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卿踩着水,不紧不慢地向家的方向走去,路过小区大门的时候,忽然听见一声猫叫,她本来没想搭理,海市的野猫很多,她现在住的小区别看是新建成,可花坛早就成了野猫的天下,半夜经常会听见像婴儿啼哭一样的猫叫声,吵得人心里烦得很,所以,连带着小区的住户,也对猫没有什么好感。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脚步突然就有点儿迈不动了,那声音很细碎,一点儿都不像一般夜猫子那样尖利,极微弱,可怜兮兮,听在耳朵里,秦卿的心,一瞬间就抽了一下,生疼。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一章 炸药

一只黑白花的小猫趴在墙角的草丛里,一动不动,只有巴掌大,身形叫巧玲珑,浑身湿漉漉的,细长的毛发粘作一团,眼睛半开半合…

秦卿蹲下身,瞪了它好一会儿,总觉得这猫有灵性,黑亮的眼珠,可怜巴巴地望着自己,眼神里充满了祈求。

“哎。”

秦卿皱皱眉,终究还是不忍心,拎着小猫的脖子,拉开防寒服的拉链,揣怀里抱回家去了。

回到家,把小东西用热水好好地泡了泡,又取了些驱虫的药,伴着灵液给它吃下,别说,这小不点儿还真有些灵性,似乎知道秦卿是为了它好,无论洗澡还是吃药,温顺的很,等秦卿拿了电吹风给它吹毛发,竟然还知道摇头摆尾,舒展身体。

之后,秦卿又找了一个装衣服的旧木头箱子,拣了一些旧棉袄之类,做了个小窝儿,才把小东西安置好。

等到睡前,见小东西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好的症状,秦卿这才泡了奶粉,搁在小碟子里面,让它一点点儿舔舐干净,一开始也不敢让它多吃,稍稍填填肚子就是了。

小猫吃过东西,不一会儿,就蜷缩成一团,打起小呼噜。秦卿忍不住摇了摇头,把猫窝搁在床边,也躺床上,咕哝了句:“小东西还挺自在,不大像野猫。”

野猫是警戒心很重的生物,遇见人肯定早跑了,不会这般悠闲自在。

一夜好眠,第二日大清早秦卿一睁眼,又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回想了一遍昨夜在‘梦’中学到的新知识,结果一起身,手便碰到个毛茸茸的‘小线团’…

“喵…喵…”

小猫和昨晚相比,精神许多,不知道什么时候蹦上床头,这会儿见秦卿醒了,立即用小脑袋瓜一下接一下地在她的胳膊上蹭来蹭去。

秦卿眼睛眨了好几下,这才回过神,拍了拍脑门,苦笑:“警惕性也太小了,幸好是只猫。”

早饭,一人一猫都喝得豆浆,吃得鸡蛋,小猫竟然也不嫌弃,秦卿给它什么,它就通通吃下肚,到是好养活得很。

今天秦卿打算去京城的,唐一已经来电话催促了好几回,再说,辅导班开课之前,她还想去大学里蹭蹭课,听说沈国手在京师中医大学堂开了一门中医诊断学,每一次上课,教室都座无虚席,还有不少别的学校的跑去听。她既然要考人家的研究生,总得先知道一下沈国手的教学风格。

秦卿不是拖泥带水的人,她现在有车了,想去京城也容易,来回一趟用不了半天,随手把自己的学习资料收拾好,翻出个不知道谁带来的迷彩军用背包,一股脑塞进去,一手拎包,一手抱着小黑猫,进了车库,往车里面一塞,就出发。

一路走得还算顺利,眼看着马上就出海市了,结果,前面堵车,排了老长一排,秦卿探头看了看,竟然还看见扛着摄像机,拿着话筒的记者。

前面不远处,面包店外,百乐兴超市后门,站了几个穿警服的,还有两个穿军装,大概是武警,这一片已经拉上警戒线戒严了。

国人多爱看热闹,不少男女老少,都围在一起指指点点,马路上的司机们则不耐烦,有的按喇叭,有的绕道,还有打开车窗吆喝的,整个中心街热闹得很。

秦卿在车上等了十几分钟,心想估计一时半会儿完不了事儿,正打算想办法绕道,结果一眼看见戳在超市后门的一个穿军装,挂着一毛二的,竟然是代忖,她二师兄。

秦卿顿了顿,想了想,这么长时间事情还没完,有点儿棘手啊,干脆靠边停车,锁门,一手拎着猫就走过去,她一往前走,也没有太大的动作,围在一起的那些老百姓们,就不自觉地给她让开了路,顺顺利利地便开出一条通道。

刚走到门口,就有两个警察过来拦住,秦卿不等他们开口,就把自己的证件掏出来递过去。那俩警察一看,脸上便不觉带出几分尊敬,端正了神色,当时就给秦卿敬了个礼,乖乖把人放了进去。

说起来,还是孙雪津他们特事局的人办事自在,没那么多麻烦。

特事局的侦查员光证件就有一大堆,除了特事局的之外,一般还会有公安和国安的,要是出任务需要,随时还能弄到其他证件,税务局,检察院,应有尽有,还都是真证件,你按照编号去查,绝对可以查到,现在秦卿虽然连特事局的大门还没有进去过,可证件已经齐全了。

“小师妹?”

代忖听了手下人的汇报,一转头,看见秦卿也不觉呆了一呆,随即就变了脸色,一把扯住她的袖子,皱眉道,“你什么时候变成警察的,还一级警督…师傅知道吗?”

师傅知道的话,非急死不可,别看周眉自己喜欢习武,爱舞刀弄枪,而且,对解放军,警察之类的心向往之,是个不很正宗的制服控。但对女儿不声不响离家出走还当了兵这件事儿,一直很看不开,总认为是自己太不关心孩子的错,这么多年来,没少为这个抱怨,她总希望自家闺女能有平平常常的生活,嫁人生子,一辈子安稳和美…

“你管那么多干嘛…怎么回事儿?”秦卿笑眯眯搂着小猫倚在墙上,她可不怕代忖打小报告,目前自己的两个师兄,对老妈周眉能躲就躲,哪里会主动送上门去搬弄是非,“说说,是不是很棘手?”

代忖无奈,对于这母女俩的‘恩怨’到底不敢插手太过,万一引火烧身,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过,他到真没想瞒着自家师妹的意思:“有个疯子,怀里缠了炸药,现在就在超市里面,情绪很激动,不大好处置…走吧,跟我进去看看。”

代忖是武警,羽林虽然属于秘密部队,可体制内的人,对这支神秘队伍也不是全无所知,毕竟有时候也需要兄弟部队支持,所以,他对自家小师妹以前的身份,好歹算是有限了解,对秦卿的本事,还是有一点儿期待的。

一路走进去,三言两语就把前因后果交代了一遍。

很俗套的故事。

就是一个男的外遇,让他老婆给发现了,他老婆很凶悍,娘家势力挺大,居然闹到那男的单位去,硬是一口气把他的工作给搅黄了,还要离婚,让那男的净身出户。

结果,小三一看男的没了钱,没了工作,哪里还看得上他,也要分手,那男的被折腾到家破人亡,精神就有点儿不正常,不知道从哪儿找了炸药,大概是想和小三同归于尽,却不小心让保安发现了。

秦卿听得直皱眉,忽然发现,最近她流年不利,怎么不是手榴弹就是炸药啊…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二章 枪声

砰——砰——

前后两声枪响,间隔不到一秒,后一枪声,很短促,带着几分怆然。

人群一下子乱起来,由闹到极静,又从静到喧闹,救护车的鸣笛声由远而近,穿着警服军服的来来往往,不多时,白布单盖着一具尸体,被人用担架抬着送上了救护车。

秦卿和代忖是跟着哭得稀里哗啦的那个年轻美貌的小服务员一块出来,小服务员被两个女警察护送走,秦卿避开人群,怀里搂着小黑猫,戳超市后门屋檐下,深吸了口气,硝烟的味道她从来不喜欢,可也不讨厌。

周围路过的便衣警察,还有武警官兵,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偷窥,视线落在秦卿身上,有向往,有憧憬,也有不可思议。

秦卿现在这一身打扮,粉红色的防寒服,曼妙的好身材本包的严严实实,没有露出来,可秀丽的眉眼,飒爽的英姿,风韵无限,再加上怀里可爱的小猫,怎么看怎么迷人,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萌’!凡是男人,大概很少有人能忍得住不多望两眼…

偏偏这样能使无数青年才俊倾慕的漂亮女子,竟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神枪手,如此反差,还真让人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代忖拿出根烟,看了秦卿一眼,秦卿无所谓的摆摆手,他便点上,蹲在石阶上面吞云吐雾。

秦卿对烟味算不上敏感,不像他们队里一帮专职的狙击手,例如沈醉沈大教官,当初还在第一线的时候,绝不会允许旁人在自己身边儿吸烟,为了保护眼睛,也算得上是无所不用其极了,她就不同,虽然不抽烟,却从不阻止旁人吸。

“你算是来得巧,要不是有你在,我看,这回的任务,就得砸锅,哎,这炸药一响,哥哥我可是得担责任的…”

代忖想到刚才自家小师妹一枪爆头,连磕绊都不打,干净又利落。他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儿,既有些佩服,也有些酸楚。

他们三支队属于快反,里面都是精英,狙击手也不是庸才,不过,当时场面很乱,人质的脖子上都见了血,眼看着就要抽过去了。那个绑架人质的歹徒相当激动,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玉石俱焚…

本来队里两个狙击手一直没敢动,因为路不好走,他们大队长还没来,谁也不敢轻率举动,可后来见事态马上就要控制不住,再耽搁,炸药就要炸了,只好咬牙开了枪…

结果——还是偏了半分!

要不是秦卿小师妹眼明手快,立即给补了一枪,不知道会有多大的损失,闹出多大的事故来。

以前就知道自家小师妹是特种兵,还是全国最厉害的特种兵,但没有直观印象,只从她年纪轻轻就是少校,更是以中校军衔退伍,他比师妹还年长一岁,但现在只是个中尉,才从心里认为,她这个师妹不简单,所在的军队,也一定不是一般的军队,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但,看了她今日的身手——他却宁愿卿卿小师妹平凡普通些…

代忖捂着脑门儿哀怨半晌,把最后剩下的一截烟屁股熄灭,用纸巾包好扔垃圾桶里,伸了个懒腰,瞅了立在旁边不知想什么的师妹一眼,咕哝一句:“这帮小子还是欠练!”

像歹徒有炸弹这种情况,按规定,狙击手必须命中头部中枢反应区,偏一点儿也不能保证歹徒直接毙命,可真有那么好枪法,有那么大把握的狙击手,并不多见。

“小师妹,还是你们特种兵厉害…什么时候互相交流交流,也让我们跟你们学一学…”代忖一脸感慨地道。

秦卿只是笑了笑,这事儿她可做不了主。抬头看了下天色,雨不大了,最近倒春寒,天冷得厉害,怀里的黑猫一个劲儿往她怀里钻,一点儿都没有因为她此时双手沾染的硝烟味而躁动。

警戒线撤下,车流开始移动,终于不堵了,秦卿就和代忖打了声招呼,也没答应参加他们的庆功宴,重新回到车里,继续上路。

一边儿开车,秦卿用温热的手指摩挲了下衣角,说实话,当时她只是借了把狙击枪用瞄准镜看看情况,真没想出手,可惜,意外总是随时会发生的。不过,自己的枪法确实长进不少,就刚才那一枪,纵然是羽林枪法最好的沈醉沈教官来打,也不会比她完成得更出色了,在羽林的时候,自己要有现在的本事,大概一定会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狙击手。

如果周眉知道,自己的女儿刚杀了一个人,还是把人打得脑浆迸裂,四处飞溅,竟然一点儿不曾忐忑,依旧安安稳稳的开着车,还有功夫想枪法是不是进步了,那个一向大大咧咧的女人,说不定会愧疚得眼泪哗啦啦流,说不定,又能把十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拿出来和她老爸秦风吵一架。

秦卿想到周眉的反应,摇了摇头,苦笑。

事实上,现在她真没有什么反应,既不会觉得难受,认为自己是个手染血腥的刽子手,也不会觉得欢喜,认为自己是个救人于水火的英雄——开枪杀人毕竟不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哪怕是为了救人而开枪也一样。

她已然习惯了,习惯了刀枪,习惯了鲜血,同时,她也早就学会了自我调整。这么多年过去,她的心从不麻木,手永远稳当,思绪向来清醒,铭记着军人乃凶器,不可轻动…

说起来,羽林寥寥几个女人,在心理调节方面,到比男人要出色得多,也许,女人天生就比男人心理承受能力更强?

只有第一次杀人,熬过去确实艰难——秦卿初次实战任务,是围剿一批走私军火的人,双方人马在山林里狭路相逢,敌人被冲散了,乌压压的一片,秦卿当时十分冷静,牢牢地守在东后方,开枪打死了一批,又近距离杀了好几个,一点儿不曾失误,只是事后,手僵得不能动,还是刘队用热毛巾捂着她的手捂了半宿,才把枪卸下来…

那一次回去的新人,包括唐一在内,有的人发疯,有的人拼命呕吐,有的人失眠,她也一样,第二天就开始发热,烧得都糊涂了,急得刘队冲军医大吼…

前面忽然出现一个收费站,把秦卿的思绪拉回来,她忍不住苦笑着皱眉,又走神了,开着车走神儿可不是好事。

似乎从第一次任务之后,她每一次杀了匪徒,脑子里总会天马行空般胡思乱想一阵,队里的心理医生说,这是她的放松方式,应该提倡,相比于有的战士出任务回来,会拉着战友打好几个小时的扑克,有的则一个人跑训练场披着伪装服一趴就趴个三五天,她只是放空思维,已经算好现象。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三章 情意

秦卿进入京城时,已经华灯初上。

在这座大都市,入夜时分,正是最热闹的时候,五彩缤纷的夜空,落在秦卿的眼里,却觉得虽然繁华,可犹存了三分古雅的静谧,千年古城的魅力可见一斑。

她也没有去找唐一他们,自己开着车寻了个夜景不错的商务大酒店,要了一个标间,她喜欢高楼,要的是二十层的客房,结果,第二天唐一接了电话过来找他,爬楼爬得小脸煞白,冷汗涔涔。

除非任务需要,否则唐一从不坐电梯。

秦卿无语,伸手抓住唐一的袖子扯他进门,苦笑道:“你至于嘛,以前天天五公里急行军,从不间断,也没见你怎么着啊!”

“你也说,那是以前!”

唐一勉强调匀了呼吸,扯开衣领上的两颗金属扣,倒了杯茶水灌下去,还行,铁观音,不是糊弄人的茶叶沫子,“做了三年内勤,没正经训练过,功夫废了一多半,现在,爆发力还有一点儿,耐力可真不行了,如今,也只能假冒三分钟英雄…”

秦卿忍不住笑,不觉得这是坏事儿,证明唐一恢复得好,像自己,离开羽林这么长时间,枕头下面不压着刀枪,那根本睡不着觉。

“给你的。”唐一喘了两口气,躺倒在床上之前,把一个蓝色的保温瓶递过去,“沈醉让我给你捎过来,他今天回去看他老爷子,没空儿…”

沈醉已经来京城的事,秦卿知道,所以,到并不觉得惊讶,随手将保温瓶打开——一股带着奶油味的奇妙香气,一下子让唐一从床上弹身坐起。

“强烈要求分享!”唐一再不客气,往秦卿手里塞一只茶杯,自己也拿了一个,捧着等秦卿给他分汤喝。

秦卿怔了怔,把汤倒出来,分给他,自己也咽了一口,汤一入口,唐一就舒服得直想打哆嗦。筋肉入口即化,花生和奶油调和成的香味,一丝燥气也不带,这汤,至少也得极用心地煮上一整天,才能如此入味。

“哎,在咱们羽林,那帮小子给沈醉起了个‘天上仙’的别号,说他不食人间烟火,和他们不是一路人…现在看来,大谬啊,他哪里不食人间烟火了?”

那人的烟火气,分明只给眼前一人看!他虽然双目失明,喝着这汤,眼前却忍不住浮现出那个人神情郑重地洗手作羹汤的样子…

唐一见不到秦卿的表情,也不知道她此时此刻,心里都想些什么,事实上,秦卿心中,的确是五味杂陈,可对于此事,她却不知道应不应该挑明,好在,他们几个性子都豁达,也不为此纠结,只是平静地低头喝汤,汤喝完,胃中暖洋洋的,很舒服。

“沈醉今年会在这边儿的分基地,应该不会回海市,你如果有事儿的话,可以找他帮忙,沈老爷子的性格他最了解不过,好歹是一家人,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咱们羽林出来的优秀士兵,可不打没准备的仗。”

唐一摩挲着茶杯,笑道。

沈醉宅在海市多年,从不离开,有的时候连过年都不回祖宅,这一次,他究竟为什么会来京城,天底下的明眼人恐怕都知道。

当年沈醉比杨梦泽还早喜欢上秦卿,也许一开始只是有点儿喜欢,觉得这女孩儿很不错,可以当小妹妹来疼爱,渐渐地,随着秦卿年龄增长,感情就变了一个模样。

只是,沈醉和杨梦泽性子大不同,他这个人说好听点儿叫稳重,说难听点儿,就是慢一拍,有些呆性,哪比得上杨梦泽敢打敢拼,勇往直前不回头,从人缘上来说,他也和梦泽差十万八千里,整个羽林的人都愿意起哄帮杨梦泽追女朋友,可谁又敢插手沈醉的事?

所以杨梦泽和秦卿能水到渠成地变成佳偶,沈醉就只能把满腔心事付瑶琴了。

这么多年过去,秦卿再也不是那个性子单纯的小女孩儿,心理学也学了不是一天两天,沈醉又不曾刻意去隐藏自己,他的心思,秦卿又怎么会还不明白?

可感情这种东西,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如果能够控制,那没话说,只凭沈醉对她如此好,她就愿意十倍百倍地把感情还回去,为对方舍命都没问题,何况爱情!要真的能够和这个男人两情相悦,想必是天地间最大的幸事!

但现在的问题是,爱情没办法控制,连自己也不能。

秦卿对沈醉,当然有爱,但那是对老师的爱,对兄弟的爱,对亲人的爱,至于有没有爱人那种爱,她自己都不知道,反正,这种爱和她对杨梦泽的爱,多少有些不同。

既然根本就不能回报同样的感情,她就不能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一个不小心,伤人心,哪怕以沈醉的性情,绝不会为情失魂落魄,失去理智,她也不愿伤他分毫!

现在如果沈醉开口,一定要秦卿嫁给他,秦卿没准想都不想就答应下来,反正,想到要和沈醉组成家庭,要为他生儿育女,要与他老来相伴,秦卿一点儿都不会觉得为难,有的时候,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并不是一定得具备‘爱情’这一因素的,虽然,谁也不能否认,有‘爱情’,会更好。

这种心事,不足为外人道。

喵——喵——

许是闻到汤的香味,小黑猫从枕头做的窝儿里站起来,舒展了下身体,优雅轻盈地跃入秦卿的怀里,秦卿笑了笑,就用茶杯盖儿倒了些汤,喂给它喝。

唐一把自己的汤喝完,又把保温瓶里的分了一杯给秦卿,剩下的全部包圆儿,这会儿已然吃干抹净,连一点儿油星儿都没了,可他还是嘴馋,但到底没脸面和一只小猫咪抢食,只能叹了口气,哀怨道:“这种沾光的日子,不知道还能碰上几回!”

沈醉虽然有一手好厨艺,会酿酒,会按摩,会操琴,可等闲人却不得见,他那一身本事,尤其是厨艺,只为一个人显露,旁人想享受,那除了沾光蹭吃蹭喝之外,就只有等他心情好,或者烹饪什么新式吃食,打算找实验品的时候了。

秦卿不理他,等小猫把汤喝干净,就去洗手间收拾干净杯子,然后换上衣服,打算去中医大学堂摸摸情况,最好在附近找个地方住下,辅导班就是在大学堂开,以后的一年,说不得吃住都要在那里了。

至于拜会沈老爷子的事儿,要人家不主动邀请,还是不要去,那位大国手可并不好见!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四章 毒蛇

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唐一和秦卿并肩在大学堂的枫树林中穿行。

虽然已经到了初春,可树丫还是光秃秃的,有几个孩子在旁边的草坪上奔跑放风筝,还有手捧书籍,眼睛上挂着黑框眼镜的青年学子埋头苦读,整个大学校园,到处是一派祥和气氛。

秦卿扶着唐一的胳膊,走过林荫小径,穿过大操场,便一眼看见那个八角的雪白色高楼,门前大理石石碑上三个楷体大字——‘图书馆’,分外惹眼。

秦卿脸上便不觉浮现出一抹笑意,她喜欢读书,也许,记性好的人很少有不喜欢读书的。

“听说这座图书馆里藏的医书,比市图书馆还多?”

“医学院嘛,医书当然比较多。”

唐一笑了笑,两个人没什么事儿,也不着急,不紧不慢地一边儿走一边儿欣赏春光。

他们刚在大学堂外的并蒂园中租了一个套房,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虽然不是新房,可布置也算合理,最主要的是离学校近,周围饭馆众多,吃放方便。

有不少大学生情侣都会不愿意住宿舍,而在外面租房住,并蒂园这样环境优美,保安设备齐全的小区,对大多数不缺钱的大学生来说,就是最好的选择,像唐一和秦卿,刚才去租房子的时候,就让人家当成情侣看待,为了这个,唐一自得许久,他一个三十岁的老男人竟让人以为是学生,至少能证明,他一点儿都不老!

两个人一路慢行,走着走着,秦卿脚下忽然一顿,唐一也脸色大变,搭在她胳膊上的手一瞬间缩紧,勒得秦卿手臂瞬间麻木…

秦卿目不斜视,狠狠地咬了一下舌头,硬将蠢蠢欲动,企图拔枪的手稳住,可她却觉得背后寒毛直立,一阵酥麻的战栗一直沿着背脊爬升到眉心…这种感觉足足持续了有十几秒,直到二人径直进入图书馆,肩并肩,手挽手地坐在靠窗的沙发上,才舒缓开来。

坐了好半天,任凭汗水流入毛衣,秦卿猛地扭头,透过冰蓝色的落地窗,四处扫视半天——校园还是安宁祥和的校园,并无半点异样,更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个脸色苍白如吸血鬼,无论寒暑,永远戴着黑灰色围巾,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那个‘魔鬼’在,她这才重新放软了僵硬的身体,伸出手,一寸一寸地按着唐一的胳膊,给他活血——

“…刚才,是苏零?”

秦卿问得迟疑,唐一也答得迟疑:“应该不是…他跑学校干什么?”

两个人‘面面相觑’了半天,虽然唐一根本看不见秦卿,更看不见自己,可他还是能够想象得出,此时他们二人的脸色,一定很不好看。

确实如此。

如果不是他们现在坐的位置比较偏僻,再加上这会儿图书馆里的学生不算多,那宛如刚从棺材里扒出来一样的面色,在一所医学院,肯定能引起轩然大波。

“他怎么还没死?”唐一摇摇头,苦笑,“不是上个月刚有人有鼻子有眼的传说他得了艾滋,已经死了…”

秦卿翻了个白眼儿,咬紧唇,听唐一这么一胡言乱语,反而不再那般‘兴奋’:“两年前就有人传说他死了,天底下所有的绝症都让他得了一遍,可到现在,他还不是活蹦乱跳的…”

苏零是个传说中的‘杀手’,也可以说是个杀手中的传说。

是个出身豪门,有实力,有背景,**不敢惹,白道惹不得的杀手。

按说,他这样的人根本就不应该,也不可能存在于国内,国家暴力机关一旦出动,无论是什么样的‘刺头’,他都得给老老实实地趴下。但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出了一个另类,打不死,也折腾不倒,恨他的多如牛毛,可愿意为他卖命的,虽然只有寥寥几个人,却每一个都能抵得上千军万马。

国家的暴力机关,那也是由人组成的,也不是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他的那些神通广大的敌人们,想私底下小规模动手,根本连他的边儿都摸不到,可要是企图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达成目的,例如——杀了他,那恐怕只有想办法掌握确实的证据,把案子给做成铁案了。

而以他的背景、身份、能耐,想要抓住他的把柄,把他一口气钉死,那绝对是难于登天,所以虽然有好多人盼着他哪一天驾鹤西游,可至今他还是活得好好的。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祸害遗千年?

“他回国——会不会是为了沈醉?”——沈醉和苏零之间的恩怨,整个羽林连新兵蛋子都知道!那人突然回国,还来到…沈国手在的医学院!

唐一一惊,差点跳起来——恐怕有八分可能是因为沈醉…

秦卿更是激灵灵打了个哆嗦,伸手就拿出手机,但她还没来得及拨电话——

“啊!蛇,有蛇!”

本空旷宁静的图书馆,忽然响起一声尖利惊恐的呼叫。秦卿手下一用力,捏得手机吱吱作响,要不是这个手机乃特事局秘制装备,放水防摔,扔卡车底下碾过去也坏不了,恐怕就要报销了。

唐一一样被突如其来的骚乱吓了一大跳,胸口闷痛。

不过片刻,整个图书馆就躁动起来,不远处一个男生啪地摔倒在光洁的地板上,身体抽搐…

好几个学生扔下书,手忙脚乱地想围上去帮忙——不愧是医学院,别管学生们医术如何,至少见到病患绝没有一人冷漠不理会。

不过,可惜的是,大家伙对不知道什么时候盘旋在褐色合金书桌上的,一条细长的,吐着信子的蛇一点儿办法都没有,谁也不敢向前,后面的几个女生甚至被吓得瘫倒在地上,只知道呜呜咽咽的哭,连动都不敢动了。

秦卿皱眉,拍了拍唐一的手臂,站起身迅速跑过去,她径直走到桌旁,一手甩出两根银针,扎在倒地男学生的手臂上,另一只手一伸,拿捏住了那条蛇的七寸。蛇的身体一僵,一瞬间,秦卿就从一个书桌上拽下一条输液用的橡胶管儿,把它在桌脚上缠成了麻花,牢牢固定住。

第一卷 归家 第三十五章 骚乱

“艾基特林…”

“青环蛇,海蛇…”

“斑海蛇…”

这时,才有学生敢跑过来看,一看见被禁锢在桌子腿上,吐着信子,却纹丝不动的长蛇,看到这条蛇,不时有学生惊呼出声,还有人吓得直往后缩。

“完了,剧毒的海蛇,在海蛇里面算是天下第二,论毒性,至少也能排名前十…咱们根本没有有效的抗毒血清吧…”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叫救护车。”

“去找教授…郝教授应该在…天,程昱会不会死啊?”

“送校医院…”

“我有半枝莲…还有木芙蓉,要不要试试!”哪怕是中医学院的学生们,能够精通药剂的也并不算多,不过,在图书馆里呆的,好学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