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控制住自己情绪的傅凛吼了柏子仁,听见那带着愤怒情绪的声音的瞬间,柏子仁便像是被傅凛猛然提高了的声音吓到了一样,当下连让傅凛触碰的机会都没有,退后了一步躲开了他的手。

一直到晚上吃饭的时候,柏子仁都再没有靠近过傅凛。傅凛想走近他喂他吃饭,他却死死咬着牙齿低着头一直抖,傅凛看见这幕,心都凉了一半,一瞬间甚至有点心如死灰的感觉。

那一天晚上,傅凛坐在沙发上一夜没睡,蒋碧云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眼睛通红,却还是用故作镇定的声音说着柏子仁的近况。他告诉蒋碧云,让她不用担心,最近柏子仁已经能听的懂他说话了,是的,他很好,可是这般说着,他的眼泪就顺着脸颊不停地往下流,一直到这个电话打完,傅凛终于仰倒在沙发上忍不住无声大哭了起来。

从没有像如今这样绝望,从来都打不死的倒霉鬼傅凛第一次怀疑起自己的运气来了。或许正是因为他的存在,才让已经摆脱了那种命运的柏子仁又一次陷入了这种无奈的境地,而只要一想到原本意气风发的柏子仁可能后半辈子都要这样度过,傅凛就压抑地快喘不过气来了。

“呜呜……柏子仁……你怎么了……你告诉我……怎么样你才能好起来……你告诉我啊……你告诉我!”

……

第二天天亮,傅凛还是和寻常一样起床给柏子仁做早点,或许是因为智力回到了童年时代,柏子仁的忘性也变得和孩子似的。他没有再拒绝傅凛的靠近,像个乖顺的孩子一样任由着傅凛帮他穿好了衣服,而傅凛看着他这幅样子,原本昏暗的心情似乎也变得好转起来了。

今天他想带柏子仁出去转转,毕竟总闷在家里也不是个办法,任天翔的确是告诉过他要带柏子仁出去看看人和物,可是因为柏子仁本身的不确定性,傅凛就难免有点迟疑,而一直到昨天看到他站到窗台边望着外面时,傅凛才想起来,这个人也许是想出去走走了。

或许柏子仁现在也不会和自己表达什么,可是从他那孩子般的言行中,傅凛却也时不时能窥探到他柔软,单纯,胆怯的内心。

他知道柏子仁在一点点地接受自己,自己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或许这样的成效对比起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显得有的微不足道,可是让他放弃柏子仁,他绝对做不到。

这般想着,走在路上小心拉着柏子仁手的傅凛没有在意那些投注在他们身上的目光,将身边人的手掌握的更紧了些。尽管那些目光有的带着厌恶,有的带着排斥,可是只要感受到这人手掌的温度,这一切似乎都变得无关紧要起来了。

“我带你去游乐园看看吧?我们小时候可从来没有去过呢……那里有很多好玩的,我们可以看看,你要是想玩,就捏捏我的手吧,然后我们就去试试……”

柔声对身边人说着,傅凛的眼睛满是暖意,见状的柏子仁没有回答,只是任由着傅凛拉着他缓缓往前走着,而当他们一起来到p市最大的那个游乐园时,原本看上去面无表情的柏子仁看着那些奔跑着,嬉闹着的孩子,忽然表情就极细微地变化了一下。

“怎么样?很热闹吧?我们以后吃过晚饭就一路走过来看看吧……反正这也离家不远……好不好?”

这般轻轻地说着,傅凛和柏子仁手拉手一起缓缓往前走着,他们俩找了张供游客休息的椅子坐下,傅凛一直在和柏子仁说着话,而他没有注意到的是,柏子仁的注意力一直放在不远处的两个男孩身上,一直到傅凛不经意转过头来,他居然看到从来都满脸茫然的柏子仁用有些认真的神情望着不远处,而当他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却只看到两个在那儿凑在一块小声说话的男孩。

“呜呜……孔嘉我害怕……我再也不要玩那个了……吓死我了……”

“笨死了,别哭了!!你鼻涕都出来了……那有什么好怕的啊……”

“不知道啊……呜呜……我就是怕……吓死我了……我不玩了……”

“好好好不玩了,那我给你买罐饮料,你不要哭了好不好?不然我妈妈又以为我在欺负你了……成天天,你到底是不是男孩啊……笨死了……”

两个孩子无忧无虑的声音渐渐走远,夕阳打在他们身上,留下两个小小的影子。柏子仁一直到他们离开还在看着那个方向,而傅凛见状却是微微地笑了起来,接着勾着嘴角轻轻道,

“是想到什么了是吗?恩,有个家伙那时候也最喜欢用这套来逗我……但是我可从来不哭,不过最近不太一样了……”

这般说着,傅凛缓缓站起身,柏子仁没有回答他的话,他却忽然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发顶。

“乖,坐在这里,我也奖励你一罐饮料,所以你以后就不要惹我哭了好吗?”

“……”

始终没有说一句话,柏子仁就这么坐在发烫的木椅子目送着傅凛走到自动贩售机前,他的眼神闪闪烁烁,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快速地从眼睛里闪过,而在他的脑子里,一个声音正在不停响着。

【滴——系统维护已完成,当前信息已归档,请勿关机!完成进度10%!完成进度20%!完成进度21%!】

熟悉而陌生的机械声在耳边不断地作响,那些杂乱的信息经过漫长的修复和中途的损坏如今终于缓缓地回到了正轨。

因为当时那一下致命的伤口,原本流散在外的三魂七魄终于回到了他主人的身体,而伴随着那声音越来越响,一直到傅凛缓步走回到柏子仁身边,两个人坐在天边的最后一抹晕黄下打开那一罐子气体饮料时,柏子仁看着手指上的那个金属拉环忽然就出了神。

“怎么了?”

疑惑地望着面前的人,傅凛拿着饮料罐子看着柏子仁,眼神莫名,柏子仁久久没有回答,只是忽然主动伸出手将傅凛的左手拉了过来。

手掌温柔地托起属于所爱之人的左手,眼神茫然的柏子仁像是完全根据自己下意识在动作一样,温柔而小心将自己手里的那个易拉罐拉环缓缓地套进了傅凛的无名指上,而从头到尾都没有反应过来的傅凛在看到那个拉环的时候,一下子便愣住了。

脑海中两人的最后一次交谈,那个人漫不经心问起自己喜欢什么戒指款式,他只记得自己胡乱回答了一个不像回答的回答,而当此刻,这个已经失去了清醒意识的人将这个东西套在自己的手指上的时候,傅凛的肩膀忽然开始颤抖了起来。

……

“你喜欢什么样的戒指?”

“干嘛,你要送我呀?”

“恩,喜欢什么样的?”

“哦,就千足金的吧,带在大拇指上的,闪闪发光的最好,再镶块翡翠吧,反正你有钱。”

“喂。”

“哈哈,我胡说的,你就是送个易拉罐盖子给我,我都喜欢。只要是你送我的,我都喜欢。”

……

【滴——2025阎王系统7.0正式发布!现绑定情侣用户还可获得蜜月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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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作者有话要说:恩,正文到此完结了,打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自己忽然有点伤感了。

很感谢每一个支持正版,为这篇文留下过评论的大家,千水万山总相逢,我爱你们,也期待再见。

后续有几个番外,目前确定的有主角西皮,洛城秋白,黑白无常和一个日常的。这几天会陆续更新上来的。

18号开新文,感兴趣的可以看看,爱你们,你们是我最珍贵的宝藏=3=

第95章 洛城秋白篇

作者有话要说:洛城和秋白转世后的故事,因为洛城前世是自杀,所以瘸腿奏是他继续做人的代价啦~

不过温油的脖子还是给了他们一点礼物滴,所以还是能够在一起哒~

顺便喊一嗓子,新文开文了哦!求收藏求评论嗷嗷嗷!爱你萌!

沈秋白从记事起就一直在做着一个同样的梦。

梦里有个影子,模糊且不真切,但散发着让他感到熟悉的气息,而每当他似乎要触碰到那个影子的时候,这个梦又会马上醒来。

醒来之后,那些记忆就会伴随着梦境而一起消失,而留在沈秋白脑子里只有一个冷淡的声音最后留下来的一句话。

“上路前,我送你们俩最后一件礼物,只有记忆没有缘分的来生,一切都得靠你们自己。”

这个梦沈秋白从来没有搞懂过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对于他来说,这也仅仅是个梦而已。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虽然长期住在国外,但是并没有任何宗教信仰。在他看来,这个世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前世今生,神神鬼鬼之类的更是完全不可信。

抱着这样的思想,沈秋白就这样长期被这个梦困扰着一直成了年,在这过程中,他的家人也曾经给他找过心理医生之类的,可是却始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答案。

如今,他已经十九岁,他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的华裔家庭里,生活无忧,学业出色。他的家里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年龄最小的他在前两个月刚刚和自己家中的所有亲人出了一个影响力不大的柜,而他的所有家人都对这件事也不过是表现出了,哟,你居然到现在才肯和我们坦白这件事的挪揄态度。

这是一个接受了西方开放式教育,同时又保留了中式家族温情的家庭,因此所有家庭成员都没有为难这个坦诚说出自己性向的孩子,反而是用包容和宽慰的态度给了沈秋白许多鼓励。他的父母直接用一辆新车当做了成年礼物,而大哥和大姐则给他准备了一场他期待已久的中国旅行,权当作讨好老幺的手段。

“从你出生,你都没有回过国,我和你大姐小时候好歹还跟着爸妈去看过故宫长城,你可连我们的故乡是中国y市都快忘了吧?现在你也长大了,这次我们谁都不看着你,你自己回国一趟吧,看看山水,看看同胞,也看看咱们的祖国……”

家人的举动让沈秋白十分感动,他的家庭虽然是华裔,平常也用中文交流,但是因为在大学里的语言环境还是偏向于英语,所以他说的并不顺溜,对于那个他从没有回去的故乡,他一直只能从家人的口述中才能得知,在简单的收拾了一些行李之后,他便干脆地上了飞往中国的飞机,而在经过了漫长的飞行路途中后,他在从机场出来后,看到的便是一个完全和过去所生活的不同的国度了。

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和沈秋白相似的长相的行人神色匆匆地走在喧嚣的街道上,再没有在国外生活时那种时常要被问询起究竟是韩国人还是日本人的不悦,充斥在心里的反而是一种回到了故土的激动和感动。

这就是我的故乡呀,这就是父母时常提起的根呀。

兴致勃勃地在大街小巷上不停地拍着照,就算是看到煎饼果子摊都要兴奋好半天的沈秋白就这么乐此不疲地在y市落下了脚,而当夜幕降临,他回到自己所在的酒店休息后,他又会开始做那个长久以来一直困扰着他的梦。

不过奇怪的是,这一次的梦似乎开始变得有些清晰,因为他甚至能隐隐约约地看见那个影子的脸了。他能够感受到那个人牵着自己的手,用温暖的掌心轻轻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接着微笑着对他说,

“我等着你,秋白,你一天不来我就等一天,你一年不来我就等一年,我一直等着你,好不好?”

那一瞬间,沈秋白真的有一种想要失声痛哭的冲动,明明他压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可是他的心就是酸疼的厉害,那种强烈的想要将这个陌生人拥入怀中的情绪充斥在他的心里,而当他再一次夜半惊醒的时候,他看着哭湿了一大半的枕头,露出了不知所措的表情。

如果这是一个梦的话……那未免太过真实了吧?可是那个呼唤着自己的名字的人到底在哪儿了……他是不是真的就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等着自己呢?

那一天晚上,沈秋白都没有睡好,第二天继续出门转悠的时候,沈秋白都显得有些没精神,可是就在第二天,他遇到了一件很特别的人,也正是这个人,让他的中国之行变得有些不太一样起来。

事情还要从那天他去往其中某一个景点的过程中说起,那天是个周末,这个城市也没有地铁,打不到车的沈秋白选择了公交车,而那一天的公交车恰好又非常的挤。

当时整个车上的人都被拥挤引起的闷热弄得有些脸色不好,还没有习惯国内这种人挤人环境的沈秋白更是差点没喘上气来,几个座位都已经被各种抱着小孩的阿姨奶奶们占领,沈秋白个大小伙子自然也没有那个脸皮去抢位置坐下,而当公交车驶过两站之后,车子缓缓停下,这个时候,下面的站台忽然就上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一上来,车子里的很多人都忍不住看了看了几眼。其实他并不特别,只是个介乎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年轻人,他的五官深邃,身材挺拔,眉宇间带着些英气,可是这都不是重点,因为让他真正受人瞩目的原因则是因为他手上拄着的那根拐杖和那条显得有些别扭的右腿。

这是一个残疾青年,他上来的时候都有些不方便,车上的不少人看着他艰难地迈开步,都有些不忍地皱起了眉,而一个原本和小孙女坐着一个位子的老太太更是立马站起了身。

“小伙子,过来坐吧,这有位子。”

老太太的声音显得有些紧张,似乎是怕自己这行为有些突兀,沈秋白原本正站在这老太太的旁边用耳机听着歌,并没有注意到车上什么时候来了个人,而当他随着老太太的动作和一个年轻男人道谢的声音转过头时,他脸上的表情一下子愣住了。

“谢谢阿姨,不用不用,我站着吧,没事。”

“你还是过来坐吧,这也不太方便……”

“谢谢,我习惯了,站着就好,您带小朋友坐下吧。”

低哑温柔的声音,似乎将所有的情话都藏在了那满腔深情里,虽然隔着耳机听得并不真切,但是当那夜夜纠缠于沈秋白耳边的声音第一次以这种形式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时,他还是一瞬间感到了心头的悸动。

他的眼睛忍不住久久地落在了年轻人的身上,从他出汗的额头到残缺的右腿,他都仔仔细细的看着,他只觉得自己沉睡了十几年的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捶打着一样,酸疼的厉害,而似乎是因为沈秋白的视线太过突兀了,那个被他紧紧盯着的年轻人皱着眉一抬头,便看到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人正傻傻的看着他,而不知道怎么的,他也一下子愣住了。

一种莫名悲伤的感觉缠绕在他的心头,明明从未见过,可是就是有些莫名的熟悉,这让这个右腿残缺的年轻人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自己从小到大经常做的那个梦,而在那个梦中,他不止一次见到了一个和面前这个人有几分相似的影子在和自己说着话。

他一出生就是天生的右腿畸形,被父母遗弃在路边之后,他靠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才考上了大学,拥有了全新的人生。在他过去的十几年里,他每天晚上都会做一个相同的梦,在梦里有个人不断喊着他的名字,而除了他明亮的眼睛,他甚至连那个人的名字都不知晓。

“这太荒谬了……”

隔着拥挤的人群,两个人齐齐地在心里不约而同地想着,他们都在心里嘲笑着自己居然会相信梦境这种并不靠谱的东西,而那个没有让座成功的老太太却已经开始热心地和瘸腿的年轻人说起了话。

“小伙子,这是准备去哪儿啊?”

“哦……准备去舟山那边,我在那儿读书。”

“呀,重点大学呀,真不错啊……怎么今天出来都每个人陪着你啊,不太方便吧……”

“还行吧,一个人都习惯了。”

“那你这……”

健谈的老太太问一出前面几个字后立便刻停了下来,她似乎也觉得这不太好,所以赶紧住了嘴,恰巧这时她怀里的那个小姑娘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开了口。

“哥哥,你的腿是生病了吗?为什么看上去这么难看?妞妞以前也把腿扭了,奶奶给妞妞用嘴吹吹,我就好起来了,我也给你吹吹吧。”

孩子的声音柔软而甜蜜,那双眼睛更是纯洁无垢,这样的话从未成年人嘴里说出来也难免伤人,而听到这话的老太太立刻生气地骂了小孙女一句。

“妞妞!别瞎说,给哥哥快道歉!”

“啊,没事……”

闻言稍稍的愣了一下,被大庭广众提及这种问题,这个年轻人也没有多少不悦,他只是抬起手摸了摸小女孩的头,便什么也没说的低下了头。而车上的其他人只当自己什么也没有听见,可是从头至尾都目睹了这一幕的沈秋白却忽然难受了起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因为一个陌生人而难受,如果是因为他的残疾,那这种情绪又来得未免太过强烈,他只是觉得面前这个人不该这样闷闷不乐地站在那里承受着别人异样的眼光,他应该自信张扬的在篮球场上奔跑着,应该大叫大嚷地像个冒失的小孩,可是眼前的这个人却那么沉默而温和地拉着公交车吊环艰难地站着,即使沈秋白隔着那么远都能感受到他的沉闷和哀伤。

之后的路程,沈秋白和那个陌生的残疾青年都没有再对视过,他们没有去交谈,也没有什么兴趣去因为心底的那点疑问就和一个陌生人搭讪,虽然他们从始至终都在默默地注意这对方的行动,可是当舟山站到了的时候,这个拄着拐的青年还是在犹豫了片刻之后,缓缓地走向了公交车的后门。

他的步子迈的特别的慢,在经过沈秋白身边的时候,他有些不自然地停顿了下脚步,沈秋白一脸茫然地看着他,他很想抓紧这片刻的时间和这个之前素未蒙面的人说一句话,可是话到了嘴边,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和他说什么呢?自己认识他吗?他的前半生压根就没来过国内,怎么可能就会因为这样一个梦境就去和一个人搭讪……那也太过愚蠢了吧?

心里复杂地想着,手掌也忍不住握紧了,沈秋白目送着那个年轻人下了公交车,他看着他站在站台上,两个人的眼睛隔着车窗玻璃遥遥地对视了一眼,沈秋白忽然就眼睛红了。

一种酸楚的情绪充斥在他的内心,他说不清,也道不明,自己和这个人的这匆匆一瞥,就和这个世界上每天都要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一样,大家不会去费心记住一个完全不用在意的过路人的长相,而自己,之于那个人,也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车子缓缓发动,沈秋白站在车上低着头,站在站台上的那个青年也转身走了。他们就如同许许多多在人海中只见过一眼的人一样,两人的相遇如此短暂,也毫无水花。或许许多年后,沈秋白回到自己远在海外的家,找到所爱之人,终于拥有自己的家庭之后,他也会想起这个对他来说意义非凡的一天,可是此刻,他只是双手颤抖着握着手里的公交车吊环,一直到他忽然听见自己用差点走音的中文大声道,

“请停一下车好……好吗?我要下车!麻烦了!!对不起!对不起大家!”

在一众乘客抱怨的声音中,沈秋白脸色通红地跑下了车,他也不知道自己干嘛莫名其妙地跑下来,可是当他顺着开过来的路一路发疯似的跑回去的时候,他的心里居然没有一丝后悔。

错过了今天他才后悔!错过了那个人才会后悔!

头顶上的太阳晒得他满头是汗,沈秋白拼命地往前跑着,生怕自己跑回那个站台的时候,那个拄着拐杖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而在他沿着那条路快要跑到尽头的时候,他却忽然看到在路的另一个头,有一个一瘸一拐的身影正在他的这个方向快步走来,而在他的脸上,有着和沈秋白如出一辙的紧张和害怕。

他们都在害怕着错过,他们都在畏惧着离别。明明只是第一次见面,却好似上辈子就已经有了莫大的牵连,而当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交汇时,他们居然有些默契地听到了彼此心跳的声音。

“你好……我叫……我叫沈秋白”

结结巴巴地开了口,人生头一次在这种情况下和人说话,沈秋白的脸都红了,他把自己的中文名字说出口的时候,对面的那个人明显愣了愣,而很快,他也有些羞涩地笑了笑,轻轻开口道,

“你好,我叫方洛城。”

……

后来,沈秋白和方洛城毫无意外地在一起了。

虽然两人的出生环境天差地别,虽然他们在此之前都没有见过彼此,可是那场宿命式的相遇还是让他们最终走到了一起。

沈秋白并不因爱人的残缺而畏惧,方洛城这个人也在彼此之间的相处让他越陷越深,这个一直生活在苦难中,却依靠自己的毅力生活的很好的人身上充斥着让他着迷的魅力,他就这样在那个城市一直呆了有两个多月,这期间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将自己的签证延期,而当一天,他的家人终于忍不住问起了他的归期。

“你在中国是有了什么奇妙的收获吗,宝贝儿?不介意的话可以告诉我吗?我给你把把关?”

一向热衷八卦的大哥在电话那天好奇的发问,忽然有些不好意思的沈秋白在犹豫了片刻,还是轻轻开口道,

“是的,我觉得我找到了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非他不可?”

“是的,非他不可。”

“那么就祝你幸福吧,秋白,要好好珍惜,爱情来之不易。”

挂上电话的时候,沈秋白忍不住轻轻地微笑了起来,他此时正在方洛城的家中,而方洛城则一直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听着他和他大哥打电话。在沈秋白挂上电话的那瞬间他就尴尬地错开了眼,而当沈秋白缓缓走到他身前,跪下来用手抚摸着他的双腿时,轻轻地开口说了一句我爱你时,方洛城忽然就笑了起来。

“你知道的吧?我的腿是天生就这样的。从我一出生,我就有一条难看残缺的腿,小时候福利院的一个照顾我的老太太曾经和我说,这是因为我上辈子做了不好的事,阎王爷给我的惩罚,那时候我觉得很生气,也很冤枉,现在想想,说不定我是真做错了什么,才会收到这样的惩罚吧……”

这般说着,方洛城俯下身,他将沈秋白整个人都拥进怀里,慢慢地闭上眼睛,接着用只有他们彼此能听见的声音柔声道,

“阎王爷一定是因为我上辈子没找到你才惩罚了我,这一辈子,就算死,我也再不会错过……”

——“我发誓。”

前生缘,今世续,真真切切,圆圆满满。

第96章 国际死人纠纷(1)

中国管理死人的叫阎王,那么老外他们那边又叫什么呢?

这个问题曾经长久的困扰过赵发财这只土生土长的本地土狗,因为作为一只狗的眼界注定有限,所以当有一天,在他把这个疑问好奇地向自己的搭档白无常提起时,白羡生只是漫不经心地撇了他一眼,接着淡淡地开口道,

“不就是个鸟人嘛,在他们那儿叫撒旦,satan,听说平时是住在地狱里的,哦,有人也管这叫死神。”

白羡生的回答,赵发财默默地记住了。因为不太会英语,所以他只是记住了一个大概的读音,傻蛋。

中国管理死人的叫阎王,国外管理死人的叫傻蛋。

这个想法就这样留在了赵发财的心底,而一直到有一天,他作为阎王殿的员工终于头一次见到了传说中的傻蛋,在那一瞬间,赵发财脑子里留下的却只有硕大的四个字……人如其名。

*

旺达是个撒旦,西方传说故事中的死神,据说拥有八对黑色羽翼的堕天使,地狱的掌权者。

可是事实上,五年前的他还不过是美国最底层居民的一员,无父无母,从出生起就被遗弃在了公共厕所的小便池里,一直到十九岁都只是一个没读过书的小混混。

国外的生活环境对于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总是冷漠的过分,旺达没有自己的姓氏,没有自己的家人,他拥有酷似华裔的黑发黑眼,因此更是受到了无数的歧视和暴力对待,可是这样苦难的生活没能让他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上等人的同时,却也没有让他成为一个心灵肮脏的堕落者。

他不嗑药,不混帮派,更不帮那些瘾/君子运/毒/藏/毒,他利用自己所有的时间在快餐店打工挣钱,希望以后能自费去完成大学课程,他遇到公益募捐和乞讨者还会积极捐款,他喜欢莎士比亚和肖邦,而就在这样一个积极乐观的小伙子努力地试图改变自己的命运时,他却在一次回家的路上,为了制止一场近在咫尺的持枪抢劫案而被三名歹徒当场射穿了心脏。

死亡的感觉太过惊悚,那之后发生的事情也有些太过神奇,旺达已经记不太清那时候的具体情况了,他只知道再醒来的时候,他的人生已经变成了一部好莱坞大片,而身为这部电影的主角,他不但拥有了黑色的鸡翅膀,酷炫的超能力,还能在所有人都看不到的情况下,看到各式各样的幽灵,鬼魂,吸血鬼,狼人,巫妖,精灵乃至天使。

被恋人吊死在家中的少女,被父母遗弃的死婴,德州电吹风杀人狂,开膛手汤姆还有许许多多神奇的案件。他以一个人类的角度帮助了许多坠落于地狱的子民,而当那些案件一个个被解决时,他也从最开始的恐惧和不安转而变得冷静和成熟起来。

旺达成为了一名行走在人间的死神,他的工作就是负责收割人的性命,从中赚取自己的薪酬,进而获得更强大的能力,可是因为个人性格问题,他在处理这些案子的时候,总是会代入一些自己的个人观点,傻乎乎的死神小可爱又开始在纽约乱转了,曾经这样的笑话每天都要逗得那些神神鬼鬼们偷偷发笑,而当五年后,他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撒旦,并已经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工作团队时,他却遇到了一个让他有些棘手的案子,而正是这件案子才让他有了后来的中国之行。

【four】

有新案子,boss.

坐在公园长椅上咀嚼着一块冷掉的三明治,一身黑色羊绒大衣的旺达眯着眼睛看着自己助手发来的信息,黑色长发性感而凌乱,蜷曲着披散在他的肩头,那双同样颜色的眸子深邃迷人,仿佛是镶嵌在这英俊脸庞上的两颗黑钻一般让人沉醉,而当他活动着手指快速地回复完自己的助手时,那一大串答非所问的话却也让他的助手four瞬间有些无奈起来。

【satan】

嘿,宝贝儿,我看到你在鬼书上分享的最新照片了,你的宠物august越长越可爱了!他现在还喝人血吗?每次看到他呲着带血的尖牙冲镜头微笑的样子,我都觉得纽约非人类界的第一小美人非他莫属了!

【four】

您如果愿意把自己的大动脉递到他的嘴边,我想这个小美人已经属于你了.也请不要再废话了,boss,天堂的那些家伙已经过去了,我们不能从排场上赢过他们,难道还要在效率上输给他们吗?地狱因您而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