转着转着,“咚”的一声,我就摔在了地上。

然后,我就醒了。

取下眼罩,看看钟,已经是早上7点。

但天色,还是黝黯的。

还好刚才是裹着棉被从床上摔下来的,否则,我这老寒腿不给摔断了?

都怪这个噩梦。

不,都怪老院长。

没事干了,居然搞什么割包皮优惠大活动,八折的价格,并且还割一送一,

吸引了不少在断背山上放羊的情侣。

这些天,我每天起码都要割十个人的。

一闭上眼,就想起那些连绵不断的皮,累起来起码有十斤重。

我真怀疑医院食堂新推出的凉皮是就地取材,用割下来的包皮做的。

为了查出真相,我亲自去食堂检验。

食堂的大婶看见我,又再次激动得热泪盈眶,这次她说的是:“好久没看见活生生的人了。”

我抽动着嘴角,从她手中接过那碗凉皮。

品尝之后,我发觉,这凉皮就像是把中国古代四大发明油盐酱醋全不要命似地往里放,味道丰富得一塌糊涂。

吃完了,我得出结论:就这东西,说它是包皮,那十斤包皮都要跳起来和我拼命。

诅咒完老院长后,我呲牙咧嘴地从地上爬起来,揉揉屁股,来到落地窗前。

打开,一阵寒风呼啸着涌进,直接透过厚厚的棉睡衣钻入骨骼这种,像是要把人给冻僵了似的。

皮肤被冷风一吹,紧绷绷的,原本混沌的思绪也顿时清明起来。

这么快,就要到冬天了。

仔细算算,距离盛悠杰离开,已经半年了。

我们分手后,他也就辞去了这里的工作,去了另一个城市中超级牛逼的医院。

老院长的担心成为了现实。

而这次失恋,我没有哭,只是在床上躺了三个月。

也没什么病,就是起不来。

骨头像是化掉了一样,每天只能像滩泥似地缩在床上。

一个月里,没有洗头洗澡,那气味,臭的连隔壁邻居都怀疑是我被人杀害,尸体高度腐烂散发出的恶臭,差点就报警破门而入了。

虽然我大部分时候是萎靡的,但偶尔也会抽风伤害旁人。

比如说,当小乞丐来给我送饭时,就被神志不清的我当成沙包,被拖进被窝中,狂扁。比如说,当柴柴来给我送饭时,就被神志不清的我当成小狐狸精,拿了把菜刀,张着血红的眼睛,满屋子追着砍。

还比如说,当乔帮主来给我送饭时,同样被神志不清的我当成食物,猛地扑上去,一把将他的警裤给扒下来,接着,我就被乔帮主一个手刀给敲昏。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终于调查清楚了——乔帮主的屁股,是货真价实的翘。

是童遥同学吧我从乌龟壳中给揪出来的。

当他到我家是,我还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像只脏兮兮的流浪狗似的。

“寒食色,起来,我带你去吃东西。”童遥掀开我的被子。

我四肢缩成一团,喃喃道:“我要吃肯德基。”

“好。”童遥满口答应。

我继续喃喃:“我要吃麦当劳。”

“好。”童遥继续满口答应。

我依旧喃喃:“我要肯德基爷爷和麦当劳叔叔在我面前搞bl。”

童遥:“……”

由于肯德基爷爷和麦当劳叔叔不肯在我面前搞bl,所以我就继续蜷缩着。

童遥捏捏我的腰:“寒食色,你起来我就给你跳脱衣舞……三点全露的那种。”

“你海绵体都骨折了,还有什么看头?”我闭着眼睛,有气无力地打击他。

“起来,”童遥将我拉起,威胁道:“不然我在你面前放《情深深雨蒙蒙》。”

我身子抖了抖,但还是保持镇定。

童遥的威胁在继续着:“之后,我再给你放《再见一帘幽梦》。”

我身子僵硬了,但还是咬牙坚持着。

童遥使出了杀手锏:“要不然,我就直接给你上《还珠格格》第三部。”

想到那用鼻孔演戏的尔康哥哥,我全身一股寒意流淌过,倏地直立起了身子。

睁眼,看看窗外,黑漆漆的。

我又倒下,喃喃道:“天黑了,那些强奸犯看不清我的脸,不小心把我给拿下了,也是有的。”

“放心,我会冲在前面,贡献我的菊花。”童遥非常有义气地保证道。

果然劫色

虽然我是萎缩的,颓废的,但脑海中一想到童遥同学被一群大汉菊爆的这一场景,肾上腺素立马激增,也有了力气。

接下来,童遥同学就把我给抓到浴室中,逼着我清洗一番。

在将油腻得像刺猬一般根根竖起的头发洗净,将黏住眼睛的眼屎擦干,将杀伤力堪比生化武器的口气清除后,童遥终于满意了。

接着,他便拖着我上了他那辆乌漆嘛黑,同时也锃亮锃亮的奥迪R8。

这有价无市的车,一出来没多久就被他给弄到了。

关于这,我和柴柴倒不意外。

毕竟,童遥同学在吃喝玩乐与烧包上,还是很有天赋的。

不过,把一最高时速300公里的超级跑车拿来这像便秘一样排泄不通的市中心开,确实是暴遣天物。

估计是瞧出我没什么心思吃饭,童遥随便买了点快餐,接着,就一踩油门,将我拉到了滨江路上。

江面澄净,整个城市的灯火仿佛都映照在上面,那些绚丽的流光,随着波浪静静起伏,哽咽。

凉风习习吹来,像长了眼睛似的,直接往人颈脖子里面钻。

突如其来的寒冷,会让人记起很多东西。

我恹恹地吃了个汉堡,便开始灌啤酒。

冷风,冷酒。

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宝姐姐说的“酒性最热,若热吃下去,发散的就快;若冷吃下去,便凝结在内,以五脏去暖它,岂不受害”这句话。

想到之后,更下死力地灌自己凉酒。

生病了,身体忙着跟病菌抗战,也就少了闲暇去想其他吧。

童遥同学没有喝酒,二十将右手肘放在身后,闲适地撑着身子,而左手,则拿出一支红河。道,点燃,抽了起来。

忘记说,他是一左撇子。

我挺喜欢看童遥抽烟的样子。

长长的手指,干净的指甲,就这么将烟送入嘴中,轻轻吸一口,眉眼稍稍一松,然后,缓缓吐出。

淡淡的烟味萦绕着他全身,挺好闻的。

基本上,童遥这人是个优雅的痞子。

他那副臭皮囊,确实不错。

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眉毛很浓,鼻子也挺,眼睛够双够深邃,差不多具备了帅哥的基本硬件。

但童遥最漂亮的地方,是他的嘴唇。

厚实,饱满,水润,唇形比女人都要完美,却一点也不娘。

微撅,像是时刻都在所求着吻,性感得要人命。

长得好是一方面,更要命的是,童遥同学非常懂得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