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如果自己的拳头够硬的话,那么还是有希望逃出去的。可即便是逃出去了,又能往哪里投奔?从小到大,这里就是他的家,那把他关起来的人,就是他最亲近的大哥。

况且真走了,也对不起干爹。说来说去,还是死在这里最干净,然而只要还能对付着活,谁又能狠心真去死呢?

小鹿一口接一口的吸气,右手垂下去,手背的皮肤被碎玻璃豁开了几道子,鲜血淋淋沥沥的滴了一地。等把这几口气喘够了,他转身走进卫生间,在水龙头下冲了冲血手。

翌日清晨,前来送饭的仆人发现了窗户上的洞,进门向内一瞧,又看到了地上的血。放下手中的饭菜,仆人大呼小叫,很快就惊动了大少爷。

往日,小鹿不得出来,大少爷也不肯进去。今天大少爷破了例,慌里慌张的一头撞进了屋子。冷不丁的看到了床上的小鹿,他当即大大的愣了一下。

小鹿靠着个旧枕头,拥着棉被半躺半坐。仰脸望着大少爷,他半张面孔被长头发遮了住,甚至有发丝横在了他干燥鲜红的唇间。两只手搭在棉被外,其中右手手背皮开肉绽,已经结了一层暗红血痂。

大少爷命令旁人退下,然后自己走到床边蹲了下来。小心翼翼的伸手攥住了小鹿的右腕,他低声说道:“小鹿,求你了。”

小鹿开了口,声音依然是嘶哑低沉的:“大哥,我想我要是假意和你好,你肯定也看不穿,一定会放我回咱们那个院子里去。到时候我再想办法跑,你也防不住。”

说到这里,他咳嗽了一声,呼吸之间,喉咙里嘶嘶的响:“可是,我不能这么干。你关我逼我,是你不对;我若是不声不响的逃了,是我不对。”

他微微侧身,用左手摸了摸大少爷的短头发:“大哥,你杀了我,我没怨言;可你既然还许我活着,我就得活得有个人样儿。我爸爸不成器,连累得我像贼一样,在家挨你的骂,在外面还得东瞒西瞒的撒谎,生怕别人知道了我的底细。这滋味不好受,好好的一个人,干嘛要活成贼呢?”

说到这里,他收回了手,眼睛直盯盯的看着大少爷,他一字一句的把话说完:“所以,我不能答应。”

大少爷紧紧的闭了嘴,又像是要笑,又像是要哭:“小鹿,你对我就——就一点儿也没感情吗?”

小鹿望着大少爷的眼睛:“你让我死,我就去死。你说我对你有没有感情?”

大少爷听到这里,脸上彻底的笑了,心里则是彻底的要哭了:“你这小王八蛋——你太小了,你不懂——是你太小,还是我太着急了?你不懂,过几年你就懂了,我给你时间,我等你懂——”

说到这里,大少爷依然微笑着,声音却是几乎有些哽咽:“小丑八怪,给你脸你不要脸。多少人想巴结我都巴结不上呢,你可好——你不跟我你跟谁去?将来等你长大了,我给你娶一房媳妇儿,也不耽误你成家立业传宗接代——爸爸对他手下那帮小子,都是这么安排的,你看他亏待谁了?他对那帮小子都不亏待,我心里就一个你,我能委屈了你吗?”

小鹿微微垂了眼皮,上下两排睫毛浓密到了沉重的地步,忽闪着要打架:“大哥,我不干。否则将来你的儿子,又要骂我的儿子。”

大少爷使劲一攥他的腕子:“我骂你几句,你还记我的仇吗?”

小鹿摇了摇头:“我不恨你骂我,我只是不喜欢挨骂。”

大少爷听到这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呼出来,没有再说话。

第二十九章

大少爷忽然发现,自己拿小鹿没办法了。

这么关还关不服他,放了他,他自然只有更不听话。现在他还坦荡着,不肯偷偷摸摸的逃跑,可是再过几年呢?不必再过几年,兴许再过几个月,这小丑八怪心思一变,就不坦荡了,就真跑了。横竖小丑八怪是个美人,美人美到了他这般程度,跑到哪里都饿不死了。

好比他爸爸鹿副官,据说当年鹿副官和程廷礼闹翻天的时候,敢指着程廷礼的鼻子日娘骂祖宗。程廷礼岂是容人骂的?然而鹿副官骂就骂了,骂完之后鹿副官想走,程廷礼还得拦着他哄着他,还不能让他走。

大少爷坐在床边,给小鹿包扎了右手,又给他剪了手指甲。因为实在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小鹿,所以他最后起身离去,还是没有放了小鹿。

走后不久,他又回了来,这回给小鹿带了几本杂志。把杂志放到床边,他扶着床头俯下身,轻声说道:“让我亲一下。”

然后他撩起小鹿前额的长发,歪过脑袋撅起嘴唇,吻了吻小鹿的眼睛。小鹿阖目作势躲了一下,没躲开。睫毛刷过大少爷的嘴唇,刷得大少爷的心在腔子里都翻了个跟头。

大少爷发现自己对小鹿的欲望越来越具体了。双手捧住小鹿的脸,他在对方的嘴唇上又狠狠亲了一口。紧接着直起身,他扭头就走,走得头也不回。

小鹿躺在床上,没有吃饭,而是先拿起了一本杂志。杂志不很新了,但是聊胜于无。他一页一页的翻看,心里恢复了空荡,这回不知怎的,心灰意冷,连救星都不盼望了。

在盛夏未至的时节里,北伐战争打得中国天翻地覆了。

程廷礼在这几个月内审时度势,意图保存实力,维持自己这一份荣华富贵的好日子,可惜他审度得不甚准确,在时代浪潮面前,总是棋差一招。这差了的一招让他如履薄冰,甚至吓得他连天津都不敢回。长久的住在军营里,他要保持最大的灵活性,以便做一棵不败的墙头草。

到底是父子连心,程廷礼在保定焦头烂额,大少爷在北京城里,也很自觉的严肃了起来,甚至听从了春兰的建议,命令厨房大师傅出去采办了几马车的粮食回来,仿佛战火马上就会烧进城里。

然而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城里很太平,城外的程廷礼也始终是有惊无险。

小鹿在两间屋子里躺躺坐坐,把一辈子的心事都想完了。抱着膝盖蹲在屋子正中央,他的伙伴是屋角蚂蚁洞中的一队蚂蚁。盯着那一队忙忙碌碌出出入入的蚂蚁,他经常能够一看一上午。

后来他感觉自己总是对着蚂蚁使劲,恐怕对于身心不会有利,故而把那几本翻烂了的杂志摊开来,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念。嗓子里总是不痛快,也许是那一阵子每天狂呼乱叫,把嗓子硬生生的喊坏了。大少爷当年变声的时候,春兰是严禁他大呼小叫的。

念过几页书之后,他站在窗前,又开始回忆自己学过的英文诗歌,想要背诵几段。然而经过了长久的思索之后,他惊恐的发现自己竟然一段都想不起来了。学了六年多的东西,居然会在几个月内忘成七零八落。

秋天,程太太死了。

程太太要是不死,程宅里几乎不会有人意识到她的活。非得她死了,众人,包括她唯一的儿子,才想起来这宅子里先前还活着个正房太太。她是为什么死的,也不好说,仿佛是因为生吞了鸦片,这样论起来,就属于自杀。不过程廷礼不希望家里有自杀的人,所以程太太身边的人就改了口风,一致认定她是吸鸦片烟吸得伤了脑子,是被鸦片烟毒死的。

死了的人,总得发送出去。程廷礼在百忙之中抽身回来了一趟,表明死的这人的确是自己太太。丧事办得盛大而又潦草,因为没人对程太太抱有真情实意,纯粹只是为了热闹而热闹。程廷礼在家住了两天,忙得晕头转向,没有看到小鹿,也没想起来问一问。程太太刚一入土,他慌里慌张的就又回了保定。

于是小鹿继续活在牢狱里,直到这一年的冬天,程廷礼又回了家。

在一个寒冷的冬日清晨,大少爷让人开了小鹿那间牢房的房门。

小鹿当时还在床上睡觉,滚得满枕满脸都是头发。那头发又厚又细又密,黑鸦鸦的披成了一片云,小鹿只从被窝里露出了一张脸,乍一看几乎像个姑娘。

大少爷记得自己十三四岁的时候,对待小姑娘也挺有兴趣的,可这几年不知是怎么了,越来越爱对着带把儿的漂亮小子使劲。这变化的原因,他自己讲不清楚,所以全归结到了他父亲的身上——有其父必有其子,好的不学,坏的学。

站在床边低头看着小鹿,大少爷想小鹿无论是男是女,自己都会是一样的喜欢。在他的眼中,小鹿似乎已经脱离了男女的界限,不能归类,就单是这么一个独一无二的小鹿。

这个时候,小鹿睁了眼睛。神情呆滞的望着大少爷,他轻轻的一张嘴,但是没有真正发出声音。

大少爷俯下身,用冰冷的手背蹭他脸蛋:“小鹿,我投降来了。”

小鹿缓缓的眨了一下眼睛,显然是没听明白。

大少爷对着他张开双臂,要把他连人带被一起抱起来:“我不和你讲条件了,咱们回家等着过年吧!”

小鹿糊里糊涂的坐起了身,棉被落下去,露出了他赤裸裸的上半身。抬起头盯着大少爷,他低声问道:“你要放我出去了?”

大少爷对着他苦笑:“对,我犟不过你,你赢了。”

一年之前,小鹿不明所以的成了囚徒,一年之后,他又毫无准备的得了自由。

他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知道自己的命运是被攥在了大少爷的手中。伸腿下床趿拉了一双拖鞋,他愣怔怔的站起了身。拖鞋被他踩了半年多,胶皮底子已经有了四分五裂的趋势。

一年多不见天日,小鹿的皮肤白得如雪。抬手拨开遮眼的长发,他露出了两道斜飞入鬓的眉毛,眉毛是乌浓的,和睫毛配了套。外间开了房门,他抽了抽鼻子,峻整的鼻翼翕动了,他嗅到了风与雪的气味。

下意识的伸出舌尖舔了一圈嘴唇,他睡得身体麻木,踉跄着迈步要往外走。大少爷一眼没看住,他已经赤条条的扑到了外间门前。扶着门框探出头,他瞪着眼睛张着嘴,愣眉愣眼的往外看。

没等他看清楚眼前风景,大少爷已经扯起棉被追了上来——小鹿浑身上下,就只穿了一条遮羞的小裤衩。

小鹿长大了,裤衩却还保留着先前的尺寸,薄薄的细白棉布紧绷在他圆滚滚的屁股蛋上,他那腰身依然细得只有一捻,于是这裤衩穿了还不如不穿,穿了,反倒像是欲盖弥彰,更要让人联想。

从后方展开棉被一把裹住了小鹿,大少爷急得骂道:“疯跑什么,不怕冻死吗?”

然后他弯腰伸了胳膊一使劲,强行把小鹿拦腰抱了起来:“拖鞋脱了,脚往被窝里缩。”

小鹿充耳不闻,依旧只是大睁着眼睛四处乱看,看了片刻之后,他开始狂喜的喘息。雪片也是可喜的,寒风也是可喜的,他终于又出来了!

第三十章

大少爷一路狂奔,把小鹿送回了自己的院子里。

院子里照例还是没什么人,春兰也没露面。大少爷抱着小鹿一路跑进了上房,一直把小鹿放到了卧室大床上。放下之后直起腰,他告诉小鹿:“屋里装上暖气了,暖不暖和?”

小鹿挣扎着坐了起来,想要环顾这所暌别了一年的房屋。可是在抬起头的一刹那间,他从前方桌上的镜子里,忽然看到了自己的脸。

起初他不相信那个披头散发的影子是自己,所以直勾勾的盯着镜子看了半天。这么看还不够劲,他光着脚下了床,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桌子前,双手把那一面银框大镜子捧了起来。

大少爷抬手一摸他的后脑勺:“一会儿就打电话,找个剃头的过来,给你收拾收拾脑袋。”

小鹿没听见大少爷的话,只在心里想:“我怎么变成这样儿了?”

他望着镜中人,想不通似的反复想:“我为什么要变成这样子?我没做坏事,我没犯错误,为什么要让我变成这样子?”

慢慢放下了大镜子,他扭头去看大少爷:“以后,我怎么办?”

大少爷听他声音嘶哑低沉,就抬手抚上了他的面颊:“张嘴,是不是嗓子发炎了?”

小鹿摇了摇头:“大哥,我的嗓子坏了。”

大少爷登时拧起了眉毛:“坏了?怎么会坏了?”

小鹿低下头,神情痛苦的清了清喉咙,然后仰起脸,用粗砺的声音答道:“刚进那屋子里的时候,我总是喊,喊坏了。”

说完这话,他自己笑了一下,想起自己原来喜欢边唱边跳,多高的调子都哼得上去。那个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将来会有一片锦绣前程:读中学,进高中,念大学,再留洋,然后回来当工程师,开大机器,发展实业,振兴中华。

当时想得真是太好了,全然不知道自己其实只是人家养的一个玩意儿。而他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末了不听人家的话,被人关进屋子里锁了一年,也是正常。

反正他总是理亏,总是无话可说。

大少爷提前给小鹿置办了里里外外的新衣服,这时他把那新衣服找出了一套,又让小鹿进浴室洗了个澡。浴室也变模样了,从墙壁到天花板,全贴了雪白的瓷片。浴缸也是从欧洲运来的正宗舶来品,可以让小鹿在里面打滚撒欢的洗热水澡。

及至小鹿洗漱穿戴停当了,理发匠也带着家什登了门。小鹿坐在椅子上,一头长发被那理发匠梳得黑瀑一般,向后垂了老长。大少爷站在一旁看着,忽然说道:“剪的时候利索点儿,把他那头发给我留下。”

理发匠愣了一下,随即领会了意思。齐着后脖颈下了剪子,他果然整整齐齐的剪下了厚厚一把长头发。而大少爷找来一根缎带,把那头发绑成一束,用条手帕包裹了起来。

“难得能蓄了这么长。”大少爷仿佛是有点不好意思,微微的要笑不笑:“把它当个纪念放好了,将来一看到它,就——”

话没说完,大少爷自己住了口,因为感觉这话说得不对,如果继续说下去的话,怎么样都圆不回来,只能是越说越不吉利。

小鹿望着面前的大穿衣镜,穿衣镜也是新的,完完全全的照出了他的模样。理发匠手艺好,三下五除二就把他剪回了少年模样。最后稍稍的往他那头发上抹了点生发油,理发匠伶伶俐俐的给他梳了个整整齐齐的小分头。

大少爷双手插在裤兜里,溜溜达达的走到穿衣镜前低头去看小鹿,看着看着,他笑了,笑得皱了鼻梁眯了眼睛,鬼头鬼脑宛如顽童:“小丑八怪,丑死了!”

理发匠听闻此言,大吃一惊:“程少爷,这还丑?哪儿丑您指出来,我给他再修修。”

大少爷不耐烦的一挥手:“没你的事儿!”

随即他伸手一指小鹿的鼻尖,欢天喜地的又道:“丑死了!”

小鹿把双手分别撂在了椅子扶手上,不害羞也不反驳。微微的歪着脑袋又去照了镜子,一年多没见着自己了,纵然是丑,他也想多看几眼。

小鹿不知道大少爷会怎样发落自己,只知道干爹快回来了,而大少爷几次三番的嘱咐他,不许他向程廷礼告状。

小鹿乖乖答应了,除夕之前见了程廷礼的面,他果然是一句话也没有多说。倒是程廷礼格外的打量了小鹿,然后发出疑问:“这孩子怎么变得呆头呆脑?原来不是挺活泼的?”

大少爷抢着笑道:“他跟我赌气呢,前几天我俩又……又闹别扭了。”

程廷礼听闻此言,哭笑不得:“孩子啊,你俩过完年一个十六,一个二十,这么大了,还闹别扭?再闹的话,你俩给我分开,一个留北京,一个跟我去保定!”

大少爷听了这话,立刻抓住了小鹿的手:“别,我俩再也不闹了。”

小鹿任他握着自己的手,自己不肯说话。及至他们离了程廷礼的屋子,小鹿一言不发的,硬把手抽了出来。

大少爷转而抬手揽住了他的肩膀:“还记恨我?”

小鹿望着满地的残雪,开口问道:“以后,咱俩怎么办?”

大少爷笑出了一团白色雾气——以后他俩怎么办,他也不知道。小鹿死活不肯同他相好,而他对待小鹿,又不肯霸王硬上弓。

他心里清楚,对待小鹿,他打了骂了都没事,唯独有一道界线,不能破。他可以欺负小鹿,但是不能蹂躏小鹿。欺负和蹂躏,不是一回事。

他和小鹿之间,他自己想着,是只可以有洞房花烛、不可以有月黑风高的。小鹿小,不懂事,他可以等,没关系。十六岁不懂,十七岁总要懂了;十七岁还不懂,十八岁一定能懂了。

大少爷在等,小鹿也在等。大少爷目标明确,在等着小鹿长大;小鹿则是茫茫然的,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感觉事情没完,大戏一定还在后头,只不知那戏是悲是喜。

两个人一起等,一等就是两年。

这两年里,虽然没有锁链束缚着小鹿,但小鹿无需看管,很少出门。偶尔出去逛了几次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行踪全被大少爷掌握着,就干脆哪儿也不去了。

至于余翰文,他也没有去联系,当然是因为无颜相见。况且若是见了面,余翰文问起他上一年的情形,他也不好回答。程家毕竟还是他的家,尽管那一年的禁锢几乎逼疯了他,但他还是感觉家丑不能外扬。

余翰文不要了,学业也不提了。小鹿沉默的活,后来回首往昔,也不知道这两年是怎么过来的——一点正事也没有做,就单是活着。

同时,也要提防着大少爷。大少爷没对他用过强,但是动手动脚的,也不老实。两人本是一张床从小睡到大的,小鹿一直把大少爷的手臂当成枕头,两个人亲得宛如一个人,可是现在,小鹿忽然感觉大少爷的一切都不可忍受了。大少爷时常会隔着衣服抚摸他,摸得他周身僵硬,因为自认是个男子,不该受另一个男子的狎弄。

他想黄花大姑娘也不会比自己活得更紧张胆怯。而且黄花大姑娘本来就该是矜持的、怕人说怕人瞧的;可自己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怎么也活成了个大姑娘?天气热的时候他也不敢打赤膊,不是他的肉多金贵,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爷就敢看画似的盯着他长看。

于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点长,长成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他虽然不出门没见识,可据他所知,当兔子的小子们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种,而大少爷生得高大,差一点就也是个虎背熊腰。一个虎背熊腰,应该不会再爱上另一个虎背熊腰。

小鹿想长,也的确是真在长。前几年他长得慢,怎么拔节也还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岁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结实了起来,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层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来一把剃刀,每隔几天就涂上一脸肥皂泡沫,虚张声势的刮胡子。大少爷也刮胡子,刀锋掠过下巴,会刮出嚓嚓的声响。他的茸毛还细软着,刮不出声音来,但是总比没有强。刮完胡子洗完脸,小鹿照镜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丑,单是心里暗暗的快乐。

小鹿快乐了,大少爷也很快乐,因为他老子终于还阳回春,又掌权了。

二十二岁的大少爷,已经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礼的驻平总代表。军务他不管,他只管交际。他生得英俊,性情也开朗活泼,又是吃喝玩乐的行家,因为是程廷礼的亲儿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应酬之时,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来了喜讯。

前几年的兵荒马乱改朝换代,成全了个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程廷礼。程廷礼手下的兵马有限——也不只是兵马,他带了半辈子兵,一直是处处都有限,开疆辟土的功绩丝毫没有,好在他这“有限”也是有限的,没功绩,也没大纰漏,一路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过下来,他不但没把他的队伍带散,而且大大的聚拢了一笔财富,既可以供着他自己挥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里的独生儿子养成花花阔少。

在南京政府发动的北伐战争之中,程廷礼为了保存实力,练出了一手做墙头草的好功夫。去年南北打成一团乱麻,他在枪林弹雨之中施展绝技,今日投张明日靠李,一共也不知道换了多少个东家,结果最后他浑水摸鱼,竟是趁机抢了个察哈尔省的省主席来做,比先前还要得意威风。

他的队伍早就驻扎进了察哈尔的省会张家口,他也亲自在那里料理了许久事务,最后感觉“天下已定”了,他才沾沾自喜的启程回了北平。北平城里除了他那个充作全权代表的独生儿子之外,再没有谁能勾他的魂魄。至于小鹿——他愿意对这孩子疼一疼逗一逗,心里也存了一点邪念,但还没邪到要对着孩子下手的地步。

程廷礼总不回家,如今终于回来了,第一眼看到小鹿,竟是吓了一跳:“哟!”

“哟”完之后,他围着小鹿转了一圈:“臭小子,什么时候长得这么大了?”

小鹿做西装打扮,上身是白色衬衫外面套了青缎子马甲,天气热,他没打领结,衬衫领口的第一个扣子也没有系。对着程廷礼笑了一下,他声音很低的答道:“干爹,您都一年多没见着我了。”

程廷礼停在小鹿身边,和他比了比身量,结果发现小鹿在这一年里长了半头,再窜一窜,就要和自己齐平了。自己再暗暗算了算岁数,他不由得点头慨叹道:“可不是,十八岁了,大小伙子了。”

然后他移开目光,没敢再看小鹿。小鹿长得和鹿副官太像了,鹿副官死了十五年,他还没忘鹿副官的模样。先前小鹿小,是个孩子,倒也罢了;可是小鹿现在已经满了十八岁,十八岁的小鹿,活脱又是一个鹿副官。

程廷礼本来还想和小鹿多聊几句,但现在不能聊了,因为没法正视小鹿的眼睛。他忽然忙了起来,忽然有了无数的老朋友大人物要去拜访,忙得坐不稳站不住,非得立刻从小鹿身边走开不可。

他忙,大少爷自然也跟着上了发条。老子升了官,儿子当然是高兴的。父子两个上午出门,直到了午夜才回来。

大少爷白天走的时候欢天喜地,回的时候却是打狗骂鸡,因为在今天的晚宴上喝多了酒,肠胃里热烘烘的一直饱胀难受,头也疼痛,偏又呕吐不出,不能缓解。院子里的仆人们等到前半夜,以为大少爷必定是彻夜不归了,便各自偷懒,溜了个无影无踪。于是当大少爷弯腰站在院子里干呕之时,迎出来的就只有一个小鹿。

大少爷没吐出什么来,但是声势浩大,嗷嗷的作呕,仿佛要把肠胃从嗓子眼里翻出来。小鹿一手扶了他的胳膊,一手拍打他的后背。大少爷不领情,反倒含糊不清的摇晃着骂了起来:“滚一边儿去,你拍我干什么?我要喝水,给我拿水!”

小鹿没说什么,转身回屋给大少爷端出了一大杯凉开水。大少爷接过杯子一饮而尽,肚中瞬时增加了存货,沉甸甸的更难受了。

随手把瓷杯子往青砖地面上一扔,他把瓷杯子摔了个粉碎。紧接着蹲下来垂了头,他一口一口的干咽唾沫,又痛苦的哼哼唧唧。小鹿看他难受成了这样,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索性把一只手插在了他的腋下,拼了命的要把他拽起来。

大少爷是沉重的,如今醉透了,东倒西歪,更像是要散架子一般,重得不可收拾。小鹿好容易把他向上拽起了一半,不料他忽然一伸脖子一张嘴,“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一边吐,他一边打着激灵晃脑袋,小鹿躲闪不及,被他喷了半条裤腿的秽物。

对待这样烂醉如泥而又脾气不小的大少爷,小鹿真是无计可施,只能捏着鼻子由着他吐。及至他吐干净了,小鹿又使出拼命的力气,硬把他拖进了卧室里去。撕撕扯扯的给他扒了衣裤,小鹿也把自己的脏裤子脏皮鞋脱了。横竖现在天气不冷,他穿着裤衩来回跑,也不至于冻出病来。

扶着大少爷喝水漱了口,小鹿又拧来一把热毛巾,弯腰要给大少爷擦一擦脸。方才那一场呕吐并没能醒了大少爷的酒,大少爷半闭着眼睛,先是含含糊糊的说话,说着说着,他半睁了眼睛往上看,看了片刻,他硬着舌头唤道:“小鹿……”

小鹿放下毛巾,一手托着他的后脑勺,一手给他正了正枕头,同时说道:“睡吧。”

他的相貌很美,声音却是粗哑,几乎带了沧桑意味。展开棉被给大少爷盖上了,他低头掖了掖大少爷肩膀上的棉被角,又说了一遍:“睡吧!”

大少爷眨巴眨巴眼睛,刚刚狠吐过一场,他脸是红的,眼睛更红:“小鹿,你上哪儿去?”

小鹿直起腰,抄起毛巾答道:“我也要回屋睡觉了,再不睡,天都要亮了。”

大少爷恍恍惚惚的见他要走,连忙起身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小鹿,你等等,我想你了,你坐下来,咱俩说说话儿!”

小鹿见他面红耳赤酒气冲天,实在不是个体面模样,就挣扎着要往外抽手:“有话明天说,现在我困了。”

大少爷一跃而起——动作太快了,他的思想跟不上他的身体,行动之际简直感觉自己是在腾云驾雾。饿虎扑食一般,他不由分说的把小鹿拉扯回了床边,这回离得近了,他发现小鹿没穿长裤,两条笔直的白腿齐根划出,上身也只套了一件松松垮垮的衬衫。下意识的伸手在那光腿上摸了一把,一把之后,那手就像疯了一般,收不回来了。

第三十二章

小鹿万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发疯,登时心里燃了怒火。推着大少爷的肩膀向下一压,他单膝跪在床上,把大少爷硬摁了住,同时压低声音吼道:“你醉了就睡!别借酒装疯的跟我来这一套!”

大少爷气喘吁吁的向上看着他,耳朵里嗡嗡的轰鸣,只见他的嘴唇在动,他说了什么,却是全然听不清楚,也无意去听清楚。从棉被里缓缓伸出了两条腿,他骤然抬腿夹住了小鹿的腰,随即一个翻身,强行把小鹿卷到了床上。伸手一拍床头墙壁上的电灯开关,屋子里立时黑了,大少爷搂着小鹿亲了一口,亲过一口之后就发现这感觉真是好,到底是怎么个好法,他说不清楚,反正就是好,妙不可言。

小鹿长大了,衬衫领口里扑出了肌肤气味,没用香水也没用香皂,就纯粹只是肉体的味道。这点味道让大少爷昏昏然的要癫狂。两年了,他一直是克制着,等待着,本来还可以继续再等一等,可是此时此刻,他的手脚已经不听了指挥,他的理智也要被酒精融化殆尽。堵住小鹿的嘴唇狠狠吮吸了一口,他随即销魂的呻吟了一声,然后像尝到了甜头一般,又把舌头伸进了对方的口中。

小鹿方才是猝不及防,糊里糊涂的受了偷袭。此刻他反应过来了,当即怒发冲冠的做了回击。噙住口中的舌头,他一口咬了下去。

他没使出全力,怕真咬坏了大少爷,但也足以让大少爷疼出一声哀鸣。慌忙抬头躲开了小鹿的嘴唇,大少爷摸黑啐出了一口血水。小鹿趁机狠推了他一把,企图顺势逃下床去。大少爷察觉到了,当即像捞活鱼一般满床的抓他按他。

热气呼出来,口水咽下去,大床上闹开了锅,大少爷和小鹿不知不觉的打成了一团。两人都不大吭声,然而下手很狠,也许是因为心里全都压着一股子火气,嘴上不说,其实一直怀着恨。如今终于有了个摸黑开打的机会,他们心照不宣的,开始一起行凶——不是闹着玩,是真打。一言不发,往死里打。

小鹿骑到了大少爷身上,一手卡着大少爷的咽喉,一手攥了拳头,接二连三的击向大少爷的胸膛肋骨。大少爷被他打了个半死,情急之下来了个鲤鱼打挺,硬把小鹿从自己身上拱了下去。这回翻身起来,他占了上风,摁住了小鹿劈头盖脸的捶。捶了没有几拳,他闷哼一声向后一倒,是小鹿一脚蹬上了他的肚子。

他掐小鹿的脖子,小鹿扯他的耳朵,武器则是拳头和脚,横竖屋里漆黑一片,打出什么丑态都看不见。论体力,小鹿到底是逊他一筹,不久之后便落了下风。落了下风还不服输,于是大少爷理直气壮的开始痛打落水狗——实在是干不成,打一顿也是能出火的。

他的拳头像雨点一样往下落,渐渐从脊背落向了小鹿的屁股。小鹿有个紧绷溜圆的好屁股,皮肉一打一弹,摸着则是细嫩柔软。大少爷忽然发现了出火的新法子,拳头展开了,他开始使劲掐拧小鹿的屁股蛋。

小鹿这回真疼了,疼得在他身下乱扭。他越疼,大少爷越痛快。手掐都不够劲了,他恨不能低头在那肉上狠咬一口。

可是未等他真低下头,黑暗里挥来一只手,一巴掌抽到了他的脸上!

这一巴掌来的太突然了,打出的脆响也让大少爷愣了一下——大少爷活了这么大,还没挨过这么狠的嘴巴!

与此同时,小鹿收回了震得发麻的手掌,走兽一般四脚着地向前一窜,“咕咚”一声从床上滚了下来。大少爷听声音不对,猜出小鹿是逃下去了,便单手捂脸起了身,伸腿下床要拦住他。

床下摆了乱糟糟的拖鞋皮鞋,大少爷双脚落地,一脚踩进了皮鞋,一脚踩进了拖鞋。他顾不得统一双脚的鞋子,只记得自己刚挨了个狠辣的大嘴巴。气冲冲的觅声走到小鹿面前,他凭着直觉抬起了那只穿着皮鞋的脚,用尽全力踢了出去!

他的确是想一脚踢个狠的,可是万没料到自己会踢出小鹿一声凄厉的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