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适之从此心灰意冷,决定在太子少保的闲职上安度晚年,再也不和任何人赌气,再也不和任何人叫板了。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尽管他已经急流勇退,主动离开了相位,并且决意夹起尾巴做人,可李林甫还是时时刻刻惦记着他…

天宝五年秋天,韦坚在朝中任职的两个弟弟韦兰、韦芝不甘心他们的哥哥就此失势,忽然联名上奏喊冤,并且在奏章中还扯上了太子,说太子李亨说过什么什么话,对玄宗的做法也怀有极大的不满云云。

韦氏兄弟并不知道,他们这是在把太子往火坑里推,也是在给他们自己挖掘坟墓。

奏章呈上,玄宗勃然大怒。老子好不容易才把这事给压下去,你们这两个不知好歹的猪头,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呢?!

数日后,韦坚再度被贬为江夏(今湖北武汉市)别驾,韦兰和韦芝均被流放岭南。

太子李亨吓坏了,赶紧宣布和韦妃离婚,并郑重声明——自己绝不以亲废法。

民间女子离了婚还可以改嫁,可韦妃却没有这份自由。她被太子休掉后,唯一的出路就是遁入空门落发为尼,伴着青灯古佛了此一生。

趁着玄宗正在气头上,李林甫又进言说:“韦氏兄弟居然敢上疏喊冤,说明他们在朝中的势力不可小觑,据臣所知,李适之等人都是韦坚的朋党,正所谓除恶务尽,陛下应该对他们采取手段。”

随后,韦坚再度被流放临封(今广东封开县),李适之被贬为宜春(今属江西)太守,还有数十个平日与他们交厚的朝臣,也全部遭到了贬谪流放。

至此,太子的羽翼几乎已被剪除殆尽。

然而,李林甫似乎没有罢手的意思。因为他的目标绝不仅仅是把他们逐出朝廷,而是要把他们斩尽杀绝!

正当太子李亨被韦坚一案搞得一夕数惊、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他的岳父杜有邻又陷进了一件案子,同时把他也牵扯了进去。杜有邻是李亨的另一个妃子杜良娣的父亲,时任赞善大夫,不知为何忽然成了一则流言的攻击目标,说他“妄称图谶,交构东宫,指斥乘舆”。(《资治通鉴》二一五)意思是说杜有邻捏造神秘言论,并与太子勾结,指摘诽谤皇帝。

很显然,这则流言的杀伤力丝毫不亚于韦坚谋反案。

李林甫无声地笑了。

老天爷似乎也在帮他。不需要他动手,一个又一个打击东宫的机会就自动送到了他面前。李林甫随即命吉温负责此案。吉温的效率出奇地高,一下子就把流言的始作俑者逮住了。

让太子李亨万万没有料到的是,这个流言的制造者竟然是他的连襟、杜有邻的另一个女婿——柳勣。此人生性疏狂,一直和杜有邻关系不好,所以总想找机会整治老丈人。可谁也没想到,这小子竟然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出此阴招!真是让太子李亨欲哭无泪。

李林甫又一次无声地笑了。

都是你们自家人窝里斗,可别怪我李某人心狠手辣!

很快,吉温就把柳勣、杜有邻全部捉拿归案,并且通过柳勣株连了裴敦复、李邕、王曾等一大批朝野知名的官员。

天宝五年年末,吉温拿到上述这些人自诬有罪的口供后,便将他们全部杖杀于大理狱,并奏请玄宗,将他们的妻儿子女全部流放边地。

幸运的是,到最后,吉温也没有真正掌握对太子不利的证据,所以也无法证明太子有罪。可尽管如此,太子李亨还是吓破了胆,赶紧宣布与杜良娣离婚,以此洗刷自己的清白。

杜良娣旋即被逐出皇宫,贬为庶人。

不到一年时间,李亨就接连陷入两起大案,失去了两个妻子,同时丧失了一大批亲信,成了一个孤零零的光杆司令。当太子当到这个份上,实在是有够窝囊。

不过,在李林甫无孔不入、无坚不摧的“罗钳吉网”之下,李亨能保住太子之位和一条性命,就已经是阿弥陀佛上帝保佑了,其他的一切,他都不敢顾及,也无力顾及了。

天宝六年(公元747年)春,李林甫乘胜追击,在奏请玄宗同意后,派出以罗希奭为首的一大批酷吏,分道前往韦坚兄弟和皇甫惟明的贬所和流放地,将他们全部赐死。罗希奭从京师一路走到岭南,所过之处,凡是因韦坚案和杜有邻案而遭牵连的所有官员全部人头落地,“州县且闻希奭到,无不惶骇”。(《旧唐书·李适之传》)

罗希奭经过宜春时,李适之风闻杀人魔头来了,为了保住最后一丝尊严,只好喝下了他一生中的最后一杯酒——毒酒。

李适之死后,他的儿子李霅护送父亲的灵柩北上,准备运回长安安葬。可刚刚走到洛阳,就被李林甫派出的酷吏截住了,然后又被胡乱安了一个罪名,活活杖死于河南府衙。

可怜李适之堂堂宰相,父子二人竟然双双死于非命,并且死无葬身之地。

当时,像李适之这样自我了断的人不在少数。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个就是当年被玄宗清除出朝的功臣——王琚。自从开元初年被贬谪后,王琚辗转了十几个州,始终只能担任地方刺史和太守,一直没有机会回朝。王琚看破了,索性放开手脚纵情享乐,每到一地任职,除了贪污受贿就是花天酒地,在长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几乎就没干过一件正经事。可是,就连这么一个在政治上已经没有半点野心和能量的人,李林甫还是没有放过他。不为别的,只因为李林甫认为此人“负材使气”,看上去很不顺眼,于是就趁此大肆株连之机把他贬为江华(今湖南道县)司马。罗希奭途经江华时,王琚也和李适之一样,不愿死于酷吏之手,企图饮鸩自尽,可惜命大,没死成,只好改成上吊,这才终结了自己的性命。

通过韦坚谋反案,李林甫将朝野上下亲附太子的势力几乎连根拔起,对东宫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然而,太子的地位却依旧岿然不动。

李林甫当然不会善罢干休。

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一个最佳的突破口。

天宝六年的冬天,上一轮打击才刚刚平息下来,李林甫就再一次出手了。这一次,他锁定的对象是天宝初年帝国最耀眼的一颗将星——王忠嗣。

【将星陨落:石堡城事件】

王忠嗣,初名王训,太原人,出身于军旅家庭,父亲王海宾是开元年间抗击吐蕃的一员骁将,官任太子右卫率、丰安军使,以骁勇善战闻名于陇西一带。开元二年七月,唐军与吐蕃军队在渭州(今甘肃平凉市)附近进行了一场大规模会战,王海宾任先锋,在渭州西面的武阶驿与敌军遭遇,经过一番苦战,大破吐军前锋,杀获甚众。

吐蕃军队迅速反扑,出动主力将孤军深入的王海宾部团团包围。形势危急之时,后方的唐军诸将因嫉妒王海宾的军功,竟然全都按兵不动。王海宾力战多时,终因寡不敌众而壮烈殉国。其后,唐军主力才乘势发动反攻,大破吐蕃军队,斩首一万七千级,缴获战马七万五千匹、牛羊十四万头。

战后,玄宗感念王海宾的忠勇,追赠其为左金吾大将军。

王海宾为国捐躯的这一年,王训年仅九岁,玄宗就把他接到了宫中抚养,并授予朝散大夫、尚辇奉御之职,赐名忠嗣。正所谓将门出虎子,王忠嗣长大后,为人英武沉毅,稳重寡言,并熟读兵书,谋略过人。玄宗经常召见他,与他谈论兵法,王忠嗣“应对纵横,皆出意表”,玄宗不禁赞叹:“尔后必为良将!”(《旧唐书·王忠嗣传》)

开元中期,王忠嗣进入军界,先后效力于河西节度使萧嵩、朔方节度使李祎麾下,因勇猛善战,屡立战功,历任河西讨击副使、左威卫将军、代州都督等职,赐爵清源县男,并赐紫金鱼袋。开元末,因军功显赫升任河东、朔方节度使。天宝元年,又兼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都督,其后率部北伐突厥,数战皆捷,致使“塞外晏然,虏不敢入”。随后因功加授左武卫大将军。

天宝四年,又兼摄御史大夫,进爵清源县公。

王忠嗣年轻时颇以勇猛善战自负,但是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尤其是在担任节度使之后,其性格中沉稳持重的一面就显露出来了。他常说:“国家升平之时,为将者在抚其众而已,吾不欲疲中国之力以徼功名耳。”(《旧唐书·王忠嗣传》)

很显然,王忠嗣并不是一个好勇斗狠、头脑简单的武夫,而是一个拥有政治眼光的军事家。他深知,战争只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一种手段,并不是军人从军的唯一目的,更不能作为个人捞取功名利禄的工具。换言之,作为一个带兵打仗的将军,他并不缺乏勇悍的作风,但是作为一个身兼数职的封疆大吏,他就必须从政治、经济、国防、民生等多个角度,全面而理性地看待战争。

王忠嗣有一张重达150斤的漆弓,但从来不用,一直藏在袋子里,目的就是为了表明自己决不轻易使用武力。不过王忠嗣也知道,他手下的很多官兵都渴望建立军功,普遍存在好战情绪,不见得能理解他的思想,因此,王忠嗣并没有一味采取消极防御的战略,而是经常在必要的情况下主动出击。

但是,王忠嗣从不打无把握之战。每次出战之前,他都会派出大量间谍深入敌境,详细掌握敌方的各种情报,然后制订极具针对性的作战计划,最后再发兵奇袭。如此一来,不仅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己方伤亡,而且几乎能够做到每战必胜。在这种有勇有谋的长官手下打仗,官兵们当然都非常乐意。

然而,尽管王忠嗣的军事思想于兵、于民、于国都是有利的,可却与另外一个人的军事思想产生了冲突。

这个人就是玄宗李隆基。

差不过从开元中后期开始,李隆基就逐渐抛弃了姚崇当年提出的“不幸边功”的执政方略,变得好大喜功,一心想要开疆拓土,鹰扬国威。按理说,作为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拥有这样的思想和心态并不能算错,可问题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天子一旦好大喜功,军队必然会为了邀功而滋生好战情绪。在这种情况下,战争就不再是政治的延续,而有可能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失去理性的驾驭,最后为百姓和国家带来不必要的战争灾难。古今中外的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远的不说,就说隋炀帝杨广,正是在好大喜功的心态的驱使下,才把隋帝国变成了一辆疯狂的战车,最终导致了王朝的覆灭。

也许,正是鉴于这样的历史教训,王忠嗣才会逐渐形成以防御为主的稳健的战略思想。可遗憾的是,这样的稳健最后必然会被玄宗视为保守和消极,也必然会与玄宗的激进思想产生冲突。

天宝五年,皇甫惟明因韦坚案遭到贬谪,其河西、陇右节度使之职旋即由王忠嗣兼任。一时间,王忠嗣“佩四将印,控制万里,劲兵重镇,皆归掌握,自国初以来,未之有也”。(《旧唐书·王忠嗣传》)

天宝初年,唐帝国总共设置了九大节度使,如今王忠嗣一人就占去了四个,实在是有够拉风。面对如此拉风的王忠嗣,有个人自然会感到强烈的威胁。

这个人就是李林甫。

从开元中期以迄天宝,许多人都是因为建立边功、受到玄宗赏识,从而出将入相、位登宰辅的,如张嘉贞、王晙、张说、杜暹、萧嵩、牛仙客,以及后来差一点入相的安禄山等。如今,王忠嗣一人身兼四节度,声势和威名如日中天,放眼天下,已经没有谁比他更有资格入朝拜相了。

李林甫深知,王忠嗣不像牛仙客那么好对付,一旦入相,自己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所以,他必须未雨绸缪,尽早将王忠嗣摆平。

可是,王忠嗣战功显赫,治军严整,既不贪赃纳贿,也不克扣兵饷,几乎一点毛病都没有,而且备受玄宗器重——这样的一个强人,要如何才能摆平?

一开始,李林甫确实是绞尽脑汁也无从下手,直到天宝六年“石堡城事件”的出现,李林甫才终于抓住了王忠嗣的软肋。

石堡城,位于今青海省湟源县西南,一座屹立在青藏高原上的边陲重镇。此城是唐军扼守河西走廊的咽喉要塞,也是吐蕃进军河陇的必经门户。从高宗时代起,一直到开元、天宝年间,这里就是唐朝和吐蕃的必争之地。双方在此反复争夺,数度易手,用无数士兵的鲜血和尸骸,不断向世人证明着它在战略上的重要性。

最近易手的一回合是:开元十七年春,朔方节度使李祎以一场奇袭拿下石堡城,从此,唐军的旗帜在这里飘扬了将近十三年,至开元二十九年年底,重新被吐蕃攻占。

这几年来,玄宗无时不在想着夺回石堡城,无时不在想着如何报仇雪耻,彰显国威。到了天宝六年十月,玄宗终于下了一道诏书给王忠嗣,命他制订一个夺取石堡城的作战计划。

在王忠嗣看来,石堡城固然重要,可是此城地势异常险峻,三面皆为断崖,唯有一条石径蜿蜒可上,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几年来,吐蕃不仅在此屯驻重兵,而且构筑了极为坚固的防御工事,若要强攻,至少要牺牲数万唐军将士的生命,实在是得不偿失。因此,王忠嗣上疏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建议在石堡城后方的积石山一线构筑防御纵深,阻止吐蕃军队向东挺进,然后再厉兵秣马,静待反攻时机。

奏疏呈上,玄宗大为不快。

王忠嗣啊王忠嗣,没想到你也有消极怯战的时候。是不是朕给了你太多的荣华富贵和功名利禄,反而把你宠坏了?让你变得锐气尽丧、贪生惜命了?行,你不打,朕自然会叫别人打,总而言之一句话——石堡城非打不可!

当时,有一个叫董延光的将领贪功心切,遂自告奋勇要求出战。玄宗大喜,立刻将任务交给了他,并下令王忠嗣拨给他数万兵马,同时全力配合他的作战行动。王忠嗣万不得已,只好采取消极怠工的态度,对董延光虚与委蛇,一再敷衍。部将李光弼劝他不要得罪董延光,王忠嗣愤然道:“岂以数万人之命易一官乎?”(《旧唐书·王忠嗣传》)

后来,董延光未能如期攻克石堡城,便把责任推卸到了王忠嗣身上,向玄宗告状,说王忠嗣阻挠他的军事行动,才导致任务失败。

玄宗勃然大怒。

就在这个时候,李林甫不失时机地出手了。

由于王忠嗣生长在宫中,与太子李亨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亲密,所以李林甫就授意手下人指控王忠嗣,说他之所以违抗圣命,消极避战,目的就是为了保存实力,然后再拥兵尊奉太子。

尊奉太子干什么?

当然是篡位登基了。

玄宗闻奏,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即下诏解除了王忠嗣的兵权,并命他即刻回朝,接受御史台、刑部和大理寺的三堂会审。

很显然,李林甫在这起案件中采取的手法,跟去年的韦坚案一模一样,都是一边铲除威胁他地位的政敌,一边把火引向东宫,打算借机扳倒太子。

上次是企图一石三鸟,这次是准备一箭双雕。

然而,李林甫的如意算盘再次落空了。

三法司刚一开审,玄宗就给这起案件定了调子。他说:“吾儿居深宫,安得与外人通谋?此必妄也!但劾忠嗣沮挠军功。”(《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明确宣布此案与太子无关,只须追究王忠嗣阻挠军事行动的罪责。

虽然这些年来,玄宗对李林甫打击异己的行为一贯采取了默认和纵容的态度,但在废黜太子的问题上,他却始终保持坚定的立场和难得的清醒,从未被李林甫的谗言蛊惑。这其中的原因,首先当然是因为太子一直夹着尾巴做人,没什么真正的把柄落在李林甫手里;其次是因为东宫每次遭遇险情,都有高力士在玄宗面前力保;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当然还是在于玄宗本人的态度。

对玄宗来说,宰相与东宫关系不和对他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只有这两股政治力量互相牵制,他才能坐稳自己的皇位;只有他们一直处于剑拔弩张却又相持不下的状态,玄宗才能让自己始终处于仲裁者的地位,也让自己的皇权始终保有决定性的力量,从而对双方都形成一定的制约和威慑,进而维护政治上的平衡与稳定。

这就是玄宗的帝王术。

假如李林甫和太子李亨不是目前这种敌对状态,而是成为政治上的盟友,那玄宗势必落入危险的境地。因为太子已经年近四旬,其迫切渴望入继大统的心态可想而知。倘若有了宰相做靠山,他就完全有可能动用武力迫使玄宗下台。作为一个靠政变上台的皇帝,玄宗这方面的神经特别敏感,所以绝对不会让宰相和东宫拧成一股绳。

而居于同样的理由,玄宗也不会让李林甫真的把太子整垮。因为李林甫的权势已经非常大了,从玄宗即位以来,还没有哪个宰相拥有他这样的权势,倘若再让他扳倒李亨,另行拥立太子,那他的权力岂不是大过天了?日后还不得把皇权玩弄于股掌之中?所以玄宗绝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

综上所述,除非太子李亨自己出了问题,否则不管李林甫再怎么折腾,其结果都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太子李亨总算又躲过了一劫,但是王忠嗣这回却是在劫难逃了。

负责审讯王忠嗣的官员都知道,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他们都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

很快,三法司就得出了结论——王忠嗣“沮挠军功”属实,论罪当诛!性命攸关的时刻,有个人站出来替王忠嗣说话了。这个人,就是当时正在大唐军界冉冉升起的新星——时任陇右节度使的哥舒翰。

哥舒翰,西域突骑施人,将门之后,其父哥舒道元官任唐朝的安西副都护。由于父亲官位高,家境殷实,所以哥舒翰就成了典型的“富二代”,天天游手好闲,领着一帮纨绔子弟到处瞎混,除了喝酒就是赌博,几乎没干过一件正经事。

不过,哥舒翰也不是完全没有优点。他性格豪爽,仗义疏财,重然诺,好任侠,天生就是当大哥的料。

哥舒翰就这样逍遥自在地混到了四十岁。直到有一天,他老爸死了,他才从浑浑噩噩的生活中猛然清醒过来。哥舒翰知道,再这么混下去,迟早有一天会坐吃山空。无奈之下,他只好跑到京师,准备找一份差事养活自己。没想到,在长安整整住了三年,身上的积蓄差不多花光了,他却连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也没找到。有一次,不知道因为什么事得罪了长安县尉,还被对方狠狠羞辱了一番。

到这一步,活了大半辈子的哥舒翰才真正意识到了生存的艰难,也开始模模糊糊地思考做人的意义。最后,哥舒翰痛定思痛,毅然决定到边疆从军。(《旧唐书·哥舒翰传》:“慨然发愤折节,仗剑之河西。”)

此时的哥舒翰恐怕连自己也不会想到,四十多岁才当兵的他,竟然在短短几年后就成了享誉朝野的名将。

哥舒翰到河西从军后,在攻克新城(今青海门源县)的战役中一战成名,从此崭露头角,历任衙将、大斗军副使、左卫郎将。有一次,吐蕃军队大举入寇,哥舒翰奉命在苦拔海一带进行阻击。两军遭遇时,吐蕃人分成三个纵队,从山上向下冲锋。哥舒翰一马当先,与敌人展开激战。交战中,哥舒翰的长枪折为两段,可他毫无惧色,毅然手持断枪奋勇拼杀。吐蕃士兵一个个被他挑落马下,“三行皆败,无不摧靡”。经此一战,哥舒翰更是声名鹊起。

天宝六年,哥舒翰因屡建战功而擢升陇右节度副使,兼关西兵马使、河源军使。

就是在这一年,哥舒翰赢得了著名的积石山战役。

积石山,位于甘肃省西南部,处在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界地带,坐落于黄河之滨,峭壁千仞,危石险峰,是保卫陇右地区的重要屏障,唐朝常年在此驻军屯田。当时,每当积石军的麦子熟了,吐蕃必定发兵袭击,将粮食抢劫一空。年年如此,当地驻军莫之能御,嚣张的吐蕃人便把这个地方叫做“吐蕃麦庄”。

天宝六年十月,哥舒翰决定在此打一场伏击战。他亲自率部进驻积石山,同时命副将杨景晖等人率兵埋伏在山外。这一次,吐蕃出动了五千骑兵,仍旧像往年那样大摇大摆地前来抢粮,哥舒翰突然出击,一下子就将猝不及防的吐蕃军队杀得人仰马翻。吐蕃残部匆忙抱头鼠窜,又被早已埋伏在山外的杨景晖截断了退路。哥舒翰一马当先,挺一柄长枪紧追不舍,每追上一个敌兵,就用枪头拍拍对方的肩膀,等敌人骇然回头之际,就一枪刺入咽喉,然后把整个人挑到三到五尺的空中,再重重掷下。

哥舒翰有一个小家奴,名叫左车,年纪才十五六岁,但臂力惊人,每次出战,都会扛一把大刀跟在哥舒翰身边,主子一路挑人下马,他就一路砍人脑袋。哥舒翰挑一个,他就砍一颗,每战皆然,配合默契。对吐蕃人来讲,这主仆二人活脱脱就是一对凶神恶煞!

积石山一战,吐蕃全军覆没,五千骑兵没有一人生还。

从此,吐蕃人再也不敢来光顾这座“麦庄”了。

通过数年的浴血奋战,哥舒翰迅速成为大唐军界中最引人注目的后起之秀。

玄宗当然也注意到了他。

天宝六年十月末,玄宗在骊山华清宫亲自召见了哥舒翰,一番交谈后,对他非常欣赏,旋即擢升他为陇右节度使,兼鸿胪卿、摄御史中丞。此时,王忠嗣正被关在诏狱里,接受三法司的审讯。

就在哥舒翰奉召入朝前,王忠嗣麾下的许多将领就建议他多带些钱,以便入朝打点,想办法营救王忠嗣。可哥舒翰很清楚,王忠嗣此次犯的事,绝不是靠区区金钱的贿赂就可以摆平的。因为他得罪的不是别人,是当朝天子。所以,哥舒翰两手空空就上路了。他知道自己该用什么办法解救王忠嗣。

得到陇右节度使的任命后,哥舒翰照例要入宫拜谢。他借此机会,极力向玄宗陈述王忠嗣的冤情。玄宗不耐烦,起身就走,哥舒翰紧跟其后,并且一步一叩首,声泪俱下地请求——愿以自己的官爵替王忠嗣赎罪。到最后,玄宗终于被感动了,只好网开一面,下诏贬王忠嗣为汉阳(今湖北武汉市)太守。

王忠嗣虽然逃脱了天子的翻云覆雨手,但却没能逃过死神的魔爪。天宝八年(公元749年),王忠嗣在地方太守的任上暴卒,年仅四十五岁。天宝初年最耀眼的一颗将星就此陨落。

天宝八年六月,也就是王忠嗣刚刚去世不久,玄宗就再次下令,命哥舒翰集结了六万大军强攻石堡城。哥舒翰苦战多日,最终以牺牲数万将士的代价,攻下了这座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坚城。

当哥舒翰踩着遍地的鲜血和尸骸登上石堡城的一瞬间,不知道他的内心深处会不会闪过一丝疑惑——这么干,值得吗?

其实,如果玄宗肯采纳王忠嗣的建议,在石堡城后方的积石山一线构筑防御纵深,就能有效阻止吐蕃向东扩张,那么石堡城的战略地位就不会那么重要了。可惜在玄宗眼里,石堡城早已不止是一座边境要塞,而是他鹰扬国威、炫耀武力的对象,更是他的盛世棋盘上不可或缺的一枚棋子,所以他才会不惜一切代价占有它。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据史料记载,吐蕃守卫石堡城的士兵只有区区数百人,而且战后被唐军俘虏的就有四百,可见战死者最多也就几百个人。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石堡城一战,唐军与吐蕃的伤亡比是100:1。

一切正如王忠嗣当初的预言:“若顿兵坚城之下,必死者数万,然后事可图也。臣恐所得不如所失…”(《旧唐书·王忠嗣传》)

当然,王忠嗣已经看不到这一幕了。

倘若王忠嗣地下有知,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他是该为自己的不幸言中而摇头苦笑,还是该为自己的一语成谶而扼腕伤悲?

没有人知道。

也许,只有飘荡在石堡城上空的数万唐军将士的冤魂,才能真正理解王忠嗣。而活着的人,心里除了功名利禄和高官显爵,除了厮杀的快感和胜利的喜悦,还能有什么呢?就算哥舒翰曾经有过一丝困惑,但在建功立业的豪情之中,在加官晋爵的利益面前,这样的困惑也只能是萤火虫试比阳光,只能是一滴水汇入汪洋,跟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天宝中期,当胡将哥舒翰在帝国的西北部跃马横刀、屡立战功的时候,在帝国的东北方,也有一个胡人因为日益显赫的边功而逐渐受到玄宗的赏识和宠幸。

从天宝初年开始,这个胡人就奉玄宗之召,一次又一次来到了富贵浮华、歌舞升平的长安,进入了九重宫阙,登上了金銮宝殿,走到了唐玄宗和杨贵妃的身边,给他们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和笑声,并很快就成了他们最宠爱的干儿子。

在世人的想象中,这个勇悍的胡人很可能跟其他胡将一样,长着一脸横肉和络腮胡子,说话时其声如雷,顾盼间目露凶光。

可事实并非如此。

这个胡人长得又白又胖,大腹便便,生性幽默诙谐,不管在什么场合,脸上始终洋溢着一个真诚而憨厚的笑容。

由于这家伙实在是胖得有些滑稽,所以玄宗有一次忍不住拿他开涮,说:“你这个胡人肚子里到底装了什么,为何大到这种程度?”(《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此胡腹中何所有,其大乃尔?”)

他马上一脸正色地回答:“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颗红彤彤的忠心!”(《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更无余物,正有赤心耳!”)

众所周知,这个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硕大的肚子里只有赤胆忠心而别无他物的大胖子,就是安史之乱的缔造者、盛世唐朝的掘墓人——安禄山。

第四章 安禄山的骚动

【安禄山:偷羊贼的祸福人生】

安禄山,武周长安三年(公元703年)出生,是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市)的杂种胡人。说他是杂种并非对他进行人身攻击,而是事实。因为他父亲是西域康国人,历史上称为粟特人,这个民族擅长经商,估计就是因为做生意才来到了营州;他母亲是突厥巫师,姓阿史德,以占卜算命为业。由于安禄山是两个少数民族的混血儿,所以《旧唐书》就称他为“杂种胡人”。

据说他母亲婚后很久没有生育,就到阿荦(luò)山下祈祷,后来果然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婴,便为他取名阿荦山。在突厥语中,“阿荦山”是战神的意思。此时,阿史德女巫当然不会知道,很多年后,这个以突厥战神命名的孩子,将给大唐帝国带来一场生灵涂炭、血流漂杵的战争灾难。

阿荦山的父亲早死,他母亲就带着他改嫁突厥将军安延偃,从此阿荦山就以“安”为姓,并按“荦山”的谐音改名“禄山”。后来,安延偃的部落被打散,安禄山就逃到了幽州,在边境的贸易市场上做了“互市牙郎”。所谓互市牙郎,就是为胡汉各族商人提供翻译和中介服务的经纪人。

安禄山之所以选择经纪人的工作,是因为他有三项优势:一、他父亲是擅长经商的粟特人,他当然也遗传了一些从商的基因;二、他生性狡黠,善于揣测他人心理;三、语言能力超强,据说通晓六种蕃语(还有人说是九种)。

虽然安禄山有这么多优势,但是他做生意的运气却很背,干了十多年中介,还是没挣到什么钱。到了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安禄山已年届而立,依旧两手空空,一事无成。为了早点发财,他决定在中介之外再搞一份兼职。

什么兼职?

偷羊。

反正安禄山手头上客户很多,不愁销赃。晚上偷羊,白天就可以把它卖掉。这份兼职要是干好了,绝对比单纯干中介要强得多。

只可惜,安禄山既不是做生意的料,也不是当贼的料。有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正在专心致志地干活,忽然被人麻袋一蒙,打倒在地,然后就是一顿痛扁。第二天一早,这个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偷羊贼就被五花大绑地押到了幽州节度使张守珪的公堂上。

这是安禄山人生中的第一次劫难。

如果不出意外,安禄山的人生履历将只有这么短短的一句话:少孤,家贫,流落市井,为互市牙郎,后盗羊事觉,棒杀,结束。

但是谁也没想到,偷羊贼安禄山非但没有结束,反而转祸为福,从此迎来了一个全新的人生。

那天在威武森严的公堂上,幽州节度使张守珪问明案情之后,二话不说,当场命人将这个偷羊贼棒杀。就在那根行刑的大棒高高挥起的一瞬间,安禄山忽然鼓起勇气,扯着嗓子厉声高喊:“大人不是想消灭奚和契丹吗?奈何打杀壮士?”

安禄山长得壮硕魁梧,本来丹田气就很足,加上人之将死的那种绝望和恐惧,这一声嘶喊真是震耳欲聋,撼人心魄。

行刑手登时一愣,连张守珪也颇有些意外。他心念一动,随即饶有兴味地走上前去,把这个气壮如牛的偷羊贼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眼前这小子生得白白胖胖,膀大腰圆,看上去还有几分胆识,应该是块当兵打仗的料。

当时,奚人和契丹人常年入寇唐朝的东北边境,是帝国的一大边患。骁将张守珪之所以被朝廷派驻幽州,就是为了对付这两个凶悍的异族。值此用人之际,安禄山这一声喊确实提醒了张守珪。

是啊,与其打杀壮士,还不如让他上阵杀敌,立功赎罪。

就这样,张守珪赦免了安禄山,并把他留在了自己麾下。

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的安禄山,就这样捡回了一条命,从此踏上了一条与过去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随后,安禄山在张守珪的军队里当上了捉生将。

所谓捉生将,顾名思义,就是专门捉活口、抓舌头的侦察兵。安禄山的职务,很可能就是侦察排长或特务连长之类的。

不能不说,张守珪识人用人的眼光确实很好,他让安禄山当侦察兵,真是把好钢用到刀刃上了。安禄山早年干中介的优势及其积累的经验,现在全都派上了大用场。他通晓多种蕃语,跟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熟悉当地各族的风土人情,对山川、道路、地形等等都了如指掌,派这样的人出去抓舌头,当然是一抓一个准。

安禄山每次出去执行任务,通常只带数骑,回来的时候,身后总是绑了数十个奚人或契丹人。无论张守珪需要抓什么样的俘虏,了解哪方面的敌情,安禄山总能手到擒来,圆满完成任务。没过多久,安禄山就获得了张守珪的赏识,被提拔为偏将。由于他生性狡狯,善于逢迎拍马,知道张守珪老是嫌他长得胖,于是就偷偷减肥,连饭也不敢吃饱。很快,他的减肥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满身的赘肉去掉了不少,更得张守珪的欢心,随即被认作养子。

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安禄山因骁勇善战、屡立军功而升任平卢讨击使、左骁卫将军。

当年那个混得一塌糊涂的中介商,那个险些被人打死的偷羊贼,如今终于咸鱼翻身,否极泰来,成了幽州地面上屈指可数的头面人物。

这就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然而,古人也经常说一句话——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就在安禄山风生水起、志得意满的当口,又一场杀身之祸就从天而降了。

人在遭遇困境时,脑袋通常会比较清醒,可一旦得意了,就很容易忘形。这是人性的普遍弱点,安禄山自然也不会例外。

就在升任平卢讨击使不久,安禄山奉张守珪之命讨伐奚和契丹,因为这些年从没打过一次败仗,所以就骄傲轻敌,贪功冒进,结果被打得丢盔弃甲,大败而回。张守珪念其骁勇,不忍诛杀,就把他执送东都(当时玄宗住在东都洛阳),交给朝廷发落。

这是安禄山的第二次劫难。

正常情况下,将领出征因主观原因而打了大败仗,就必须按军法论处,其结果只能是两个字——杀头。

但是,安禄山的命运奇就奇在——每当大祸临头、身处绝境的时候,总有人把他从阎罗王手里头抢回来,并且将他的人生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上一次的贵人是张守珪。

而这一次的贵人,就是唐玄宗李隆基。

安禄山被押到东都后,当时的宰相张九龄亲自审问他。两个人对答许久,张九龄深感此人绝非善类,就在他的案卷上写下批语:“守珪军令若行,禄山不宜免死。”(《资治通鉴》二一四)意思是按照军法,张守珪本来就应该把安禄山就地处决,现在就算把他送到了朝廷,也不可能从轻发落,还是一个字——死。

关键时刻,玄宗发话了。

他认为,安禄山作战英勇,而且立过战功,理应特赦,只须免除官职,让他以“白衣”之身回军中效命,戴罪立功。

张九龄坚决反对,说:“禄山狼子野心,面有逆相,臣请因罪戮之,冀绝后患。”(《旧唐书·张九龄传》卷一)

张九龄不是神仙,他当然不可能预见十九年后的安史之乱。但是,作为一个阅人无数的宰相,凭直觉看出安禄山“外若痴直,内实狡黠”的本性,预感他日后有可能危害社稷,这倒也在情理之中。更何况安禄山本来就犯了死罪,就算他将来不造反,现在杀他也不能算错。假如玄宗能够采纳张九龄之言,当时就把安禄山除掉,那么后来的唐朝历史,乃至整个中国历史,或许就将因此改写了。

然而历史没有假如——玄宗最后还是把安禄山放了。

安禄山再一次死里逃生,并且因祸得福。

为什么说因祸得福?

因为他得到了天子的关注。

偌大的帝国,像他这个级别的武将不知凡几,皇帝哪能认得过来?而安禄山却因触犯死罪而受到皇帝的瞩目和关照,不是因祸得福是什么?

又一次逃出鬼门关后,安禄山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

他意识到,光靠在战场上拼死拼活是没有用的,即便拿命换来一官半职,一着不慎就会前功尽弃,满盘皆输。也就是说,要想出人头地,不仅要会打仗,更要会做人。

怎么才叫会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