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馆服务员被惊动了,也都挤进来看可馨表演。可馨得意,动作越发优雅,她先将茶壶茶杯一一置于托盘内,将沸水缓缓浇过,一边解说这叫“温壶烫盏”,免得沸水直接冲入冷壶再斟入冷杯,使热度降低,茶味不易发散。然后放进茶叶,重新注水,只见她高举茶壶,让茶汤成线流下,一一斟入杯中,叮咚如高山流水,美不胜收。我喜得抓耳挠腮,刚想取杯来饮,她却又把茶水一一倒掉了。我惊愕抬头,可馨微笑:“土狍子,真正会品茶的人,这第一轮茶是不喝的,用来清洗茶叶。”

我连连搓手,只觉兴奋不已,仿佛被她呵骂也是一种享受。只听可馨命令:“你现在再闻闻那杯子,双手来回搓动,让掌温催动茶香,这叫闻香品茗。”

我领命照做,果然隐隐有玫瑰香味,初尔轻淡,继尔香浓,不久便渐渐散了,宛如余音袅袅,断而不绝。

可馨说:“玫瑰香是祈门红茶特有香味,又称祈门香。祈门红茶的妙处不仅在品,还在嗅,在看,它汤色红亮,香味馥郁,醇而不淡,浓而不苦,真正色、香、味俱全。”

到了这时候,我这不懂茶的人也兴趣大增了。真是,活了近30年,茶叶也不知喝过多少斤,此刻只觉得以往都被我糟蹋了。

可馨重新把杯子放回茶船内,手执茶壶,来回游动,边演边说:“游山玩水、关公巡城、韩信点兵、春风拂面。”她将茶壶底在托盘沿上轻轻拂过,滤掉汁水淋漓,动作轻柔随意,恰如春风拂面,润物无声。然后她将杯子夹至我面前,以茶水连点三下,说:“这叫凤凰三点头,招呼贵宾的,表示三叩首。”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挥洒自如。

服务员们一齐鼓起掌来,老板娘也特意进来寒暄几句,并送了可馨一张贵宾卡。

人们散后,我笑着说:“你说凤凰三点头招呼贵宾,其实在老板娘眼中,你才是贵宾,我不过是只蠢驴罢了。”

“什么?”

我笑:“《红楼梦》里妙玉笑不懂喝茶的人,说一杯为品,二杯便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驴。我只怕也和蠢驴差不多。”

“你也喜欢看《红楼梦》?”可馨惊喜。

“是啊,”,我总算为自己找回一点面子,“我还知道妙玉冲茶是用梅花上的雪水呢。”

感谢曹雪芹,说起《红楼梦》,真是可以说上一整天不觉厌烦的。

时间忽然就变得飞快了,一转眼已是黄昏,我们两个,喝祈门谈红楼,竟对坐掉了整个下午。

可馨娇慵地伸一伸懒腰:“茶水喝饱了,梦话也说完了,我们再不走,老板娘一定觉得是两个打秋风的饿死鬼投胎,没完没了地消灭人家茶点。下面可还有什么节目呢?”

我狂喜,哦她并不急着同我分开,那太好了。我赶紧说:“我请你吃饭去!”

可馨又笑了:“吃了一下午核桃杏仁,这会儿还吃得动啊?要不,你陪我划船去吧。天天走在西湖边上,正经游湖倒是两三年没有过的。”

“好啊好啊!”除了说好,我还能怎样,于是快手快脚结了帐,陪可馨一路散步到租艇处。

我们要了一只自划船,说好是租用两小时,然后我便扶着可馨上了船——幸亏她穿的是球鞋,一眨眼已经坐稳,不像普通女孩子那样大惊小怪叫半天迈不动步——不知怎的,这会儿看她怎么看怎么顺眼,想不通老何怎样可以狠下心放弃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神仙眷属。

如果我有这样一位爱人,每天陪着我煮煮茶,聊聊天,划划船,啊,那日子该有多么惬意。

可是这时可馨忽然开口说:“你认识何真已经很久了,不如说些你们小时候的事来听听吧。”

我一愣,所有旖思旎想瞬间飞散。是哦,她是我哥们的女朋友哦,我怎么可以有非份之想呢?不过,现在他们已经分手了,只是她自己还不知道罢了,而我的任务,正是要让她明白这一点。我看一眼表,5点钟了,还有两小时,再过两小时何真上了船,我就应该同她明白摊牌了。但是,让我怎么说呢?这样子相处一天,我在内心深处已经当她是一位老朋友,我怎么忍心亲手把刀子捅进她的心?

我后悔答应何真代他出来谈判,可是接受任务时我没想到会这样,没想到狄可馨是如此可爱的一个人,没想到我不过认识她数小时便已对她心向往之,而她却口口声声在向我追问何某旧事。我暗暗叹息,开口说:“何真从小就是靓仔,我们巷口的女孩子都喜欢同他玩。他又特别会哄女孩子开心,对她们每个人都很好,我就不行了,我小时是癞痢头,要不是何真带着我,简直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同我说话。”

是的,何真最大的优点和最大的缺点都是太可爱了一点,他总是那么容易地爱上女孩子又被女孩子爱上,可是毕竟他可以娶的只有一个,于是就有了狄可馨的悲剧,就有了我今天的苦恼。我挖空心思,继续发掘何真的陈谷子烂芝麻:“11岁那年,我们升初中,有个女孩找何真哭诉,说一个外校男生天天在放学路上堵她。何真自告奋勇要送女孩回家,结果被人家暴打。第二天,他拉着我一起送那女孩,合力把那男生打了一顿;第三天,那男生叫了更多的人来……就这样,我们的架一口气打了近一个月,最后发展成五六十人的混战。后来何真和我被学校记了大过,让在操场上罚站,那个女孩哭着对他说‘对不起’,何真还是咬着牙说,‘他要是敢找你,我还打他。’但是那小子再也没有来过。何真就是这样,喜欢强出头,喜欢充英雄……”

我叹息,何真一向喜欢娇弱的女孩子,他现在的妻子也正是一只依人小鸟。我看看可馨,清爽,独立,落落大方,没有男人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友,但她却不是何真心目中的妻子人选。让何真看着女友自己掏腰包购衣对他来说是相当痛苦的,但他却没能力负担得了她的高雅脱俗。在这一刻我决定原谅何真,我是何真,我也会爱上可馨,只是,我不会像他,始乱终弃,我一定会娶可馨为妻。事实上,我从小到大都渴望拥有这样的一位妻子,可与我携手并进,纵横四海。可是,她是别人的女友,纵使他已经另娶,可是她的心中还是只有他。

我再一次叹息。忽听可馨也轻轻叹一口气:“谢谢你。”

“谢我?谢我什么?”

可馨看着我,眼里充满温柔哀伤:“谢谢你告诉我这些,让我知道许多他的事。我认识他这么久,其实一直不是很了解他。”

“他……你以后会慢慢了解的。”我昧着良心说。没有人忍心在这样温柔的眼睛前说其实他已经不再爱你。

但是可馨忽然问我:“告诉我,他的新娘什么样?”

“什么?”这句问话于我不啻石破天惊,我目瞪口呆地盯着她看,一时不知所措。我想不出自己什么地方露了马脚,难道我的演技这样糟糕,竟到底坏了何真的大事?

“不要骗我了。”可馨再次幽幽长叹,“其实,我早就知道今天是何真的婚期。你看看表,已经6点多了,这时候我就算赶到码头,也已经来不及了。所以,你不用再瞒我,告诉我,那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可是,你还何必问呢?”

“我总得知道,自己败在什么人的手里。”可馨的眼睛蒙上一层雾,但她努力地眨了眨眼睛,使那雾气消散。

这是一个坚强的女子,我忽然明白过来她今天为何会那样忽喜忽嗔,只为,她的心里一直不平静。原来,今天不是我在陪她,而是她在陪我。可是,她为什么一直没有说破呢?

“昨天何真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就已经猜到了。我托了一个相熟的朋友,把他今天的计划都打听得清清楚楚。”可馨低下头,两滴露珠在眼中转啊转啊,就是不肯落下来。“我想了一夜,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做。于是我决定来赴你的约会,想听你说些什么。谢谢你陪我这一整天,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做些什么。”

我彻底傻了,只有听她诉说的份儿。原来,原来她这一天的挥洒自如都是强做出来的,好一个自尊自重的女子!我再一次在心中感慨,何真何其幸福,何真何其盲目!

可馨转向我,月亮刚刚升起,有月光在她脸上流动,无限哀伤,然而凄美至极。她问我:“新娘,什么样子?”

我心痛,决定实话实说:“用通常人的眼光来说,她长得很好看,性格也温柔。但是我觉得也不怎么样,不化妆,走在人群中谁也认不出她;化了妆,所有的美女都是那个样子。”

可馨微笑:“你偏袒我,所以那样说。”

是的,她在笑,可是眼泪在这个时候却终于流落下来,天啊,那种样子,美得令我失魂落魄。我发誓自己也不是没见过美女,但没有一个人,可以美得这样有灵魂。我忽然,也很想同她一起哭。

是的,她笑,我也会一起笑;她哭,我也想一起哭;她喜欢喝茶,我便也觉得茶是饮中极品。她对我,便是有这样的影响力。这一刻,我绝望地承认,我已爱上她!

我不知道何真到底认识她有多久,但是,这一天的时间,我对她的爱已绝对深过何真!

我问她:“你会不会恨何真?”

她摇头:“他这样子选择,总有他的理由。只是他处理爱情的方式有些错误,可是他肯在最后关头决定放弃我去结婚,总算也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而且,”她看着我,“你这样地为他。你是一个好人,他有你这样的朋友,也必不是一个坏人。”

我的喉咙忽然发堵,她说,我这样的一个好人。她觉得我是一个好人,她并不讨厌我!

月光流淌在西湖之上,断桥近了,那是许仙遇到白娘子的地方,一场凄艳的邂逅曾让红尘男女感动了800年。许仙同白素贞也是一出悲剧,就像何真与狄可馨。在中国的传统中,男人从来都不愿意成为女人的陪衬,凡人和超人无法恋爱,她的能力高过他,便使他的爱情因为自尊而扭曲了。但是我,我不在乎自己是一个平凡的人,有着平凡的爱情,我爱一个人,就爱她一生一世,她可以比我优秀许多倍,但这并不妨碍我爱她,爱她的普通,也爱她的优秀。也许我没有出色的能力,但是,我会有出色的勇气。人家都说癞痢头的小子倔,天知道我是倔人中最倔的那一个。

月亮升得更高了,可馨提醒我:“是交船的时候了吧?”我看着她,毫不回避地看着她,一字一句:“明天,我可不可以继续约你喝茶?”

 

 

第7章 勿忘我

曾经,也是相爱的。

赤着足,穿极短的薄裙,踏在浪尖上随着潮声远一下近一下,躲避着他,亦牵引着他。

终于被捕获了,便放纵地笑,笑碎一天的星,化作浪花。

水是凉的,而他的眼睛灼热,如岸边明灭的篝火,在漆黑的夜里跳跃着艳丽,诡异而诱惑。而她,是扑火的蛾。那么年轻、单纯的快乐。

然而海会退潮,爱也会褪色,渐渐地,他开始更多留连于酒店泡泡浴的慵懒,水是暖的,眼睛却冷了。

他们一天比一天更远。不为什么,只是不再新鲜了。

她也曾试着挽留,化冶艳的妆,调醇香的酒,可是什么是他没经过的呢?再盛装艳服,抽丝剥茧后仍不过是那个已经熟透了的身体。他湮没在泡泡浴中不肯起身,连眼睛也不抬起。

但却仍不放她走。这是他的规矩。

紫薇花园的爱巢从此属于她了,即使爱情不再,产权证上林丽的名字仍然清晰而逼真,记录着她曾经作为何百晨情人的事实与成绩。

何百晨,本城属一属二的钻石王老五,“财”貌双全兼且年轻有为,只要他点一点头,什么样的女人没有?金融圈里流传着一句笑话:“月入几千的一份牛工,做死了也不如给何百晨当一年情妇,好不好也还赚得片瓦遮头。”

何况,那150平米的花园楼房远远不止“片瓦遮头”四个字可以形容。虽然,这于何百晨不过是一年营利的利息零头,于大多数朝九晚五的所谓白领却常常是一生为之拼搏的目标。

但是意外的,林丽拒绝了这份馈赠。她在一个春天的早晨无言冉退的时候,并没有带走房契与现款,甚至没有带走任何一件何百晨买给她的华裳与金饰。

她以自己清清白白的离去诉说了自己清清白白的爱。

在这一点上,她与他的其他情妇说什么也是不同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事隔三年而何百晨仍然记得她的缘故了。因为,他欠她的。

三年,不长亦不短。长到可以让他至少又换了三任情人,却又短得让他尚来不及忘记她,忘记他对她的亏欠。很多次,在似明又暗的梦里,他恍惚又见到她不取一文踏浪而去的背影。

可是,当她三年后重回故里,他却已不能认得她。

她并没有变老,只是微微胖了一点,不多的一点,但足以把所有的秀气填平。以前是眉目如画,如今眉目皆是画出。

一张脸仍然美丽,艳妆,长发如瀑流过前额,如抱琵琶半遮面。见人来,微一颔首,一头瀑布便荡起涟漪,脸上明明没有悲喜,阴影明灭却偏偏似风情万种。冷冷地,不肯轻易一笑,但眼影与唇彩都比笑容先做足了“欢迎光临”的姿态,不笑的时候也像在笑,笑的时候却没一点暖意。

而她的身份,是“百鸟吧”的红牌小姐。

他大骇,至于口吃:“林丽,你怎么会……”

她却扬起一道眉:“我不姓林哦,我姓……”随即一笑:“难怪,你们这些夜夜做新郎的豪客哪里记得昨日黄花姓甚名谁,告诉你也是没用。”

同来的熟客在一旁打着哈哈:“林总这回你可是慧眼走宝了,这可是咱们滨城艳名远播的一枝花LILY CHEN啊。”

他茫然,难道认错人?可是那飞扬入鬓的长眉,以及眉间一点欲坠不坠的青痣,分明是属于她的。他还清晰地记得,三年前的海边,她浑身濡湿,醉倒在他的怀里,彼此以体温做着最亲密的交谈。他清楚她身体每一点最隐秘最细微的特征,他怎么可能错认了她?

握一杯已经不再起泡的“踏趿拉泡”,他隔着灯红酒绿远远挂住她穿花蝴蝶似的身影,心里是一阵阵针炙的疼。这曾是他的女人哦,如何就这样折堕了?而且,她怎会姓了陈呢?

LILY CHEN,译成中文就是陈百合。

陈百合,何百晨!

他悚然一惊,杯中酒泼溅出来!

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她的名字,只是他名字的反读,她是爱他的,她是记着他的,她,是属于他的呀!

同伴惊异地望着他:“何总,怎么了?看上了哪个妞儿,小弟替你摆平。”

另一个熟朋友在旁边凑趣:“这你可低估何总了,何总虽然风流,可是从来不碰欢场女子的。”

欢场女子!他的女人,快乐天真纯洁清高如浪花的女孩子,竟然堕落成一个欢场女子。

他莫名地失落,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作为一个男人,他虽然不肯给任何一个女人终身的爱,却总是尽可能给她们终生的依靠。他把这看作是一个男人的责任。

可是她,林丽,他曾经至爱过的一个女子,那个踏浪而舞的无忧女孩,却流落风尘成了一个货腰为生的欢场女子,他情何以堪?

不待酒阑,他推说头疼离群而去。

黑色的凌治转了一个圈却又停在了“百鸟吧”对面,静静地守着午夜来临,守着酒阑歌散,守着扶醉女子的迟归。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罢桃花扇底风。这样的日子,他不知她已经独自醉过了多久?

当她停在他的车前,妆已残,唇犹冷,眼神飘忽略带揶揄:“你那么喜欢换人,倒是三年没有换车。男人喜欢叫女朋友做‘马子’,其实还是抬举了。女人始终不如座骑。”

他尴尬,只是沉默地打开车门,将手掌遮在门沿上,以国宾之礼邀她上车。

她不动,冷冷地讨价还价:“出台300,过夜500,去你那儿还是我那儿?”

结果他们哪儿也没去,却把车子一直开到浪花依旧的海滩。是初冬,沙滩上静无一人,燃起的篝火亦不能驱散夜的寒冷,但她的眼睛却分明暖了起来。

他们久久地对望着,不说一句话,然后,他伸出手去轻轻地、轻轻地碰触她的长发,仿佛小心碰触一樽珍贵的瓷瓶。先是她的眉,她的眼,她的脸,她的唇,她的脖颈……

他仿佛是一个神,而她是等待天神唤醒的睡美人,他手到之处,她便一点点鲜活起来,生动起来,温暖起来。阅尽繁华烟视媚行的眼睛又回复了年轻时代的单纯明亮,却又分明比往日更加妩媚而饥渴,原始而炽热,终于燃烧了他也燃烧了自己。

在静夜的海边,在凌治的后座上,他们交缠的身体挥汗如雨,抵死缠绵,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交会,是世界末日最后的狂欢。天地之大,这一刻他只不过拥有她,而她亦只属于他。所有的激情与感知都被唤醒,所有的记忆与欲望都于此爆发。带着最原始的欲与最沧桑的恨,带着痛悔与绝望,他再一次占有了她,而她再一次唤回了他。

一个不眠之夜。

但是天边微曦初露,黑夜与黎明交替之际,他却还是憩着了。

醒来,她已不再。车厢内弥漫着烟草、香水与彼此的体味,处处是狂欢的痕迹,座垫也还是温的,可是那痴缠而绝望的女子,却已经不见了。

车窗玻璃上,用口红如血地写画着一行字:“REMBER ME!”

记得我!

如此低微而绝望的要求!

她再一次,以特殊的方式迥别于他的其他女人,让他不能忘怀。

他不禁怀疑,她的再次出现与离去,如此诡谲而突然,为的,不过是让他铭记。他是一个没有永远的男人,不能让他永远忠贞,只有让他永远难忘。于是,爱让她走向极端,不遗余力。

所有的沉沦与挣扎,所有的心机与渴望,不过是让他记得她。

记得她!

黎明的海边,海浪一声又一声,一切安谥而美好,而他忽然泪流满面。生平第一次,他认真地思考起爱情的课题,第一次,他想到了所谓忠贞,所谓执著,所谓永恒……

那个晚上,当他再到“百鸟吧”时,她已经辞职了。

其实他早该想到的,却只是忍不住。

只是忍不住。

于是一次次地,他在不眠的夜里寻到“百鸟吧”,然后在一个烂醉的午夜由一位坐台小姐送回。

也就是那个早晨,他发现自己竟然不举。

他,一只出了名的恋花的蝶,竟然于花间折翼……

谁能相信?

也有心腹的知己向他推荐名医,他却只是摇头。他自己明白,那不是病,是心结。

而她,是医他的药。

只是,谁能知道,她的下一次出现,又将在何时何地呢?

 

 

第8章 舞会即将开始

“少权,我们结婚吧。”

我刚刚推开落地长窗想出阳台走走,忽然听到叶思仪这样对我说。顿时我有说不出的腻味,良辰美景转眼成空,我回头,望住思仪不语。这个问题,我们并不是第一次讨论,我知道她接下来一步是要向我痛陈家史,忆苦思甜。

果然。“我从小父母双亡,一生人最大志愿就是有一个自己的家,有爱我的丈夫,有我爱的儿女,我愿为他们付出一生而无怨无悔。”她说,“我们已经来往8年,我自19岁中专毕业便出来跟你做秘书,当初你说未立业不成家,直至今天你已成为大老板,可以呼风唤雨,我想不出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尽早结婚。”

“我的理由是,”我慢吞吞地说,一边系领带穿西装,“我并不需要哪个女人为我无怨无悔。早8年前我就劝你嫁人,并没要你等我至今朝今日。”

思仪大怒:“你没良心,你现在做了老总自然可以这样说,如果当初不是我陪你含辛茹苦,你未必有今天基业……”

她话未说完我已开门出去。

也许她说得对,她的确对我付出良多,但我并不是没有回报,这座两百多平的四室两厅就是回报之一,仍然留她在月薪万二的秘书职位上也是为了念旧。3000元一个月找个会打字懂英语的妙龄靓女做文秘,只怕女博士生也找得来了。

但我不想做得太过分,只是以后这玫瑰小区是再来不得了。我回一下头,正巧看到思仪的粉红睡衣,倏地一闪隐到窗帘后去了。我苦笑,8年了,我不用回头也想得出她满含幽怨自以为妩媚的凝视。

我不需要谁为我无怨无悔,说无怨无悔已经是在指责我有令她可怨可悔之处。

这时候我的手机响起来,是Float的号码,她居然肯在星期六午后两点仍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简直是个奇迹。我按下收听键,问她:“没飘出去?”

Float独有的沙哑笑声早已传了过来:“你又没约我,我往哪儿飘?”

“那好,你现在就赶紧描眉画眼煮咖啡,我这就去陪你飘。”

听到Float的声音使我的心轻松许多。其实说我有多喜欢她倒也未必,那是个没定性的女子,自从做空姐儿,便给自己取了个古里古怪的洋名,逼着人叫她“弗洛塔”,旗帜鲜明地标榜自己是个飘浮不定的人。Float,原意飘浮、飘荡,当名词讲则是任何一种浮游物,比如浮萍,浮标,甚至浮码头,救生圈。我曾经问她:“福老大,你是谁的救生圈?”

她答:“我是所有有资格结婚而不愿结婚却渴望阴阳平衡的男士的救世主,当然,有肚子没胡子的除外。”妙语无珠,对答如流,充满小情小趣,小的奸滑狡黠,却又不使男人有任何压力。

我不是喜欢她,而是没理由不喜欢她。

驱车赶到Float家时,她果然已经煮好了咖啡,是烘焙得恰到好处的日本名品UCC,香而不涩,微微带酸,是我最喜欢的口味。我落坐在丝绒长沙发里,舒服得不想睁开眼睛,“福老大,你这儿就叫做人间仙境吧?”我喜欢这样叫她,存心惹假洋鬼子生气,不过,当然我知道她是不会真生气的。

她俏皮地打我一下,板起面孔敲诈:“说过不许乱给我起外号,又犯规,罚你替我买卫生巾。”

我们在满是咖啡香的屋子里聊天,看VCD,疯狂造爱。一切原始而美好。

为什么不?任何人经历过我那么多辛苦、诱惑、压抑,在成功之后都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而一切的努力,一切的挣扎,不就是为了有今天、有许多个像Float这样的女人?可惜的是,Float只有一个。

Float喘息停匀,勾着我的脖子问:“我比叶思仪,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