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knelttothegroundandhepulledouearing

Andsaid

Marryme,Juliet,you’llneverhavetobealone

Iloveyouandthat’sallIreallyknow

Italkedtoyourdad,gopickoutawhitedress

It’salovestory,baby,justsayyes…”

这首歌虽然轻快,但却表达的是一对终究无法在一起的可怜爱人,正如罗密欧和朱丽叶,他们的爱情不被家人接纳,得不到亲友的祝福,这种爱注定是一种遗憾。

童筝转头看向窗外,她该庆幸的,因为至少此刻她是幸运的,是幸福的。未来的路还很长,也许会碰到各种羁绊,但她想,她不会轻易放弃的。既然上天成全了他们,给了他们还算完美的开章,那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将他们的爱情成就罗密欧和朱丽叶的结局。她不是朱丽叶,他也不是罗密欧,所以他们必须幸福。

第82章

双方家长一见面便一拍即合,将婚礼的日期就这么敲定了。尤其当老太太把老黄历从包里翻出来的时候,童筝彻底风中凌乱了,会不会太夸张了…

叶航则淡定多了,整晚嘴角微微上扬着,不时给她夹菜,童筝都怀疑他是不是脸部抽筋了,她被那疑似深情体贴的表情寒到了,涨红了脸埋头吃东西。这人能不能收敛一点,这么多长辈在场,多不好意思啊,太丢脸了。

一晚上童筝觉着自己的三魂六魄一会儿在一会儿飘出去,虚虚实实,很不真切。直到回到家洗完澡躺在床上,才回过神来。她真的要结婚了,真的吗?这是真的吗?哦,好像是真的。

童妈妈敲门进来,坐到床边上,“宝贝儿,困了?”

坐起身,揽着被子,童筝摇摇头,“妈,我有点怕。”

“傻闺女,平时跟没心没肺似的,这会儿闹上结婚综合症了?你想啊,古时候男女结婚,都是媒婆上门说亲,天花乱坠谁知道?男女到了洞房揭盖头的时候才见到对方,是美是丑是善是恶那还不得认了?就我跟你爸那个年代,其实能自由恋爱的也不多,对象大多还不都是亲戚朋友什么给介绍的,见个几次,书信来往几回也就定了,证一领,也就这么凑合着过呗。你看你们现在多好,自由恋爱,情投意合,时间到了就结婚,怕什么呢?你爸那会儿什么都没,我还不是就这么嫁给他,也没想过什么怕不怕的。”摸摸女儿的头,童妈妈说得一派轻松,但自己闺女要出嫁了,终归还是不舍的。

童筝想了想,才把叶航父亲的事情简略说了出来,“妈,如果换做是爸在外有个私生女,你会怎么办?”

童妈妈先是一惊,不过很快冷静了下来,“你是担心小叶是不是也会跟他爸爸一样,时间久了会对婚姻不忠?”

虽然不想承认,但在自己妈妈面前没必要伪装,童筝点点头,有些迷茫,“我想我肯定接受不了,我估计我做不到像叶妈妈那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我不知道能不能狠下心离开他,那样耗下去大概会相看两生厌的吧。”

“你啊,真是闲在家里整天就剩胡思乱想了,不行,从明天开始不许整天呆在家里睡觉上网,不然你的世界观人生观都要被扭曲了,越过越悲观了。你现在就是那种,还没一夜暴富就开始担心有钱了会被绑架,还没怀孕就开始担心到时会不会生出了畸形儿或者智障,你说,你这不是杞人忧天是什么?”

“妈你说什么呢,呸呸呸,我的宝宝怎么可能是智障,你不要瞎讲好不好?”她郁闷,这完全是两码事好吧。

“你说你这丫头怎么人说话都不爱听重点?”童妈妈越说越来劲,把童筝从床上拖起来推到镜子前,“你自己看看你现在的表情,好像明天就是2012似的,今天才知道我生的女儿这么胆小,没出息。”

自动忽略后面两句,童筝转头惊讶地问,“你也看过2012?”

“那当然,怎么啊,就时兴你们年轻人看那?”童妈妈十分得意,她年纪虽然不轻了,但心还是不老滴,流行还是要懂滴。

“没…”

童妈妈摆摆手,“不跟你计较。你别扯远了,我刚刚跟你说的你到底听进去了没有?既然怕小叶出轨,那你就要学会怎么做一个妻子,有张有弛的婚姻才会维持弹性。如果每个人都跟你一样,因为怕生出个智障就不敢怀孕,那人类早就灭亡了,用不着等到2012了。”

“妈,你干嘛老咒我生个智障儿,你就那么想要个智障的外孙啊?”童筝垮着脸,十分不满。

“知道就好,你自己反省反省,你这会儿不就是老咒小叶出轨,你就那么想要他找个二奶或者小三啊?”童妈妈这招太狠了,以毒攻毒。说完还轻描淡写飘出一句,“我这不是想外孙想疯了,所以你们抓紧点儿。”

囧…童筝已经不知道该说啥了,现在的中年妇女都这么疯狂的吗?

“对了,今天叶航他妈妈送你的是什么呀?”童筝爬回床上,忽然想起来这件事情,便随口问了句。

童妈妈跟变戏法儿似的,手腕忽然多出块手表来,在童筝眼前晃了晃,“想不到小叶他妈眼光还不错,不过你妈我平时不爱戴表,可惜了这一万二了。”

“一万二,妈,您再数数后面到底几个零,是十二万好不好?”童筝一看那表就知道了,可不就是女王那天当着她的面儿挑的那块,难怪还问她觉得怎么样。

“哦,是吗?哟,还真是,十二万。这亲家出手还挺大方的,不过这有什么呀,这表咱家也买得起,说来还是我亏了呢,十二万就把我养了二十几年女儿给拐走了,算便宜他们家了。得了,早点睡吧,我回房了。”童妈妈看看表,颇不在意地转身出了卧室。

哪有这么算的!说得跟卖女儿似的,这大婶太讨厌了!童筝气鼓鼓地躺下来,拉上被子,画圈圈诅咒童妈妈这个月打麻将天天出铳。

婚礼的日子定在下个月初八,既然已经提上议程,两家便开始积极筹备了。

其他什么事都有人代劳,童筝只要负责找个伴娘就行了。童筝第一个想到的人肯定是江南了,但她手机打不通,上她家去才知道那丫头居然一个人跑到西藏去旅游了。

童瑶吵吵嚷嚷着要做伴娘,童筝只好先把她放到替补的位置上,还不时提醒等江南回来还是要江南当伴娘的,因此惹得童瑶小朋友十分不满。

至于伴郎的人选,童筝想想头都大。叶航那帮哥们儿个个争着要做伴郎,他倒好,索性把球抛给她——你们嫂子说谁就谁。结果就是那群家伙天天电话骚扰,童筝苦不堪言。童瑶还帮忙出主意,说干脆谁都不选,让叶扬当伴郎就可以了,看,伴娘是新娘的妹妹,伴郎是新郎的弟弟,多和谐。童筝心想,你这丫头肖想我未来的小叔子就直说好了。

江南终于打电话来了,靠,不打还好,打完童筝更有气。这丫头这会儿又从西藏拐去云南了,还嬉皮笑脸说在婚礼前肯定赶回来,童筝吼她,丽江不是去了过好几次了,怎么还去,再说非得现在去啊?

那厮说啥,哎呀,天气好好啊,忽然就想去丽江晒晒一米阳光,还叫童筝别动怒,易怒不易受孕。童筝气得把电话直接挂了,这就是个小畜生,太浑了。

婚礼前一周叶航就拉着童筝去民政局把证儿给领了。本来奶奶说让人打个招呼,哪天天气好就约个具体时间直接把手续办了,节约时间。叶航倒好,当时没回绝,第二天一早就把童筝喊起来,开车去了民政局,说办个结婚证还走后门多没劲。

那天也不知道什么日子,人出奇的多,排队排了好一会儿才轮到他们。那负责盖章的大婶儿面无表情,“啪!啪!”两个印子就戳上去了,结了。童筝觉得那大婶就是判官的写照:君貌狰狞,君心公正;青林黑塞,唯君所命。在生死簿上轻轻一勾:好了,去婚姻里修炼吧,轮回的时候通知你。

出了民政局大门童筝还在傻笑,叶航搂住她,好笑地问,“就这么开心啊叶太太?看你那傻样儿。”

童筝不理会他的调侃,笑着把刚刚对盖戳大妈的想法说了出来,叶航挑挑眉,“那判官大婶没告诉你吗?等我死了你才有机会轮回。”

“呸呸呸,说什么死不死的,真不吉利。我现在还虚着呢,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就从单身美女被你忽悠成了已婚妇女,啊,想想就恐怖,我居然已经踏入妇女的行业,再过几年我也变传说中的大婶了,怎么会这样…”转头瞪着罪魁祸首,“说吧,怎么补偿我?”

听她叨叨了半天,叶航笑得更开怀了,忍不住低头吻住她喋喋不休的小嘴儿,狠狠地亲了一口,“用我的**补偿怎么样?”

童筝没好气地捶了他一下,眼睛朝周围转溜了一圈,“神经啊,光天化日的,还在大街上,你不要脸我还要呢!”推了推他,“走啦走啦,别杵这丢人现眼了。”

“丢什么人了,自己老婆还不能亲吗?我现在可是有名分的人了。”甩甩手里的红本子,叶航十分得意。

把文继辉子他们都叫了出来,叶大爷显然心情十分好,笑容想拍都拍不下去,一直挂在脸上,把辉子他们着实恶寒了一下。

席间叶航被他们灌了不少酒,往洗手间去了好几回,也不知道是释放了还是去吐了。乘他不在,辉子跑过来跟她说,能不能让四儿收收手,没必要把人整得家破人亡,就当替未来侄子积德祈福。

童筝有些懵,仔细一问,原来是说蔡婷婷和徐晓,难怪今儿个没见着徐晓。辉子说,四儿抢了人好几单大生意,现在蔡婷婷她们家公司资金周转不灵,债主还跟约好了似的同时上门,银行也天天催着还贷。徐晓也为这事儿焦头烂额,私底下一打听才知道那几家银行也都是四儿找人施压。蔡婷婷也知道事情大条了,拉着徐晓找四儿道歉,但四儿就是不松口。

童筝第一反应是,“咦,原来蔡婷婷还是个富二代,难怪脾气不好。”第二反应是,“他们不是分手了?什么时候和好了?”第三反应就是,“辉子你怎么这么关心蔡婷婷?”

罗辉听了差点吐血,嫂子你饶了我吧,我这也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怎么能说我关心蔡婷婷呢,你侮辱我!“听说蔡婷婷他爸心脏病都犯了,这会儿还在医院呢,我还不是担心嫂子您嘛,万一把蔡婷婷那婆娘逼急了,丧心病狂地拿刀子捅您,拿硫酸泼您,那多恐怖。经过这事儿,她也得教训了,以后也不敢那么嚣张了,您回去跟四儿说说,别再折腾人家了,把人逼得叫破人亡了咱面上也不好看对吧?”

童筝点点头附议,“恩,回头我跟他说说看,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儿,再较劲就过了。”

辉子长松一口气,心想,徐晓你这王八羔子,这回可得欠我个大人情了。

“跟我媳妇儿嘀咕什么呢?我猜猜。是为了蔡恒生公司的事儿?辉子,你行啊,主意打到我老婆这来了。”叶航从洗手间回来就看见辉子坐在童筝旁边低声说话,一脸凝重,两人认真到连他进了门都没察觉。

罗辉听了脸僵了僵,然后扯笑,“四儿,说什么呢,我在跟嫂子说伴郎的事儿呢。”

文继本来还在和李国涛拼酒,听辉子这么一说不高兴了,“辉子你妈逼不带这样儿啊,嫂子都说了让我做伴郎,你这会儿来撬兄弟的墙角,忒阴损了吧你?老子日死你。”

话说某天,被电话骚扰够了童筝终于决定晚上关机,第二天开机后谁第一个打电话来就让谁当伴郎。她真的想不通,个伴郎就有这么吃香吗?

于是,文继走狗屎运了。其他人都不服,但叶航大手一挥,就这么定了,我老婆说了算。怄啊,可只能认了。文继此后跟打了鸡血似的,逮着人就说,兴奋地让人怀疑他不是伴郎而是新郎了。所以这会谁敢撼动他准伴郎的地位,他跟谁急。

叶航拉开椅子坐下,手臂随意搭在童筝的椅背上,笑了笑,“行了辉子,那事儿我有数,今儿个小爷心情好,什么都好说。”

文继一听又两眼放贼光了,“真的什么都好说?那四儿,把你那柯尼塞格借我溜几圈吧。”

叶航朝他撇了眼,“怎么哪哪儿都有你事儿,个娘们儿都没你烦,喝你的酒!”

文继郁闷,文继伤心,文继冤枉那,呜呜呜~~~~

婚礼前一天江南终于风尘仆仆地出现了,童筝还是想让江南做伴娘,但童瑶死活赖着不让,江南笑笑说她出去溜了一圈儿人都黑了,站在新娘旁边她有压力,所以还是让童瑶继续当伴娘。

叶扬也从英国回来了,自从上次玩游戏玩出笑话来她就愧对于叶扬同志,因为听说叶航这个暴力分子居然借口去伦敦出差把叶扬好好收拾了一顿,明明把叶扬拉下水的人是她嘛。所以,她很惭愧,很内疚。

结婚那天叶航没遭到什么刁难便把童筝拐上了车,童筝恨啊,怎么出自家窝里出了两个见钱眼开,毫无骨气和义气可言的叛徒,好歹要给她撑点面子啊,让他们知道她娘家也是有人的,不要以为是好欺负的,结果呢?屁,两个鼓鼓囊囊的红包就轻易给打发了,这叫她以后怎么把胸抬得挺挺的?

上了婚车,她狠狠掐了他的大腿一下,瞪着眼睛以表不满,“太过分了,居然拿钱贿赂我的人!!!要贿赂也是可以的,干嘛给那两个白眼狼那么多啊?”

叶航一把将她拉坐在自己腿上,笑看着她,“老婆,你今天真漂亮。”

童筝瞬间心花怒放了,算了,以后也不跟那两个叛徒过日子,暂且饶了她们,笑眯眯地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口,“老公,你今天真帅。”

婚礼很盛大,新人很头大。

站在门口接待客人的时候童筝第一次觉得高跟鞋如此可恨,叶航低下头,在她耳边低声说,“把鞋子脱了。”

童筝点点头,忙勾住他的手臂,悄悄把鞋子给蹭了,幸好婚纱的下摆够大,而她身高也不矮,所以差距不会太大,别人很难看出。

接下来才是让童筝头疼的,看到宾朋满座,再想到等会她和叶航得一桌桌挨个敬酒,她直觉要疯。

不过叶航太狠了,把文继一干人拉着跟在后面,强大的挡酒团啊,结果新郎新娘没喝多少,全给挡酒团喝了,那一个个喝得啊,面红耳赤,走路都带飘的。新娘觉得有些对不住,新郎不以为意,“我要喝醉了,呆会你跟谁洞房?”

靠,太无耻了…虽然新娘很是汗颜,但想想自家老公说的也不是没道理,只是心里默默对那些明显喝高了的挡酒团的同志们说声抱歉,为了我的性福,你们就忍忍吧。

当晚,新娘再次体会到了自家老公的无耻,挡酒团全军覆没,那就意味着没有人闹洞房了,太阴险了…

新房的床罩是童妈妈挑的,火红火红的。

新房的人儿是赤身**的,火辣火辣的。

喘息之余,童筝忽然想起一件事,捧起埋在她胸前苦干的叶先生,面色沉重,“今天几号?”

“初八啊,傻了?”

“我说阳历几号?”

“十六啊,怎么了?”

“完了…”

“完什么?”

童筝推开他,无奈力道太小,“出去出去,赶紧出去。”

叶先生火了,又狠狠抽动了起来,童筝尖叫道,“别动!再动你儿子就没了!”

这句话彻底把叶先生震住了,连忙退了出来,那一柱擎天还挺翘在空中,也不顾了,“什么意思?”

“我那个晚了两个礼拜…”

叶航愣住了,跟傻了似的,“那就是有了?”渐渐脸上笑容越来越大,将童筝抱在怀里,亲了又亲,“老婆,我爱你。”

伸手摸到下面,还竖着呢,童筝涨红脸,“要不要我帮你?”

“怎么帮?”平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叶航一脸戏谑地看着她,神情又彷佛多了一些期待。

童筝趴在他身上,身体渐渐下滑,见他脸上不可置信,她笑了,俯身含住他的硬挺,双眸如秋水,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加快速度,见他一副极乐的样子,童筝忽然坏心地想逗逗他,准备在他几近制高点的时候退出。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叶航彷佛早料到一般,按住她的头不许她离开,身体还不住上下动了起来。童筝悔啊,这会是骑虎难下了,心生怨念,牙齿忽的一咬…

常言道:天作孽,有可为,自作孽,不可活。谁让你咬了?谁让你咬了!你活该被口胡…

(正文完结)

番外【一】叶扬(上)

第一次见她是在Gucci旗舰。

她专注地挑着男式腰带,纤细白皙的手指在一根根腰带上划过,最终选择了一条蓝色的滚边皮带。

仔细打量了皮带半天,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一刹那,我竟觉得她是世间最美的女子。

遏制不住心头翻滚的冲动,我移步站到她的身边佯装挑眩。

正想着要开口说点儿什么,又担心她会觉得他这样随意搭讪女孩子的人定不是善类,犹豫不决间,她转身撞到了我的怀里。

表面一派平静,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此刻我心跳得有多快。她惊愕地抬起头,然后便脱口说出,“对不起对不起。”仿佛受了惊的小鸟,我没有开口,当她意识到这里是伦敦,她面前的我很可能不是中国人的时候,她又急急忙忙用英文说了声对不起。

当我开口用普通话问她是不是中国人的时候,她笑了。不知道有没有人告诉过她,她笑的样子真的很美,眼角弯弯的像月牙,让人忍不住跟着她会心一笑。

她告诉我她是B城人,我忍不住告诉她,我母亲也是B市的,算不算半个老乡?她笑着说,算吧,在这里,只要是中国人,都是老乡。然后还介绍了她身边的朋友,是她的室友,香港同胞。

我还想多问些什么,例如,她的名字,她的学校,甚至更多。但她已经匆匆拉着她的室友离开了,我没有去追,我的骄傲不允许我去追,我想算了,就当是场美丽的邂逅吧。

我招来售货小姐,指着刚刚她挑的同一款腰带,“帮我把这个包起来。”

没有继续逛下去的心情,付完帐我打算开车回去。

出了门,天居然开始飘雨,且有越下越大的趋势。看到门口站着的两个女孩儿,听到她的抱怨,我第一次开始暗自感谢这让我恼了很长时间的伦敦的破天气。

我故作轻松地说要送她们回去,她立即拒绝,但我坚持,绅士是不会允许自己眼睁睁看女士们淋雨的。幸而她的那位香港室友点点头,她才没有再反对。

一路上,我知道了她叫童筝,她说让我喊她Sue,但我心想还是童筝更好听些。没有意外,但仍有些挫败,她是我的学姐。

送她们到了之后我便回了学校,我没有索要联系方式,当然,她们也不会主动告诉我。不过我想,没关系,至少我知道了你的名字,你的学校,你的专业以及你的住址,这么多,远远够了。再见,有缘还会见的。

再次遇见她已经是新的一年。

那天我去我哥的公司,因为公司离她学校和住的公寓很近,便不自觉从这绕了一圈。下了车,我在她们学校逛了逛,心里有个念头,呵呵,兴许就能碰见她也说不定呢。

老天再次眷顾了我,刚晃到图书馆附近,便被一个低着头只顾匆匆走路的傻姑娘撞到了。这次她倒是没条件反射地说“对不起”,而是脱口而出“sorry。”

抬头见到是我,她有些尴尬,但还是笑笑问我怎么会在这里。我当然不可能告诉她,我来这儿就是想看看你所处的环境,看看能不能有那个好运碰到你。很高兴,你还记得我。

注意到她一直捂着小腹,脸色很不好,我心中了然,应该是生理痛。但我还是假装不知道,问她有没有事。她说她昨晚没睡好,我也没有戳破。

她说上次没来得及好好谢我,所以邀请我去她那儿,她亲自下厨。我很期待,明知道她只是客套话,但我还是一口答应了,并且擅自将时间就定在了星期六。

这一次没再迟疑,我问她有没有带手机,她傻傻地从包里掏出手机递给我,我将我的号码输入到她的手机,然后拨了出去,搞定。还了她手机,我假装要去图书馆,临进去前还不忘提醒她星期六见。不给她迟疑的机会,我转身进了图书馆。

原来等待如此漫长,终于到了星期六,我难得起了个大早。准确来说,我隐隐地兴奋着,难以入睡。

起身洗漱后,第一次站在更衣镜前,我犹豫着到底要穿哪套衣服。开车先回了趟肯辛顿的别墅,我让管家从厨房替我拿了些食材,然后迫不及待地赶去她那儿。

没有把车停在她们楼下,而是在附近找了个停车常然后步行到了楼下,给她打了个电话,她说在外面马上就回。我说没关系,不急。公寓不断有人进进出出,经常有人朝我看几眼,我有些烦躁,便掏了根烟抽了起来。

抽到第三根的时候终于看到她了,骑着自行车从那边过来。我视力很好,所以我远远看见她在偷笑,很想跑上前问她在笑什么。

她见到我,哀怨地说没想到我这么早就来了,之前我没有给她打电话,她还以为我在忽悠她。我竟觉得她是在向我撒娇,彷佛一个在家等候丈夫电话的娇妻,在见到丈夫的那一刻忍不住要小小的抱怨。

我想,我怎么可能忽悠你,不给你打电话,是因为我怕给你打了你会以各种借口推脱掉这次饭约。对于我来说,没有消息便是好消息,不是吗?所以,我现在站在这里。

我掐掉烟,笑问她是不是不欢迎,她急急忙忙想辩解,看她那副模样,我忍不住伸手敲了敲她的头,我说逗你的,笨蛋。我拿过她手里的袋子径自往公寓里走,我想,此刻她肯定在腹诽我。

她叫我在客厅看电视,然后便一个人进了厨房开始忙碌。随手调了一圈,没什么好看的,我索性关了电视也进了厨房。

她把外套脱了,然后穿上了机器猫的围裙,低头在那切菜,我在想,是不是这个女孩做什么事都是这么专注。

曾经还是少年的我就被家里送来这里接受所谓的贵族教育,物质很富有,情感很匮乏。我羡慕那些能在父母身边幸福无忧长大的孩子,也许他们的生活条件远远比不上我,但如果可以选择,我愿意和他们交换。

我忍不住上前从背后将她抱住,把头深深埋在她秀丽的黑发中,汲取其中的芬芳和温暖。

她大概被我的举动吓到了,愣了一下便挣扎着想转身,但我不想松开,她让我想起我的母亲,那个时而温婉时而强硬的女人,对谁都好像是淡淡的,但我想她是爱我的,同样,我也爱她。不知道当时入了什么魔怔,我竟脱口说出,“你身上有妈妈的味道。”

说完我意识到这句话是多煽情,尴尬地放开她转身离开厨房,幸好她一直是背对着我,否则我还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

厨房阵阵香味袭来,大大调动了我的食欲。是谁说要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他的胃的?我只想说,这句话很可能是对的。

她的室友Juliet回来了,香港人似乎总是喜欢一句话里中英文夹杂着说,不过也不能怪,香港毕竟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大部分都是会双语的。

一桌菜很丰盛,都是传统的中菜。她夹了块拔丝香蕉放到我碗里,笑着说这个要趁热才好吃。我不喜甜,但还是吃完了,也许是下意识的,我皱眉被她发现了。她吐了吐舌,有些尴尬,说忘记我是北方人了,肯定吃不惯这么甜的,叫我尝尝别的。

然后我发现,她和我一样,吃饭的时候都不爱说话。呵呵,食不言,寝不语,跟从小培养的习惯有关吧。Juliet大概是觉得气氛太沉闷,所以不断挑起话题,顾忌女孩子的面子,我还是会回应她。

吃过饭我让她送送我,忽然觉得停车场似乎还是太近了,我说到地铁站,虽然只多出五分钟的路程。她问我的车呢,我说那是我哥的,我不怎么开车,所以没买。她也没多问,大概就是默认我没有开车来。我想我这不算欺骗吧,毕竟我没说我到底有没有开车来。

她还恍然大悟般说原以为我也是那种败家的富家子弟,我说,看你整天迷迷糊糊的,想的倒是挺多的。她怒瞪着我,说对学姐说话怎么这么没礼貌。我笑了,我承认我就是想逗她,看她脸上不停变幻的表情,生动极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已经爱上了这个才见过三次面的女孩,但我想,我是喜欢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