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个男人居然一个都不在家,家里安静得让她刚刚平复的心又打起小鼓。

她才不是紧张,才不是因为某人的戏言而整夜睡不踏实,才不是故意听着那句醉人的告白听了一整夜——她很清楚,那就是某人的恶作剧。

“嗯,哥哥还会再来。”

“拉钩拉钩。”

院外传来叶景琛和小鱼的对话,林鸳抱着小鱼的棉服走到门口:“外套都没穿,会受凉的。”没说完,已经看见小鱼坐在叶景琛手臂上,被他裹进羽绒衣里。小家伙双手揽着他的脖子,亲热地贴着脸。

叶景琛个子高,小鱼被他抱在怀里像个幼童似的,见林鸳出来立刻手舞足蹈地说:“小鱼知道了!”

林鸳不敢去看叶景琛,只能把目光锁定在小鱼脸上,奈何小鱼紧紧贴在叶大神脸颊,害她还是看见了某人优美的下颌和轻扬的唇角。

“知道什么了?”心不在焉。

“太太是什么啊?”小鱼回忆了一下,天真的说,“就是坐在心上的人。哥哥,小鱼说的对不对?”早上醒来的时候,他在姐姐的耳机里听见太太这个词,不明白,问姐姐,姐姐含含糊糊地说不知道。所以他出屋来第一件事就是先问家里这个好看的大哥哥。

林鸳有咬掉自己舌头的冲动,余光一看,大神果然眸子晶亮地看着自己。完了,他一定以为她一直花痴地反复在听他的录音,甚至还跟小鱼念叨……念叨到连小鱼都好奇了。

“嗯,小鱼说得没有错。”他抬手在小男孩头顶揉一揉,换来孩子腼腆的笑脸。

“不是那样……”不是哪样?她究竟想说什么啦……扶额。

叶景琛弯下腰,将小鱼放下来,小鱼口中念着:“饭饭,吃饭饭!”就欢天喜地地从石化的林鸳身边跑走了。

“不是哪样?”双手插在裤兜,腰背打得笔直,运动员时期留下的动作习惯至今也没有改变。

林鸳内心的小人已经满头冒着黑烟,挤了半天才好不容易挤出一句:“不是我教他的。”说完转头就想追进屋。

叶景琛稍稍倾身,长臂一伸拉住她的手腕:“我知道不是你,是我教的。”低头看着面前面若桃花的林鸳,只觉心情极好,问,“想好了吗?”

为了掩饰内心的紧张,林鸳脱口而出:“没有。”

“好,还需要考虑多久?”叶大神非常有绅士风度。

这不是要考虑多久的问题好吗?这个问题分明就是玩笑,凭什么她明明知道自己是被逗弄的目标,还得老老实实的配合他?她已经很没骨气的小鹿乱撞过了,现在还非要逗着她给个答案,这样很好玩吗?

“干嘛要逗我?”

林鸳的表情异常生动,精致的眉眼一会儿羞怯,一会儿愤愤,一会儿牢骚满腹……叶景琛忍不住伸出手来,落在她额头柔软的刘海:“为什么你认定是在逗你?”

“是你自己说的好不好?”

叶景琛挑眉:“我记得澄清过,我不是在逗你,是在撩你。”

那不就结了!

见林鸳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他顺手撑在门框,一双桃花眼熠熠锁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反问:“不娶何撩?”

林鸳心神一晃,眼前的人分明仍旧是介于大男孩和成熟男人之间的英气俊秀,独有属于他萌萌的邪气。可此刻,在这双眼里她却看不出一星半点的调笑,桃花眼里盛满了温柔笃定,看着她发呆的模样,他色调极浅的唇勾起愉快的弧度:“嗯?”

猛得,林鸳想起当日叶某人对她说“我不是在逗你,是在撩你”的时候分明是醉酒不省人事才留宿她家,现在他居然能条理分明地回忆起来?

凤眼一瞪:“你那天装醉?!”赖在她家,睡她沙发,还借酒装疯偷吻她?!

叶景琛眉眼弯弯:“那天是真的喝了许多酒。”

“可——”叶大神沾杯即醉路人皆知啊!

叶氏招牌笑奉上:“假的。”他不喜酒味,又身在圈内,索性打造个滴酒不沾的形象,省却无数麻烦。

林鸳回忆起第一次见叶大神醉酒的情形。

那会他刚回国来,接了雍导的第一部戏杀青,身为同门的她被芮姐强塞着跟去酒会,想着万一入了雍导的眼就翻身有望了。

可惜,那一晚她做的唯一一件有意义的事,就是送半杯鸡尾酒下肚就醉得对着她傻笑的叶景琛离场。

那时还不曾与他相认,因为出挑的容貌她也一直与大大小小的投资方觥筹交错一刻不能歇,余光倒是一直留意叶景琛的动静,所以他和雍导碰杯之后独自去了露台没有回来,第一个发现的人是她。

那会儿他们俩都是演艺圈名不见经传的新人,打了句招呼双双离开也没什么人在意。她架着脚步发虚的叶大神,只觉得时间仿佛走了一个轮回,让她又回到他的身边。

他醉得神志不清,坐在出租车上在她耳畔喃喃了一路的“你知不知道我想你”。她怀了心事,脸颊的热浪勉强被窗口的夜风吹散,用几不可闻的声音低语“我知道”。尽管,她心底清楚这句话的对象,并不是她。

因为叶景琛对不胜酒力的生动演绎,关于大神酒量差,酒品一言难尽的传闻一传十,十传百,几次之后就成了人尽皆知。现在想想,真是图样图森破——叶景琛是谁?金凤奖最年轻的影帝啊!

“你你你……”纤白的手指指着某人,难以置信地说,“居然骗了所有人?”

“这个我一向很在行,”他说得理所当然,带着一丝被表扬的狡黠,“我以为你早就知道。”

她当然知道叶景琛就是一只大狐狸,绅士得像狐狸,英俊得像狐狸,狡猾得更像狐狸。但她还是没有料到居然有人会精明到从第一次出席社交场合就开始营造不胜酒力的形象,以至于后来即使他地位一路攀升,也再没有人动过劝酒的心。

“我这不是表扬你,”林鸳气极反笑,“那你也记得……”天呐,所以他的吻,还有,她乖顺地被他拥在怀里也都记得?他那不是酒后乱性,而是……故意吃她豆腐?!

思及此,她一下沉了脸色,狭长的凤眼一眯:“叶景琛,我总觉得,有些事你弄错了。”

“嗯?”有略微的鼻音。

“我想很多年前你就知道,我喜欢你。”情绪在眼底流窜,她拿出全部的毅力来克制自己,“所以这么久以来我心甘情愿配合你,人前人后的演戏,即使为此我的名声更糟糕。但是,这绝不代表……我愿意做第三者。”

叶景琛闻言显然有些意外,收了支在门框的手,环臂,沉声问:“为什么这么说?”

“……你现在说的这些,穆小姐知道吗?”说这话时,她的语气几乎是挑衅的,娇小玲珑的下巴微微上昂,倒有几分飒爽的意思。

穆清澜,也就是风闻被叶老爷子钦定为孙媳妇的白月光。而早在此之前,林鸳就见过这位穆小姐,当时并肩站在台上的叶先生和穆小姐就是天生一对,璧人一双。

“穆清澜?”叶景琛短促地笑了声,“我和你的事,与她何干?”

林鸳被他的理直气壮堵得一哑,挣扎说:“她……不是……”不是你的女朋友,未婚妻,幕后女伴吗?

叶景琛挑眉,沉默地从裤兜取了手机,在电话簿里快速搜索,而后打开免提。

对面短暂的嘟嘟之后,很快被人接起,是个甜甜的女声,带了点朦胧的鼻音:“阿琛?”

“不好意思,Moon,事关鄙人的终身大事,一辈子也就这么一次。原谅打扰你好觉。”叶景琛深深地看着林鸳不无惊慌的眼睛。

“嗯?”穆清澜顿了顿,才脆生生地笑了声,“莫非终于斗不过auntie,想通了?”叶穆两家的联姻被挂在口头已经好些时日,可惜襄王无意,神女也无情,这事儿才始终没有进展。

林鸳黑白分明的眼目光一闪,避开他的视线,相识这么久,她自然听得懂穆清澜的弦外之音。

叶景琛将她的脸色看在眼里,不疾不徐地开口:“是啊,家母天天催着讨媳妇。我耳朵都被念出茧子了,干脆随她心意好了。”

林鸳心底钝痛,抬脚要走,被叶景琛提前一步拦住去路,只得勉强留下,站在他面前浑身不自在。

“你想说什么?”穆清澜语气平静,声音里带着年轻女孩儿少见的稳重。

“我找到合适的人选了,”他语速很慢,眸光温热,一瞬不移地看进林鸳氤氲的凤眼里,“按约定,也告诉你一声。”

第22章 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修文合并章节的缘故,现有章节都往前移动了一章。

所以其实这章是新更的内容啦。(9月8日)

为表歉意,今日双更:)

么么哒,爱你们,晚上八点还有一更。

“是吗?那真要恭喜你,”穆清澜轻快地问,“冒昧问一句,是哪位美丽的小姐?”

“你见过的,”叶景琛无视林鸳连连摆动的手,挑眉答,“祖父七十大寿,我弹琴时唱歌的那个。”

穆清澜瞬间想起了他说的人,那个年轻女孩当晚穿着浅金色小礼服,有双格外勾人心魄的凤眼,即便静静地站在角落都令人忍不住多看几眼。晚宴上最受追捧的年轻女人是穆清澜,最出风头的也是她,但唯一一个落在叶景琛眼底的,恐怕正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十八线小演员。

“Sorry,我一时有点想不起来,”穆清澜在小夜灯的柔和光影下摩挲着自己青葱似的指尖,浅笑,“有机会的话,一起吃个饭见一见。”

“好,那等你回国再联系。”

“嗯,一言为定。”

电话哒的一声挂断了,穆清澜看了眼时钟,刚过十二点,因为第二天母亲约了叶景琛的妈妈、叶长松的长媳涂粤琴共进午餐,她特意早早睡下了,却没想到大半夜接到叶景琛这么一个出其不意的电话,登时杳无睡意。

想了想,她打开手机谷歌搜索,想搜一搜那个年轻女演员的消息,却发现自己压根没有记住她的名字,印象里只余下那双勾魂摄魄的眼睛。拇指在手机屏幕上无意识地划了两下,终于还是输入的“叶景琛”三个字,果不其然新闻条目极为丰富。

让穆清澜意外的是,原本以为应该都是些通稿之类的赞誉,结果入目跳出来的前两条居然是“性向成谜”和“绯闻女友”。

性向这件事,她从没怀疑过,任何一个女人面对叶景琛,都可以在第一秒得到答案,反倒是女友……她点开新闻,一眼就看见了那双记忆犹新的眼睛,像是旧时光里酝酿的婉转,带着民国年间的女明星特有的风情万种。

林鸳。

穆清澜轻轻地念出这两个字。

还真是个……有点耳熟的名字。

*

大年初一的清晨,天光晴好,街道寂静无声。护院大黄狗不知去了哪里,整个小院一片祥和,林鸳只觉得心底湿润柔软。

面前的男人剑眉微挑,清泉似的眸光带着笑紧紧地盯着她。

她有点发懵,这一幕在梦中出现太多次,在镜头前演戏过太多回,如今真真切切的发生了反倒有种不真实感。

“你的问题我回答了,”叶景琛摇了摇手机,她问敢不敢挡着“绯闻未婚妻”的面告白,他身体力行给了答案,“现在轮到你了。”

他的眼神太认真,神色太温柔,站在冬日阳光里的身形像是曾在她少女时期梦中出现的踏着五彩祥云而来的意中人。

可惜她已不是十七岁时的林鸳,如今的她经历过生离,遭遇过死别,看多了饮食男女的虚情假意,见惯了名利场中的尔虞我诈。一份无所求,没来由的爱情,怎么听都和天上掉馅饼没有两样,可是,因为对方是叶景琛,所以……她仍旧愿意做那个等候馅饼的傻子。

林鸳细长的眉眼舒展:“叶景琛,你是不是又惹下什么桃花债,急需拉我做挡箭牌?大过年的,被挂墙头多不吉利,能否放小女子在地板躺几天?”

“我没有债务缠身,也不需要挡箭牌,”叶景琛只觉得她舒展的眉眼像春日里河边的杨柳,轻柔地撩拨心弦,“至于为什么选在大过年表白——大概是山神庇佑,那会儿你看起来很美。你知道的……我是颜控。”

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麻烦说人话。”林鸳被他气笑,若要颜控,叶大神此生恐怕只剩下顾影自怜这一条生路了。

“我出发来周家寨之前,跟阿忙通过电话。”叶景琛换了挺拔的站姿,双手抄在兜里,因为身高差的缘故,看向林鸳的眼神很有些宠溺的味道。

“忙哥还跟着你呢?”不是说解约之后,陈枫要留在S.K?

“林小姐,你的关注重点歪了。”叶景琛清了清嗓子,眸光熠熠, “我和他说,如果这次进山带不走媳妇,我就不回去了。”

林鸳一怔,所以大神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有备而来?

“原计划年后要筹备工作室,手头还有两部即将开拍的戏和正在谈的合约。”叶景琛莞尔,“为了言出必行,你看是我把它们都推了赔得倾家荡产好,还是……让我带个媳妇回去好?”

林鸳扑哧一声笑,淡淡的红晕在面颊渲染开,眼底慧黠的光闪过:“要我答应,也不是不行。”

叶景琛退后一步站在台阶下,这才几乎能和她的视线平齐,点头:“嗯,然后呢?”

“我有许多绯闻……这你是知道的,毕竟至少1/2都是拜大神你所赐,”如果这几年她不和叶景琛搅和在一起,虽然知名度大约还得降一个LEVEL,但被骂的频次一定锐减,“还有,我不红,说是十八线小明星也不为过……”

“十七线。”某人云淡风轻的纠正,“十八线还没机会和我搭戏。”

林鸳撇嘴,不理他的自恋,继续说:“而且我很穷,这个你也是知道的。不过别担心,外债我已经都还清了,但截至目前为止存款是一毛钱也没有。”

“我有。”

林鸳眸光流转,嫣然一笑:“如果这样的我确实是你想要追来做女朋友的人选。那么叶景琛,未来的你,决不允许用以上内容作为分手的理由。”

分手?叶景琛冷不丁听见从她弧度柔美的唇里蹦出这两个字,只觉得格外刺耳。还没确定关系,哪有人就先把分手Tips罗列出来的。林小姐不给美邦做代言还真是暴殄天物。

叶景琛不置可否,又问:“还有吗?”

“以上内容可以接受?”

“可以。”

林鸳释然:“其他没有了。”如释重负地松了松纤细的肩,抱着手臂,站在冬日暖阳里,朝着面前心仪了十多年的男人微微笑道,“我愿意。”

好好的浪漫场景,被叶大小姐生生演绎成了商务谈判现场,叶景琛无奈地摇头,唇边一抹笑意却挥之不去,微微张开手臂:“这种时候是不是应该来一个爱的抱抱?”

“你最近偶像片演多了,该改戏路了,叶大影帝。”

叶景琛看着他消失在门口的身影,轻笑着重新将手抄回裤兜,大步追进屋去,朗声道:“下一部是功夫戏,夫人你看可好?”

“夫人……夫人是什么?”客厅里传来小鱼乐善好学的童音。

叶景琛三两步走上前,将小鱼小朋友一把抱上胳膊,贴在他耳旁低语:“也是心上人的意思。”

“哦,”小鱼似懂非懂,回头朝林鸳咧嘴大笑,“姐姐坐在哥哥的心上。”

“小鱼说的对。”大神微笑,林鸳黑线。

小鱼得了大哥哥的表扬,乐得开了花,不住地重复念叨。

“坐在心上,姐姐坐在哥哥的心上。”

*

周家寨口,一群年轻男子各自牵着马聚集在出寨下山的路口。

这是周家寨的年俗,大年初一一大早,成年而尚未婚娶的年轻男子在黎阴山上赛马,图个新年折桂步步登高的好彩头。

“阿希,你东张西望地在找什么?”莫北牵着马问。

身旁阿希穿了件褐色短绒皮衣,显得腰身格外结实,此刻有几分魂不守舍的模样,连带着身边爱马也四蹄交替焦躁不安。

他含糊其辞地说:“没什么,那个……戚风人呢?”

莫北抚摸着马鬃,随意地答:“谁知道啊,也许昨天被影帝揍得太没面子,所以今天不来了吧。”

四周的男孩子们哄笑起来,谁也没拿莫北的话当真。

只有阿希沉下脸色:“自家儿郎输给个外来人,有什么可笑的。”

莫北一怔,打着哈哈:“那么严肃干嘛?叶影帝怎么能算外来人,他可是你三个妹妹的梦中情人,指不定将来还是周家寨的女婿。”这话本是玩笑,莫北不过是调笑阿希的妹妹们做梦都想嫁给叶景琛,倒真不是有意特指谁。

可这话阿希耳中,登时火冒三丈——一个两个三个,女人个个只看皮囊吗?长得帅,会演戏能赚钱,又怎么样?不过是个花花公子,传过的绯闻女友犹如过江之鲫,欠下的桃花债怕是下辈子也还不清,以前好歹只和女人传,最近连断袖之癖都冒出来了!这种男人,能要?!

见憨头憨脑的阿希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莫北忙打圆场:“汉家人跟咱们本来就不一样,若要比赛马,谁也比不过我们阿希,你们说是吧?”

众人笑着应和,却远远地看见叶景琛抱着小鱼,和林鸳并肩走来。

阿希撇过头去不看他们,只哼了声:“男狐狸。”

那一边却听见有马蹄声疾响,一匹枣红色的高头骏马竟是从寨里一路绝尘奔来,马蹄飞掠,自林鸳身旁擦过,她只觉得胳膊一紧,已经被叶景琛单臂护在身前。

小鱼笑嘻嘻地看着姐姐,口中还时不时念叨着“心上人”,林鸳贴在叶景琛身前有一瞬的恍惚,而后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他视线停留在那匹刚刚冲入视线的骏马上。

戚风一身挺阔的劲装,袖口脚腕束起,黑色皮质短靴和同色皮手套,高高坐在马鞍之上,居高临下睥睨众人。

“戚少爷今年也打算参赛?”莫北看着那匹比他们的马匹高出十多公分的良驹,笑问,“不怕山路崴了‘山鬼’的脚了?”

山鬼,是戚风那匹马的名字,素日里他爱惜得紧,只天晴好时才拉出来遛遛。初一赛马之类的苦差事,他是不舍得劳动山鬼的。

“老规矩,赢的人可以要求其他人做一件事,比不比?”戚风倨傲的目光竟是越过众人,笔直地落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那人身上。

第23章 忘归

看着意气风发地向大神下战书的戚风,林鸳很想给他面前插几炷香。但凡他对自己的这位“情敌”多一星半点了解,就绝对不会约他赛马。

她还遥记当年叶景琛初登国际马术赛场,头一回亮相时未满二十周岁,捧回世锦赛铜牌载誉而归。

当时国内媒体对叶景琛的称赞是“从金融世家杀出的一匹黑马,以王者之姿征服贵族舞台”。

外媒评价更夸张,马背上的叶景琛就像从神话中走出的精灵王子,人与马的完美配合时时渗透着儒雅的绅士气派和高贵气质。

思及此,林鸳难掩崇拜地看向身旁曾被誉为天才骑手的年轻男人,没想到他正在出神,像是没有听见戚风的话。

“比不比,给个爽快话。”戚风一勒马缰,山鬼前肢离地打了个响鼻,威风凛凛。

“为什么要比?”叶景琛极绅士地将怀里的小鱼放下,看着他欢快地跑远了才直起腰身,双手放在裤兜,晨曦中站得笔直宛如白杨。

戚风坐在马鞍,从高度上来说是居高临下地,却不知道为什么在这认面前始终有种被压制的不快。山鬼感受到主人的情绪,焦灼地四蹄交替来回踱步。

“你要是赢了,可以要求众人替你做一件事,这赌注还不够?”戚风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下闪动着健康的光泽,挑衅地说,“就怕你赢不了。”

叶景琛却不动如山,扬眉:“我有什么事,需要你来替我完成吗?”他说得太理所当然,太自信,自信到林鸳几乎可以看到戚风头顶冒黑烟。

想对大神采用激将法?真是太天真。这世上能让叶大神动弹的,只有他自己。若是他不想,就算刀山火海压过来,他也不会挪动分毫。这一点,很多年前林鸳就知道了。

两个年轻男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电光火石,林鸳生怕下一秒戚风会忍不住从马上跳下来和叶景琛打到一块儿——怎么说他也是掌事人的儿子,总给叶大神打伤,多不和谐,是吧。

戚风在周家寨长到二十岁,还从没有遇见过叶景琛这样的人,分明长了张娘儿们似的面孔,却偏偏有种压不动的傲骨。原本在电视看见这男人的时候,戚风还曾嗤之以鼻“我们阿鸳会看上这种软蛋?”,可如今面对面,他居然心生惶恐,仿佛下一秒林鸳就要被这个男人带走,比这更可怕的是,他竟没有自信能从他手里抢回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