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直说别人丑,因此我忍不住插了一句,说是谁美谁丑须得由旁人来评说。”

“结果你说她没有梅仙漂亮?”

“她本来就没有梅仙漂亮。”苗若昙慢悠悠又喝下一杯酒,神情自若,“她以为就凭她那姿色朝我笑两下就能颠倒众生了?本少爷可从不说违心话。”说罢,眼神朝苏闲花身上溜了一圈,饶有兴趣,“不过我看你倒是比她们两个都漂亮,之前怎么都没觉得?”

“那是因为你没眼光。”苏闲花哼哼。

苗若昙哈哈一笑,摸了摸鼻子:“不说那个没礼貌的小丫头了。倒是小钟,我怎么不知道你们居然认识?她叫你‘九公子’,那至少有三年没有见过你了吧?”

钟展温言道:“是五年。那年她机缘巧合跟着司徒庄主一起去北方,这才见到我。”

“那就难怪,否则凭她一个小姑娘怎么进的去那种变态的地方。五年前,她根本还是个小孩子嘛…”苗若昙颇为不屑的说道,“江东司徒家的后人,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既然知道是小孩子,还与她较真。苗苗,你真是越发天真活泼了。”

“天真活泼有什么不好?每天装深沉累都累死了,我又不是你。”

钟展摇头不语,一回头却看到苏闲花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正若有所思的盯着他们看来看去,不由的弯起唇角,道:“花花在想什么?”

“在想你是哪一个九公子。”

“你认识几个九公子?”

苏闲花摇头,叹气道:“一个也不认识。江湖中但凡有点名气又有点钱的人不知多少,娶几个小老婆生十七八个儿子是常有的事情。可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有哪一个大人物家里有像你这样的排行第九的儿子。”叹罢朝前伸了伸脖子,道:“能让司徒二小姐念念不忘,你可不是普通人啊!不如你偷偷的告诉我你是谁?”

“我的名字早已经告诉花花了。钟展二字若有一字是假,便叫我天打雷劈。”他眨了眨眼,笑。

这就是传说中的四两拨千斤么?苏闲花撇了撇嘴,早知道他不会说的。他不说她不会自己去查么?江湖上能有多少个“九公子”?其中有他这般身手气度的又有多少?黑风寨几百号人还怕查不到区区一个钟展?

因此她也不纠结,举杯饮尽,正要和两人说出去意,酒肆的门外却探进一个小小的脑袋,一个不过八九岁的小男孩,拖着两管鼻涕,朝三人看了一眼,问道:“哪一位是苏闲花苏姑娘?”

苏闲花道:“我就是。”

小男孩递过来一封书信,十分惊艳的多看了她两眼,然后转身一溜烟跑了。

展开信纸,上面一行清隽的字迹:“临时有事未能赴会,下次再约。”落款画了一条简单却鲜活的鱼。

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老渔夫兼赌棍居然会写字?苏闲花心中无声一笑,看来这吕老爷子也不打算装神弄鬼了,若下次见面,定可见分晓。

既然这件约会也暂时放下,那此时苏闲花在清河镇真的是了无牵挂。散心散出一肚子火实非她所愿,还是早些回山上去,张罗齐小五的婚事比较靠谱。想到这里,她拿起酒壶替钟展和苗若昙一一满上,抢先端起酒杯,道:“两位,喝完这一杯,苏闲花要就此别过了。”

钟展正准备拿起酒杯的手轻轻一顿,苗若昙已经问道:“你要走?”

“我要回黑风寨了。出来了这么多天,家里肯定一团糟。”她笑了笑,举起酒杯,“这次下山能再次相遇,这是缘分。如果将来你们有空,就再来山上盘桓几日,本寨主定当以上宾之礼相待。只不过…以后可得要堂堂正正的走正门。”

苗若昙听她说的爽快,便也答的爽快,道了声“好”,便拿起酒杯一饮而尽。钟展的手指轻轻摩挲着杯沿,思忖了片刻,便也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再会了。”

苏闲花和二人道别,走出门没几步,突然见市集前方的人群纷纷退散躲避,侧耳细听,竟是有一匹奔马从街道前方疾驰而来,犹如风掣电驰,到了近前一看,那匹马通体墨黑,眉心却一点白芒如星,模样十分熟悉,竟是秦韶临去西域之前留在山上的爱驹“黑魅”。

她略一思忖,一脚踏出,伸手朝马缰抓去,喝问道:“黑魅上的人是谁?”

缰绳瞬间被拉紧,嘶鸣声长长响起。马上的骑士从飞扬的鬃毛中探出头来,是一张圆圆的面团脸,小眼睛,极讨喜的长相,看模样是一个不过十四五岁的少年。

苏闲花一看果然是自己人,喜道:“小六!”

“大姐!”六寨主梅下生一见苏闲花,一张略显憔悴的圆脸顿时如见亲人般的亮了几分,几乎是连滚带爬的翻下马鞍,掩不住眼中的不安忧愁,急道:“大姐,我正要去找你呢!”

“怎么回事?”

“刚刚传过来的消息,秦二哥在回程路上出事了!”

第二十一章 失踪的秦韶

“你说什么?”苏闲花一把扯住梅下生的领子,心里徒然而生莫名的惊慌,“秦韶他怎么了?”那个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某人,怎么可能会出事?

“大…大姐,我不知道,你…让我慢慢讲…”梅小六只觉得快要窒息了,连连咳嗽,本来就很憔悴的脸变得更加白了。

两人只顾着在街中心讲话,完全没有顾得上在原地喷着鼻息打圈圈的“黑魅”。一双骨节优美的手不动声色的伸过来,拉起黑马的缰绳,轻轻的牵到店门口,栓在驻马桩上。

堵塞了一大半的街道终于通畅了。苗若昙看着半眯着眼若有所思的钟展,摸了摸下巴上的胡渣子,叹道:“你好像一点也不担心,反倒很高兴?”

“你怎知我不担心?”钟展悠悠道,“只不过我还在想,这样一来她就回不去了,也免得我再想法子骗她下山。”

“你的多情可真是叫人心寒啊。”

“你可以不跟来,我不会怪你的。”

“少来!我知道你巴不得我不在,可我偏要跟着你。你不用太内疚的。”

×××××

“你是说,他一路从西域回来,到了阎魔城之后就失去了联络?”苏闲花听梅下生简单把话说完,一双长眉紧紧的皱了起来。

“应该是。大姐下山之后,三哥收到一封书信,是二哥身边的小洛写来的,说是他们一行人滞留在阎魔城数日,似乎遇到了一点麻烦,有人受了伤。再看那信的日期,却是十五日之前了。自那之后,再无只言片语传来。”

梅下生一边说一边用眼角偷偷的看她,近在咫尺的玫瑰香露味道终于让他的面团脸上泛出一丝可疑的红晕:“大…大姐,你可不可以放开我了。”

苏闲花没注意到他的神情变幻,手一松,径自沉吟:“阎魔城?我们和那个地方从来没有瓜葛,难道是秦韶在西域得罪了什么人?…可他向来不会随便给自己添麻烦的…遇上盗贼就更不可能了,普通盗贼怎么可能威胁到他?”

半天想不出答案,苏闲花随口问道:“小六,阎魔城附近可有什么厉害人物?”

梅下生揉着被苏闲花抓的生疼的脖子,呐呐道:“那个,我也不是太清楚…”

“阎魔城的西边是魔域,八百里流沙荒漠,杳无人迹。”一个温润的声音插了进来。苏闲花一愣,转头看去:“你们还没走?”

“方才要走的是你,我们一直都在的。”钟展微微一笑,上前十分自然的站到她身边,道,“有什么事进去再说吧,若是要讲很久,就再叫店家烫一壶酒。”

苏闲花思忖片刻:“也好。”拍了拍梅下生的肩头:“小六,进来给我慢慢说。”

钟展迎着梅下生疑惑惊讶的目光,点了点头,笑道:“我叫钟展,是苏姑娘的朋友。”

“我是苗若昙。”苗若昙从他背后探出,斜着眼睛打量梅下生:“你是黑风寨的六当家?好年轻呀,你还不到十四岁吧?”

梅下生气鼓鼓的跟着三人走进酒楼,心里盘算着等一会儿下个机簧让苗若昙好好吃吃苦头。他生就一张孩子气的脸,平生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质疑他的年龄。就算这两个是大姐的朋友,也不能轻易叫人看轻了!

苏闲花并不知道他心里的百转千回,只是着急的问钟展:“你方才说的什么?魔域?”

钟展道:“阎魔城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一年四季常常刮起沙暴。在它的西北,正是让人闻风丧胆的魔域沙漠。花花应该听说过吧?魔域沙漠的意思,不光是因为八百里流沙寸草不生,还因为…”

苏闲花咬着嘴唇:“因为…魔教?”

钟展点点头:“五十年前,剑圣和魔教教主一战闻名天下,其后教主及四大护法立下誓约不再侵犯中原,魔教教众一夕之间消失无踪,相传便是隐居在魔域沙漠深处。”

苏闲花的眉锁的更紧:“会是魔教袭击了秦韶?不可能的啊,他们已经五十年没有动静了,就算要卷土重来也该挑个更加有名的人物…”沉吟片刻,突又问梅下生道:“小六,你们知不知道当初秦韶为什么要去西域?”

梅下生摇头:“我不知道。二哥的脾气大家都清楚,他向来神出鬼没的,没人知道他都去做些什么了。”

“该死的秦韶,早跟他说过年纪不小了,安心娶媳妇生娃娃不好么?还要到处乱跑!”苏闲花狠狠一磨牙,但到底心中担忧,不由的有些烦躁,手掌一拍桌面道:“看来还是得我来亲自走一趟。”

梅下生点头赞同,又道:“方才这位钟公子说起魔域,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情了。二哥往常出门,都会不经意的提到一个地方。现在想想那个地方离阎魔城也是很近的,只要沿着圣音雪峰往东走,穿过绝云山脉的谷地就到了。若是骑马,路上要不到两天!”

苏闲花对地域的概念十分模糊,茫然道:“什么地方?”

“是剑禹之都啊!”梅下生掩不住的兴奋向往,“大姐,绝云山脉之下就是大名鼎鼎的剑禹之都!那可是四庄之一,统治西北边疆一十二郡的剑禹之都啊!如果说魔域和二哥的事情有关系,那说不定,和那里也有关系…”

“剑禹之都?”苏闲花喃喃重复,不由自主的看向钟展,“是这样么?”

钟展笑了笑:“的确如此。”

她低头沉吟:“事情似乎有些复杂,我得尽快起身才是。小六,现在寨子里是谁在管事?”

“是五哥。”梅下生道,“本来五哥也想出来寻找大姐,但我看他最近忙着婚事,未来五嫂又有了身孕,来来去去的不妥当,还是我出门比较方便。三哥四哥他们已经先一步去打探消息了。”

苏闲花点头道:“齐小五留在山上也好,他的为人倒是要比老三老四沉稳细心一些。小六,你把黑魅给我留下,然后再买一匹马回山上。这几日帮忙小五看着点寨中事务,不要把我去西域的消息传扬出去。”

梅下生一愣:“大姐你要一个人去?”

“我必须要去。”苏闲花的唇角扬起明亮又坚定的笑容,“三年前我差一点死掉的时候,是秦韶一点一点把我救回来的,这一次,我一定要还他这个人情!”

梅下生看她的表情,便知道她心意已决。寨中兄弟都知道,秦二当家待大姐如父如兄,是她除了爹爹之外最亲的人,他出了事,大姐必定心急。而寨中若只剩下五当家齐济天一个人,确实也不大妥当,因此十分干脆的答了声“是”。

“小六你先等等。”苏闲花突然拽住他的胳膊,一双魔爪径直朝他的腰畔荷包伸过去。“你现在身上有多少钱?全部都给我…”

梅下生是少年人,到底脸皮薄,见她一张美貌如花的脸,却行这十分猥琐的事,脸色已经发红了,捂着荷包躲闪:“大姐你要多少?我下山的匆忙,身上没多少银子…”

话没说完,苏闲花乱摸的手被钟展轻轻握住了,他的语气颇带了点无奈,又有些软绵绵的恳求之意:“花花,我还有钱的,你用我的吧。”

苏闲花一愣,低头想了想,终于明白了:“你打算跟我一起走?”

他眨眨漂亮的眼睛:“不可以么?”

“这是我的私事。而且,我要去的地方很远啊!”又不是去郊游。和他们非亲非故的,交情也不是很深,用不着一路结伴同行这么亲密吧?

“我知道。”钟展点点头,“我们也有我们要办的事,只不过正好和花花走同一条路而已。”

苏闲花摇头:“这借口不新鲜了,很没说服力。”

“你以为我骗你?”钟展挑了挑眉,十分委屈的叹了口气,“你忘了我们来飞花小筑是做什么的吗?最近江湖上最热闹的事…”

“是什么?剑圣前辈出的谜题?”

钟展点点头,道,“花花,你也听过了那首诗对不对?难道你不明白诗里说的是什么吗?这第二道谜题中所指的人,也正好住在前往阎魔城的必经之路上啊!”

第二十二章 同行(修改花花的一句话)

第二道谜题中所指的人,也正好住在阎魔城的必经之路上。

这一回就连苗若昙也坐不住了:“小钟你说什么?你什么时候破解了那首诗,怎么不早说?”

钟展微笑道:“刚才想的。”…因为需要找一个和苏闲花同行的理由,所以顺便想了想么?苗若昙翻了一个白眼,实在忍不住鄙视这个人。

苏闲花显然不明白这话背后的意思,她听说那首不大高明的诗有了谜底,顿时来了兴趣,身体朝前靠了靠,等着他说话。

钟展却不就答,问店家要来纸笔,将那四句话一一写下。他的字写的很好看,遒劲飞扬,力透纸背。都说字如其人,但那并不像一个普通读书人会有的笔力。可惜苏闲花不懂这些,她只是很高兴的发现自己能认出纸上的每一个字。

“怎么说?”黑白分明的眼睛从纸上转到了他的脸上。

“第一句‘千里不传马蹄疾’,千里,是为重。这是一个‘重’字。”钟展拿起笔在“千里”两字上轻轻一点。又划向第二句。“三更渐闻星月笛,三更时分为‘夜’,因此这是一个‘夜’字。这两句加在一起,是‘重夜’二字。”

“重夜…”苗若昙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神颇为复杂的看了钟展一眼。

“重夜?”苏闲花心里一动,急道,“这是一个人的名字吗?怎么听着这么耳熟?”

一旁的梅下生十分不满她的无知,忍不住伸出手肘捅了捅她:“大姐,‘夜鹄’,是‘夜鹄’啦!”

“呃…”苏闲花一口酒呛在喉咙里,连连咳嗽,钟展适时的递来一盏茶,她顺手接过来一饮而尽,催促道:“不会真的是大名鼎鼎的漠北大侠‘夜鹄’吧?后面两句呢,讲了什么,话不能只讲一半的啊!”

钟展不紧不慢的伸手替她擦了擦唇角的水渍,道:“后面两句比前面两句更简单。‘携子之手登西楼,遥看宝光待天明。’,各取第三字,就是‘之宝’。四句话连在一起就是‘重夜之宝’的意思。”

苏闲花一愣:“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钟展笑道,“这只是这道题的第一关,如果第一关都这么难,剑圣还怎么找到‘合适’的后人?他还怎么看热闹?”

最后一句话说的十分诡异,苏闲话却并没有放在心上,她现在满脑子都是“重夜之宝”四个字。手指在纸上划来划去,道:“‘夜鹄’林重夜,号称漠北大侠,生性豪迈不羁,朋友遍天下,倒的确很符合剑圣所说的‘豪爽之人’,不过他‘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手的东西’是什么,倒是难猜的很…”

钟展道:“原来花花也知道剑圣设下的谜题。”

“嗯哼…略微听人说过一点。”她打了个哈哈瞒过了程红笑的事,顺便问道:“听说那是四样宝物——还有两样是什么?”

钟展叹气,道:“比起前两样来,后两样更加的…有趣。一样是忠贞女子唇上的胭脂;另一样是浪子的承诺。”

苏闲花又一口酒呛住了。她听说过剑圣其人其事十分古怪,可没想到古怪到如此匪夷所思的地步,简直就是为老不尊。他不是大神吧,应该是老妖…

钟展伸手顺了顺她的背:“花花,你不是对这些事不感兴趣么?”

“我有兴趣听,但没兴趣做。”她拍了拍手决定终止这个话题,折了回来道:“如果照你所说,诗中所指真的是漠北大侠林重夜,那他的住处碧落谷倒的确是在前往阎魔城的半途中。”

“所以,我可以和花花同行么?”

“可以倒是可以,只不过你我毕竟男女有别…”

钟展含笑的眼神看了一眼苗若昙,后者立刻挺身而出,十分义气的说道:“别忘了还有本少爷!一男一女同行固然不便,但是两男一女…那个,稍微方便那么一点…”

苏闲花十分心虚的咧嘴一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这人也不是第一次行走江湖,往常也和几位兄弟结伴四处走动,倒也不在乎名声什么的,只不过和你们一起的话…”她什么都不怕,就怕钟展把那天晚上的事情想起来。

苗若昙的面皮抽了抽,钟展却温言道:“若有什么不便,花花尽管说出来。大家一起商量就是。”

“不用了!”这种事怎么能说出来,本来就巴望着他忘记的。若是不答应,他继续不依不饶的“一起商量”,反倒显得自己心虚了。苏闲花只能勉为其难的点了头。其实要说勉为其难也不尽然,她并不讨厌和钟展一起赶路,甚至还觉得有几分喜悦,大概是因为旅途漫长寂寞,有人相伴便十分开心。这份喜悦,战胜了怕他想起往事的忐忑,让她此后几天的行程都过得十分舒心。

×××××

剑圣指定的第二个人,和第一个铁公鸡段文正大不相同,却是一个江湖中十分有名的人物。

漠北大侠林重夜,人称“夜鹄”,七年前鹊起江湖,以一手劈空掌连连重创数名流窜漠北的盗贼流犯,办下了几件大事,为人又是一等一的豪爽侠义,朋友遍及五湖四海。但凡有事求他,只要力所能及,上刀山下油锅都无不答应;若是要杀凶徒恶寇,去再危险的地方他也眉头都不皱一下。这些年来,钱财银子也不知散了多少,身上也不知道添了几道伤疤,却从不说一声“怨”字。此人虽然无妻无子,甚至连家产也没多少,却有着别人一辈子都求不来的财富。

这是一个真正的大侠!当苏闲花还是小花小姐的时候就一直听寨里的热血少年说起他的故事,心中也十分佩服。这个世上能被称得上是“侠”的人,已经不多了。

说实话,她真的想不出这样一个人有什么无论如何不肯放手的东西。

钱吗?事实证明那对他来说是名副其实的身外物。娇妻爱儿?他都三十好几了,连个绯闻都没有,哪里来的老婆孩子?房屋田产?富贵名声?传家宝?…都不对。世上也有人会把武器马匹之类看成是重逾性命的宝贝,可显然不会是他,因为他甚至连个随身携带的武器都没有。

他愿意为朋友两肋插刀,所以就连性命,都不是非要不可的。

这真是个很难的题目。

但苏闲花也只是想想而已,她没打算去解题。她本来也想过,既然钟展这么聪明,也许他知道,可惜他也不知道,所以她也就不多问了。吃了睡,睡了吃,着急着赶路,只希望早一天和郝老三怀老四会合,一起去阎魔城查探秦韶的下落。

眼下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了。

这几天,一路上和钟展和苗若昙相谈甚欢,她的焦急不安也冲淡了许多。但还是有两件事,让她觉得十分的不习惯。

第一件,就是钟展让她坐车而不要骑马。她问为什么,他却总是笑眯眯的说因为花花很漂亮,不能太招摇。鬼才相信他的话!自从离开飞花小筑之后,她根本没有闲情逸致一遍遍洗脸啊画眉啊点胭脂啊,虽然心有戚戚确实不敢再穿青绿蜜蜡之类的颜色,却也不至于就倾国倾城的非要躲起来不可了。马车的速度怎么可以和骑马比?那是大家闺秀的玩意儿,她一介草民不那么金贵的。幸好钟展也不勉强,她不肯也就算了,只是时不时的在她骑马骑累了的时候,温温软软的提醒一句:“花花,不如坐车吧。”

还有另一件事,尤其让她别扭。其实说起来也和姬夫人有关,就是她的头发。

钟展每天都起得比她早,等她梳洗完,就重新散了她的发替她梳髻。上路的第一天,当她顶着一头随便扎起来的乱发出门被他拦了下来之后,这件事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功课。她觉得这样很奇怪,就算关系好到像秦韶那样的,也最多在她还是襁褓婴儿的时候替她换过尿布,等她稍微大一些之后就连他自己都不肯承认做过这种老妈子才会做的事。可是钟展却做得很高兴,他的手指很灵活,从来不会弄疼她,他梳的髻很整齐很好看,和姬夫人梳的几乎一样。正因为如此,她骑在马上的时候,街上也的确有那么几个男人会回头看她,她想当然的认为这是因为钟展的手艺比较好的缘故。

她十分惶恐,捂着脑袋问他原因,结果他很无奈的说,因为自己受不了和不整洁的人走在一起。

苏闲花顿时觉得特别对不起他,只得诚惶诚恐的任凭他摆弄。可后来想想又觉得这可能是谎话,因为苗少爷也未必就有多整洁了。她很想把这句话问出来当做证据,可最后还是没有,因为她渐渐的发现,她很喜欢自己映在镜子里的整齐模样。

第一天是惊吓,第二天是别扭,第三天是不安,到了第四天,就成了安然接受,再接下去,都要成习惯了。

为此她十分感激钟展,因为他做了一件这辈子她一直向往但没人会为她做的事。有一天她有感而发,感慨的对他叹息:“钟展,我觉得你好像我娘。如果我将来还能嫁的出去,一定都是你的功劳。”

说完这句话只觉得头皮一痛,忍不住低呼一声。他慢慢的松开梳子,木齿上带下几丝乌黑的长发,歉然笑道:“抱歉,太过用力了…”

第二十三章偷袭(一)(捉虫)

一连五日都相安无事,到了第六天上,他们到了离碧落谷不远的一个小镇——凤起。

凤起这个名字很好听,听说还有些典故,但苏闲花不太感兴趣,她只想找个店子打尖。三人才找了一个地方坐下,她便压低声音道:“你们有没有觉得很奇怪?”

苗若昙一天没吃饭,一坐下就叫了一盘牛肉据案大嚼,没理她。钟展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周围,微微一点头:“的确有点奇怪。是有人跟着我们吧?”

她一挑眉:“你也看出来了。”

钟展不慌不忙的喝了口茶:“花花,不如你坐车吧,别骑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