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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下,她咬得很用力,几乎是在强行揪住他的嘴,但很快,她用手环住他的脖子,放轻了嘴上的力道,轻轻啃着他的唇,像小虫子一样,软软的,痒痒的。

下一秒,连城璧忽的出手紧箍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扣在她颈间,舌尖灵活地伸入她的口中,熟稔地横扫她口中每一寸敏`感的地方。

他吻得很用力,反客为主,吻得她深深后仰,身体几乎向后弯成一个弓形,青丝如流瀑。

唇齿之间,他的味道里,带着浓烈的酒气,让她在呼吸不能的那一刻,也染上了浅浅的醉意。

狂风骤雨过去,她伏在他的怀里,手贴上他的胸膛,感受着他心脏的跳动,她的气息依然不稳,还在喘息不止。

他却不打算放过她,又一次伸手抬起她的下颌,凑近她的脸颊,细细摩挲了一会她那水润红艳的唇,然后,再次朝她压上。

这一次的吻,并不那么激烈,轻揉慢捻,是疯狂之后温存的抚慰,带着无与伦比的耐心和柔情。

柔软的纠缠之间,白苏依稀听到他轻轻的一声叹息。

带着无奈,带着妥协,更带着难以言说的想念。

“那次我以为不危险的,”白苏伏在他的胸前,语调里还带着几分鼻音,声音软软懦懦的,“反正就是直觉不想让你去,你别问我为什么,女人的直觉没有理由。”

“那次跟逍遥侯的决斗很危险,是不是,”白苏抱着他,继续道,“都怪我,没有跟你说清楚,不然你就不会去了。”想起那件事,她还有些后怕,如果她带走哥舒冰的时间和他们决斗的时间没撞到一起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你也知道有错?”连城璧轻哼一声,一只手搂着她,另一只手以指代梳,一下下理顺着她的头发,淡淡道,“以后你…”

“你仔细想想么,我很少有事情瞒你的,”白苏双手环抱住他劲瘦的腰,有些委屈地打断他的话,道,“就这一次,以后不会了。”白苏这话是实话,哥舒冰知道天宗的秘密,救她出来就足够了,况且,事情的轨迹改变至此,她也预料不到将来如何。

“那次,我真的以为你也去找逍遥侯了,我很怕,”连城璧轻轻叹了口气,道,“阿苏,你知道么,你太很独立,有的时候,我真希望你能多依靠我一点。从我遇见你开始,你似乎就一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进无垢,外出游历,还有你独自在外的那四年,你总是一个人就能解决所有困难的样子,事实上,你也确实做得很好。”

“可是,我怕你会很累。”

“偶尔依靠我一下,让我来做,不好么。”

“你这样,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没用。”

白苏将头埋在连城璧的胸前,感受着音波在他胸腔里的振动,前额隔着衣服抵着他硬硬的肌肉,听着他的话,她的眼眶中有了微微的湿`意,她抱紧了他,连连点头,闷声道:“我知道了。”

“以后,除了替人看病和生孩子,什么都丢给你做。”

这话说得让连城璧有些哭笑不得,只得道:“好。”声音里带着满满的宠溺和笑意,

“以后少喝酒,”闻着他衣服上淡淡的酒味,白苏想起了这件重要的事,很是不满的叮嘱,“尤其不准和萧十一郎出去喝酒。”

“呵呵…”连城璧轻轻笑起来,“萧兄最近很无聊,只好拉人喝酒。”

“怎么会,”白苏皱皱眉,“难道他都不用陪沈璧君?”

“那也得沈姑娘有空,”连城璧揉揉白苏细软的发丝,觉得手感甚好,惬意地眯了眯眼,闲闲地回道,“如今沈姑娘身为家主,每天忙账目的事都忙不过来,萧兄恰好对这些事情最没兴趣。”

白苏脑补了一下强势富有女家主和落魄大盗理财白痴相遇的场面,顿时觉得很有喜感,忍不住勾起了唇角,哼了一声,道:“那也不能拉你下水。”

连城璧却轻叹:“我的处境,比他也好不了多少。”

好委屈的口气…

白苏拿脸在他胸前蹭蹭,温柔无比地回道:“你当然和他不一样。”语罢,白苏脑子里灵光一现,突然有了个不错的主意,不由得轻轻一笑,凉凉道:“至于萧十一郎,既然他觉得手脚太闲了,我就找点事给他做。”

听着这冷飕飕的语气,连城璧背脊一寒,没来由的就想到那个见面不如闻名的‘清心寡欲’,不由道:“你打算…”

“连城璧!”

“放开糖糖!”

连城璧一句话还没有问完,只听得两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如炸雷般接连响起。一股强大的杀气瞬间压了上来,连城璧顺势将白苏推进门里,自己足尖轻点,凌空一个翻转,轻松避过那两柄精光四射的剑。

“哚!”

两柄剑锋凌厉无比的剑同时深深□门廊的大柱子里。

只见红樱绿柳二人手腕轻抖,两柄仅长七寸的剑像被无形的线操控了一样,“嗖”地一下分别飞回二人手中。

一寸短,一寸险——这两柄剑的长度均只有七寸,已可算是世上最短的剑。而最短的剑,想必也是最凶的剑。

而二人使剑的方法,更是让连城璧脸色一变,他失声道:“以气驭剑!”

红樱绿柳的目的本来就是警告,出手不是杀招,以连城璧的本事躲过此招很容易,而此时听见连城璧的话,红樱和绿柳的脸上都微微露出满意的神色:“江湖上,一向认为‘以气驭剑’只是神话,其实这种剑术,并不是绝对练不成的。”

“只是要练成这种剑术,至少需要一百五十年的时间。”李红樱道。

“就算真的有人能活到一百五十岁,也不可能将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全部用来练剑。”杨绿柳道。

“自我二人七岁练剑,如今已有七十四年,而这七十四年里,我们真正在练剑的时间,算来也不过二十多年。”李红樱道。

“所以,我们现在也只能练到‘以气驭线,以线驭剑’而已。”杨绿柳道。

“以气驭线,以线驭剑?!”连城璧仔细看去,发觉二人手中皆有一根若隐若现的细丝,目光熠熠生辉,神色间有些痴迷,失神道,“剑术竟能有此境界。”

突然间,他握了握腰间佩剑,猛地抬起头,目光灼灼,对红樱绿柳二人一个抱拳,正色道:“请二位前辈指教一番!”

红樱和绿柳顿时一愣。

李红樱缓缓道:“我们的剑,是杀人的剑。”

连城璧淡淡一笑:“我知道。”

杨绿柳缓缓道“你不怕死在我们的剑下?!”

“我不会死。”连城璧看了白苏一眼,随即朝红樱绿柳微微一笑。

红樱和绿柳也看向白苏,见她神情自若,不由得相互对视一眼,对连城璧道:“请!”

“找片没人的空地!”白苏看着三人相继施展轻功离开,还是忍不住向空中嘱咐大声道。

不过,想了想,她还是有点不放心,决意跟过去观战。轻轻一跃,她也朝着三人飞走的方向追了过去,一边飞,她一边在想——

有没有可能琢磨出小说中那种吃一粒可以增长好多年功力的药丸?以气驭剑,要的不就是内力么,内力再强一点,不就连剑都不要了,可以直接来个“无形剑气”?!

这样想着,白苏越发觉得自己歪楼歪得厉害,不过红樱绿柳本来不是来找城璧的碴的么,这回跑出去切磋武艺也算跑题了吧…

*****

这一头,莫陌陪着哥舒冰在玩偶山庄里走着,恰好见到三个人影在屋檐上一闪而过,紧接着,又有一个身影追了过去。

“那是红樱绿柳两位前辈,还有…”速度太快,莫陌没能认全,只看清了红樱和绿柳那两身标志性的红绿衣裳。

“还有连公子和顾姐姐,”哥舒冰替他说完,想了想,又接着道,“看这个架势,是要去比武吧。”

“你连这个都能看出来!”莫陌惊奇。他武功不好,连刚刚几个人的脸都没看清楚。

哥舒冰认真道:“感觉一下他们的气息,就很容易猜到。”

“听说你是个女神童,又过目不忘,又细心,还善于分析,真是个人才啊…”莫陌绕着哥舒冰走了两圈,一边走一边摸摸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道,“不如以后来帮我管银子吧。”

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好,莫陌右手做拳,左手摊开,两只手相互击了一下,眼神亮晶晶地看向哥舒冰:“有你管钱,肯定没人敢做假账了!而且,你会成为活账本的!”

哥舒冰眨眨眼,对这个少年跳跃性的提议有点发愣,过了一会,她笑起来:“好啊,只要你不嫌弃我身体不好。”

“会好的,”莫陌浑不在意道,“白苏的医术,武林中她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想了想,觉得还不够,他又补充道:“就算是宫里的太医,也比不上她。”

闻言,哥舒冰点点头,她尚记得她在崖下的时候,白苏给她喝的那瓶凤凰水的奇妙药效,还有,那只半透明的神奇虫蛊…

想起那只冰蚕,就想到了她的亲生哥哥化为一滩诡异的流质体滑过她的右手时那种奇特而恐怖的触感,哥舒冰不由得浑身发冷,她抬起头,对莫陌说:“你没说错,我确实不是汉人。”

莫陌一怔,随即接口道:“你的面貌有点像突厥人。”

“是,我是突厥部族的后代,”哥舒冰道,“准确说来,我是安西哥舒部的后裔。”

“哥舒,就是我们部族之名。”

正文 64、 ...

真相

逍遥侯哥舒天,之所以让别人称呼他为“天公子”,就是不愿意暴露自己的姓,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其实是一个夷狄。

而哥舒冰,是逍遥侯哥舒天最小的妹妹,她生下来的时候,逍遥侯已经成人。

逍遥侯原本有很多哥哥姐姐,都和他一样,是畸形的侏儒,只不过除了他,其余的都已经夭折。

唯独哥舒冰,是一个发育正常的﹑健健康康的人。

一个侏儒,势必要遭受很多白眼和嘲笑,而在这种环境下熬到成年的哥舒天,他的心智,早就不正常了。他讨厌哥舒冰——嫉妒最终成恨,若不是他们的母亲还在世,哥舒冰是活不下来的。

他们的母亲离世的时候,曾经再三嘱咐他,要他好好地待哥舒冰,否则她在九泉之下也不会放过他。恰恰,哥舒天唯一敬畏的就是鬼神,因此,他虽然恨着他妹妹,也从没有亏待过她。只是,从不许她过问他的事。

但无论如何,哥舒冰毕竟和他住在一起,她渐渐发现,近年来,每到端午,总会有很多人来找他,这些人个个蒙面,行踪神秘。只不过,由于哥舒天从来不愿意别人知道他有这么一个妹妹,因此那些人看到她,也不在意,大概将她也当做了逍遥侯的姬妾。

哥舒冰很聪明,而且,她知道她的哥哥,一向有这么一个野心——妄图控制江湖中的所有人。

就在这年的端午,来的人更多了,她无意中听到哥舒天兴奋地喃喃自语,说天下英雄,已有一半入了他的谷中。

他们的惯例,就是到了晚上,所有人全部去后山的一个秘密洞穴集会,要两三天才能出来,这其间只让几个又聋又哑的仆人去送饭食送茶水。

哥舒冰仗着自己曾学过一点易容术,便混进了那些送水的仆人之中。到了洞中,那些人蒙面的黑巾都取了下来,虽然哥舒冰一进去就被她哥哥发现,但只那匆匆一瞥,她已经记下了绝大多数人的面貌。

这也就是逍遥侯要推哥舒冰下崖的原因。

所以,如今她要做的,是把那些人的样子都绘制下来。

这是一份足以颠覆整个武林的东西。

不过,急不得。

首先是哥舒冰的身体尚虚弱,不能劳心劳力,其次——

水墨画真心抽象,工笔画又太费时费力。

所以,白苏开始尝试用制作书封的硬纸和沾了特殊药水后变得很硬的毛笔笔头教哥舒冰画人物速写。

哥舒冰很聪明,教了她方法,理念和精神传达到了,她随便练练,画得就比白苏这个师傅好太多了。

她每画一个人脸出来,就让众人来辨认此人是谁,然后将名字记在册上。

而这本名册上的人物,个个响当当,一页页记录下来,越发让人心寒。

记得越多,就越清楚,哥舒天汇聚的这股力量,有多么强大,多么恐怖。

时间就这样慢慢走着,转眼,无垢山庄已经进入了萧瑟凋零的秋天。

从济南回来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关于哥舒冰身上的余毒,白苏还在调配和试验中,也因此,在无垢山庄里为哥舒冰特别辟了一块宅院出来,方便白苏看病,也方便她静养。

这一天,萧十一郎一阵风似的闯进无垢山庄,直奔连城璧的书房。

山庄里的仆人,已经习惯用“我不知道这个人是大盗”﹑“我不认识这个人”的心态来围观萧十一郎的到来。

不管这人江湖名声有多坏,只要庄主默许,他们就当没看见。

“连城璧!”萧十一郎的声音里明显压抑着怒火,说话的语气也难得失态到这种地步,“你管管你家那个女人!”

连城璧此时正在书房练字,看到萧十一郎门都不敲直接闯进来,连城璧并无太多惊讶,只上下打量了他几眼,悠悠道:“萧兄今日英俊非凡。”

萧十一郎本是个很不讲究衣着的人,一套麻布蓝衣可以穿好几年不换,可以几个月洗一次澡,靴子破了洞也不记得要补,有时甚至连袜子都不穿。

这样一个邋遢不修边幅的家伙,现在却干净得像一个剥了壳的鸡蛋。

他的大胡子已经剃了个干干净净,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在脑后束着,连指甲都修剪得很整齐。他身上穿着一身纯黑色的衣服,质料高贵的,剪裁精致合身,柔软贴身的衣服,使得他整个人看来就像是一杆刚炼成的枪——光亮、修长、笔挺。

他的腰上,系着条蟒皮腰带,上面斜插着一柄形式奇特的短刀,仿佛是黄金打造的刀鞘上,镶着三粒人间少见的黑珍珠。

如果白苏在这里,一定会忍不住吹个口哨赞扬一下这身打扮。

简单,却意外地适合萧十一郎,衬得他整个人都高贵无比。

不过,这个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家伙此刻仿佛并不太高兴,他上前猛地拍了一下连城璧的桌子,道:“不错?!你知道为了能出门我花了多少时间吗?”

“两个时辰!整整两个时辰!”

“就算是女人出门,穿衣打扮也用不了这么长时间吧!”

萧十一郎本来就不是一个讲究礼仪的人,就是穿得这么昂贵也是一样,他一屁股坐在书房的凳子上,两条交叉的腿翘到茶桌上,端了一杯茶一口灌下去,消消火气。

“这间接说明你原来有多不爱干净,”连城璧将写好字的纸放在桌上拿镇纸压上,然后离了桌,挥手招呼仆人进来给萧十一郎上一壶热茶,笑道,“今天这身好像比上次的更适合你。”

萧十一郎重重哼了一声,几乎是斜了连城璧一眼:“你想笑就笑好了,反正都是拜你那个女人所赐。”

“你说阿苏?”连城璧也陪萧十一郎坐下来,顺口道,“现在都是沈姑娘在替你置换行头罢,干阿苏何事?”

萧十一郎看着连城璧这副人畜无害的模样,恨恨道:“不是你家那位女侠煽风点火,璧君能心血来潮想到给我弄成这样?我都觉得自己像吃软饭的!”

“你不知道这每天洗澡刮胡子有多麻烦。”

“还有找裁缝给我做衣服,我最讨厌尺子在我身上跑来跑去。”

“偶尔偷个懒又怎么样,偏偏璧君一看着我,我就…”不忍心了。萧十一郎既不喜欢这样的打扮也不喜欢自己女人为自己花钱,但每每看见璧君那种可怜兮兮﹑委委屈屈又满含期盼的眼神,萧十一郎怎么都不好意思违逆她的意愿。

好像…白苏提过什么“夫人外交”?连城璧不由笑了:“连某也每天洗澡刮胡子,不觉麻烦。”

“你是世家子弟,爱干净惯了,我不同,”萧十一郎有点抓狂,“她现在每天都要盯着我收拾干净了才让我出门,要不是每天有酒有肉,再过几天这种日子,我怕是真的要疯了…”

“女人爱你,自然希望把你拾掇得好看些。”连城璧吹开浮起的茶叶,慢慢啜了一口茶水。

“关键在于,”萧十一郎冷哼一声,“这一切都开始于顾姑娘找璧君说了那一次话之后。”

“这也不能证明是阿苏的缘故,”连城璧微笑道,“反正你最近也挺闲,花点时间收拾得干净点,看起来精神,沈姑娘也开心,何乐而不为?”

“我知道,一定是她,”萧十一郎算是明白了,连城璧是绝对不会帮他的,他瞥了连城璧一眼,带着一种无奈的认命的语气道,“你尽管站在旁边看笑话好了。”

连城璧轻轻咳了一声,道:“你总不能让我一个大男人去劝沈姑娘不要给你…”

话没说完,连城璧看了看萧十一郎,转而又道:“其实你这身行头配你真的挺不错。”

闻言,萧十一郎几乎要扶额为自己默哀了。

其实,萧十一郎的预感还真没错,此事的确是白苏的主意。

目的很单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