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看了欢喜,总觉得秦卿比那些高明的匠人要有灵性,她已经不是‘匠’,而成了‘师’,看她雕刻东西,神情专注而悠然,就宛如是一个艺术家在抚摸自己最心爱的作品。

以前秦卿雕刻的时候,沈醉很少从头看到尾,大多时候都是只欣赏成品,可是这一次,他却忽然觉得,其实她动手的过程,要比那最后的成果更加迷人。

大约一个多小时过去,秦卿捧起石料,拧亮桌子上的台灯,朝着灯光看去,她的一张脸在白炽灯的照耀下,晶莹剔透,手指比石料还像玉制的,美不可言。

沈醉一勾唇,干脆把手里的书扔下,灯下观美人的机会不多,放过就未免太可惜了。

刚叔拿着碗筷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形,窗户半开,微风撩起美人的发丝,沈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在美人粉红的唇瓣上,眼神温柔。

刚叔的眼睛里,不觉流露出几分笑意,他也算是看着沈醉这孩子长大的,沈醉的父母都是军人,还是第一线的军人,很难顾及到家庭。

所以,从小,沈醉就在他爷爷身边长大,刚叔看着他从嗷嗷待哺的婴儿,长成温文如玉的少年,又变得和他父亲越来越像,成为一名共和国军人,总觉得自家这个孩子很温和,对着所有人都礼貌客气,对长辈恭敬孝顺,但是,此时此刻,他终于发现,这孩子已经长大了,有了在他心里不一样的人,女人。

也许沈醉都不知道,他看着那女孩儿的眼神,温柔的简直要滴出水来。

刚叔忍不住开心,他早就盼望沈醉能够娶妻生子,能够有一个家,可是,这么多年下来,无论是名门淑女,还是将门虎女,这孩子一个都看不入眼,老爷子宠爱他,不愿意勉强,耽误到现在,他都三十好几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他这个做长辈的,怎么可能不着急?

又花费了半个多小时,秦卿终于刻完,塞进沈醉的手里,笑道:“来,你看看,沈国手会不会喜欢?就差磨光了。”

沈醉挑挑眉,接过来细看,是神医华佗的雕像,‘华佗’右手捧医书,左手拿着金针,神情肃穆,庄严大气,尤其是那医书的书页,也不知秦卿用了什么手法,居然无风自动,好像随时都欲翻开一般。

沈醉摩挲许久,看了看厚实的底座上一排端端正正地写下雕刻时间的小阿拉伯字母,还有一条蜷缩起来的蟠龙,整个雕像,栩栩如生,精巧玲珑…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刚叔就先忍不住大声笑道:“好,好,咱们卿卿姑娘的手真巧,老爷子肯定喜欢。”

一句话,逗得秦卿和沈醉都眉开眼笑。

沈醉看了一眼刚叔手里的碗筷,笑道:“吃饭吧,我饿了。”秦卿摸摸肚子,刚才雕刻的时候不觉得,这会儿还真是感到胃里空空荡荡。

结果,三个坐下,一碗饭还没吃完,电话响了,秦卿接听,没说两句话,就蹙起眉头,看了沈醉一眼:“大川哥,你看着办吧,沈醉不会有意见的。”

刘大川在那边儿咬牙切齿:“他没意见…轻易饶了这畜生我还没法跟老爷子们交代呢,我就等着,看看都还有谁,敢跑来给这畜生说情。”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章 进食

秦卿失笑,把手机塞给沈醉,让他自己和大川哥说。

“喵——喵——”

小黑猫闻到饭香,一个跳跃,从沙发上蹦到秦卿的膝头,秦卿挑挑眉,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小黑,等一等,姐姐给你去煮鱼。”说着,把小猫搁在肩膀上,去厨房给它做鱼吃。

沈醉古怪地抬头,瞥了秦卿一眼,他实在没想到,羽林赫赫有名的暴徒霸王花,居然也有如此小女儿气的一面。

沈醉的心思,秦卿是不知道,她如今的注意力都搁在自己生平第一只爱宠身上。以前这小东西用牛奶泡半块儿馒头就吃的津津有味,结果,在秦卿身边没呆几天,一张嘴就给养叼了,没有加入灵液的生鱼都不带瞄一眼。

秦卿对此毫无办法,她心不够狠,小家伙不吃,只用一双水汪汪,可怜巴巴的大眼睛瞪着你看,任是铁石心肠也得心软。

于是,小猫的伙食一天变一样,由馒头,火腿直接升到鱼肉,牛肉,兔肉…

不过,眼看着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变得油光锃亮,毛发润滑,圆滚滚的可爱至极,她心里高兴得很,就不大介意小家伙挑嘴不挑嘴了。

炉子上搁一个瓷罐儿,处理好的两条鲫鱼扔进去,加上一小瓶灵液,除了盐之外,并不搁其它的调料,大火煮上十几分钟就开锅。这种鱼汤人肯定不喝,却很对小黑猫的胃口,做好之后,在冰箱里稍微冰一下,连汤带肉一起搁进小猫专用的瓷盆里,就开饭。

秦卿一只眼睛看着自家的宠物吃饭,看到沈醉把手机关了,笑问道:“说说,在凤来居是怎么回事儿?竟然闹到了警察围捕的地步…难不成,你也学别人英雄救美?”

沈醉苦笑,点点头:“温柔是少杰的前妻,少杰对她,到现在也不是完全无情的,她和唐一…就算她和唐一没关系,只为了少杰,她惹的麻烦,我也不能袖手旁观。”

秦卿叹了口气,可不是,少杰虽然不是军人,但他们那个圈子本来就小,小一辈彼此之间就算称不上兄弟的,最起码也不是陌生人,说一句朋友,绝不为过,有人到凤来居闹事,沈醉没看见也就罢了,既然看见了,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温柔这个女人,秦卿喜欢不起来,她一个人搅和得唐一和刘少杰反目成仇,甚至可以说,唐一的双目失明,与她多少也算有一点儿关系,要不是她,唐一就不会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心绪不宁,也就不会失误,不会失明,他和刘少杰,也就不会多年兄弟如寇仇…

可是,有的时候秦卿又觉得,这其实只是阴差阳错,老天弄人而已,不能把这些事归咎于一个女人。

温柔的确错了,但她就是那样一个定不下心的女人,纯属性格问题,而且,对她自己的这种性格,从一开始,温柔就心知肚明。

当年她嫁给刘少杰之前,就有和他明明白白地说过——“我的确喜欢你,想和你组建家庭,为你生儿育女,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但我是个多变的女人,我自己也不能肯定,这样的心情我是不是可以保有一生一世…”

刘少杰对自己有信心,他觉得温柔只要嫁给他,就一定能够定下来,爱情已经冲昏了一个年轻男人的头脑,所以,他不顾家中长辈们的反对,一意孤行,在没有任何长辈的祝福,没有得到一个人的谅解的情况下,就急不可耐地娶了温柔。

两个人结婚的那些日子,温柔想必也是不好过的,一定有很多一心为刘少杰好的长辈们找过她,这虽然不是狗血电视剧,可是,道理是一样的道理,自己看好的晚辈,放着那么多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女不要,愣是要娶一个夜总会的陪酒女,哪一个长辈会乐意?

在这样的压力下,别说温柔本不是个‘温柔和顺’的性子,就是个好脾性的,恐怕都受不了,她故态复萌,固然绝大部分是本身性格,积习难改的因素,但多少也有家庭生活与想象的不同,困难多,痛苦也多,有关系…

离婚之后,温柔曾经打算自力更生,不要刘少杰给他的产业,不过,没两月,她就知道生活不易,也因为结婚后养尊处优惯了,实在过不惯苦日子…

想到这里,秦卿忍不住失笑,她果然还是很难讨厌温柔这样的女人,就算她的所作所为,在长辈们眼里,又是一个‘不要脸’的证据。

可那个女人并不虚伪,她能大大方方地承认自己是个卑劣小女人,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过不惯苦日子了,她‘知错能改’,既然发现自己已经受不了以往的生活,那就绝不会为了面子让自己难受,很干脆地去找刘少杰说,重新要回凤来居,继续做她的老板娘…

这样一个性格多变的漂亮女人,别说男人会为她痴迷,就连女人,也不得不承认,她实在有魅力!

沈醉一边替秦卿盛好一碗玉米浓汤,用勺子搅一搅,吹凉了,等她来喝,一边笑道:“那天我和苏零在‘世纪广场’动了手,衣服坏了,钱包什么的一概丢失,人也受了伤,没办法,只好去离得比较近的凤来居修整一下,没想到,刚进门就碰上一个小胖子喝醉了酒,在大厅里耍酒疯,缠着女服务员让人家陪酒,温柔过去劝说,那人居然转移目标,非要让温柔跟他回家…”

“眼光不错。”秦卿失笑摇头。

沈醉也在心里叹了口气,“我当时正憋着一股子火气,没耐下性子,出手稍微重了点儿…”

哎,这事若是传扬出去,还不知道被说成什么,没准儿…沈醉招呼秦卿过来喝汤:“也不知道那小胖子是不是不识时务,惹到大川哥了,他竟然叫嚣着要给他定一个‘叛国罪’,还想要一查到底,谁来求情就查一查谁…”现在那些当官的,又有哪一个不怕查?真要追究起来,恐怕会造成大动荡。

秦卿一瞪眼,苦笑:“千万别,这事儿不宜闹得太大。”

“放心,我和大川哥说了,还是公事公办,要那小胖子没有太大的恶迹,就让他赔偿女服务员和温柔一些精神损失费,公开赔礼道歉…”

对于这次的‘英雄救美’,在座的几位,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吃完饭,刚叔把碗筷给收拾好,沈醉就鼓动秦卿去换身衣服,去见见他家老爷子。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一章 拜访

“茅檐长扫净无苔,花木成畦手自栽。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

进了红墙绿瓦,炊烟袅袅的四合院正堂,秦卿第一眼便看见挂在书桌前的长卷,上面描绘的是此处田园风光,旁边书就杨万里的名诗——《小池》。

“老爷子平日里就喜欢附庸风雅,画几笔画,写几个字。”

秦卿笑着摇头,“老爷子好风骨。”

她家里,名字名画成堆,眼界自然很高,在秦卿的眼里,这幅字画确实是太一般,笔力不够,转折处颇显生硬,不过,老爷子写字画画,也不是给旁人看的,里面那股子悠然自得的味道,已经让这幅字画能使得老爷子自己满意了。

他们两个在书房欣赏桌子上的名诗画作,秦卿随手从高耸入屋顶的大书架上面取了一本《神农本草经》翻开来看了几眼,而与他们只有一墙之隔的诊室里,却是鬼哭狼嚎——“救命啊,啊啊——”

这叫声终归太凄厉,而且已经持续了十几分钟,以往自家老爷子给人正骨,也就几秒的事儿…沈醉皱了皱眉,干脆拉着秦卿推开门看过去。

屋子里的床铺上趴着一个身体扭曲得宛如麻花的年轻男人,一头红毛,满脸汗水,一口口吐着粗气,还直翻白眼。

沈卫国握住他的手臂,咔吧一声。本来僵硬的一条手臂瞬间恢复,不过,那个男人因为剧痛,两个看护没按住他,一阵挣扎,腰和大腿小腿上的扭伤更加严重了…

沈卫国用热毛巾擦了下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扭头,看见沈醉和秦卿,眼睛在秦卿的身上绕了一圈儿,顿时大亮,脸上笑眯眯地道:“来了?进来吧,外面冷。”

沈醉和秦卿从善如流。

沈醉还走近前,好奇地戳了几下倒在床上的男人,他不是医生,不过,自小也是家学渊源,对于医学,并不陌生,见过的各种各样的病患更是数不胜数,可是,能把自己扭成麻花的,腰、腿、胳膊、没有一个好地方的,还真是生平仅见。

他这一动作,吓得那男人脸色煞白,惨叫:“小祖宗,醉哥,您手下留情,手下留情啊!”他已经被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半个小时,再这么折腾下去,就是治好了,恐怕也得精神分裂。

沈卫国苦笑着摇头:“老了,真是老了,气力不够了…”

这样古怪而严重的扭伤,要换了他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不能短时间内给治好,减缓病患的痛苦,可现在,他毕竟已经七十,人生七十古来稀,就算平日里保养得再好,可精力的确大不如往年。

沈卫国抬头看秦卿一眼,见这女孩子气定神闲,通身的气度不凡,又想起这位是军队出身,正骨的本事肯定是有的,不由笑道:“秦卿啊,怎么样,你会不会正骨?”

秦卿也不局促,大大方方地笑道:“会,如果老爷子放心,不如让晚辈效劳。”

“好,好。”沈卫国乐呵呵地让开位置,扶着花白的胡须,心里高兴得很,他就喜欢大方有自信的姑娘,这会儿对着秦卿,上看下看,哪里都觉得好,沈醉是他的孙子,他还能不了解,那小子心里想什么,他一眼就能看出来,不过,不愧是自己的孙子,眼光就是一流。

沈卫国对于沈醉不能继承自己衣钵的事情,多少有些遗憾,总想着以后他的孙媳妇是个从医的,而沈卫国又是军医出身,对军队养出来的姑娘,天然便有好感,秦卿两样都占全了,人还生得好颜色,气质也极佳,这位早盼望有孙媳妇,想着有生之年能够四世同堂的老人,对秦卿真是喜欢到了骨子里。

可是,沈卫国有信心,那可怜的病患一看秦卿那么年轻,还是女孩子,细胳膊细腿,脸色已经不是惨白,而成了铁青。

“别呀,老爷子,你可不能草菅人命,你不给我麻醉也就算了,可你不能随便找个人治我啊…老爷子,我还不想死呢…啊…”

他的嚎叫声还没完,就见秦卿一步上前,出身抓住那男人的肩膀,然后提起来一甩手,那男人就疼得‘嗷’一声惨叫,刹那间来临的剧痛,让他恨不得昏死过去。

“你——你——你杀人啊,知道小爷我是谁吗?弄不死你…咦?”

男人吓得哆嗦了半天,才发现自己整个人被甩下床,已然靠着墙壁直立,他活动了活动手,又扭了扭腰,摸了摸脖子,居然没事儿了。

“好,好手法,哎,现在老有一帮人叫嚣咱们中医是伪医学,真应该让他们也来看看,到底什么才是中医。”

沈卫国眼睛大亮,也不管还跳着脚手舞足蹈的病患,拉着秦卿就出门,连沈醉这个宝贝孙子都给他扔下了。

那病人还扯着嗓子喊:“美女,你哪家医院的,等下次我再生病,还找你啊。”

秦卿一下子被逗笑了,沈卫国也哭笑不得,让刚叔把人赶出去,扭头冲秦卿道:“来,听沈醉说,你很会下棋?陪爷爷我下一盘。”

长辈既然开口,秦卿也不推辞。

沈醉也过来,帮他们摆好棋盘,拿棋子,棋盘还是榧木棋盘,价值不菲,秦卿这边儿,沈醉利利索索地准备好热咖啡,湿汗巾,小零食点心,招呼周道。对面老爷子吹胡子瞪眼,刚叔才给他端来一个雕漆的军绿色茶碗,沏了一碗茶叶沫子…

沈卫国眼睛里透着笑,面上却故意板起脸,咕哝:“哎,我这个糟老头子,真是没人待见啊。”

下期开始,老爷子的棋力…

秦卿一开始心里多少还有点儿紧张,可一下,才发现这位老爷子根本是个臭棋篓子,就乐了,她和别人不一样,别人碰上下棋臭的,那得浑身不自在,可秦卿和高手下得,陪低手玩一玩指导棋,那也很乐意,全当放松精神。

秦卿一放松,两个人到下得旗鼓相当,连下两盘,都是沈老爷子一目半目地告负。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二章 困难

最冷的几日过去,天气开始转暖。

春光明媚,太阳当头,柳条冒出了新芽,秦卿捧着本从沈老爷子那里借出来的《指压秘技》,坐在中医大学堂操场旁边的树荫里细读。

这本书还不错,在她的记忆中,未来药师导引术里,也有关于指压按摩方面的内容,不过,那都需要内气引导,所以也就相对粗糙些,没有此书的记载详细。

老爷子不愧是世家出来的老中医,家里的藏书甚丰,以后要多去‘打打秋风’才是。

不远处传来一阵阵打球的声音,伴随着清风拂面,让人的心情不自觉愉快起来。

前几日离开沈家的时候,老爷子亲自把她送出门,两个人谈了很多,沈老爷子告诉她不少如今中医现状,国家医疗方面的情况。

医学界的圈子不大,老爷子行医五十多年,对这方面的事情,了解甚深,秦卿可是受益匪浅。

她把自己想要开平价医院的事情告诉老爷子,老爷子思考良久,只是拍了拍她的手苦笑,要说惠民医院其实也算是平价医院了,以老爷子现在的名望地位,并不曾指望它营利,可是,就是这样,一般老百姓们在这里看病也照样困难。

一是药材的价格实在昂贵,现如今,药材种植培养基地不少,可真正的好药材不多,只要是上些档次的药材,价格就不是一般老百姓吃得起的,而且,哪怕是中医馆,也少不了用西药,大多数西药的专利在人家西方手里,专利费高昂,价格自然是低不下来。

二来,好医生也缺乏,尤其是中医这边,真正能够独当一面的医生都得是有二十年以上从医经验的老医生,这样的人才哪里多见,大多数都是速成中医,只能按成方抓药,本人看不了病。

中医不比西医,求不得速成,它的神奇,就在于同样一个方子,某一味药材加一分,是良药,减一分,就成了毒药,某一种毒药,在特定的情况下,照样能治病,能这一切,必须要靠医生来掌控,要掌控这些,第一必须的就是经验,大量的经验。

要不说中医必须从小培养,三岁背汤头歌,五岁开始读本草,这样循序渐进,学上二十年,做好多年的学徒,才能出师。

如此培养医生,数量怎么可能多起来?现在中医学院出来的学生,离老一辈的学徒都太远,等他们工作几十年,真正厉害起来,已经成了某某专家,某某教授,专攻学术,不轻易给普通老百姓看病了…

年轻的中医,必须倚靠成方,其实,成方也好,都是经过不知道多少次实验形成的,可是,中国遭受过太多太多的浩劫,自从满清入关,后来战火洗劫,在之后十年内乱,中华文化几乎被彻底摧毁,真正经过几千年发展,成熟起来的中医典籍,留存甚少,现在,中医能够找到的成方,和以前相比,恐怕连万一都没有…

中医,我们的国粹,已经失去了传承!

哎,如今这样缺医少药这样的局面,想要办一所真正的,能让老百姓不再为生病发愁的平价医院,恐怕很难,很难。

秦卿合上书本,用力一握拳,就算难,那也要做!

药材贵,她自己种植,医生少,她自己培养,至于成药方,至于中医教材,这是她最不缺少的。

先从军队开始,找刘队,周队帮忙筹划,办一家军队附属医院,军人和军属看病免费…

秦卿暗暗盘算,军队这块儿她比较熟悉,自己家,要人有人,要靠山有靠山,随便一划拉,帮忙吆喝的都不会少,应该阻力不大…

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钱,她之前从来没有把钱放在心上过,从小就生长在军队,对金钱毫无渴求,可是这一次,却开始觉得钱很重要了。

难不成还卖药方?她真不大乐意,要不然,去宰几个富户?哎,要是能找到宝藏,不劳而获就好了…等等,宝藏?

秦卿忽然一皱眉,说到宝藏,她到想起整理大药师记忆时的一条秘闻,因为和医学无关,她当时没有在意,现在想来,似乎是说在公元2109年,有一个叫桑巴的藏族人在四川‘蛇口县’一个山坳里发现了大批宝藏,几十年后,到桑巴死前,这件事儿才传扬开,事情闹得很大,几乎尽人皆知,还有不少考古学家对藏宝地进行再次勘察。

以药师的绝佳记忆力,那‘藏宝地图’真的很详细,按图索骥,应该不难…要不然,去试着找一找,看看这秘闻是真是假?

若是真的,她也可以挖掘一两样,只不过,必须要有专业知识,可不能乱挖,这些宝藏除了金钱价值之外,历史文化价值才最重要。

秦卿坐在操场边,捧卷沉思,她今天穿了一身浅绿色的羊毛衫,咖啡色的牛仔裤,腰上斜挎着一个黑色皮包,坐姿端正,青春洋溢,在这个大操场,就是一副漂亮风景画,不少在场上打球的少年,都忍不住偷偷摸摸地张望…

“哟,美女!”

秦卿手一紧,一把三棱军刀到了指尖儿,不过,只一瞬间,就又收了回去,估计旁人最多能看到一丝闪光,她一抬头,就瞅见一个满脸大汗,一脑袋红毛的年轻男人,正一手抱着篮球,另一只手拎着矿泉水瓶,瞅着她傻笑。

“呃…醉,醉…”

傻笑的男人一看清楚秦卿的脸,登时吓了一跳,张口结舌。

秦卿也乐了,原来是见过的,那天在沈老爷子家,这小子被人弄成麻花,还是她出手给救治。

“是你啊!”

“醉,醉哥的女朋友!”

男子吓得脸色煞白,左张又望,看样子是生怕沈醉从什么地方冒出来。“醉哥没来吧?我今天可没打架,只是打球而已…”

“什么醉哥?真难听。”秦卿失笑,见他到现在还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忍不住摇头,“你是没打架,只不过想搭讪女孩子而已…沈醉多好脾气的人,有那么可怕吗?”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三章 黄历

醉哥好脾气?不带这么耍人玩的,也不看看当年醉哥怎么整治人?

小时候他不知道哪根筋不对,非要缠着沈醉学游泳,结果那位大哥二话不说,一脚就把他给踹到河里去,那可是寒冬腊月,他又不会游泳,又急又怕,喝了一肚子的水,被提溜上来的时候都快翻白眼儿了。

那会儿他是哭着喊着不肯再学,可惜,醉哥一旦下定决心,绝不更改,他刚被灌了一杯白酒暖身,还没缓过气,晕乎乎地就又被扔下水…

不知道被折腾了多少次,反正他现在是睡着了被扔进河里,也淹不死了。

男子挑挑眉,挤挤眼,嘴里虽然不说,但那股子不以为然显露无疑。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这男孩子很好哄,别看外表流里流气,实际上极为单纯,三言两语,就把底全卖给了秦卿。

他姓刘,刘少豪,今年十九,是刘少杰的堂弟,现在就在对面的艺术学院读体育,练游泳的,成绩还不错,很讨老师们的喜欢,就是有点儿没正形儿。

看着这刘少豪眉飞色舞,吐沫横飞,秦卿忍不住想笑,这小子,恐怕又是个让长辈头痛的怪胎人物。

正如京城的圈子里流传的话——‘沈家稳,唐家勇,孙家女儿英雄,老刘家枝繁叶茂’。

老刘家子孙众多,刘队他父亲那一辈,有五个兄弟,三个姐妹,到了刘队一辈,兄弟姐妹加起来二十六个,孙子辈就更多了,光嫡系就有几十号,这人口众多,好处当然大,在什么时候老人们都喜欢子孙满堂。

可是,人一多,也就难免‘良莠不齐’,出了不少不肖子孙,整个京城数得着的人家里,就他们家小子们会折腾。

好在刘家到底家教严格,哪怕是不务正业的,最多也就像少杰、少豪这样,不从军从政,改经商或者学医术,真成纨绔,整天惹事的却没有。

“美女,过来打球不?”

他们俩聊得热闹,对面操场上的小伙子们等急了。

秦卿一抬头,就看见六七个在还春寒料峭的时候,就身穿运动背心,大裤衩的少年抱着篮球正往这边儿张望。别说这些少年们长相如何,只是青春四溢的风采,就让人心旷神怡。

还是年轻好!

秦卿笑眯眯地感叹,眼角的余光看见刘少豪又是挤眉弄眼,又是摇头摆手,急得脸色煞白,可惜,他的‘狐朋狗友’的思维和他不在一条线上,根本就收不到信号。

不一会儿,一个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六十三公斤的少年一个急停跳投,又飞奔过去接住篮球,拉风地让篮球从他的右胳膊,滚到后脖子,沿着左胳膊落下来,接住拍了两下,动作到真是轻盈潇洒,登时招来一连串的掌声,于是,他便洋洋得意地一撩汗津津的半长头发,冲着秦卿招了招手。

刘少豪脸色又是一变,咬牙切齿:“又显摆…嫂子,这小子刚才才在附中一众小姑娘面前显摆完了,您可千万别被他糊弄到…”

要是让醉哥知道,自己兄弟敢钓他的‘马子’,估计不是喝一晚上河水能解决的…

秦卿只是笑,从善如流地向前走了两步,要球,对面的少年果真把篮球抛了过来,她也不做什么花样动作,离三分线还有两步远,就甩手投篮,唰一声,空心入网!

别管秦卿的动作是不是规范,至少干净利落,她如此一个美丽动人的少女,举手投篮,英姿飒爽,难能不使人陶醉?

操场上稍微静了静,顿时响起掌声和口哨声,好几个小伙子眼睛都亮了,大喊:“行啊,美女,有两下子!”“一起玩不?”“来一局三人对抗?”

秦卿笑着把球扔回去,没答应,收拾书本走人,操场的少年挺失望,刘少豪松了口气,赶紧追上来送她,顺便做一做护花使者,这附近狼友不少,怎么也不能让醉哥家的这位出了差池。

说到篮球,秦卿不精通,只是略会而已,离这帮经常玩的小伙子们差远了,不过,投篮还算准,毕竟枪法好,眼力好,手上的力道也控制的好。

此时晌午过去,学校附近的街上人流不算多,到也有了几分热闹,刘少豪殷勤地要替她抱着书本,秦卿也没有反对,一边走,一边随着他的介绍看附近几座标志性的‘建筑物’,比如某某学院建筑系自己建的回音壁,某某学校书法协会立起来的展示墙…

学校附近,尤其是京城的大学附近,总免不了各式各样的‘新鲜玩意儿’,京城,一国首都,连这所城市的学生们也总是充满了实践欲望,比其它城市的学生更有信心,更有冲动,更有奇思妙想…

路边的草丛里几只长毛的牧羊犬悠闲踱步,一个梳着小辫的大约有三四岁的小姑娘,还有一个穿着海军军服的小男孩儿,正在道边儿玩电动车,两个人一个救护车,一个警车,时不时地撞在一起,两个小孩子也嘻嘻哈哈地四处奔跑。

秦卿忍不住驻足观看,忍不住文青一把——他们军人,手染鲜血,为的岂不就是眼前的一切?

秦卿勾了勾唇角,刚想继续向前,却一瞬间脸色大变,她忽然猛地扑出人行道,一手抓住不知道什么时候跑离了人行道,手里玩着玩救护车的女孩儿,一手拉住拿着警车笑呵呵的小男孩儿,然后猛一转身,用上巧劲儿,将两个孩子甩进了草丛…

几乎只有一瞬间,秦卿刚刚来得及调整了一下姿势,护住要害,就迎来了猛烈的撞击,她咽喉一热,一口鲜血喷出,最后看到就在那明晃晃的示警牌——‘前方学校,减速慢行’前,一辆枣红色的世爵打了个‘磕绊’,一加油门儿,跑了。

哎,秦卿迷迷糊糊地想,肯定是个新手,要不然怎么不踩刹车踩油门?她真倒霉,今年这都遇上几回祸事了?果然,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今年她是注定要有血光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