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七杂八的嚷嚷声将整个图书馆震得晃了三晃,有学生冲出去叫人,还有几个反应比较快的学生赶紧打电话。

秦卿笑了笑,其他不说,这帮学生知识面到挺广,不愧是国内顶尖医学院的学生,只是镇静功夫尚欠修炼。动口的多,动手的一个没有,只有一个哆哆嗦嗦的小姑娘蹲在病患身旁,企图包扎,却对着那毒蛇咬伤的伤口手无足措,迟迟下不了手。

等他们吵出结果,人恐怕早死了。

秦卿转动身体,走过去,先把银针拔下来,中毒的学生是普通人,封穴太久,胳膊容易废掉,从身旁一小女生的背包上扯下条装饰用的带子,在伤口上方不轻不重地扎好。

因为伤口不大,却已经是黑紫色,看起来触目惊心,秦卿先拿银针把皮肤挑破了挑小口子,只有半个米粒大小,转头道:“谁有清水?”顿时,七八只水壶,矿泉水瓶递过来。

秦卿一边用水清洗,一边用手指轻轻地按在伤口旁,用内气引导,毒血就一滴滴滴落在光洁的地板上面。

“呀…程昱昏迷了?小蝶呢,谁通知小蝶?”一直哆哆嗦嗦呆在旁边一步不离开的小女生看着病患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忍不住开始啜泣。

听见程昱这个名字,秦卿才扭头看过去,视线一移转,她的眉毛就不由挑了挑,果真是她认识的那个程昱!

孽缘,绝对是孽缘,每一次见到这个人,都没有好事儿。秦卿摇了摇头,伸手翻开他的眼皮,又听了听心跳,果真心脏和呼吸都衰竭,整个肌肉僵硬跟石头似的,在这么下去,恐怕这人会成为死在中医学院的倒霉鬼了。

想了想,记得身上带着一口袋‘蛇果’,秦卿皱了下眉,还是把蛇果掏出来,拿军刀剥皮,再用刀把碾碎成沫,涂在程昱的伤口上面,这蛇果粉末一涂上去,仅仅几秒钟不到,程昱的脸色就恢复了些许血色,一直抽搐的身体,和急促的呼吸,也渐渐平缓。

周围的学生不由发出一阵阵的惊呼声,其中一个穿红色羊毛衫的女生,还好奇地凑过去,用手沾了一点儿药沫:“这是什么?蛇药吗?也太神奇了,现在咱们对海蛇的蛇毒,有效解毒手段不多啊,抗蛇毒血清的研究一直没有太大进展…”

秦卿也对这个效果有点儿意外,虽然在她的记忆里,似乎有那么一条——蛇果能解蛇毒。可是,未来家庭必备的万能解毒药一大堆,蛇果实在不够看,所以印象一点儿都不深刻。这一次要不是遇到意外尝试了一下,她恐怕早把蛇果的这一功效给忘得一干净了。

唐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人群里,拉住秦卿的胳膊,趁学生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程昱身上,扯着她悄无声息地离开。

秦卿顺手把缠在桌腿上的毒蛇也团成一团,塞在随身的牛皮背包里面…

他们刚一出图书馆大门,就听见救护车的轰鸣声,看见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急匆匆赶来,不多时,担架上车,一场骚乱终于平息…

“就是她,就是她。”

秦卿和唐一刚找了个树荫底下的长椅坐好,还来不及说什么,就看见图书馆那位红羊毛衫少女,领着一位斯斯文文,大约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大跨步地走过来。

秦卿一愣,心想,不是警察来了,想要回那条毒蛇吧?

唐一也觉得有可能,笑道:“我听说有些海蛇蛇毒,一克就值七八千,而且,蛇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宝贝,价值不菲,人家能让人拿走?”

“……”秦卿咧嘴,心下也犯嘀咕。可这蛇无论如何不能还回去,到不是贪图钱,而是想查查蛇的来历…看看是不是和苏零有关系…

没想到,中年男人根本不是为什么什么海蛇,而是为了蛇药,一开口就道:“这位同学,请问一下,刚才你给程昱用的是什么蛇药?效果很好啊,我看,比注射抗蛇毒血清更好,不会有什么副作用吧…”

那男人满脸的狂热,只差没刻上五个大字——‘我很感兴趣’。

秦卿顿时头大,她现在心里乱的很,哪有工夫说什么蛇药?干脆一问三不知,最后被缠得没办法,只说这药是沈神医,沈国手的孙子送给自己的,也许是什么新发现的秘方之类,一下子把那男人就给彻底镇住。

毕竟,沈国手在中医界绝对是泰山北斗,一般医生对他佩服尊敬到极点,既然是沈国手家的东西,效果好是正常的,根本不奇怪。

折腾了十几分钟,唐一和秦卿俩人才脱身离开。

中医大学堂门外有一个蛇肉餐馆,两个人一出门正好看见,索性就去要了个包间,打算吃一碗蛇羹,顺便说说话。

安安稳稳地在空调包间里坐下,入口香滑的蛇羹下肚,唐一通体舒泰,吐出口气,皱眉道:“你看,是不是苏零的手笔?”

秦卿也没把握,苦笑道:“程家家大业大,可能仇人不少,但说他们的仇人本事大到能请苏零出手,我不信,再说,苏零怎么可能对付普通人?就算他脑袋发热,对个孩子动手,也不可能会失败吧?”

唐一点头,他也觉得应该不是苏零,不过——“即使不是他,也跟他脱不了关系,虽然从没有见过他用蛇杀人,但他喜欢养蛇,尤其是毒蛇,那可是公认的。”

两个人一时间也想不通,苏零怎么会和一个大商人家的公子哥扯上关系,既然想不通,索性就不再想,反正事情早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六章 出名

遇到如此古怪的事情,唐一和秦卿今日也就不曾再返回学校,吃完饭直接回酒店拿行李安家,没办法,对苏零,无论是唐一还是秦卿,都忌惮得很,根本不愿意碰上,他们又不是沈醉,没本事也没兴趣和那疯子斗得不亦乐乎!

并蒂园距离学校不过几步的路,从学校东南的角门进去,五分钟可到达教学楼,去食堂餐厅和图书馆,最多也就七八分钟,就这么短短几分钟的路,来的时候秦卿没注意,回去的时候却发现有好几幅有关沈国手亲自主办的——‘全国肝病患者慈善基金会’的公益广告条幅。

有广告不稀奇,稀奇的是在黑底红字,鲜亮耀目的赞助人名单中,她秦卿的名字位列第一,显眼刺目的让她心里发毛。

唐一听秦卿的诸多抱怨,便忍不住笑:“出名好啊,咱们卿卿姑娘刚至京城,就名声远播,好事,好事,你要知道,如果你成为医生,有一个好名声可是非常的重要的…再说,也就在小圈子里引起些风波,又被把你当‘熊猫’展览,担心什么!”

唐一没跟她说,沈国手上中视的全民养生节目的时候,还特意说起过秦卿,她现如今在中医界最顶级的圈子里,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对此,秦卿当然一无所知,她只是暗地里皱皱眉,也没太当回事儿,反正没将自己的照片贴出来示众就成,除了一部分大夫和病人,谁闲的没事儿会乐意去理会,某某基金会的赞助人都有哪个?

和唐一在学校门前分手,把装着毒蛇一条的提包塞给他拿走检查,秦卿就回到出租房,收拾资料,继续按照复习大纲学习。

每天教室,图书馆,餐厅,出租屋,四点一线地进行了五天,辅导班就开课了。期间没有任何麻烦找到秦卿的头上,苏零好像一下子又销声匿迹,宛如从不曾出现。

只是,她来京城这么多天,沈醉不但没来看看她,甚至连电话都没有一通,这稍微显得有些不正常。

好在秦卿一向沉得住气,到没有着急,只是给他打了两次电话,却依旧没有人接。

问唐一,那家伙只说沈醉与美女有约,其他的一个字都不吐露。不过,看他的样子,想必不是有什么大危险。

秦卿也就干脆不在多想,安安心心地学习,拜多年训练养成的好习惯所赐,一旦进入学习状态,秦卿向来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

辅导班是每逢周一、三、五上午开,五节连堂,用三个月的时间系统辅导中医综合的六门专业课,课程安排得很紧促,不知道是不是计算好的了的,沈国手在中医大学堂开的那一门诊断学,是在周二上午,两节连堂,所以,秦卿完全可以在辅导班空余的时间跑学校里蹭课,两不耽误。

秦卿努力学习中,如饥似渴地吸收知识,所以并不知道,她其实已经在中医学院出大名了。

一周前,校园论坛有一篇帖子被打红描粗,版主置顶,许多人跟水。

这篇帖子的名字其实也就一般,算不上特别吸引人的目光——‘校园惊现美人高手’。

正是新学期伊始,各位老师教授变着花样折腾学生,美其名曰看看假期课业有否耽误,楼主自称在图书馆读书读得昏天暗地时,眼前忽然冒出一条罕见的毒蛇,蛇长三米,血盆大口,毒牙锋利,‘张牙舞爪’,顿时把男女老少,学姐学弟吓得三魂七魄全丢,就在此危急时刻,忽有一美人翩跹而至,辣手摧‘蛇’,那条巨蛇在她白嫩嫩的小手里一瞬间就成了条死蛇…

楼主的文笔不错,这个贴子描述得极细微,极尽夸张之能事,把美人描述得身材高挑,柔韧,腿长腰细,肌肤雪白晶莹如美玉,身手敏捷轻盈,总之,是个看上去很有气质,很有魅力,很有风度的大美女…

楼主惊吓之余,春心大动,可惜当时情况惊险,没来得及问美人的姓名班级…

贴下许多人跟着回,有的发表议论说楼主纯属胡说八道,医学院女生不多,寥寥有数的几个漂亮一点儿的早被一众狼友扒出祖宗八辈了,哪还有剩余?再说了,美人一般来说都是花瓶,见到毒蛇尖叫昏倒的有的是,敢于辣手摧‘蛇’的绝对没一个!

还有的调侃,说楼主是白日见鬼了,要不然好好的大学校园里哪儿来的毒蛇?又不是荒郊野地!

跟了几楼,下面就有人反驳,说自己那一天也在,亲眼目睹的,还有人被毒蛇咬伤,那美人不光身手堪比特种兵,美貌绝伦,比许多偶像巨星要有气质,居然还是医道高手,被毒蛇咬伤的那个伤患已经快死了,让她两下就救了回来,肯定是医学院的学生或者老师,专业技术过硬。

讨论了几十楼,众说纷纭,有支持的有反对的,终于,有真相帝出现。

09级6班班花蔡晓彤出来跟帖,把年月日标出,还指出受伤的是校花闻小蝶的男朋友,除此之外,竟然还有一幅侧脸的照片——美人半跪在图书馆里,正弯着身体给一男子包扎伤口,粉红色的防寒服拉链大开,露出黑色羊毛衫,显得她身形纤细修长,隐隐还能看到秀气的锁骨…侧脸看去,嘴唇粉润,眉目间稍嫌冷淡,风姿极美,有一种中性的迷人气质,说一句勾魂摄魄,毫无问题。

照片一出,跟贴者大哗,有的惊叫班花现身,求拥抱,求勾搭,不过,更多的狼友们则对那照片中的美女万分的感兴趣,发了无数流口水的图相,还有人大喊着要全校通缉,人肉啊人肉,把美人人肉出来,不能独享啊…

全校的狼友们总动员,那能量是巨大的,没两天,就有人把秦卿不是本校学生,不过,每周二会出现在沈教授诊断学课堂上,瞬间,本来就爆满的教室更拥挤了。

秦卿到对此浑然不觉,最多只感慨一下中医学院的学生们确实挺好学,竟然没几个逃课的。

她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就整理自己的课堂笔记,别说,沈国手真不愧国手之名,随便一两句指点,就能让她茅塞顿开,一些自己学习中弄不明白的东西,听完课之后,也豁然开朗了,只不过,她这个假学生,就算有问题,到底也不好意思跑去麻烦人家。

不过,另外的辅导班那位年轻老师,为人热情,好为人师,秦卿到是挺乐意下课之后和他探讨探讨,偶尔请喝点儿东西,此顿便饭,那位老师从不拒绝——按照唐一的说法,男人,尤其是年轻的,没有女朋友的男人,大多数时候绝对不会拒绝美女的邀请。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七章 惊动

秦卿是半夜被手机铃声吵醒的,她拧开床头灯,翻看手机一看,电话号码很陌生,是个京城的固定电话。

“…卿卿,我这里出了一点儿麻烦,现在在凤来居,你叫一队兄弟过来帮忙,别惊动长辈,免得他们担心。”

沈醉的声音从容不迫,哪怕是在杀猪般的惨嚎声下,也没有半个音节波荡…背景音很杂乱,有哭喊啜泣的,也有惊叫求饶的,更有破口大骂,满嘴打打杀杀的。

秦卿无声无息地笑了笑,挂了电话,就往身上披衣服,也没问沈醉是什么事儿,只要收到他的消息,总是好事情。

她穿好衣服,摸出手机,直接往驻地在京城的羽林第九训练营值班室打电话。

不是不想找孙老,而是这事儿若一惊动孙老,那上面一帮老人就都知道了,既然沈醉不想声张,还是别惊动太多人…再说,三更半夜的,把孙老折腾起来,也不大合适。

其实,沈醉真没想半夜三更打电话吵醒秦卿,只不过,他手机坏了,而他能够记在脑子里,印在心上的电话号码,只有秦卿的,没办法,这才拨了这个电话。

沈醉沈大教官的记忆力虽然也很不错,可是,他只会记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至于战友们,朋友们的电话号码,反正在手机存着,他又一向手机不离身,哪有记的必要?脑子里的垃圾太多,也是会影响记忆力。

凤来居,京城分店

东面还有一些灯光,西面挂在墙壁上的灯全部碎裂,在这个月色明媚的夜中,店里带着几分阴惨惨的诡异。十几辆警车把大门口堵得严严实实,荷枪实弹的防暴警察一个挨一个拥在门前,却谁也不敢往前再走一步。

店内

四个青年男子满头鲜血的倒在地上,嘴里不断地呻吟,温柔低着头,一动不动地站在桌子旁,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

沈醉坐在咖啡色的软沙发上,手里一杯青碧色的竹叶青,有些昏暗的灯光一照,有一种晶莹的动人色泽,他的脚,踩在一个肥胖臃肿的男人脖子上面,整个人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似乎根本没把外面的警察放在心上…

说起来很潇洒,但其实,沈醉的样子远远算不上太好,外套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只剩下一件儿单薄的白衬衫,腹部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嘴唇青白,脸色也有些晦暗,当然,这不可能是眼下这帮废物打的,他到凤来居之前就受了伤…

外面的警察终于来了领导,围在门口的警察分开,让一个三十几岁模样的警察进入,黑洞洞的枪口却是一刻不离沈醉,只见那警察高声喝道:“里面的人听着,马上放了人质,双手抱头,不许反抗,否则以拒捕论…”

被踩在脚底下的那个男人见到警察来了,立时发出尖利的嚎叫声:“高坤,快他妈的杀了他…”

沈醉皱了皱眉,脚下一用力,那肥胖男人瞬间眼睛一白,倒吸了口冷气,声音也戛然而止,只能不停地喘着粗气,再也不敢开口说话。他这才抬手看了一下手表,这一次出门,根本就不方便带任何证件,要是秦卿他们再不来,恐怕真要往公安局走一趟了…

就在那叫高坤的警察见沈醉迟迟没有动作,正想有所行动时,公路上烟尘滚滚,五辆军车飞驰而至,警察们都呆了一呆,沈醉松了口气,脚下一挑,啪一声,把脚底下已经被他踩得半死不活的肥胖男人给踢出半米高,直直撞在几个警察的身上,顿时,哎哟声四起。

转眼间,五辆军用吉普就到了眼前。

那帮警察惊疑不定地看过去,就见当先下来的是个不到四十岁的军官,肩膀上挂上校衔,满脸威仪,神情肃穆,他身边跟着的却是个年轻女子,长得很漂亮。

“沈醉,还不出来!”

他一开口,一共二十个年轻战士手里托着冲锋枪齐刷刷下车,虽然只有二十个人,可是那气势,堪比千军万马,被他们一镇,一帮警察居然不自觉地就把路让开,由着沈醉走出,根本就没想到要阻拦…

“怎么弄成这副样子?”军官打量他几眼,脸色一黑,转头,目光不善地瞪向有些不知所措的警察们…

高坤一愣,连忙笑道:“这位首长,我们接到报警,这也是职责所在,我们可真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没有采取暴力行动…”

他的话还没说完,又给吞了回去,能在京城闯出局面的警察都很有眼光,知道什么时候能硬,什么时候不能硬,要是一般的军人,他当然不会怕,可遇上一个不到四十岁就混成上校的军官,他还真不敢多说什么。

高坤心里叹了口气,看着黑洞洞的冲锋枪,又看了一眼那军官肩膀上的军衔和漆黑的脸色,再看一眼杀气腾腾的士兵,额头上也不觉渗出冷汗,心里把闯祸的那混蛋骂得狗血淋头,这帮人平日里欺男霸女也就算了,小老百姓遇上只能忍着,奈何不了他们,可你也得看清楚再欺负人吧,这下可好,撞到铁板了,看看这事儿可怎么收场!

“咳咳。”秦卿摇头失笑,给沈醉使了个眼色,“大川哥,你先把人带回去,等明天咱们再处理,我看沈醉也累了,先让他歇歇。”

孙大川点头,一挥手,立即上来两个战士,拎起那已经昏迷的男人就往军车上塞。

高坤脸上一黑,咬了咬牙,苦笑道:“这位长官,不过是个误会,那位是临海市市长家的三公子…”

可惜,没有一个人理会他,高坤也不敢真的让人去阻拦,他再清楚不过,军人们对于执行命令,那绝对不打折扣,他要是敢拦着,一准儿被打倒在地,绝对更丢人!

分出一辆军车,先把沈醉和秦卿回去,沈醉身上有伤,秦卿不放心他自己走。

回到租住的套房,秦卿替沈醉放好洗澡水,又往水里面加了一小瓶灵液,才打发他去洗澡,至于衣物,那是肯定没有,半夜也没处去买,只好用秦卿的睡衣将就一下了。

沈醉洗完澡,裹上秦卿的睡衣,秦卿的身量极高,又喜欢肥肥大大的衣服,所以,这睡衣他穿上到也不是特别的小,又拿了条长浴巾披好,才离开浴室。

进屋时,秦卿正坐在阳台处看书,手里捧着本厚厚的《中草药集成》,膝盖上摊着一本牛皮的笔记本,手中钢笔转动,在灯光下,洁白的手指晶莹剔透…

沈醉一伸手,按住忽然剧烈跳动的心脏,笑问:“学业如何?”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八章 中医

秦卿抬头,微笑,既然被打断了思路,干脆将书扔到一边儿:“没问题…将来我成了沈国手的弟子,你要不要叫我师姑?”

嘴里说着话,秦卿手下不停,站起身,把沈醉推到沙发上坐好,从头到脚开始检查他的伤势:“嗯,颅骨无损伤…身上十二道刀伤,腹部这伤口,可够严重的…”

沈醉腹部一道裂口,从胸部一直裂至小腹,肌肉翻开,隐约有些泛白。

“…对方使得是反手刀?你去找苏零了?”

苏零是使反手刀的大家,每一次与人交手,刀刃都是由后至前,由右向左出,让人防不胜防,哪怕是功夫与他不相伯仲,甚至更好一些,在他手上都讨不了好去。

再加上他功夫极佳,心狠手辣,也不忌讳偷袭暗算,所以,凡是被他盯上的,他就算不出手,等上十天半月,对方自己就受不了精神崩溃…

“没事,只是小伤…你放心,苏零来京城是为了追回他自己的东西,那个程昱并不是他出手,只不过正好碰上罢了。”

秦卿点头,她也知道,如果真是苏零出手,程昱哪里还有活路?那家伙的规矩向来严苛,对一个人,从来只出手一次,一次失败,再不动手,可是十年来,无论是谁,都没有享受到过他赋予的这种权力,但凡他出手,对方就只有引颈就戮的份儿。

沈醉半躺半靠在沙发上,许是刚喝了酒,也或许是受伤的原因,他的脑袋有些发热,昏沉沉的,一颗心也不自觉地躁动,恋恋不舍地看着卿卿从他的身体上移开的手,很奇怪,卿卿习武多年,又是用枪的高手,一双手上,虎口掌心早磨出厚茧…可是,他还是觉得很美,很迷人…

秦卿叹了口气,不再说苏零的事,那个人也没什么好说的,想说的话,十年来已经说得够多…

沈醉怎么都不肯去医院,连他老爷子开的医院都不肯去。

没办法,秦卿只好自个儿煎好药,喂给他喝了,又拿出金针,给他金针过穴,用内气一点点地将他身上的瘀伤揉开,内气破淤血,肯定疼得厉害,那种‘黯然销魂’的滋味,秦卿自己很清楚,但沈醉似乎毫无感觉,她的治疗好没有完成,就已经睡着了。

秦卿把沈醉放平,拿了条毯子搭在他的身上,关了大灯,只打开一盏书桌上的台灯,在昏暗的灯光下,沈醉的脸更柔和了几分。

看着这个男人,她便忍不住感叹,这人真不像现代社会出来的男人,反而相当有古代君子风范——从小到大,他除了没有从医之外,从不违逆长辈,对长辈恭敬万分,没有叛逆期,不喜欢声色犬马,不喜欢名与利,不崇拜任何明星,生活很规律,就连他喜欢一个女孩子,也是低调的,温柔的,不敢轻易说出口,他也爱喝酒,爱竹,爱抚古琴,喜欢下围棋,喜欢冶游,对兄弟朋友,可以心甘情愿地去两肋插刀…

这样一个温文如玉的男人,如果能喜欢他,又得他的喜爱,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沈醉一醒来,便觉得神清气爽,淤血全消,身上的伤好了大半。

“咱们卿卿果然了不得了,我看,就是我家老头子也不一定有你的本事。”

“拍马屁也没用,照样得喝药。”

沈醉哪里都好,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家里药味儿闻得太多,从小到大他就不喜欢吃药。

而且,他们家世代学医,可以算是中医世家,偏偏只有他这个向来乖巧听话的长子嫡孙,只跟着老爷子学习按摩,学习治疗跌打损伤的方法,其它的一概不学。

也不能说是不学,他家老爷子给他讲课,他也乖乖听着,只是左耳朵进有耳朵出,在这方面,笨拙得都不像是沈醉了。

折腾了好几年,老爷子看他实在不肯好好学中医,也只有叹口气,罢手,那是他亲孙子,舍不得打,舍不得骂的,还能怎么样?

秦卿锻炼完身体,给沈醉煮了一杯红枣姜茶,交代他老老实实地休息,不要出去乱跑,就翻出沈醉的银行卡,出门打算去买些补血的中药回来。

秦卿手里积攒的药物,她自己用了不少,现在都不大够了。

上午人不多,道路上还算清净,昨夜下了一场雨,今天的空气里尚带有三分水汽,环卫工人们刚刚打扫完卫生,整条街道干干净净。

秦卿记得离学校不远的步行街上,就有一家小中医院,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到了。

“医生,这药我们都喝了半年多了,可我爹的头痛一点儿都没好…您看,能不能给再看看…”

“哪有那么多废话,接着喝就行了,你们要不愿意喝,先把方子钱交了,到别处去看!”

秦卿一怔,眼睁睁看着那头发略有些斑白,满面风霜的中年男人点头哈腰地拿着药方出去抓药,她深吸了口气,也不再进去,快两步赶上,笑道:“这位先生,我是医学院的学生,你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方子?”

那中年男人一愣,脸上的愁苦之色还没有隐去,只是笑了笑,把方子递来,秦卿一看,那龙飞凤舞的字,还真不是一般人能认识的。

“令尊头痛?”

“是啊,都十几年了,一直不好。”

中年男子讷讷地道,为了给他爹看病,大医院去过好几次,病没治好,钱如流水般花出去,家里本来就不宽裕,还有两个孩子要上学,要不是实在拿不出钱来看了,他也不会带着他爹到这种小中医院碰运气。

秦卿脸上一丝表情都不曾带出来,苦笑地看着这方子,低声道:“先生,这方子它…您父亲既然吃了半年还没有效果,我看,不如我介绍个地方,您带您父亲去试试,就是沈国手沈大夫的最近新开的那家惠民医院,您知道吗?”

中年男人愣了愣,脸上终于浮现出喜色,大声道:“真是沈国手开的?那,那,沈国手那么一个神医,我们去的话…”

“您放心,我手里有那家医院的免费治疗卡,还能用二十次…”

送走了千恩万谢的中年男人,秦卿把手里的药方攥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闭了闭眼,苦笑,医德败坏,怪不得有那么多人都不相信中医…

某些医生不懂医术,开方子不管什么君臣佐辅,不讲究五分治疗,五分调养,只要吃不死人就成,长此下去,中医不衰败才有鬼呢。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九章 礼物

秦卿立在大街上,远远地看着那个中年男人一步一步远去的背影,愣了好一会儿,心里隐隐沸腾的怒火才算消下去。

那是个老兵,还是个上过战场的老兵,她认得出来,按年纪算,大概是越战时期的老兵吧,虽然现在的他,看起来颓废而无害,可刚才接触时一瞬间睥睨而尖利的眼神,双手的厚茧和火药灼烧出的伤痕,还有坏掉的那一只眼睛…这些痕迹,无一不表明,这个男人,曾经是名军人。

让一个老兵,为了年迈的父亲四处求医,花钱买罪受…秦卿心里酸楚,钝钝的痛,五味杂陈。

自从医院营利以后,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医院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可是,医生的素质越来越差,医院越来越黑心,根本就不把病人当回事儿,医疗事故时有发生,老百姓不塞红包,根本不敢让自己的亲属近手术室。

闹到现在,病人们看不起病还不算,就算凑出钱给了医院,病能不能治好,那也是凭运气…

秦卿叹了口气,这些事情,她有心要管一管,想试着改变一点儿什么,好不负自己的奇遇,不负一身所学,却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成功的,无论如何,她需要名气,需要无数有热情医术高明的年轻医生…也需要钱…

也许,她可以先从军队着手,先让退伍老兵和他们的家属得到平价,甚至是免费的医疗,在军队里,她有后台,有势力,做起来大概不难,等到做出成果,再推广至全国,阻力应该会小上很多吧。

胡思乱想一会儿,秦卿才另外找了一家药材超市,买齐了药回家。

回家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正午,不早了,幸好沈国手家的老管家提着菜找上门,一见秦卿不在,就跑去厨房准备午餐,要不然,沈醉这个病患大概免不了要饿肚子。

只是,他受伤的消息到底没捂住,让长辈们都知道了,孙老打电话来一通责骂,沈国手到没说什么,只是老管家刚叔既然一大早就找上门,那位老人,心里肯定一样不安。

这一点儿,恐怕沈醉会懊恼许久,但是没办法,这里是京城,发生点儿芝麻绿豆的小事,也能闹得沸沸扬扬,何况是沈国手的孙子,羽林的上校教官同志让警察们围捕,还受了伤?

“我想拜访沈国手。”

秦卿把黑色的药汁通通灌进沈醉的肚子里,端端正正地坐在咖啡色的茶几前,看着他出神。

沈醉笑了笑,颔首,轻轻吐出一个字:“好。”

既然要去拜访长辈,那总要带点儿礼物的,贵重东西秦卿没有,沈国手大概不稀罕,医书一时半会儿她也抄不出来,听沈醉说他爷爷很喜欢琴棋书画,也喜欢雕刻,木雕,石雕都爱,干脆自己找出块儿青黑色的玉石,自己动手制作…

沐浴着午后的阳光,沈醉自己捧着本《三国演义》,有时会抬头看秦卿一眼,秦卿低着头专注的刻着东西,手里的半截小刻刀一下一下划动,旋转中带着某种奇妙的,很迷人的韵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