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仲一生都花名在外,因为他一生中纳了两个风月女子,一个白氏,伴他数年,诞下长子后杳无踪影,外人传是抑郁而终。另一个是姚氏,这姚氏身世很特别,她本出身高贵,是周侯的嫡女,后入风尘,与李家有不共戴天之仇。却被李伯仲收入后院,令人称奇。

***

姚氏本名吴子召,艳绝京城,被李伯仲收入囊中,并不出人意料,毕竟李伯仲好这口嘛。

而对吴子召来说,她进李家只为复仇。

然而住进那座王府之后,她却始终都见不到她的仇人——李伯仲在家的时间简直屈指可数。

直到某个冬天,南方来消息,说要接她过去一趟,是李伯仲要见她了吧——她这么想。

接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邦五,李伯仲的长子,汉北的继承人。而她去见的人也不是李伯仲,而是一个女人。

当她在细雪薄烟之中第一眼看到那个女人时,她就认出了她,她是李邦五的生母,幼年时她在李家见过她,她一直以为她已经不在人世了,因为没有人提起过她。

“昨晚休息的还好吗?”白氏撩开袍袖坐到她对面,依旧是她记忆里的那个女人,像是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木香花的肤色,栀子花的味道。

“夫人。”吴子召忍不住起身,福礼——她一直都是好规矩的女子。

“不用这么多规矩,这里不是王府。”拿起茶壶,给她倒了杯清茶,“坐吧。”

吴子召弯身入座。

“看样子,你还记得我。”这话是肯定句,“本来该是我回河下一趟,不过诸多琐事缠身,就让阿邦接你过来,让你受累了。”

吴子召轻轻摇头。

“你跟你母亲长得很像。”

她的话让吴子召蓦然抬首,好多年了,好多年没人跟她提起母亲了。

“如果当年是她进了李家,也许很多事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尽管寿数不足,可我母亲很幸福。”她庆幸母亲当年嫁的不是李伯仲,那男人少恩寡情,奸诈反叛,十足的恶人。

白氏静静看了她好一会儿,微微勾唇,道:“你是为了仇恨才作践自己的吧?”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子,出身又好,却非要自落风尘,非要嫁给仇人,应该是为了复仇才是。

吴子召不答。

白氏缓缓起身,伸手扶住草亭的立柱,眺望远方。她身前有纷扬的细雪,缭绕的雾气、清澈的温泉,还有黑白的山峦

“他带你进李家,不会不知道你的心思,你害不了他的,这个你心里应该很清楚。”歪头看向吴子召,“你明知道不可为,却还非要那么做最后毁的只会是自己。”

吴子召仍旧不答,但眼圈微红,她管不了那么多,她什么都没了,父亲母亲死了,哥哥也死了,除了复仇,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她在乎的?“夫人可以现在就把我捉了,送给王爷。”死,她不怕。

“捉不捉你,不是我的事,我只是说自己的想法,如果你还是想复仇,可以继续的,我干涉不了你想做什么,这次之所以接你过来,也只是在帮他做一件事。”半倚到栏杆上,“他之所以要接你进李家,是因为你的母亲是他的少时伙伴。”李伯仲对岳梓童是心存歉疚的,因为他退了婚,还杀了她的丈夫,所以良心上过不去,遂将吴子召从烟花之地接到了李家,“这儿是你们吴家的一些东西,该物归原主。”

石桌上有只斑驳的木盒,木盒里是吴家遗物的清单,这些东西足够吴子召几生几世衣食无忧了。

哗——吴子召将木盒推下石桌,清单散的到处都是。

“以为这样就行了?我爹娘,我兄长,我们东周就只值这些么?”吴子召无力地跪坐在地上,大哭,哭声引来了远处的李邦五。

***

李邦五沿着两尺宽的卵石小道快步行来,三两步就进了草亭,蹲在吴子召身前,碍着母亲在场,没好伸手去碰她。

白卿勾唇,笑得无声,这对父子啊,势必是不会让世人忘记他们了。

一个宠爱歌女,让歌女的儿子继承大位,一个却看上了父亲的女人,真是——难能可贵啊!

“母亲,我先送她去休息。”李邦五对母亲的尊敬比父亲更甚,所以即使想问母亲她为什么哭,但还是忍住了,因为这时候问,更像是在质问母亲。

“去吧。”白卿并不阻止。

在李邦五跨下草亭时,白卿开口叫住了儿子:“阿邦——”

李邦五回身。

望着儿子,淡笑,“好好照看她。”

李邦五一直在想——母亲这话是不是另有他意?

望着李邦五他们进屋,一道纤细的身影跳上草亭的台阶,这是个美丽的女子,眸子里闪着星辰之光。

“哥哥好像很喜欢她。”李洛搂住母亲的胳膊。

“嗯,你哥哥的名声早晚要毁在她的手里。”

“那娘你还能笑出来?”

“不然怎么办?”

李洛摇头,“唉,爹爹的家真是乱啊。”搂住母亲的脖子,“娘,我想明天动身去秦川。”

“你爹爹这几天可能要回来,你不见他?”

额头抵在母亲的脖颈上,“反正他最想见的人是你,又不是我。”抬起头,下巴搁在母亲的肩上,问:“娘,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白卿看女儿一眼,笑笑,不答。

“说嘛,你对爹爹什么感觉?”

“我——曾经恨到想咬死他,然后把他埋到脚下,这样他就再也不能乱跑了。”笑,“可女人的力气太小,心也太软,做不到,也狠不起来,所以后来就只能想,还是跟他一起埋起来吧。”

母女俩同时笑了出来。

白卿捏捏女儿的耳垂,久久之后,开口:“娘不希望你找到给你这种感觉的男人,因为这世道对女子不公,可娘又希望你能找到,因为娘不想你孤单。”

李洛笑弯眉,“娘,不用担心,我一定会找到的,找到一个能让我咬,又不会到处跑的男人。”

母女俩的相扶着下了草亭,渐行渐远,直到交谈声被细雪淹没。只留下小径上几排深浅不一的脚印。

草亭外,泉水汩汩,烟雾重重,落雪依草亭——

***

两天后,李邦五送吴子召回河下——属于他们的故事开始了。

李洛也远赴秦川,因为那里是她将来的家,有父亲留给她的家业,有母亲留给她的栀子花圃,她要去接收呢。

该走的人都走了,该来的人也来了——李伯仲在石榴树旁下马,在马屁股上拍拍,马儿听话地顺着小道下山去了。

穿过栀子花圃,越过清冽小溪,李伯仲伸腿跨进草亭,白卿倚在亭柱侧,递给他一块湿巾,擦手用的——他手上总是沾着血腥气。

李伯仲接过湿巾,问:“都走了?”

“都走了。”

“东西收下了?”

白卿指了指草亭外的温泉,“都收到那儿了。”

李伯仲看一眼温泉,只是笑笑,“为什么非要见她不可?”白卿难得能写信给他,信里的内容却很让他失望,只是为了见那个吴子召,本来她还打算亲自去河下,可是他没让,于是就让阿邦把吴子召接到了这里。

“欠的债,始终都要还回去,你杀了她的父亲,占了她的家园,我则赔了个儿子。”之所以见吴子召,只是想知道她是否良善,现在看过了,知道她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才放心。

“阿邦?跟他什么关系?”李伯仲把湿巾还给白卿。

“他喜欢那丫头。”说罢看他的表情。

李伯仲并没什么表情,只是微微顿一下,然后弯身坐下,问道:“有饭吗?”

“有。”白卿笑笑,清楚了他对这件事不在意,于是不再提起,伸手打开桌上的食盒,里面的菜还冒着热气。

“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闻出来的。”在他身边坐下。

两人的膝头相触,相伴一起吃饭——

伴侣是什么呢?

是那个陪你做最傻、最简单、最无聊事的人吧?

***

夜晚,星辰满天,雪色清亮,很适合散步。

白卿本不喜欢散步,因为他喜欢,所以她也形成了习惯,实际上他也不怎么喜欢,只是因为张千说她需要强壮身体,所以每次来,总是会带她出来转一圈。时间久了,他们到从中找到了乐趣,因为她总会在走不动时,拖着他的手。那种亲昵,是两人都依恋的东西。

“这回能待几天?”白卿问。

“你想我待几天?”李伯仲反问。

白卿笑。

他也笑。

他的左手握着她的右手,行走在石子小道上。

经过两块巨石之间,头顶只有一线天,这时,她蓦然开口:“我不想你走了。”

“好,我不走。”他答。

“不要你的天下了?”她笑问。

“不要了。”他如此回她。

“骗人。”白卿第一次真心的娇嗔。

抱着他的手臂,想笑,却在流泪,知道自己不会留下他,也知道他还要继续离开,但是她很高兴。

三十年,他让她等他三十年,三十年后,如果他死了,她也获得了自由,如果他没死,她今生今世都是他的。

最终,他没让她获得自由,代价是那把青铜剑,那株蔻丹花合葬一处,但那棺椁里却找不见他们的踪影,去哪儿了呢?

白卿对女儿说过——你爹爹喜欢高处,他不喜欢地下。

***

灵子语:不要问我他们生还是死,或者去哪儿了,我自己都不想知道。

【番外】

番外——雷拓

自私男女

本打算些洛洛或者李伯仲的,但时间太短,先写写雷拓吧,周末写多的那份

***

王爷其实很少让女婢服侍他的起居,从他们来到他身边后,衣食住行就都是他们操办,很少假手他人,一来方便,二来也安全,毕竟京城那种地方,连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都不值得相信。

第一个给王爷送衣袍的其实是梓童小姐,那会儿,王爷刚当上世子,人也在京城。接到梓童小姐的如此礼物后,王爷看了一下,什么也没说,就那么起身会朋友去了,喝到酩酊大醉才回来。

那件衣袍的事也就没了下文。

也许是梓童小姐送的不是时候吧,偏挑在王爷受封的时间,很难不让人犯忌讳,她到底是冲着什么送这身衣袍的?

后来,王爷回了西平,并决定在西平立住脚跟。

与京城不同,在西平,人人都想巴结王爷,因为他是世子,将来的汉北王。

不管是身居高位还是低位,想要更快的融入一个圈子,唯有生冷不羁。于是,王爷常会出入风月场所,这当然惹来了不少非议,可他对这些言辞置若罔闻。

三夫人就是在这样的风月场所认识的,当时王爷喝了不少,趁着酒兴,一个管漕运的州官让人把三夫人领进来献曲。

一曲罢,王爷拍了两下手,还喊了一声好。

其实,那晚,王爷之所以喝得酩酊大醉,是因为一匹马,一匹跟了他近十年的马死了,他心里不舒服。

那州官误解了王爷的意思,只当是他看上了那献曲的女子。次日傍晚就等不及送来了拜贴,亲自给王爷送礼来了,礼单里最后一行就是镜湖岸的一栋别院,当然,别院是幌子,别院里的女人才是正主。

王爷并没有推辞,全部接收了。

但很长时间,他都没踏足过那栋别院,第一次去,是因为一场大雨,因为离别院近,就顺脚转了过去。

进门时,三夫人正趴在绣架上,望见他们呆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翘眉笑了,起身来给王爷脱外袍,王爷到也顺从了。也许是因为她那无声的笑吧。

那天,王爷并没有在别院多停留,只等雨停了就起身走,三夫人也不留,就站在门口看着他们离去,一句话也没说。

不过这次之后,王爷到是偶尔会去她那儿,也许是因为她那儿安静吧,至少没人虚与委蛇。

应该是回京城的前一天晚上三爷打算让王爷带些东西进京,无非是贿赂用的钱财,在府里一直等到深夜,王爷才回来,身上披了件毛麾。

“都是要成家的人了,再想玩,也要有个度。”三爷离去前,这么教训了王爷一句,因为王爷嘴唇上粘了一点胭脂。

“雷拓,林同居那儿是不是还空着?”进卧室前,王爷问了我这么一句。

“还空着。”

“让人收拾一下。”

我点头,猜想着要住进林同居的应该就是在王爷唇上留下胭脂的女人。

林同居收拾好了,住进去的果真就是三夫人。

再后来,王爷与梓童小姐定了婚期,但三夫人并没有因此遭贬,反倒是登堂入室,进了王府,这并不是说王爷对三夫人多么宠爱,但凡被王爷挂在旗杆上招摇的,都是幌子,都不会有好下场,三夫人没能逃掉这个噩运,她挑在王爷最艰难的时候来到他身边,更是让这噩运雪上加霜。

也许这一点连王爷也没想到,他亲手挂上旗杆的人,最后却成了他的致命伤。把这“致命伤”弄得伤痕累累,最终心疼的人却是他自己。

所以他再不敢把人暴露于世,即使在他几乎权倾天下时,那个“致命伤”依旧只是藏在山野林间。

将汉西军打回亳山,班师回朝的路上,在一处山巅上,望着日薄西山的壮阔,王爷问我,“陆依云,你喜欢她?”

我没有迟疑,“喜欢,但不是一开始就喜欢。”否则也不会让她嫁给别人,人都有贱性,总是在错过时机后才会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但我错过了。”

“不打算要回来?”

“不打算。”我愿意为她丢掉性命,却不能把她夺回来,因为她有家,有丈夫,还有孩子。

“孬种!”

“是!”我不否认自己够得上这个评价,“属下与王爷不同,她跟夫人也不同。”所以我们做不来他们这般的决绝,敢站在天下人的对面恩爱。

男女间的情事也是需要胆量的跟实力的。

王爷笑一下,“知道最不同的一点是什么?”

我没答,也不知道怎么答。

“你们太不自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