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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这个比那个更哀怨了。

“叫你们回去就回去,不准再罗嗦!”大少爷终于烦了,下了驱逐令。

一直等到门口安静了,我才从隐蔽处走出来。我进去后,老张正要关门,又来了一个人,站在门外说:“等等,我也要进去。”

定睛一看,门外站着一个中年大叔。再看一眼他的脸:天那,这个人长得好像猫哦。尤其是他那两撇胡子,修剪得就跟猫的胡子一模一样。

“毛先生,您来了?”老张毕恭毕敬地把他迎进了门。

我差点笑出了声。这个人,还真是绝了,连姓都姓得这么妙,乍一听起来,还以为喊的是“猫先生”呢。

我对他好奇,他也对我好奇。看我往书塾的方向走,他跟在我后面问:“姑娘,你是新来的呀,以前好像没见过你。”

“嗯,我昨天才来的。”既然有“以前”,那就说明这位猫先生是这里的常客了。

眼看书塾就在眼前了,他才露出恍然的表情说;“原来你就是那位桃叶姑娘啊。”

想不到我在这里倒成知名人物了,“您怎么知道我的呢?是他们跟您说的?”

“嗯”,他点头,“那段时间书塾里脏得要命,我好几次喊下人去扫都被他们赶走了。说那些垃圾是留给一片小桃叶的见面礼,要是垃圾少了,就不隆重了。呃,既然你是昨天来的,那书房今天应该不脏了吧?”

我忙说:“不脏了,您放心大胆地走进去就是了,决不会掉进垃圾堆里的。”

那几个无聊的家伙,一个月不准人打扫,害我昨天光运垃圾就运了好多趟。

“那就好,不然就真的没法下脚了”,猫先生兴冲冲地走进书塾。刚一进门就惊喜地喊:“耶?献之,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言下之意就是,这位大少平时是不可能这么早来的。

再看王献之,脸上竟然出现了一抹可疑的红晕,淡淡地说一句;“毛先生好。”

问候完了先生,马上就用凶狠的语气冲着我说;“你还站在那儿干嘛?你是来干活的,不是来摸鱼打混的,快过来给我磨墨!”

我忍着气,陪着笑说:“我可不可以先扫地,再给您磨墨?不然等几位少爷都来了再扫就不大方便了。”

其实我是应该早点来的,可是早上睡过了头,又等了半天船,结果就搞晚了。

只是我忘了,跟这个小魔头打商量是没用的,他才不管别人“方不方便”呢。他硬邦邦地回了我一句;“先磨墨,本少爷要写字。”

这时猫先生笑眯眯地说:“今天磨墨不用那么急,桃叶你等会儿再磨没关系。今天为师要带你们到园子里走走,多好的天气啊。”

王献之脸色阴阴的,可是毕竟先生开口了,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我赶紧扫地,然后出去提水抹桌子。那三位也陆陆续续地来了。

人都到齐了之后,猫先生交代我说:“小桃叶,你就留在这里把墨磨好,然后叫两个人抬一张桌子出去,摆在那树荫底下,再拿上几把板凳。要是有茶水点心的话,那就更好了,呵呵。”

这时卫夫人出现在门口说:“茶水点心我这就叫人去准备,桌子、板凳也马上搬出去。等会我要到当铺去一下,这里就麻烦毛先生照顾了。”

猫先生马上躬身道:“多谢夫人,夫人尽管去吧,生意也马虎不得的。”

他们被猫先生领着出去了。

我一边磨墨,一边从窗户里不断地张望。看他们师徒几个在庭院里慢慢地散步、讨论,心里无比羡慕。同时对猫先生的做法也大为赞同:这样教学,的确比坐在书塾里摇头晃脑地死记硬背要有意思得多。

可惜我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猫先生在外面喊道;“小桃叶,把笔、墨、纸都拿出来,在桌上摆好,我们马上就要用了。”

我巴不得一声,赶紧把他们要的东西都搬到桌上。然后假装整理,赖在那儿不走了。

只听见猫先生对几个弟子说:“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是什么乐?‘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又是什么乐?”

谢玄答道:“颜回之乐,乐在‘安贫乐道’。箪食瓢饮非可乐,是颜子自有其乐。乐在淡然无求,浑然无忧,与天地共俯仰。”

“嗯”,猫先生赞许地点头说:“颜回之乐,正在淡泊名利,守真明志。小玄子,你既然知道颜回之乐乐在何处,那你把这个‘乐’字写出来给大家看看。”

谢玄答应着起身去写字,猫先生又问王献之;“献之,你今天想写个什么样的‘乐’字呢?”

王献之看着不远处的水塘说;“我想写游鱼之‘乐’。”

郗超马上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王献之立即答;“子非吾,安知吾不知鱼之乐?”

于是一阵打闹。

猫先生趁机躲到一边吃点心喝茶,根本没一点制止的意思。等他们打完,才问桓济道:“你说他们刚刚是什么乐?”

桓济答:“是嬉戏之乐,同窗之乐。”

猫先生的猫须一翘一翘地说:“那好,你等会就写这个‘乐’字。”

大概一、两个时辰后,桌上已经有了许许多多的“乐”字。他们围在一起一一品评,最后,猫先生宣布:王献之写鱼之乐的‘乐’字胜出。

“不公平!”三个声音同时喊道。

“理由?”

猫先生嘴里嚼着香喷喷的寸金糖,口齿不清地问。对学生寻求公平的呼声表现出了赤裸裸的无视。

“献之既然是写鱼之乐,就应该由鱼来评,而不是由先生来评。”

“也有点道理。不过呢,为师有一个比这更充足的理由。”

“弟子们洗耳恭听。”

“我是猫!”说这话的时候,他还特意动了动他那两撇神奇的猫须。

弟子们绝倒在地,溃不成军。

我正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呢,猫先生突然问我:“小桃叶,此刻你最想写的‘乐’是什么乐?”

我怔住了,因为没想到他会问我。过了一会儿我才回答说:“多谢先生动问,桃叶上月痛失慈母,所以,桃叶此刻最想写的乐,是天伦之乐,是双亲健在、承欢膝下之乐…”,想到一个月前亲手掩埋的亡母,我说不下去了。

“那你能把这个‘乐’字写下来吗?”

“我…”,我慌了。不是不想写,而是不敢写。自从爹去世后,我就没再碰过笔墨了,我还能写吗?

“桃叶,你会写字吗?会就去写呀!”他们热切地催促着,眼睛里有好奇,有鼓励,也有促狭。

我慢慢走过去握住笔,手指却颤抖得厉害。尤其是眼前还有那么多双眼睛在盯着我。

站了半天之后,看那个小魔头已经满脸的不耐烦了,我才鼓足勇气提起笔,同时闭上了眼睛。我不敢看他们,尤其是不敢看他。

眼睛一闭上,脑海里就一幕幕地闪过爹娘在世时的情景。那时候我家虽然不富裕,可是一家人相依为命,和乐安宁。可惜那样的快乐再也无处可寻。

凭着对往日的回忆,我慢慢在纸上写下了一个“乐”字。

我刚退下,他们就一起涌到书桌前看我写的字。但这个“他们”不包括王献之,他依然坐在原地未动。

很快,就听见猫先生大声宣布:“我修改刚刚的结论,桃叶写天伦之乐的‘乐’字胜出,献之,你只能屈居第二了。”

王献之走过来,一把抢过那张纸,看了一会儿后说:“她写的‘乐’字有悲意。”

“所以我评她为第一。”猫先生趁机给学生授起课来:“‘乐’与‘悲’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这世上,从没有纯粹的‘乐’。颜子之乐,寓人生困窘之悲;沂水之乐,寓时光易逝之悲;就是献之你的‘鱼之乐’也只是子虚乌有之乐,若真要穷究,则鱼之乐何在?桃叶寓悲于乐,正得乐之真谛。”

王献之不吭声了,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猫先生讲论完毕,站起来说;“今天的授讲就到这儿了,你们回去后,每个人写十个不同的‘乐’字,下次上课的时候再带来给我。”又看着我说:“桃叶,你也写。”

我也写?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已经在心里收我为徒了?

在我的脑子想起我没有笔墨之前,我的嘴已经自动发声了,而且还是雀跃不已地;“好的,先生,我今晚回去就写。”

昨天下学的时候,我只是关好门窗就匆匆走了。今天,由于有早上睡过头的教训,再看天色还早,就准备索性做完清洁再回去。

这样就免得像今早那样被动,少爷们都来了,我还没有扫地。

幸亏卫夫人没那么早起来,否则肯定要挨训的。一个在书塾里打杂的女仆,竟然比来上学的少爷们还晚到,那成何体统了?

也多亏了几位大少对卫生条件要求不高他们一个月不扫地都可以的,甚至是故意一个月不扫地。枉费他们穿得那么光鲜,腰上挂着价值不菲的宝石,走出门去,谁不羡慕惊叹?尤其是那个谢玄,还每天弄得白衣飘飘的,偶尔街头一遇,你会以为邂逅了什么谪仙般的人物。

可惜,如果你求实精神强一点,把他的衣服下摆撩起来看看,就会知道,“神仙”是只宜远观的。就像诗人住在隔壁就会变成笑话一样。

我敢打赌,至少我没来的那一个月,他的白衣,只要在书塾里打上两个转就会变成乌衣乌漆麻黑的乌字。这倒也妙极,乌衣巷嘛,可不就是穿乌衣的人住的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不挑剔不讲究对我是好事。遇上一个有洁癖的主子绝对是奴仆的灾难,何况我伺侯的还是四位。要是他们四个一起讲究起来,那我岂不是小命休矣!

一边收拾书塾,一边想着这些,我竟然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这份工作,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了。

人散后的书塾,显得格外的宁静,夕阳的光影还在窗子上跳动。嗯,今天也许能赶在天黑之前回家吧。

抓紧时间扫好地,再把书桌上散乱的笔墨纸砚归类摆放。一切都弄好之后,我后退两步,欣赏了一下自己的劳动成果,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准备锁门离开。

就在这时,有两样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一个是笔架上挂着的笔,一个,就是王献之书桌上的那方砚台我家的桃心砚。

一个不好的念头鬼使神差般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他们每个人都有那么多只笔,我拿走一只应该没人会注意吧?

有了笔,墨就不成问题了。反正每天都有没写完的墨汁,我拿个小瓶子倒点,藏在怀里。守门的老张也不会搜我的身。

但很快,这个想法就被我否决了:那我不成小偷了?我桃叶可以穷,可以没有笔墨,但决不能干出这种偷偷摸摸的勾当。那我的爹娘在地底下都会不安的。

至于桃心砚嘛,我只是想趁这会儿没人,好好地看一看,摸一摸,这应该没什么吧?

主意打定,我走到王献之的书桌旁,拿起桃心砚,还没来得及好好看呢,就见窗外人影一闪。

我吓得手一松,差点把砚台失手掉在地上。还好另一只手及时护住了,要不然,天那,我不敢想下去了。

我昨天还没进门,就砸了他一口天价缸;今天还没出门,又摔破他的砚。难道我和他有仇啊,专门给他败家来了。

刚刚放好砚台,门外就传来了急促的叩门声。这会儿还有谁会来呢?

门开处,紫色的衣袍一闪,一个声音极度不悦地说:“你在我书桌上鬼鬼祟祟地干什么?”

原来刚刚的那个人影是他,那他有什么资格质问我?他自己还不是在窗外偷窥我。我也很不客气地说:“你才鬼鬼祟祟呢,你站在窗外干嘛?”

“我…”,他语塞了。想不到大少爷也有心虚的时候。

但他马上就转移话题,责怪我道:“我在门外等你那么久,你为什么在里面死磨蹭?害我脚都站酸了。”

这倒奇了,“你在外面等我?你又没事先跟我说,我哪知道你在外面等啊。”

他把我堵在墙与书桌之间,用低沉但饱含威胁的声音说:“本少爷是想告诫你一句话,今天的事,不准在外面说,一个字都不许提!”

威胁呢,我好怕哦。

“今天的事,今天什么事啊?今天发生了好多事,你不说清楚,人家怎么知道是哪一件啊。”我笑得惬意无比。咱们老百姓啊,今日个真高兴。

他却气得七窍生烟:“你明知故问!我告诉你,你少得意,你不过侥幸赢了我一次而已。等下次毛先生来了,我一定要再比一次,让你输得心服口服,哑口无言!”

看他气成那样,我决定不逗他了,真把大少爷惹火了可不是好玩的。我马上表示;“少爷您放心,就算您不交代,我也决不会在外面乱说的。桃叶不过偶尔一个字入了猫先生的法眼,这不能说明什么的。桃叶哪敢跟少爷您比呀,就少爷昨天写的那个‘之’字,就够桃叶学几年的了。”

果然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此话一出,他的脸立刻由阴转晴,眼神也柔和了许多,声音中甚至带着一点隐约的笑意;“你很喜欢我昨天写的那个‘之’字?”

“嗯”,我猛点头,这倒不是假话。“少爷那个‘之’字简直写神了,我后来越想越觉得,它就像在水里游动的鹅,优哉游哉,潇洒自在。”他家的人拼命地用‘之’字取名,弄得家里那么多“之”,是不是也正是由于羡慕这份潇洒自在?

他眼睛里顿时光彩迸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只好低下头,以避开那灼人的光芒。

沉默了一会儿后,他伸手拿过那方砚,递到我面前说:“你要是真的很想要这个,我可以让你拿回去。但不是送给你。”

“那是什么?”借给我看两天?

“这个,以后就是我们之间的奖品。这次比赛,你赢了,这砚台暂时归你。下次毛先生来,再比,要是我赢了,你就得把这砚台带来还给我。”

“好!”我一口就答应了。这个游戏我喜欢。

“那就这样说定了”,他抬头看了看窗外,然后把桃心砚塞到我手里说;“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去了。一个姑娘家,太晚了回去不安全。”

想不到堂堂的大少爷也关心我这个小丫鬟,好感动,好激动哦。

就在我眼冒红心,笑得春花烂漫的时候,一个嚣张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事不准告诉那三个家伙,也不准告诉任何人。要让别人知道我王献之跟一个丫头打赌赢奖品,那我的脸不是要丢光了?”

笑容凝结,春花凋萎。

再三警告过我后,王少爷手一挥,衣袍一摆,就转身离去,只留给了我一个很潇洒的背影。

我却望着手上的桃心砚发起愁来:这么大个东西,又是个值钱的宝贝,我怎么拿出去啊。藏又没地方藏,有地方我也不敢藏。万一被人发现了,说我是小偷,那我不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最要命的是,那家伙还不准我告诉别人这是我们打赌的彩头。也就是说,即使我被诬赖成小偷了,也决不能牵扯出他王少爷,因为,少爷的面子高于一切。

要是我不拿回去呢?也不行!少爷看得起我,才赏我这个机会跟他打赌比赛,要是我不听他的话把砚台拿回去,那不是狗坐轿子不识抬举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再去求他。于是我在他后面追着喊道:“少爷,王七少爷,请您等一一下。”

还好他没出大门。看我走近,他不高兴地说:“你以后,要么喊我七少爷,要么喊我王少爷,就是千万不要喊什么王七少爷。幸亏我没弟弟,要不然,照这样喊下去,那不成了…”说到这里他猛地住了口,懊恼地向四周看了看。

来不及了,已经有两个下人捂着嘴跑掉了。

他恼羞成怒,对我说话的口气自然很不好了:“你鬼喊鬼叫,又出什么事了?”

我低声下气地恳求道;“少爷,刚刚您给我的那个东西,我实在没办法拿出去,怕人家当我是小偷。”

“怎么会呢?”他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

我知道,站在他的身份立场上,是没法理解我们这种小人物的悲哀的,我只好耐心地解释给他听:“要是少爷您,无论拿什么东西出去,都没人会这样想。可桃叶只是书塾里打杂的小婢女,如果拿这么贵重的东西出去,肯定会引起别人怀疑的,除非,”我看着他说:“您能出面帮我作证,说这个是您给我的。”

他皱起了眉头。我就知道他肯定不会愿意的。

“那,可不可以请您先帮我拿出去,在门外再给我?”这是我想得起来的唯一办法了。

“真麻烦!”他一边抱怨,一边还是把砚台接了过去。

这时,我突然想到书塾的门还没锁呢,不好意思地向他致歉后,我飞快跑回去锁好门。

等终于跨出门时,天已经快黑了。

他把砚台递给我,我则把手里的篮子递给他。

他不肯要,嘴里还说:“你把这个拿出来干嘛?”

这是他家里给他准备的点心篮子,每天早上由他的仆人送过来,在门**给这里的仆人提进去。晚上一般就由他自己拿走了。今天他不知道怎么给忘了,我锁门的时候便顺手带了出来。

可是他坚决不肯接,理由是:“我家的佣人已经被我打发走了,我自己提呀?我才懒得提呢。”

我哄劝着说:“您家就在这个巷子里,又不远,一会儿就到了。又不是要您拎到大街上去,怕什么?再说了,就算拎到大街上,也不会破坏大少爷的光彩形象的。”

“不拿。”他还是坚决拒绝。

这又让我犯愁了:“那怎么办?又放回书塾去?这可是吃的东西,久了,是会变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