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把头埋进她的头发,那里有一股咖啡香。想到这是为了给我煮咖啡熏出来的,我有些感动。

Float又开始了她独有的永远睡不醒似的沙哑的笑,接着问:“比陈可琪呢?”

我有些嗒然若失,顿了一顿才悻悻回答:“那我怎么知道?我又没跟她做过。”

“真的?你追她两个多月了,还没碰过她?”

Float瞪大眼睛,看恐龙似地瞪着我,我又好笑又好气:“那有什么奇怪?我一不是比尔盖茨二不是美国总统三不是阿兰德龙,凭什么一定会追得上她?”

Float又笑:“可是她是想结婚的那种人啊。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可琪一直想钓金龟婿,你是网络公司总裁又是未婚,可不就是最好的钻石王老五?”

“但是她说除非我立时三刻跟她开证明办结婚,否则绝不可越雷池一步。”我愈发悻悻。送花看戏吃饭甚至双飞欧洲七日游,我傻得像个二十出头情窦初开的纯情小伙子,演全十八般花枪,可到现在连可琪卧室门也没走进一步,说起来也真是网络界的笑话了。

Float的话让我想起明天便是可琪30岁生日,我答应过要替她订酒店办舞会。本来事情可以交给秘书代办,但叶思仪总当自己是半个老板娘,认为有权接受哪些任务而又否定哪些个案。让她招呼可琪,我不怕得罪她也怕她怠慢。

跟女人搅上感情就是有这许多麻烦。我叹口气,拉拉Float头发:“来我公司做秘书肯不肯?让我天天看到你。”

“不肯。我飞惯了,才坐不住。”

其实我也是玩笑,Float肯我也不肯,有一个思仪还不够烦?当年年轻不谙事跟身边人惹上麻烦,以后此种错误我都不会再犯。

忽然想到可琪,其实她也是因为业务上的关系才会与我结识。有一次我公司新开发软件被同行盗卖,是可琪使用“黑客”手法助我追回损失。起初我想高薪聘她来公司出任机要经理,几次被拒厚了脸皮,终于发展为想追求她做女朋友。但是这个冰雪聪明的人物,独独在这件事上看不开,非要我拿出结婚诚意来才肯答应进一步交往,简直没可能的事。

不过越是冷淡越觉吸引是男人们的通病,我们于是一直耗着。

不知明晚的舞会,可否使关系有所改良。

结果我亲自往酒店谈论办宴事宜,又驱车到花店订花。很久没有亲自做这些事,忽然想起读幼儿园时羡慕邻班女生,天天折了纸飞机从窗里偷偷掷进,被老师捉住罚站的往事,倒有一种别样的温馨。

匆匆三十年过去,我的进步也不过是终于敢大胆地追求合眼缘的女子。最瞧不起那些在老婆与情妇之间疲于奔命的孱头男人,既然不安于室,何必自缚枷锁?

世人都知道有情人的男人不是好丈夫,却不知那做丈夫的男人也绝对不会是个好情人。

从花店到我的别墅足有一个半小时车程。我在城里并没有买房子,平时便留宿在Float或思仪处,再或者干脆住在公司。早在设计会议室时,我就在后间为自己预留了休息间,一张床一台电视,足以安顿新中年男人并不奢求的心。

车至政府花园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我在路边停下来慢慢吸一支烟,望着车外出神。

花园小区住的是本市最早致富的一批元老新贵,都有权,所以也都有钱。

我在这里也曾经拥有过一套房子,虽然自己一天也没住进去过。这里,包含着我从不肯向人说起的一个大秘密,就在喝得最醉的时候我也不曾向枕边人提起。那是我心深处最隐秘的疼痛。

早自三岁起,我已知道自己与别的孩子不同。

我没有爸爸。

我由母亲与一个做官的男人生下来,也不是什么大官,但手中有一点权,便又想要风流,又想要前途。于是,他在家庭之外要了我母亲,却又不能给她身份与名头,宁可受她一辈子抢白抱怨。

按说这也是一个男人的自由选择,只是苦了我,平白地要比普通人家的孩子多受许多白眼,又总被人纠缠着问姓氏。

我自幼不认为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的感情纠缠有任何可取之处,更觉得组织家庭是一种罪过。我也不会忘记当那男人终于患喉癌死去,留给我母亲一座不过百余平房子做补偿时母亲的嘴脸。那年母亲已经56岁,正所谓人老珠黄,死攥了户主凭证咬牙切齿,说是笑倒比哭还难看,扬眉吐气地说:“苦守了半辈子,到今天才算有个交待,总算没白跟了他。”

说这话第二天一早她没有起床,经诊断为脑溢血,于三天后死去。

我将房子卖了20万,用它注册了今天的网络公司。从此时来运转,终于出人头地。

但自彼时起,我胸膛下叫做心的那个地方已被掏空。

我从此下定决心不要婚姻。

打心底里我瞧不起母亲,为着一套房子苦守苦捱,到最后还剩下几分真情?我更瞧不起父亲——不,我不是恨他,我只是瞧不起——他根本不应该觉得自己欠母亲什么,男欢女悦的事,他何苦扮演半辈子罪人角色。

但我感激那套房子,毕竟是自己的发迹之地。想想一套老房子仍能卖上二十几万,买家不过是看中这里的地利人和,以为可借东风便罢了。官与商的关系,从来都是由一个“钱”字维系。

从那以后我便很看中买房子,第一笔钱就在城外购了别墅,打算年底到海南也选一处别墅,然后北京、上海、桂林、大连……只要我想去愿意暂住的地方我都希望能置点物业。

中国五千年的革命始终是农民革命,乡下人和城里人的不同处只在于农民手里有了点余钱就想买地,而商人则想买大房子。

我捻灭了烟,重新发动车子。

忽然听到“轰”地一声,我只见眼前金星乱冒,朦胧中看到母亲一张充满怨愤不甘扭曲变形的脸,然后我便“睡”着了。

再度醒来时我只觉浑身酸痛,头部且翁翁做响,转头回顾,但见触目皆白,我愣了好久才想起这大概是医院病房。一个长发女子坐在我身旁,看我醒了就问我要不要喝水。

我喝了两口水后有些清醒过来,觉得那女子面熟,便问她:“这是医院吧?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你是护士吗?”

女子摇头,轻薄我:“可见鲜花礼品都是虚情假意,人家看到我的名片还认定我是你女朋友呢,真真枉担了虚名儿。”

我这时彻底明白过来,拉住女子的手连连告罪:“可琪,我死里逃生,以为自己在天堂看见天使了。你怎么会在这儿?我到底怎么回事?”

“你撞到电线杆上晕过去了,好在没伤着。医生说只是轻微脑震荡,睡一觉就好了。怎么搞的,好好开着车会开到路边儿去?”可琪一边给我削着梨一边慢条斯理地对答,样子像极家庭妇女闲话家常。

其实我当然明白自己怎么会好端端撞了车。刚打思仪床上起来,又跑到Float那里折腾半下午,铁打的身子也虚了。我纯粹是累的。

这一刻我有些后悔自己的荒唐,好在没铸成大错。

这时候看出可琪的良好教养来了,她对我撞车的原因没有再刨根问底,只是把梨子递给我,软语叮咛:“吃点水果会清醒些,动作别太大,悠着点儿,看头还晕不?”

我忽然很感动,连梨子带手一并接住,随口说:“可琪,我明天酒会上就宣布我们订婚好不好?”

可琪愣了愣,抽回手轻柔地说:“不是好不好,是真不真。你神志不清时说的话是不能做准的。明早醒了再说也不迟。”

我的确有些迷糊,但扯了可琪的手不愿放,生死之际我觉得孤独,生怕她离开我。我含含糊糊地说:“可琪,你别走,你要是怕闷,我给你讲故事……”

我到底也不知自己讲了些什么,终于沉沉睡去。

这一觉睡得异常香甜。再醒来时可琪已经不见了,她昨天的位置上坐着思仪,这让我在朦胧之间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思仪的眼睛肿着,见我醒了,忙不迭地凑近来:“少权,你可醒了。今早可琪给我打电话,可把我吓坏了。我给你炖了鸡汤,你没有人照顾怎么行呢?还说不愿结婚,这要不是我,你现在要喝没喝要吃没吃,谁管?可琪会管吗?会管也不扔下你走开了。哎,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撞车?可琪怎么跟你在一起……”

我呻吟一声闭上眼睛:“思仪,你让我再撞一次好了。”

当着思仪面,我给可琪打电话:“你见死不救,置我于不义。”

可琪抗议:“你公平一点,我守着你直到今晨8时才离开,回到家刚想睡一觉眼睛还没闭紧你又来打扰。”

“可是我九死一生,你不该庆祝我们再世重逢,然后陪我到天荒地老吗?”我信口胡言,存心惹思仪生气,却听到可琪在那端认认真真叹了口气:“少权,以后这种玩笑别再开了。感谢昨天晚上你的真诚,但是我对你父母的事有我自己的看法,我们两个是不同的。我们之间没有可能,我今年已经30岁,玩不起也错不起了。我们做朋友不好吗?”

我倒吸一口凉气。什么,我竟把自己私生子的身世告诉了她,所以她知道我绝对不会同意结婚而决定与我到此为止了?我嘟嘟哝哝:“酒肉哥们十个也还不热闹,红颜知己却一个已经太多。你至少该拉着我的手再喂我吃三十个梨子。”

“喂喂,你只是轻微脑震荡,收拾一下就可出院,并没撞至半身不遂。我要好好睡一觉,晚上还有舞会呢。”

“别睡了,来接我出院,我们去吃早餐。”

“魏少权,你怎么不干脆撞死?”这恶毒的小女人诅咒着挂掉电话。我抬头坦然地望着叶思仪,一脸无耻笑容:“昨晚我向她求婚,被她拒绝了。”

叶思仪忍着等我电话打完,这时终于忍无可忍:“什么?我整整8年等你开口求婚,你倒腆着脸到她那去找闭门羹吃?你这贱人,去死吧!”她把整罐鸡汤泼向我,然后摔门而去。

我啼笑皆非,贱人?以前不是男人骂女人的专用名词吗?如今乾坤颠倒了?好险没被烫到,但是被子褥子汁水淋漓,挨了护士小姐老大一顿埋怨,最后塞了50元小费才算让她闭嘴。

死里逃生,忽然让我想明白许多事,人生苦短,我实在不该把大好时光浪费在忍受叶思仪的聒噪纠缠上。她反正是要恨我的,我反正是要补偿她的,父亲给母亲一座大房子让她等了半辈子,我不想那么残酷,我决定大方点把一切尽快了结。

最终我CALL了Float来接我出院。Float很仗义,正陪朋友打保龄球,听到传呼扔下哥们儿就来了。见到我,远远飞一香吻:“我知道你为什么撞车,想我想的是不是?”

我攀住她的肩:“福老大,我们去玩蹦极跳怎么样?”

“你体验死亡上瘾了!”Float推我一把,“今儿所有体力劳动包括床上体操全免。我陪你玩一天素节目,喝茶逛街看电影,你也不许开车,我们学小青年轧马路谈恋爱。”

再世为人,我忽然很珍惜这阳光这绿树,对于逛街表现出空前热情。Float今天的妆扮也很纯情,我们手挽手肩并肩一副热恋模样。但我的确不是做戏,虽然这里也没太多真情,但,不是假的。

我问Float:“如果不用‘爱’,用什么来形容我和你的感情?”

Float沙哑地笑:“相好。”

她似对什么问题都有一个现成答案,而我爱煞她的这份机灵。女人不易太聪明,女人的聪明用于取悦男人足矣,像Float,但别用来同男人比,像陈可琪。

傍晚时我打电话提醒可琪换装,说好一小时后去接她赴宴。

我也邀请了Float,她爽快地答允,并不在意宴会女主人不是她,她自然另有舞伴。

我们对彼此没有责任,无论身体或灵魂。

盛装的可琪令我惊艳。我赞羡:“被这样的女子拒绝可以作为老年回忆时最大的遗憾。我这一生可真圆满,连缺陷美都有了。”

可琪凝视我的眼睛,认真地说:“少权,一个男人一生中总该有至少一位真正的异性朋友,坦诚相待,止乎于理。希望我有资格做你这样的朋友。”

我也不由地严肃起来,握住可琪的手说:“可琪,你真是令我心折。”

在去酒店的路上,可琪微笑:“今天是我30岁生日,有你这位好朋友为我庆祝,我真的很感激,无以为报,不如送一个愿望给你吧。”

“送愿望?”

“是,吹生日蜡烛时不是可以许三个愿吗?我把其中一个愿望送给你。”

我想一想,“那好,我的愿望是,一生拥有陈可琪这位好朋友,精诚合作;可以马上离开叶思仪,但希望她不要恨我;还有,不断遇到更多更可爱的Float……”

“够了够了,”可琪笑得岔气,“你这贪心的人,把我的三个愿望都用光了,还在滥许愿。”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轻轻叹息,“红玫瑰与白玫瑰……”

我一愣,“什么?”

“我说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小说里说:每个男人一生中都有过至少红玫瑰与白玫瑰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红的就成了蚊子血,白的则是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米饭粒,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是么?张爱玲是这样说的么?那她可真是我们男人的知己。

但我是不要结婚的,我一个也不要娶,我要我的女人永远是香艳的玫瑰花。如果Float是红玫瑰,那她便永远浓艳地开放,如果我不再爱她,我自会遇到另一朵同样浓艳的红玫瑰;可琪应该是那朵白玫瑰罢,她既然不愿做我的女人,那就做朋友吧。她说得对,一个男人一生中应该至少有一位真正的红颜知己,她因她的智慧与理性而美丽,她会永远美丽。

至于思仪,如果我娶了她,那才真是蚊子血、干饭粒,但我不会那么傻,我不要做那个拍蚊子焖干饭的男人。

五十年后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生命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与张女士笔下的总有些不同吧?

我看一眼手表,时间差不多了。

车子在夜里平稳地驶过,舞会即将开始。

第9章 猫妻

八月十五仲秋节。我迟归。

我是故意的。

若在去年以前,我敢晚回家半小时,阿薇一定不依不饶,又哭又闹,非得我三跪九拜再三求恕才会罢休。但自那次出事以后,她的表现便一天比一天奇怪,我已经无法想象在今天我若迟归她会怎样对待。说实话,也许,我宁可她大发雌威,像过去一样蛮横跋扈,那样的她,才更真实,更令我感到生动亲切。

为了拖延时间,我一路步行回家,今年的月很怪,虽然也是满月,却光泽惨淡,有着说不出的凄迷诡异。家门窗口的灯黑着,我暗暗吃惊。若在以前,或许阿薇会用离家出走来惩罚我也说不定,可是自从出事以后,她一次都没有离开过家,连听到车笛声也会吓得簌簌发抖,她若出门,会去哪里呢?

我喊着阿薇的名字从客厅找到卧室,走到客房时,黑暗里似乎听到轻轻的吸气声,一对蓝色的猫眼幽幽然盯着我,“宝儿!”我惊出一头冷汗,随手拧亮了灯,才看清是穿着黑色睡袍的阿薇。我松下一口气,在这时候想到被阿薇压死的黑猫宝儿令我很不舒服。我走过去蹲在阿薇身前:“薇薇,怎么了?”

阿薇看着我不说话,眼里泪光闪闪,满是委屈。我叹口气弯身将她抱了起来,她很轻,身体柔若无骨,软软地伏在我的怀里。我抱着她穿过客厅回卧房,忽觉手上一阵温湿,低头看去,是阿薇,她在用舌尖轻轻舔着我的手背,一下又一下,缠绵眷恋,无限依依。我忽觉满心怆恻,伤感地流下泪来,泪水滴在阿薇的黑发上,又轻轻滑落。阿薇的头发黑亮柔软,好像,好像……我摇摇头,不愿再想下去。

阿薇躺到床上后很快就睡着了,整个身子蜷在我的怀中,睡得十分酣甜,甚至还轻轻地打着呼噜。这也是阿薇的一大变化,她以前是从不打呼的,她的呼声让我忍不住又想起宝儿,阿薇的发丝随着呼吸一下下扫过我的下巴,痒痒地,总让我怀疑是宝儿又回来了。以前每次同阿薇吵架,我都会一个人躲到客房去抱着宝儿睡沙发床。宝儿蜷在我的枕边,轻轻呼噜着,毛绒绒地扫着我的下巴,那时候我真地觉得,其实男人不必娶妻子,和一只猫也是可以相依为伴度一生的。蓦地,我想起阿薇的话:“早知这样,我宁可自己是一只猫。”

其实阿薇是最不喜欢猫的,从我抱养宝儿起她就很不高兴,而宝儿,也对阿薇充满敌意。每当我下班回家,阿薇一开门,来不及招呼,宝儿早便“噌”地蹿上来,一跃而起投入我的怀中,咪呜着同我百般亲昵,那时阿薇就会又恼又气半真半假地说:“看,你的猫在同我争宠呢,我简直要吃猫的醋了。”

从有了宝儿之后,我每日进家与阿薇的相拥一吻也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对宝儿的爱抚与询问:“阿薇在家有没有欺负你啊?”宝儿自然不会回答,但它会望着阿薇连声喵喵,仿佛是在告状,于是阿薇便恶狠狠地代为回答:“当然要趁你不在好好虐待它,看我哪天打死它炖肉吃。”阿薇这样说的时候,我并没想到有一天她真的会杀死宝儿,而因此,又夭折了我们的女儿。

阿薇在怀孕之前是充满阳光的,当初我也就是受她明朗个性的吸引才疯狂地追求她。但女孩和女人是两回事,一个性格鲜明的女孩其实只适于观赏而不适合给人做太太的。婚后,阿薇爱憎分明的个性越来越让我吃不消,她在任何事上都喜欢同我辩个是非。以前这份率真与棱角曾让我由衷喜爱,但当这个人成为你枕边人后还是一贯地我行我素就未免令人恼火。我们的关系日渐紧张,很少交流,好象所有的话都在恋爱时说尽了。我想,也许我是错的,我真正需要的,其实是一个温顺简单,猫一样的妻子,依赖我、顺从我、取悦我,便是她生命的主要意义,而不该是阿薇这种女强人型的所谓现代女性。

阿薇对于工作的狂热是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我一再警告她她嫁的是我不是她的公司,她却还是每天把大量的精力与心血投入到工作中去,把得失胜败看得很重。但是尽管我们的社会天天鼓吹男女平等,其实我们都知道,男女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大多单位的领导都是男人这已决定了女人在工作中的附属地位。任凭阿薇怎样努力,她的成绩总是不能得到百分百的肯定,相反,她的过分敬业让她的上司怀疑她存心谋权篡位,因此处处压制她,并常常有意无意地向上级领导发出“女人终究是女人”的感叹,阿薇深感疲惫。我劝她:“不如别做了,回家来我养你,当太太不好吗?”

阿薇感叹:“也许当只猫倒更好,不必付出任何努力就已得尽主人的宠爱,没有义务只有权力。猫,应该活得比人轻松吧?”

想起阿薇说这句话时的无限苍凉,我心中一阵惊悸: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起阿薇常常把“不如做猫”的感慨挂在嘴边的?她的心一定很累,她在向我呼救吗?可是,我却忽视了,不仅没有在她情绪低落时鼓励她安慰她,反而因为不满她的争强好胜而落井下石,提出分居以冷落她。当我抱着宝儿离她而去的时候,她在冷与孤寂中想些什么?也许潜意识里,工作与婚姻的双重不如意令她产生了拒绝为人的念头,我似乎看到阿薇一夜无眠,在不住地喃喃自语:“我宁可做一只猫。”

但是阿薇对宝儿却是越来越不好,明知宝儿最爱吃鱼,故意把鱼肉同沙子拌在一起,让宝儿想吃没法吃,不吃又难受。宝儿也开始想法设法地捉弄阿薇,不是把她的毛线当球滚沾得一团土就是将她的钱包藏起来让她大光其火。一人一猫斗得不亦乐乎,而看起来竟似乎是猫略占上风。每次同猫生气而又得不到我的相助,阿薇就会恨恨地牢骚:“我还不如做一只猫呢!”

我们双方都清楚地意识到婚姻的危机,也许谁也不想分手,可又懒得补救,便仍然过着。而这时,阿薇怀孕了。

记得阿薇告诉我她已经有了时,态度很奇怪,不高兴也不烦恼,而是很茫然无助的样子,她问我:“我辞职吧,在家养孩子好不好?”我当然说好,但怀疑她真的能做到,我说:“你辞了职可别后悔,过后又抱怨我把你当猫养。其实你要真是愿意呆在家里做只乖猫呀,我可真是千情万愿。”

那时我并没料到,当有一天阿薇真的越来越像猫时,我的心竟会这样地凄恻不忍。

阿薇辞职后,情绪很不稳定,她想安静下来,却又不适应过于平淡的生活,或者也是妊娠反应,一度非常暴躁。事发那日我不在家,不知道到底宝儿为什么得罪了阿薇,她竟追着宝儿一路抽打,不小心一脚踩在宝儿尾巴上,猛地仆倒,将宝儿压在了身下,顿时血流如注,血,殷红浓稠,有宝儿的,有阿薇的,或者,还有我们未出世的小女儿的。

我至今忘不了那天回到家里打开房门闻到的那股血腥气,凝结了怨恨、不甘、无奈与绝望的气息,我几乎为之昏厥。赶到医院时,阿薇醒来说的第一句话竟是:“失去宝儿和女儿,哪一个更使你心痛?”那是事发后阿薇唯一的一次抱怨我,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怀胎6月而中途流产,阿薇从此一蹶不振。她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柔顺,身体复原后也绝口不再提工作,而是心安理得地呆在家里靠我供养,对我千依百顺,几乎一分钟也不愿离开。每天早晨我都要费好大的劲才能掰开她搂着我脖子的手哄她放我去上班,而晚上回到家我必须搂着她抚着她缠绵半天再赶着做饭。她就像一个婴儿,不,就像一只无能的猫咪,讨我欢心便是全部的生活,除此一无所知。我不得不雇了钟点工来家里照顾她,但她怨恨出现在我面前的任何女性,所以不久便将女佣解雇,宁可每天打电话到饭店订盒饭。我敢说,我一生中从没见过比我妻子更慵懒更无能更柔媚更多情更像猫的女人。我不知道这对于我是福是哀,但我真心怀念以前的阿薇。

我想起叶公,他是我们男人的老祖宗,所以男人们无一例外地继承了叶公好龙的性格。如今我的梦里常常会出现过去的阿薇,挥舞着手臂同我争论她工作中的是非,样子认真而倔犟。健康的阿薇在阳光下奔跑,大声地欢笑,这时一道黑影掠过,是宝儿,她找阿薇复仇来了,我想喊“阿薇快跑”,可是宝儿快如闪电,一跃叼住阿薇,阿薇变得好小,被宝儿撕扯着,目光惊恐,全无反抗,我拼力地挣扎着要过去救她,终于猛地一挣翻身坐起,这才明白自己是在做梦。然而梦中的情形是那样真切,让我不由想其实到底是阿薇压死了宝儿还是宝儿谋杀了阿薇?也许在我回家前,真正的阿薇已被宝儿吞噬了,而宝儿化做阿薇在盅惑于我。

会吗?会是这样吗?

恍惚中,我又看到宝儿,它站在窗前冲我冷笑,笑容妖媚而得意。我猛地扑到窗前,却见面前黑影窜过,也许,那只不过是邻家的一只黑猫罢了。

阿薇,我抱着枕边的人,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滴落在阿薇过于光滑的头发上,暗夜里,屋子中弥漫着一股阴浓的血腥气……

第10章 离婚

我提出与妻子离婚。

我想我们没有太多麻烦。所有财产一目了然,各执一半后房子归她,车子归我。我们并没有孩子。

不过法律程序仍然很麻烦,我们只有先实行分居。

妻子身为广告公司经理,见惯大场面,并不哭闹,却执着地追问我一个问题:“她到底有多爱你?”

我答不出,于是说:“我不过是想再爱一次。”

我不过是想再爱一次。我同妻也曾相爱,但结婚十年,再多的爱也已消耗怠尽。

不要孩子起初是我提出来的,因为不想有第三者打扰我们心无旁骛的爱情。但后来我觉得寂寞,我想有新的激情。没有激情便没有灵感,没有灵感便没有作品,没有作品便没有收入。而没有收入要爱情还有什么用呢?

我歉疚地看着妻子:“你还如十年前一样美丽。”妻子微笑:“也已是昨日玫瑰。”

我黯然,提起行李走出去,飞飞儿已经坐在车上等我。她说:“以后你就被我收容了,要守我的规矩。”

见到她我立刻露出笑容:“要不要约法三章?”

我和飞飞儿相识不过才一个多月,年龄相差倒有整整一轮。两个人都属龙,十二生肖里数这个最没道理,因为根本子虚乌有。初识飞飞儿时她说:“龙生九种,各各不同,龟孙子王八蛋都算我们同宗。我顶多是条美女蛇,你是什么?”

我打量她一身黑色打扮,闪闪地不知是什么料子,上衣只得半截,裤子皮一样紧贴在身上,扭动时水光潋滟,的确像一条蛇。最漂亮是腰,半隐半露,柔若无骨,再庄重的男人也忍不住想上去搂一下。

记得当时我笑着回答:“我是蜥蜴,冷血的,靠舌头做武器。”

“你是作家,我知道。”她这样奉承。我顿时飘飘然,于是邀她共舞,趁机搂那水蛇腰。

那天我一晚上的话比一年都多。这段日子里,我舌头的功能早已由电脑代替,方方整整的铅字里有悬念有血腥有绮惑却独独没有灵气。我操纵男男女女的生老病死,爱恨离合,但毫不投入自己的感情,不过是操作,我已冷血。

蛇也是冷血的,然而负负得正,晰蜴的血竟因一条蛇而重新沸腾,我有强烈的说的欲望,用舌头,不是电脑。

后来我把那晚随口说的故事还是交给电脑变成了铅字,不久有人也是用铅字惊呼:“这是文坛新的血液啊!”

那一刻我决定离婚。

我与飞飞儿坐在香格里拉谈判:“我为你而离婚。”

她不领情:“但我也为你而失业。”飞飞儿本是我妻手下一名雇员。

我不以为然:“广告员的工作随地可拾。”

“一个三十出头有车有名的男人难道不是人尽可妻?”

“我可没那样随便。”我的势头弱下来,却仍做困兽之斗,“但我的确失去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