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不能哭呵,不能哭呵。

明珍轻轻攥起双手,指尖狠狠掐进手心里去,叫自己不要当众哭出来。

殊良终于再也看不下去,猛地搂紧了明珍。

“母亲!明珍是我的妻子,您的媳妇儿!是我叫她留得晚点的。她眼睛哭红了,也不是同家诉苦,那是因为——”殊良声音轻了轻,“那是因为,外公去了。”

纪母愣了一愣。

外公去了?

随即明白过来。

竟是柳家的老爷没了?

纪母的表情略形尴尬。

亲家老爷没了,她却在这当口指着儿媳妇说了些过分的话。

她到底也只是不中意明珍,却不是个坏人。

纪母一时不晓得说什么好,纪方瞿自偏厅里走了出来。

刚才妻子借题发挥,他原想等妻子气消一消,再出来做个和事老,这件事就算过去了。现在看来,竟是没有落场势了。

暗暗叹息,他坐在了妻子身边,拉起老妻的手,拍了拍。

“明珍,你母亲也是担心外头这么乱,你们两人这么晚回来,会遇到危险。”

纪母听了,大力点头,是是是。她只是担心儿子罢了,并没有恶意。

明珍含泪点了点头。

“你们小两口累了一天了,赶紧回房间洗漱休息去罢。”纪父做主,让儿子媳妇先回房去。“明天殊良陪明珍再回娘家一趟,看那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是,父亲。”殊良偕明珍给二老问了晚安,上楼回房间去了。

等儿子媳妇二双双上楼去了,纪方瞿才轻轻埋怨老妻。

“你这火爆脾气,这么多年了,总也改不了。明珍是个懂事理的孩子,如不是有什么事,她不会晚归。我知道你素不喜明珍,可是,她总归是殊良的妻子。儿子喜欢她,你却事事处处针对她,时间久了,即使明珍不对殊良说什么,他难道自己会看不明白么?依殊良的执拗脾气,万一他搬出去另立门户,你到时可别来找我哭。”

纪母仔细思量,发现丈夫说得竟是对的。

万一儿子再见不得自己对明珍颐指气使,一怒之下,同明珍搬出去住,那么自己辛苦养了十几年的儿子,岂不是便宜了柳明珍?

“真是个丧门星。一回门,就把她外公克没了…”

“夫人…”纪方瞿极无奈地叹息。

第七十八章 孤岛岁月(1)

柳直的遗体停灵三日后,在凇沪驻军的全线撤退中,草草落葬。

墓地选在离柳家比较近的监理会大教堂——慕尔堂(位于今上海西藏路)。参加葬礼的,只得柳家众人与纪氏父子和舒先生。纪母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出席。

舒先生着一身黑衣,戴一顶有沿的礼帽,吊唁了柳老先生,致了悼词,走到柳家众人跟前,请家属节哀。

明珍早已哭得干涩的眼里又流出泪来。

“明珍,一日为师,终身为师。无论有什么事,凡用得到我的地方,请尽管开口。我一定竭尽全力。”舒先生对柳直是敬重的。当年在徽州,柳家的布行与火柴厂,暗中不知资助了多少活动经费给当时身为筹措人的他。

他一直心知肚明。

可是面上却决不能同柳家走得太近。

倘使有一天他不慎暴露了身份,那么柳家所受的牵连也不会太大。

如今,正直开明的柳老先生竟撒手人寰,留下一家老小,在这乱世之中,怎不教人唏嘘心酸?

明珍由殊良搀扶着,向舒先生点了点头。

“谢谢您,舒先生。”

舒先生看着已经剪去一头长发,如今稍微长过颈背,面色憔悴不堪的明珍,又看看殊良,这是两个他曾经教过的孩子,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希望有一天,给这样的孩子一个幸福安宁的家园罢了。

“我还有事,先走一步。”舒先生不便久留,墓地外司机还在等他。“如有什么事,到舒氏茶行,让掌柜的递个话,就说要买莲花庵陇石隙的云雾茶,我自然会去找你。”

舒先生声音压得极低,如同耳语,只得明珍殊良两人听见。

说完,舒先生告辞离去。

柳家一门最后叩别了柳直的坟茔,走出教堂墓地。

回到柳家的大宅,众人落座。

身为柳家如今实际的掌权者,柳青云自然而然地坐了父亲柳直生前惯坐的位子上,又将母亲季氏奉为老太君,请到了上首。

季氏失去了丈夫,一夜之间老去许多,精神总有些恍惚,只是听凭儿子安排。

小外婆舒氏并无子女,因喜爱明珍,自然便归在了明珍一家队伍当中。

只得三太太身份最最尴尬。

伊的儿子媳妇儿孙子统统跑回徽州,当汉奸去了,伊一个人留在柳家,原本至少还有丈夫为依傍。可是现今柳直去了,伊便显得十分彷徨无助起来。

柳茜云许望俨不等柳青云开口,就先行说了自己的打算。

“二哥二嫂,我们一家五口,算上二娘与奶妈,打算择处而居。”许望俨替家人发言。

“这话从何说起?我们一家并没有要赶你们出去…”柳青云大是诧异。

柳茜云向哥哥嫂子及母亲季氏鞠躬为礼,“母亲,二哥二嫂,明珍如今已经嫁人了,过两年,明珠也是要嫁的。我看承冼年纪也不小了,等事情告一段落,哥哥嫂嫂也得筹划着替承冼娶媳妇儿了。到时再生几个孩子,房间只怕不够。我们现在搬出去,并不去得太远,就在附近寻房,以后也好相互照应。”

“哪有父亲刚刚去世,我便把妹妹妹婿一家赶出去的道理?”柳青云摆手,“这事儿以后再说。”

柳茜云听了,也不再坚持。

柳青云这才拿出一份东西来,“这是父亲的遗嘱,早已经写好了,锁在保险箱里。”

柳茜云一家与小外婆舒氏倒还罢了,三太太却仿佛是落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紧紧揪住了手里的真丝绢子,死死盯住了那份东西。

柳青云将纸张展开,清了清喉咙,“本人柳直,将名下财产做如下处理:纺织厂布行火柴厂等,六成留予次子青云,一成留予元配季氏,一成留予二房舒氏,一成留予幺女茜云,一成留予长外孙女明珍。”

三太太听到这里再也忍不住,叫了起来,“这不公平,分明等于五姑娘一房里得着了三成,我却什么都没有!”

所有人都看向三太太,却没有人打算多说些什么。

柳直才落了葬,三太太就跳出来,指责遗产分布不公允。到底寒了心。

柳青云睇了三太太一眼,继续往下读:“珠宝首饰玉器古董存款,均分为五份,元配次子二房三房各一,金条五十根,二十根予元配,十根予二房,十根予三房,十根予幺女…”

三太太嘴里暗暗嘀咕着:“十根金条怎么够用?玉器古玩能卖几个铜钿?”

柳青云念完了遗嘱,向众人展示了遗嘱,上头的公证人签名,竟然是舒先生与另一外参加明珍婚礼的徽商。日期是明珍与殊良结婚当日——十月二十八日。

明珍一见,眼泪便似断了线的水晶珠一般滚落下来。

外公竟然早已预见了死亡么?

怎会没有人注意到?

外公分明是强自撑到自己结婚,看见自己三朝回门,得着殊良的呵护宠爱,才安然而去,撒手人寰。

是不是?倘使自己不回门,外公为了等自己,还能多撑些时日?是不是这样?

殊良仿佛感觉到了明珍内心的自我折磨,轻轻搂紧了明珍的肩膀。

“外公走得了无痛苦,且没有遗憾,你应该觉得欣慰,明珍。”

说完递上自己的手绢。

明珍接过来,捏在自己的手心里。

“那些珠宝首饰古董,我都不要,青云你一概换成黄金给我罢。”三太太忽然石破天惊地说。

青云深深看了三太太一眼,又望向母亲季氏。

季氏心灰意冷,摆了摆手,“让她去罢,她的心由来也不曾真的在老爷身上。”

柳青云颌首同意,“三娘且宽限两日,容我筹措。”

三太太冷冷地站起身来,“就两日,多一天,须得多加我一根金条。”

二舅妈几乎想说你为什么不去抢?到底还是忍住了。

两日后,三太太一人,叫了脚夫,拎了行李与一箱二十根黄金与一手袋现款,离开了柳家。

又两日后,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九日,日本侵略者,全面占领上海,明珍一家所在的公共租界与法租界,宣布中立,沦为孤岛。

真正的苦难,才方拉开序幕。

第七十九章 孤岛岁月(2)

即使身在租界,明珍心中也始终惶惶。

家中气氛愈发沉重起来。

婆婆每每惊醒,担心日本人会得从门口冲进来,日夜不能安枕,人明显瘦了一圈。

纪家的药房在未被日本人占领的公共租界内,一时半刻倒也还安全,可是运药进货的码头和仓库却都在日本人的占领区里,出入无方。

外头每天都有消息传来。

日本人在老城乡烧杀抢掠,奸淫妇女,无恶不作。

婆婆的身体越发虚弱,躺在床上,口中无味,明珍心中焦急。

殊良每日照常去药房,留下父亲与妻子照顾病中的母亲。

纪母已几日,只浅浅喝了一口水,便再不吃什么东西。

纪父每日伴在老妻床边,握着老妻的手。

“贤淑,你得吃一些东西。你这样不进饭食,身体要吃不消的。”

纪母咳了一声,“颖寰,我想吃一碗芝麻糊。”

纪方瞿听见妻子愿意吃东西,立刻打算起身,“好,我去给你买。”

纪母却紧紧拉住了丈夫的手不肯放开,“颖寰,你别走,我害怕。”

纪父看着床上消瘦了不少,眼中透出惊恐的妻子,叹息一声。

“好,我不走。”

明珍端了水在一旁伺候,听见婆婆说想喝一碗芝麻糊,便悄悄将水杯放在一旁,退出婆婆的房间。

回到自己房间,明珍打开衣橱,找出一套佣人穿的衣服换上。

虽然外间目前并未被日本人占领,可是受日本人控制的汉奸特务却在租界内猖獗,大肆活动。

明珍不敢冒险,只有穿佣人衣服,才较不受人注意。

毕竟世道再怎样艰辛,有钱人家的日子照样还是要过下去的,差遣佣人出门买东西十分常见,不会启人疑窦。

换下了小羊皮拖鞋,穿上圆口黑面儿布鞋,将稍微长了些的头发绾起来,以黑色别针卡住,拎上篮子,里头装着小奶锅,明珍出了门。

离家不远的弄堂口,那个小点心摊竟然还在,每日里卖柴板馄饨豆腐脑芝麻糊等。

明珍犹豫了一下,掏钱买了两碗芝麻糊,盛在小奶锅里,往回走。

回程,不过一点点路,明珍始终觉得有视线盯在自己背上。

明珍心中一惊。

自己一副佣人打扮,又只买了点心,并不多做耽搁,怎么竟被人盯上了?

明珍回头,左右看了一眼,又不见什么人,心中惊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忽然背后便有一股力气撞了过来,随后拽住了明珍挽在臂弯里的篮子就跑。

明珍不知恁地,便放下心来,眼明手快,一把攫住了那只拽了篮子就想跑的脏污小手。

那脏污小手的主人也不呼叫,只是胡乱踢打,想从明珍手里挣脱出去。

明珍被踢了两脚,生疼生疼,却不放手,只柔了声音,对那小孩子说:“我不会打你,你别怕。你是想吃东西吗?”

那浑身上下脏得已经看不出本来颜色的孩子睁大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戒惧地望着明珍,可是终于不再踢打。

明珍感觉手下那瘦骨嶙峋的胳膊,心中微微一酸,蹲下来,与那孩子对视。

孩子大约六七岁样子,可是,明珍猜想,也许不只六七岁,吃得不好,在外头饥一顿饱一顿,日复一日地流浪,使得他生长得过于矮小。身上的衣服也不知是哪里捡来的,破破烂烂,充满了一股刺鼻的怪味儿,短短的头发纠结在一处,油腻得吓人。裸露在外的皮肤上积满了污垢,让人望而却步。

“你饿了,想吃东西?”明珍又问了一遍。

那孩子见明珍并不追打叱骂,才极轻地点了点头。

明珍想了想,站直了身子,“你且等一等。”

那孩子不明所以地睁大了眼睛,看着明珍又返回点心摊去,买了一碗豆腐脑过来,递到他的眼前。

“你吃罢。记得,下次不可以抢人东西了。”明珍本想摸一摸这孩子的脑袋,可是,实在太脏,让人无从下手。“快点吃罢。”

小孩儿埋头唏哩呼噜将一碗豆腐脑很快吃个精光,犹不肯放过最后一点一滴,伸出舌头,将碗底舔个干净。

明珍看着小孩儿的吃相,有些想笑,更多的却是辛酸。

想自己小时,什么山珍海味不曾吃过?哪里将一碗豆腐脑放在眼里过?

可是,于这个孩子,却仿佛是最美味的珍馐一般。

明珍接过空碗,还回柴板馄饨摊儿,对跟在她身后的小孩儿说,“快走罢。”

那孩子只是亦步亦趋地跟在明珍身后,直到明珍进了门,还在门外徘徊了一会儿,才一步一回头地走开了。

明珍并不晓得那孩子在外头徘徊了许久,进了门,换回自己的衣服,将还温热着的芝麻糊舀出一小碗来,端上楼,送到婆婆房间。

纪母闻见芝麻糊的香味儿,望向门口,看见端着芝麻糊的明珍,原本一亮的眼睛,转向了房间另一角。

明珍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将盛有芝麻糊的小碗交到公公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