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渐渐西落,乌鸟鸣啼,她终于是睡去了,而他则刚刚睁开眼,因为这个时间正是他起床的时刻,半坐起身,被褥轻轻滑下,露出那光 裸的胸膛,转过脸,女人正缩在角落里,还在睡着,伸手拨开了她头发,露出光洁的额头。

这女人睡觉像猫一样,喜欢蜷缩在角落里

赤脚下床,弯身拾衣衫时,动作停滞,像是想起了什么,遂起身来到墙上的箭匣子前,从里面掏了只皮囊出来,打开皮囊,就着窗外那一点天光看,皮囊里是一对镯子——当年她让女莹交还给他的东西。

他再次把那东西套在了她的手腕上,镯子间碰撞出“铃铃”的声响——这东西原本就属于她。

将她的手放回被褥——他要做他的事去了。

***

这一天,白卿起得很晚,起来时,桌上的早饭还没动,窗外的太阳升到了半树高,四下静悄悄的。

洗漱穿戴好,什么也没吃便出门了,他住的院子向来都没什么下人伺候,因为他的起居多是由随身护卫照顾的,所以院子里显得很安静。

款步回到自己的屋子,就见佟嫂忙着往外抱被子,“这是干什么?”

见白卿进来,佟嫂笑呵呵的,“今天太阳好,把被子都抱出去晒晒。”

一名侍女赶快来到白卿面前,想做解释,不是她们让佟嫂干的,是根本拦不住她。

白卿苦笑,佟嫂定是觉得又吃又住不干活,过意不去,“没事,你们做自己的事去吧。”支开侍女,并顺手接了佟嫂怀里的被褥一角,与她一起把被子甩到了牛筋绳上。

“对了,今天一大早,得胜楼的伙计来找我,说是得胜楼的封条撤了。”佟嫂挨近白卿,“你家相公还真是有本事,昨天邱掌柜带口信给我,也只是想问问你家相公知不知道门路,没想到一大早封条就给撤了。”

白卿哼笑,要是那邱掌柜知道始作俑者是谁,不知道会做何感想。

“夫人。”一名青衣打扮的小厮停在三尺外的台阶下,“公子一早让小人给您备了马车,说是您一起身,就动身过去,他在南门外的鹿岭等候。”

“说什么事了吗?”让她出城做什么?

小厮摇头,公子怎么吩咐,他们就怎么做,其中原因当然不可能知道。

白卿静默半下后,才点头答应,“我一会儿就过去。”

小厮退下后,白卿转脸交代佟嫂,“以后,邱掌柜的事不要再管了。”管多了,反而是害了他。

佟嫂点头,她的解读与白卿的不同——估计是这白丫头怕相公误会吧?

白卿是从后门上的马车,顺着小道一路蜿蜒出了南门,过了护城河,再往前行两三里就到了鹿岭。

下了马车,小厮引她转过了一片紫竹林,林子尽头有一汪碧泉,碧泉旁是一间草亭,隔得老远便能看到他正坐在亭子里。走上前时,却发现亭子里还有一人,是个穿白衣的年轻男子,说是年轻男子,其实更像少年,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白卿见状转身要避——他的事,她从来不参与,也不喜欢听的,听来无益。

“卿儿——”他头一次这么喊她,害她背脊上的寒毛直立。

既然被点名了,不好再避,遂来到了亭子里,坐在他对面的年轻男子起身,颇为恭敬地向白卿行了一礼,“夫人。”

因为对方的恭敬,白卿微微点头。

“公子,方醒就此告辞了。”白衣男子并没有再做停留。

“好。”李伯仲难得这么和颜悦色。

白衣男子出了草亭不远,李伯仲侧脸对他的背影说了一句,“汉北的门始终是敞开的。”白衣男子顿了一下,右手举过头顶,摇了摇,算作告别。

多少年后,这个白衣男子依如李伯仲所想的,还是归到了他的麾下。对良才,他向来渴求,不管立场是否相同,私交上,他绝对不会亏待他们。

白衣男子拐出紫竹林后,李伯仲才回过脸,看向一旁的白卿,“喜欢看风景吗?”

“不喜欢。”

“那就陪我看吧。”握住她的手,跨出草亭。

听说站在南历山的顶峰可以看到云海,还有那南方的那一马平川的沃野,今天他很有兴致,所以打算去看看,不带别人,只有他们俩。

二十九 短暂的休憩 二

登山不比其他,不但需要体力,更需要锲而不舍的耐力,这些东西李伯仲当然不缺,白卿可就不同了,毕竟是女子,先天的体力不足加上世人对女子行动的禁锢,走到一半时,已然精疲力竭。

所以在半山腰处,他们休息了好长一段时间,她以为天晚了,他不会再往上去,可她猜错了,他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性子,不管多晚,说上去,就要上去。因此,她平生头一次爬到了这么高的地方,伸手似乎就能摘到星星。

只是山顶冷的很,她还穿着薄衫,上来时一头汗,没多会儿,汗风干了,冷得直哆嗦。风景是好风景,万里无云一轮月,半是梯田,半沃野,即使是她这样毫无胸襟的人,在刹那间也会感叹江山如此多娇,难怪乎会引那么多人竞折腰了。就像眼前这个男人,也许此刻他就在想如何折腰了吧?

“看到什么了?”见她专注地望着远处,不禁开口询问。

“墓,还有眼泪。”这大好河山即将在他这样的人手下变成英雄冢,男人墓,更有擦不净的女人泪。

“迟早都会变成那样。”这天下本来就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繁华与萧索交替运行的,不巧的是,让他们碰上了这秋叶凋零的时节,“躲是躲不过的。”

“”也许他说得是对的,但她仍旧讨厌战争,这世上的人也许最终都是死在自己手里的吧?

转头找了个避风处坐下,他看他的江山,她躲她的风。

双臂环在膝上,脸贴着手背,望着那一轮朗月,双眸渐渐闭上——爬了大半天的山路,昨夜又睡得晚,体力早已透支,再说她也没有他的那份勃勃兴致。

良久之后,感觉身边坐了人才缓缓张开眼睛,“要下山了?”问他。

“太晚了,走山路不安全,等天亮了再说。”

看着他的眉角忽而失笑,“就是为了看这么一下,我们才上来的?”

“不上来,永远也看不到山上的风景。”

“”白卿将额头贴在手背上,她没话说了,那就闭眼休息吧。

风很大,吹得她手上那对镯子铃铃直响,他没想到她真能睡着,看来真得是幼时吃过苦的,不免伸手将她拉到自己身边——取暖。

望着远处那一望无际的沃野良田,他可不只是在感慨江山无限好,他想的是——如果汉北想要争鸣天下,势必要有庞大的钱粮储备,这片沃野将会是汉北的天府之地,从他占领芽城那天起,这个念头就从没停止过,所以东周此次没有拼死夺下芽城,就是给了他李伯仲一个大好的契机,他从来不会轻易放过任何机会,如狼捕食,一口咬下,绝不撒口,东周——将是他汉北复兴路上的第一只猎物,两次芽城大败,注定了它的命运。

吴李两家的争斗,这才刚刚开始而已

***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铅云,悄然来袭时,白卿睁开了双眼,只可惜她没能立刻看到日出的壮阔景象,因为头上盖着他的衣衫,拉开衣衫,双眼被阳光刺得酸痛,他正背手站在晨曦之中,脚下踏着云海,周身染着红光,衣裾在风中飞舞,而他的脚下,是绿色奔涌的千里沃野。

这就是他要的风景吧?挥手间指点江山,弹指下旌麾刀戈

良久后,当他回到她身旁时,她依旧没能从刚刚那个景象里出来,她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自己老会闻到他身上有血腥气,因为那是他灵魂的味道。

“不饿?”他摊开的手上,放着两只红红的野果,“还是不喜欢吃?”

思绪从刚刚的画面回到他手上的那两粒野果,接过去,放在鼻端闻了闻,很香。

“吃完咱们再下山。”他弯身坐到她身旁。

咬一口野果,嚼了几下后,转眼看他,因为他正看着自己。

“后天我可能要回西平。”他如此说道。

然后呢?要她做什么?白卿轻轻嚼着野果,想听他下面的“吩咐”,她认为重点在后面,而不是“他后天要回西平”。

但他后面什么都没说,就只是在陈述他要回去了。

***

事实上也确如他说得,两天之后的午夜,当她刚刚闭眼打算入睡时,他起身了,隔着纱帐可以看到他有条不紊地穿戴整齐,然后转身要走。

不过最后还是停了下来,撩开帐子——他知道她醒了。

“有什么事,直接让雷拓去做。”

白卿并没有答话,她本以为他会带她一起回西平的,毕竟把她养在这么边远的小城能有什么可用之处?

短暂的停留之后,他还是匆匆离开了,与男人的远大抱负相比,女人始终不及其一二。

望着门合上之后,白卿翻个身,面朝墙,闭上双目,又是一个人了,应该可以睡个好觉了吧?

可不行,她仍旧睡不着。

坐起身,倚在墙壁上,望着他刚刚躺过的位置,伸脚过去,把床罩弄得一团乱

然后才安心躺下。

***

李伯仲离开后没多久,东周军也退回了境内,两军进入无限期的停战之中。

东周不是不想收回芽城,只是因为近期北方几位诸侯也有心犯边,东周王不愿将战线扩大,最重要的——李伯仲是个咬住东西死不放的人,芽城之战不管输赢,都可能会将东周的精锐咬在这里,如此一来,北方就将面临丢城的危险,所以权衡利弊之后,东周王还是决定停止向芽城增兵,转而将精锐投向北方。

而李伯仲也很配合地鸣金收兵,本人更是星夜赶回了西平,似乎毫无恋战之意,但事实如何呢?

事实就是,李伯仲与那几位诸侯暗中连横,他只要芽城,而那几位则要的是东周北方的大城池,可结果会怎么呢?

李伯仲是保住了他的芽城,可就在他回西平的当晚,东周军最精锐的骑兵也马不停蹄地赶向北方,看来那里将会有一场血战了。

何为作壁上观?谁在观谁,谁又会得到的更多,只能让时间来作答了

吴李两家休战,芽城自然也就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佟嫂依旧回了她的胭脂铺,不管金窝还是银窝,始终都是别人的,自己的窝再小,那也是自己的,人最终能靠得也只有自己,所以佟嫂执意带女儿回了家,继续做她的小买卖。

白卿也常到她的铺子里帮忙,没人管她去哪儿,或者做什么,甚至夜不归宿也无所谓。

他走了两个月,杳无音信,她也丝毫不会去打听。

转眼到了中秋,一大早,白卿就去了佟嫂的胭脂铺,打算晚上跟她们娘俩一起过,正和月饼面时,有小厮来找,说是公子回来了

这种大节气,他怎么会弯到这么偏远的地方来?

佟嫂赶紧让她洗过手,还包了几只刚烙好的月饼,让她带回去,虽然她们那大院子不缺这东西,但总归是份心意。

当白卿抱着油纸包跨进大厅时,她怎么也没想到看见的会是岳梓童

“回来啦?”这还是岳梓童第一次跟她讲话,依旧的高贵美丽,清雅婉约,不同的是身旁多了个男人跟孩子。

男人很斯文,孩子很漂亮。

没嫁给李伯仲也许是她的运气。

三十 不祥的指环

评心而论,李伯仲与这位吴世子在相貌上分不出伯仲,只是气势相差很多,一个铜铁做得骨,一个书卷做得魂,说不出是文武的差别,还是其他什么,总之他们根本不是一类人。

岳梓童夫妇之所以会路过芽城,据说是因为去京城探视生病的岳峙岳王爷,随后夫妻俩转入汉西,见了岳梓童的姐姐和姐夫,也即汉西世子夫妇,之后又途径了西平,在西平待了数日之后,才启程回东周,从西平到的芽城这一路与李伯仲同行。

东周与汉北的芽城之争刚刚结束,可在这两个男人脸上丝毫看不出多少义愤填膺,当然,也不全然是乐意融融的,但听酒桌上的言谈就知道,东周跟汉北之争——没完,还久着呢。

这一晚,李伯仲喝了很多,不知道是酒逢知己,还是意气之争。男人有时也挺可笑的,为了一些古怪的意气,常会把自虐当气概。

还是岳梓童更适合做贤妻良母,早在喝酒之前便吩咐了下人多煮些解酒的汤水,当作下饭的汤食,反正这些男人只管喝酒,根本也不在乎碗里吃得到底是什么东西。

男人们继续着他们的阳奉阴违,话中有话,相比之下,两个女人则成了摆设。然而这摆设也并没那么好当,每个眼神,每个动作,都是受酒桌上话题影响的,想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是最得体的,只要往白卿对面看就知道了。岳梓童一句话都没说过,单是靠眼神、笑容,以及细微的动作就能纠正丈夫一些不得体的话语。

看她,成了白卿这一晚唯一的乐趣。

酒过三巡之后,解酒的浓汤端了上来,岳梓童给丈夫的碗里盛了一勺,随即看了看白卿,因为李伯仲也喝得很多。

但白卿并没有动手。

到是一旁的侍女见李伯仲的汤碗是空的,顺手盛了一勺,反到被白卿不动声色的挪到了一边,这汤他不能喝!

岳梓童见她如此,不免浅笑,兴许是觉得她小家子气,别的女人准备的汤水,她偏不愿意让自己男人喝。

这就是普通女人跟大家闺秀之间的区别吧,她们不懂得在厅堂上该收敛女儿家的小私心。

一顿饭后,也许岳梓童该偷笑的,因为很明显,白卿的木然举止证明了李伯仲的眼光实在不怎么样。

月圆中天,两对夫妇才各自回了房间,男人都喝得酩酊状,不过实际情况是——两人都不过是半醺而已,看来这些男人还是有些小聪明的,知道喝酒要留量。

李伯仲半倚在被褥上,望着正关门的白卿,双眸中带着些笑意,也许是因为她刚才酒桌上那个小动作吧,他把那解读为醋意。

白卿却只是看着他的眼睛淡笑一下,随即转身进了耳房,从耳房出来时,手上多了一条干净的绸布,来到床前,淡声问道:“你自己来,还是让雷拓他们来?”

李伯仲眉头微蹙,看着她手上的绸布半天才问道:“能看得出来?”

“不仔细看不出来,不过如果你继续让它流下去的话,也许明天那位吴世子就能看出来。”手指轻挑开他的外衫一角,左腹的浅灰色内衫上血渍氤氲。

整个晚上,尽管他面色正常,谈笑风生,更是把酒当水饮,可毕竟身上有伤,再怎么硬撑,还是会有细微的差别,伤势加上饮酒,如果再加上岳梓童那碗通血的汤水,就算不当场昏倒,估计也不会好看到哪儿去。

李伯仲呼出一口气,头仰在被褥上,“怕不怕见血?不怕就你来吧。”这伤是在西平时遭刺的,岳峙那老东西死而不僵,想做最后一搏,这次是下了血本,非要治他于死地不可,他毕竟是岳锵的左膀右臂,他死了,岳锵在东南一代就少了助力,因为汉北军是他李伯仲撑起来的,李伯仲一死,李家的其他子孙没这么大胆子敢跟实力雄厚的东周为敌,换句话说,岳东一代的局势,是他李伯仲的精锐在拼死撑着,是他只身一人在打头阵。

岳梓童夫妇从京城到汉西,再从汉西到汉北,这一圈绕来做什么?不过就是岳峙与东周打算联合汉西合围汉北,一旦汉北手脚被绑,京城里的势力当然也会跟着天旋地转。

所以此刻他不但不能死,连受伤都不行,士气是需要领袖来带动的,汉北军的士气正盛,他可不想被这点小伤影响到,所以他来了这里,而且还是跟他的对手一路来的。

在她这儿,很多事情都变得简单了,也容易让他平静下来,西平的那座王府反倒是个是非之地。

一层层拨开衣衫,看着伤口,白卿皱眉,因为那伤口还很新鲜,加之他的动作大,又喝了那么多酒,此刻正往外渗血,“还是让雷拓他们来吧。”这么重的伤,说真话,她不敢碰。

“没事,只要包一下就行,不是大伤口,死不了人。”太晚了,兴师动众反而让人怀疑。

虽然他这么说了,可她还是无处下手,看了半天才动手,毕竟是个大活人,没晕没昏的,两只眼睛还那么直勾勾地看着你,不害怕也会心急,他还不会喊疼,所以根本不知道手重了还是轻了,包到了半夜,一身血腥的反到是她,望着双手上的血,白卿终于是松了一口气。

跟他在一起,还真是什么事都能遇上,这男人身边的事情总是那么多,而且每次都不带重复的,

“你做得?”白卿刚清洗完手上的血渍,进到屋里就见他手上捏了一块月饼。

“佟嫂让带回来的。”要不是他回来,她今晚估计还会在佟嫂那儿住下。顺手拿过布巾擦了擦手,并顺手往香炉里多添了两把香料,这屋里到处都是血腥味,引得她很想把晚上吃得东西全吐出来。

没想到转过身,正见他嚼着月饼,而且不只吃了一块,把纸包里所有的月饼都吃完了——胃口真好,不知道佟嫂知道了会不会乐不可支。

***

因为他有伤在身,所以白卿和衣躺到了屏风外的软榻上,等了好久,她以为他睡了,因为灯灭了,可一睁眼,他就在眼前。

拒绝是不可能成形的,只会激起他的逆反心理,所以只能让出一大块地方给他——这人占便宜占习惯了。

月光从窗格子里透射而来,正好打在开满芍药花的屏风上,白晃晃的。

他半举起她的右手,一大一小的手影投在白晃晃的屏风上,像一对双飞雀儿,他将一个亮闪闪的东西套进了她的尾指

白卿望着自己尾指上亮闪闪的指环,半天后转脸看他。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握住她的手闭上双眼。

月光下,他左手的尾指上也是一圈亮闪闪的光芒

白卿被那圈光芒慑住了,她突然有些胆怯,想抽回自己的手——

“你不觉得太晚了吗?”他依旧闭着眼睛,只是眉角微微上扬。

他清楚她不喜欢他,甚至憎恨并诅咒他这样的人,但这无关乎他的喜好,他喜欢她那股子不屈的劲,不管世人怎么说,怎么做,怎么想,她还是会认真做自己,不管被多少人唾骂,都能活得轻淡自如。

“别忘了,你的家在西平。”那里的女人才是该被他一生一世套死的人,也是他会开天价解救的人。

睁开眼,看着她,“可我现在在这儿。”在他四面受敌,在他最脆弱的时候,他却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