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倚重楼

第一章

绛华是荻花精,生在江边渡台,随着时令枯萎开花长叶。大约她是荻花的缘故,不像一般娇贵花种幽怨地算着花期,开完花又不愿变回光秃秃的丑陋模样,最后往往被天庭的仙君削去了百年修为,又做回一株无知无觉的花树。

百年,对花精来说,不算太长。佛语有云:一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

绛华心中的一年,不过是佛经中的一弹指。

那日秋意日暖,她伸展身躯在江边晒太阳,身上淡紫的荻花开得正艳,远远看去,好似银白的一片雪。绛华来不及欣赏一下倒映在江中的自己的模样,突然一只脚踩在她头上,偏偏脚上一滑,顺便重重一踏,又顺脚碾了一碾。绛华痛得要命,连忙保护好自己的那些开得正好的荻花,从那人鞋底下挣扎起来,拼命想瞧清楚那只鞋子主人的面貌。

“表哥,你踩着那株江荻了。”一道稚气清脆的声音顺着风飘来。

绛华险些热泪盈眶,歪歪扭扭地探出头看着那位为她解围的恩人。那是一位穿着嫩粉衫子的小姑娘,白瓷一样的圆脸,脸相温柔,眼睛瞪得圆圆的,可爱娇小。绛华突然想,要是这小姑娘将自己折了拿在手里,她也很是愿意。

绛华没有别的嗜好,就是喜欢美好的东西。当年身边那棵合欢过了花期还不愿让花枯萎,这番景象惊动了当地不少人,大家都说,定是有鬼魅作祟,导致花期无端延长。当时有位仙君路过,青衫飘飘,手执折扇,举手投足之间尽显清华。他废了合欢花精的百年修为,又指点一条成仙之路,细长凤眼中光华流转、十分醉人。

绛华看得转不开眼。那位仙君也感觉到了,突然转头对她笑了一笑。绛华顿觉春风拂面,眼前万紫千红繁花似锦。

那合欢花精从此不再歪曲花期时令,一心一意修习,想有朝一日登上天庭在那位仙君身边为伴。

绛华很艳羡,想着哪一日自己也寻到结缘的人,可以长伴有缘人的身侧。

眼前这个小姑娘可是就是那个有缘人?

绛华正想着,顶上那只鞋终于挪开,一张黑黑胖胖的小脸占据了整个视线。

那小黑胖子蹲下身,指着绛华对一旁的小姑娘道:“绯烟,你喜欢这株难看的荻花?”

绛华大怒,哪里来的黑胖子,生得这般寒掺,竟敢说她难看?她仰头直视那小黑胖子,瞧那身板生得凸肚粗腰、敦实粗壮,像极了扁南瓜,不禁同情地叹了口气:这般难看的孩子,和他表妹站在一起,更显得寒酸,也不知长大后会怎么丑陋?

小姑娘点点头,说:“这荻花很好看,淡紫色,远远看去像是白的,一点都不难看。”

绛华满意地点头。还没得意太久,就觉得脖子被一把掐住,耳边听见那小黑胖子稚嫩的声音说:“既然你喜欢,我就拔下来送给你吧。”

绛华颤抖着想,苍天待她,可不是那么残忍罢?她辛辛苦苦修行了百年,马上就可以化为人形,竟要在这节骨眼上被人连根拔了?

小姑娘板着脸,气愤道:“谁让你拔了?我以后要是瞧哪里的花生得好看,你可不是都要拔下来?这样别人看不到好花,那些花也会觉得痛的!”

绛华想,要是她立刻可以化成人形,一定冲上去和那美丽小姑娘结缘,殷勤陪伴她一辈子。

那小黑胖子谄媚地赔笑道:“绯烟你别生气,我是开玩笑的。”站起身后又一脚踩在绛华头顶,身上肥肉一抖一抖地去赔不是。

绛华远远看去,只见两家人在渡台依依惜别,小黑胖子和那美丽小姑娘站在大人身后。看模样,两家人衣饰颇为华美,大概都是官宦人家出身。最后那黑胖子跟着一位白须清癯的老头上了船,拼命地忍着泪扬起手摇晃。

绛华又觉得有些同情:才十来岁就要离家远行,偏偏生得又不是一副惹人疼的模样,出门在外不知要吃多少苦头。

她听见那小姑娘似懂非懂地吟了一句诗:“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

绛华听过不少秋日送行的人吟诵过这句前人诗句,只是从未觉得那些离别相送有什么值得悲哀的。

她不过是一只不成形的花精而已。

绛华在渡口睡了几日,待醒来之时荻花已经凋谢。她微微伸展开身躯,让阳光暖暖映在身上。她开始对周遭的动静更为敏感,一阵风吹过,几声脚步声,依依送别的话语,总会轻易让她惊醒。

她此刻抬起头,正看着一双人远远走来。那男子方巾儒衫,衣衫洗得有些发白了,但是看着不觉寒酸,反倒有些斯文的味道。那女子荆钗布裙,伸手挽着身边人的臂弯,一双眼笑得弯弯的,却有些水光潋滟。

两人在渡台边停了下来,执手无言。

绛华听见那个女子轻声道:“我等你。这一辈子,我就在这边的老屋等你回来。”

那男子也柔声道:“我定会金榜题名,然后来找你,定不会辜负卿。”

绛华觉得好笑。到底是凡人。穷书生偏生觉得自己一定能会试高中,凭着才学飞黄腾达,在家的贤妻也觉得夫君永远不会嫌弃她放着那些名门小姐不要还同她厮守。

那书生登上船顺风顺水往都城去了。女子站在渡台上,一直站到那船和人都不见了影子。

绛华每天醒来第一眼,就看见这个女子坐在渡台边,做着女红。

她知道她在等自己的心上人,可她却半点也感觉不到凡人会有的感情,大概因为她只是一只花精。

打马渡前经过的行人总会远远问一句,这是谁家的女子,生得这般如花似玉。

绛华看着那个正低头做女红的女子,想,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才是美人如玉呢。

春花开了又落,秋风吹走夏月,冬雪纷乱曼舞。渡口那千丝万缕的柳,还是挽不住江水奔流。绛华有一日突然听她说话了。

那女子向着江面,神色平淡:“江郎江郎,我爹娘终是等不及你明媒正娶我,便要将我嫁给邻村那董家为妾。我万万不会负你,今日苍天为证,我是被逼,并非要弃你而去。”言毕,突然一脚踏进水中,扑通一声溅起一阵水花。

绛华着急地将枝条变长了伸到水下,费尽力气才将那女子捞上来,不小心折断了一截枝叶,还痛得要命。她想了很久,还是不明白那书生不回来了,她为何宁可溺死也不愿意嫁给别人。

女子的家人最后找了过来,哭天抢地将她带回家。

绛华有很久没有再见她。

等在见到那女子的时候,绛华已经认不出她了。她的半边脸上是一片血痕,看着十分狰狞,另外半边依旧美如玉。她说,只有将容貌毁了,才能继续等那个姓江的书生。

绛华只觉得自己在发抖,想把那个姓江的从人堆中挖出来,用枝条鞭笞一百遍一千遍,要他下辈子都抬不起头做人。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为何会有这种想法。

绛华之后的日子便是时时煎熬,看着那女子拿被毁得厉害的半张脸对着自己,心中将那姓江的书生鞭笞千百遍。她突然感觉到,自己化为人形的日子已经近在咫尺。

而那姓江的却突然坐着船回来了,依旧是一身洗得发白的衣服,看着那女子站在渡台上眺望,几步走过来,一把将对方搂在怀里,怜惜得摸着对方被毁的半边脸轻声安慰。那女子喜极而泣。

绛华看着看着,只觉得身子又在发抖,大概就是凡人所说的愤怒的感觉。她看见那书生揽着人走出老远,突然回头朝她看了一眼,眼中得意。她要是可以说话,早就痛骂过去:“你这条臭鱼精,竟敢干出这等歹事!”

绛华躺倒在渡台边,只觉得身体内有什么正在爆裂开来,彻心彻骨的疼。她不再剩下别的意识,只是觉得痛,像是渗入到最深处,忍不住翻滚起来,突然扑通一声连根掉到水里。还好渡口没有别的人,不然一株江荻将自己连根拔起滚到水里的场景可太过于惊悚。

绛华攀着石阶站起身,突然发觉有些不对。她和那些凡人一样,有了薄薄的皮肤,覆盖着骨肉。她湿淋淋地攀上岸,一斜身便用法术弄来了衣服。她是只花精,可人间的规矩还是懂得的。

江水倒映出一张有些妖异媚气的脸,下巴很尖,发丝青黛,和凡人很有些不同。绛华来不及变个模样,乘着风沿着鱼精的气息而去。

第二章

那鱼精正翘着腿坐在屋外的篱笆上,看着绛华杀到先是一怔,然后啧啧称赞道:“看不出你一棵荻花精,竟能生得这副模样。”虽然他现下顶着那张江姓书生的脸,但是一笑起来,就完全不一样,要吊儿郎当一点,甚至有些许暧昧。

绛华看着他,偏着头露出一个淡淡的笑颜:“你这鱼精虽然一身腥臭味,说话却不太臭。”她凝目看着鱼精,慢慢道:“你将那屋里的江氏怎么样了?”

鱼精站起身,故作姿态地掸了掸衣袍:“你也别鱼精、鱼精地叫我。我叫余墨,可不叫鱼精。至于那个女人,反正她也活不长了,我好心变成他丈夫的模样,哄她高兴,她将精气给我,也不算亏。”

余墨话音刚落,眼前一花,遭了绛华一记耳光,只觉眼前发晕。绛华手一招,屋边立着的锄头就飞到手上。她抡着锄头,又快又准,将余墨钉在地上满地乱滚。突然,余墨撞到一旁的水磨,身上有一颗漆黑的珠子掉了出来。

绛华没有上心,只是记挂着将那条贱鱼精捆起来抽打,又一锄头下去,这下刚好钉在他脸边,差点将他的脑袋打穿了。余墨神色微敛,侧着脸的时候正好看见滚到角落去的珠子,也顾不得头顶上的威胁,扑过去捡那珠子。他不过才扑到一半,背上一沉,不由向上一看,只气得颤抖:这刚成形的花精竟然有胆一脚踩到自己身上,还动作明显地碾了又碾。余墨生生忍下气,不屈不挠地趴着去够水磨和墙角之间的珠子。

正当他指尖感到珠子的温润之刻,一只白皙的手抢先将踏捡了起来。绛华低下身问:“你那么宝贝这东西,可是有什么原因?”

余墨拼命摇头。绛华举着珠子看了看,随手往井里一丢:“那就不要了吧。”

余墨面如死灰,一团怒火从头烧到脚:“你这没脑子的花精,将天地至宝的异眼到处乱扔!”他推开绛华,一头栽下井去。

绛华看着鱼精跳下去扑腾,将手心摊开,一颗漆黑的异眼正静静地躺在她的手心。她知道异眼,这是天地间的至宝,传说有了它就可以看清世间万物的玄机。她正想着,只见异眼突然浮到手心上方,竟一下子撞到她的右颊。她顿时觉得自己的半边脸像是火灼一般的疼,甚至能听见惊悚的嗤嗤声。

绛华管不了那屋里被吸了精气的江氏,衣襟带风直奔村外的江边,竟是忘记了村里井多,哪里都有水这回事。

她直奔到渡口,正要直接跳下,突然有人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把抱住她的腰,期期艾艾:“姑娘你有什么想不开的,千万不要跳江啊!”

见鬼,谁是想不开,她只是被烫的难受。

绛华回转头发狠地瞪着那人,那人突然向前用力一推,将她推进水中,然后用一种惨绝人寰的语气惊叫道:“有妖怪啊啊啊!”

绛华有些纳闷,果然妖和人对皮相的定性是十分不同的么,明明余墨刚才还拐弯抹角称赞她好看。可一切疑惑在她看着越来越近的江面之时全部都解开了,微起波澜的江面正倒映出她的模样。

她的右颊,一直感觉像是被火烧的右颊,竟是一片焦黑色。

两边脸完全不能对称,看上去很是扭曲。她没来得及再想别的,就一头栽进江中,搅乱了一方水面。

咣当。什么瓷器类的东西摔在脸边,跳起的一些碎片还擦到脸。绛华在半睡半醒中想尽力睁开眼,却是徒劳。

“小、小姐,这个人丑得和妖怪一样,好可怕啊!”哭诉的声音犹如魔音灌耳,让绛华微微清醒起来。

“小声些,你吵到她了。”另一个人的声音却温柔至极,软软的江南口音,微微有些娇。

“小姐,不要过去,是吓死人的丑!”

绛华睁开眼,眼前所能瞧见的一会儿清晰一会儿模糊。她看见一张女子的脸,眼睛大睁着有些圆溜溜的,睫毛很长,五官细致,脸相温柔。只见那女子伸手过来,轻轻放在她额头上,语声温软:“你醒了?觉得身子好些没有?”

这个女子的模样,渐渐和从前那个穿着嫩粉衣衫、娇小可爱的、站在渡台边说“表哥,你踩着那株江荻了”的美丽小姑娘的模样完全重合了。绛华一下子坐起身,动作之猛,将身边的那位小姐吓了一跳,那站得远远的小丫鬟更是连滚带爬,哭喊着:“快来人啊,诈尸了……”

那位小姐回头瞪了丫鬟一眼,轻斥道:“别胡说。”

绛华感动得险些泪盈于睫,欢快地拜倒在地:“这位小姐,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请让我服侍你,报答你。”

那小丫鬟一听,哭得更厉害:“你千万不要服侍小姐,你会把小姐吓病的。”

小姐连忙扶绛华起来,轻声细气道:“我姓慕,双名绯烟,绯色的绯,烟火的烟,你叫我的名字就好了。你还穿着湿衣裳,随我进来换一件可好?”

绛华这才留意到周遭,她们站在江中心的画舫上,估计自己刚从水里被捞上来。江中画舫这么多,偏偏被慕绯烟捡到,她就是那个和自己结缘的人罢。慕绯烟带她走进船舱里,寻出一件衫子,似乎还有些过意不去:“这件衣裳是我穿过的,你要是不嫌弃就先换上。”

绛华接过衣衫,心里觉得麻烦,若不是怕将慕绯烟吓住,真想直接用法术弄干了。慕绯烟转过身去,对着一面屏风,语气轻柔:“这位姑娘,你怎么会掉到江里来的?”

绛华褪下湿衣衫,一面和样式繁复的盘扣衣襟斗争,一面回答:“我本是农家女儿,那日家里来了强盗,我爹娘都葬身火海,我逃出来却被强人发现,被迫跳江。我这半边脸就是被火烧花了的。”

她随口编完,只见慕绯烟背着身子站着,一直没有动弹。绛华微微心虚,想着自己这番话大概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忙道:“绯烟,我……”

慕绯烟转过身,眼角发红,眼中像是含着什么,低头道:“实在对不住,我不该问你这些,勾起你的伤心事。”

绛华跪在地上,言辞恳切:“你叫我绛华罢,绯烟,我没地方去了,你能不能将我留在身边,让我服侍你,我一定会报答你的救命之恩。”慕绯烟太过单纯,别人说的话大多深信不疑,将来难免要受人欺负,就由她做这个恶人,护着她一生,也算是一件功德。他们身为妖的,其实并没有人类想得那么坏。

于是,绛华就跟着慕绯烟回府,那个叫翠衣的丫鬟一直缩在一边,想看又不敢看似的,偶尔瞟来几眼,连忙就转开目光。绛华自然都能感觉到,只是装作不知。她不禁抬手摸摸右颊,想着,难道真有这般吓人么。

慕绯烟下了画舫,岸边早有马车准备好。车夫一直低着头,搬来锦墩卷起车帘在一旁等着。慕绯烟踏在锦墩上,撩起衣摆款款上了马车。绛华抢先伸手扶她,慕绯烟偏过头向着她微微一笑,似乎微微惊讶:“绛华,你会功夫?”

绛华一怔,低头看着马车同地面的距离,不得不承认,就算是身量颇为高挑的女子也不可能直接一脚踏上来的,微微一笑道:“是啊,会一些强身健体的功夫。”

慕绯烟脸上微微发红,有些欢喜,一把拉住她的手:“你教我好么?我知道,我身子弱,以前表哥找了好几个师父,我也跟着他们学,却怎么也学不会。我每次看到那些骑着马在街上走的人,总是很羡慕。”

绛华点点头,道:“好,我教你。”她想自己修为也有百年,如果分给慕绯烟一点,应该不成问题,只要她别有一天突发其想,非要御风而行就好。

翠衣也爬上马车,嘟着嘴很是不满:“小姐,你可不要将奴婢忘记了啊,本来该是我将你扶上车,眼下什么都被人抢了……”后面两句话说得很轻,可绛华还是听得一清二楚。她在渡台边当了百年的荻花,也听到不少人间的事情,像慕绯烟出身官宦人家的,背地里龌蹉事情不少。她虽然可以随时离去,却会害了慕绯烟,万一传到天庭去,恐怕更是要被灭了元神、永远不能飞升了。

只听轱辘声中,慕绯烟嗔道:“翠衣,你想太多了。”

马车颠簸前行了一段路,渐渐缓了下来。慕绯烟抬手挽起车帘,偏着头向外看去。翠衣压低声音笑道:“小姐,要过了宣华门,才会看见监察司的大人们。”

慕绯烟咬着唇,瞥了翠衣一眼:“要你多嘴。”

绛华不敢多问,只是端坐着看着外面的景色:和江边渡台的冷清孑然不同,这里大约就是街市,两旁店铺楼馆林立,人流熙熙攘攘,穿梭着挑着担子叫卖的小贩。

忽听翠衣指着外面道:“小姐,你快看!”

绛华看了过去,只见道旁正有一队人勒马缓行,清一色的蓝袍宽袖,袖子滚边和衣带是绛红的,至于马上坐着的那些人,在她看来只是公的凡人,仅此而已。她觉得翠衣那样,真是小题大做极了。

马车缓缓从那一对人身边过去,慕绯烟也舍不得放下车帘,往外瞧着:“不知裴公子是不是身子不适,怎么都没在?”失望之情十分明显。翠衣不敢接话。

忽听一阵急促的马蹄迎面而来,马上的人也是蓝袍绛带,在小风中翩翩拂动,袖上那道绛红的滚边十分扎眼。那人快到近处之刻,勒马缓行。从马车里看去,只能看见一个背影,挺拔清隽,有那么一股子风流清华之态。

绛华听见那人开口,语声清朗、慢条斯理,低低的入耳舒适:“今早又被罚去抄孝经,现下才来,倒教各位久等了。”

一个蓝袍的年轻人清声笑道:“宣离兄可是又被令尊逮到了么,早知昨晚自家兄弟去红粉乡就不叫上你了。”另外一个勒马过来,也取笑道:“裴相行止端谨,这样下去,全城私塾里用的孝经可都是你家出来的了。”

一众人笑得欢快。

慕绯烟拉上车帘,回转头道:“没什么好看的,我们快回府!”她低着头,似乎闷闷不乐。绛华不知该是不该出声问一问,想了一会儿还是默不做声。只听翠衣道:“小姐,你别生气,裴督使文武双全,年纪又轻,官场上难免有些应酬。”

绛华不知怎的,居然觉得翠衣的话有些好笑。看翠衣那模样,也不过十六七岁,竟然大模大样地评价那裴督使年纪轻。她觉得什么官场应酬就是敷衍,若是真正把人放在心上,自然会想办法推却。

慕绯烟抬起眼,无精打采道:“你什么都不用说了。”

不一会儿,马车轻轻停下,车夫站在车外道:“小姐,已经到府了。”

慕绯烟没要人扶,自己踩着锦缎下车,衣摆被钩住,险些绊倒。绛华眼明手快,连忙将她勾住的衣摆解开。她仰头看着门楣,只见正中挂着一块牌匾,上面书着:钦定慕府。这四个字她都认得,中间那个慕字是姓,但是合起来就想不出是什么意思了。

翠衣对着她的寒掺很瞧不上,轻声在她耳边道:“你不认字吧?我来告诉你,这上面的字是当今圣上亲笔写的,我家老爷可是朝中大将军,年轻时候北震胡人、南镇齐襄,威风得紧,我们南楚现在国富民安,四邻不敢侵犯,就是老爷的功劳。”

绛华看了她一眼,微微笑道:“这些话,你是听说书的说的吧?”

翠衣一愣,反问道:“你怎么知道?”

绛华笑而不答,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步履轻快,随着慕绯烟走进府中。站在她左首领路的时不时转头看她,还同旁边的悄悄使眼色。绛华被看得难受,蓦然转过右半边脸向着他们,缓缓一笑。

那领路的顿时滚爬在地,脸色惨白,哆嗦着嘴说不出话来。

慕绯烟回头瞧了一眼,也没说什么,顾自往自己的别苑走去。

绛华走过那人身边,歪着头笑得很无邪:“我有那么丑,让你吓成这样么?”

那领路的看见她眼中瞳孔突然一缩,似乎有一阵杀气飘来,张着嘴说不出话来,只是一味用颤抖的手指点着她。

绛华笑了一笑,抬脚跟上慕绯烟。

翠衣念念不忘在刚才的口舌之争先输了一着,忍不住道:“你不是长得丑,是恐怖,我第一次看见你可吓死了。你跟着小姐,会将满城的王孙公子吓跑的。”

绛华语气轻缓:“这样的话,那些王孙公子也太没胆识了,赶紧回家绣花读书的好。”

翠衣被呛了这一句,一时想不出拿什么来反驳她,隔了片刻总算开口道:“你身在农家,一定不知道这里有两位公子,美名满城,才不是没胆识的人。他们啊,一位是裴相爷的公子,单名一个洛字,官拜从五品的督使。另一位是慕家的远亲,秦拓公子,今后可是要继承我家老爷的衣钵。”

绛华对凡人没什么在意的,她想着和自己同族的那几位公花精,才是容貌俊美、仙气飘飘,更不要说很久以前见过的那位仙君,虽然已经不太回想得起那位仙君的面貌,但是还记得他回头笑的一瞬间,春风拂面、眼前姹紫嫣红繁花似锦。

第三章

绛华转眼在慕府待了五六日,在府中上下也很快熟悉起来,从厨房的大娘,到管门的大伯,居然没什么人嫌弃她凄惨的右脸。厨房的张大娘摸着她的头说:“可怜的孩子,好好的一张脸给那些天杀的狗强盗弄花了,以后可怎么办啊。”

以后的话,也不是不能变回来,只是绛华看的久了,要是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她会觉得不习惯。

看门的黄伯隔三差五塞给她些偷偷借了厨房熬的汤:“绛华,你要把身子养好了才行,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多想,好好待在小姐身边。”

绛华的身子好得很,所谓“过去的事”也没留给她什么阴影,总的来说,她活泼健壮得就连一头老虎也打得死。

那日,绯烟由翠衣陪着,去了裴相府同裴夫人说话去了。慕绯烟原本想要绛华陪着,可绛华自知自己这张脸实在太显眼,万一将娇滴滴的裴夫人吓坏可不好。

慕绯烟走了,她便闲着没事做,转身去给厨房的张大娘打下手。张大娘有一手好厨艺,而且异常勇猛,抬进慕府的要有几个屠夫才能按住的背上生着倒刺的野猪,被她手舞菜刀,一招九龙取珠就此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传说张大娘在进慕府做事前,嫁了一个流氓,成天混迹勾栏赌场,婆婆管教不好儿子,气得服砒霜自绝,被张大娘硬生生用水和鸡蛋清灌了回来,然后两人抱头痛哭。后来那流氓欠债不还,被人砍死街头,张大娘出不起钱买棺材,正好碰见慕大人,得以觅到一条过活的出路。

绛华一次问张大娘:“如果那人被灌了钩吻,你还能不能救得回来?”

她也只是随口问问。天下至毒有三样,牵机、钩吻、鹤顶红,随便哪一样喝下去就可以直接办后事了。

张大娘拍着胸脯,自豪地大声说:“只要是刚灌下去的,就是鹤顶红我也能让那人全吐出来。”

绛华肃然起敬,没想到凡间有如此巾帼女英雄。

她觉得作为女子,一定要向张大娘看齐,顶天立地才是正道,是以十分亲近,时不时去厨房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