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紧紧跟着,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做这些是为了什么,只是心里有一根弦紧绷着。

酒吧的侍者似乎对江城很是熟悉,卑躬屈膝地招待他。

不习惯穿高跟鞋的我,脚已经疼得不行,几乎是跌跌撞撞地跟进去,找了个更加角落的位置,看着角落里的他。

我一个人坐着,要了一杯蜂蜜柚子茶,大口大口地喝。真渴啊,走了这么多路,累死我了。

黑暗之中,愈来愈多的目光聚集到了我的身上,让我坐如针毡。

江城并未留意到角落里的我,他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喝着他的酒。

有一个满身酒气的年轻男子坐到我的旁边,端起他盛着琥珀色酒汁的高脚杯,言语有些暧昧:“小姐,寂寞吗,一起喝一杯啊。”

“我……我不会喝酒。”我往红色沙发里头挪了一挪。

他深情地望了一眼他的酒杯,又轻浮地望了我一眼,非常有哲理地道:“这里面装的不是酒,是寂寞。”

然后他也将屁股往里面挪了一挪。

我再往里面挪了一挪,道:“我……我也不会喝寂寞。”

他笑起来,眼神迷离地说:“喝着喝着就会了。”

我再往里面挪,我就要贴到墙上去了,可是眼见人家越贴越近,我脑袋一蒙,豁了出去跳到桌子上去,摆摆手说:“我真的不会喝啊!”

这一下,是真的惊动了江城,他自昏黄的旋转灯下抬起头来,望着我,眉头紧拧。

彼时那男子嬉笑着过来抓我踩在玻璃桌上的脚腕,酒吧里人声嘈杂,并没有什么人注意到我们这里上演的一出闹剧。

我听到自己发自胸腔的尖叫,看到江城迅疾地站起来,穿过人群,穿过光与影,来到了我的面前,用力地扯开那握着我脚腕的男子的手,然后冲着站在高处惊慌失措的我伸出双手,正气凛然地道:“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闻着酒精都会醉,我觉得当时脑子里闪过的都是酒醉后脑残至极的想法。

他伸出双手的那一刹那,我忽然有幻觉,他是来拯救我的小王子。

可是,哪有小王子在将公主抱下桌子后重重地放到地上,我还没站稳他就揪着我的胳膊,对着侍者大发脾气:“什么人都可以进来喝酒了吗?你们为什么没把她拦下来?”

事件的解决结果是,酒吧的侍者在江城这家伙的淫威之下,派两个保安将我拒之门外。

我被架着出去的时候,恼羞成怒地吼着:“江城你这个浑蛋,你生儿子没屁眼!”

春寒料峭,寒冷还在侵袭着这个初春的城市夜晚,我只穿着长袖的低胸礼服,冷得牙齿打战。

路人用奇怪的眼神望着我,我只好背对他们,面向酒吧的大门,目不转睛地准备等江城一出来,就毫不留情地秒杀他。

而江城在一个小时后出来,我已经冷得失去了战斗力,蜷缩成一个小蘑菇在门口蹲点,以至于江城根本没留意到还在门口坚韧不拔守候的我。

路灯下朦胧未明的步行街,人来人往却是寂寞的声音,我始终保持着跟他一米开外的距离,路人投射好奇的目光在我们的身上,我却顾不了其他。

原谅我那一刹那的脑袋空白,我只知道,跟着江城,我必须跟着江城,但我却找不到跟着他的理由和原因。

我的脚疼痛无比,于是我踢掉鞋子拎在手里,赤足在寒冷的街道上行走,他走得很快,我跟得更快,直到在走出步行街,人烟渐渐少去的时候,少年忽然回头冲我大吼:“我不是让你别跟着我吗?你给我回去!”

我被吓了一跳,然后垂下脑袋问他:“我回哪里去?”

“你爱回哪里回哪里去。”江城的声音在风里沾了夜露的冰凉,落在耳边,吹冷了耳根,“你喜欢回我家,那你也可以回去,你喜欢回你自己的家,那也请便。”旋即转过身去,留一个后脑勺给我。

“我……没有家。”

江城愣了一下,他回头,无语地看着我,直到发现眼泪爬满我的脸,我狼狈地一抹,妆就花了,我像个脸上涂了颜料的滑稽的小丑,轻声地啜泣着:“我真的没有家。”

我是真的没有家了啊。为什么你就是不相信呢。

不但没有家,现在连个避寒的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

这一刹那,我觉得世界是那么不公平,我特别想对命运竖起一根中指,你这般对我,我干吗要对你文明啊,如果你公平一点点,为什么连我最后一点自尊都要剥夺呢?

起码我不用现在哭得像个大傻瓜一样,在这个又骄傲又自负的家伙面前,暴露自己所有的脆弱和眼泪。

而哭真的是个可怕的东西,眼泪一旦夺眶,就会战胜所有的坚强,悲伤传染进五脏六腑,我忽然觉得浑身都没有了力气,我顾不了那么多,像是醉酒的人一样,抱住自己的胳膊,蹲下去,大声地哭起来。

那是很久很久以来,我第一次这样悲伤这样大声地哭了,哭得有点儿奔放,眼泪跟瀑布一样飞流直下三千尺,悲伤像巨浪一样打来,要将我淹没。

我的身后巨大的广场荧幕上,猫又穿着王子般的白色服装,拿着一个小小的波斯猫形状的音乐盒,笑容像是很多年前第一次相见的雨夜一样纯澈。

而我在人群里,哭得像是一个缴械所有防备的士兵,现在,谁再给我一点点的悲伤,就可以将我彻底击垮。

人来人往间,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一个人。直到有一个人蹲下来,声音温和得像是多年前奶奶沏的一壶铁观音,袅袅的热气拂到我的耳边。

“好了,叶微凉,我借一个肩膀给你吧。”

那并不是江城第一次见到女孩子哭,但是他从来没有看到过一个女孩子哭得那样悲伤。他说他永远记得,他二十二岁那年的春天,步行街的尽头,叶微凉光着脚丫蹲在自己的面前,狼狈不堪地要把全身最后一丝力气都用完。

那一刻,他忽然觉得十分心疼。他仿佛从她身上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光着脚,抱着他最心爱的玩具,却再也找不到那个爱自己的人,在街头哭得无法抑制,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能像个孩子一样,撒娇任性有人捧在掌心里疼。

他将大衣脱下来,披在我的身上,注意到我已经不能走路的脚时,高大的他往地上一蹲。

我什么话也没有说,默默接受他大衣的温度,然后固执得如同一个任性的小孩,噘着嘴巴爬到他的背上。

长长的街灯,拉得我们的影子长长的,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这个我从未想过会有交集的少年,此刻我们的背影交叠,时光交织,悲伤也被密密地缝在一起。

那天,江城背着脚已经肿胀的我,去了他在西郊的秘密居所。

他的秘密居所在一座电梯公寓里,在进屋前,江城忽然警告我:“叶微凉,你千万别把自己当个女的,别把我当个男的,否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好。”

我顿时乐了,原来还可以这样啊!那以后我跟童橙橙寂寞地过七夕的时候,就可以我把她当男的,然后我们欢欢喜喜地去庆祝了。

江城将沙发上乱丢的报纸和衣服什么的整理了一番,我披着他的大衣跟个唱大戏的似的站他旁边,忽然觉得这家伙真是体贴,于是我装作羞涩地说:“哥们,真不好意思啊,今天得占你的床。”

埋头整理的江城回头看了我一眼,嘴角忽然一动,嘿,他乐了。

“整理沙发是因为打算让你睡这里。”

嘿,我也乐了。然后我就乐极生悲了。他果然没把我当个女的啊。

这屋子多好啊,这么大,平时还空着,不如我跟江城哥哥提个建议,让他租给我?我们今天好歹也惺惺相惜了一下,他应当不会再仇视我了吧?就算仇视我,我也不用经常在他家在他眼前晃了嘛。

结果,我晃着晃着就晃到了他同样讲究生活品质的洗手间,再然后……

我走到江城面前,脸红成番茄,喉咙口堵死似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这回江城把我假想成男人,彻底没戏了。

江城就这样好奇地看着我,见我半天没发出一个音节,只跟呆子似的杵着,居然乐了,问我:“叶微凉,你被点穴了吗?”

我张了张嘴,呼出一口气来,再鼓足勇气,用异常凝重的语调告诉他:“我来那个了。”

当江城抱着一大堆的卫生巾丢到我的面前来时,他的脸比我的还红。不知在哪里借了十个胆子,我竟然乐呵呵地嘲笑了他。

“你脸那么红干吗,你不是把我当爷们吗,我这爷们都不害羞,你这爷们害羞啥呢!”

江城脸上的表情凝固,然后脸色由番茄色变为猪肝色,然后他恶狠狠地说:“叶微凉,你的脸皮咋这么厚呢,你小心我把这些奇怪的东西丢出去,看你怎么红着屁股去楼下超市。”

其实,江城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恶毒的人,他不但嘴巴毒,心更毒!

我从洗手间出来,江城已经自顾自地打开笔记本电脑,全神贯注地看新闻了。

我只能自娱自乐地在他简约却不失格调的屋子里乱晃,然后,我晃到他的书桌前,目光被一张用精致玻璃相框圈着的照片所吸引。

照片上是一个女子的旅游照片,戴一副墨镜,约莫三十出头,前额头发高高束起,露出光洁的额头来,背景也许是北欧国家的建筑。女子的衣着简约大方,虽然只看出个轮廓,却可以辨明绝对是个气质卓越的名门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