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口中更快更好的办法,其实就是直接雇人暗杀沈家三口。

不想接下来却听乔致道:“我其实也犹豫过要不要这么做。”

顾鸣晏一怔,乔致的声音清淡极了,在他耳边不急不缓道:“你要相信,对于沈明远,我的恨,并不比你少。”

乐想或许还感激沈明远救了他,但对乔致而言,单是沈明远逼迫乐想嫁给他这件事,就足够他憎恨他了。

“为什么?”顾明远不由问道:“为什么放弃了?”

乔致听了沉默了许久,才道:“我有把握让世人不将沈家三口的死和我联系上,但我却没有把握瞒过想想,我也不想瞒她。但是,想想若是知道这种事,哪怕没有了沈明远的纠缠,也不会开心的。”

这些年借着出任务,尤其是出境任务,他认识了不少三六九派的人物,一流的杀手也好,顶级的雇佣兵也好,这些都足以将沈家三人送入地狱。

这一次轮到顾鸣晏沉默,许久,他才声音沙哑道:“…我不如你。”

同样是乐想的爱慕者,当初乐想和沈明远结婚,没几年他就扛不住父亲的催促相亲结婚了。而乔致…当初他虽感激这个救他于危难之中的男孩,但也仅仅是感激罢了。

得知乔致对乐想的心意,他其实并不怎么放在心上,倒不是对情敌的轻视,那时候乐想已经和沈明远结婚一年多,他那会说得上是心灰意冷,并没有情敌相见分外眼红的情绪。加上母亲的去世,顾及乐想又不能对沈明远出手,他已经不打算再留在首都了。

他对乔致的轻视,不过是因为年龄罢了。

十五岁的男孩所说的喜欢,能够长久得了吗?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个漂亮得不可思议的男孩,一年又一年地守在乐想身边,他之心意,从不曾动摇!

而作为乔致的合作伙伴,顾鸣晏比谁都清楚,时至今日,当年的男孩已经成长到了如何可怕的地步。

但就是这个已经成长为雄狮的男孩,面对乐想时却收敛了爪牙,如同最温驯的驯鹿。

乔致行事的出发点,永远都是为乐想着想。

方方面面,无微不至。

愈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时日长了,他愈是明白乔致对乐想一心一意的守候有多难得。

听到顾鸣晏的话,饶是冷静如乔致都忍不住有些得意,再没有比来自于情敌的“我不如你”更美妙的话语了。

天知道对于不得不和情敌合作,这次又不得不拜托情敌保护想想,乔致心里有多么膈应,可是为了想想的安全,他却是一点脾气也不能闹。

这会,顾鸣晏一句“我不如你”,却是让他只觉浑身通泰。

“对了乔致,我想把当初的事告诉学姐。”却听顾鸣晏开口道。

当初之所以瞒着乐想沈明远暗杀他的事,一来是不想让她觉得是自己连累了他;二来则是…在乐想无法和沈明远离婚的前提下,让她知道自己的枕边人是个杀人犯,这对她而言实在过于残忍了。

但是现在…

“必须让学姐知道沈明远到底是怎样的人,若是她继续保持原来对沈明远的看法,势必会吃亏的。”

乔致没有犹豫就同意了,“你找个机会告诉她吧,只是你母亲的事…”

他有些说不下去,但却不想让想想背负一份不该她背负的愧疚。

顾鸣晏闻言却并没有生气,而是道:“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沈明远当初其实并没有误会,他的确对乐想有非分之想,之所以迟迟没有表白,也不过是想要走日久生情这条路线。

第34章 同学会

毕竟乐想的性子他清楚,绝对不愿意找一个他这样身份背景的男朋友,他也不想刻意隐瞒她。但若是从朋友做起,他不提家里的事就是情理之中了。

等到两人感情更进一步,他再表白,一切就水到渠成。

——他很清楚,乐想固然不想找一个他这样身份背景的男朋友,但若是真有感情,也不会因为这种原因就选择放弃。

若不然,他一个黑道出身的太子爷能纯良到哪里,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位同校的学姐去得罪沈明远?

也因此,当初对着沈明远,他没少在乐想看不到的角度故意做出一些引人遐想的亲密动作,屡屡挑衅对方。

他唯一失策的是没想到乐想会在玉水市被逼着嫁给沈明远,等到他知道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成了定局。

知道乐想并不是心甘情愿嫁给沈明远的,他心里自是不甘,因此没少给沈明远下绊子,或者用言语讥讽他。

说起来,他被沈明远暗杀其实一点也不冤。

他自然不会觉得母亲的死乐想需要负责任,因此,乔致说的话,他也是认同的。

这一切乐想都不知道,她才刚回到家,就接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电话。

“同学会?”听到对方的话,乐想一脸惊讶。

打电话给她的是当年的班长苗笙,她这会正一脸兴奋道:“对啊,我们这一届留在首都的人不到一半,以往同学会总是开不起来,这一次我都打听好了,最少能有一大半的人到。”

“这一次是你组织的?”乐想有些意外,毕竟这位班长当年人称眼镜妹,虽然不是书呆子,但也不是长袖善舞的人,看不出她能有这么大的号召力。

“怎么可能?”苗笙也听出了她的言下之意,顿时笑道:“我也就是个传声筒,真正的组织人是路景晖。路景晖你还记得不?当年我们班男生颜值最高,也是我们政法系的系草。”

乐想略思考了一番,然后恍然道:“是他啊,他不是出国了吗?”

“是出国了,但是又回来了。”苗笙道:“前段时间他找到我,说想要组织同学会,我们又找了几个当时的班干部,就行动起来了。说起来,乐想你要不要来帮忙?”

当初上学的时候,乐想对当班干部可是非常积极的,除了因为打工的关系没有当班长,其他宣传委员团支书一类的没少当。后来进了学生会更是一路高歌猛进,后来若不是沈明远的纠缠,便是当上会长也不在话下。

当然,那时候之所以这么积极,一来是想要证明自己顺便积累人脉,二来也是为了学分,毕竟不同于其他人,她那时候是非常需要奖学金的。

但是这些苗笙不知道,还当她喜欢组织活动,才有了刚刚的邀请。

“不了。”乐想拒绝道:“我这段时间挺忙的。”

“那好。”苗笙也不以为意,开口道:“后天中午十点半,我们在星湖大酒店定了一个大包厢,你到时候记得来啊。”

说完,不等乐想回答,就急急匆匆挂点了电话,估计是赶着通知别人。

乐想有些无奈地看了眼手上的手机。

郑满福是在第二天才知道同学会的事的,她有些迟疑道:“您想要去?”

乐想点了点头,她的大学时代虽然忙碌艰辛,但于她而言已经是人生中难得的轻松快乐了——在沈明远出现之前。

没有提起的话不觉得,提起了,她就不由想起当初那些可爱的同学们。

十多年没能聚一次,若是不去的话,也太遗憾了。

“可是,沈明远一定会闻风而去的。”郑满福一脸担忧道。

乐想有些意外郑满福对沈明远的了解,她笑了笑开口道:“这个我也预料到了,但没得为了这种理由不去见老同学的。”

郑满福张了张嘴,到底没有再说劝阻的话。对于女神而言,沈明远的存在固然让她困恼,但也仅仅是困恼,但她却不知道,继续放任下去,对方会给她带来怎样的灭顶之灾。

“那我到时候送您过去吧。”她开口道。

“不用,我可以自己开车回去。如果喝了酒,我会打电话叫代驾的。”

虽然她这样说,郑满福却坚持道:“不行,沈明远到时候肯定会去,我要是不跟着不放心。”

乐想看了她一眼,到底没有问出心中的疑惑,而是道:“随便你吧。”

翌日中午,才九点半,郑满福就赶了过来,然后带着乐想赶往星湖大酒店。

郑满福对去星湖大酒店的路不太熟,好在有乐想在一旁指导,两人才没有迟到。

乐想原本要带郑满福一起进去的,但郑满福却拒绝了,比起进去,她更愿意守在外面,便于在沈明远来的时候第一时间知道。

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乐想来到了一处包间外,推开门,里面到的人不过寥寥几个。

更令人惊讶的是,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办到的,这会在在一旁支了个小桌子,三男一女正热火朝天地砌长城。而且,人手一根烟,无不在吞云吐雾。

乐想的目光却是第一时间落到唯一的女性身上,染成酒红色的张扬短发,巴掌大的瓜子脸,镶嵌在蜜色脸蛋上的魅惑桃花眼,不是贝小钗又是谁!?

“乐想!”那边贝小钗也发现了她,顿时顾不上其他,丢下手上的烟冲了过来,用力抱了她一下,然后道:“我特意早点过来的,果然见到你了。”

乐想正要说话,一股呛人的烟味钻入鼻尖,她忍不住咳了几声,眼角都冒出了生理眼泪。

她皱起眉头,“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这都多少年前的事了。”贝小钗一脸不以为意,拉着她在一旁坐下道:“看我够意思吧,一见着你,快赢到手的钱都不管了。”

“得了吧你,就这烂牌,你也好意思说钱快赢到手了?”石小军将将她丢下的牌一张一张摊开,一脸嘲笑道。

贝小钗哼了一声,石小军已经看向了乐想,目光惊艳地伸出手道:“多年不见,女神依旧风采不减啊。”

第35章 转运年

何止是风采不减,根本就是更胜当年啊。

雷放和牧之歌对视一眼,心有戚戚地想道。

原以为时间是把杀猪刀,哪想到那把杀猪刀也是区别对待的,明明他们一个个都成了中年大叔,女神却一点变化也没有。

其实也不是一点变化也没有,看着更漂亮了,气质更好了,笑的时候更让人移不开眼睛了。

难怪沈明远一直不肯放手。

在场几个男性纷纷在心中叹息。

“今天丽霞和静媛会过来吗?”贝小钗将一个剥好的桔子递给乐想,口中问道。

当初乐想、贝小钗、应丽霞和佟静媛是一个宿舍的舍友,当然宿舍里不止是她们四个,只是另外四人是外系的,平时相处不多,加上性格等各方面原因,她们四人的关系格外好。

可惜的是,毕业后除了乐想,其他三人都没有留在首都。而乐想之所以来参加同学会,为的其实也是能有机会和她们几个好好聚聚。

贝小钗因为常年住在新加坡,工作的场所又是一家管理非常严密的科研所,所以平日里和其他几人的联络不多。甚至她自己,因为常年与世隔绝,对手机这种通信设备都不太适应了。

——当然,从她的穿着打扮上你是绝对看不出她是一个科研人员的,虽然她只是个科研管理人员。

闻言,乐想叹了口气道:“丽霞和静媛估计都不会来。”

“为什么?”贝小钗失望极了。

“丽霞去年调职到了美国,之前我就打电话问了,她手边刚好接了一个case,根本抽不出空来参加同学会,而且…”乐想皱了皱眉道:“她正打算和前夫争多西和多米的抚养权。”

“早该这样了!”贝小钗一脸激动道。

应丽霞是她们四人中结婚最早的,毕业证和结婚证同一天领。应丽霞的前夫程健舟是她们同校的学长,当初追应丽霞的时候不知道用了多少心思,应丽霞本人还没感动呢,旁人看了都感动了。

后来两人在一起,大家都觉得他们是一对金童玉女。

婚后没多久应丽霞就怀孕了,孩子生下后,两边的老人都不愿意过来带孩子,除非他们愿意把孩子送回去。夫妻二人初为人父母,自是不愿意骨肉相离。他们的经济条件又不允许他们雇保姆,无奈之下,应丽霞只能辞掉工作在家里带孩子。

一开始这个小家庭还是比较幸福的,程健舟对于妻子的牺牲也十分感激。

但是后来,眼见着女儿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自己能够空出时间重新上班了,应丽霞偏偏又发现有了身孕。

于是这般,一年又一年,十年的婚姻,最后却是以程健舟的出轨为结尾。

哪怕后来程健舟回心转意,千般懊恼万般忏悔地求应丽霞原谅他,这段婚姻也已经走到了尽头。

在四人中,应丽霞的性子可以说是最好的,典型的贤妻良母,爱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毫无保留。但就是因为付出了全心全意的爱,所以她越加不能接受丈夫的背叛。

离婚是可以预见的,但因为应丽霞的没有经济能力,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被判给了程健舟。

一下子从幸福美满过渡到了一无所有,应丽霞的痛苦可想而知。

好在那段痛苦的时光已经熬过来了,应丽霞只不过是性子温柔,又不是软弱,三十出头才开始为事业奔波或许晚了一些,但只要肯下力气,这世上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更别说,应丽霞要能力有能力,要狠劲有狠劲。

只不过用了两年的时间,应丽霞就获得了能够和程健舟比肩的经济能力,从而向法庭上诉,意欲将儿女的抚养权夺回。

“那么静媛呢?”贝小钗又问道。

“她啊。”说起佟静媛,乐想不由笑了起来,“她怀孕了。”

“真的!?”贝小钗一脸惊喜。

说起他们四个,还真没有一个是真正幸福美满的,贝小钗至今单身,乐想和应丽霞就不用说了,剩下的佟静媛也好不到哪里去。

佟静媛唯一比她们强的是,她嫁给了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

而让人头疼的是,家境普通的佟静媛嫁入了豪门。更让人苦恼的是,她的丈夫许越有一个极为刻薄势利眼的母亲。

当初佟静媛嫁给许越,就经历了许多波折。

她本来就是个自尊心非常强的女孩子,许越的家境本来就让她别扭,许母的存在更是让她直接萌生退意。

好在许越是个极为有担当的男人,不用佟静媛受任何委屈,自己一个人就将问题都解决了——虽然只是暂时解决。

许越这么努力,让佟静媛对两人之间也多了些许信心,从而答应和他走入婚姻殿堂。

原以为这就是童话故事的happyending了,谁知道结婚三年佟静媛还没有怀孕。这下,本来就按捺着不满的许母坐不住了,等到检查结果出来,是佟静媛的身体有问题,不易受孕的时候,更是想要逼两人离婚。

这一次许越依旧给力,任凭许母如何折腾都不肯离婚,最后甚至直接带着佟静媛搬了出去。

但是即便如此,一直没有生育,对佟静媛来说也是不小的压力。

到今年为止,两人已经结婚八年,别说是许母,便是外界都有了闲话。早在去年,佟静媛话语间隐隐就有了颓丧,甚至还试探着对许越提出了离婚,见惹得许越大怒,才压下了这种心思。

乐想眼见着两人之间原本幸福的婚姻出现问题,不知有多急。好在老天有眼,终于让佟静媛怀上了。

这会,她对着贝小钗微微笑道:“当然是真的,不过似乎因为她的身体原因,现在还正在保胎,所以不能来参加同学会。”

贝小钗简直兴奋极了,“今年难不成是转运年?好事一件接着一件。”

乐想心情也不错,“她们两个都很好,那么你呢?如今还是一个人?”

贝小钗一怔,随即挠了挠脸道:“你是知道我们那个科研所的,平日里来来往往的也就那么些人,要有情况早有了,哪会等到现在?”

第36章 当年

她眼睛一转,对着乐想问道:“别说我了,说说你吧,你和沈明远离婚这么多年了,也该有个第二春了吧?”

原以为这一次又会和以往一样得不到答案,不想却见乐想的表情露出了几分不自然。

贝小钗一愣,随即反应过来,瞪大眼睛道:“这是有情况?”

乐想摸了摸鼻子,小声道:“这里不合适,等出去再和你说,”

贝小钗顿时眼睛都亮了,想说什么却顾及到场合不对,只能用眼神直勾勾盯着乐想,想要确证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

乐想无奈点了点头。

在两人说话的间隙,已经有不少人到了,期间也不止一人过来和乐想打招呼。

大家的变化都很大,原本瘦得像竹竿一样的石小军如今虽然也不胖,但看着可健壮多了,牧之歌原本是个沉默的小胖墩,这会却身材瘦削,跟大家也有说有笑的,反倒是原来在班里非常活跃的雷放,这会看着沉默了许多。

其他同学也有不少变化,原本衣着朴素的可能一身时髦的名牌;原本外形杀马特的这会可能西装笔挺人模人样;原本美丽温柔的女同学可能一身泼辣;原本意气风发的这会可能沉默寡言…

物是人非,不外如此。

相较起来,乐想和贝小钗都算是变化小的。

苗笙和路景晖是最后才到的,看到苗笙,乐想和贝小钗都瞪大了眼睛,这位大家口中的眼镜妹,这会也不知是进行了激光治疗还是戴了隐形眼镜,反正是把眼镜丢开了,露出了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加上她本来就长得不丑,白皙的皮肤,黑色的卷发,苗条的身材,穿着一条黑色的小礼裙,俨然是一位都市丽人。

倒是路景晖看着变化不大,除了面容成熟一些,依旧是那个帅气英俊的男神。

“班长,你这可是现实版的丑小鸭啊!”立刻就有人起哄道。

“去,说得好像我当年丑得见不得人似的。”苗笙顿时就恼道:“我这叫是金子总会发光!”

“好好好,你是金子。”众人跟着笑起来。

路景晖的目光落到乐想身上,“这些年过得如何?”

这话问谁都没问题,但乐想…

当年和他关系最好的洛逸尊连忙啐了他一口,“听听这话,真酸。还当你吃了那么多年的牛排汉堡已经洋化了,谁想还是这样,一股子文艺酸气。”

听了这话,路景晖自己就笑了,“这么说我的也就你了。”

“哎哟,路大才子涵养大增啊,以往阿尊这么说你可是要恼的。”一旁以前和他们一个宿舍的巴刚开口打趣道。

众人闻言都笑。

说起来,当年大家的关系也不是都那么和谐的,但时过境迁,在经历社会的洗礼之后,学校里那些当时揪着不放的小矛盾,现在回首,都已经能一笑而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