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远和悄悄伸出手去,温柔地摸了摸明菲的腰,三年时间过去,自己变得又黑又壮的,明菲却只是稍微丰腴了些,还是一样的白净美丽,苗条动人,看着倒比从前更迷人了些。察觉到龚远和隐隐的温柔,明菲不露痕迹地往他身边挪了挪,紧紧靠着他。

透过车窗,可以看得到外面春光正好。

青县的清晨总是静谧而安静的,特别是在暮春时节里,白白的雾气衬着江边的桃红柳绿,显得更是格外静谧而安逸,清新可人。

看着远处雾气环绕中的青县码头,龚远和很有些感慨。他来这里整整三年多,对这里的一切却并不比对水城府的陌生,他行遍了整个青县的山山水水,动员县绅们捐资,跑到水城府乃至抚鸣去要钱,不分昼夜带着人治理险滩,人褪了一层皮后,终于在这里建起了一个码头。

码头建起后,来青县贩货的商人多了,青县一年三熟的蚕茧和盛产的核桃板栗石榴等物都运了出去,换成了白花花的银子。时间太短,他不敢说青县因此而变得有多富庶,但他的的确确做到了问心无愧。

明菲顺着龚远和的目光看出去,笑道:“有些舍不得?”来此处三年多,每当酷暑难耐,蚊虫凶猛,两个孩子嚎啕大哭之时,他总自责发狠说要走人。此时真能走了,却还是又舍不得了。

龚远和收回目光,笑道:“是有点。毕竟这码头是我一笔笔地画出来,上面的每一块石头,也都是我亲眼看着砌上去的。”

明菲脸上的笑容突然放大,低声道:“我以你为荣。”

龚远和有些害羞地微微一笑,低声道:“自家夫妻,还说这个。”

明菲笑道:“不是啊,咱们只怕一时半会儿走不掉了。”

洗萃兴奋地大声喊道:“老爷,来了好多人!还有万民伞!”

但见雾气缭绕的码头上,密密麻麻地站了许多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人提着篮子,有人高高举着万民伞,亦有人就在码头上摆下酒席,就等着给龚远和送行。

明菲将舒眉从龚远和怀里拉下来,给他整了整衣服头发:“我和孩子们在船上等你。你应该得意哦,我爹离任时的万民伞有些就是假的。哪有你这个来得真?”

龚远和双眼发亮,趁着两个孩子不注意,在明菲的头上轻轻一吻:“那我去了?”

明菲点头,目送着他高大挺拔的身影稳稳当当地走向众人,只觉得天地间万物为之失色。

这一耽搁,就耽搁了大半天时间,一直到未时龚远和才算是脱了身,一家人由着船顺江而下,往水城府而去。此去湘州,不知又是几年,少不得要回水城府和抚鸣去走走亲戚。

船行途中,明菲和龚远和引着一双儿女和金簪家的小虎头坐在窗边,细细指了岸边的山水风光给他们看,将自己所知道的一些的民俗民风传说讲给他们听。

早晚船停,龚远和更是领了他们在船头垂钓,遇到集镇,或是去买只纸鸢拴在船篷上任其随风飞扬,或是买几只糖葫芦塞了三个孩子的嘴。一群人其乐融融,并不觉得旅途有多寂寞或是难熬。

这日夜宿苏县,却是到得晚了,又逢春茶正出,码头全都被茶船给挤满。好容易看到不远处一艘船旁还有空位,船夫有心过去停靠,却是被两艘小船给堵住,一人道:“什么地方来的人,不懂规矩乱窜。那里也是你去得的?”

船夫以往也是走惯的,从来不知这里有什么地方停靠不得,只当遇到讹诈的,心想自己载的好歹是个官,当下便与人起了争执。待到龚远和听到声响赶出去时,已经是闹成了一片。

第315章 终章:余韵(下)

原本只是两条小船堵住路,三四个大汉出面阻拦,待到龚远和带了人出去时,苍茫的夜色中不知从哪里钻出来十几条小船,将船团团围住。每艘船上都立着些彪形大汉,表情不善。

船夫这才慌了,白着脸奔到龚远和身边道:“龚老爷,您是做官的,您给评评理,这码头不是谁家的,凭什么有泊位不给咱们停?真不给停也就算了,弄了这么多人围着是要做什么?难道要劫船吗?这可是太平盛世!”

茶商行船,为了方便和安全,总会三五成群,同伴之间彼此占位留位非常正常。但如此作为,却不似一般的茶商行径。龚远和正想着,忽听对方船上有人笑道:“这是太平盛世没错,不是谁家的码头也不错!可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对不对?你们从后面来,问也不问就要去占我们先就给同伴留好的位子,这是你们不讲理吧?既是做官的,便更该懂道理讲道理才是,弟兄们,你们说是不是?”

龚远和抬眼看去,只见一个三十来岁,着团花圆领长袍,白面无须的汉子抱着两臂立在当中一艘船上,在一片短打的汉子中显得格格不入。那人目光炯炯地望着自己,面上既无骄横之色,也无胆怯之色,泰然自若,怡然自得,显见得是个见过世面的。

众大汉一阵雷动,以桨击船:“对!管他作什么官,到了咱们地头上就要按规矩办事!识相的速速退去,否则小心让你岸也不准靠!”

船夫吓得不轻,仓皇而顾,大声喊道:“有人要劫船了!众位客商评评理,哪里有这个道理!”

四周茶船上看热闹的人多,却没人敢开口。那汉子只是淡淡地看着龚远和,并不表态。

龚远和止住船夫,抱拳笑道:“这位兄台说得对极,凡事大不过一个理字。我们远路而来,赶了一天的路,夜深人乏,只想着早些泊船安歇,看到泊位想去停靠也是人之常情,毕竟那泊位上并未有标记,言明是谁留给谁的,对不对?”

那汉子点了点头:“对。你说这个,是起心要与我争这个位子么?”

龚远和摇头笑道:“非也。兄台刚才说了,凡事都有先来后到,我不是那不讲理的人,既然是你们给同伴占的,我自然不会硬去挤占。只是我要问兄台一句,既然理在你那里,为何不讲理?出口伤人不为其说,还非要搞这么大的阵仗,连岸也不许我靠,从这方面来说,却是你有理都没理,以势压人了。今日我是男子,不惧你吓唬,若是老幼妇孺,你的行径又和那仗势欺人,不讲理的有什么区别?”

那人上下打量了龚远和一眼,但见龚远和着一身朴素的青布长袍,昂藏而立,脸上全无一丝惧色,昂首挺胸,既无做官的骄横之气,也无读书人的故作清高,看着温文儒雅,却自有一段不容忽视的正气和威严。当下抱拳笑道:“的确是我不讲理了,你们都退下!”

一阵水响,那十几艘小船快速整齐地消失在暮色中。

龚远和淡淡一笑,命船夫开船,另行寻找停靠处,言罢转身要走,那人却出声道:“兄台请留步!敢问兄台尊姓大名?”

龚远和笑道:“敝人姓龚名远和。”

那人默了默,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哥哥我就说呢,如此气度的人是谁,原来竟然是你龚老弟!不消说,这地方你停得!”不由分说,便叫人让路,引船夫将船停靠到先前那空位上去。

他的口气格外亲昵,自动自地就自称了哥哥。龚远和身边的幕僚听得皱眉,洗萃更是想斥他无礼,谁和他这地痞流氓是兄弟?也不怕闪了舌头!

龚远和脸上全无不悦之色,反回身郑重施礼道:“刚问兄台尊姓大名?”

那人笑道:“我叫郎昆,你不认得我,但你叫我这声哥哥却并未吃亏。你这是从青县去水城府吧?什么时候去湘州?”

龚远和好奇得很,此人对他的一切似乎了如指掌,偏他不认得此人。郎昆也不多言,只道:“你且等着,稍后就知晓了。”

天色黑尽,终于看到几盏红灯从江面飘来,走得近了方才看清是一艘大船,郎昆笑道:“来了!你敢不敢和我一起去看个究竟?”

龚远和笑道:“我为何不敢?”他又没做过亏心事,船上也没有值钱的家私,怕什么!当下便让洗萃去和明菲说一声,自己纵身跳上郎昆的小船。郎昆使劲地拍着他的肩头道:“好样儿的!”

龚远和不甘示弱地拍回去:“彼此彼此!”

郎昆呲了呲牙,笑道:“手劲儿还不小!”一壁厢命人撑起船,往那艘大船靠了过去。

离了约有三丈远时,大船上有女子笑道:“是郎大当家的么?”

郎昆哈哈大笑:“除了我还能有谁?只是今晚你莱德迟了,给你留的位子却是让给了你的故人,你得让船停靠到远些的地方了!”

“故人?”一盏红灯笼探过来,船头立着的竟然是几年杳无音信的邓九。她惯作当初行走江湖时的青衣打扮,又精神又美丽,风采更胜从前。

晚间郎昆设席款待两方人等,明菲与邓九坐了一处,俱是不胜感慨。邓九笑道:“我终究没能做成闺阁儿女,还是操起了老本行——贩茶。天可怜见,几年间我也算是清清白白挣出了一份家业,下半辈子衣食无忧,山儿也可以安心读书。”

明菲敬佩地道:“你一个人闯荡,很是艰难吧?我们也曾派人去寻你,却是四处打探不着。”

“我改了名,你们又如何能打探得着我?”邓九笑道:“也不是那么艰难。我做惯这一套的,做起来轻车熟路,更何况我命中多遇贵人,以前是你们,现在是郎昆。”她垂眸微微一笑,轻声道:“我年初与郎昆定了亲。”

明菲大喜,立时便斟酒三杯祝贺她。邓九笑着饮了,邀约明菲来年携子女来做客,席间说到双寿:“我听说他去年成了亲,不知新娘子如何?”

明菲笑道:“我当时走不开身,没亲自去做客,但听去送礼的管事娘子回来说,新娘子很温婉大方。他日子也过得很好。”

邓九微微叹道:“这样我就放心了。”

是夜,二人一直说到三更时分,菜未吃多少,却喝了整整一坛酒,直到龚远和来接人,方才散了。

明菲喝得半醉,靠在龚远和怀里,听着船舱外的水声风声,看着窗外西沉的弯月,回想前世今生,不胜感慨。

她近来已经很少想起从前的事,脑子里爸爸和妈妈的面容逐渐变得模糊,而龚远和、舒眉、展飏的面容却越来越清晰。他和她的生活中有小吵小闹,会有误会,会生气,但他和她心中,彼此就是自己最亲近,最相依为命的人,没有什么误会解不开,没有什么事能比在人海茫茫中找到如此契合的另一半并留住他守护他更重要。

这三年里,发生了许多的事,但总体都是好事。二姨娘死了,蔡光正举家迁走,不知所终;蔡光庭升了官,涵容又生了一个儿子;汤盛与明玉成亲的第二年就考上了进士,虽未考上庶吉士,却也谋得了不错的位置,带着明玉高高兴兴地去赴任,明玉写信来说已经有了身孕,夫妻和美,字里行间满是喜悦和开心。

蔡光耀考上了秀才,引得蔡光华十分刻苦上进;龚婧琪风风光光地嫁到了孙家,相夫教子,过得十分平静;龚远秩如愿以偿地考上了举人,再接再厉准备继续科考,他与沈家大小姐成亲后夫妻互敬互爱,沈家大小姐是个当家理财的好手,将家中打理得整整齐齐,井然有序;虽然龚中素仍然一样的爱抽风,隔三岔五总要挑点事情出来,但那对于已经步入正轨的龚家人的生活来说,不过是大海里的一朵浪花——平静中添点乐趣罢了,没人把他当回事。

至于崔吉吉,果然于年前风风光光地成了七皇子正妃,她小小年纪,待人接物游刃有余,不多时就传出了贤名,深得太后、皇后喜爱。

明菲不知道宋道士关于崔吉吉贵不可言的批命还做得数做不得数,毕竟目前皇帝完全没有废太子的迹象,太子吃过上次的亏后,一直夹着尾巴做人,低调得不能再低调,反倒是那位赵王有些蠢蠢欲动。但这一切,都离她太远,她和龚远和的目标就是,脚踏实地的好好过日子,保护好家人和自己,力争上游,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每一件事,给孩子以身作则,不叫心中有憾。

以后的岁月还很长,她不知道今后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生活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也无法预测到孩子们的将来,是喜是忧是苦是甜。但她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在,她在,就没有过不去的槛,没有趟不过去的河。

她不知道这世间是否真的有神灵存在,但她真真切切地知道,只要不放弃,只要努力,只要心中有希望,失去的总能再寻回来,关上一扇窗,必然就能打开另一扇窗。也许,窗外的风景不一样,但它始终是美好的,独一无二的。

龚远和轻轻抚了抚她的鬓角:“你在想什么?”

明菲绽放出一个甜蜜的微笑,轻轻搂住他的腰,低声道:“我在想,等到了湘州后,我们应该再生一个孩子。”

龚远和拥紧怀里的妻子,低声道:“都依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全书终——

番外一:袁枚儿篇

袁枚儿早就听家里有经验的妈妈说,她怀的这一胎是个儿子。

尽管有些忐忑,但她还是很高兴。假如是真的,这就是崔家的第一个嫡子,将来是要继承家业的,谁也比不上,包括崔吉吉在内。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是老夫人,也会让她一步。更不要说这家里其他人了。至于崔悯,他如此重视子嗣,想必他也一定会很高兴吧?

事实上,尽管还不知道这一胎是男是女,崔家人也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崔老夫人免了她的日常请安问好,房里的好东西,流水一样地送到她的房里;崔吉吉再不敢惹她,就是在她面前也鲜少露脸,她寻了由头训斥崔吉吉,崔吉吉也是老老实实地应了好;崔悯不管有多忙,每日总会抽时间去看看她,问她想吃什么,若是她开了口,哪怕是不合时令的东西,他也会千方百计地去想法子。就算弄不到,也会寻了其他好东西来替上。家里的姬妾,远远看到她就老老实实地请安问好,乖得像兔子,下人们更是谄媚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不得不说,这种被人捧在云端里的生活非常惬意,因此,即便是被要求不能出门去做客,她也认了。她能分清什么才是最重要的,这个孩子,是她一生的指望,是她一生的依仗,更是她的所有,无论如何,孩子的平安降生最重要。更何况,就算是她足不出户,也自然有人主动寻上门来陪她说话,送上各种各样稀奇讲究可心的小玩意给她解闷。

以往她是不敢随便收礼的,这来源于新婚时期的一次深刻教训。一位知府夫人来拜见她,送了她一对玉山摆设,虽然不大,却造型优美,玉质优良,最难得的是竟然花纹色泽都一模一样,可以说是百年难遇。她当时也还是有点害怕,怕人家是有所求,可人家说没什么要求,就是送给她玩玩,她也就心安理得的收下了。

不知为什么,她没把这事儿告诉崔悯,可不过隔了一夜的时间,崔悯就知道了。他逼着她捧着这对玉山送还给那知府夫人,还当着人家骂她不懂事,没见识。让她丢尽了脸面,从那以后,她再不敢乱收东西,也没人再敢送她值钱的东西。

但这些东西不同,值不得几个钱,不过就是稀罕精致好玩而已。崔悯去看她时,她就拿给崔悯看,崔悯也没说什么,她的胆子就大起来,直到某一天,她在一个精致的荷包里发现了五千两的银票。这是一个知州夫人来拜访时留下的,她也知道这事儿非同小可,忙着就叫娘家派来伺候她的熊妈妈悄悄去找送礼的人,可人家早就回去了,压根找不到人。

她被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提心吊胆地过了一段时间,也没听说有什么动静,便想着,兴许人家就是卖个好吧?这也算不得什么,她要花钱的地方也多得很,于是她把钱收在了枕头匣子里。渐渐的,她也就淡忘了这件事,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吃得香睡得香,眼看着肚子一天天的大起来,她非常欣慰。

这样的好日子,过着真的是非常惬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崔悯的那些莺莺燕燕实在是太妖娆,趁着她有了身孕的这段时间,更是起劲儿地勾引崔悯。她很怕,怕她们就此勾住崔悯的心,又生下无数的庶子庶女,和她腹中的孩子抢家产争宠,上面还有一个庶长子,一个和自己两条心的继女,真是前有狼有后虎,幸亏,她们都没传出有孕的消息。这叫她稍微安了点心。

可是崔悯又纳了一房姬妾,这女人,从进门那天开始,她看着就不顺眼。倒不是那女人长得妖娆或是狐媚什么的,相反,那女人不但出身良家,还长得貌美如花,端庄大方,气质文雅,性格温顺得很,一说一个笑,一看就是娇养过的,就是崔老夫人也破天荒地赏了那女人一串手珠,说了几句好话。

崔悯虽然没说要把那女人抬了姨娘,却叫那女人给她敬茶,她心里不高兴,接了茶后假装失手将茶打泼,又假装肚子疼,崔悯也没说什么,只道罢了,改天又再说。那女人更是笑得如同一朵花似的,半点不高兴都看不出来。

崔悯当夜就宿在了那女人房里,而且一连半个月都在那里,除此之外和平常也没什么区别,白天还是一如既往地抽空来看她,满足她提出的小要求。本来他不来她这里,也是去别的女人那里,可她这次感觉就不一样,特别紧张害怕,特别是听下人们偷传那女人有宜男相之后,她更是感到一种深深的威胁。

熊妈妈劝她,既然都是迟早的事情,何不顺水推舟接了茶,答应了崔悯,大家都有体面。又道那女人不简单,还是小心提防的好。她自然知道那女人不简单,这院子里的女人,谁又简单?包括崔吉吉那小贱人,心眼就贼多。

终于,她意外得知,那女人进门两个月,却没来月信。这意味着什么?作为一个孕妇,她再清楚不过。那天的饭菜很香,她吃了很多,龙骨汤也熬得很好,她一直吃到再也塞不下去才住了手。

抚鸣初冬的天气,并不是很冷,出太阳,不刮风的时候,还和春天差不多,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这种天气,不适合罚人。她耐心地等待,她的儿子还有一个多月才会出来,那女人也才怀上,胎还未坐稳,这一个多月里,足够她动手了。她想象着崔悯有可能会出现的反应,想来想去,她都觉得,他是不会把她怎样的,她温柔的抚摸着圆滚滚的肚子,这,就是她的护身符。

机会终于来了,那一天,天上下了冻雨,风也大,吹到身上和刀子似的。她特意起了个大早,将狐裘翻出来披上,抱着小手炉去寻那女人。那女人穿得并不多显眼,然而却叫人挪不开眼睛。特别是脸上的笑容,实在是太刺眼了。她怎能容许这样一个女人生下和她儿子年龄差不多的儿子?不能!她半点犹豫都没有的找了那女人一个错处,罚那女人在园子里的鹅卵石路上跪下,然后抱着手炉回了房。

她吃了厨房新熬好的燕窝粥,又看了一会儿书,小睡了一觉,终于,下人来报,那女人晕死过去了。她觉得不满意,怎么只是晕死过去呢?时辰不够。她闭上眼继续睡觉,毫不理睬,她睡得很香,梦里她果然生了个大胖儿子。她这一觉,就睡到了傍晚时分,直到被崔悯冷冰冰的目光冻醒,她才知道自己成功了。

她非常开心,但看到崔悯的目光后,她又忍不住害怕,下意识地抱紧了自己的肚子,提醒崔悯,这里面还有他的儿子,他不是经常都要摸摸的么?

崔悯的眼里却似完全没有他儿子了,他咆哮着要休妻,当看到崔吉吉怜悯了然轻视的目光后,她才惊觉自己做错了事情,一定是崔吉吉陷害的她!但是已经迟了,虽然崔老夫人劝住了崔悯休妻的举动,崔悯却要写信给袁家,让她的父母来重新教导教导她,假如真的那样,袁家的脸都给她丢干净了,她以后又如何能在那些官夫人面前傲得起来?

这些都是小事,她从崔悯脸上看到了一种她从没见过的陌生神情,他直截了当地说她刻薄狠毒,更是破天荒地咆哮,大发雷霆。那一刻,她明白了一件事,她失去了靠近他的最后一次机会。下腹一阵疼痛,她晕死了过去。

儿子!果然是个儿子!这个消息让她又迅速活了过来。可是他完全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大,他红兮兮的,皱麻麻的,像小猫似的叫。崔老夫人眼里全是责备,孩子早产都是她的错。她想,这也不要紧,只要她把孩子好生养大,牢牢养在她身边,和她一条心,她就不怕。

但是崔老夫人将孩子抱走了,从此,孩子就再也没能回到她身边。他们都说她失德,不配教养孩子。她能抱他,能亲他,但就是不能长时间亲近他。小时候还好,待到孩子稍微大一些后,崔悯就牵着他的手,带到了书房里,不许孩子和她太过接近,慢慢的,他对她尊敬有余,却不肯亲近他。

她总觉得,崔吉吉对这个孩子有刻骨的仇恨,每当看到崔吉吉领着这孩子玩耍的时候,她的心就会揪成一团,背着人,她便偷偷教这孩子不要接近崔吉吉,这孩子却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一转眼又趴到了崔吉吉的怀里撒娇。

她恨透了得意洋洋的崔吉吉,恨透了抢走她唯一孩子的崔老太太,恨透了抢走她丈夫的那些女人们。

直到崔吉吉终于要进宫了,她高兴得很,再也没人会暗地里和她作对了,送崔吉吉走的时候,崔吉吉偷偷和她说:“你不要担心,我会对二弟非常好的,只要我在,我就会照顾他一辈子。”

她很傲气地说:“有老爷在,有我在,他会很好的。”

崔吉吉看着不远处崔悯的背影笑了,轻轻地说:“我爹这个人呀……你还不知道吧,他害死我亲娘的时候,可是眼睛都不眨呢,你呀,就别对他抱多大的指望了,他心里只有他自己……”

她有些愣神,随即向崔吉吉求证一件事:“那件事,是不是你设计陷害的我?”

崔吉吉微微一笑:“是你自己害自己。你要是聪明些,气度大一些,你完全可以过另外一种生活。不过呢,我爹这个人,他不配得到真心相对的人。”

崔吉吉潇洒地转身上了轿子,她却听明白了崔吉吉的意思,她永远都不是崔家父女的对手。

番外二:李碧篇

从他记事开始,他的母亲就随身携带着一把戒尺。

这把戒尺,是专门为他准备的,他不听话,偷懒,背不出书,写不出字的时候,那戒尺就会雨点似的打到他身上,伴随着戒尺打在肉皮上的沉闷声响,还有母亲的眼泪和恨铁不成钢的责骂。每每此时,他就觉得心口压着一块大石,沉重得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的父亲原是村上的教书先生,深受敬重,却去世得极早,只余下他与母亲二人,还有就是三间风雨飘摇的草屋,一箱子书并几亩薄田。

按着他如此的身世,读书几乎是一种奢望,但他是如此的幸运,他的母亲虽然做农活不行,针黹手艺却极好,还识得字,他的启蒙就是由她完成的。

最幸运的是,他的族人邻里很好,没有人打孤儿寡母的主意,也没有人想着去侵占他们少得可怜的田产,相反的,他们耕地的时候,总会顺手将他家那几亩地给耕了,蓐草之时,也顺手将他家地里的草给拔了。每当他把母亲替人做出的活计送去给人家时,鸡蛋枣子之类的从来不会少。与此相辅相成的,他的母亲总是用绣活、或是教小孩子读书来回报邻里。

他没有童年,很小他就知道,他欠了所有人的情,他身上背负着沉重的希望。白天他跟着母亲一起下地,一起上山打柴,为生计奔波,晚上母亲就会领了他,拿着针线,拿着书,与隔壁的大娘家凑在一起,大人做针线活,小孩子读书,为的,就是省下那点灯油钱。

但即便如此,他又知道,他和乡人是不同的。

乡下人的日子都过得艰难,为了一衣一饭,几乎拼尽了所有,农忙时不拘男女老幼都忙农活,农闲时男人忙着进山里弄点山货或是小兽,女人忙着做针线纺纱。对于他们来说,只要能吃得饱,穿得暖,就已经是最大的福分,不会再奢求别的什么。因此,男人或者女人、老人或者孩子,头发脏了,衣服脏了,手脏了,都算不得什么,要很久才会起心动意地洗一次,因为家家都如此,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

母亲的做派和他们是完全不同的,母子二人出门归来,不拘多晚,不拘多累,她总是要给他细细的洗手,洗脸,洗脚,连指甲缝里也要细细地洗干净,脏手更是不许摸书。隔三岔五,一定是要洗头洗澡洗衣服的。洗衣服,小时候母亲给他洗,大了些后,就是他连着母亲的一起洗。

村里的大娘婶婶们一看到他在井边洗衣服,总会笑他像个小娘子似的,哪家的男儿自己洗衣服啊?他只是笑,心里却是很瞧不起她们灰扑扑的衣裙和脏兮兮的鞋子,还有填满污泥的指甲。久而久之,大家不再说什么,转而道:“果然是教书先生的儿子呀,这么小就这么讲究,这么孝顺,将来是要做大事的。”

每当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他就会特别骄傲。是的,他和他们是不同的。他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在村里修一座大大的院子,摆上四碗八碟,再请上一个戏班子,请村里人去吃酒看戏,叫他们都知道,他李碧不是个忘恩负义,庸碌无为的人。

待到他该进学了,母亲在深夜里从床脚下掘地三尺,挖出一个小陶罐来,从里面取出一对鎏金银簪,告诉他,这是她的嫁妆,她的棺材本,现在给他做学费,如果他考不上秀才,进不了县学,她做鬼都不会放过他。他的父亲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安生。

他年龄还小,对于生死和鬼神之说抱着一种本能的恐惧,他诚惶诚恐,捧着那对簪子一夜都睡不着。它们是如此的烫手,却又是如此的美丽贵重,它们上面寄托了他的一生一世,寄托了他死去的父亲和迅速衰老下去的母亲的一切。

第二天母亲看到他青白的脸,反而倒笑了,温柔地摸着他的头说:“我儿,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要你上进努力,这对小小的簪子算得什么?休要说这只是鎏金的银簪子,就是足金簪子,镶珠嵌玉,宝石珊瑚,都任你去取。你又何必如此惶恐?这倒叫人瞧不起你了,小家子气!”

他记住了母亲的话,只要刻苦努力的读书,出人头地后就什么都会有,一对簪子算得什么?几亩薄田又算得什么?从此母亲再未在他身上施展过铁尺功,母亲脸上的笑容一日甚过一日,村里人对他的尊敬也是一日甚过一日,他们不再叫他的小名,而是尊敬的称他小李哥。他知道,他和他们是不同的。

可是还没等到他考上县学,母亲却积劳成疾,不行了,她死不瞑目,直到他对着她发誓一定会博得功名,她才闭上了眼睛。在乡邻的帮助下,他把母亲安葬在了父亲的身边,他牢牢攥着母亲留给他的几件有限的首饰,默默对着他们发誓,他一定要做到最好,将来重新给他们修坟,光宗耀祖。

守孝的日子里,他白天和乡邻一起耕地干活,累得像条牛,晚上他拼命读书。灯油是那么的贵,幸亏还有母亲留下来的首饰。但总有坐吃山空的时候,在他最焦急的时候,邻里凑份子请他教小孩子们启蒙,他没有推辞。只要能赚得一份灯油,就是最好的。

多亏母亲在世时,把能教他的一切都教给了他,他的衣服头发手脚鞋永远比别人的干净,他的屋子里永远都窗明几净。他走在村里,总有小媳妇和小姑娘们偷偷地看他,窃窃私语,对着他就脸红。他什么都懂得,同龄的儿时玩伴们已经有娶了亲的人,但他的妻子,不该是这种地方,这样子的人。

他的妻子,应该是一个美丽端庄大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懂道理,识大体,看见珠宝首饰,漂亮衣料不会惊喜忘形,见着达官贵人也不会胆怯躲藏的人。会有的,他的不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皇天不负苦心人,他的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他成了方圆百里第一个秀才。有乡绅想把女儿嫁他,有富户想资助他读书,他得意的同时,很清醒的知道,他该做什么。他需要的是继续读书,继续往上走,而不是娶个地主老财的女儿,一辈子就这么过。

那一年,改变他命运的那一年终于来了。他揣着乡绅借的五两银子,母亲留下的最后一对耳环,乡邻们给的干饼子,邻居大娘做的两双鞋,背着一套平时舍不得穿的半旧孺衫,徒步走了半个月的路,终于登上了去抚鸣的船。

抚鸣城真是大呀,车水马龙,繁华如斯,他做梦也没想过有这样的繁华和富贵。就是什么都太贵,就算是最下等的脚夫店,也要二十个铜钱才能睡一晚,晚上根本无法看书,没有灯,通铺上的脚夫们臭气熏天,鼾声如雷。

他很惆怅,非常不甘心。店主是个识才的,便给他出主意:“小哥这样的人才,沦落至此实在可惜。若是因此误了佳期,实在是人生一大憾事。我给你出个主意,这些考生中,总有那家境富贵,又识才爱才的,你何不与他们交结一二?也别清高,人这一辈子,谁敢说自己就不会求人?”

他深以为是,这世上不公平的事情太多,既然能走捷径,为什么一定要和自己过不去?最终他遇上了水城府同知的大公子蔡光庭。他的运气是多么的好,他遇到的不是一个纨绔子弟,而是一个真正有才学,还懂得尊重人的官家子弟。最妙的是,他们竟然是远亲。

要说有什么不好之处,他不太喜欢蔡光庭那个好友,长得比女人还要美丽,打扮得金光灿灿的龚远和。龚远和与他,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他不喜欢龚远和对金钱无所谓的那种态度,还有就是,明明比他们谁都贪玩爱玩,偏偏也能中举。

罢了,这都是闲话,和他没什么具体关系。他要做的,还是继续读好书,进京赶考,龙门一跃。蔡老爷新近升了知府,蔡光庭适时提出邀他回家一起做伴读书,他没有丝毫犹豫地答应了。

蔡家有女未长成,蔡家三小姐还是个小女孩,五官身量尚未长开,但举手投足间已经流露出大家风范。这样的女孩子,是他这辈子从没见过的。小小年纪不但知书达理,待人接物更是得体妥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她有一双很漂亮的杏眼,最主要的是,那眼里没有丝毫的轻视或是异样。他想,假以时日,她长大后,必然就是那颜如玉了吧?

开始时,他是不敢想的,知府家的嫡女,怎会嫁给他这样的一个穷小子?但是渐渐的,他知道这位小姐的身世又有不同之处,他还是有机会的。假使,得到蔡家的襄助,他的未来必定会少走许多弯路。

他考上了!接着他竟然成了庶吉士了!这是有生以来他所遇到的最幸福的事情,庶吉士,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身份,足够他提出迎娶蔡三小姐!龚家想把庶女嫁给他,他怎会愿意去娶一个没见过面的妾生女儿,而且,龚家不过就是有几个钱而已,哪里比得上世代官宦书香的蔡家?他果断地拒绝了,趁机向蔡光庭提出想求娶蔡三小姐的事。

自他提出这个请求后,蔡家待他便很有些不同,蔡知府进京述职,领着他去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权贵。他才明白,什么叫做井底之蛙,蔡家算什么?抚鸣和水城府算得什么?这京城外在的那点繁华又算得什么?这才是人间富贵,他要过的便是这样的生活。只要能入翰林,他便能入内阁。

一切向着美好的轨迹发展,但他们到底是无缘的。留馆的事情出了差错,他明明计算得很好,每一个细节都想到了,偏偏出了差错。但不是他的错,这世道是那么的不公平,他明明考得最好,偏偏因为势不如人,便不能留馆,更因为他和蔡家的关系,他就理所当然的应该让步。他怎么能甘心?他苦读多年,受尽苦楚,为的就是这样一天。既然蔡家不能帮助他,反而成了他的绊脚石,他为什么不能为自己多想想?多算算?没有前途,其他都是空话。

幸亏,他终究是留馆了,蔡家虽然没把女儿嫁给他,却还是把他当亲戚看。他是难过的,但也不是那么难过,天涯何处无芳草,他做了翰林院编修,比蔡家女儿更好的亲事,他不是寻不到。

后来,他终于娶了妻,他没能娶上当朝大员的女儿,到底还是只娶到外放的一个从四品官的嫡长女。原来,爱才的人多,爱财的人也多,身世背景家族才是最重要的。他没有崔悯那样的运气,也没有崔悯那样的手段。他这样的人,在当朝权贵,世家大族的眼里,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他没遇上伯乐。

在蔡家倒霉的时候,他很庆幸,自己没有娶成蔡三小姐,不然够他喝一壶的,他去看蔡家,自以为是雪中送炭,蔡家人却没什么特别的表示,还说怕拖累了他,他也就不去了。蔡国栋的运气也真是好,竟然转眼就成了三品侍郎,得了御赐的宅子,他上门恭喜,蔡家还是没特别的表示,下次他再去,蔡家父子却总是不在。

时光匆匆,已然又过了十年,他的官途不顺,千方百计做上了正六品侍讲后就再也挪不动了,翰林院清水得很,入不敷出。他相信多子多福,妻子和两个妾确实很能生,相处也还算和睦,就是满屋的孩子吵得他头昏,回家祭祖修坟,请乡亲吃酒看戏的事情只做过一次,开销太大,妻子差点没把他的耳朵给揪下来,两个妾唯妻子马首是瞻,领着孩子守着他哭了一整天,从此他不敢再提回乡的事。

又一年,太子病故,七皇子成了储君,七皇子妃做了太子妃,四方来贺,因缘巧合,他撞见了已经是正四品诰命的蔡家三小姐。岁月仿佛没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还是明眸善睐,举手投足间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风情。她身边围着两个翩翩美少年,一看就是她儿子。妻子在他耳边酸溜溜地说:“人家都说这个龚夫人有帮夫运,旺家呢,我看也不怎样嘛,不就是靠着父兄么?悍妇一个,龚大人连房里人都没一个。看看,儿子也才得两个。”

他觉得这话很顺耳,就是呀,龚远和哪里比得过他?那分明就是个花花公子嘛。如此彪悍的妇人,多亏他没娶她,不然要闹得家宅不宁了。可是他又忍不住想,她真是漂亮呀,假如当年他没有想那么多,做那么多,娶了蔡三小姐,如今,他是不是也做了四品官,前途无量?

但一切都只是想想而已。

番外三:龚远和篇

那一年的社日,他十四岁。他跟着一群学里的同窗一道游街玩耍,顺便看看那些难得出来透透风的闺秀小姐们的娇羞样儿。人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要想知道谁家的小姐们长得什么样儿,还得抓住这个机会去仔细看看才是。

这种好日子大家都很兴奋,通常是会穿自己最好的衣服的。他也不例外,一大早起来紫菱已经给他配好了衣服。红梅伺候着他换上那身翠蓝折枝茶花纹亮地纱曲领袍,系上缂丝花鸟纹镶金玉腰带,挂好金瑞兽,簪上小紫金冠,又把扇子塞进他手里,拿着镜子给他看时,原本站在一旁的紫菱和送早饭来的紫罗都突然红了脸。

他清楚地看到红梅趁着他不注意,恶狠狠地瞪了两个紫一眼。然后笑嘻嘻地和他闹,一定要喝他早饭吃的粥。他笑着应了她。他知道红梅此举不过是在向两个紫示威,表示自己宠爱她。但是那又怎么样?红梅在他身边那么多年,很小的时候就跟着他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更何况……他想到此,心情突然不好起来。就当是最后给她一次机会吧。

临到他要出门时,红梅突然红了眼,哽咽道:“公子爷长得这个样子,也不知会被什么样的人家看上。将来咱们这些奴婢们,也不知会落到什么样的下场。”

他皱了皱眉头,道:“你为我做了些什么,我总记得的。好或不好,我心里有数。”但愿她听得懂他的意思。他身边的人不多,能让他喜欢的人就更不多,他总是想尽量保住这份喜欢的。

红梅听了,不由一喜,却又拉着他说紫罗的坏话:“我这几日总发现她不在自己的屋子里,好像挺喜欢往那边跑的。既然和咱们不是一条心,不如想法子发落了她吧?”

他心里没来由地一阵焦躁。如果不是紫罗提醒,让他亲眼看见红梅这个他最信任最亲近的人往他的饭食饮水里加东西,他又怎会不信她,转而信了紫罗?谁是谁非,他心里清楚得很,她总是不改好。他淡淡地笑道:“无凭无据,不要乱说!我喜欢她做的饭菜。”

直到见到一帮同窗,见到好友蔡光庭,他的心情才好起来。蔡光庭告诉他自己那个养在乡下的妹妹今日回来,他很好奇这个传说中克死了祖母和亲娘的女孩子会是什么样子。假如真要这么算,他岂不是比她更吓人?他的亲娘、祖父、祖母,是不是都算是被他克死的呢?自然不是。他嗤之以鼻。

原来蔡家三小姐还是个落了两颗门牙的黄毛丫头,又瘦又矮,偏偏一双杏眼又黑又亮,生得特别精神,五官也精致,笑容柔柔的,看着拘谨小心,其实并不慌乱,根本不曾露出养在乡下的怯样来。他有些意外,却又觉得她本来就该是那个样子才对,看到她身边那个大丫鬟满脸紧张地将她藏在身后,她眼里却露出一丝调皮的笑意来时,他也想笑。不过就是一个小丫头呀,会怎样?

回到家中,只因他赞了一句紫罗做的饭菜好吃,紫罗便被红梅找茬打了一个耳光,眼泪在紫罗的眼睛里转,但紫罗硬忍着没吭一声,没叫一声屈。接着红梅递给他的茶水里,又出现了那种特别的味道。他不动声色地将茶水吐回杯子里,说自己不想喝。

那天晚上,红梅添香的时候用了很特别的东西。接着,他把红梅踹下了床,借机发作了红梅。红梅被“公正严明”的二婶娘让人拖走时,她清楚地知道她面临的是什么,她黑黑的眼睛幽幽地看着他,默默地流泪,他淡淡地望着她笑了,红梅打了个寒颤。他得谢谢她。他不是第一次被背叛,但这次的感觉真的是很不一样。什么地方不一样呢?说不出来,反正不想再体会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