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归 作者:诺言

[文案]

她从来都不是个太有野心的女孩,没想过要太多的钱太好的房子,最好20岁就能嫁给大伟,生个孩子,白天上班,晚上回来照顾一家大小已经是她最美丽的梦想。

雁归,提起她里仁巷所有的邻居都会竖起大拇指:那姑娘,真仁义。

家人说: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懂事了。

老师说:一个宜家宜室的孩子。

同事说:世界上不会有比她更有爱心的人。

第一任婆婆说:如果她走了,我当自己没生过这个儿子!

第二任公公说:她完全有资格做我家的儿媳妇!

第一任丈夫说:世界上的女人死光了,我也不会爱上你!

第二任丈夫说:世界上我只会爱你一个!

俞家明说:你很可怕!

钟爱说:你是魔鬼!

叶筠说:你有一双恶魔的眼睛!

为什么她会受到这么多争议?她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或者她天生的本能让她能在这两种身份中自如的转换?

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她都只是微微一笑,因为她从来都觉得自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别人说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一章 雁归

每个城市都会有这样的小巷,狭长、肮脏、破旧,就像我们儿时记忆中一摸一样。虽然它只是一个城市模糊的背景,上不了什么台面,却往往也是那个城市的缩影。那种小巷一般都会很窄,甚至很难挤进去一台小车,七弯八转,蜿蜒狭长。上海方言里叫这种地方做下支角,北方叫破旮旯,南方叫格罗,但是不管大江南北,它的统称是平民窟。

江南C市也有这么条巷子——里仁巷。

里仁巷里空气一向不很好,垃圾站在巷口数百米远的地方,很多居民把自家的垃圾扔在门口,在江南特有的梅雨季里或者夏季,它们会散发出潮湿而腐烂的酸臭气息,路过的人总得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不让自己的鞋袜被经常堵塞住的阴沟里横流出的污水弄脏。

巷子里是一式的老式平房或者年代久远的木楼,它们的装修风格非常类似——屋顶都铺着牛毛毡,一到雨天,每家每户都会非常有默契的拿着桶子或者脸盆在房里接漏出的雨水;墙壁过几年总是会得要刷一刷,但是因为巷子地势太低,江南本身又潮湿,过不了多久就有很多暗黄的斑驳水渍子甚至配以绿色的霉点出现——把那些形状各异的水渍图案想象成各种动物,是里仁巷小朋友们一个重要的游乐项目。

那里密集的住着近百户人家,因为他们不像这个城市里其他的居民住光鲜漂亮的高楼和有明亮玻璃窗的大宅子,所以他们说话也总是粗俗而肆无忌惮的。这里的居民身份非常复杂可疑,有喝多几杯爱打老婆的醉汉、在城市另一边开着小餐馆的大妈、巷口菜市场剥鳝鱼来卖的小贩、一辈子在最辛苦、肮脏的车间里工作的工人,他们不管男女嗓门都很大,脾气暴躁。邻里之间时不时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激烈争吵,骂人的脏话推陈出新,令人叹为观止,恐怕连大学语文老师都不知道中文的用法竟然还有如此多的种类。

而我们的男女主角就出生成长在这里,生长在这种杂乱无张、粗鄙简陋的地方,你们会不会失望?

里仁巷的居民们读过的书都不太多,可是除开吵架他们还爱散播流言,巷子里的妇女们对哪家的姑娘不检点、哪家的媳妇懒于家务或者谁家的汉子偷东西的事迹比这些流言本身的主角更加清楚。既然是流言,所以比事实还要赋予想象力,而且查不到源头,因此源远流长,传播的猛烈程度比病毒还可怕,让人烦不胜烦。

可是这里也会有奇迹,有一个人,只有一个人,从来都没有受到过这种流言的侵袭,提起她,全巷上百户居民都会异口同声地竖起大拇指:“那个妹子,真仁义!老天要是有眼,就让她以后找个好婆家,别一辈子呆在这条巷子里!”这个人,就是住在里仁巷号的雁归。

出了里仁巷往北走两个街口,有一所里仁巷小学,郑秀芝老师是那所学校五年级丙班的班主任。她是个有着三十年教龄的省级优秀教师,从城南的重点小学育仁小学调来这所学校,老太太人其实不错,也很敬业,唯一的缺点是爱絮絮叨叨:“学校好不好,要看生源好不好。我原来的那个学校,周围是医院、市政府、外经贸大楼,学校里的孩子全是那些单位的子弟,从小教得好,素质也好,见到人就笑眯眯地打招呼问好。哪像这里,除开街办小厂就是菜市场,孩子没一个省心的…”

她很烦恼,在育仁小学时她的工作态度让所有学生敬畏不已,几乎是孩子们眼中的神,而在这里她的严明公正变成了神经,最糟糕是不单同学不当她回事,甚至连家长也跟着不懂事,对她的严格要求毫不理遇。但不管怎么样,新官上任三把火,她决定要好好改造自己的班级,哪怕不是原先的生源,也要把孩子们培养成理想中的模样。

第一步是要求所有孩子都比正常上课时间提前半小时来学校早自习,第一天的情况惨不忍睹,六成以上的孩子都迟到了,迟到时间最长的是雁归,她理所当然的成为了郑老师下马威的对象。

“为什么迟到?”郑老师严厉地发问。

雁归是个个子瘦小的女孩,一把头发却出奇的乌黑丰盛,勉强用一根粗橡筋扎到一起,那头发沉甸甸垂到背后,像有生命的长青藤。听到老师的问话,她怯生生抬头看一眼,又把头低下去,让郑老师只能看到她头上的发旋和一段雪白细长的颈子。

“昨天放学前我的要求没听到么?”

白生生的颈微微顷了顷。

“那为什么迟到?睡过头了?”

这次连一点细微的动作都没有了。

郑老师勃然大怒,以前的学生再顽皮,起码在犯错的时候还会编出很多谎话来骗她,这个孩子连谎话都不编,简直是用沉默来对抗。

“这堂课你不用上了,去走廊站着,放了学把今天早自习的读书补回来,再加多半个钟头!”

雁归薄薄的、像红菱角似的嘴唇蠕动了下,似乎想说什么,郑老师顿时热切地期待地着她的辩解,但是她终于什么也没说,默默地拎着沉沉的书包走到走廊。_

郑老师被气坏了,她走进办公室大发雷霆:“这些孩子的家长不知道是怎么教育他们的,这么小的年纪,才十一二岁呢,就这么会和老师对这干,长大了还得了!”

隔壁桌的刘老师把头从窗户伸出去看了看:“是雁归啊…,唉,那是个好孩子呢,我班上就没这么好的孩子。她家里情况有点特殊,郑老师,能宽待点就宽待点吧。”

听了刘老师的详细介绍,郑老师沉默了,她决定当天去做一次家访。

吃过晚饭,郑老师拿着抄好住址的小纸条一路寻到里仁巷,到了巷口忍不住皱眉,这么狭窄的巷口,若是失火,连救火车都进不去。天色暗沉,巷子里弯弯曲曲,自然谈不上什么有规划的布局,空气里到处弥漫着做饭的烟火味。她看看自己身上穿着的灰色职业套装,中跟黑色漆皮鞋,手里还拎着个公文包,越看越觉得在这里显得异常的不搭调,不过她还是认真敬职地寻找着号门牌,没留神一户人家突然打开门,也不看外面有没有人,“啪”地扔出一塑料袋汤汤水水的垃圾,几乎把她打了个正着,她吓了一跳。

“那个,请问…”还没来得及开口,那张门又无礼地“砰”一声关上,再好的修养这时也让她有了想骂人的冲动。

“这种地方…”她咬牙摇头,越发觉得从育仁小学调到这里是个天大的错误:“不行,明天再去活动下,看能不能调到其他地方。”不是她想弃这些需要被拯救的孩子们于不顾,而是她必须先拯救自己。

但是既然来了,她还是带着一种赌气的固执找到了里仁巷号。

那是个破破烂烂的三层木质结构的老宅子,粗摸估计年龄也得有年,或许年前刚建起的时候,房子还是大气漂亮的,更或许主人还有些身份,所以门口竟然还有对石狮子站岗。可是现在,经过这么多年岁月的流逝,那对狮子变成了搞笑的工具。它们一点都不威风,垂头丧气,显得颓废而凄凉,那方形的石座更因为岁月和环境腐蚀,边缘破损而变得尖刻锐利。

斑驳沉重的木门是虚掩着的,郑老师用力推开它进去,迎面便是个黑洞洞的狭小过道,那过道长且狭,连盏路灯都不悬,简直像黄泉路一般。她猛然进来什么也看不清,一头不知道撞到了什么,不由得“哎哟”了一声,抬头看竟然是有人把辆自行车停在那里。

“真是…”她一边揉着被撞得生痛的额头,一边小心翼翼地摸索,因为担惊受怕再受到不明物体的袭击只能慢慢前行,过了两分钟才走出那过道。

走出过道后看到了个大院子,院子布局很不周正。中间是个三层的老旧木楼,几扇推开的窗户外面万国旗似的晒着各式各样的衣服、床单甚至还有女人花花绿绿的乳罩、短裤,看情形楼上最少也住了四、五户,另外院子底下还零散地另有几户人家,也有晒的衣服,地上还晾着估计是刚刚做好的藕煤,一看就让人觉得拥挤窘迫。

院子中间种着一棵高大的木兰树,这个地方虽然萧索寒酸,树却吸了灵气般长得郁郁苍苍、生机勃勃,树枝桠上开满了大朵大朵白色肥厚的木兰花,香得有些辛辣,树的冠顶早已经超过了木楼许多,奇怪的是那种繁盛不让人觉得热闹,只是烦乱。

郑老师小心地探过地上的煤饼阵,抬起头,在那棵大树下,她看到了雁归——很多很多年以后,她都忘不了当时的情景。

在那棵大树下面,有个白头发老太太面对着老师坐在一张纳凉的竹板席上,竹席已经由原来的青绿色开始泛红,估计年岁跟老太太有得一拼。她旁边的小凳上还有个人,是个像个小鹿儿似的小姑娘——正是雁归。

雁归手里捧着半边西瓜,她非常细心地用调羹把西瓜里的红瓤挖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喂到老人的嘴里。老太太的年纪不太好猜,但明显的精神不太好,眼神迟滞,手指、嘴唇都有些神经质地颤动着,她的脖子下面还系着个围兜,每吃一块瓜,就有红色的瓜汁淌到围兜上面。雁归耐心地慢慢喂着,看老人的唇角流出口水,就会用个小手绢把老人嘴边的水渍擦干净。

过了一会,女孩儿停下手上的动作,对老人说:“不能再吃啦,晚上你又要尿到床上,床单都不够换了——我待会要帮你洗床单,完了才能做作业。”

老太太嘴里咿咿呜呜地不知咕囔了些什么,有些不愿意,话语很含糊,郑老师尖着耳朵也没能听清楚。

倒是雁归很有默契,她好脾气看着老人笑了笑,安抚她:“我知道,会用水镇起来,留给你明天吃。雁莱的那份我也镇好了,他出去玩儿还没回呢,等他回来我会叫他吃的。”

她放下手中的西瓜,叹了口气,有些烦恼地走动几步:“怎么办呢?明天要提早半个钟头去学校,那时候你还没起床,我怎么喂你吃早餐呢?你又不能像我一样饿到中午,唉…”

郑老师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当时的心情,她呆呆地站在那里只觉得胸口闷痛得厉害,她教了这么多年书,碰到过形形色色的学生,学生里虽然有调皮捣蛋让她头疼的但是也不乏聪明懂事的,可是从来从来没有一个岁的小姑娘会这么认真的像大人一样叹气,她一下子感觉到了自己的歉疚,是她把烦恼带给了这个女孩。

“雁归。”她轻轻叫了一声。

女孩吓了一跳,倏地回过头,她才岁,比同年龄的女孩身材还要瘦小些,穿着非常朴素的蓝裤子白衬衫,神态却很安宁,黄昏下有非常昏暗的光点吃力地透过树影落下来,斑驳的光线照在她的脸上,那是一张雪白秀丽的小小面孔,看到突然出现的人她显得有些无措:“老师…”

郑老师在她家里逗留了半个多小时,家长始终没有回来,她只好告辞。走的时候,雁归迟疑着想说什么,犹豫了很久才最终咬着嘴唇痛下决心:“郑老师…,我明天可能还会要迟到,放学那一个小时的补读能不能…能不能只有半个小时啊?我要回来做晚饭…”

说完以后,她似乎觉得自己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有些无措的用手搓了搓衣角,小声地保证:“回来以后,我会把那半小时补上去的,真的…”

郑老师点点头,拍拍她:“你放心,这个事情老师会解决的。”

郑老师一路上思考良久,最终决定取消提前半小时的早自习。回到家里,她跟自己的丈夫感慨:“其实我是个讲原则的人,也知道不能为了一个学生影响其他人,可你如果去了里仁巷就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做。那个雁归,才岁呢,实在是个让人心疼的懂事孩子。她父亲是个海员,长年累月地不在家——但又不是正式的那种,所以分不到房子,一家老小全挤在那么点大的房子里。她妈妈是生产线上的工人,每天三班倒,一天顶多做一餐饭,所有的家务事都是雁归一个人在做,还要照顾那个有老年痴呆的奶奶。她上面的姐姐和底下的弟弟简直是摆看用的,只会说雁归雁归我的衣服在哪里,雁归雁归,今天晚上吃什么?兄弟姊妹之间怎么差这么多?”

郑老师的丈夫也是个老师,他推推鼻梁上的眼镜微笑着对妻子说:“所以说世界上没有教不好的学生,贫民巷里也会有珍宝,对不对?哦,对了,明天我约了教育局的李处长,你早点下班,我们请他吃饭。”

郑老师坐在沙发上认真想了想,终于说:“算了,我不调了,还是在这里吧。一个老师这一辈子到底能教多少学生?又有多少学生最终能成材?是千里马成就了伯乐,而不是伯乐造就的千里马。这个班,其实也不像我想象中那么差,除开雁归还有柳大伟、刘晓玲都是不错的孩子。”

她丈夫是个开通人,也不生气,只是说:“决定了?这机会可不是说有就有的。”

郑老师郑重地点点头:“恩,决定了,我不能丢下这些孩子们。”她气势如虹,一种为教育牺牲一切的精神先把自己感动了。

可是到了晚上入睡时,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忍不住推推丈夫:“哎,你说,这个班上如果没有孔峥那就太好了。”

第二章 雁归和孔峥

因为郑老师取消了每天早上提前半小时来学校自习的命令,全班同学都很感激她,尤其是孔峥,他用手肘推推雁归,笑嘻嘻地说:“嗨,多亏有你,让大家少受点罪。”

雁归横了他一眼:“也没让你少受罪吧,反正早自习你都不会来的。”

“总好过听那老太婆的罗唆。”

雁归把头扭过去懒得理他。

在雁归岁的生命里,几乎没有讨厌过一个人,若一定要找,孔峥肯定名列第一,事实上,不止她不喜欢他,里仁巷的居民和学校的老师也没有喜欢他的。

孔峥是能让所有大人头疼的角色,出身差、成绩差、脾气也相当怪异,他能做尽他这个年纪该做和不该做的坏事。因为里仁巷小学一直本着好生带差生的原则,可怜的雁归从学前班开始和孔峥同桌,一直到五年级,她觉得这几年对她来讲是一种折磨。

学前班的时候学校条件差,没有单人椅,同桌要两个人一起坐那种长条的木板凳,孔峥的拿手好戏便是趁班长叫起立敬礼的时候悄悄把板凳抽走,害雁归一屁股坐到地上,等她面红耳赤爬起来,他就会很得意的笑出声来;雁归那把乌黑油亮的长发,是孔峥热爱的玩具,为了他不停的拉扯,雁归每天要束十多次头发,终于在今年被迫把头发剪了了事;当然他们也和其他男女同桌一样会在桌上画三八线,可是永远只有孔峥能够无限制的越线,如果雁归不小心过线他就用尺子敲雁归的胳膊。

可是这些都没什么,最令雁归迷惑不解的是竟然有很多人羡慕她的位置,经常会有不少女生脸红心跳地偷偷写小纸条给孔峥,或者放进他的抽屉或者请雁归转交,孔峥接过来后心情好时或许会看一看,有时候根本就漫不经心地拿了折成纸飞机到处乱扔,雁归觉得这一切实在让她费解。

她问最好的朋友刘晓玲:“你们往纸条上面写什么啊?”

刘晓玲说:“没什么啊,就是说一起好好学习,认真准备考试啊。”

雁归想难怪孔峥不感兴趣,他根本就是不爱学习的人,约他一起恶作剧或许他会更加感兴趣一点。

她还是搞不懂:“一起学习干吗找他啊?班上数他成绩最差了。”

刘晓玲开始叹息:“他很英俊啊,你不觉得他像《射雕英雄传》里面的杨康?”

孔峥个子高挑、高鼻子、大眼睛、头发微微卷曲,五官轮廓很深,有点像混血儿,十多岁的小女孩已经很能分辨美丑。

“他很英俊么?那么高,像头熊,而且杨康也是坏人。”

刘晓玲唾弃她:“你到哪里去见那么英俊的熊?杨康是坏人不错,但他是个英俊的坏人,而且如果他跟我一起学习,我想他应该会变好。”

这是女人的通病,不管是成年的还是不懂事的,她们都认为自己的潜能无限大,可以感化一个浪子。

“雁归,你跟他同桌会不会脸红发烧?他的眼睛每次看到我,都让我窒息。”

雁归老实回答:“不会,我坐他旁边又不是在烤火。”_

刘晓玲白了她一眼:“看你的样子也知道你不懂拉,你不会懂的,这就是…”就是什么,因为年纪太小,刘晓玲也说不清楚。她们有上生理卫生课,可是大人们对男女这些事情总是遮遮掩掩,恨不得告诉她们所有人类都是从母亲的胳肢窝里掉出来,可越是这样,孩子们的求知欲就越强。

雁归听了刘晓玲的话沉默了一下,她很想说其实她是懂的,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终于就不出声了。有一个人,是的,有那么一个人,让她见过就觉得脸红心跳,魂不守舍,那个人是班长柳大伟,不过她还不能确定,她想,或许这只是书上说的内分泌在作怪,就像晓玲对孔峥一样。

至于柳大伟,可以这么说——如果说雁归是里仁巷的奇迹,孔峥是灾难,那么柳大伟就是里仁巷的希望。

柳大伟住里仁巷号,雁归家的斜对面。他父亲是工厂的工人,很早的时候因为一次工伤事故去世,当时厂里还有人送了红旗过来,上面印着“模范标兵”几个字。这在里仁巷里算是了不得的荣誉,柳妈妈悲痛欲绝地接过那面红旗,同时也接下了丈夫对唯一儿子的期望。

她没有再婚的念头,虽然身体不好,三天两头生病,依然靠着一点微薄的抚恤金和自己少的可怜的工资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人家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柳家却从来没有是非。他们家里条件很差,几乎是里仁巷里最差的,但柳大伟却被是被教得最好的——斯文有礼,功课优秀,他从不跟巷子里其他小猴崽子瞎胡闹,放了学不会在任何地方停留,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念书念书再念书。

里仁巷的人们都说:“看着吧,这小子争气着呢,上次又拿了个奥数亚军,全市,不,全省也只有那么几个人吧?能第一个走出里仁巷的人非他莫属。”

雁归想:“长得好不好看有什么紧要,孔峥再好看也就是个绣花枕头,还爱欺负人,功课好有志气才最重要。何况他的性情那么好,对妈妈又温柔又孝顺,这才是最最宝贵的。”想着想着,不由得脸也开始红起来。

雁归能确定自己是真切爱上柳大伟而不是出于内分泌失调的生理反应是他把她从孔峥的“魔掌”中救下来的那刹那。

那时候已经到六年纪了,毕业班的功课紧,雁归白天上课,晚上回家做家务外加复习,忙得团团转,开始睡眠不够。这天上数学课,天气异常的闷热,雁归只觉得眼皮不停往下坠,终于趴到了课桌上,手肘自然而然又过了那条三八线。或许同样因为天气太热,又或许因为别的原因,那天孔峥特别暴躁,见雁归过界,竟然想也不想拿起课桌上的圆规一下扎到雁归的胳膊上。雁归当时穿着件薄薄的的确良长袖衬衣,一下给圆规扎到肉里,她吃痛顿时从迷蒙中惊醒,“哎呀”一声尖叫出来,往手臂上看时,已经有小小的圆血珠冒了出来。

老师停下讲课,怒目而视,雁归不敢吱声,讪讪把头低下去。

“雁归!站起来!怎么回事?”

雁归战战兢兢地站起身子,不说话。孔峥马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把头偏到一边,同桌这么些年他太了解雁归,打死她也不会吭半句声的。

没有等到老师再次开口责备,雁归身后已经有人站起来:“老师,我看到了,孔峥刚刚拿圆规扎雁归!”

雁归和孔峥同时一惊,两人一起惊讶地回头,柳大伟身子挺得笔直,小小面孔上满是严肃。雁归怔怔地望着他,眼里忽然漾出梦幻一般的神采,是,他的穿着的确有些旧,长得也不如孔峥精致好看,可是他那么勇敢的捍卫她、为她出头,而她以前仅仅只以为他成绩好,心地好,她似乎一直忽略了他最重要的品质。

下课以后,雁归、柳大伟、孔峥三个人一起进了郑老师的办公室。

郑老师早就不喜欢孔峥,从数学老师那里听了个大略,二话不说便开始责备。雁归站在柳大伟后来,悄悄问:“你为什么要帮我?大家都不敢惹那个魔星,大人都不愿意惹他。”

柳大伟光明磊落地回答:“他老欺负你,我早看不惯了,你别怕,我会保护你。”

雁归呆呆看着柳大伟,从没有一个人跟她说‘你别怕,我会保护你’,她一直以为这世上只有她照顾别人保护别人的份。她低下头去,眼里再次漾出遥远的梦幻一般的神情,她在家里从来不是受重视的一个孩子,父亲常年见不到人,妈妈与她最多的对白是问她家务做完了没有,买菜的钱够不够,顶多再加一句小考成绩怎么样了。可是现在简直就像童话故事一般,竟然有个王子为她打败喷火恶龙,并且对她说要她不要怕,他会保护她。

“雁归,到底怎么回事?”郑老师教训完了孔峥,温柔地询问雁归:“不要怕,告诉老师。”

雁归低着头考虑了一下,然后勇敢地把头抬起来望着郑老师:“孔峥一直欺负我,他在桌子上画了条线不让我过,今天上数学课他拿圆规扎我的胳膊,流血了,很痛。”她把纤细的手臂抬起来让老师验伤:“以前他就欺负我,考试的时候如果我不给他看答案,他就在桌子底下踩我的脚;上次…上次,他还在我的文具盒里拿了一块钱!老师,我不要再和他同桌!”

郑老师吃了一惊,雁归一向柔弱沉静没什么心眼,甚至有点木讷,她方才还在担心她不敢说出真相,打算要费一番功夫循循诱导,没想到她这么勇敢承认,而且还把这么“重大”的事情都交代出来,看来的确是实在忍受不了了,不由得暗暗责备自己粗心,竟然把这么个好孩子放到一只幼狼旁边。

“好的,老师会做安排的,你和柳大伟先回去上课吧。”

“老师…”

“怎么了?”

雁归犹豫着怯怯开口:“我的数学成绩不太好,现在快毕业考了,能不能换个位置和班长坐?他的数学是班上最好的,可以辅导我。不过如果太麻烦,就算了…”

郑老师思考了一下:“我尽量调整。”

“谢谢老师。”雁归高兴得声调都提了起来,她感激地抬起头,明亮的眼睛里充满怯生生的喜悦和无尽的信任,多么让人怜爱的孩子啊,郑老师瞬间明白什么叫做助人为快乐之本,当下觉得为她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

雁归和柳大伟先离开办公室,孔峥留下来继续交代“罪行”。他们走的时候,孔峥回了一下头,他的眼睛冷冷地扫过雁归,嘴角往下轻轻一撇,露出一个讥讽的、不屑的笑容,雁归平静地回视他一下,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这才是她讨厌孔峥的原因,她不喜欢他的眼睛!这个脾气暴躁的男孩,平日里总是懒洋洋的,好像对世间上一切都提不起兴趣,但是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像寒冰一样刺骨,那是一双和年纪完全不符合的眼睛,当他冷冷地看着别人时,会让人联想到黑暗里的猫,会让人觉得自己心里的秘密没有办法隐藏甚至心虚。当然她可以继续忍受,事实上她也一直这么做着,反正快毕业了,他们不会再在一起,也不会同桌,可是现在她决定不再忍受下去。她已经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新同桌,她的王子,其实她早该这么做了。

那天放学后,柳大伟帮助雁归复习功课,给她讲了鸡兔同笼、勾股定例,他拿铅笔的手指修长白皙,遇到困难的问题时会一边思考一边用笔尖习惯性地在草稿纸上画一串圆圈,雁归从不知道原来枯燥的数学也是生动的,他画的圆圈似乎都比别人画得要圆一些!她几乎忘记了还要回去做饭,而那是她一直认定背负在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他在一起她几乎忘记了一切。

当他说:“你明白了么?”的时候,他的眼睛亮晶晶地闪耀着,带着温和的笑意,不会有那种令人不安的精明,却有种一种天真的醇和,他在雁归的世界里几乎像一个外星人,让她知道原来世界可以纯净成这样。

雁归着魔似的地看着他想:就是这个人了,就是他!他就是我理想中的伴侣,他是我的!十年或者十五年以后,我一定要成为他的妻子,永远和他在一起!

那天对雁归来说是一生当中最奇妙的一天,她坚决地认定了她一辈子要寻找的那个人;那天同时对柳大伟和孔峥也是奇妙的,柳大伟浑然不知因为自己一个偶发的举动在这天成为了一个女孩终身所追求的目标,而高傲的孔峥也在这天认定了一个女孩,这个动乱的一天让三个孩子的一生都起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孔峥之所以不被所有的大人喜爱,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出身——他随母姓,在他户口簿上生父那一栏的记录上写着不祥,没有任何人知道那个来历不明的人是谁。

在那个年代,即使是在里仁巷那种下等地方,私生子仍然是个禁忌的话题,走在路上,会有人背地里戳他脊梁骨:“看,就是他,你知道他妈妈吗?她妈妈就是那个…”

声音不高,却足够让周围的人包括孔峥听见,在这种冷言冷语中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孩子,他们看他的眼神轻蔑而厌恶。他的母亲是个美丽的女人,因为这个父不详的孩子,她丢了国营单位的工作,必须每天清晨点起床去城东的蔬菜市场贩来小菜然后再拿到菜市场去卖。

他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如此辛苦工作,但是还是会有很多粗鄙的男人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在放下几角零钱后顺便再在她的手腕上摸一下,而那些可怕的流言更是如影随形,永远也不愿意放过他和他的母亲。没有人相信她是个清白、无辜的女人,没有任何人可怜他们,尤其在里仁巷这种地方,走错路的女人几乎等同于妓女。这么淫乱的女人生下的儿子应该是怎么样的?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是以可怜的、隐忍的、不敢高声说话的形象出现,可是他偏不!凭什么?里仁巷里有几个好货色?别人凭什么看不起他?他用最顽劣的做法向所有的人宣战!孔峥,是最骄傲的!

这天从学校回到里仁巷的路上,孔峥有些烦躁,其实他今天并不是真的想伤害雁归,只是当时他的确很烦。早上出门的时候,他对妈妈说天气开始热了,我们可以去贩一些西瓜来卖,但是妈妈就是不同意,他知道原因,西瓜比小菜难运输,妈妈不想让他耽误功课去帮她,可是她不知道他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他可以保护母亲保护这个家庭。数学课时,想着这些事,越想越烦,所以才会拿雁归撒气,但他知道就自己算解释,也不会有任何人相信。

他不喜欢雁归,也不喜欢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当然这世上除开妈妈似乎也没什么人喜欢他。但总的来说,雁归还是比较对他胃口,首先她不会像其他女生一样爱发花痴地盯着他傻笑,也不会被他捉弄以后尖叫哭泣,她总是那么平静地接收一切,好像一切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都是应该的。雁归虽然不喜欢他,可是也从没像其他人那样看不起他,她看着他的眼神就像看任何一个普通人,这是他比较欣赏的,但是这个唯一对胃口的人,今天竟然冷冷地说:“我不要再和他同桌!”

孔峥恨恨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心里乱七八糟地诅咒着,明天又要请家长,见鬼!妈妈一定又要用那种哀怨的目光看着他了,真烦!突然被人从身后撞了一下,他想也不想就骂了出来:“没长眼睛么?瞎撞什么呢?”

那个撞他的人是巷子里出了名的小混混,岁年纪就已经不读书闲在家里,素来和孔峥磕磕碰碰,虽然没正面冲突过也暗中较劲好久了,这时哪里会示弱,马上回嘴:“谁让你傻噔噔的,听见声音也不知道让,撞你这个野种怎么了?”

孔峥只觉得血一下冲到脸上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回身就和那人扭打起来。到底年纪要小几岁,个子也不壮,几下就被那人压到身下,孔峥捱了几下踢,身上一阵剧痛。小混混得意的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大声说道:“代你老爸教训你,你这个有娘生没爹教的家伙!”

趴在地上的孔峥只觉得脑子轰的一声,眼一下就红了,那刹那他忽然没有任何知觉,全身都变得麻木,手狂乱地往地上乱摸,忽然探到一块砖,一把紧紧攥到掌心里,直到砖角的边缘划破手心才觉得有一丝刺痛。他吼一声,跳起来,几步上前就把砖狠狠砸到那混混的后脑勺上,血哗一下流了出来,混混应声倒地,孔峥看着自己手上流淌的刺目的红色,竟然一点害怕的感觉也没有只有一种淋漓地刺激满足,最后忍不住地大笑出来,痛快!真是太痛快了!

这时角落里突然传来轻轻一声响,孔峥望过去,正往回家路上走的雁归站得远远的,小小的脸上显出一些惊讶。四周静寂无声,世界突然停止不动,时间也在那一瞬间定格,他看的分外分明:流淌的鲜血让雁归清秀的眉头厌恶地往上挑了挑,她脸上的表情绝对是讶异而厌恶的,就像是看到厨房里经常出没的蟑螂,虽然厌恶于它们的肮脏,却能够处之泰然并且随时准备着把鞋脱下来然后把那蟑螂拍死,她没有一丝一毫这个年龄女孩看到鲜血本应该有的惊恐惧怕!

既然见了血,这事儿当然给闹到了派出所。

雁归在街道派出所是这么说的:“是的,从头到尾我一直在场…不过我真的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看到他们打成一团…谁先动手?我当时太害怕,记不得了…应该不是孔峥,对,不是孔峥!我记起来了,是那个人…那个人不停地踢他,还骂他、骂他妈妈,孔峥就还手了…好可怕,好多血…他不应该骂孔峥的妈妈,这样不好…对不对?警察叔叔?”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整个身子都在轻轻颤抖,声音也有一些隐忍的细微哽咽,乌黑的大眼睛上蒙着一层泪雾,完全是一副被吓坏的样子。但是她的语气却前所未有的坚决,让录笔供的警察完全能够从她断断续续的话里掌握到他想掌握的信息。混混挑衅在先,而且先动手,孔峥是为了自卫,不过自卫的幅度大了点。

孔峥面无表情地远远看着她,看着她雪白的脸颊上滑落的青丝,听着她的柔声细语,他不禁有些迷惑。雁归——难道之前的柔弱、可怜、诚实都不过是一种伪装,其实她骨子里竟然有着一种坚不可摧的东西?她当时的表情根本就不怕,为什么现在能在眼里装出这种惧怕的、泫然而泣的眼泪?为什么她说起谎来连眼睛都不眨?他突然想到在《动物世界》里看到过的一种昆虫——尺蠖,在有敌人的时候它会把自己变成一片枯叶来伪装,雁归似乎就是这种动物,不过她还年幼,或许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有这种天赋。不管是不是,孔峥在那霎那想,雁归,把那层表皮剖开的话,你根本就不是本身的你!而这些,除开我,还有谁能看得透?那么雁归,除开我,还有谁配得上你?

第三章 雁归和孔峥

因为雁归是当地出了名的好孩子,而被打成重伤的是混混,她的证词被百分百采纳了,孔峥家里收刮所有赔了一点钱,事情不了了之。这事过了以后,雁归与孔峥的关系依然故我,两个人分开了座位,说话的机会很少,孔峥被记了个处分,在学校里还是一副让人讨厌的拽样子,也不太搭理人,他甚至没有郑重地对雁归说谢谢。

里仁巷的人们越发讨厌孔峥,都说他是个不知道知恩图报的家伙,连畜生都不如,但是大家也都只敢私下里说说,这次的斗殴事件,让大家确定这个父不详的孩子是个天生的坏种,不但坏而且好勇斗狠,长大肯定是个亡命之徒。“没准他父亲就是个流氓,这种人不要轻易得罪。”大家悄悄传递着这样的信息。_

雁归对大家的报不平并没什么感觉,她固然不喜欢孔峥但是更不喜欢那个小混混,小混混在里仁巷里横行霸道,她虽然没什么天生的正义感,但是那个小混混竟然还敲诈过弟弟雁莱的零花钱,这就让她不能忍受了。她是那种对自己所属物品保护欲很强的人,欺负她可以,但是欺负她的家人?绝不允许!所以她觉得自己帮孔峥一把是在替天行道。

而且她也知道其实事情真相并不是大家所想的这那样,她住的那个院子自来水没接进去,所有人都要到街道上的公共水喉排队接水,一桶水分钱,从她在警察局作证之后每天早上都能在门口看到两桶满满的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