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霜霖琢磨不出她的意思,预感不祥,“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弦歌淡淡道,“三伯管好歧阳城就可以了,不用再分心其他朝廷的事。雀南国的朝廷好不容易才安稳了,我不想再生波澜。”

符霜霖听了这番话,脸色一下子就沉了,“符弦歌,你想背叛符家?”

弦歌扑哧一笑,意兴懒散,“这哪算什么背叛呀?符家世代忠诚,如今是雀南国修身养息的时候,符家理所当然也该安稳点。我现在不是符城主,而是摄政王,我要关心的是整个国家的强盛。”

如此的对话让符霜霖理屈词穷,实在反驳不出,可又不甘心,“我们也不是要做什么,我也希望雀南国更加强盛,可是,与此同时壮大符家,这并不矛盾……”

“不,这很矛盾。”弦歌的声音很温柔,亦很坚定,“历史证明,一家独大只会取来自我灭亡,符家可以对白家在权势上略有压制,可是,我绝对不会铲除白家。”

“你……”符霜霖在屋子里不断踱步,咬牙切齿,“你,你要我怎么说你?怎么就这么死脑筋?你知道这种机会多难得吗?百年难得一见啊!”

弦歌抬首望向他,“三伯,这次符家讨的好处够多了,也该给白家一点甜头尝尝了。”顿了顿,“等我伤势完全好了,我自会主持大局。”

“……老夫阻止不了你也命令不了你。”符霜霖只能妥协,“你爱怎样就怎样。”他倏然安静下来,闭上眼想了很多很多,在脑袋中回忆着名叫符弦歌这个女人的所有成长,长大的孩子早就是不能掌控的人了,“我会回歧阳城的,看你的样子伤势也该没大碍了,老夫今天就启程回去。”

符霜霖的离去被很多人看在眼里,许多人都开始暗中揣测摄政王符弦歌究竟意欲为何,朝廷中符家的党派顿时又收敛很多,不再肆意打击白家,雀南国的朝廷局势处在一钟平静的状态下,仿佛海啸奔腾之前的宁静。

又过去几日,弦歌的身体终于恢复了个大概。她于上朝的第一天,就去白府拜访白潜,跌破众人眼睛。弦歌进入书房时,白潜正在窗下打棋谱,金色的阳光倾洒在他身上,专心致志地坐着,他听到弦歌进门,也不站起来,只心平气和地说了句,“摄政王身体无恙,实在是雀南国之福。”

“……谢谢,不过,你这让我怎么答腔?”弦歌不客气地坐在他对面,“白潜,你这段时间什么也不做,为什么?在我印象中你可不是那么安分守己的人。”

“呵呵,安分守己也有错?”白潜笑得不露声色,“摄政王殿下,如今您风头正盛,我岂敢迎面而上?白家已被除了两个人了,我可不想成为第三个。”

这话……说得不软不硬不咸不淡,弦歌的神态略显疲惫,她低头看看棋盘,不打算浪费时间,抬头望向白潜,直接开门见山地开口,“白潜,我打算扶一扶白家,朝廷不能由符家独大,白家以后还是照常吧。元澜的党派都已经收拾干净了,雀南国已经准备好一切,就等着它的成长了。我今天来只是想说一声,接下来你自己着办。”

白潜并没有意外的表情,“你打算怎么对白家表示友好?”

弦歌已经走到门口,听到这句话,异常体贴地停下脚步,回眸浅笑,一双深黑色的眸子显得格外耀眼,闪烁和恶作剧的光芒,“当然是把公主杨丽凝许配给你。”说话,甩甩手,不留痕迹地走了。

白潜呆呆地坐在椅子上,呆呆地抬起手,呆呆地又放下。目光不知看着什么地方,嘴唇蠕动,待他回神想要询问的时候,门口早没了弦歌的影子。只听到白潜在书房高昂的吼叫了一声,运起全身内力,追赶弦歌。

弦歌走到前院里,突然被人扯住衣宿,回头就看见白潜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好笑地瞅着,甩开手,“白大人,你终于想到送客的礼仪了吗?”

白潜满头大汗,脸颊微红,“你……你刚,刚刚说了什么?”

弦歌调侃,“不称呼我为摄政王了吗?”

白潜咬牙,“尊敬的摄政王殿下,请问您刚才说了什么?”

弦歌仰天大笑,“白大人耳朵出了问题,本王回头叫御医来看看,白大人乃国家栋梁,出了事……”

“符弦歌!”白潜根本没了耐心,眯眼道,“你是不是要把丽凝指婚于我?”

弦歌笑着不说话。

“……你问过丽凝的意思吗?”

弦歌摇头,“正要去问。”

白潜异常沉重地叹了口气,撇开眼,“她不会同意的。”酝酿许久,他不禁皱起眉头,“如果,如果她不同意……她不同意……”

弦歌深深一眼,“到时候,你希望我强迫她吗?”

白潜豁然一惊,像是遇到了妖魔鬼怪,猛然后退一步,怔怔地凝视弦歌,终是闭眼,叹道,“我不知道。”

弦歌了然一笑,“放心,我会说服她的。”

“……”

“我的婚姻是我一生最大的遗憾,如果可以的话,希望天下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白潜,我无意管你和公主的闲事,不过,既然跟我的计划有关,顺手送个人情也无妨。你们之间的事情你们自己解决,不过,我会给你制造个机会。”

白潜仍没有抬头,轻声道,“谢谢。”声音中微微带着咽哽。

当时年少,当时骄傲,目空一切,以为自己无所不能。

刚开始,以为不过是个消遣,然后,却是不能自拔。

一点残红欲尽时,鸳鸯零落,雨歇微凉,叶叶声声是别离。

他以为是小事一桩,不过尔尔,大家都做的事情。她却深以为意,不能释怀,愤然离开不回头。

他以为她会理解,却从未想过,她凭什么要理解。他曾以为自己可以潇洒离去,却不曾料到每一场梦醒中都透着刻骨相思。

丽凝,为什么非你不可?如果可以不爱你,我才不爱。

流年

弦歌一直都知道,杨丽凝对她怀着一份崇敬之情,所以,和杨丽凝的谈话进行地很容易,至少,没有感觉到对方的排斥。

“最近,白家的势头被我打压下去不少,政治上常有的手段,先给顿鞭子再给点糖吃,白家经过这次也老实了不少,所以,我想,是时候提拔一下白家了。”

杨丽凝从来不会伪装自己的情绪,虽然不能理解弦歌的意思,但生在皇家,多少也能感觉到一点弦外之音。这位摄政王不可能是来问自己的意见的,杨丽凝斟酌词句,“摄政王来找本宫,是需要本宫在这其中担当什么角色吗?”

弦歌微笑,“公主果然冰雪聪明,这的确需要公主的参与。”

杨丽凝听到这话有些开心,“不知需要本宫做什么?若能对朝廷有益,丽凝万死不辞。”

要的就是这句话,弦歌狡猾地勾唇,“只要公主同意下嫁白家,就帮上大忙,与皇族联姻,充分体现了朝廷对白家的重视。”

杨丽凝一张俏脸憋地通红,蹬地站了起来,“是白潜让你来的?”

弦歌莫名其妙地眨眼,无辜地盯住她,直把杨丽凝看得不好意思,这才困惑地开口,“公主怎么知道联姻的对象是白潜?微臣事先并未告知吧?”

杨丽凝洁白的贝齿紧咬下唇,窘然的模样,“摄政王,其他人本宫都能答应,可是,本宫绝不会嫁给白潜。”思索片刻,她又道,“或者,你可以安排本宫嫁给白家的其他人。”

弦歌表现出棘手的模样,“公主,如今白家年轻一辈中以白潜居于首位,甚至白潜都可代表整个白家,依微臣来看,白潜是最合适的人选。”

“本宫……”杨丽凝看着弦歌的神态,实在不忍拒绝她的要求,犹豫又犹豫,终道,“摄政王,实不相瞒,我和白潜曾有段荒唐的过往,的确不适合。”

弦歌沉默,想了想,直接道,“你喜欢他。”肯定的语气,而非疑问。

杨丽凝像只被踩住尾巴的猫,几乎是从椅子上跳起来的,“我没有!”

弦歌笑吟吟地看着她,“你这反应,很像是被我说中了心事啊。”

杨丽凝摇头,死活不承认,“摄政王,你不要再捉弄人了。当时本宫就发誓不会原谅他,如今更是不会嫁他。”

年轻气盛的时候,我们永远都以为自己不会后悔。可是,当时间慢慢地侵蚀,当我们年华老去,等到那时再回头,骤然发觉,那都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弦歌凝视她的眼眸,“不要否认你的真心,如果你真的不爱他了,那提到他的时候应该是无波无澜,而不是现在紧张的模样。公主,我一直都很欣赏你,我只是提醒你一声,你真想这样过下去,眼睁睁地看着白潜在将来的某一天另娶他人?”

杨丽凝瞬间就懵了,轻垂脑袋,颤抖道,“无所谓。”

“公主,你对微臣的婚姻多少应该有些听说。”弦歌道,“我想说说我的感受。”

杨丽凝点头,“本来要嫁的应该是本宫。”

弦歌点头,“我和悠扬的婚事太复杂,我和悠扬的感情也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楚。我抛弃了丈夫抛弃了孩子,你若问我后不后悔,我很想说后悔,可重新选一次,我依然会选这条路。我的婚姻和爱情全是遗憾,所以,不希望你的将来也是这样。公主,你真的不介意白潜娶其他女人,我想告诉你一句话,没有一个人会永远等着另一个人。”

杨丽凝撇开脑袋,“那是他的事。”

嘴硬的女人啊,弦歌苦笑,握住她的手,目光真诚,“公主,如果白潜身患绝症,只剩下不多的时间,你愿意原谅他,多去陪陪他吗?”

杨丽凝身体僵硬,愣愣地直视弦歌,瞧见她的视线满是认真,颤着声音问,“他……他怎么了?”

弦歌悲哀地垂下眼,“他的身体很不好,太医都查不出来是什么病症。你也应该知道,这段日子白潜已经很久不过问朝政了。”这句话还真是实话,白潜健康得很,太医的确查不出什么病。“公主,你们的事情我不知道,如果你嫁过去,你可以有一辈子的时间和他慢慢算账,可是,你就当为朝廷做一次贡献吧?”

杨丽凝起了身,痛苦地闭上眼,沉默许久许久,最终轻轻点了头,“我嫁。”

弦歌会心一笑,起身告辞。她打算立即着手准备一切,便离开皇宫坐上马车,回到自己的府邸。她终于还是答应嫁了,真好,太好了。

有情人终成眷属,有情人终成眷属……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弦歌忽然想哭,密闭的空间,孤独一人,她无法抑制地想起了以前。她和凌悠扬有太多太多的事情发生在马车,泪水无声地淌出眼眶,她把脑袋蒙在膝盖上,身子微微地颤抖。

眼前一片模糊,是泪是雾分辨不清。熟悉的疏落的声音在耳边像魔咒一样地回荡,那道隐约的人影又从她的记忆深处抽放在眼前,挥之不去。

“你在害臊吗?可是当初我早把你身上该看的不该看的全都看光了,现在才觉得羞涩不是太迟了吗?”

“不用叫这么清楚,我知道你忘不了我,也别叫得那么好听……这么销魂的声音,我听了会有反应的。”

“不过,天下皆知,我凌悠扬只爱美人。杨丽凝不嫁,难不成你符弦歌嫁给我?”

“娘子,夫人,拙荆,贱内……难不成叫你媳妇儿?喂,你喜欢哪个名字?”

“弦歌 ,我教你一招,若是忍不住要喊出声,你可以直接吻住我,这样声音就传不出去了。”

“弦歌,弦歌,弦歌……”

时光只解催人老,不信多情。

长恨离亭,泪滴衣衫梦易醒。

往事成空,山远水重重。

何处高楼雁一声,终难逢。

两个月后,公主杨丽凝下嫁至白家,成为白潜的妻子。此时,朝廷的局面越来越稳定,在没有外敌没有内乱的情况下,朝廷各方势力空前团结,雀南国日益强盛。

三年后,凌悠扬又旧病萌发,开始广召天下美女入宫,肆意花丛,群臣进谏反对,皆遭无视。值得庆幸的是,极东国的国力并未后退,强盛一如往昔。

五年后,摄政王符弦歌开始让幼帝杨啸接触朝政,杨啸展现出惊人的天赋,群臣不知是喜是忧,一山容不下二虎,朝中有人担心符弦歌因放不下手中权力,会对幼帝不利,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天下依旧太平,摄政王和皇上亲密依旧。

在这期间,弦歌全力开展外交。雀南国,极东国和越觅国三国之间已经达成和平,虽然不知道究竟能否持续百年,不过,依照三国目前的国力,战争并不容易打响。一些离雀南国比较遥远的国家和民族,弦歌甚至会亲自带领人马前去拜访,交流文化,约定和平。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弦歌几乎踏足了所有的土地,只有一个地方,只有极东国,她从来没有亲自拜访过。

天下太平,百姓和乐。很久以前的那桩凌悠扬休皇后的事情似乎已经消散在人们的记忆中。很多人都快忘了符弦歌曾经也是一国之后,记得的,看到的,只有如今存在于雀南国的英明神武的摄政王。

九年后,极东国的皇太子凌楠初露锋芒,年仅十岁的凌楠似乎迷上了军事,然后被凌悠扬这个脑子里不知在想什么的皇帝直接扔到军队。十岁的凌楠一鸣惊人,在军事演习上大放异彩。除此之外,凌楠还醉心于火药的研究,组织了专门的人员开发火药。

又过二年,那一年的极东国,据闻发生了一次极大的爆炸,现场的人并不多,但爆炸的范围很广,方圆三里在瞬间夷为平地。这件事传出去后,在周边诸国引起一阵不小的恐慌。至此,凌楠的名声真正渗透到诸国高位者耳朵里。

在这十一年间,弦歌几乎杜绝了所有和凌悠扬相关的事情,除非是政治上不可避免的讯息。凌悠扬花天酒地也好,凌悠扬荒唐不羁也罢,她全部视若无睹。她不想知道,也不敢知道。只有当夜深人静时,弦歌在寂寞的夜晚会想像着凌楠的生活,想像着那小小的孩子究竟长成了什么样子。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的又是雀南国那位无所不能的摄政王。

天于春风,一番雨,一番暖。

夜色黑得可以渗出墨来,皇宫中又是一场喧哗富贵。

杨啸渐渐长大的面颊上还带着一份稚气,笑起来的时候那个小酒涡依然还在。夜风有些凉,他端着酒杯走入廊中,看见弦歌正坐在雕砌的玉烂,神色淡淡地遥望远方。

杨啸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几步靠近她,轻声道,“太傅,外头有些冷,还是进去吧?”

弦歌勾唇,“不了,太吵,年轻人才喜欢那些。”

杨啸闷不做声,“太傅一点也不老,在朕眼里,你十年如一日。没有太傅就没有朕,没有太傅也没有雀南国的今天。”沉默片刻,他一个翻身坐到弦歌身边,举起酒杯与她轻轻一碰,“那朕陪你。”

弦歌转头看他,宠溺地笑笑,“皇上说的话越来越贴心了。”顿了顿,“十一年,十一年了,原来十一年就是这样,唉……”

这一声叹息极轻极轻,却溢满了感伤之情。

杨啸忽然有点不知所措,眼前这人白衣胜雪,眉目如画,这个一手把他带大的人,对他而言是最亲最亲的人,比母后还亲。可是,现在却感觉到骤然的疏离。他无话可说,只是静静坐在她身边,不说话。

弦歌注意到他的情绪,体贴地开了话,“皇上,极东国的火药那件事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可各国还是恐慌不已。雀南国,极东国,越觅国毕竟是签过和平条约的,你也知道,温闲打算借着这条约探探极东国的底,所以要召开三国大会。微臣以为,还是由微臣亲自去吧。”

杨啸没有立即应腔,黑亮的眼睛盯住弦歌,“太傅,那个凌楠是你的儿子吧?”

偶遇

弦歌眼神猛的闪烁一下,脸上还是一如既往的笑意,“嗯。不过,微臣已经很久没见他了。印象中,他一直都是那个小小的婴儿。”

杨啸兀自感叹道,“不愧是太傅的孩子,他还比朕小一岁吧?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就可以让这么多国家慌乱。”

弦歌苦涩地勾唇,落在他身上的目光温柔万分,“不过,他毕竟还是个孩子,足够有心计的话,这个火药的事情应该禁闭信息,不让外人知道。”

杨啸垂下眼,再次抬眸时目光中多了几份好胜,“太傅,你觉得他比朕强吗?”

弦歌这回是真的苦笑了,“皇上,难道您没有自信?”

杨啸笑道,“朕只想知道你的想法。”

弦歌叹道,“皇上,您是微臣的弟子,倘若微臣觉得凌楠比您强,这不是等于在间接地贬低微臣自己么?各人有各人的优点,各人有各人的缺点,微臣一直陪伴在您身边,对您有足够的信心,可是凌楠……说句实话,微臣并不了解他。”

杨啸像孩子一样地笑了笑,他低下头,犹豫许久,试探地开口,“太傅,你有想过再嫁吗?”

“没有。”弦歌坚定道,“一次也没有。”

杨啸有些尴尬,但还是问了下去,“是因为玄昭帝凌悠扬吗?可是,他明明花天酒地……”

“皇上,不是他的原因,是微臣自己的选择。”弦歌的神色很平静,“他过他的生活,微臣过微臣的生活,仅此而已。”

“如果太傅再嫁,能生一个女儿话,说不定朕就封她为皇后,当然,她至少得有太傅三分风采。”

弦歌笑笑,“承蒙皇上看得起。”

“呵呵,”杨啸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朕多事了。其实,朕也自私地希望太傅永远不要嫁人,可是,太傅毕竟是女人,应该有自己的幸福才对。”

幸福?弦歌感到陌生,下意识地不想继续这个话提,心开始隐约地抽痛,“皇上,就这样吧,微臣三日后就动身去越觅国,去参加那三国大会。天色已经很晚,皇上去休息吧。”

越觅国?据说极东国是由皇太子凌楠去的。太傅,您亲自跑这一趟其实是有私心存在的吧?杨啸很想这样问,但终究没有问出口。这样的问题太孩子气也太没有意义,他只道,“你一个人朕不放心,让符雪迟陪你去吧。”

弦歌身子一动,张了张嘴,一脸想拒绝的样子,但最终还是点头,“好吧。”她站起身,“那么,微臣告退。”

望着那袭白影的离开,杨啸的眸中精光乍现,叹一口气,又叹一口气。他举起酒杯将美酒倾洒在大地上,清澈的酒水蔓延在土地,他的眼神惨淡而复杂。太傅,朕很想一直地信任你……朕究竟可不可以一直地信任你?

三日后的启程并没有劳师动众,弦歌跑到歧阳城和符雪迟会合,然后随便挑了点人马便上路了。说实话,撇去国家不谈,她很期待这次的三国大会,她终于可以见到自己的孩子。弦歌不断告诉自己要冷静,可惜功效不大,心绪害怕却又兴奋。

她不敢见那个孩子,却又期待见那个孩子。弦歌闭上眼,就能在脑中准确描绘出凌楠婴儿时期的样子,能记起他的笑,记起他的哭,记得他黑色的眼睛,记得他胖嘟嘟的脸蛋。可是,也只是这样。她想像了一千遍一万遍,却不敢想像凌楠如今的模样。

符雪迟策马在她身旁,偶尔注意到弦歌的神色,已猜测到她的心情。他勒了勒缰绳,靠近弦歌,“需要原地休息一下吗?”

弦歌坐在华盖下镂空的马车上,想了想,看看随从们已经很累,便点头,“大家休息一下吧!”

天清气朗,参差小树绿满地,乍眼望去,让人心情骤然开朗。

弦歌拿了些糕点边坐到附近的亭子里,符雪迟跟在她身后,直接甩了一壶酒过去。弦歌侧身,稳稳接住,回首望去,看见符雪迟对她微笑,“要不要喝杯酒?一直坐着身子都冷了吧?”

弦歌在旭日下伸展身子,抬头仰望天空,伸手半遮眼睛,挡住刺眼的阳光,“听你这么一说,的确有点冷。”

符雪迟哈哈一笑,跃身坐至凉亭,拇指板去酒壶的塞子,仰头喝一大口,气势豪爽洒脱。

弦歌慢吞吞地坐到他对面,小抿一口,“嗯,味道差强人意。”

符雪迟笑得有些无奈,眉头微微一挑,“你在宫里喝惯了最上等的佳酿,还真是难为你喝这么粗糙的酒了。唉,看来即使你回来,歧阳城也供不起你这尊大佛了。”

弦歌愣了愣,这厮什么时候这么牙尖嘴利了?这算是讽刺吗?“雪迟,有话就直说。我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成大佛了,皇上越来越大了,我这个摄政王的权力只会越来越小。大佛担当不起,地府小鬼才差不多。”

“……是你自己把权力交回去的。”符雪迟也不纠缠这个话题,又喝一大口酒,高呼一声“爽!”,他迎视她的目光,“弦歌,十多年了,你很少回歧阳城,照义父的话说,‘那没良心的丫头片子,被小皇帝迷了魂魄,早将符家弃之脑后了’,呵呵,义父对你很不满啊。”

弦歌冷哼,她还当是什么事,“那糟老头子的话也能信?他一天不骂我一天不顺畅吧?可惜碍于我现在的身份,他不敢当面骂,只能背后说说。”

“哈哈,是么?”符雪迟一想到这两个人针锋相对的画面就觉得好笑,“弦歌,说句实话,你不回歧阳城的原因里包不包括我?”

弦歌的动作微微停滞,沉默片刻,摇头叹气,“雪迟,你说这话未免太小看我。”

“……也是。”符雪迟竟也点头,“我们很久没这样单独聚在一起了,皇上派我随行,其实我心里是高兴的。这些年,义父常常催促我快点成婚,我一直没答应,有一次,实在是烦了,便回他一句,符家里最应该成婚的不是我是弦歌才对,你如果能说服她,我立马答应。哈哈,这话一出口,义父脸色就阉了,再也没在我跟前提过这事。”顿了顿,他眼睛闪亮闪亮地盯在弦歌身上,“你说,好笑不好笑?”

弦歌刚入口的酒就这么呛出来了,咳咳地咳嗽个没完,半晌都抬不起头。她慢悠悠地转回目光,反视他,“你觉得好笑吗?”将尴尬的情绪压下去,她颇不自然地笑了笑,“非得拿我当借口?我不成婚有我的道理,你呢?我早希望你给我添个嫂子了。”

“我不成婚也有我的道理。”符雪迟慢条斯理地说话,“有时候,觉得自己都老了,找不到合适的,年纪大的都已经为他人媳妇,年纪小的,又觉得不能互相理解……这样一想,也就不想成婚了。”

弦歌苦笑,“女人比男人更易老,你都觉得自己老,那我不就完了?”

“不,你不老。”符雪迟摇头道,“你一点都没变,和十年前,不,和小时候一样。弦歌,你还三十都不到,还有大片大片精彩的人生,看凌悠扬浪迹花丛的样子已经没在等你了,你真的还想继续蹉跎年华?”

“我从来不觉得我在蹉跎年华。”弦歌垂下眼,掩去眸中的痛色,“他过他的,我过我的,没什么可比较。”

“……这次去越觅国你可以见到凌楠,有想过要做什么吗?”符雪迟看她一眼。

“我能做什么?”弦歌一字一句,“我还能做什么?”她的嘴角尽是苦涩,“看看他就好,看看他长成什么样子,看看他开不开心,我在旁边看着他就好。”

“笨。”

“……嗯。”

路途虽然遥远,但在这场奔波中能有挚友相伴,也实属一场乐事。越觅国接壤雀南国,从地域来说,也是偏向南方的位置,春天是草色茸茸一片,天街小雨,滋润如酥。细如针尖的雨丝打落下来,只在衣服上蒙上湿润的一层,倒也别有意境。

弦歌一行人到达越觅国,可也尚未到达温闲指定的城镇。众人住在越觅国安排好的住处。长途跋涉,大家都累得歇下了,弦歌因一直坐在马车,只觉得筋骨长久不动。看着那青雨蒙蒙的天色,她便出门散步去了。

虽然雨下得极小,弦歌还是打了一把伞,衣服弄湿了总是不方便的。这里的民风还是淳朴的,小贩虽有但也不多,叫卖的声音也不大。宁静的气氛,安详的百姓。弦歌不期然又想到自己长大的那个歧阳城,那么的美,那么的好。如果养老的话,还是应该选择回去吧?

正行走间,一个卖花的小女孩跑到弦歌面前,从篮子里拿出一束,水汪汪的眼睛讨好的望着弦歌,“姐姐,这位姐姐,你长得这么漂亮,应该买束花回去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