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终于走了出来。

群鸟轻声嘶鸣。

它们是真的受他控制。这是真的,不是我们的臆想。我真的亲眼见到了非正常的事,从今夜起开始发生。

他还穿着那夜的脏外套,也许根本就没换过。他的脸上还带着痴痴傻傻的笑,手里抱着个孩子,正是朱梓翰。只是孩子一动不动,不知是死是活。他手里还拎着盏煤油灯。

“你们……来了。”他讲话亦有点结巴,走到那坑前,把灯放在脚下,低头凝望。

约莫是看到他怀里的孩子,坑底一下子传来哭喊声。他轻轻一笑,说:“没……没关系,他睡了。我给他吃、吃了安眠药。太、太吵!”

我松了口气。

一个颤巍巍的声音问道:“你想干什么?10万块我们带来了,没有通知警察,你快放了我们,放了孩子!”听着是孩子父亲朱仲凌的声音。

“你、你们先把手机丢上来。保证回去后……不会、通知警察。”他的脸色变得严厉,“否则……我马上杀了孩子。”

我心想坏了。果不其然朱家人此刻受制于人,也没有别的办法,手机一个个从坑底丢了上来。他,把所有手机踢到一边。很快有几只鸟衔着手机飞走了。

“其实我、我不要钱……”他说,然后从后腰抽出一把尺来长的刀,对准孩子,笑了,“我要杀了他。”

坑底一下子哭喊声一片。

“通知沈时雁。”邬遇的唇碰到了我的耳朵,几乎在用气说话。于是那酥~麻的感觉,又从我的耳朵直接窜到脖子,麻了大一片。

我侧头避开他的脸,慢慢摸出手机,压在胸下,用手臂挡住光,把位置发给沈时雁,而后发了条短信给他:他和孩子在这里,还有朱家人。

至于沈时雁什么时候会赶来,我也没把握。

我在黑暗中转过脸来,结果嘴似乎又擦到邬遇的脸。他一动不动,像是全无知觉。我问:“什么时候救人?”

他答道:“现在这样我们不是他的对手,等机会。”

朱家人的叫喊声、哭声,只令他垂首在坑边站了一会儿,完全麻木的表情,无动于衷。然后他把孩子丢在地上,说:“你们不想……他死,还、还有一个办法。”他举起手里锋利的刀:“我……只砍三刀。你、你们选三个人,代替他,承、承受三刀……我就放你们走。”他笑了:“好不好?”

朱家人渐渐安静下来。

我心里一沉。知道,某些事,开始了。

第45章 谭皎七(4)

朱家人很快又吵吵起来。

“不行!”“他是个疯子,别听他的!”“爸,我要救小翰,一定要救小翰……”“砍谁?谁都不能砍!”“那怎么办?”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对付我们家的人?”

……

他提着刀,看着他们发笑。是那种很苦很难过的笑。约莫被吵得厉害了,他毫无征兆地狂吼一声:“都闭嘴!”

坑底的一家人悚然安静。

“选、选不出来是吧?”他说,“舍不得……三个人,是吧?那我,还给你们一条……路。你们选一个人出来……死!我就放了……其他人,和孩子!这次,没有反悔的……机会了!没有……别的选择!”

我心中一震。

他把刀,对准孩子。

这次,朱家人安静的时间比较久。

然后朱梓翰的妈妈先哭了出来:“孩子他爸,你想办法啊,想想办法!怎么办!孩子,我的孩子,求求你别杀他!”

朱仲凌出声:“求求你了,我们把所有钱都给你,把家里的钱也全给你,放了孩子行吗?”

他,当然无动于衷。

“你们没看到吗?他手上有刀!可以先杀了孩子,再一个个杀了我们!”是老头子朱奉先的声音。

“难道真的要死一个人吗?”朱季蕊哭道。

“死一个人,就可以救我们所有人!不然都得死。”朱奉先吼道。

坑底静了一会儿。

我虽看不到他们的境况,却感觉到身上每根汗毛都细细竖起。虽然什么杀戮还未发生,却是我经历过的最恐怖的夜晚!

这时,一直沉默没出声的女婿言远开口:“你们……看着我干什么?”

而洞口的那个人,盯着他们,似乎已出了神。

言远失声道:“你们是不是太自私,太没人性了?要救你们朱家的孩子,让我去死?要换也是应该你们中间的一个人去换!那可不是我的孩子!”

言远的声音,几乎穿破寂静夜空,惊起数只飞鸟。而我可以想象出,朱季蕊此刻必然在他身前维护,因为她喊道:“阿远不能死!他死了我怎么办?二哥二嫂这是你们的孩子,要换你们自己去换!爸,爸,哪有这个道理?你说句话啊爸!”

朱奉先过了一会儿才出声:“老三,你和他没结婚,他到底是个外人!”

朱季蕊:“不——”

言远吼道:“要说死,老头子,也应该是你!我们都还年轻,你已经快70了,孩子也是在你手上丢的,为什么不是你拿命去换?”

坑底忽然安静下来。

然后是朱奉先颤巍巍的声音:“老三,听听,这就是你找的好女婿!恶毒心肠,嫌我活久了,让爸爸去死!就是他!就是他去死,换我孙子回来!”

坑下似乎一片混乱,有推搡声扭打声,还有朱季蕊的哭声。朱仲凌吼了一声:“季蕊,你过来!”他媳妇喊道:“就你去死!”俨然是帮着朱奉先在对付言远一人了。

我没想到,事态会是这样的走势。这是否在“他”的预料之中?

他到底想要什么?

“都……住口!”他吼道,然后他笑了,嘴巴笑得很大,很开。像是遇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事。

“果然……还是这样吗?”他像是自言自语般,直勾勾地盯着坑底众人,“你们这家人,到底……把孩子当成什么?孩子被你们生下来了,到底当成什么?没有一个愿意去救孩子,让外人……去牺牲。二十五年前是这样,二十五年后……还是这样吗?

“还是……我说得……不清楚……是要、你们朱家人,死一个,换……孩子。你们……却选了个外人。你们没有……通过考验,没有通过!都得死!”

“朱奉先,那就……先从你开始。你告诉我,二十五年前,另一个被你弄丢的……孩子,5岁的……朱叔昀,是不是……更加一文不值?他……被人拐跑了,你们找了几天,就不找了……是不是因为,他比较笨,他比别的孩子都笨……5岁还不会讲话,所以……你就想丢掉他了?你知不知道,他一直……想找到自己的家。但是这么多年,你们……从来没有找过他,从来没有找过他。可是他一直想回家啊。

所……所以我回来找你们了。找我的……爸爸妈妈、呵呵,还有哥哥妹妹来了。”

第46章 邬遇七(1)

————邬遇视觉————

我的脑海中,已大致拼凑出整件事的轮廓。

他,就是朱叔昀。

二十五年前,五岁的朱叔昀被人拐走。但他天生智力有缺陷,朱家生得又多。按照他的说法,朱家找了他几天,索性作罢。

而他最终落入盗窃集团,学了一身盗窃本事。现在,找了回来。

他在幼时家所在区域,抢了四个孩子。其中就有自己的亲侄子朱梓翰。就像谭皎所说,他抢这么多孩子,或许为了给自己作伴,为了某种情感投射,或许只是为了掩饰。

他先对另一户发出赎金条件,吸引了警方所有注意力。却在这时,暗中通知暂时无人关注的朱家,令他们全家前来。设下陷阱制服。

而后是精神虐待与捉弄,先是要砍孩子,朱家现在唯一一个孙子。而后要砍三个人,最后杀一个人。其目的,都是为了报复,也是考验。

用他的话说,朱家人最后没有一个肯为孩子“牺牲”,没有通过考验。

现在,他要杀了他们全家。我相信,这才是他的真实目的。前面的,都是折磨。

但我万万没想到,朱叔昀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四六式,很老旧,但枪管铮亮。

他出身盗窃团伙,弄到这么一把枪,也不是不可能。但这样一来,朱家人就彻底没有生机了。我望着他苦笑着的脸,真的是智力低下吗?整个过程他几乎算无遗漏,处处周全。

除了我和谭皎的出现,和屡次出手阻止。在他的预料之外。

他举起枪,坑底众人已惊叫声一片。他笑得懵懂:“从……从谁开始呢?爸爸、哥哥、嫂子还是妹妹?”

“叔昀?你是叔昀?”朱奉先的声音响起,“你误会了,我们一直在找你!我和你妈妈,没想到你还活着!我们一直找你找不到啊,你不能杀了我们!我们是你的亲人!”

朱叔昀用力睁大眼睛,似乎有些迷惑,但马上摇头,说:“你说谎,你……是个骗子。我知道的……我都知道,我、我在1992年8月15号失踪,被、被人用糖在小卖部门口……拐走,你就找、找了三天,后来、你跟妈妈说,别找了……本来就是……低能,是负担,妈不肯,你打、打她……打很多次……所以妈才死那么早,死那么早……

我、我被逼当小偷、乞丐,天天挨打,我十岁、十岁偷偷逃出来,来找过你……我说,爸爸,爸爸是我,你、你认出了我!你认出了我!你不认我,赶我走……但我认出你的眼神、你的眼神……”

周围很静,只有朱叔昀似哭似笑的声音,两行泪从他眼中滑落。

“叔昀多可怜……朱叔昀,多可怜……”他喃喃道。

他说得没错,这样的朱叔昀确实可怜。而朱奉先这位父亲,更是可怜又可悲。亲人尚在,却嫌他弱智,嫌他负担,两次遗弃。而我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朱叔昀既已离开朱家多年,当时年龄又小,怎么能知道这么多?

第47章 邬遇七(2)

但已来不及细想。我的胸中,仿佛被一团又冷却又热的火焰填满。

朱奉先这样的人,他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人,愿意拿一切去交换亲人在世,而不能够。哪怕她们病也好,伤也好。人生全压在我身上都好。只要她们能活着,就好。

我低头,见谭皎目光静深,似也恻然。

我的心忽然冷却下来。我或许不该再靠近她。就不会失去她。

但她跟我陷在同一个迷局里,我要护住她。

只听朱叔昀又说道:“我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要了……杀死你们所有……丢掉我的人。那个……小卖部老板娘,她答应妈妈,看着我,去打牌了……我已杀了她,还有小龙,和我玩的小龙哥哥,我被抓,他跑、跑……是他要糖的,却说是我、被抓走的是我……他,也杀了。现在,是你们了。全……全杀了,朱叔昀就快乐了。在这世上,没有仇人了。”

他的话颠三倒四,但也能听懂。他已经杀了两个人了?

谭皎忽然轻轻一扯我的领口,耳语:“我见过那两个人的新闻报道。”我抬头望去,朱叔昀已举起枪,面露厉色。

我不能看着他杀人。

我发过誓不会再看着谁死在我面前。

我低声对谭皎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不要出来。”她一下子抓住我的衣服,拼命摇了摇头。我笑了,说:“大作家,呆着别动。我必须出去。这世上,无辜的人就不该死。松手。”

她盯着我,慢慢松开手。竟有些苦涩又有些散漫的笑。我知道,我就喜欢她这样明白一切的模样。我从旁边草丛,拾起一块石头,猛地俯身冲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