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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墨就先用着吧”,卫夫人换上了一幅笑脸,用诱哄的语调说:“献之乖,先练着,师傅等会就来了。”

“不公平!为什么对他就用那种恶心的腔调,都是一样的弟子。”其它三个马上抗议。

“他爹过年的时候给我包的红包是五千钱,你们的爹包的呢?”卫夫人面不改色心不跳陈述理由,而且灰常的理直气壮。

“财迷!”,“大财迷!”“老财迷!”是相当不满的声音。

“小玄子,今天你必须给我写满100张,否则,你今晚就在书塾里打地铺吧。”卫夫人又吼了起来。

“为什么只罚我?不公平!他们两个也一样说啊。”小玄子气坏了。

“嘿嘿,我们说的是财迷大财迷,你说的是老财迷,这是有本质区别嘀。”

“什么区别啊?”

接下来是刻意压低了的声音:“因为师傅最恨别人说她老了,你犯了师傅的禁忌,就乖乖认罚吧,下次再长点记性。”

卫夫人脸上的颜色变了变,看来她对“老”字是真的非常非常敏感的。

就在这时,里面那冷冷的声音又传了出来:“你还在那儿磨蹭什么?快进来给我磨墨!”

我向四周左右看了看,书塾里面只有那四位大少,书房门口只有我和卫夫人,这十足命令的话,难道是在对我说吗?

卫夫人忙催我道:“桃叶,你先进去给他磨墨吧。其它的事我以后再慢慢交代你,只有洗笔的时候你记住别搞错就行了,谁的笔就在谁的缸里洗。”

“嗯”,果然是叫我的。那小魔头,明明书桌上放着香喷喷的墨,坚决不用,非要我给他现磨。

“好啦,我这就进来了。”我耐着性子答应着,离开回廊往屋里走。

就在踏进书塾的一瞬间,眼前的景象却让我彻底呆住了。因为,实在是太震惊了。

外面那么美的风景,又是芭蕉又是松柏,书塾的名字也美得冒泡,叫“绿天深处”,可瞧瞧这书塾里面都是什么样子啊。

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脏、乱、差。只能用一个名词来给它冠名:“猪窝”!

“这书塾到底有多久没收拾了啊?”我讶异地问。

“一个月。”还是那个冷冷的声音答。

“为什么一个月都不打扫,不清理?”难道卫夫人家其实很穷,家里请不起什么人工?不会的,刚刚一路走过来,路上就碰到好几个笑眯眯打招呼的下人。

“等你来呀,你不来,谁会扫呢?”小玄子说。

“我不来就没人扫了?”我勉强笑了笑。这卫府的仆人们分工都那么明确,板上钉钉的吗?只要负责书塾的人没来,大家就眼睁睁地看着书塾里垃圾堆齐脚背,也绝不去帮忙打扫。

卫夫人解释说:“是他们几个不让人来扫啦,说这是留给你的见面礼。”

原来如此!这样的见面礼还真是稀罕呢。我苦笑道:“多谢各位少爷的见面礼,桃叶不胜荣幸,这就赶紧收拾去。”

就算卫夫人不催,我也要以最快的速度把那些垃圾清出去,把桌子抹干净,不然,连我自己都没法在里面待下去。也真亏了那几个华服少年,千金万贵的豪门公子,天天住猪窝。

这一天的上午,就在打扫清洗中度过。等到书房终于窗明几净时,我已经累得快趴下了。

我也基本搞清了卫夫人的四位徒弟都叫什么。白衣的那个叫谢玄,也就是小玄子,字幼度;玄衣的叫郗超,字嘉宾;青衣的叫桓济,字自清。

不知道还不打紧,知道了把我吓一跳。卫夫人收的这几个徒弟,班底太惊人,阵容也太强大了。简直一网打尽了大晋的顶级豪门。排名前四的四大家族“王、谢、郗、庾”,他们就占了其中之三。

就连剩下的桓济,家里没挤进前四,第五、第六的位子也跑不了。因为他的父亲就是大名鼎鼎的南郡公桓温,写“昔年种柳,依依汉南。而今摇落,凄怆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那位桓大司马,母亲则是司马皇室的公主。不过因为他父亲英年早逝,家里现在是哥哥当家,门庭比以前冷落了一些,不如另外三个的家族正如日中天。

当然,其中最显赫的,还是王献之家。时人皆称的“王与马,共天下”中的“马”指的是司马皇家,“王”,就是指王献之家了。

“嘎嘎嘎”,远远地,传来了鹅的欢叫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这是我第一天上工的午休时间。吃过了饭,我便来到在书塾前的院子里,准备好好转悠转悠,欣赏一下卫夫人家的庭园。难得这会儿安静,几位少爷都回家吃饭去了。

他们来去其实都很方便,因为都住在这乌衣巷里。但一到中午,卫夫人家的门前还是挤满了人,都是服侍这几位大少的仆人们来接主子的。

目送他们出门的时候,我还曾问守门的老张:“既然他们每个人都有一大堆贴身服侍的人,为什么还要请我来呢?他们各自带上自己的仆人在书塾里服侍不就行了?”

老张说:“刚开始的时候的确是这样的。可是那些仆人每天来了就是抹抹桌子磨磨墨,一到授课时间就被夫人赶出来了。他们在外面闲得无聊,就聚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还互相打探,互相攀比,动不动就吵起架来。夫人烦了,就把他们全部赶出去了。只准他们早上进来给主子打点一下,弄好了,就得马上走。”

也是,豪门的家仆聚在一起的确是个是非窝,言语之间还很可能泄露什么不该泄露的秘密。就是卫夫人不赶,他们自己的主子恐怕都要出面了。大户人家的仆人不准互相走动,好像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所以,我才有机会得到这份工作。卫夫人请我的理由中,我是外地才来的也是其中的一条吧。对豪门秘辛一无所知,也就没有是非。

“嘎嘎嘎”,那声音叫得越欢了。

循着声音望过去,庭院的尽头,似乎还连着一方水塘。鹅叫声就是从那里传来的。我快步朝水塘走去。

庭院大就是好啊,不仅可以种很多树,还可以养家禽。以后休息的时候,在庭院里转转,去水塘边坐坐。嗯,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地方了。真不知道姚掌柜为什么要说这里是“狼窝虎穴”,几个少爷,除了那个小魔头,其它几个,也还好啦。至少今天上午没怎么使唤我。大概是看我忙着打扫,实在是抽不开身吧。

走到水塘边,就看见了一群大白鹅。一个个足有十来斤重,全身羽毛洁白,红红的顶冠鲜亮若宝石,在水里游游自在地嬉戏,隐隐还可以看见在水里不停划动的橘红色脚蹼。

“你好漂亮哦。”我对其中的一只鹅说。

“你也觉得它们很漂亮吗?”

我吓了一跳,这里明明没人啊。

仔细一看,才发现左边一蓬巨大的芭蕉树下,盘腿坐着一个人,竟然是卫夫人。

我赶紧过去见礼:“夫人,原来您在这里?请恕桃叶眼拙,一下子没看见,打扰您清修了。”

卫夫人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刚才的话题:“你也觉得那些鹅很漂亮是吗?它们可都是我精心饲养的,最大的,到今年已经六岁了。”

“啊?”一只鹅养到六岁,那肉不是老得咬都咬不动了?得用紫砂罐煨一天一夜,看能不能吃。

“你看你看,就是那只。”她用手指着水里的鹅说。

我看了半天,哪只啊?在我看来,除了大小之外,只只都是一样的。不过嘴里还是“嗯嗯啊啊”地应和她。

“你真的知道是哪只吗?”卫夫人突然看着我意味深长地笑道。

我脸红了,马上承认道:“不知道,在桃叶看起来,鹅都长得一样的。”

“那是肯定的,我用了三年时间才分得出哪只是哪只。”

“哦”。我胡乱答应着。心里却纳闷地想:为什么要花这么大功夫辨认出哪只是哪只呢?

“可是献之只用一年就认得出每只鹅了,那孩子有天分啦。”说起得意弟子,卫夫人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夫人”,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心里的疑惑,“为什么要认得那些鹅呢?”难道要跟它攀交情,认亲戚啊。

卫夫人神秘地一笑:“你等会就知道了。”

下午,少爷们回来继续上课。这次,课堂不是设在书塾里,而是设在庭院里,水塘边,白鹅旁。

卫夫人指着其中的一只白鹅,问谢玄道:“小玄子,这只叫什么名字?”

谢玄挠了挠耳朵,“是六六?”

“我还七七呢。”卫夫人眼一瞪;“你每天到底有没有用心看,用心记啊,这只你都不认得,这只是最好认的。阿超,你告诉他,这只是哪只?”

“师傅,这只嘛,是,是”,郗超也只会傻笑了。

“啊!我知道了,师傅,这只是点点。因为它脚上的色不纯,有些点点。嘿嘿,我刚刚看到它的脚划水了。”这是桓济的声音,透着一股子兴奋和得意。

“这样认出来的不算!”卫夫人当头一喝,又让他耳朵耷拉下来了。

卫夫人看了看几个弟子,很不满地说,“你们都向献之学,人家每次多认真啊。”

还别说,那小魔头,人品不行,学习倒是很用功。刚刚卫夫人和几位同窗的话,他好像充耳未闻,只是坐在水塘边,目光追随着那些在水里游来游去的鹅,手还在凭空比划着。

沉默地摹拟了一会儿后,他突然跳起来,冲进书塾,然后又冲出来说:“师傅,你看我这个字是不是写得比昨天好多了?”

大家都围了过去,我也往人缝里一看,只见洁白的宣纸上,只写了一个大大的字:之。

卫夫人点着头说:“嗯,不错。这个字最难写了,你能写成这样,已经不容易了。”

岂止不错,在我看来,这个字简直写得太好了。一个最没有写头的字,居然也可以写得那么美。那一点,饱满丰盈;那一横,如平铺秋江;那一转折,若流泉飞瀑。

王献之自己也感慨地说:“为写这个字,我被爹骂了好多回了。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多丢人啊。”

郗超笑道:“这个字你的确应该好好写,这是你们王家的招牌字,个个‘之’不完。父也‘之’,子也‘之’;你‘之’,我‘之’;这‘之’,那‘之’;三‘之’,四‘之’…”话未完,人已经笑着跑开了。

我也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的确,这王家人的名字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像跟“之”字结下了仇,死都不放手了。父亲叫王羲之,儿子叫王献之,其它叔伯堂兄弟莫不如此,一个大家族,老老少少,有很多很多“之”。

“你笑什么?”某人气急败坏地瞪着我说。

“没,没笑什么。哦,我在笑那两只鹅,抢鱼抢得打架,大鹅仗着块头大,都骑到小鹅身上去了。”

“哈哈哈”,那几个人瞬间爆笑,连王献之都咧开嘴笑了起来。

我连耳根子都红了,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那两只鹅不是在打架,它们是在那样那样。

观察完白鹅后,当然是继续回书房练字了,从白鹅那儿得到的启迪必须马上诉诸笔端。要知道,灵感可是转瞬即逝的,你不及时抓住,它就会像长了翅膀的小鸟一样,很快就消失无踪。

不过,据我看来,至少另外那三个看白鹅的作用是不大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进入状态,无论精气神都没有与白鹅融为一体。不像某位练字狂人,揣摩完白鹅游水的姿势后,立刻就写出了一个那么神的“之”字。

后来,我越想越觉得他那个“之”字就像一只游水的白鹅,意态闲雅安详,又洋溢着生命力,白鹅风采跃然纸上。在他的笔下,字与画,似乎是融为一体的。一点一横一折,都摹写自然的神姿。也因此,那个字才充满了魅力。

想来,那些热爱书法的人,都是为这种魅力所吸引,穷毕生之力,可能只为了写好几个字。就像王献之,一个“之”字,揣摩经年,以后还会继续揣摩下去。

王献之揣摩字的时候是不理人的,自然也就不会“折磨”我。可那三个就不同了,既然不专心练字,就状况百出,没一刻消停。

还是我猜对了,上午他们只是看我忙着收拾猪窝,实在是没空,才暂时放过我而已。

现在好啦,我上午太勤快太有效率,把事做完了,下午就有了点空闲,那他们还等什么?各种要求纷纷出笼,卯起来使唤我。

“桃叶,给我磨墨”,“桃叶,给我泡茶”,“桃叶,给我洗笔”、“桃叶,给我把这幅字拿到外面去晾着”,“桃叶…”。我被他们支使得像陀螺一样不停地转啊转。

这倒还罢了,只是在书塾里忙乎,可那位最难缠的少爷看别人使唤我那么带劲,他也眼馋了,决定开始行使他的权力不然岂不亏大了?

他是不作兴喊我名字的,只是虎着脸直接下达命令:“去,给我出去买海棠糕”。

我楞了一下,上街买东西这种事也要我去吗?如果我还兼做采买,给少爷们跑腿买这买那,那他们一人支使我一次,我每天就要忙死了。

不只是我,就连他的同窗也觉得这样的要求已经逾越了我的职责范围。谢玄就试图劝他:“子敬,这种事,你叫你家的仆人去就是了嘛,反正他们天天在外面晃悠也是晃悠。”

王献之却坚持说:“我就是要她去买。”

“好吧,我这就去。”我叹了一口气,丢下手里的活计,快步朝大门走去。

算了,我还是知趣点,尽量不要再跟这位大爷起什么冲突。我也看出来了,他在这个书塾里地位超然,卫夫人明显地偏宠他,其它的三位都无法与之并肩。我算那棵葱哪瓣蒜那,敢开罪书塾里的头号霸王?

话又说回来,卫夫人请我来就是在书房里伺候这几位少爷的,是他们共同的丫头,他们使唤我做什么就做什么吧。反正我每天的时间就那么多,做了这样就不能做那样,什么事不是做?上街就上街吧,上街还可以趁机逛逛街,磨点洋功呢,比在书塾里做人形陀螺强。

这样一想,我又高兴了起来。再抬头看了看日头,时候也不早了,买完了海棠糕,就差不多该收工了吧。桃根,不知道在胡大娘家里习不习惯,有没有哭。

拿着还是温热的海棠糕回到书塾,我双手捧到王献之面前说:“五芳斋刚刚做出来的,少爷趁热吃吧。”

他却把纸包一推:“我没说我自己吃啊,拿去,到后来喂鹅去。”

我气血一阵翻涌,眉倒竖,眼圆睁。他也翘着腿,毫不在意地看着我,腿还在那里颤呀颤呀,让我恨不得一脚踹过去。

两个人大眼瞪大眼,剑拔弩张地互瞪了好一会。就在其它三人满脸兴味地等着看我们正式开战的时候,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好吧,我拿去喂鹅。”

那几个忙跳了起来:“先给我们吃几块吧,看到这个,才知道肚子已经饿了。也难怪,都快到下学的时候了哦。”

走过来不由分说地扯开纸包,你一块,我一块,不一会就瓜分得差不多了。口里还直说“好吃,好吃,原来海棠糕这么好吃,以前怎么不觉得呢?”

最好笑的是,纸包里剩下最后一块的时候,几个人同时伸手去抢。还是桓济眼明手快,捞到了,然后飞快的送到口边。就在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他突然像才刚刚看到王献之一样,把已经差不多塞进口里的海棠糕又拿出来,伸到王献之面前说:“那个,子敬,最后一块了,你真的不吃吗?很好吃哦。”

王献之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另外两个则笑道:“自清,你自己都舔过了,还问人家吃不吃,真恶心。”

王献之不高兴地发话道:“我是买来给鹅吃的。你们自己带来的点心呢,不知道吃自己的啊,跟我的鹅抢吃的。”

郗超满不在意地说:“就是跟鹅抢才好吃啊,自己家里带来的东西,看都看饱了,谁要吃啊。你还不是一样,放着一篮子点心不动,非要桃叶现跑腿去给你买。”

这时卫夫人从门口探进头来:“听说你们在吃好吃的东西,给师傅留了没有?”

桓济的那块海棠糕已经吞进肚子里去了,此刻正在舔手指。听见卫夫人的话,不好意思地说:“师傅来迟了一点,刚刚最后一块已经被我消灭了。”

卫夫人看着桌上空空如也的油纸包,露出了一脸馋猫像,连连说:“那下次有好吃的,一定要给师傅留哦。”

我看得目瞪口呆,若不是事先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身份包括拥有一间著名当铺的大富婆卫夫人我会以为他们家里都很穷,一辈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所以才会见了海棠糕这种普通点心都馋成这样,吃的时候恨不得连手指一起吞进去。

我回头看了看后面的那口柜子。刚刚擦柜子的时候,好像里面有好几个篮子,应该就是他们说的“从家里带来的点心”吧。那些篮子里面,会有些什么呢?肯定不会比海棠糕差。这几个的家里都富得流油,每天穷奢极欲。听说,王献之家连马桶都是镀金的。呃,我在讲吃的,怎么说到马桶了?

这时,耳朵里忽然听见仙音飘过,是卫夫人在说:“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

好也,我在书塾打工的第一天终于结束了。除了早上打破了一口缸,差点背上巨额债务外,基本上,平安无事。

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经过门口时,我主动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给老张过目:“张伯你看,都是少爷们练过字的废纸,我拿回去生火的。”

老张点头放行,我三步两步赶到渡口,只想快点回家。我的桃根,今天一天可好?

可是船老板不看到船舱里坐得满满的是不会开船的。我平白地在船上坐了好久,直到天完全黑了才回家。等我去接妹妹的时候,妹妹已经在胡大娘家吃过了,正在胡大娘的摇晃中睡眼朦胧。

我索性多坐了一会儿,等妹妹完全睡着了才把她接回来放在自家的床上。

简单地弄了点东西吃后,我在灯下打开那个包袱,小心地取出那些练过字的废纸。它们对我而言不是废纸,而是宝贝。

我首先找出王献之的字,在灯下一个一个临摹。我没有笔,没有墨,只能用手在纸上画着。

暂时先这样吧。也许过几天,我就可以弄到笔和墨了。他们那么浪费,笔肯定写不了多久就会换的,那我不就可以捡回来用了?至于墨呢,不知道可不可以带个小瓶子,把他们晚上没用完的墨倒点回来?

这天晚上临睡之前,我一直在想着王献之的那个“之”字。可惜那张纸他没有丢,大概是拿回去给他父亲看去了吧。

凭着记忆,我在被子上慢慢摹写着那个字。在无数的“之”字中,我进入了梦乡。

这是我在书塾打工的第二天。

这一天的心情和第一天比起来有了很大的改变。昨天来的时候是战战兢兢的,充满了惶恐和不安。今天则比较平和,甚至有了一点期待。

还没进巷子,远远地就看见王献之走了过来,后面还跟着两个亦步亦趋的仆人。其中一个手里拎着食物篮子,另一个也拿了一包东西,一路都在哀求着他什么。

为了不跟他直接照面,我退后几步,躲进拐角处。

待他们走近后,就听见那两个仆人中的一个恳求道:“少爷,让奴才进去一下吧,帮您把书桌收拾一下,把墨磨了。”

“我说了不需要,书塾里现在有专门服侍的人,磨墨之类的事她自然会做的。”是很不耐烦的声音。

“可是”,那个仆人很哀怨地说;“少爷以前总说我磨墨磨得最好,少爷也最爱用我磨的墨写字了。”

没有回音,想来这会儿一定是满脸黑线了吧。被一个想要邀宠的男仆撒娇的感觉是可怕的。难为他还能忍着,没一脚踢飞,这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

另一个仆人则说;“您今天早上吃得太少了,夫人让奴才一定要看着少爷把这些吃下去。”

“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