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了一下,现在?

安心下了决心,立刻从床上爬了起来,拉开衣柜扯出一条缀满了亮珠的牛仔裤丢在床上,再接再厉,又翻出了一件亮闪闪的黑色紧身小毛衣。当她从穿衣镜前面转过身时,我不得不承认,这身夜行衣还真是时髦的厉害。

“去哪里?”我眼花缭乱的看着她用最短的时间把自己打扮成个坐台的,一边傻乎乎的问。

安心白了我一眼:“没良心的。才跟着他几天,咱俩的据点你都忘啦?”

我搜肠刮肚的也没有回忆起什么来,不过倒是彻底明白了一件事,安心还真是不论上那里都会带着我。

她举着香水瓶冲着我们俩一阵乱喷,然后就出发了。

靠在她的怀里看着车窗外面一闪而过的盏盏街灯,心里忽然就有了一丝似曾相识的感觉。也是这样昏黄的灯光在脸上一闪一闪的,也是这样沉默的落寞的夜晚…

安心是不耐这样的寂静的,她开始放一些节奏激烈的舞曲,一边听一边哼哼唧唧的跟着晃肩膀。

车厢里立刻被这嘈杂热闹的声音填满了,对比着外面冷清的夜色,不知怎么反而让人觉得心里加倍的空旷起来。

我猜对了一半,她带我去的地方确实是酒吧一条街。这个时候也只有这个地方热闹有趣。不过她进去的这家叫做“斧头帮”的,我还真是没有听说过。也不知道是我孤陋寡闻,还是它真的不出名。

刚一进门,就有一个红头发的女孩子跟她打招呼,她的眼睛涂了亮闪闪的眼影,在昏暗的灯光下散发着十分协调的诡异。

“沙利,你好久没有带着你的宝贝来这里玩了。”她熟络的搂住安心的肩膀,顺手在我身上拍了一下。

安心懒洋洋的抛给她一个媚眼:“是想我还是想我的宝贝?”

红头发的女孩子哈哈笑了起来,然后压低了声音说:“雷洛正好在呢。”

安心似乎抖了一下,但只是摇了摇头:“不过去了,给我们找个地方。我们坐坐就走。”

红头发的女孩子点点头,拥着我们一起走了进去。热滚滚的声浪立刻扑面而来,虽然感觉有点嘈杂,但这里还真是很热闹。而且我发现在这里我并不惹人注目,因为不论多么离谱的形象这里都能看得到。一旦发现了这一点,我立刻有种前所未有的轻松。

安心大声问我:“喝什么?还是果汁?”

我摇摇头,在这里喝果汁那该是多么扫兴的事呢?我大声的说:“伏特加。”

安心听了我的回答似乎微微有些发愣,随即转头去吩咐招待。

这样热辣辣的地方,又有热辣辣的酒,让我觉得可以忘掉心里所有不痛快的事了。也许醉死在这迷离的光线里对我来说反而是最好的出路,说不定一觉起来我又躺在自己那间堆满了绒毛玩具的卧室里,而这里一切的经历只不过是一场噩梦呢。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喝酒,喜欢这里了。

在这看似人声鼎沸的所在,其实聚集的,不过都是些想要忘记什么的人。同时我也无比强烈的体会到了潜伏在安心内心里的迷茫和孤独,以及那些不论在阳光下还是夜色里都逃无可逃的痛楚。

就象我一样。

二十三

当舞池里的灯光忽然间全部暗下来的时候,四面八方都响起了尖锐的口哨声,还有人在大声的喊叫,起初只是零零星星的几个人在喊,但是很快就变成了所有人都参与的大合唱,他们一边拍掌一边有节奏的喊:“雷洛!雷洛!雷洛!”

这样富有暗示性的场面,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人物要出场了。安心的眼睛也亮闪闪的,她没有跟着喊,但是眼睛却专注的盯着舞池当中的某个地方。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一缕灯光正好从上面投射下来,光柱里一个全身黑色的人影正在随着若有若无的音乐开始缓缓舞动。是一个身材十分迷人的男人,他舞动起来的时候仿佛已经忘记了周围的一切一切,彻底化身为黑暗中的一簇火苗,要让自己忘情的把整个世界都引燃了。

音乐在他身形微微一顿的瞬间轰然震响,立刻,整个大厅都卷入了一场空前热烈的狂舞之中,所有的人都围在他的身边一边跳舞一边尖叫。连空气里都仿佛带着燃烧的气息。是啊,是啊,这样热闹的地方是没有过去的,也没有明天,有的只是现在。

安心和着音乐的节奏晃动着身体,象所有的人一样专注的看着雷洛,似乎灵魂都被他吸引走了。遗憾的是离得太远,我根本看不清他的长相,只觉得他皮肤黝黑,眼睛闪闪发亮。全身上下似乎每一个细胞都散发着热烈迷人的气息。

连我也受了他的感染,跟着他的节奏在不停的摇晃、摇晃、摇晃。直到眼前的世界终于变成了一块令人眼花缭乱的绸子当头罩住了我。

我想我又喝多了。当安心把我裹在前襟里走到外面时,被冷风一吹,我回光返照似的清醒了那么一会儿,我记得我迷迷糊糊的问她:“雷洛是谁?”

安心用平淡的语气说:“斧头帮的老板。”

“仅此而已?”我怀疑的问,当那红头发的女子告诉她雷洛在的时候,她分明有一下颤抖。我记得很清楚。

安心几乎是微不可闻的发出了一声叹息:“当然仅此而已。”她用力的搂紧了我,“你都在想些什么呀。”

“没想什么。”我昏昏欲睡的靠在她的怀里喃喃自语:“他很…迷人。”

安心没有说话,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和酒精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在冷峭的夜风里,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开在山崖上忧伤的花。

安心把我放在旁边的座位上,车子还没有发动起来,电话就响了。

“喂?”安心不耐烦的把电话放在耳边:“你干吗?”

不知道是谁的电话呢?安心的表情有那么一会儿有点认真,但是紧接着又不耐烦起来:“什么叫夜不归宿?你当我还是孩子呢?我们在酒吧。正要回去呢。”

说着瞟了我一眼,似乎有一点心虚的味道:“恩。它是跟我在一起呢。”

对方似乎发脾气了,声音显得很暴躁。听到这个声音,我又有点清醒了。这好象是安哲的声音。但清醒也只是那么一下子的事,随即大脑又开始昏沉。但在意识的深处忽然就有了一种针扎似的隐痛。是因为他么?

安心哼了一声,用满不在乎的语气说:“你问它?它喝的是伏特加。它自己点的。”

安哲又在发脾气了。他还真是很少发脾气的人,好象只有安心有这种能激怒他的能力吧。

安心的眉毛皱了起来,外面一闪一闪的霓虹灯在她的脸上晃来晃去,她脸上蓝色的眼影似乎已经有些晕开了,长长的眼睫毛呼扇呼扇的,眼睛显得幽深而颓废。

“是啊是啊,它是喝醉了,正吐胆汁呢。”安心的语气明显的刻薄了起来:“没错,我是总带着它出去鬼混。不过你以为你是谁啊,管得着吗?”

说完这句话,“啪”的一声挂了电话,撇着嘴嘟囔了一句:“莫名其妙!”

她把电话顺手扔在了我的身边。电话又响了,我抬了一下眼皮,屏幕上一闪一闪的名字是“安哲”。但是安心连看也不肯再看一眼,就发动车子拐上了马路。

安心的电话一直在我身边玎玲咚咙的响着,我只要睁开眼睛就看得到那个能灼伤人的名字。本来是昏昏欲睡的,但是心跳一下一下的压迫得我不能自如的呼吸。怎么也睡不着了,只觉得头痛欲裂。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一定要打起精神来。”我把这句座右铭反复在心里念了几遍。这是来到安心家里之后,我给自己安排的早课。

早上起来尽管还是头痛,但是一想到安心要带我到她的店里去。还是强打精神爬出了被窝。这可是她第一次邀请我跟她去干正经事,不去可就太不给面子了。而且我的确也很好奇,她所经营的商店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在电脑上初次看见她,只觉得天真甜美,有些娇憨;在安哲家里第二次见到她,觉得她俏丽直率,象被惯坏了的千金小姐;被她接回家,又开始觉得她象大部分的都市人一样心里有着浓浓的孤独感;但是跟她去商店,又觉得她是个条理分明的精明女人。

这个安心,还真是会出人意表。

安心的商店在南京街的西面,很繁华的地段。店面并不大,大概四五十平的面积,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流云轩”。乍一看感觉象卖文房四宝的地方,但是慢慢就让人品出了几分脂粉气。

临街的一面是大幅的玻璃橱窗,橱窗里已经装饰起了一棵圣诞树,上面挂着亮闪闪的小饰物,很有几分节日的气氛。推开两扇玻璃门,耳畔立刻传来了清脆的铃声。

成排的衣架后面转出来两个笑盈盈的年轻女子,她们都穿着新上架的春装,显得格外有生气。在她们身后,是咖啡色的背景墙,上只有几个银白色的花体字,那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品牌,感觉上很有几分欧洲风格。

圆眼睛的那一个看到我们进来立刻眼睛一亮,跑过来伸开手臂笑嘻嘻的对我说:“来,抱抱。”

我往后闪了一下。看她的动作,把我当成是个婴儿了吧?她虽然长得也不错,但是一想到被一个同龄的女孩这样对待,心里还真有些不寒而栗。

看我没有搭理她,这个名叫小米的女孩子假装生气的嘟起了嘴:“才几个月没见,就不理我啦?”

安心也笑了,象安慰她似的拍了拍她的圆脸蛋:“别吓着它了。我刚见它也一样。你还是赶紧准备点巧克力沟通感情吧。”

另外的女孩子正在招呼客人,只是笑微微的朝我们点点头。

安心向小米简单的问了一下店里的情况,然后就坐到柜台后面埋头看帐本。我在她面前的桌子上走来走去,等胆子大一点了就飞到外面的货架上去看看今年春天的新款都是什么样。我站在货架上慢慢的从这头溜达到那一头,然后再换个货架…遇到喜欢的还用爪子拨拉两下。

虽然自己不能体会买衣服的乐趣了,但是过过眼瘾也不错啊。尤其这么理直气壮的反复拨拉,当人的时候哪能这么无所顾忌呀,售货员早就冲你翻白眼了。

一位年轻女士穿着一件粉色的裙子从试衣间里走了出来,一边侧身照镜子,一边露出颇为踌躇的表情。衣服其实是满好看的,可是她这么莹白的皮肤,如果穿玫红,配上她的长卷发,应该是会更加出色吧。我这样想的时候,小米开始向她推荐白色的另外一款。

年轻女士的目光瞟了一眼就不感兴趣的移开了。她忽然在镜子里看见了我,微微一愣,随即转过身来上下打量我,脸上露出略带惊讶的笑容。

她的笑容打动了我。我决定向她贡献一点我的审美眼光,作为被欣赏的回报。

我用爪子钩起了我中意的那一款玫红色的裙装,小米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连忙走过来把衣服拿给她。年轻女士十分惊奇的伸手接了过去。

我还没说话呢,小米就抢着说:“这个颜色很配你。”

年轻女士有点犹豫:“会不会太艳了一点?我从没有穿过这么艳丽的颜色呢。”

小米和小嘉竭力的游说她穿上试试。

桌子那边的安心也抬头看我,不过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抿着嘴微笑。然后她的目光投向我的身后,眼光微微一跳。

我也回过头,年轻女士已经换好了我推荐的裙装,真的…好漂亮啊。我忍不住吹了一声口哨。她的脸立刻就红了。

裙装的袖口和裙摆都装饰着十分精美的蕾丝。使得这种夺目的红色透出了几分委婉的味道。我看得出她自己也是满意的。她在镜子前面有照了照侧面,然后冲着我嫣然一笑,说:“你的眼光还真是比我好啊。”

我想说旁观者清,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没说。

年轻女士伸手抚了抚我的后背。笑眯眯的进去换衣服。这时安心走了过来,把小米和小嘉拢到面前,用很低的声音说:“连潘潘都看出来了她不适合穿那件粉色的裙子,你们为什么还要坚持呢?我们的目的除了让她们购买,最重要的是要让顾客感觉在这里自己确实变得更加漂亮了。这一点要跟潘潘学学。”

两个女孩子看看我,小米笑嘻嘻的冲着我做了个鬼脸。

安心又开始夸奖我:“行啊,潘潘,以后干脆天天来上班吧。”

我小心翼翼的看看她,她的表情半真半假的。一想起她天天睡懒觉的习惯,我觉得这句话开玩笑的可能性比较大。

她都不能按时起床,难道要我自己挤公交车来上班吗?

不知道是不是我太引人注目了,店里不知不觉就来了很多客人。她们都开始忙着招呼顾客。没有了我感兴趣的客人,我也就懒得去张罗。四下里打量店里的边边角角,想要找本杂志来看看。

就在这么东张西望的时候,突然间眼角的余光瞥见了一团耀眼的红色。我的心没来由的一跳,堆砌了一整天的好心情立刻溃不成军。

透过橱窗玻璃,外面就是宽宽的人行道,人行道的对面,隔着一丛低矮的冬青,一辆红色的车正停在哪里。不用看第二眼我就知道那是安哲的车。在窗户的后面我不知道对它行过多少次注目礼了。它的每一根线条都象是画在我的心上。

安哲穿着深色的夹克,好象在看这边,又好象没有。因为隔得远,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只能看出他在一根接一根的抽烟。我还没有见他抽烟抽得这么厉害过。

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进来。不过,一想到他真的有可能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忽然又觉得他还是不要进来的好。

二十四

番外 安哲

我一直认为在我所见过的女人里最变态的就是安心。尤其在她同时养了一只鹦鹉和两只波斯猫之后。那时候她刚刚买了自己的房子,大概是不知道该怎么折腾才好了。

她从小就很任性,尤其在姨妈改嫁并且随丈夫移民去了澳洲之后,她基本上就只能用无法无天来形容。当然她的外表是很能迷惑人的,她看上去总是显得单纯、乐观、彬彬有礼(在我面前的表现除外)。也有人夸她有主见,比如在开店这件事上。当罗莎和朱珠在午餐休息时无意间跟我说:“安总的表妹也很厉害呢,自己打理那么一家商店。”的时候,我差点被热汤呛死。

那时候,她的店已经开张一个多月了,银行的那份又清闲又舒服的工作早都被她无声无息的辞掉了。我怒气冲冲的跑去质问她,她只是轻描淡写的嘟着嘴说:“我都是大人了,这么点小事还要惊动你?那不是太不懂事啦?”然后在我发火之前跟我说她要去趟澳洲,看望母亲并且采购一些店里用的东西。鬼都知道第二个才是她的主要目的。但是她能主动说出去看母亲,已经足以让我收起一切反对她的话了。

自从姨妈再婚,她就跟母亲很疏远了,这件事一直让姨妈对她很歉疚。不论她出于什么目的出现在姨妈的面前,我相信对于改善她们母女的关系都是一个很重要的契机。于是我很痛快的答应帮她看家,帮她照顾那两只讨厌的猫和那只呆头呆脑的鸟。幸好店里是不用我插手的。

安心走的时候,天气刚开始变得凉爽。本来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但是这一年,却变成了我的灾难。

首先是那两只猫,鬼头鬼脑的总是出现在让人措手不及的地方。而且还掉毛,而且还会半夜里鬼鬼祟祟的爬上我的床。我虽然不介意被它们吃豆腐,但是让人忍无可忍的是每次一翻身耳边都会响起撕心裂肺的惨叫,让你汗毛直竖,然后所有的睡意都在这一刹那烟消云散。

从每天晚上关门睡觉开始我就盘算怎么处理掉这两个家伙。至于那只鸟,还可以等等再说,这个傲慢的小家伙每天只是在窗帘杆上溜溜达达,居高临下的瞟我两眼,偶尔跟猫打打架。对我,倒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妨碍。

事情的起因是一块果仁巧克力。

那天我刚从超市回来,一时兴起,掰了一块巧克力扔给窗帘杆上的鹦鹉。结果扔的太低它没有接住,掉下地后被两只猫扑住了。我猜它们之间久已不和,这回鹦鹉只不过是借题发挥而已。可是这个傻鸟大概是气坏了,竟然忘记了要利用自己的空中优势,直接蹦下地来跟它们撕扯。

起初我没有介意,它们这样打架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了。反正我去劝架也没有谁肯听。

等我把买回来的东西都收拾进了冰箱再回来看时,猫在旁边舔伤口,鹦鹉奄奄一息的缩在墙角里。我再晚出来一会儿,恐怕就要被那两个蓝眼睛的家伙当午餐了。

它的小圆眼睛里奇怪的有一种倔强的神色,直到我把它用毛巾裹着抱进怀里,它浑身的毛才柔软起来。

这是我长大以后第一次抱小动物,它那么轻,在我的怀里显得很弱小。它对我表现出来的信赖突然之间就让我有点感动。

我毫不犹豫的给我的秘书许云打了电话,她是个超级爱猫的中年妇女,前几天我曾经半真半假的说过要把猫送她,她当时很高兴。

许云很快就来了,看到猫受伤有点心疼。说要带它们去诊所。这提醒了我,我也赶紧带着鹦鹉去了诊所。

可是还没有到诊所,它就不动了。这让我有点不安,一想起它站在窗帘杆上瞟着我的样子,我竟然很怕它就这么死了。

它没有死。但是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说它开始说话了,不知道是不是经过了这一场战争它开始全面信任我了呢?我从书里看到过有些聪明的鹦鹉是会说话的,并且可以和主人建立很好的沟通。我猜它应该就是其中之一吧。

它有点小聪明,很多话都可以听得懂。这我从它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而且我还看得出它对我隐瞒了什么。这让我感觉很怪异,我该称呼“它”还是“她”?

无论如何,单身的生活开始变得有趣了。潘潘是个有趣的伴侣,它会帮我拿东西,会和我挤在沙发里一起看电视,会偷吃我们买回来的糖果,还会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偷偷的藏起来。而且对于人,它还表现出了明显的喜恶。比如秦凯薇。

它不喜欢她,而且当她来借书的时候还在我面前挖苦她。这让我有点不高兴,无论如何,她是客人,潘潘的反应是不是有些夸张了呢?我呵斥了它两句。

它的反应还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它竟然钻出窗户飞走了。

看着它色彩斑斓的小身体从窗户缝里挤出去,我的心不由自主的一沉。它那一瞬间的表现有点象年幼时受了委屈的安心,倔强的不肯当着大人的面把眼泪掉下来。

心不在焉的送走了秦凯薇,我自己在屋里来回踱步。它应该是会自己回来的吧?可是天色已经黑透了,如果它迷路,或者被别人捉走了呢?这样的想法开始让我有些心慌意乱。我翻出一支手电就出门去找它。

它不会走很远吧?毕竟寻求安全也是它的本能。我先去了我们经常去的地方,可是找一只鸟还真是困难重重,因为任何一个小的暗影里都有可能让它藏身。就这样,一直找到了深夜。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它见到我,会一头扎进我的怀里哭起来。

我没有见过别的鸟哭起来是什么样,可是潘潘哭的时候就象个孩子一样,会呜呜咽咽的掉眼泪。满肚子要训斥它的话都说不出口了,我搂住它一声不吭的回了家。这小家伙,大概这一通闹把自己也折腾累了,还没到家就睡着了。当我想把它放进自己的小窝里的时候,睡梦中的它忽然很神经质的抓紧了我,好象生怕我会离开一样。我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就被这样一个无心的小动作打动了。

我把它抱上了床,起初也有一点疑虑,生怕半夜又听到突如其来的惨叫。不过还好。它只是起床的时候表现的有点惊讶。

潘潘改变了我对动物一贯持有的戒备态度,我干脆把它的床也搬进我的卧室。有的时候睡不着,可以听到它在自己的小窝里翻身的声音,这让我觉得很好笑。它完全象人一样躺着睡觉,还要盖被子。我想不通这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我不知道它为什么不喜欢秦凯薇。但是我生病的时候她来照顾我还是很让我感动,我从初中起就开始住校,在我的印象里,生病了有人照顾那是很遥远很模糊的记忆。当然也很…温暖。

我想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对她有了好感。我虽然不是什么乐于助人的人,但是,既然她在我需要照顾的时候照顾了我,我想我也应该尽我所能的帮助她。比如,上下班的时候用车载她一程。

她经常都是坐公交车上下班,尤其是早上的时段,她常常会挤上不车。所以我经常能在小区门口的站台上碰到她。后来就干脆跟她约好每天早晨在小区门口等我。

接触的多了,就觉得她是个不错的朋友。人很聪明,也健谈。只是她经常会问到我工作上的事,这是我不愿意触及的领域。我宁愿相信她只是出于好奇,或者只是想要找个能引起我谈兴的话题吧,因为她生怕我们之间会出现冷场的情况。她的用意那么明显的表现在脸上,我又有什么看不出来的呢?

我想也许我们可以试着交往看看吧。

我开始有意识的邀请她中午一起吃饭,她显得很高兴。我也慢慢的开始觉得,有一个固定的女朋友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我试着把她带回家和潘潘一起吃晚饭。潘潘的表现虽然有点冷淡,但是还算平静。于是下雪的那天,我又把她带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