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是谁帮助了她,她也知道有个男孩用那双冷冰冰的乌黑眼睛在角落里悄悄注视她、审视她,但是那个人并不希望别人知道,那么她也就不说,有些人的骄傲是无与伦比的,她不钦佩他的为人,但是她钦佩他的骄傲。考虑了一阵后,她会在头一天晚上往桶里放下一角钱,做为孔峥的水资,第二天依然有清水出现在家门口,钱不见了,他们两个人突然的有了一种奇异的默契。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有二个月,二个月以后里仁巷发生了件轰动的大事,某天巷口突然停了一辆漂亮的黑色豪华轿车,因为巷子太窄,车子没办法进去,所以只好将就地停在巷口。车上下来一个很气派的中年男人,他停下脚步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皱了皱眉头,然后笔直地走进了孔峥的家门口。

过了几天里仁巷就有消息传出来,那个体面的中年男人原来是本市一位大人物的秘书,据说还经常在电视上露面,他来到里仁巷这种地方会有什么事情?他去孔家又是什么原因?真是件令人好奇的事情。里仁巷的居民们对八卦消息有着比外界人更加敏锐的触角,不久就又有了两个版本传出来。

童话版本是:孔峥的母亲在年轻时与本市某位大人物一见钟情,海誓山盟,但因为地位悬殊,终究未能结成连理。但是她不顾世俗的眼光,毅然生下了孔峥,含辛茹苦将他抚养成人,上天终究垂怜,多年以后,大人物的原配夫人去世,此时也再没有人能够约束他,他对旧爱多年来始终不能忘情,终于来寻找初恋情人,终成眷属。

现实版本是另一种说法:多年以前,本市某大人物(那时候还只是个小人物)与孔峥的母亲一见钟情,但是为了飞黄腾达,他毅然抛弃了怀孕的初恋情人,与本市当权者的女儿结合,终于功成名就。多年以后,原配夫人去世,竟然始终未能给他留下一子半女,而他也被医生告知这辈子没办法再能拥有一个孩子,这时候他猛然记起自己在一条肮脏的小巷里还有个儿子,为了不让自己无边的财富、权力、事业后继无人,他终于回头了。

这两种版本分别流传在女人与男人中,女人选择相信A,男人都认为是B。

但不管是哪种版本,大家都认为孔家的苦日子是熬到头了,孔妈妈简直就是现代的王宝钏,不过她的运气比较好,代战公主竟然死在前头,孔峥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新版《苦儿流浪记》里的小小主人公。

“女人啊,就是得守,能守得住,就有好日子过。”大家说,其中不乏当年想咔油的男人们。

又过了不久,孔家母子风风光光地坐上漂亮的黑色轿车搬出了里仁巷。

他们搬家的前一天,雁归班上所有同学为孔峥开了个欢送会,不管他受欢迎与否,离开学校开欢送会都是惯例。孔峥既然搬出里仁巷,自然也不用再这种三流小学读下去了,他要转去城南的育仁小学——就是郑老师原来所在的那所学校。

郑老师觉得一切都是讽刺,她在那所学校勤勤恳恳工作十几年年,奈何说话太直得罪新上任的年轻校长,被贬至里仁巷小学,最瞧不上眼的学生却堂而皇之地进了她先前的地盘,简直像是有个人一巴掌直扇到她脸上去。孔峥小小年纪已经表现出超强的个性,他在欢送会上一句话也不说,一脸酷酷的拽样子,既不热泪盈眶也不感激涕零,他走的时候甚至连大伙凑钱送的礼物都忘记拿——也或许根本不是忘记,而是不屑于拿,大家都觉得没意思得很。

雁归对那天记得很深,那天天气非常闷热,一丝风都没有,C市的天气是出了名的恶名昭彰,冬天湿冷夏天燥热,月就已经可以使人发狂。雁归带着被孔峥遗忘的礼物踏进了孔家简陋的大门,隔着门扉,她听到孔家母子的对话。

“东西都清好了么?”

“没什么好清的,都不要了,这里这些东西我都不想要了。”

母亲迟疑一下:“也是,那边都有新的。”

“都谈好了么?那个男人是不是正式让我们过去?他会不会娶你?”

“当然,不然我不会把你给他。”

“恩!”少年的声音清清冷冷:“可是这么多年,就为了等他,值得么?”

“别人说什么不重要,你自己觉得重要那便是重要。”

雁归很讶异,她从没见过这样的母子,他们像朋友多过母子,如果她这样与母亲讲话早已被扇耳光。

“可是你付出这么多,所有人都看不起我们。”

“孔峥,你要记住,

想要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要忍别人所不能忍,等别人所不能等!能忍并不见得就是笨的表示,忍了以后如果得到你想要的,那就是一种智慧!”

雁归听到这里浑身一震,她轻轻把礼物往地上放下,转身走出那低矮的小院子。天气热得让她透不过气,背上的汗涔涔浸湿了衣服,她靠在路边的墙壁上歇了会,脑子里一直回味着孔母的话,然后梦游似的回了家,这席话在雁归日后的生活里成为了她的座右铭,让她受益良多。

隔天孔峥一家搬走了,上车的时候正逢上雁归和大伟放学回来,他们俩个子小,只能挤在角落里张望。令人吃惊的是,帮他们搬东西竟然有不少是平日里不屑的邻居,雁归听到有人说:“我就说孔峥和平常人不一样,原来出身那么惊人,你看他打那小混混,哗~除暴安良!”

雁归不由得噗哧一声笑出来,这个世界多现实,只因为多了个身世显赫的爸爸,北极和赤道都可以调换位置,柳大伟默然地看着这个场面,突然冷哼一声,掉头就走,雁归连忙跟了上去。

“雁归!”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轻轻的呼喊,是一把少年的声音,带一点点惶恐急切,雁归脚步一滞,慢慢转身。

孔峥站在她面前,用雪白牙齿咬着下嘴唇:“我要走了。”

“我知道。”看他没有离开的意思,雁归也不好意思马上转身就走,想了想,只好又说:“原来我们已经这么多年的同学邻居了,想想还真是让人觉得舍不得。”_

“是!我们做足了整整十二年的邻居,从生下来到现在!我比别人更加了解你,所以你不必同我讲谎话,我知道你没有半分舍不得我!”

雁归有些尴尬,她想既然你知道又何必说得这么透,她觉得自己是个不擅言辞的人,告别的话更是不知道怎么讲才得体,对白越说下去只会越荒凉,所以干脆不去辩驳了。

少年的眼睛里跳动出火焰,轻声而坚决地说:“不过没关系,你…等我,我会来接你,接你离开这里。”

雁归偏着头看了看他:“不用了,这个地方,我会自己走出去。而且你也不要再来这里,来这的人让人看不起。”

她向他摆摆手,算做是告别,然后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留下那个英俊的少年站在原地。是的,从明天起不会再有人帮她打水,也不会有人用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睛偷偷注视她,可这有什么关系?她认定的人在前面,并不在身后,十二岁的雁归或许还不完全明白什么是爱情,可她已经会选择,而且她执着地相信自己的选择。

她没有回头,哪怕后面孔峥眼里炙热的火花几乎要融化她的身体。

雁归一路小跑才追上大步往前走的大伟,她轻轻拉一拉他的衣角,大伟停下脚步,看看雁归,忽然恨恨往墙壁上踢了一脚:“以后我要坐更漂亮的车离开这鬼地方!”墙壁上顿时簌簌地落下满地石灰。

雁归微微一笑:“是,我们要开自己的车离开,才不像他还要坐别人的车。”她刻意忽略大伟说的是“我”,所以加重了“我们”两个字。

大伟并没有发现这个小小的语气变化,雁归的话安慰了他,他这时最需要的就是这种鼓励,于是伸手往好朋友的头上摸了摸,两人相视而笑。

时间过得很快,孔峥搬走不久就迎来了毕业考,柳大伟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进省内最好的中学,雁归本来成绩只算中上,但是她运气不错再加上大伟的补习,也跌跌撞撞的进了那所学校。让他们吃惊的是,成绩一向极差的孔峥竟然再次和他们成为了同学,知道内情的人都会心一笑,有那样的无敌父亲什么样的学校进不了?

“我瞧不起他!”大伟在和雁归结伴回家的路上对她说:“他不过靠着他那凭空冒出来的老爸,有什么了不起。平常那么拽,真有骨气的话,他别认那个爸爸好了。”

“他不用有骨气,有目的就好了。”雁归能敏锐地察觉到大伟语气里的不屑和嫉妒,于是一边推着自行车,一边回答,她并不是要帮孔峥讲话,只不过大伟不能理解孔峥,但是她却能够。

他们三个分成了三个班,每天雁归放学后都会等着和大伟一起回家。

进了中学后经常发生诡异的事情,大伟的破旧二八自行车每天不是被拔掉气门嘴,就是被戳破车胎,雁归少了和大伟一起结伴骑车的乐趣,但她不肯放弃,每天陪着大伟走到很远的修理铺,等他修好车再慢慢一起骑回家。

气门嘴加上打气要花五毛钱,补一次胎是一块,大伟每天的花销几乎全用到上面,他咬牙切齿地对雁归说:“到底是谁和我过不去?抓住了一定要揍一顿!”

雁归连忙说:“别气别气,我每天有两块钱零花,分你一半好了。”

她装作没事似的劝慰大伟,但是大伟没留意到她的面容开始沉郁下来。

这天雁归提前下课,她不声不响地把身子缩成小小一团,躲在单车棚里,过一会就看见一个男孩大摇大摆进来,他轻车熟驾找到大伟的车子,蹲了下去。

“孔峥,我就知道是你。”雁归站起来,冷冷对着那背影说。

孔峥蹲着的身子微微一震,然后站起来:“不错,就是我,怎么样?”_

这一年里,孔峥长高不少,轮廓也越发俊秀挺拔起来,哪怕穿着千篇一律的灰裤子白衬衫校服也显得比其他孩子英挺,雁归看着他有些不耐烦:“你到底想干什么?天天这样,都不厌烦么?”

孔峥咬咬下唇:“谁叫你天天和他腻在一起,上学放学,我和你说个话你就爱理不理,你不烦我烦什么?”

“那是我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雁归一点也不脸红,白皙的面孔上一片平静:“我警告你,别再欺负他,我会保护他!”

孔峥的呼吸一下急促起来,眼睛乌黑得像夜空里的星星,亮得几乎能滴出水来。他一把狠狠攥住雁归的手腕,愤怒说道:“那天…你连头都不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就知道你喜欢那小子,他有什么好?心眼那么小,还爱装腔作势,那种人,眼里只有自己!雁归,你别指望他会看到你的好,只要能出里仁巷,他一转身就会忘记你!别人不知道,你明明知道,他就是个白眼狼,他根本不了解你的好,这世上只有我才会对你好!”

雁归重重把孔峥的手甩开:“我知道他是什么人,用不着你提醒!”

“我不会让你如愿的!”

雁归转身就走:“你要向我宣战么?那我们就等着看好了!”

第二天,孔峥照旧来到单车棚,这次他发了狠,带上工具准备把大伟的车锁撬开搬走,刚准备动手,却被巡逻的老师捉了个正着。那段时间刚好学校失窃得厉害,老师得到匿名情报,据说有个专门盗窃学生自行车的团伙看中了这里,孔峥几乎是顶风做案,这回连他的无敌老爸都帮不了他。孔峥没有辩解,过了几天,被安排转了学。他走的那天,面无表情地站在教学楼下面仰望雁归班级窗前许久,班上的女生知道全校最英俊的男孩要离开的消息,心像打烂的水晶玻璃,碎了一地,她们纷纷趴到窗前张望,猜测他最后的凝视是为了谁,雁归不为所动,继续看书,连头都不抬一下。

大伟觉得很奇怪,他对雁归说:“那个家伙骑着最眩的赛车,干吗对我的破单车下手?”

雁归笑一笑:“谁知道呢。”

大伟继续奇怪:“也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我总觉得孔峥不是会偷东西的人。现在他家那么有钱,他参加盗窃团伙干吗啊?”

雁归顿了一下,还是淡淡一笑:“谁知道呢。”

大伟想一想,点点头:“也是,他那种有钱人跟我们本来就不对盘。”

于是大家不再提及孔峥这个人,他彻底从雁归的世界消失,从此杳无音讯,她几乎马上就忘了他,不在同一个世界的人本就会忘记得特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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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雁归和柳大伟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雁归与大伟两小无猜的感情纯净得像一汪清水。

江南的青草黄了又绿了,里仁巷屋檐下燕子巢里的燕子家族也不知换了几轮,眨下眼的功夫便是八年,雁归长高了厘米。_

除了个子长高,这八年里还发生了几件足以记入雁归史册的事情。

本来日子一直过得很平静,可是到初三那年,雁归的奶奶去世了。

病重最后几天里,奶奶不愿意呆在医院里,她在难得清醒的时间里不停说:我要回家,死也要死在自己家里。

大家只好把她抬了回去。

回到家里她果然好了很多,大家都以为她能像其他很多次那样熬过来。可终于还是到了最后一个夜晚,老太太弥留之际时,身边并无其他人,只有雁归守在她身边。她生病这几年神志没怎么清醒过,最后几天却异乎寻常地偶有清明。她甚至能清楚地指挥雁归把角落里最底层的抽屉打开,取出包了好几层的布包,雁归打开来,露出里面的足金戒指。

“这个…给雁莱娶媳妇用…”她断断续续地告诉雁归。

雁归点点头,小心地把戒指收好。

“记得,一定要给雁莱啊,你别自个藏起来…”老太太眼睛浑浊,死死盯住雁归,带着一点古怪的精明:“我们家只有这么个男孩,你千万不要忘记了。”

她的不信任让雁归觉得难堪而伤心:“那我去找雁莱回来,您亲自给他好了。”

“不要…”奶奶喘息着:“他要上学啊,别耽误他。”

雁归一阵沉默,她为了守护老人已经几天没有去过学校,可是她几乎已经完全遗忘她,而弟弟雁莱明明知道老太太病重,还是照常吃了饭就跑得没影子,这算什么呢?老小老小,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像小孩一样可爱,有一种人老了会变成妖精,伤害身边人。

过一会老太太沉沉昏睡过去,雁归想要走开去倒杯水,她又突然醒过来,一把拉着雁归的手:“雁莱,雁莱,我的好孩子,你一定要争气…我只有你这么个孙儿。”

她蜡黄的手像枯树枝一样牢牢擒着雁归的手腕,浑浊的眼睛直愣愣地瞪着她。雁归一动不动地坐在一旁,不挣脱,也不愿意再抚慰,她只是麻木地坐在一旁,感觉到那手掌慢慢变冷最后终于无力地垂落下去,生命已经从彻底老人身上流逝,她冷着脸轻轻把那还没有凉透的手放进被子里,慢慢地泪水一滴滴流下来。

她真傻,世界上不会有比她更傻的人,这么多年,从懂事开始她就尽心尽力侍奉她,从没想过要图什么,只是觉得这是她的责任,她却在临终时分连她的人都认错!她只记得那个样貌普通、很少出现在面前的孙儿,她就这么伤害她。她知道她是会死的,人都有这么一天,这么活着,或许还不如死了好,可是她不是伤心这个,她为自己伤心,为自己不甘心,她又不是块木头,她的心也是肉长的,她也是个有感情的人,可为什么至亲的人就这么糟蹋她背叛她?雁归再也忍不住,流着泪走出家门。

大伟路过雁归家门口,看到有个单薄的身影蹲在墙边上,缩成小小一团,在黑夜里几乎让人以为是只可怜的、被抛弃的小动物。他迟疑一下,走过去,雁归听到声音抬起头,露出一张泪流满面的脸。大伟不知道该说什么,在她旁边蹲下,细声安慰。

“她走了。”

大伟默然了一下,老太太神志不清地拖了雁家这么多年,走了也不是什么坏事,可是雁归…,他只能说:“你别太伤心,每个人都有这么一天的。”

“我不是伤心这个。”

大伟很讶异:“那你伤心什么?”

“你不会懂。”

大伟想,当一个女人说你不会懂的时候,那男人就一定真的不会懂,所以他很聪明地选择了闭嘴。

雁归不肯再说话,只是安静地啜泣着,过了良久忽然问:“大伟大伟,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我会对你很好很好,但是会不会有一天你也叫错我的名字,把我当作另外一个人?”

大伟对这个奇怪的问题有些不知所措,不过女孩本就奇怪,何况她在伤心之下问些奇怪的问题也是能够让人理解的,于是他理所当然地回答:“当然不会,我永远都认得你,你是独一无二的雁归。”

雁归认真地看着他,费尽全身细胞及精力来聆听他所说的每一个字,她说:“大伟,日后你一定要记得你说过的话!我不要再让我爱的人背叛我!我受不了这个!”

大伟看雁归哭得几乎要背过气去,一张小小的脸上几乎白得透明,那种娇弱几近妖异,又有一种阴郁,与平日里的文静贤淑大为不同,心中不由得一动,伸手揽住她瘦小的肩,让她把头靠过来。

那个夜凉如水的晚上里仁巷很多居民过来雁家帮忙料理老太太的后事,他们看到两个孩子悲凄地依偎在一起的幕情景,心里不由得暗暗叹息。人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岁的雁归悉心服侍老年痴呆的老太太这么久,遭了多少罪啊,临到人去了,换做别人松一口气还来不及呢,只有她伤心得跟什么似的,这么长情这么纯良的孩子现在哪里还有哟。

老太太的丧事办得很热闹,里仁巷的人们或许没钱也没什么素质,但却有热心和力气,大家说:“老太太过了七十才去的,也算是白喜事了。”于是雁家请了个班子来吹拉弹唱,又请辛苦了的街坊们来吃饭,弄到后来就真跟是个喜事似的。只有雁归依旧郁郁寡欢,整夜整夜跪在灵前为老太太烧纸,她的心在矛盾地挣扎着,她重重地伤了她的心,可是现在人既然都已经去了,又不希望她路上走得太寒碜。

丧事过后几天,雁归和姐姐雁茴搬进老太太那间简陋的小房间,他们原来三姐弟挤一间房,老太太的过世倒是让随着姊妹们年岁大了而越发显得尴尬的住房松弛了些。

入夜,雁归和雁茴一起躺在床上,过了一会,雁茴轻轻叫:“雁归雁归。”

雁归没有回答。

雁茴又轻轻推她一下,还是没有反应。

雁茴蹑手蹑脚爬下床,钻到隔壁母亲的房间里,抱住妈妈睡下。

“妈,那间房阴森森的,我睡不习惯。”

“胡说,现在谁还信这个,雁归不睡得挺好?”

“雁归不怕让雁归去住好了,我要和你一起睡。”

母亲轻笑一声,在她身上拍一下:“你都了,怎么胆子还没有妹妹大?”

雁茴顿了一顿:“奶奶是不是有一枚戒指留给你?让我看看嘛。”

“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呢?那是老太太指名留给雁莱娶媳妇用的。”

“得了吧,雁莱才多点大,娶媳妇还早呢,以后我挣钱了还他一个就是了。我都成年了,单位上的女同事哪个没有一两件首饰,你也得让我充充门面啊。”

母亲犹豫一下:“不行,老太太临终前交给雁归让她给雁莱,雁莱年纪小倒没什么,回头给雁归看了不太好…”

雁茴一骨碌爬起来,熟门熟路地拉开床头抽屉,一伸手就把那个戒指拿出来戴进手指里:“看到就看到,有什么大不了的,您作主她能说什么?”她把手伸出来往昏暗灯光下比一比:“妈,你看看,多好看。”

母亲也坐起来,把她的手拿着端详一会:“嗯,真是好看。”

雁茴得意地一笑,把脸往母亲脸上蹭一蹭:“我像妈妈,哪里会不好看。”

母亲也笑起来,捏捏她的脸颊:“你们三个就你最像我,性子也像。这么着吧,你既然喜欢就先拿去戴着,我那里倒是还有个戒指,是你爸爸给我的,只是成色没这个好,以后留给雁莱娶媳妇好了,反正也是给外姓人。至于雁归…等过几年,环境好点再给她置办吧。”

雁茴高兴得很,一迭声说谢谢妈妈谢谢妈妈,想了想又说:“妈妈到时可别偏心,雁归有什么我可不能比她少。”_

母亲皱一皱眉头:“你说什么胡话呢?我心里最偏袒谁,你难道会不知道?”

说这话时,她的声音微微放小了点,有点欲盖弥彰的感觉,或许她自己都对这种偏爱有些无能为力吧。虽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可不知为什么就是有厚薄,自己的三个孩子里,数老大最没心没肺,可长得最像自己,又是和丈夫感情恩爱时的结晶,最疼爱也是理所当然。至于老三,没生出这男孩之前,老太太也不知给她吃了多少排头,刻薄话从早听到晚,有了老三后她说话声音都能大些了,所以老三也是宝;只有雁归,那个孩子不是不好,可能就是太好了,什么话都听大人的,里里外外都是她,性子又有些沉静阴郁,沉默得不像这个年龄的小朋友,也不知道是缺心眼呢还是真聪明,倒是不讨人喜欢了。

那边娘俩说着体己话,也没留心隔壁屋里雁归悄悄睁开了眼睛,她怔怔望着天花板,角落里有个地方因为漏水形成了一块水渍,有些像一只小狐狸又像一张侧着的人脸在流眼泪。房间里透风,一阵风过来电线便不住晃动,灯泡摇来晃去,看着时间一长让她慢慢觉得头晕起来。

雁归从这天后对自家完全心灰意懒,她还是如平日里一样打点家中家务,只是寒了心。从此便加倍把心思放到大伟身上去,她是个死心眼的人,认准了一个人心里眼里便只得那一个。大伟到底是个男孩,年纪又不大,未免混沌一些,其实他能模模糊糊感觉到雁归的情意,因此隐约有一种被倚赖的虚荣感,却终是不太开窍,不过雁归细心体贴脾气又好,粘他粘得很紧,大伟觉得没什么好抱怨的,久而久之也就由着她去了。

这时他们已经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巷子里的人们看着他们长大,觉得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便拿他们打趣,故意问:“大伟,你的小女朋友呢?”

刚开始这么问的时候大伟总是会愣一下,显得有些茫然,后来日子久了慢慢的也习惯了,再有人这么说起他便不好意思地笑一笑:“你说雁归啊?她在家里写功课呢。”

大伟或许还不能完全搞清情况,柳妈妈却是个最敏感不过的女人,十几年寡居的妇人眼睛像淬了毒的刀子,她几乎在雁归儿时就感到了这个小女孩对自己儿子的爱慕之心,对此她只是忧心而并不感到欣喜。儿子是故去丈夫所留给她唯一的财富,已经是她生命里最后的火花,甚至比她的生命更加重要,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儿子的出人头地,有朝一日风风光光地踏出里仁巷。不可否认,雁归是个好女孩,但太早谈及感情,似乎并不利于儿子以后的发展,所以她对雁归几乎是献媚的表现一直是淡淡的。

雁归很惆怅苦恼,她不止对大伟,对柳妈妈也是投了一百二十分的心血,可是柳妈妈似乎始终不待见她。平日里但凡雁归爸爸从海外寄来什么希罕东西,家里按常分成几份,她从没给自己留过,全是毫无保留的送去柳家。那时候的外国货很希罕,几乎是有市无价,尤其在里仁巷这种地方真能让人把眼睛都羡慕红了,柳妈妈却一次也不肯接受。

有一次大伟生日,她送了他一副爸爸从荷兰带回来的世界地图,上面每个国家都是用各国标志来代表,比如荷兰就是一个风车的图象,中国是长城,埃及是金字塔等等,非常精致可爱,大伟爱不释手,直恨不得晚上都抱着那副地图睡觉。

谁知到了第二天,还是乖乖地送还给了雁归:“妈妈说太贵重了。”

雁归见不得心爱人那沮丧的样子,想了想,从大伟身上拔下一个扣子:“那就不算送的,这个扣子你也当生日礼物送我好了,我们是交换的。”

大伟当然知道这建议行不通,可实在舍不得那份生日礼物,还是硬着头皮把这个答案带回去了。

大伟回了家,吞吞吐吐把雁归的话学妈妈听,柳妈妈心里不由得想:“雁归这孩子也真是对大伟用了心了。”

她看到儿子眼中热切的渴望,也不忍心再勉强他,便让他留下了那副地图。可是真到了两个月后雁归生日那天,柳妈妈咬咬牙,把工资拿出了一半给雁归买了外套亲自送过去,雁归捧着那外套,心里像明镜似的清楚,这是柳妈妈不愿意儿子受她的人情呢。

可是柳妈妈归柳妈妈,她自个儿归自个,柳妈妈的态度雁归就当看不见,哪怕大伟不在也照常时不时地往柳家跑,顺便帮身体不好的柳妈妈做做家务,她觉得为大伟做任何事都是快乐的。说实在的,柳妈妈并不讨厌雁归,也感动于雁归对儿子的情谊,虽然为着儿子的将来着想不愿意他早恋,可也真抹不下面子把事情讲破或者喝斥她,于是事情就这么僵持了下去。

或许是上天看到雁归的执着,竟然真给了她一个绝好的机会。

高三那年功课紧,大伟开始寄宿,而雁归因为要照顾家里,所以还是走读。高考前十天雁归开始留在家里备考,这天晚上复习完了她又去柳家串门,看见柳妈妈正痛苦地蹲在地上呻吟,脸白得跟张纸似的,一脑门的汗,雁归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把她扶到床上,一问才知道是胆结石犯了。那时候药店早关了门,雁归二话不说跑回家里把自行车推出来,连背带扛地把柳妈妈扶上后座,死命蹬着车去了医院。

急诊下来的结果很严重,要住院,不然就有生命危险,雁归马上说打电话去大伟的学校把他叫回来,但是柳妈妈拼死拒绝。

她说:“我就是疼死了也不能影响大伟的高考!”

雁归见她态度这么坚决,无奈之下只能应允,她说:“那好,大伟不在我来照顾您。”

说完这话她就回了家,柳妈妈头先还当她说客气话,没想到过不了多会她就把换洗衣物都清了过来。柳妈妈见她来回奔波得汗都粘到身上,不由得大吃一惊:“雁归你这傻丫头,你也得考试啊,还不给我回去。”

雁归理也不理,只当没听见,径自到床边检查了下柳妈妈的输液瓶就开始叫:“护士小姐,号床病人的点滴快打完咯。”

以后的一个星期里,柳妈妈先是劝阻,劝阻不了就给她脸色看,最后甚至开始骂起来,雁归都当作是耳边风,日夜陪伴在医院里,等柳妈妈睡着了才把书拿出来看看。她照顾过老太太有护理经验,性子又细心温存,经常会认真询问医护人员什么能吃什么要戒口,问了还仔细拿本子记下来,不知情的人都直夸柳妈妈生了个好女儿。

柳妈妈看着雁归忙进忙出,急得不知如何是好:“雁归啊,你这么对我,我要夭寿的哦。”

雁归说:“您别急,这都是我心甘情愿的,等您好了我就走。如果到时您还是不想我跟大伟走太近,我决不耽误他。”

柳妈妈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转,终于叹了口气。

高考结束后,柳大伟高分进入毗邻B市最好的大学,雁归却只考入了本市一个中等师范学校。

雁归家里对此并不失望,姐姐雁茴考了个中专,分配了个营业员的工作,弟弟雁莱成绩也是差强人意,雁归以后再怎么不济也是个小学老师,已经算是家里最好的了。雁归本人也不很失望,高考虽然输了,没能跟大伟一个学校念书,但是她彻底赢得了柳妈妈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