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现代待久了,街上见到的女子很多,因此乍看之下,不觉得有什么。可这里是古代世界,仙道还好,凡间女子是不大抛头露面的。

“长阳之战后五年,北夏再次频繁进犯。边关形势紧急,我朝将雇役法改为差役法,每家每户的成年男子,依次序服徭役。”凌凤箫淡淡道,“边境要兵士,兵士一旦多,养兵又需钱粮,只得多征税款。十年下来,国库已空,民力亦薄。”

“五年前,此地洪水泛滥,波及五州数十万人。赈灾、救济、处理瘟疫,无一不需巨额钱粮。国力有限,只得快刀斩乱麻,将病人坑杀,或许是不得已之举......”凌凤箫的声音渐渐低下去:“只是我心里,到底有些难平。”

说这话时,大小姐的手一直牵着林疏。

林疏也知道大小姐的不高兴,用另一只没有被牵着的手轻轻拍了拍大小姐的手背,以示安抚。

然后,大小姐另一只胳膊从背后过来,把他整个人环住——没有被牵的那只手也被捉住了。

只听大小姐继续道:“此事追根溯源,到底是因战事而起,待我来日武功精进——”

这话没有说完,但林疏知道凌凤箫的意思。

他道:“你必定可以的。”

凌凤箫笑道:“多谢。”

林疏想,大小姐如此上进,自己回到学宫后也不能怠惰,需得更加用功练琴,学习《寂灭》。

照夜长嘶一声,朝蜀州疾奔而去。

他们白天在路上,晚上歇下,如此三天三夜后,回到了上陵山。

凌凤箫将照夜安置在后山灵兽厩中,和林疏并肩向碧玉天走去。

上陵山灵气充盈,空气中满是草木清香,与凡间不同,来到此处,精神便缓缓放松下来。

猫在林疏怀里好奇地打量四周:“喵。”

大小姐摸了摸它,道:“你要和谁住?”

猫往林疏怀里钻了钻:“喵。”

大小姐道:“那你要护着他。”

猫:“喵。”

林疏看着大小姐和猫一问一答一本正经地对话,觉得很有趣,不由得笑了笑。

大小姐见他笑,也勾了勾唇。

下一刻,却收起笑意,微蹙起眉来。

林疏觉得这神情很不对——在下一刻,却见大小姐右手扶上额头,身形晃了晃,这就要往前栽去!

他心跳都停了一拍,立刻把猫撒开,去接大小姐。

但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他并没完全接住,只拉到了大小姐的胳膊,并且重心不稳,最终两个人重重地滚在山路上。

猫也被摔了一下,恶声恶气道:“喵!”

林疏爬起来,却见凌凤箫已经毫无预兆地昏倒了。

他探了探大小姐额头,险些被烫到。

再感受灵力——灼热灵力疯狂涌动,在经脉里混乱流窜。

这不就是前些日子,凌霄身上出现的状况吗?怎么在大小姐身上也出现了?

不过,不论为什么,也算是知道了病因,林疏轻松了一些。

原因无他,这个毛病,他刚好能治。

只不过运功至少要半个时辰,无论如何,要先把人弄回竹舍。

林疏于是一只胳膊揽住大小姐腰身,让大小姐靠在自己胸前,另一只胳膊穿过这人膝弯,打算将其打横抱起。

打横抱起。

抱起。

——抱不动。

林疏:“......”

是他太虚了吗?

猫端坐一旁,嘲讽叫道:“喵。”

☆、 第77章 凤凰血

林疏又试了试。

真的抱不动。

而大小姐的身材,看着很苗条, 摸起来也苗条, 只是有点不太软。

难道练武之人,肌肉密度比较大?

但自己上辈子同样是从小练武之人, 体重也在正常范围之内。

林疏百思不得其解,最终只能归结于自己这具身体还是太孱弱。

那么问题就来了, 他该怎么把大小姐带回去?

抱是抱不动的, 除非拖走。

但拖走这个动作,毕竟不大好看。

大小姐这么一个金尊玉贵的女孩子, 公主抱尚且有失尊重,拖死狗一般拖着——是万万不能的。

林疏看了看猫:“清圆, 你能帮忙么?”

猫方才被摔了一下,怀恨在心, 并不应他。

林疏很绝望。

他思考了一下对策,最后把那瓶聚灵丹拿了出来, 决定嗑一丸——那样以后, 自己体内就有了灵力,可以轻而易举抱着大小姐飞回去, 只不过经脉很疼罢了。

反正要治疗大小姐的灵力失控,早晚都得嗑。

他取出一丸, 正要吞下去的时候,猫“喵”了一声。

他正眼看猫。

猫斜眼看他。

如此这般大眼瞪小眼片刻, 林疏感到猫的灵力在自己身边聚拢了一下, 大小姐的身体立时变得轻盈无比。

他道:“多谢。”

——猫到底是疼自己的。

他抱起大小姐, 往前走去,猫则在地上走,边走,边玩地上的花草。

出了后山,到了碧玉天的竹海,竹海中有风,吹起大小姐的红衣来,很是好看。

林疏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

大小姐靠在自己的肩上,黑发披散,阖着双目,长睫如羽。

因着昏迷,那张常让人觉得盛气凌人的脸此时略有苍白,多了一分易碎的脆弱。

简直不像是现实中会有的人。

他险些被路上的石子绊倒,只好移开目光,继续看路。

竹海中的小径上,偶尔有弟子走过,注意到了他怀里的大小姐,眼神惊讶,窃窃私语。

学宫中的消息传得实在太快,路才走到一半,凤凰山庄的几个姑娘就得了消息,火燎一般跑过来,一叠声喊“大小姐?”“大小姐怎么了?”“大小姐昏倒了?”

到了近前,凌宝清问:“林疏!大小姐怎地昏了?可是受了伤?昏了多久?”

林疏道:“突然昏了,没受伤,一刻钟。”

凌宝清焦急跺脚:“没有受伤,好好的人,怎么就昏了?”

凌宝镜道:“无论如何,先把大小姐送回去,再去术院请医师来。”

林疏道:“不用了。”

“嗯?”

“她灵力失控,我可以传功。”

凌宝清道:“你分明没有灵力。”

凌宝尘道:“莫多说了!先回去!”

凌宝清接过大小姐,凌宝尘带上林疏,不消片刻便飞回了惊风细雨苑。

回到苑里,这动静又把越若鹤越若云兄妹招了过来,几个人围在大小姐床边,俱是十分关切。

林疏被这许多道目光注视着,吃下一颗聚灵丹,勉强压制住四肢百骸骤然炸开的疼痛,握住大小姐的右手,运起本门功法,将灵力缓缓输送入大小姐经脉中。

可能是血脉相同的缘故,大小姐的灵力,和表哥的灵力,竟然相似到了十分去,察觉不出任何区别。

因此,传功的情形也和上次表哥昏倒时一样,雾白的灵力乍一遇到那酷烈的红色灵力,两者立刻交汇、相融,化作混沌,在经脉中缓缓消散。

不过,大小姐这次的情形却比表哥要凶险,半个时辰的药效过去之后,林疏又吃了两丸聚灵丹,继续运功。

功法在心中往复运转,寒霜一样的灵力在全身经脉中缓缓流动、运转,他已经许久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了。

恍惚间又回到上辈子,盘膝坐在师门旧址的大殿里,夜深,窗外有簌簌的雪声。

又过半个时辰,大小姐体内最后一丝乱窜的灵力也终于消散,经脉重归平静,苍白的脸色也好了许多。

林疏欲收回手,手指却被大小姐无意识轻轻拉住。

林疏:“?”

这时,凌宝尘轻轻道:“宝清,我方才想起来了。你记得么?庄里的老人说,大小姐五岁的时候也昏过一次的?”

“什么时候的事情?”宝清道。

“你总是多忘事,”凌宝尘道,“十一二岁的时候,过新年,我们在炉子边听重熙姑姑讲故事,提起过,大小姐是凤凰血——”

“啊!”凌宝清叫了一声,“我想起来了!”

她看向林疏,道:“林疏,你且细听,看大小姐这次昏倒是不是也是这个缘故。”

宝尘道:“我们虽都姓凌,可那是庄主的赐姓,不是凤凰山庄的血脉。山庄的嫡系血脉有特殊之处,血脉愈好,天资便愈出众,愈能真正发挥山庄心法的效用,诸如那‘涅槃生息’——就算是嫡脉中,也只有天赋最好的能够使出。”

林疏“嗯”了一声。

“若是最好最好的血脉,便和我们山庄的先祖一模一样,血中带有金色,叫做‘凤凰血’。重熙姑姑说,我们大小姐就是‘凤凰血’。然而,天妒英才,有凤凰血之人,天生便与离火之气相合,离火气息在经脉中自动积聚,过浓之时便反噬主人,有此血之人,大多幼年夭折。”

林疏默默想,原来是遗传病。

“姑姑说,大小姐五岁时便犯过这样的病,昏迷一百日不醒,山庄请来天下神医,皆无计可施。”凌宝尘略不好意思道,“只是我们几人那时候要么太小,要么还没有进山庄,都不知道此事,只是从姑姑处听来了只言片语——最后,一位白衣的仙君飘然来到山庄中,以独家的法门治好了大小姐——我们只知道这些了。”

林疏便明白了。

自己的灵力与大小姐的灵力能够完全抵消,并不是巧合,世上的功法千千万万,灵力也有千千万万种,并不是可以轻易抵消的。

那位仙君约莫就是自己这具身体的师父,桃源君。

桃源君出身剑阁,自己也出身剑阁,灵力一脉相承,故而都能治好大小姐的灵力失控。

大小姐是凤凰山庄上上下下的心头肉,桃源君救了大小姐,于凤凰山庄便有莫大的恩情。

但大小姐这病又会复发,而桃源君恰好有一个徒弟。

桃源君和山庄便结为亲家。

这样一来,大小姐的病可以解决,徒弟日后的生活亦是无忧。

他正想着,忽听凌宝尘唤了一声:“林疏?”

林疏:“嗯?”

“你......”凌宝尘迟疑道:“你脸色不对......没事吧?”

“没事。”林疏道。

他缓缓散去身上灵力。

剑阁地处极北孤寒之地,内功心法冷如霜雪,有时会影响人的性情。

凌宝尘问:“那大小姐的情况,与我们说的,可是相同?”

林疏:“是。”

凌宝清奇道:“小林疏,你居然可以治好么?”

林疏点点头。

几个女孩子俱是松了一口气:“那便太好了。”

凌宝镜更是道:“大小姐原先就曾说林疏并不简单,果然如此!”

凌宝尘道:“真好。”

此时,夜已深了,林疏道:“你们回去睡吧,我看着。”

这一间房里,装下这么多人实在不易。

姑娘们又确认了一下大小姐此时已经无碍,这才与越家兄妹一同离去。

她们走到门口,林疏忽然想到了什么,道:“凌霄也会这样么?”

他现在有点怀疑一件事情。

“你是说大公子?这我们却不知道了,大公子不在山庄住,又不爱回家,几年也见不了他一面。”凌宝镜道。

凌宝尘想了想,又道:“不过,大公子既然能够领悟‘涅槃生息’功法,血脉一定不会弱——还真的有可能也是凤凰血。”

林疏“嗯”了一声。

房间里又留下林疏和凌凤箫两个人。

男女有别,封建社会更是如此,他自然不能坐大小姐的床,因此传功是半跪在床前完成的。

但大小姐的房间里,地面上铺着华贵的厚绒毯,与床上也没有什么区别。

他右手被大小姐牵着,不好动,便把左臂横在床沿上,将脑袋埋在臂弯,闭上眼,深呼吸了几口。

剑阁的功法大抵都是这样,那天看到的云岚,性格也十分清冷淡漠。

过了一会儿,运转功法带来的影响彻底散去,他才终于恢复到正常的状态。

猫在旁边轻轻“喵”了一声。

林疏抬头看它,道:“我没事。”

猫歪了歪头,从桌上跳到床上,蹭了他几下。

林疏觉得它非常可爱,笑了一下。

猫又跑到大小姐身边,团起来,似乎打算睡觉。

林疏看着呼吸均匀,仿佛睡美人的大小姐,想起了正事来:“......”

所以,桃源君,就是这样,把小傻子卖给了凤凰山庄,卖给了大小姐?

于是,他就有了富婆,被包养之余,只需要给表哥和大小姐治一治病。

那桃源君又去了哪里呢?

而想到表哥,林疏又疑惑起来。

他仔仔细细打量大小姐的轮廓,确实能看出大小姐与表哥长得非常相似。

两个人的经脉也相似,灵力更相似,这没什么,毕竟是一家人。

但是,在他要抽手的时候,那个无意识地抓住的动作,实在是过于熟悉了。

林疏感觉这件事情有点不对。

他又想到了幻荡山上发生的那些事情。

假如整件事情都是南北双方的斗智斗勇的话——

为了引蛇出洞,□□细露出马脚,大小姐不能出现在幻荡山上,否则奸细畏惧大小姐的实力,就不会出手。

但是,又需要一个能够镇得住场子的人在山上,以防出事——就有了表哥在。

那......有没有可能,大小姐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易容成了表哥?毕竟大小姐有无数幻容丹,还能用“玄绝化骨功”自由变化骨头的形态。

万一真的是这样,那简直太可怕,大小姐演技又过于逼真,竟没有任何人看出不妥。

尤其是最后告别的时候还郑重其事地送了簪子,像真的一样。

他觉得这个猜测不大可能,可又觉得有点道理。

☆、 第78章 话里有话

正想着, 就见大小姐的睫毛颤了颤, 缓缓睁开眼睛。

古人有画龙点睛, 虽然有所夸张,但确实不假。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凌凤箫整个人就那样浓墨重彩地鲜活了起来——只不过眼里有几分刚醒之人的恍惚, 并不像平日那样高高在上。

然后, 大小姐看向了两人牵着的手,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林疏试图趁机抽回手。

大小姐虽然有些不好意思, 但是,不放。

林疏:“......”

好吧。

大小姐想牵多久就牵多久。

然后,就见大小姐看向房中。

以大小姐的聪明, 必定立刻就能猜出是什么事情。

但这人却没有立即提起,而是支起身子, 靠在床背上,温声道:“地上凉, 到床上来。”

林疏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但大小姐既然已经下了命令,就只能受宠若惊地坐在床边。

大小姐还没有完全恢复,黑发披散, 略有几分慵懒, 牵着他的手, 问:“你还是拿了聚灵丹?”

林疏:“?”

大小姐, 你怎么知道聚灵丹?

他警惕了起来, 道:“嗯。”

大小姐问:“疼吗?”

他道:“不疼了。”

大小姐望着他, 半晌道:“是我不好。”

林疏道:“没事。”

大小姐笑了一下,没说什么,看神情,似乎有些出神。

过一会儿,道:“我小时候犯病时,疼了一百多天。”

这样的灵力失控,在经脉里乱窜,必定是疼的,林疏知道。

而小孩子的身体,经脉尚柔嫩,容不得太多灵力,更要疼上十分。

大小姐确实是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天赋,可因为这个,吃过的苦,亦是寻常人无法想象。

“直到后来桃源君过来,以自身灵力化解我身上的离火之气,才好了起来。我因此认得了桃源君,也见过他的剑法。但母亲并不愿告知我到底怎样找到了桃源君这样的人,桃源君又为何愿意给我传功。你忘了往事,想必也不知道。”

林疏:“嗯。”

——何止是往事,他连桃源君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只知道这人也会《长相思》,是剑阁中人。

“桃源君是隐逸高洁的前辈,又有不凡的武功修为,我很敬慕。他要走时,我失落得很,问他何日才能再见。桃源君说,待有缘时,自会相见。”

——待有缘时,自会相见,这也是桃源君留给小傻子的那封信上的话。

只是,有缘此事,毕竟过于玄妙,因此林疏只把它当神棍言语看。

“我母亲问,若我再次发病,又当该如何。桃源君对我说,他将一人托付于我,待我再长大些,必会与她相见,到那时,这病自会迎刃而解。”凌凤箫笑了笑,道,“我却没有想到,消解我的灵力,却要让你吃苦头——我倒宁愿自己昏迷不醒了。”

林疏道:“无妨。”

他并不是怕疼的人,大小姐却不能出事。

而且大小姐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若是一直睡着,实在太过可惜。

他道:“我去斜风细雨苑告诉她们你已经醒了。”

大小姐却轻轻道:“不去。”

说着,推开流水一样的红绸锦被,靠了过来,眉眼弯弯对他道:“过一会儿再去。”

林疏不解其意:“?”

大小姐道:“自桃源君和我说过以后,我便惦记着你,你却全忘了,该罚。”

林疏一边有点心虚,觉得自己毕竟是因为小傻子落水淹死,占据了小傻子的身体,一边又想,假若这具壳子里还是原来的魂,大小姐恐怕就要真的面对一个脏兮兮的、智力有疾的傻子了。

——到那时候,恐怕还是要剥了他的皮。

可是,那就又牵扯到一个问题。

正如大小姐所说,桃源君是光风霁月,隐逸出尘的仙君,又怎么会收一个经脉根本不通的小傻子做徒弟呢?

林疏是想不明白的,只能作罢。

大小姐却又不悦道:“你竟然走神。”

林疏摸了摸鼻子:“想桃源君。”

他回过神来,想大小姐之前说了什么。

——说要罚自己。

他道:“你要罚我什么?”

大小姐挑挑眉,打量了他一会儿,又道:“念在你可爱的份上,虽该罚,但不罚了。”

善变。

林疏歪了歪头,道:“多谢大小姐放过。”

大小姐笑了出来,忽然伸手从背后虚虚环住了他,原是一只手与一只手牵在一起,现在另一只手也覆了上来,将他的五根手指捏来捏去,也不说话。

林疏因为这过于亲密的接触,呼吸有些不稳,但是因为前几日赶路,两人一直是这样的姿势,也没有做出过激的反应。

——大小姐说因为他可爱,便不罚了,他虽然不知道自己哪里可爱,但大小姐的漂亮确是真的。那么他看在大小姐漂亮的份上,也愿意提供自己的手指让她玩。

他稍稍侧过头去看大小姐,觉得此时的大小姐半阖着眼睫,凌厉锋锐之气尽去,很安静,很平和,一点儿都看不出河豚的样子。

他于是趁着大小姐心情好,试探问:“我去幻荡山的那些天,你在做什么?”

大小姐道:“去皇城一天,然后......”

说到“然后”这个词后,忽然就奇异地消声了,过一会儿,林疏才又听见声音:“然后便来找你了。”

林疏觉得这个时间有点不对。

光是学宫去幻荡山,路上就花了两天。

通天阶和万丈迷津并没花去多长时间,至多一两天,而玲珑洞天则耗了十几天。

大小姐若是去皇城一天后,就来找了自己,那他们早该见面了,而不是自己下了幻荡山,又去了万鬼渊,这才和大小姐重逢。

大小姐看着他,忽然笑得很开心。

然后放开手,把他往后一拉,两人并肩躺在柔软的床上。

挂在小银钩上的帐子因着被两人的动作扯动,散了下来,但见红绡帐暖,轻纱拂动,一时竟让人恍惚了。

大小姐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氛围,轻轻闭上眼睛,道:“你好好想想。”

林疏便好好想了想。

他觉得大小姐话里有话。

他道:“我和表哥一同去了幻荡山,然后是万鬼渊,然后你便来了?”

大小姐并不说话,却道:“你这样,我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在外面?恐怕一个不小心,就让人卖了。”

林疏:“???”

大小姐,我不傻的。

我能听出来你在拐弯抹角说我傻。

虽然被说了傻,但这样一来,更证明了大小姐话里有话。

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朝着大小姐的腰伸出了手。

两人离得极近,因此这动作也不断很冒昧。

在指尖堪堪触及大小姐衣服侧腰上的金色刺绣时,大小姐道:“疼。”

林疏整个人都窒息了。

大小姐,表哥的这个地方受了伤,你疼什么?

他道:“你就是......”

他觉得这简直是晴天霹雳。

表哥有灵力失控,大小姐也有。

表哥会在他抽手的时候抓住,大小姐也会。

表哥的刀用得出神入化,大小姐也是。

表哥部分穿红,大小姐也穿红。

表哥会涅槃生息,大小姐也会。

那么,用反证法来证明。

假如大小姐和表哥不是同一个人,那么大小姐就没有侧腹上的伤口,也就不会在他快要碰到的时候,说疼。

但大小姐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