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服务员上菜,大家才连忙收拾一下落座,期间,完全摒弃了“食不言”,你一言我一语,兴致盎然地说着当年。

“哎,我记得阿尊你那会可是喜欢外语系的系花的,毕业的时候还追着她去了上海。最后结果如何,把她变成洛太太了吗?”石小军一口干了杯里的酒,红着一张脸问道。

闻言,大家都感兴趣地看了过来。

“什么洛太太啊,我谁啊,没房没车,便是名校毕业,在人眼里也比不上有个好爹的富二代啊。”要是十年前被问到这事,洛逸尊肯定翻脸,现在却是能当个笑话一样闲聊了。“我那会巴巴地放弃了好不容易得来的面试机会,追着她去了上海,跟她进了同一家公司。我那时候觉着吧,我这一片心意,总能把那冰山女神给捂化一点吧?结果…tmd她就看上了一个一无是处的富二代,我这再情真意切,也比不上人随手送出的一只名表,一条项链。”

“得了,说得多可怜似的,我还不知道你?”巴刚一拳打在他肩上,“功成名就之后,跑去打脸了吧?”

众人一听,都提起了精神,比起女神嫌贫爱富,果然还是这种穷小子逆袭翻身,打脸前女友的戏码更有趣。

——虽然连前女友也不是,想想洛逸尊也够悲催的,大学四年,男朋友该做的事他哪样没做,结果连个前男友都不是。

闻言,洛逸尊的脸上带上了几分得意,几分怅然,“我本来是不打算再和她计较的,怎么说也是自己全心全意喜欢过的女人。是她先来找我的。”

顿了顿,“说实话,我本来吧,对她还有那么几分惦念,家里的妻子虽然也不比她差,但…大概是求而不得的心理吧。只是等到她有意无意接近我,然后隐隐透露想要离婚的想法之后,我突然就觉得没意思了。”

他笑道:“说来也要感谢她,要是没有她,我和我老婆也不会来个二度蜜月。”

众人顿时无语。

“班长,你现在这么漂亮,结婚了不?”这时又有人问苗笙。

苗笙一愣,随即笑道:“结了,但又离了,我现在一个人带着儿子生活。”

好在她的表情潇洒,并没有任何为难,问的人也不过尴尬了一瞬间。

“咋离婚的?男人出轨了?”这次问的是一个女同学。

女人最了解女人,看苗笙这样子就知道对离婚的事并不避讳,因此她才问得直言不讳。

苗笙果然没有生气,“我前夫要是有能耐出轨就好了,他就是个妈宝儿,妈妈说的都是对的,我说的都是错的。在他眼里心里,我们母子两个加起来都不如他妈重要。我本来还想着要不要为了孩子忍一忍,后来发现,因为他的影响,儿子变得孤僻不理人,这才下定决心离婚。”

“不过这婚也离对了。现在儿子也好,我也好,都跟获得了新生一样。”

闻言,众人纷纷表示祝福。

众人一会说起当年隔壁宿舍的谁谁谁老怀疑别人用她的沐浴露洗发露,把大家恼得干了一仗,一会说谁谁谁当年被灭绝师太盯住,上课总是被点名答题,仿佛有说不尽的话。

然后说着说着,不可避免说起了乐想的事。

第37章 哽咽

“乐想,沈明远那厮现在还没死心?”洛逸尊看了眼身边的路景晖,开口问道。

顿时,其他人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这个世上,唯一能理解乐想,为她抱屈的,大概就只有这些曾经的同窗了。

考入首都大学的人,没有一个智商低的,即便才智略平庸一些的人,也必然有着庞然难以比拟的意志。

而这样的人,心中自有一股傲气,别说沈明远只不过是一个靠父母的二代,即便他是沈禹或徐兰,在场这些人也不会觉得低他一等。

我能够成为成功者!

——这是这些全国第一学府的学生都有的自信心。

在首都大学,或许有一部分人是例外,但幸运的是,当年和乐想一个班的人对她的遭遇并没有同情之外的情绪。

曾经,乐想并不觉得这种同情有什么可贵,直到她嫁给沈明远,周围充斥着各种“你福气正好”、“你应该惜福、感恩”的语言和眼神。

这会,听到洛逸尊的问题,乐想微微笑了下。

众人立即便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巴刚皱了皱眉道:“不是我说,乐想,首都是沈家的大本营,你既没有工作需求,亲人也不在这里,干什么非要待在首都?”

乐想一愣,是啊,为什么非要待在首都?

是因为不想回老家?

但是除了首都,国内能够远离玉水市的地方不知凡几。

这并不是她待在首都的理由。

唯一让她宁愿常年出国,也要留在首都的理由,大概…是因为乔致在这里吧?

而最初,乔致也是为了他才想办法留在了现在的部队的。

只是不同于她,她虽然不清楚乔致到底是在什么特殊的部队,却知道那个部队大概不是那么容易离开的。

“就是啊。”苗笙盛了一碗银鱼羹慢吞吞喝着,“首都这地方虽然好,但气候也好交通也好,都不太令人愉快。我要不是因为工作需要,根本不想待在这种地方。”

“就是。”曾经当了四年文娱委员的豆小珊喝了口红酒道:“我自忖也算得上是功成名就了,但也不得不说一句,首都这边的日子不容易过。去年我女儿上幼儿园…你们也是知道我的,我在交际方面虽然也不苦手,但真心算不上擅长。平日和同事属下相处得还算不错,但超出这个范围,那就真的是无能为力了。偏偏我们一个系出来的同学,从政从商的都有,但教育界的那真是没有。为了让女儿上个好的幼儿园,那可真是费了老大的劲了。要考虑的事情那叫一个多,名气、风气、教学质量,等等等等。等选定了目标,那是求爷爷告奶奶,为了托上关系,那可真是把脸皮都丢到了脑后。后来入园费就花了十七万,虽然这点钱我现在也不看在眼里。但想想都荒谬好不好,我当初那会,一个镇上才一个幼儿园一个小学一个中学,上学哪用费这么大力气?再说十七万,搁我们那会上到大学毕业都够了。”

“你这人还是一样会歪楼话题,怎么说到这儿了?”苗笙白了她一眼。

乐想笑得不置可否,一边的牧之歌出声劝道:“是啊乐想,你现在是做自由摄影师,这活又不一定要在首都。沈家…咱这种老百姓真惹不起。”

在场的众人每一个拎出来,都算得上是事业有成,但那也是相较普通人,沈家…是他们奋斗一辈子也到不了的高度。

这无关能力,而是一个大家族的底蕴,真不是那么好超越的。

雷放手里夹着一支点燃的烟,慢吞吞开口道:“乐想你要是不想一辈子都砸在沈明远手里,首都确实不适合你待。”

乐想闻言不由笑起来,“放心,这些我心里都有数。”对于大家的关心,她还是很承情的。

接下来,众人开始推杯换盏,连一些女同学都当仁不让,拿起酒杯跟人拼起酒来。乐想虽然不至于跟着一起疯,但难免也多喝了两杯。

没多久,就出现了醉酒的情况。

这下可好,一个个都翻起了旧账。

“好小子,你告诉我,当年是不是你擅自把我写的情书寄出去的?”

“是又怎么样?我这不是帮了你一把吗?”

“屁!老子那会杀人的心都有了。要不是你,我老婆会一直抓着这事不放吗?”

“不对啊,我记得你那情书就是写给现在的老婆的啊。”

“是没错,但当初那封情书里面我把她名字写错了,还差点寄错给别人!”

“那也是你自个儿的问题!”

“你实话跟我说,当年你小子是不是暗恋老娘?”

“谁、谁暗恋你了?”

“不暗恋我每次食堂有我喜欢的糖醋小排的时候你都会恰好多买一份,还每次都丢给我?”

“我擦,你这不是挺明白的吗?当年怎么一点表示也没有?”

“我能有什么表示?要是自作多情咋整?你又没直接说喜欢我。”

“这都十多年了,你可得把真相告诉我,当年我们班和隔壁班进行辩论赛的时候,你私下是不是把我们的立论告诉你女朋友了?”

“我是这样重色轻友的人吗?”

“你是。”

“好吧,我就是一不小心说漏了嘴,但我真的只说了一句,是我女朋友太聪明,自己推论出后面的。”

“你给我去死!”

大家打打闹闹的,一顿饭吃了两三个小时,服务员来了好几趟,才在众人的示意下下将残羹剩碟都收拾了,又上了甜点。

不过,有心思吃甜点的只有几个醉得不是太厉害的女同学——他们平日里肯定不敢这么放开肚子吃甜点,这会完全是放飞自我了。

路景晖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乐想身边,他一脸晕乎乎地看着乐想,磕磕巴巴道:“乐想,其实…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你,本来…本来我是打算等毕业那年再和你表白的,但是没想到沈明远出现了…我,我是个窝囊废,我害怕沈家,不敢得罪沈明远,我甚至不敢表露出对你的喜欢。”

说到最后,一个大男人竟是哽咽了起来。

第38章 头疼

明眼人都能看出路景晖是喝醉了,但却没想到他会有这么大的爆料。

当然,对于很多人而言,这其实并不是秘密。甚至是乐想这个当事人,其实多少也知道路景晖曾经对自己动过心思。

女性在这方面其实都比较敏感,乐想虽然并不是特别细心的性子,无奈路景晖这人性子冷淡,而当这样一个男性只对自己耐心体贴的时候,她便是再傻也能琢磨出不对来。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路景晖竟然对当初的事这般耿耿于怀。

对于路景晖的行为,乐想觉得无可厚非,这又不是演电视剧,为了喜欢的人不惜一切什么的,根本就不现实。

“乐想你也别怪景晖。”巴刚酒量好,这会虽然喝得多,但也只是半醉,闻言打着酒嗝道:“这事我知道,当初景晖找沈明远谈过一次,希望他不要纠缠你,但是…”

他抹了一把脸道:“你们都知道的,大三那年,景晖家里的公司因为他父亲决策失误破产了,公司房产车产都被抵债不说,家里还欠了一屁股债。景晖自己还好,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我们首都大学的学费又一向不多,但他妹妹才刚考上首都传媒大学,而传媒大学的学费…你们也是清楚的。”

“本来按照景晖的想法,是想要让他妹妹休学两年,等他毕业工作之后才继续去读的。但她妹妹性子倔强,又认为与其在家里荒废两年,还不如咬紧牙齿赚学费,早点毕业也能早点赚钱把家里的欠债给还了。”

“景晖拗不过她,也只能听之任之。她妹妹景秀是个性子特别坚韧的女孩子,她趁着暑假一天打十几份工,发传单、做家教、做服务员…凡是能做的她都做了。然后,也不知道谁介绍她去了一家会所…因为签了正式合同,加上工资高,景秀觉得只要自己自珍自爱,就不会有**的危险。结果…”

巴刚苦笑道:“景晖那会接到一个电话就赶了过去,我看他表情不放心,硬跟了过去,看到的就是一大群纨绔大少坐在包厢里,而景秀被人喂了药扒光了,神志不清地躺在中间的茶几上。”

“当时沈明远就对路景晖说:今天我们只是把她扒光了,要是你不识相,以后就不止这样了。”

“景晖他实在是怕了,他不能拿自己妹妹的未来去赌。那天晚上,把景秀送回去后,他在宿舍的阳台上哭了一个晚上,然后就开始不再接近你。”

众人没想到竟然还发生过这种事,乐想也没有想到。

她甚至是带着几分惊愕的,她没想到,沈明远会做出过这种事情。

是,沈明远曾经想要迷晕她达成生米煮成熟饭的目的,也曾借着诬陷余浩逼迫她嫁给他,前不久他才对她下药准备偷取她的卵子,但是真心说,乐想从来没有将沈明远看成一个卑鄙小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乐想是一个不愿意将人想得太坏的人。

因为从她的经历上来讲,哪怕混账如养父余良伟,在没有酗酒的时候也会护着她,哪怕过后少不了骂她两句;哪怕现在的养母姜惠芳对着她总是心思不纯,但曾经也是疼爱过她的;哪怕不争气如余浩,对着她这个姐姐也有几分回护之心。比起人心卑劣,她更愿意相信人性的美好。

但是,在有现实依据的前提下,让她对沈明远产生认知错误的原因是什么?

乐想在脑中开始进行回想。

是了,刚被逼着嫁给沈明远的时候,自己对沈明远一度是非常鄙夷看不起的,后来…

乐想的脑子突然有些生疼,她忍不住伸手去按揉太阳穴。

却在这时,浑浑噩噩根本就没听到巴刚的话的路景晖突然又开口了。

“乐想,我这次回来其实是为了你。”他身子有些摇晃道:“沈家家大业大,我没能耐对付他们。但那是在首都,出了首都,出了国,他们也未必能拿我如何。”

“现在、现在我们一家都移民到美国了,我也没了后顾之忧,所以…乐想,你跟我去美国吧,我都安排好了,只要你答应,我就能给你把绿卡办下来。等到了美国,你一定能过上安定的生活。”

“我这些年一直都没有结婚,你给我一个机会,我一定会好好对你,让你幸福的。”

听到这里,众人纷纷开始起哄——

“乐想,答应吧。”

“就是,不管你接不接受景晖,去美国对你都是一件好事。”

“是啊,你的生活根本就不应该是这样的,难道要让沈明远将你剩下半辈子都毁了吗?”

听到最后苗笙说的那句话,在场众人纷纷有些心酸,想想乐想这些年的日子,哪里是一个首都大学的高材生应该过的?

他们这些人,哪怕混得再差,最少也是个高管。感情生活…他们不管是否单身,但却是自由的。

想想当年,乐想哪怕是在首都大学,那也是当之无愧的女神,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追求她的人哪一个不比沈明远那个纨绔草包强?

乐想根本听不清众人说的话,只觉得脑袋钻心的疼,后来还是贝小钗最先发现她的异样,担忧地问道:“乐想你怎么了?头疼吗?”

众人愣了下也反应过来,连忙上前关心起来。

“是不是酒喝多了?我让服务员上一杯醒酒茶。”

“动作快点,别磨磨唧唧的!”

乐想被动被喂下了半杯醒酒茶,贝小钗还想喂,她却忍耐不住了,直接推开她,抓过一边的垃圾桶吐了起来。

众人吓坏了,“怎么了怎么了?难道是这里的饭菜不干净?”

贝小钗抬头道:“赶紧打120!”

路景晖被乐想的样子吓醒了,从兜里摸出手机就要打120。一旁的巴刚却道:“打啥120啊,我们又不是没有车。”

“可我们都喝了酒,不能开车!”苗笙喷了他一句。

“那个…我没喝酒,可以开车。”牧之歌颤巍巍举起了手。

众人一愣,这才后知后觉想起这厮酒精过敏,顿时大喜。

“赶紧的!”

第39章 特战部队

自打乐想进去后,郑满福就提起了全幅精神。

之前微博上的照片她倒是发现沈明远有过来点赞,但却始终没有收到沈明远去香山公园的消息。

也是,以往沈明远跟着乐想出国,都有一个前提——他去的时候乐想都还在。

而香山公园,想也知道乐想不会去第二次,而沈明远这种人,他对女神的喜欢根本就不纯粹,想也知道,他对香山公园本身根本不会有兴趣。

不像乔致…

郑满福曾经看过他的生平,哪怕她觉得他是一个危险人物,但也不得不承认,他对女神的喜欢是不掺水的。上辈子乔致平反,他的生平事无巨细都被人翻出来后,将他奉为男神的妹纸真心不少。

毕竟纣王再怎么昏聩,但却没有女孩不想要遇到一个像纣王对待妲己那样对待自己的男人。

而无疑,乔致完全满足了女孩纸们这方面的幻想。

论容貌,历史资料中,乔致可是个不折不扣的绝世美男,虽然高富帅三者他并不符合“富”,但智商过人,从小到大占都是学霸,后来为女神策划的逃离计划也将他的智商情商之高表露无遗。不但如此,后来,一些机密档案公布出来,大家才知道,乔致十四岁就被选中参加了国家特战部队的训练。仅仅用了半年的时间,他就从全国各地的优秀候选兵中脱颖而出,成为了特战部队中族祖龙部队的一员。

——特战部队是中国最优秀的特种兵部队,成员都是从全国各地的优秀特种兵中挑选出来的人,而这个部队分为十个大队,分别是祖龙部队、囚牛部队、睚眦部队、嘲风部队、蒲牢部队、狻猊部队、霸下部队、狴犴部队、负屃部队、螭吻部队。

从队名就能看出来,祖龙部队之外的其他九个部队队名分别是龙生九子的各一子,既为龙子,实力地位自然不可能越过祖龙。而祖龙部队,则是当之无愧的最强部队。

十大部队并非是正式部队,每一个部队都有一百个人,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兵王,而祖龙部队,无疑是兵王中的兵王。

乔致十四岁进入祖龙部队,十六岁成为正式成员,获得中尉军衔,十七岁就因战功获得上尉军衔,十九岁因战功获得少校军衔,二十二岁因战功获得中校军衔,同时因为出色的作战能力以及指挥能力得以成为祖龙部队的代理首领,二十二岁因战功获得上校军衔,并且正式成为祖龙部队的首领,二十五岁因战功获得大校军械。

而乔致的部队履历更是让人目瞪口呆,尽管当时公布出来的特战部队的履历都非常惊人,寻常军人一辈子有个三等功二等功就已经很让人赞叹了,这些特战部队的战士却平均每年都会有至少一个三等功,平均三年会有一个二等功。相较起来,乔致的履历就称得上是骇人了,因为他平均一年会有一个二等功,平均四年会有一个一等功,三等功更是一年能有好几个。

也怪不得当初民众要求军部将乔致的尸体交出来的时候,军部的反应特别激烈,那段时间军民之间的关系特别紧张。后来还是政府出面,军部为了平息民愤,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将乔致的尸体交出。即便如此,交出来的尸体也已经被火化了,让原来打着鞭尸主意的一众平民失望不已。

后来对曾经和乔致一起共事的军官进行采访的时候,不止一人说乔致是天生的将才,而当时军部的最高领导人更是直言不讳道:只要给乔致十年的时间,他就能够坐到我现在的位置。

这样的乔致,虽然不是高富帅,却也完全符合妹纸对男主角的要求。更何况,他还深情专一,为救所爱的女人不惜一切代价。

而郑满福却是看过一篇这样的记录,说凡是女神去过的地方,乔致都会去一遍。

对于他这种行为,众人的理解各有不同,有人觉得这是他在睹物思人,有人觉得他是在追寻女神的脚步,而郑满福却将之理解成——我爱你,所以我想要参与你的所有,去你去过的地方,品尝你品尝过的美食,看你看过的美景。

而沈明远…

郑满福摇了摇头,重生以来,她对这个人的感官一日比一日差。

既然他不肯去香山公园,她就只能在这里下手了。而且真说起来,星湖大酒店比香山公园更适合,毕竟不同于去香山公园的大多是平民百姓,星湖大酒店作为五星级大酒店,接待的顾客称得上是非富即贵,认识沈明远的人也多。

很显然,在不认识的人和认识的人面前丢脸,差别还是很大的。

郑满福的运气不差,没多久沈明远就出现在了她的视线范围内。

“赶紧赶紧!”沈明远从车上下来,却是并没有走进酒店,而是返身对着从一辆卡车上下来的工作人员招呼道:“你们小心点,动作轻点,这可是特意从法国空运过来的玫瑰花,可别粗手粗脚地弄蔫了。”

一众工作人员诺诺称是。

郑满福往车窗外看去,就见十数个工作人员将一个又一个大筐篓卸下来,她凝目望去,若是没猜错的话,那些筐篓里装的应该都是玫瑰花,不用想就知道沈明远打算做什么。

她冷笑一声,小心从车上下来,远远缀在沈明远身后跟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