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没有说太久,就放了电话,秦卿是不舍得沈醉在外面冻着。

不多时,急诊室的灯灭了,孩子暂时安好,秦卿帮忙办了住院手续,报警让警察介入寻找孩子他**妈,才安下心,准备再去买一张中午或者下午去京城的车票。

这应该不难,无论是找孩子他**妈,还是买火车票。谁让现在买火车票都要用身份证实名登记呢。

第一卷 归家 第七十章 金参

第七十章 金参

凌晨…钟,秦卿的手机响了,是公安局来的,说是孩子他**妈已经找到。

听过来龙去脉,秦卿却是忍不住皱起眉,她完全搞不懂那个当**到底在想些什么,竟然去自杀?

今天晚上凌晨两点三十五分,110接到报警,说是火车站旁边的永新大厦上有人要跳楼自杀。

大厦巡逻的两个保安报的警。

大半夜的,呜呜咽咽的哭声,随着风一阵一阵地传下来,结果把大厦巡逻的两个保安吓了个半死,还以为闹鬼呢,幸亏保安的胆子不算太小,到底还是壮起胆子去楼顶上去看了看,这才发现这个女人站在楼边巍巍颤颤,像是要跳楼的样子,两个保安也是吓坏了,连忙就打电话报警。

连屋主都给惊动了,半夜赶过来,要知道永新大厦可是出租屋,若有人跳楼,那房子哪里还租的出去。

那个女人也许寻思的心并不算太坚定,公安局的两个刑警上去,没怎么费工夫,一人扯一胳膊就给弄下楼,只是孩子他**精神过于激动,又被冷风吹得厉害,开始发烧,后来翻出这个女人的身份证,发现她跟上面要找的那个丢下的孩子的女人是同一个,公安局的人就干脆就把她送到医院来了,反正她的孩子在这里,早晚得过来。

秦卿只去隔着病房大门看了两眼,也懒得劝慰, 她最烦这样的没有担当的女人,孩子病了,又不是什么绝症,何苦要死要活?

显然,送人来的那位刑警,对这个‘病患’也不是很待见,立在病房门口,冷冰冰地要求护士尽快找到她的家人,满脸不耐烦。

“咦?”

秦卿无意中一眼瞥过去,居然是个熟人,忍不住挑眉笑道,“这不是‘六碗半’嘛?”

那个刑警愕然,猛一转头,脸上露出个被雷劈的表情:“秦…秦…秦连长…”

“连长?哎,我还真就当过一次连长,滋味不错。”秦卿莞尔。

当年还在羽林训练营的时候,十七岁刚出头,她和唐一让刘队和人打赌,输给了南方军区,被派去带了三个月的新兵连。

眼前这位叫王保,就是新兵连最好玩的一个士兵,可以说训练的时候很会偷懒,吃饭时冲得最快。

那时新兵每日晨跑,训练量不大,就是三千米,还不负重,要秦卿和唐一说,那就跟玩似的,可这一帮在家的时候都是少爷,哪儿受过那种罪?一个一个的跑三千米就累得喘不上气,有脑子灵活如眼前这位,就想出偷懒的主意,只跑一小段儿,到拐弯的地方,他就一头扎进跑道旁边的树林里,等到快结束的时候在跟着大部队优哉游哉地跑回来…

秦卿那时候虽然年轻,可眼力还是不错,一看就知道这小子偷懒了,结果,被秦姑娘盯上,这小子整整三个月,天天被累得只留下半口气吊着命…连人家原本部队的领导都心疼了。

不过,让秦卿折腾这么一回,王保也算锻炼了出来,一直在连队都是标兵,后来听说还提了干,转业的时候已经是营级。

乍见秦卿,王保惊慌失措过去,剩下的也有惊喜,摸摸脑袋,笑道:“呵呵,秦连长,您可别在叫我这个外号了,还六碗半呢,现在连半碗都吃不下去了。”

他这么一说,两个人都忍不住好笑。

当年这小子除了训练偷懒之外,最出名的就是有一个大肚皮,他好吃肉,别管是牛肉猪肉,鸡鸭鱼肉,一吃就是六碗半,那不是一般的碗,是部队里用的大海碗,一个跟一个小盆一样大,他一个人能吃别人三天的饭量…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王保现在混得不错,赵庄刑警队,大队长,一级警督,这一次本来用不着他亲自出马,只是刚好在局里写报告,又没案子,深更半夜何必把别人都折腾起来,这小子也是闲不住,这才走一趟的。

说话间,孩子他**妈总算是醒了。

王保把手里的资料给秦卿看过,孩子他**妈姓曲,叫曲蓉蓉,名字很好听,看着年轻,可是今年已经三十六岁,结婚五年,丈夫是个老师,叫吴进军,在石庄五中教书,今年三十二岁,优秀教师。

那孩子今年五岁,叫吴民,小名宝宝,在吴家就是个小皇帝,他爷爷,奶奶,爸爸都喜欢的紧,王保给他们家打过电话,孩子他祖母都快急哭了,老人恨不得连夜就要飞奔过来。

可是,给孩子他**家,曲家打电话,待遇完全不一样。

曲蓉蓉的父亲接了电话,不问女儿,不问外孙到底如何,先要求警方对此保密,不要和亲家说,等王保告诉他们,已经通知吴家之后,那边儿就摔了电话,再打一直不通…

秦卿蹙眉,看来,这事不一般,她也没进病房,只王保进去问了半天,可那女人只是一脸呆滞地盯着病房的天花板,根本一句话都不说,王保没辙,也担心她的身体还没好,暂时也就不问了。

黎明时分,秦卿把王保送走。医院里已经是一派寂静。

也没有找旅馆,秦卿干脆就在孩子的病房里休息,孩子的母亲虽然到了,但是看她现在的样子,很难说能照顾得了这个孩子。

在医院里沾了一身的消毒水味,秦卿有点儿受不了,先去卫生间,然后转去自己的随身药房。

药房里本来只有一个操作台,根本没有房子,可秦卿想着以后出门在外,虽然现在露宿荒郊的可能性小了,但有一个随身药房,不充分利用也不大好,就自己买了那种可以组装的材料,在药房里组装了一个木质的二层小别墅。

确实是小别墅,相当的小,一层只有五十平方,不过卧室,客厅,浴室一应俱全,连里面的家具都是齐全的。

这种活做起来相当简单,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秦卿的手又很巧,本来枣木、梨木的原木板,让她闲来无事,巧手雕刻,到雕得十分别致。

一进入随身药房,秦卿便长出了口气,不到一亩的药田涨了十几株类似人参的幼苗,现在也只有一指来长,却是金黄色,手脚俱全,看起来颇为神奇。

这也是人参,就是在千年之后,这也不是寻常老百姓能时常服用的,反而是对位高权重,脑力劳动者,或者习武之人有大效用。

习武练气,真气溢满全身,达到一定的阶段,都要服用它做主料炼制养气丹,将真气养住,否则,真气也会自然散尽,无法在体内长久的保留。

因为也算常用药,在未来,只要是入了门的药师,一般都能够炼制一二,不同级别的药师,只是练出来的丹药成色和成功率不同而已。

本来秦卿以为合成这种人参的种子需要的能量很大,凭自己现有的真气量根本驱动不起来,没想到,有一次偶然把一株二十年的人参扔进了合成机,当时心疼的很,可合成机居然自动自发以这株人参为主原料把‘金人参’给合成出来,还分了十几株苗。

秦卿也被吓了一跳,到觉得挺惊喜。

不过,这种药材成材的速度较慢,以随身药房的增幅条件,已经种上半年有余,还是细细小小,比幼苗只稍微大了一圈,离秦卿印象中的成年金参差得很远,最大的金参,可是有半人高的,就是一般的,也有胡萝卜大…

秦卿对此到没什么好说,现在的速度也算不错了,这可是人参,不是杂草,不是胡萝卜,哪能长得和草一样快?并不是所有的药材,都有一夜长好几茬的本事,人参要是也长如此快,那秦卿就该担心它的药效了。

对于养气丹,秦卿了解不多,在记忆里,以前那位秦飞云大药师当初练习导引术的时候,有她的师傅把关,吃用都是在未来也罕见的珍贵丹药,根本就没用过养气丹这样的‘大路货’,所以,哪怕能够炼制出来,也要做过实验她才敢服用。

看过药材,见药田一派欣欣向荣,没什么好操心的,秦卿就围着白雾和石碑打了一趟拳,通体舒畅,才拎着换洗的衣物进了浴室,烧好热水,又加入一小瓶灵液,秦卿痛痛快快地泡了个澡。

出来的时候天都快亮了,守着孩子眯了一会儿,天还没大亮,尚不到探病的时间,病房的门就被推开,两个满面风霜的老头老太太奔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看起来三十上下的年轻男子,也是一脸的焦虑。

老太太一进门,就扑倒床上,搂着孩子痛哭失声:“宝宝,奶奶的宝宝,你这是怎么了?”

老大爷许是听王保说是秦卿救了这孩子,一进门,就双膝一弯,要给秦卿跪下。

秦卿哪敢受这么大的礼,她可不愿意因为这样的事情折寿,老人家还没弯腰,就让她给牢牢托住,苦笑道:“大爷,这是我应该做的,您千万别这样…还是看看孩子吧。”

第一卷 归家 第七十一章 悲剧

第七十一章 悲剧

窗外的天忽然阴下来,浓云密布,不见日头,只是不曾落雨。

秦卿坐在餐桌前,把沈醉给准备好的鸡汤面拿出来热好,一根一根挑着吃下去,冷过的面,有些糊,不大好吃,但汤很鲜美,显然熬汤的人是用了心的。

秦卿吃在口里,觉得肚子里热烘烘,浑身上下的疲惫都一扫而空了。

摸了下手机,想给沈醉打个电话,这才恍然想起,沈醉在她归来的前,已经出去执行任务,此时恐怕已经身在直升机上,手机自然不能通。

他那一晚,深更半夜,顶着寒风,早早便到火车站接车,恐怕也是心心念念地想要临别之前,见上一面。

可终究没有见到,隔着手机,他什么都没有说,也什么都不能说,同样是羽林出来的,她当然知道,任务信息决不允许透露,沈醉不可能告诉她,他什么时候走,去哪里,又是什么时候回来,可能一两日就能再见,也可能要十天半个月,甚至可能,这就是来不及告别的永诀…

他都没有催促自己早日返回呢,其实,他要是说,想要见面,哪怕连夜奔波,秦卿也一定会尽快赶回京城,可他没有…这的确是体贴,但有的时候,‘体贴’更让人着恼。

秦卿苦笑,她一向不是个喜欢自寻烦恼的女人,可如今,却也有了这种软弱的烦恼。

沈醉已经很少出第一线的任务了,想必这一次也有可能是演习或者训练之类的任务…

秦卿抿唇,没想到,她也不知从何时开始,学会了自己安慰自己。

自从上一次沈醉险死还生,她本下定决心,与他早早结婚,哪怕即使如此,生活也不一定会变得安稳,可到底了却心愿,有个万一,也不至于后悔失落,但,沈醉身为军人,时间不由自主,稍微耽搁片刻,再想寻找机会,就只能等待了。

沈醉既然已走,想也无用,秦卿吃完饭,随便抽了本书,坐在书桌旁捧卷细读,小黑猫蜷缩成一个小面团,稳稳当当地趴在膝头,这些日子被唐一养得有些肥胖了,毛发油光水滑,全身肉呼呼的,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干瘦模样,抱着它,就和抱着个小火炉一般,屋里都不用地热。

可是今日,书本上的知识却是入目不入脑。

秦卿一直再想那个孩子,那个只有五岁,还不懂事,曾经被父母长辈当成掌中宝的小家伙,他今后的命运到底会如何?

即使他的病被治好了,恐怕那一家子,也很难回复以往的和谐美满了。

回来之前,秦卿虽然不是有心,却见识到一个典型的家庭lun理悲剧。

那一天,孩子的父亲和爷爷奶奶看过孙子,还来不及和医生交谈,就先去他**的病房看望。

进门的时候孩子父亲这一家子虽然面色不好看,那孩子的父亲更是随口责怪了那个当母亲的几句,可到底是有口无心,心里对妻子疼惜多于怨怼。

尤其是做公婆的,更是挺心疼儿媳妇,给端茶倒水削水果,忙个不停,老太太还一个劲儿拉着儿媳妇的手劝慰,只说小孩子闹一点儿毛病没什么,仔细检查检查,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一定可以治好…

没想到,孩子他**妈却哭个不停,也许精神刺激太过,他们越是劝慰,她的情绪就越激动,蒙着被子,哽咽哀鸣:“都是我的错,我,我不该结婚,不该要孩子,我当初应该坚持打掉他的…”

原来,曲蓉蓉不光是有癫痫症,本人还患有精神分裂症,都是遗传疾病,她的外祖母和曾外祖母也是二十多岁便发病,她从小和外祖母一样,罹患癫痫,到了二十岁,同样出现了精神分裂的征兆,结果,曲蓉蓉连大学都没有毕业,就被父母偷偷送进医院治疗。

因为这种病毕竟影响婚姻,她的父母一直隐瞒着,后来经过将近十年的治疗,通过药物控制,曲蓉蓉表面恢复正常之后,就出了院。

虽然没有传扬出去,可曲家还是搬家到石庄,和以前的亲戚朋友们几乎断了联系,只逢年过节通通电话罢了。

来到石庄,曲家安顿下来之后,通过别人介绍,曲蓉蓉和现在的丈夫吴进军就见了面,虽然对对方很满意,但曲蓉蓉依旧心存忧虑,一开始并不想答应,甚至想把自己的病情告诉对方。

但一直以来,她父母都不允许,总觉得要是孩子有病的事让人知道了,终身就完了,谁会想要娶一个有病的妻子呢。

曲蓉蓉也犹豫不决,始终下不定决心。

后来经过父母的劝说,而且吴进军确实不错,她很喜欢,还是压下心底的不安,嫁进了吴家,她当初暗下决定,一定不要孩子,以免孩子也和她受一样的罪,可是吴家二老,还有吴进军,却对孩子十分的期盼,面对这样的期盼,曲蓉蓉根本无法说出不要孩子的话来…

她本是软弱的女人,精神状况又不是很稳定,有一段日子,她甚至开始逃避现实,努力想忘记自己有病的事儿…

所以,孩子到底是有了,曲蓉蓉一边担心害怕,一边看着丈夫公婆满心欢喜,甚至把她当成祖宗一样供着,丈夫每一次见到她的肚子,目光都是温柔如水,曲蓉蓉哪里还说得出要打掉孩子的话来?她只能期盼老天保佑,孩子正常健康。

就这么战战兢兢地怀胎十月,生下一个足足有七斤半重的男婴,孩子看起来很漂亮,很健康,既像妈妈,又像爸爸,外貌取了二人的优点,白白胖胖,粉嫩可爱,别说是爷爷奶奶了,就连曲蓉蓉,都忍不住欢喜,毕竟是自己肚子里掉了来的肉啊。

一天天过去,随着孩子长大,能跑能跳,说话利落,人也聪明机灵,一点儿都没有显露出任何一点儿急病的迹象,曲蓉蓉也就放宽了心,渐渐地不再担忧了,她生活幸福美满,丈夫又是老实人,对她很体贴,公婆也和善,身体状况自然是一直很不错,这么多年下来,曲蓉蓉几乎快要忘记自己曾经是个病人…

没想到,美满幸福的生活宛如泡影,隐瞒的东西早晚有一天会曝光。

她不过是带着孩子去大姨家转了一遭儿,却是去时欢欢喜喜,回时,天地无色。

听了儿媳妇一边儿哭一边说出来的话,吴家三口都傻了,看着睡得香甜,小脸红扑扑的儿子、孙子发了好长时间的呆。

天亮的时候,曲蓉蓉的父母也来了,话里话外,根本不关心外孙的病情,一个劲儿地吵吵,说这些都不是女儿的错,吴家不能就因为这个,‘休’了他家闺女,还说吴进军现在能安安稳稳地当个老师,都是他们曲家出力,吴家决不允许忘恩负义。

秦卿当时不乐意卷进这种家庭纠纷,就离开了病房。只是想到那被吵醒的,懵懵懂懂的男孩儿,还有沉默的父亲,满面悲愤的吴家二老,心里也不是滋味。

听着病房里越来越激烈的争吵,一开始吴家还算克制,但后来曲家两口子越说越不像话,吴家心里的怒火也忍不住喷出来,就当着孩子的面,破口大骂,说还不如当初就让曲蓉蓉做了人流,也省得将来为他操心…

秦卿叹了口气,再也听不下去,就给一直哭个不停,完全不会说话的的曲蓉蓉留下了地址,嘱咐她给孩子做过检查,如果想治病,就来找自己,然后就买车票返京了。

这种事情,吴家受到欺骗,是受害人,可那个孩子,那个曾经被当成小皇帝一样宠爱宝贝的孩子,恐怕才是这一场悲剧中最悲惨的一个吧。

身体方面还是小事情,哪怕现在秦卿还没有能力炼制可以彻底治愈癫痫的丹药,但用不了多久,也许一年,甚至只用半年,她导引术初成,就完全可以炼制了,而且,这孩子的身体,也没什么大事儿,即使治不好,应该也不至于闹到要死要活的地步…

最大的问题是孩子的精神方面,如果这件事情得不到解决,孩子受到本疼爱他的爷爷奶奶甚至爸爸妈**冷落,那会发生什么事情,恐怕不好说了…

秦卿摇摇头,不再这些,努力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到书本上,离考试已经没有几个月,她虽然有信心,但自己如今稍有名声,说不定考试的时候沈国手或者哪个老头会冒出来给她下绊子,如果不用心,到时候被难住,那丢脸可就丢大了…

认认真真地学习到傍晚,秦卿刚想做饭,顺便给自家的小黑猫煮一锅鱼来吃,唐一就登门拜访,手里还拎着两条咸鱼。

可惜,小黑猫如今的嘴挑剔的很,那咸鱼,人家是连看都不看一眼的。

秦卿看着小黑猫一扭头,一甩尾巴,施施然离去的傲娇样儿,忍不住笑,一边儿笑一边儿把咸鱼接过来,“好吧,它不吃,我们吃好了,正好配饭。”

第一卷 归家 第七十二章 军犬

第七十二章 军犬

晚饭很简单,秦卿煮了一锅棒子面粥,配唐一带来的咸鱼,一叠韭菜花腌黄瓜条,一盘西红柿炒蛋。秦卿帮自己和唐一盛好饭,摆放好竹筷,就开始吃饭。

小黑猫比他们吃的丰盛,水煮活鱼,还有一只兔子腿儿。

好在,唐一是不介意的,他吃的还算满意,香喷喷热乎乎的粥下肚,瞬间就驱除了身上的寒气,本来带些青色的面孔,也添了几分红润。

唐一穿着那身他常穿的休闲装,白色的,沈醉穿衣服,总是闲适优雅,可无论什么样儿的衣服穿在唐一身上,总是平平常常,有时候还带着一股子懒散。

他此时就是嘴角含笑,懒洋洋,很惬意很享受的模样。

秦卿却觉得他今天心情不大好,沉闷,就是笑,也心不在焉,饭后泡一杯红茶,握在手中细细品尝,温言道:“出什么事儿了?”

“不…没什么…”

唐一愣了愣,闭上眼,疲惫地躺在沙发背上,到底在自家青梅竹马面前,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于是苦笑,“只是,有些累,也许年纪大了,比以前多愁善感。”

“…卿卿,今天长城死了,虎子退役了…三年,三年前长城出生的时候,只有巴掌大,它妈妈产下它之后就死了,小家伙还睁不开眼,又小又弱,连叫声都低得人听不见,当时刘队他们都说活不了,还是我看小东西可怜,把它抱回家…那两天,整整两天,我都没合眼,两个小时喂一次羊奶,硬是把小家伙给喂活了…”

秦卿默默地听着。

长城是队里的军犬,昆明狼青,唐一其实只养了不到一周,就交给专业的驯养员抚养了,他毕竟眼睛不方便,也不会训犬,可是唐一这么怕麻烦,不喜欢动物的一个人,一个月总要抽出一两天去看看长城,长城也聪明念旧,一直到成长为一只合格军犬之后,还忘不了唐一,只要一见到,就特别兴奋…连驯养员都说要不是长城的纪律性还算强,估计哪一天一个不注意,就跟在唐一背后跑走了…

“上个月我去看长城,小赵还很骄傲地说,长城算是长成了,已经是一条合格的军犬,没想到,今天我再去,却只能参加长城的葬礼…”

“五天前,长城去执行任务,追捕人犯的时候,咱们的驯养员没有跟上,犯人上了车,结果它听不到命令,就在车后面一直追,一直追,追了整整五天,活生生把自己给累死了…我把长城一直送到军犬的墓地,就是咱们在京郊的那一个,听小赵说,墓地里大小的墓碑密密麻麻的,到不比咱们的烈士陵园里的墓碑少,所以,长城应该不至于太过寂寞…”

唐一撑着头,摸索着温热的茶杯:“长城死了,虎子不知道是不是心里明白,这两天也一直有些不精神,而且,它早年受过伤,体力也不大行,还有…小谢牺牲了,从那之后,其实虎子就有点儿萎靡不振,只是还有长城在,表现的也不大明显,可现在长城也去了,虎子想必不好受…”

“按小赵的意思,早些退役也好,省得出了事儿,大家都后悔…哎,长城和虎子搭档了两年,平日里同吃同喝一同训练,现在只剩下虎子一个,它孤零零呆在基地,也不好受…”

也许是和秦卿唠了这么多,心头稍稍松快,唐一的心情到见好,说到这里,不觉笑道:“其实我到挺想收养虎子的,就是怕照顾不好,我这人性子粗,实在是不大会养这些动物,你要是有心,不如你来养吧。”

秦卿一怔,顿时失笑,随即点头:“成。”

这有什么不行,她本身就喜欢狗,喜欢各类小动物,更何况还是自家部队的军犬呢。

“正好,等我的中药养殖基地建成,让虎子给我看家护院去。”

“咱们虎子干的就是这活儿”唐一莞尔。

说做就做,两个人都不是拖拖拉拉的人,唐一拉着秦卿,连夜就要开车去把虎子领回家。

军犬基地不远,开车用不了一个半小时,秦卿的红旗上路就一百八,速度绝对快。

亲眼见到虎子,秦卿才知道,驯养员小赵说它有些不精神,这只不过是在安慰唐一罢了。现在的虎子又岂只是‘有些不精神’——眼睛无光,发毛失色,大约是几日不曾进食,秦卿看它,竟然觉得本威武雄壮的军犬,有了些瘦骨嶙峋的模样。

小赵帮着秦卿把虎子领到她那两红旗上坐下,避开唐一,扯着秦卿的衣袖,苦笑道:“…真没想到唐一居然把您给找来了,哎,我看虎子不大好,这两天无论我怎么哄,怎么命令,怎么劝,就是不肯吃东西,饿了已经好几日,我怕它是没几天了,本来告诉唐一,虎子不算功勋犬,不好留在部队养老,我会给它找个好人家安顿…”

(错过繁星)

却没想到,唐一对这些军犬的心思,比他表现出来的还重些,秦卿摇摇头,这小子平日里一副漫不经意,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样子,实际上,心最柔软,简直比阿飞还要多愁善感。

随手顺了顺虎子的毛发,也许虎子了解秦卿的善意,或者说,秦卿天生就容易得到小动物们的好感,虎子居然没有挣扎,很温顺的蹭了蹭她的掌心,这到让小赵甚是安慰:“它和秦姐到投缘,也说不准咱们虎子就听秦姐的话呢。”

秦卿一笑,低下头去和虎子对视,她还记得它以前的样子,虎子是羽林最机警最聪明的军犬,不比长城的憨厚,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无论何时何地,都是顾盼生辉,可是此时,秦卿却觉得它的眼睛里,充满了哀伤。

军犬果然是最有灵性的狗,幸亏唐一看不到呢,秦卿叹了口气,拍拍虎子的头,亲自去厨房拎了一块熟牛肉,又用灵液兑了一杯牛奶,虎子抬头看着秦卿,好半天,低声呜呜。

秦卿搂住虎子的脖子,细细摩挲,轻声道:“虎子,我知道你很聪明,一定能听明白…长城已经不在了,可你还得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以后,你就和我在一起,咱们从此就是一家人。”

虎子一动不动地让她搂着,良久,终于低下头,喝了一口牛奶。

小赵心情顿时大好,“这就行了,肯吃东西就好。”他在部队多年,见多了因为驯养员牺牲或者退伍,而不吃不喝直到死去的军犬,自然不希望虎子也这样。把虎子的碗和常盖的小毛毯,常玩的玩具,一堆零碎,全搬到秦卿的车上,才含泪目送他们离去。

到了家,秦卿牵着虎子下车,唐一站在灯下,笑眯眯地道:“卿卿,你就好好陪陪虎子吧,我可要走了,今天有约会呢。”

约会?秦卿拿出手机看时间,22点28分,这会儿约会?看来唐一喜事将近,他家老爷子不用操心了。

秦卿也不管他,领着虎子进屋,拉上窗帘,就直奔自家的随身药园,突然的环境转换,把虎子吓了一跳,耳朵一下子支棱起来,嘶声咆哮,秦卿连忙安抚,看到她在身边,虎子才算安静。

药园里的空气比外面好不少,只过了片刻,虎子适应之后,就比刚才显得精神不少,饶有兴趣地转头四顾,却又紧紧地跟在秦卿身边,很机警,也沉稳。

虎子极乖巧,秦卿给它用灵液泡水洗澡,拿电吹风给它吹干毛发,它也一动不动地任凭秦卿摆弄,苦涩的养气丹化成的汤药,秦卿给它喝,它居然也不会吐出去。

两只都洗过澡,收拾干净,秦卿才打了个呵欠,把虎子安顿在床侧,用自己的棉被给它做了个窝儿,上床睡觉。

难得,小黑猫这个一向会对‘外人’露出锋利爪子的小东西,这一次居然没有表现出对‘天敌’的敌意,乖乖巧巧地窝在秦卿给它制作的小窝里睡觉,不吵不闹的。要知道,它的窝儿,可就在虎子旁边呢。

当然,也可能是它很清楚,虎子比它凶猛得多,所以才不敢捣乱。

一夜好眠,睡得安稳又舒服,在梦境里汲取了丰富的知识,比往常都顺畅。第二天,秦卿又给虎子准备了一顿大餐,看着它全部吃下去,还精神抖擞主动帮秦卿叼鞋过来,几乎恢复了元气,才算松了口气,笑眯眯起床打拳,然后出去晨练。

这一次她出去到学校的操场跑步,有一只大狗如影随形,招来的回头率到比往常还多一些,不少体育系专业短跑的运动员都跟前跟后,这里面,除了美女的吸引力之外,威风凛凛的军犬恐怕也是原因之一…

秦卿不觉失笑,跑完步,买了煎饼果子一边吃,一边带着虎子熟悉环境,以后,到养殖基地建成前,虎子恐怕要一直跟着她了,到时候一起来学校,还是要多见见人才好,省得被学生们给惊吓到,出点儿差错,那就倒霉了。

第一卷 归家 第七十三章 小偷

第七十三章 小偷

十一一过,天便转凉,秋风瑟瑟,本来绿意盎然的大学校园,平添了几分晕黄的秋意。

秦卿穿了身银色的长风衣,衣摆拖到足踝,里面咖啡色的毛衣,笔挺的长裤,半长的头发高高地扎起来,端的是青春靓丽。

坐在长椅上,抱着笔记本办妥考研网上报名的事情,秦卿一抬头,天边染了红晕,傍晚已至,一直趴在脚边的虎子,机警地抖动着尖尖的小耳朵,时不时把充满忠诚的目光,转放到主人的身上。

“完了?”

和秦卿分享同一把椅子的少女笑眯眯扭头,手里的画板一收背身上,画笔油料往袋子里一塞,两个手扯着秦卿的胳膊站起身:“那陪我去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