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想越郁闷,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的,觉得是那人吃了亏,可想到他始终不发一言,心里又完全没底了。也许,这根本不能算严格意义的吻,只是他一时的心血来潮;又或者,人家看她不顺眼,想给她一点惩罚?

可仔细回想起来,那人的激动不是假的,如果只是心血来潮,或惩罚性的吻,他应该很平静才对。

那么,她可不可以把他的表现理解为,他对自己真的很有感觉,甚至,很喜欢?

一晚上胡思乱想,辗转反侧,基本没睡着,最要命的是,脑海里总会自动回放当时的情景。她捂脸长叹,一遍遍告诉自己:这样下去不行,会入魔的。

不就是被吻了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又没人看见,反正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她相信以赵世子的身份,不会拿这种事去炫耀,对他而言,这根本不值得炫耀,只要他愿意,他想吻多少女人都信手拈来。自己更不会对人提及。那么,这件事,就当没发生过吧。

除了当没发生过,她又能如何?人家可没跟她示爱,更遑论谈婚议嫁的诚意与承诺。

当然,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她活了两世,总算知道了吻是什么滋味。从这个意义上,她应该感谢赵佑熙,是他让自己体验了人生新境界。

不断的心理建设下,快天亮时她才思绪渐平,闭着酸涩的眼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再醒来时,窗外明晃晃的太阳照着,她先呆呆地看了一会帐顶,然后猛地坐起来,拍着自己的额头嚷了一句:“糟了,上学要迟到了。”

绣着兰花的白色门帘一掀,兰姨带着笑走进来说:“迟什么到啊,你睡糊涂了?今儿是旬休日,不上学。”

对哦,今天是二十号。她怔怔地问乳母:“现在什么时辰了?”

“巳正刚过”,兰姨边说边给她穿上纹绣刚做好的皮拖鞋,光滑凉爽很是舒适,鞋底是木质的,看上去就像改良的木屐。昨儿晚上要是穿着这个去见小霸王,兴许还用得上,初吻之前有问过别人意见么,活该被人踩一脚。

巳正就是上午十点,在现代的休息日睡到这个时候很正常,但在日落而息日出而作的古代,是会被人说闲话的。因为不管已婚未婚,只要家里有长辈,都要晨昏定省,不然就是失了礼数。

突然记起,又有好一段日子没去老太君的乐寿堂了。上次因“认女”之事不欢而散,她躲那些人都来不及了,又怎么会自动送上门去?

沈家的人呢,先是因为沈涵清的病,后来是因为皇上的病,“认女”之事不了了之,也没派人来传唤她。

从那时到现在,又一个多月过去了。想来,沈府的人也不大好意思见自己吧。

但既然在一起住,迟早总得见面,自己是小辈,是不是应该先拿出求和的姿态,去给老太君请个安?

正纠结着要不要去前院来一趟“破冰之旅”,老太君已打发绿萼过来,让她中午去那边吃饭。

山水园的人听到这个消息,一个个脸上都有了喜色,俞宛秋看在眼里,不由得愧疚在心。自己可以两耳不问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她们要在府里活动,要跟方方面面的人打交道,自己跟府里闹僵了,她们怎么过日子?

于是她很快换好衣裳,随绿萼来到了老太君的住处。

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传出了很多人说笑的声音,定睛一看,一间大厅几乎座无虚席,不仅姑娘们在,东院的几位少奶奶也来了。“丫头,过来,挨着我坐坐,好久都不来看我,是不是生我的气了?”老太君让人搬来一张椅子紧贴着自己的罗汉床放下,笑容仍是那么和蔼。

一声丫头,却让俞宛秋几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个称呼,从初听到时的亲切,到后来的虚假,再到现在的刺耳,还不如小霸王喊她“死丫头”来得自然。

呃,怎么又想到他了?她忙屏气凝神,将他的名字从脑海中驱逐出去。

这时裴氏开口问:“宛妹妹,听说你昨日和三少奶奶一起去潭柘寺看法会了?”

宛妹妹?谁呀?她恨不得当众翻白眼,实际上却只能陪着笑回话:“是啊,平时总在上学,难得连放三天假,就想出去散散心,正好三少奶奶有空,就约着一起去了。”

喊她宛妹妹的三白眼裴氏笑得古里古怪的:“三少奶奶亲戚多,朋友也多,你们那天出去有没有遇上几个?”

俞宛秋笑了笑,没急着回话,因为还没摸清裴氏的用意,她刻意提到这茬儿,是有意奚落自己呢?还是跟林兰馨有隙?

只听林兰馨抢着回了一句:“我家的亲戚是遇上了几个,还遇上了一个大少奶奶的亲戚呢,好像姓马吧。”

裴氏脸色一变,小范氏想要帮腔说什么,也被她用眼神制止了。

俞宛秋看得疑窦丛生,这姓马的又是何方神圣?要说裴氏有外遇是不可能的,只能是别的不可告人的理由了。

不管怎样,林兰馨拿话把裴氏那张嘴堵住总是好的,如果有可能的话,她希望离这人越远越好。可以说,整个沈府,要论起第一印象,她看裴氏最不顺眼。

本以为这个话题就此打住了,没想到老太君又接过去说:“我是老了,走不动,你们都应该去参加法会,听听经文,再好好上几注香。神佛菩萨,信则有,不信则无,多敬一敬总没坏处。”

小范氏总算找到了开口的机会,笑眯眯地问:“听说潭柘寺的送子娘娘很灵的,三少奶奶那天求到了什么签?”

满场寂然,因为这是很明显的挑衅了,简直有些不顾体面。连俞宛秋都觉得心惊,沈家各房虽然背地里勾心斗角,表面上看起来还是很和睦的,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剑拔弩张,当众攻击起来?

林兰馨也气得不轻,圆圆的杏眼里怒火隐现,对小范氏说:“下次去的时候,大少奶奶和姨娘也一起去吧,岳儿和峦儿前些时还炒着要妹妹呢。”

裴氏和小范氏同时色变,俞宛秋更好奇了,这里面又有什么典故呢?

沈湛的妻妾各有一子,就是岳儿和峦儿,一个十岁,一个九岁,以后就再没生育过。但林兰馨毫不示弱地还击,肯定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就算以后不生了,人家起码也有一个。

但看裴氏和小范氏,怎么竟有些做贼心虚的样子?

虽然诧异,俞宛秋也没想找人打听什么,沈家的是非,与她何干?只要她们不找自己的麻烦就谢天谢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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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子是行动派,对小鱼儿也够真挚,但自大的毛病也很明显。做什么想到就做,不会解释,更懒得铺垫,再加上完全没有恋爱经验,SO,他们之间是沟通不良的。

第一卷 侯府寄孤女 第六十八章 后园闹贼

虽然在言辞上暂时压制住了裴氏和小范氏,林兰馨还是觉得很憋屈,尤其是老太君,甚至在一旁推波助澜,她做什么不得人心的事了,全家联合起来围攻她么?

越想越没意思,借口肚子不舒服,一个人先离开了。

为了散闷,她特意绕到后园,在无人处问自己的奶妈:“妈妈你看,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周妈轻叹着说:“好像有些故意针对姑奶奶的意思。”

“你也看出来了?”林兰馨苦恼之余,更多的是不解,“我又没得罪谁,要说跟大少奶奶住在一院里,平时丫头嬷嬷们有些龌龊,比如厨房先做谁的后做谁的,我又比较护短,她们对我有些埋怨还可以理解。老太君怎么也不待见起来了。”低头看了看自己依然平坦的腹部,难道是这个原因,所以老太君周妈提醒道:“她们特意问起去庙会遇到亲戚的事,是不是不满姑奶奶给俞姑娘提亲,怕坏了府里的计划?听说老太君打算把俞姑娘过继给大老爷,再以沈家小姐的名义送进宫呢。”

林兰馨烦躁地打走几缕风吹过来的柳条,嗤笑一声道:“想卖女求荣,也要看皇帝能不能消受,都病成这样了,还进宫干嘛?专门在龙榻前试药啊。要不是因为这样,我四姨一家也不会重提起此事,我也不会应下。”

周妈见姑奶奶心情不好,小心翼翼地劝着:“皇帝病了总会好的嘛,不是我多嘴,姑奶奶以后还是少管凌家的事。你也说俞姑娘根本就不愿意,凌家少爷纯粹剃头挑子一头热,一次次来求,还送那么多东西,这不是让姑奶奶为难嘛。”

林兰馨秀眉拧得死紧,小圆脸上愁云密布,手一摊说:“可不就是那些东西麻烦?退回去吧,怕扫了人家的面子;不退吧,拿人好处不给人办事,更不好。唉呀,想起这事,头都是大的,也只怪我当初太热心,把俞姑娘带去给他看。这下好啦,索性赖上我了,也不想想,我又不是她的谁,她的婚事,我能做得了主么。”

周妈便出了个主意:“姑奶奶可以让太太去跟四姨太太说,她们是姐妹,有什么话也好开口。俞姑娘摆明了不愿意,上次庙会见了掉头就走,回绝得一点余地都不留,这样还纠缠着,有什么意思。”

林兰馨摇着头说:“又不是我四姨想攀这门亲,说通她有什么用?四姨是生意人,讲的是实惠,俞姑娘美则美矣,又不能当饭吃。一个商户人家,找个特别漂亮的媳妇未见得是好事,不能站柜台,不能像我四姨那样抛头露面当女掌柜,怕招来狂蜂浪蝶。我四姨相中的是云庆坊的大小姐,据说特别能干,里里外外一把手,人也长得不错。就是青澜表哥死心眼,为了躲这位云大小姐,抢着去江南进货,到现在都没回来。”

周妈也觉得四姨太太的想法没错,附和道:“云庆坊的家业,也配得过凌家了。凌家就这么个儿子,却有十几间铺子,没个能干的少奶奶,光少爷一人确实忙不过来。”

林兰馨告诉她:“岂止铺子,她家还有好几处田庄呢,都是上好的良田,交租子从来不打折扣的。不像我家的那几处,年年闹饥荒。”

周妈趁机奉承:“姑奶奶家光铺子就管不过来了,田庄歉收一点有什么要紧。”

林兰馨眉一挑:“谁说的,家里这几年添了许多人口,也没以前那么宽裕了。”

周妈在荷池边的石凳上铺好绢子,把林兰馨扶到上面坐下,嘴里说:“姑奶奶横竖不怕,你的嫁妆早就给了的。”

望着满池荷花,听着林间鸟语,林兰馨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不再如刚出来时那般激愤了。

周妈突然压低嗓子附在她耳边说:“姑奶奶,你快看,那上面是不是一个人?”

“哪里?”因奶妈声音有异,林兰馨也有些紧张。

周妈指着远处院墙边的一颗大乌桕树:“那里,你看那紫色的,是不是衣裳?”

林兰馨顺着奶妈手指的方向望过去,树叶掩映中,可不正是一角紫色的衣袍?不觉自言自语道:“是衣裳,大白天的,这人躲在树上干什么?”

话说到这里,主仆俩互相瞅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惊惧。

“来人那,园里有…”贼字还没出口,贼的同伙已经从后面点住了她们的穴道,让她们软软地伏在石桌上。

沈府的后园很大,主子们又住在前院,后园里平时是没什么人的,所以她们那短促的叫喊并没有引来围观的人群。

戚长生还是吓出了一身冷汗,再次跪倒在树下恳求:“主子,姑娘现在又不在园里,您何必守着呢?再说大白天的,也容易被人发现,不如先回去,晚上再过来。”

“她就快回来了。”树上的人很坚持。

戚长生不得不揭穿“残酷的事实”:“姑娘这个时候被老太君招去,肯定会留饭的,这还早呢,起码得一两个时辰,您也得回去吃饭啊。”

“我不饿,本来就起得晚,才吃了出来的。”树上人不为所动。

戚长生无语了,主子不挪窝,谁都没辄,只能认命地挑了一颗树,自己也飞身上去藏好,继续当“贼”。主子守着姑娘,他守着主子。

殊不知林兰馨主仆的叫喊,还是惊动了一个过路的仆人,他不敢只身斗贼,怕壮烈牺牲,聪明地选择跑回去搬救兵。

当俞宛秋在老太君屋里听到后园闹贼的传闻时,立刻心惊肉跳地想到了某人。以他的身手,府里那些护院倒是不足为惧,可问题是,只要他一露脸,就会暴露身份,这沈府从上到下,谁不识赵世子真容?

心里怀着鬼胎,她战战兢兢地蹭到看热闹的人群中听她们“播报新闻”:沈府出动大批护院悄悄掩进,墙内墙外形成了合围之势,但贼人手段了得,打伤了好几个护院,自己带伤跳墙跑了。

她越发忧心不已,赵佑熙和他的护卫都是难得的高手,怎么会受伤?而那受伤的人,究竟是世子本人,还是他的护卫?

第一卷 侯府寄孤女 第六十九章 墙外相见

出了这样的事,老太君屋里还是留人吃饭了。菜是早就准备好的,再说,越是这种时候,越要显出“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老主母风范不是?

同理,俞宛秋也没敢走。后园闹贼,兰姨等人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当府中护院上门问询时,都装出吓坏了的样子,一问三不知,这些情况也都当众回报给了老太君。既然山水园中并未遭贼光顾,俞宛秋若慌里慌张地跑回去,反而启人疑窦,所以,她还是坚持在老太君屋里用过了午饭才走,都不知道吃了些什么。

叫她稍微心安一点的是,由始至终,大家都用“贼人”代替园中出现的不速之客,没人提及“世子”或“安南王府”等字眼。

这一天,府里乱成一锅粥,各房自查,听说沈鹤夫妻连府库都打开了,把所有值钱物什对着账簿逐一清点。公中和私有的财产全部盘存一遍后,最后得出结论说:万幸万幸,贼人只是预谋作案,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机敏的仆人发现,再被勇武的护院打跑了,托老太君的洪福,大家都有惊无险。

林兰馨主仆被救醒后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因为她们根本就没看清贼人的样子,只看见了树叶掩映中的一片衣角。但“紫色的衣角”还是引起了老太君的注意,因为在梁国,紫色同样属于贵族色,尤其是正紫色,那是禁止平民穿戴的。而据林兰馨回忆,她看见的衣角恰恰是正紫。

好在有聪明人这样解释:既然那贼都敢大白天进入侯府了,可见贼胆包天,哪里都敢闯的,偷一件正紫色的官袍也就不稀奇的。

坐在一旁的俞宛秋在暗吁了一口气的同时,心里更着急了,因为她敢肯定,小霸王一定就在现场,因为,那正紫色的袍服,十有八九是他穿的。

好不容易熬到午饭散席,她才从容告退,在穿堂里还能勉强保持淑女仪态,等越过后门,踏上园中小径,这才加快了脚步,随行的知墨几乎跟不上。

远远迎出来的兰姨悄声安慰她:“姑娘别急,世子并未暴露身份。被他们发现的那个,只是世子的一个手下,故意跑到东边院墙把人引过去,好掩护世子撤离。”

俞宛秋拽紧兰姨的衣袖问:“你确定吗?你亲眼看到世子走的?”

“我没…没看见,我就是那么猜的”,见姑娘一副将信将疑的样子,辩白道:“我也没瞎猜呀,一开始府里的人都在西边搜,后来听到东边有人大喊:‘在这里,贼人在这里’,大家全都追到东边去了,可不就是故意引开的么?”

“嗯”,经兰姨指手画脚地这么一描述,俞宛秋也觉得有点道理,那么,受伤的,应该就是跳出来的那位壮士了。

闹了一场贼后,沈府加强了后园的防卫,两人一班,每隔半个时辰就绕着院墙巡视一次。

如果早些时候他们这么做,俞宛秋会很感激,可现在,她只有担忧,小霸王艺高人胆大,肯定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就不来的——如果他没受伤的话。

这样,就增加了危险性,一次侥幸没暴露,夜路走多了,难免遇到啥。

只要有一个护院认出了赵世子,不用说,大家肯定会联想到曾经的绯闻对象俞宛秋身上。赵世子不可能是贼,他会进来,只能是别的原因,山水园刚好在后园西北角,于是一切昭然若揭。“沈府闹贼”会演变成最新版本:“世子和小孤女后园私会”。

这天下午,心绪不宁的俞宛秋龟缩在山水园里苦练毛笔字,直到晚饭后才出门散步,兰姨等人知道原委,也没人跟随。

巡视的护院看见了,还殷勤交代了几句:“这里不安全,姑娘还是回屋去吧。”

俞宛秋笑着点头:“嗯,我这就回去,天还没擦黑呢,你们又严密防守,贼人肯定不敢来了。他们不是有‘在某地失手一次,便永不再去第二次’的习惯么。”

一个护院道:“是听过这样的话,不过还是小心为妙。”

她只得再次道谢,原路折回,过了好一会,估摸着巡视的人走了,才敢再次露头。

这回她等的人很快出现了,正是戚长生。看他身手依然敏捷,她感慨地说了一句:“还好你没受伤”,最得力的护卫没受伤,做主子的,也肯定没受伤了。

谁知戚长生却跪倒在地,语气沉痛地说:“属下侥幸逃过,主子却受伤了,此刻还昏迷不醒。府里的大夫说,他老是这样昏迷下去很危险,得有人把他叫醒才行,姑娘是世子心心念念的人,别人叫不醒,姑娘兴许能,求姑娘救救我家世子。”

俞宛秋大惊:“伤在哪里了?”老天,不会是要害处吧?那可是几代单传的独苗啊,身份何等尊贵,要是因为她的缘故出了什么差池,她也别想活了,安南王府非把她戳骨扬灰不可。

戚长生回道:“伤倒是不重,就是中的毒比较棘手,连府里的大夫一时也查不出到底是什么毒,要不是世子从小练就了百毒不侵的体质,这会儿只怕已经…”

俞宛秋很想反驳他,既然是百毒不侵,又怎么会被“侵”了呢?这不是自相矛盾么。再说,只是捉个贼而已,又不是跟仇敌生死对决,沈府的人怎么会用毒?

可此刻若说出这种话,未免显得太无情,她只好站在原地没吭声。

“得罪了,我家主子情况危急,还请姑娘见谅”,趁她不注意,戚长生已经出手点中了她的软麻穴,把她像麻袋一样抗在肩上就走。

想到世子的伤势,想到自己的名声,俞宛秋没有出声呼救,由着戚长生把她背过墙,放进了早已等在墙外的马车里。

一进车厢她就呆住了,靠着车壁双目紧闭的那个人,可不正是小霸王?

戚长生给她解开穴道的同时吩咐前面赶车的:“快走,沈府加强了戒备,连墙外都有人巡视,车停太久了也会引起怀疑的。”

俞宛秋想要再问戚长生几句话,他已经关上了车门。

虽然满腹狐疑,她还是朝他移过去,先伸出手在鼻子下试了试,嗯,还有呼吸,而且平稳顺畅。

既然呼吸正常,为什么他会昏迷不醒?

第一卷 侯府寄孤女 第七十章 君似烈焰

静静研究了半晌,而对方毫无反应后,俞宛秋终于出声唤道:“世子?世子殿下?”

没想到那人立刻挣开了惊喜的眼:“你什么时候来的?该死的戚长生,居然没通报一声。”

俞宛秋瞠目结舌:“您没受伤?”

赵佑熙诧异道:“谁告诉你我受伤了?没有啊,受伤的是王府一个侍卫,也只是轻伤,不碍事。”

俞宛秋露出了忿然之色:“既然没受伤,戚长生为什么要骗我,还说您身中剧毒,昏迷不醒,恳请我前来救命。”

“他当真这么说的?”赵佑熙脸上竟然是气死人不偿命的欣赏表情,连连点头赞道:“不错,不错,学聪明了嘛,难怪敢立军令状的。”

“什么军令状?”她气呼呼地扯着绢子问,这些人还拿她打赌不成,真是太过分了!

赵佑熙还处在见到心上人的喜悦中,一点也不介意她质问的语调,笑得无比欢畅:“我本来打算亲自去接你的,他说府里刚闹过一场,现在正是草木皆兵的时候,怕遇到埋伏。自告奋勇地替我去接,还说一定不辱使命,否则任我处置。”

俞宛秋气得没话说了,戚长生为讨得主子欢心,竟不惜使出骗人的伎俩,甚至点穴掳人。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以后可千万不能再被他那张貌似忠厚的脸给骗了!

她低头纠结着自己被骗的窝囊事,没发现对面那双盯着她的眼睛有多炽热,四周的空气简直能一点就着,即使夜风吹拂,仍火星四溅。等她终于发现不对劲,想要挪开一个位子时,已经来不及了。

大势已去,小白兔落入了大灰狼口中。

这一回的吻比上一次还要惊心动魄,但不是体现在力道上,而是恰恰相反,极尽温柔,辗转缠mian,让她在最初的挣扎躲闪后,既也慢慢地陶醉其中。虽然依旧没回应,却不自觉地张开嘴,任他吸住她的舌尖不停地舔吮,直到舌根发痛,舌尖发麻,身子彻底软成了一滩水,才在最后一丝呼吸被夺走前重回人间。

稍事休息后,他又开始了第三次、第四次…她每次开始前都竭力挣扎,奈何力量悬殊,对方越来越轻车熟路,慢慢由蛮干型变成了技巧型,到最后,都是以她的屈服,他的深入告终。

只有当他的嘴试图往下移,想要移到她的脖子她的锁骨甚至胸前时,她才死命抓住自己的衣领不撒手,好在他也没强求。要不然,只消一个点穴,她就没辙了。

这一晚,俞宛秋酉时二刻从山水园出来,直到将近子时才被送回去,其间两个多时辰,差不多五个小时的时间里,她一直在马车里被他抱着。不是被他吻着,就是打架似的“爱抚”,一个想扩大染指的领地,一个拼命死守、寸土必争。

开疆的和守土的,在马车里从一个角落移到另一个角落,进行了长达五个小时的拉锯战。

这一晚上到底被他吻了多少次,俞宛秋已经记不清了,也许是几十次,也许有一百次。感觉上就是,这一晚没干别的,光吻去了,那人纯粹上了瘾,着了魔,让她不得不怀疑,如果跟他呆一整晚的话,他会不会根本不睡觉,一直亲到天亮。

他还是没说什么,不是不擅言辞,而是,根本就没时间说话,分秒必争地染指她。这是位彻彻底底的行动派,热烈如火,精力吓人,长达五个小时“玩亲亲”过程中,她数度呼吸急促,处在昏迷的边缘。他虽然也会喘息,却毫无昏迷迹象,反而越来越精神。

仔细回想起来,这一晚他们仅有过一次对话,还是在他们的车子驶出玉泉坊时,她曾向他恳求:“送我回去吧,奶娘她们会担心的。你也说现在府里正是草木皆兵的时候,一点点异象都会引来护院们的关注。”

赵佑熙的回答是:“她们知道你和我在一起,还有什么好担心的?你来上京这么久,肯定还没在晚上出过府吧,我带你夜游上京。”

那个说要带她夜游上京的人,一整晚把她紧紧地拥在怀里,几个时辰都没有松开,让她“忙”到连车窗帘子都没拉开过,更别提看一眼京都的夜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