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此一斑已可略窥她个性之全豹。

校园圣诞舞会上,众女生衣着七彩争奇斗艳,她独独青衣如夜素面朝天,矜持淡漠的微笑中有种自然流露的高贵,如瀑长发披泻双肩,华尔兹的旋转中散发出若有若无的冷香。

我不由为之倾倒,倾倒于她黑夜般的神秘沉静。但当一年后她终于成为我个人的固定舞伴后,我要求她为我换上彩衣。

单青不允,睁大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瞪我:“你将逐渐要求改变于我的,怕不仅仅是我衣服的颜色吧?”

是,我还希望她学会为我化妆,为我吃醋,为我娇嗲,直至为我伤心。

我向来不屑于身边倚娇作媚的没头脑小女生,可当终于发现一个异类时又忍不住要改变她溶入大众。我钻进牛角尖走火入魔,只想重新塑造她让她欲方则方欲圆则圆以证明她是爱我。

我随她去见她父母,颇不适应她们一家人相敬如宾的客气斯文,不由有些明白她何以总是冷冷清清。

青青告诉我,其实她并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而是他们抱养的老战友遗孤,但后来自己有了儿子便渐冷淡她,将她寄放在乡下农家。不料那小儿子长到七岁时突患小儿中风猝死,她才又被接回上海。彼时青青已满十岁,长成一个非常懂事的小大人,对养父母的感情是感激多于孺慕,于是渐形成这样彬彬有礼的怪异的一种家庭气氛。

想象中女孩子痛诉身世应该是楚楚可怜,如带雨梨花般伏倒在男友怀里边哭边说,由我一边紧紧搂着她轻抚她满头青丝一边低声安慰的。但不,她只是弯起嘴角露出一个略带沧桑的微笑,静静地说:“农村的生活真叫苦,孩子们很少有上得起学的,像我这样一个孤儿还能衣食无忧地读大学实在称得上是幸运,可惜我心胸不够宽广,总是对小时候曾被撇在乡下那一段耿耿于怀。”

我不以为然:“本来就是他们不对么。怕寂寞了就把你带在身边,用不着就扔开,全不顾及你的想法感受,太自私了。”

“不该抱怨他们,”她温和地阻止我。“我又为他们做过什么呢?”

由于对家庭缺乏亲切感,单青假日也很少回家,而我也就常常放弃老妈的美味佳肴陪她在宿舍吃方便面。一日随手翻起她邻床女生的时装杂志,我忽发奇想:“青青,要是你盘起头发,穿上彩色裙子会是什么样子?”

“我还戴满头假水钻穿三点式比基尼跳热舞呢!”青青埋头于一张设计图纸漫不经心。

“可我还是想看看你化妆的样子,”我坚持,“你就不能做点让我高兴的事?”

青青向窗边探探头,弯起嘴角说:“看到楼下那个烫卷发穿迷你裙的女生了吗?她叫唐小红,英语系的系花,或许你更适合同她在一起。”

我大怒,反唇相讥:“唐小红?我当然认识,我正打算约她看晚场电影呢。”说罢摔门而去。

我们这次冷战足足坚持了大半个月,直到一个周末的晚上,我正在家里听热门音乐,忽然接到青青的电话,第一次听到她这样气急败坏:“你快来行吗?我爸妈出车祸了——”

我赶到医院时,她父母已送入急救室。青青两眼红肿地迎上来,懊恼痛悔得要吐血:“他们不能出事,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他们,我还没尽过一天的孝心呢!”她哆嗦着嘴唇,脸色惨白。我忙将她揽进怀里,她却又推开我坐直身子,眼睛直直地盯住手术室门口,像在用整个身心默默祈祷。

然而沉睡的众灵没有听到青青的哀告,青青的父母终究没能救过来。养父当天就死了,养母截了肢,坚持了两个月也去世了。在最后的两个月里,青青衣不解带地服侍尽孝,整个人瘦得脱了形,将养母送葬后已经不晓得哭,只是不出声地流着泪,流得所有看到她的人都感到心碎。

我征求了爸妈的同意把青青接到家中照顾,给她补课,陪她散心。又过了近两个月青青才恢复笑容,对我父母柔顺体贴得比我这个亲生儿还来得殷勤,逗得老妈直赶着她要认作干女儿。

但妈偶然也有对青青的小小挑剔:“青啊,女孩子总穿素衣服是犯忌的,过了孝期买两件颜色衣裳穿吧。我老了,自己不能打扮,可是喜欢看年轻人穿得鲜鲜艳艳的。”我趁机一旁帮腔:“你白白叫了‘丹青’,不肯万紫千红总是春,可不辜负了好名好姓?”青青笑:“你少学贾宝玉贫嘴了,我这是单单一个青色的‘单青’呀。”但次日仍顺从地随我去买了件湖蓝色长裙,又精心替老妈选了件艳而不俗的外套。老妈自然更加乐得合不拢嘴,私下里悄悄对我说:“你别看青儿这孩子表面倔犟,可心里一直想有个家,其实最肯委屈自己的。”

我也觉得,青青换掉的似乎不仅仅是她衣服的颜色,这以后连举止言谈脾气性格竟也大改了。她不再同我唇枪舌剑,而是事事都征得我同意才做,对爸妈更是百依百顺,似乎要把她对自己养父母的感激和歉疚都报在我父母身上。她的过分柔顺让我担心,她在强大的自责压力下已渐失去自己。

我劝她:“不要背太多包袱,你该做回你自己。”她皱起眉毛双眸如雾:“我曾经忤逆,以怨报德,如今只想爱人以赎罪。”

“矫枉过正!”我开始怀念那个伶牙利齿个性独特的单青,深深厌倦今日单青这种没有个性的爱,要到这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其实叶公好龙。

我开始想方设法惹青青生气,我想激出她的血性;我无理取闹对她横加指责,甚至当她的面打电话约会唐小红,她竟始终沉默,绝不反驳。我无奈地发觉我们渐渐远了。

到了大四,单青早已搬出我家,但仍时来探望我父母。我们仍会对坐喝一杯茶聊一会天,但彼时已只是普通朋友——那时我开始追求唐小红。我喜欢唐的高高在上桀骜不驯,她被一大群男生宠成皇后,固执骄傲一如从前的单青。

但爸妈并不同意我看法。我那老学究的父亲咬文嚼字地对我说:“你太年轻,远不如单青成熟,仍旧把任性当成是个性,盲目追求特异的言行和妆扮。”

“可青青以前的确很与众不同。”我不服气。

“她现在也仍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孩,不过较过去含蓄了,不再苛求外表的标新立异,心里却是更有自己的思想和主意了。”

“可她太顺从,简直人云亦云。”

这回连老妈也来帮腔,对着我又是摇头又是叹气:“你连这也看不出来,的确也配不上青儿,她是个有爱心的女孩子,极力地对每一个人好,只是你不懂得欣赏美德罢了。”

我的确不懂,仍然挤在唐小红身周同一般无聊男生争风吃醋,就这样混过了大学最后一年。

临近毕业,单青以绝优的成绩获得了自由挑选分配单位的殊荣,不料她的抉择却是去她小时生活过的那个穷苦山村教希望小学。

名牌大学的高材生用来教小学?我匪夷所思,忍不住去责问她:“好容易修得正果了,却又打回头自讨苦吃,凭什么呀你?”

“凭我大学四年学到的知识,凭我自小习惯吃苦和具有独立生活能力,还有——”青青望着我微微一笑,目光清澈而坚定,“凭我的爱心。”

爱心?我愣住了,想起了爸妈的话,至此才明白确是自己愚鲁,从不曾真正懂得单青,忍不住嗫嚅:“可是,你不是一直视那段山村生活如噩梦?”

“正因如此,才更需要有人带去知识与爱。”

爱,又是爱!这一刻我说不出心里是悲是叹,茫然地问:“青青,过去,你可有真正爱过我?”

“爱过。”青青直视着我的眼睛,肯定地回答,随即又轻声补充,“正如爱我的青衣。”

青衣?!她曾经钟爱青衣成癖,而后明悟那只是一种形式,于是在我的要求下换上彩装,青衣或许仍是她心深处的一段情结,却随着她的日益成熟逐渐淡出。正如我,也终将化为她记忆的一部分,只是生命的一段过程罢了。

单青就这样与我失之交臂,从此走出了我的生活。不久我同唐小红也正式分手,不愿再争做她的裙下之臣,因为我已终于了解了单青,唐小红,和我自己,也终于知道什么是个性与真爱。

为了父母老迈,我不能像单青一样两袖清风地远走山村,但却每月自菲薄的薪水中抽出固定的一部分匿名寄往她执教的那所小学。我没有去找过她,但想以她的聪明细心应不难猜到是我,或许终有一日她会原谅我的少年轻狂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青,无论你身着青衣亦或彩装,只要你是单青,我会永远欢迎你入梦!

第5章 何当共剪西窗烛

她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

茫茫的康熙草原上,看不到她的踪影,只除了——那一行绞碎人心的镌刻。

五年前,我接一个香港环球旅游团,担任全陪。到达北京时,认识了作为地陪的她——何剪烛,原名何捡珠。

关于这名字,有一个很长很曲折的故事。

那夜在康熙草原,游客们喧闹新奇了一整天,纷纷睡进了蒙古包。她不睡,倚在我身边数星星。我跟她酸侃文学,说所谓文字功底就是指两大功能:一是把十句话用一句话说完,二是把一句话用十句话描述。前者叫精譬,后者叫生动。

她发挥文字第二大功能用一整夜的时间给我讲述了她的故事,从何捡珠到何剪烛的故事。我则用文字第一大功能把它概括为以下一段文字:

她生在渔岛,母亲是渔民的女儿,父亲是首都送到岛上参加劳动改造的右派分子,姓何,是个大学生,知识分子,据说学问比岛上唯一的“识字先生”还大。既然右派分子和知识分子都叫分子,人们也就含糊地称他为“何分子儿”。

何分子同大多数下放青年一样,顺理成章地同渔女相爱,结婚,生女,又顺理成章地抛弃了她。生剪烛的那天,何分子下海捕鱼,捡到了一枚珠蚌,惊为奇迹。于是给女儿起名捡珠,小名珠儿。

珠儿五岁那年,何分子回京去“活动”。珠儿母亲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何分子沉吟半晌,却推推眼镜念出一首诗来:

“若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母亲大字不识一斗,却死死记住了这首诗。还特意请“识字先生”给恭楷誊写出来,命珠儿一天念三遍。

一天母亲一边给鱼开膛破肚,一边听女儿念诗。忽然发现新大陆般叫了起来:“珠儿,你把那第三句再念一遍给妈听听。”珠儿便奶声奶气重复起来:“何当共剪西窗烛。”

何当共剪西窗烛?母亲满面红光地重复着,忽然发现这句诗的第一、四、七个字断下来就是何剪烛。何剪烛,何捡珠,这二者之间有着怎样的渊源?或许竟是丈夫的良苦用心?丈夫偏偏在临走前念出这首诗,一定是有着什么玄机。

可怜渔女,并不深懂这首诗的真正含义,却凭着一腔热诚断然决定将女儿改名为何剪烛,只是她至死也终未等到丈夫归来,与她共同再剪西窗烛。

八岁的剪烛埋藏了母亲,一个人也不告诉,沿路乞讨,硬凭两条腿走到了北京。一年后终于找到了已经另外娶妻生子的父亲“何分子儿”。何分子并没有薄待女儿,一样给她好吃好穿,供她上学读书。继母也待她很客气,只是太客气了,拿一个九岁女孩子只当作客人对待,逼得她只有寄读。

剪烛凭着她惊人的毅力和过人的聪明,连跳三级,顺利地读过小学、中学、大学,并分配到旅游局作了导游小姐。

故事讲完,东方已晨曦微现,她毫不造作地打了个呵欠,说了句:“哎,我好象还从没跟人讲过这么多话呢。”说罢打了个呵欠伏在我膝盖上倦极而眠。我轻轻拥住她,闻到她发丝一缕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她。

这以后,我一有机会就往北京跑。始终没有见过剪烛家人,却接识了她许多朋友,其中一个叫林漓的同她最为要好,有一天居然找上门来,问我:“你真的喜欢剪烛?”

“当然。”我说。

她似乎松了一口气,又问:“那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结婚?”我愣了一下,摊摊手说:“我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难道你不打算娶她?”她睁圆了眼睛。

我想了想,决定老老实实地回答她:“我只是个打工仔,从香港郊区挣到中环,那点导游薪水除了付房租就只够一日三餐了。我根本没能力组织家庭,我不可能把剪烛接到香港,也没想过要回来内地。婚姻,太现实也太遥远了,我爱她,可这同结婚无关。”

林漓严肃起来:“可是剪烛会怎么想?她从小在心灵上受过伤害,把感情看得很重又很可怕。大学时,校内外都有过好多优秀的男孩追求她,可她始终不敢接受。但越不轻易动情的人一旦动起感情来就越会认真,现在她这么相信你,要是你辜负了她,她会受不了的。”

林漓的话让我也不由不严肃起来。剪烛的认真吓住了我,我并不想伤害她,于是向她辞行,说我打算辞去导游职务,和几个朋友做点小生意,以求稳定下来。

她不说话,沉默地帮我收拾行李。我忍不住问:“你怎么不问我什么时候回来?”

她摇摇头说:“我不问,问了你也不会知道答案。女人的脚是跟着心走的,心到哪里,脚也会走向哪里;男人却是心跟着脚走,脚走了,心也就走了。”

坐在窗前,她低低吟起一首诗:

若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我扳过她的肩,只见她两颗大大的泪珠涌出眼眶,倏然滚落双颊。她举起一条嵌着颗小珍珠的简易项链带在我脖子上,哑着声音说:“这就是生我那天我爸在海里捡到的那颗珍珠,是我的图腾。我把它送给你,让它代我陪你走,好么?”

我不忍看她含泪的眼睛,一把将她揽在怀中,抚摸她长发如水,光滑柔顺,发丝一缕淡淡幽香。我闭上眼,心里阵阵作痛。

从此,这缕幽香便一直萦绕在我梦里。常常一夜乱梦,恍惚见到剪烛夜里来过,却总是记不清究竟梦到些什么,只是那缕淡淡发香若有若无,绕枕不绝。

两年后,剪烛忽然寄来一封信,信上说有个“很合适结婚的对象”向她求婚,可她始终心有所期,只是不知道还有没有等待的理由。

我很快地回了信,告诉她太美好的事或感情都只能点缀回忆,真实的生活是平淡的,我祝她婚姻如意。信寄出不久的一个夜里,剪烛又来了,不说话,只坐在窗前梳她的一头清香如水的长发,恍惚中,似乎听到她在低低地吟诵着一首诗,我知道是剪烛有话要对我说,可无论如何听不清楚。

那之后,就再也没有她的消息了,一晃又是三年。

三年后的今天,我已经功成名就,呼风唤雨,可却并不轻松,只为,我总是忘不了那缕清幽的发香。于是,我到底又回到了北京,想看看剪烛过得可好。

但我只见到林漓,她怨恨地告诉我:“你再也找不到她,剪烛已经死了!”

“死了?”我身心一灰,刹时土崩瓦解,化为虚空。

“死了,是在结婚前夜,穿婚纱从七层楼上跳下来摔死的,死时手里还握着你那封永不归来的信——”林漓哭出声来。

“死了。”我机械地重复着,一时弄不懂死的真正含义,“她竟什么也没有说就死了,可她该有话对我说的,她,她这么恨我?”我忽然意识到,剪烛真是来看过我的,就在她结婚前,她来我的房间梳过头,低吟浅诵,长发飘香,她是来向我告别来了,可是我竟没有听清她的别语,我真是太辜负她了,我再也忍不住,终于痛哭失声。

露儿流着泪缓缓摇了摇头:“她从没有恨过你,剪烛说过,真正爱一个人,是永远都不会恨的。她一直都在等你回来,一直到死,死,也是为了等待,为了再也没有人阻止她的等待——她死后,按照遗言,我们把她葬在康熙草原。她是有话留给你的,就在康熙草原你们定情的地方,等你看到了,也许,你会真正明白她。”

这,就是我现在回到康熙草原的缘故了。墓草青青,秋风翦翦,苍茫的康熙草原没有她的踪影,只除了那沉默的墓碑。冰冷的石碑上既不镌生辰年月,也未写姓名籍贯,就只有饱含深情的七个字:

何当共剪西窗烛。

第6章 9小时的爱情

我约狄可馨在湖滨路青藤茶馆见面,时间是上午十点。

想象中,所有的第三者都应该穿低胸露背晚装,蹬高跟鞋,留长指甲,而且精心地涂着腥红寇丹,不,也许我老土了,听说现今盅惑女钟爱的是黑色甲油。

十点差五分,狄可馨到了,我有些惊讶,因为早已做好久候的准备。很多女孩认为让男人等是她们的特权,但是这一位似乎例外,而更加意外的,是她的装束:白色大灯笼袖麻纱衬衫,浅蓝的LEE牛仔裤,双肩式黑色软皮背包,球鞋,长长头发用一个简单的发环在脑后束成马尾,整个人就像西湖上的风,要多么清爽便有多么清爽。

但是我再一注目,不由暗吸一口气——不要小瞧了这身状似随意的打扮,其实用心良苦——那只背包是真皮卡蒂亚,鞋的牌子看不出,感谢主不是耐克,这女孩没那么张扬,可是那件白衬衫,老天,是三宅一生!

这身行头,怕要两三万才拿得下来,她就这样随随便便地套在身上,好象要去参加学校露营。

我心中有数,难怪何真急于甩掉她,我有这样一个大手笔的女朋友,我也吃不消。但是老何一个月不过半万收入,拿什么来供养如此风流洒脱的一个尤物呢?

狄可馨对着我嫣然一笑,眼光里充满揶揄。我有些不好意思,这样瞠目结舌地瞪着一个陌生女子细看,像不像色情狂?我自嘲:“你的样子像中学生,我在想带你出来喝茶会否令人怀疑我轻薄无知少女。”

“你是夸我还是骂我黄熟梅子卖青?”女郎嘻笑,口气越发揶揄,“有规定说27岁的女人不可以穿球鞋仔裤吗?”

“27岁?”我小声惊呼,良心做证,绝不全是造作,“你的样子看起来顶多17岁。喂,拿身份证出来看看。”

她笑嘻嘻,递我一张名片,制作精美,中英两种文字,写着“round dancing(圆舞)”杂志总编。

总编?我吃惊,再没见识我也知道,现在做网络杂志的都是打工皇帝,普通编辑的收入也可以抵过我一个月推销提成。总编!难怪她可以穿三宅一生背卡蒂亚!

我在心中默念何真给我的贴士:狄可馨,职业女性,闽南人,独居杭州,在上海一家网络杂志工作,未婚。完了。

现在我知道,何真存心平淡,不愿承认婚外女友的不凡。我在心里暗暗跟老何发狠:现在暂时让你轻松快活,等你蜜月回来要你好看!

想到蜜月,倒提醒了我这次来见狄可馨的目的,我在心中字斟句酌不知怎样开口,最后也只憋出一句:“喝什么?”

她笑笑,拿起茶谱研究了一回,“天目雪蕊吧。”

喝茶也是这样清雅。我点点头,老老实实叫了杯苦丁,然后清清嗓子开始演说:“狄小姐这样高贵,一定认识很多朋友。”

狄可馨看着我,忽然笑得前仰后合,我莫明其妙地看着她,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这样好笑。

她有些不好意思,好不容易止了声,可是唇边眼角却全是笑意。她说:“你的样子,哈哈,对不起,我不是说你样子好笑,只是,哈哈,像黑社会开谈判,哈哈……”她苦忍苦忍,却还是忍不住,终于推开茶杯伏在桌上大笑起来。

说实话我实在不觉得穿西装有什么好笑,可是她笑得是这样痛快,让我不由自主地受感染,也就咧开嘴跟着一齐笑,一旦笑出,倒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子的确有些可笑,也就一发而不可禁,两个人相对大笑,越笑越欢起来。

及至笑停了,两个人互看了看,又想笑,虽然努力忍住,刚才的陌生隔膜却全然消失了。

可馨抿一抿头发,还是笑笑的,声音却已经柔和许多:“何真常同我提起你,你是他最好的朋友,我不该这样笑你的,对不住啊。”

一个女人,到底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变出几种模样,我有些悻悻。笑我是因为我可笑,道歉却是因为爱屋及乌。我看看表,十点十五分,距离晚上开船还有整整九个小时。难道我就坐在这里让她笑我9个小时吗?只怕我肯她也未必肯。

我硬着头皮重新换过话题:“你喜欢喝茶还是喝咖啡?搞文的是不是多半能喝酒?”

“当然是茶。”可馨略带惊讶地说,“我还以为你知道,要不怎么会约我来茶馆呢。对了,何真说你有事找我,什么事?只要我能帮上忙,一定尽力。”

“什么?何真说我有事?”我大惊,几乎没急出一头汗来,一口茶堵在喉咙口,噎得不断干咳。真是,喝水也能咽着,说的就是这意思吧?我在心中大骂何真,撒这样弥天大谎也不提前与我通通气儿。

昨晚他找我,说替我约了狄可馨,让我想办法缠住她,直到晚上7点以前不可让她离开我视线半步,以免坏了他的好事。记得当时我们哥儿几个都觉得他有些缺德,可是何真说得可怜:“我本来一直打算同她说清楚的,可是没想到婚期提前,我愣是没找到机会。你们不知道她那个性,被社会宠坏了的女强人,她要是知道我结婚,非大闹礼堂不可,她会觉得在婚礼上当众拉着我跑开是一种浪漫,都是港台肥皂剧害的。我跟你们说,我是真怕她,这分手的事儿我会跟她说,但是要等我结了婚旅了行生米做成熟饭以后回来再跟她慢慢说。到那时她闹也没用,就不会闹了。”

怎么办?没说的,谁叫我是何真从穿开裆裤一直玩到大的铁哥们儿呢,所以明知这事儿棘手,也只得一力挑了。我本来还想着,何真只是推拖没时间,让我带姓狄的到处转转玩玩,大不了被她宰两刀请她吃回西餐买件连衣裙什么的。可是看了她那一身行头,嘿,我吓得舌头都不敢伸直,我陪她逛街,我倾家荡产了也陪(赔)不起!

大概老何也想到这一点了,所以只是跟狄可馨说我有事求她,可是我一个做手机推销的,同她一个敲键盘的,八杆子打不着的两种人,我有什么事要求她的呢?

我干咳了半天,倒硬是给咳出一点急智来:“咳,这个,咳咳,我是想问问你,咳,你有没有办法帮我打广告,推销手机?”

说起推销我终于有词儿了,于是滔滔不绝地策划起来,明知不可能,不过反正没抱希望,不过是为了说话而说话,而说空话大话废话是推销人的基本素质,这个我拿手。我不懂装懂,胡说八道:“你们可以在杂志封面上打一条闪烁广告,或者同我们合办栏目,再或者让你们的小说主人公都用我们公司出品的手机。但是怎么才能让他们都通过我来购买呢?对了,不如你们再打上专业顾问字样,就打我的手机号。还有……”

“这些都好说,但是费用怎么算呢?”可馨耐心地听我说完,然后抛出一个炸弹性问题。

我立刻哑壳了:“还要费用啊。我就是想找你打免费广告啊,要不怎么说求你呢?”反正是没话找话,我厚着脸皮契而不舍地自说自话,“要不这样,我们先打广告后结算,你每帮我推销出一部手机我给你提成5%……”

这样子,又罗嗦了近一个小时,看得出可馨已经有些疲倦,但她仍好风度地耐心倾听着,然后说:“这样吧,我回去和同事商量一下,看看可不可以合办个活动什么的。但是我的个人主页上可以帮你打广告,没有问题。”

她说着看了一眼手表,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儿,赶紧说:“是这样啊,那太感谢你了。不如我请你吃顿饭谢谢你吧。”

可馨笑了:“你不是已经请我喝过茶了吗?再说,你是何真的朋友,我帮你一点儿忙也是应该的,说什么谢不谢的呢?”

“但是,但是……”我的汗又快冒出来了,不管是不是牵强,随手抓了个理由,“但是你说你喜欢喝茶,可是你好象没怎么喝,是不是觉得这里不够好,要不我们再换一家茶馆?”

“那倒没必要。”可馨讶异地看了我一眼,“既然这样,那么再让你请我喝杯功夫茶吧。”

“好啊好啊!”我几乎欢喜雀跃,立刻叫来小姐,“你们这里最贵最好的功夫茶是什么?”

可馨又忍不住笑,“喝茶是讲口味,不一定要贵才好。就祈门红茶好了。”

小姐不一会儿端了全套茶具进来,问:“要不要茶艺表演?”

可馨温言要求:“不必,但是把这些茶具全留在这里好吗?我自己来表演茶艺。”

“你懂茶道?”我惊讶。

可馨骄傲地一扬头:“我是福建人,喝茶品茶至少已有20年历史,我的茶艺比许多茶秀服务员还专业呢。”

她拉开架式,当真有板有眼地操练起来。指点着茶具一一告诉我这叫茶船,这叫茶盏,这叫茶则,这叫……我快语接口:“这个我知道,这是茶杯。”

可馨笑:“茶杯和茶杯也不同呢。这个是公道杯,这个是闻香杯,这个,才是用来品茶的茶杯。”

我嘀咕:“这样多讲究。”心内着实受教,拿起闻香杯翻来覆去地看,又放到鼻边狂嗅。可馨更加乐不可支,轻轻斥我:“还没斟茶,当然闻不到香味。你让我慢慢来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