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卿肉痛地掏钱把保洁员送走。

刚才人家打扫卫生的时候,苏零自然不能呆在客房里,就转移到客厅,这会儿既然完事儿了,又被沈醉弄回原来的床上,捂着被子休息。

沈醉和秦卿两个人都没睡,坐在沙发上一边儿看影碟,一边儿天南地北的聊天,什么都聊,都是些琐碎的小事儿…事实上,秦卿觉得,即使什么都不说,两个人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起,也是可以一坐一整夜,绝不会烦闷无聊…

很奇怪,苏零和沈醉打了一架,苏零的病情不但没有更重,反而好转了。他一夜好眠,睡得非常踏实,第二天一大早,一个人就吃下三碗白米粥,出了一身汗,大大见好了。

沈醉给苏零测了测体温,用不着温度计,他用手就能测个八九不离十。温度正常,不过,苏零本身体温就较低,所以,大概还是有些低烧,于是,又被秦卿逼着吃了一次药。

然后,三个人便开车去看秦卿的新房。

苏零本来并不想去做电灯泡,可惜,无论是沈醉还是秦卿,真不敢就这么把他一个人搁家里,这可是学校,楼里住的大多数都是教师,一旦出事儿,让秦卿情何以堪

第一卷 归家 第七十六章 新家

第七十六章 新家

秦卿开车,沈醉坐副驾驶座。

苏零裹着沈醉的大衣窝在后座上埋头大睡。

“他也累了,听说是十好几天,每日只眯一会儿,没正经睡觉。”

听沈醉这般说,秦卿的车,便开得越发稳当些。其实,她早年就知道,苏零一向是睁着眼睛睡觉的,为了一个目标,十天半月不合眼也是常有…现在看他能睡得这般香甜,果然是‘老了’,不比年轻的时候警觉。

也可以说…较之以往,少了几分阴冷锋利多疑,多了一些沉稳安宁。在普通人来看,这自然是好事儿,但以他这样的身份,如此下去,只怕是活不长的。

沈醉从后视镜里望着苏零,却也是五味杂陈,想到爷爷和自己说过的话,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嗯,过一会儿要给他另外买套衣服。”——苏零是一件儿多余的衣裳没带,身上穿的那一身,沾了血污不说,昨日动手的时候还破了。

秦卿诧异,今天,不,应该说这几日沈醉真是有些不对劲,虽然说王露劝自己早些让两个人好好谈谈,解开心结,但心结,心结,真那么容易解开那还教心结吗?

以前苏零找茬,沈醉一向是能避则避,不能避才会迫不得已出手,可是昨日,显然是沈醉先动的手,当时不觉有什么,如今想来,可真是奇怪的很。

还有苏零,苏零也极不正常,他冒冒然回国,说是要找什么东西,可他手下那一帮对他死心塌地的兄弟一个都没带,只一个‘司机’,还是偷偷摸摸追来的,既然寻物,岂不知人多好办事吗?

还有,他对沈醉,态度忽然就软了下来,虽不能与幼年时相比,但到底不再那么剑拔弩张了…若是以前的苏零,听说沈醉中了病毒,或许会伸出援手,但想必不会自己出面,若是以前的苏零,绝不可能与沈醉平平稳稳地呆在一间房子里面…

“到了,想什么呢?”

秦卿一抬头,就看见路旁大大的指示牌,白底红字——‘解放军105中医院第二分院’,还有一个又粗又大的箭头。

“呃?这牌子什么时候挂上的?赶紧先让人遮上,医院一时半会儿可开不了业。”

秦卿失笑,她记得当时容大妈问她,医院挂什么牌子的时候,她想了好半天想不出什么好名儿,就说了句随意,没想到,容大妈更简单,直接把总部医院的牌子挂上了,也好,牌子大一些,省得有不长眼的人跑来闹事儿。

总的说来,她把医院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当做还款给了‘羽林’,说这医院是部队的三产,也不算太说不过去。

这牌子不是重点。

又走了最多三分钟,秦卿就远远地看见已经属于自己的那片土地。

那不老山,那水库,漫山遍野的树,还有绿草野花,以前看只觉得荒凉,现在看却是怎么看怎么优美…

半山腰上,山脚药田边儿的小径就是用普普通通的红砖砌成的,没什么特别,四周围了一圈铁栅栏,除了荆棘之外,还能通电,当然,在秦卿没有入住之前,是不用通电的。

医院和秦卿的别墅都建的差不多了,只是一个在山下,另一个在半山腰上,秦卿本来想先去看看医院,结果那边儿工程队还在收尾,就只好登山。

车库建在那个曾经充作军械库的山洞里,当然,山洞洞口被拓宽了许多,台阶中央也修葺了斜坡,车正好能下去,里面宽阔的程度,足够他们摆放一百辆车还有富余。

沈醉和秦卿把车停下,除了走两步儿就是大门了。

因为没有电,大门是秦卿手动开的,要不是他们这些人力气狗大,这门开起来还真得有点困难,看来,容大妈提前给装上电子遥感真是装对了。

一进门,沈醉就忍不住眯着眼睛大乐,他这般喜动颜色的时候可真不多见——“有点儿像乡村别墅,这个好,有生活味儿。”说的好像他自己即将住进来一样

秦卿一个白眼飞过去,也不反驳,是真的有生活味儿,很不起眼的一个青砖砌成的房子,是三层别墅。院子里的地板多数是石灰石,厚厚实实的青灰色墙壁,角落里还爬着地衣,墙上也挂满了藤蔓,院子里和院子外都种了许多树,阳光隔着树叶落下,有一种安宁祥和的味道。

向阳的一面盖了一座玻璃暖房,宝塔样儿的,阳光下一照,挺好看,里面还没有种什么东西,甚至连塑料布都还没拆干净,这样的东西,也只有阿飞那小子想的出来。

后面还有一排房子,是锅炉房和电机房,这地方虽然也能通电和烧地热,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准备自己的锅炉和发电机,毕竟是医院嘛。

沈醉吐出口气,摸了摸矗立在门旁的两颗高耸入云的大树,“我怎么觉得这是阿飞家院子里的那两棵…”他记得以前阿飞特喜欢这树,还在上面用木头搭了一个小房子,有时候拎两瓶葡萄酒,带着灯笼,半夜登上去一边饮酒,一边读书,甚是有情趣。

秦卿也过来看,两个貔貅是刘队家的,十几岁的时候自己没少骑在上面发费,耳朵后面还刻着自己的名字呢。

貔貅嘴里含着的石珠也眼熟,就是想不起来是哪一个的了。

“唔,我觉得,家里建设的这般快,好像不只是工程队厉害的缘故…”

待看见林子后面的鸡窝,狗窝,马棚,还有木头秋千,跷跷板,小转椅,各种锻炼身体的高低杠,单杠等等,都是从羽林训练营直接拆除,连外面锅炉房里的锅炉,发电机,都眼熟的很…秦卿直接无语了:“容大妈这日子过的也太精细了,咱们队里现在不养鸡养马,锅炉啊,发电机也更新换代,就都换到咱们家来了?这也罢,可是,当年为了哄苗苗搭的秋千也弄过来,这就未免太省事儿了吧,还有,马棚咱们要来干什么?让容大妈再‘赞助’几匹好马吗?”

沈醉不介意,只是笑:“也好,也好,咱自己的东西自己清楚,质量好,哪怕是这些换下来的,用个十几年也绝对不会出毛病…唔,出了毛病就去找肥肥他们算账…”

肥肥是容大妈座下的一员大将,专管羽林后勤方面一应事务,因为体重足足有两百公斤,让所有新入队的成员都不肯相信十年前肥肥也是羽林的佼佼者。

就连秦卿,看着宛如弥勒佛一般的肥肥,也不大记得当年初来时这人的风姿了。

沈醉饶有兴趣地四处打量,一边盘算道:“容大妈他们真有心…嗯,至于马,成年的大概不可能,队里原来的那几匹都北京了,其中有一匹还养在我爷爷家呢,不过,将来有了孩子,我一定让容大妈给儿子闺女弄两匹小马驹。”

秦卿挑眉,到不为涉及到儿女的话题故作娇羞,只是为自家教官明显区别对待稍有不满——她以前也是被当小孩子宠着的,家里有什么好东西哪一次不是先便宜自个儿?

不过,这么一点儿不满意,还是阻止不了心中对新家的期待。再说,秦卿和沈醉一样,都是实用主义者,东西嘛,只要质量可靠,有免费的当然好,羽林那一帮也是看准他们的性子了。

果然,别墅里面和外面的简陋不同,是精装修,处处透着温馨舒适,一看就是居家过日子应该有的样子。

三楼只有两个大房间,一个是儿童房,里面绝对一点儿棱角都没有,地板上铺的也是毛茸茸,软乎乎的地毯,线织的,很紧凑,没有毛发。另外一个是休闲室,里面还空着,大概有两百多平的样子,空调装好了。

二楼是主卧房和四间客房,两间书房,都不算太大,小巧精致。

一楼除了饭厅厨房之外,就是一个大大客厅,客厅三面全为落地窗,是防弹玻璃的,从窗户向外看去,就是一片松树林和碧波荡漾的水库。

秦卿趴在窗户上,着迷地看着那个大水库,憧憬道:“咱们可以修一个游泳池,把水库里的水引过来…嗯,得建个小码头,弄条船,等一会儿找阿飞,让他给咱们整条船来。”

沈醉大笑:“建游泳池?当年是谁武装泅渡成绩没到达优,只拿了个良好的评价,就半夜躲被窝里哭鼻子,第二天还说是昨夜风大吹了眼睛,害得容大妈排了十几个勤务员,一连好几日半夜去检查各营房的窗户大门,唐一他们半夜溜出去找食儿的都倒了大霉了。”

秦卿失笑,也想起早些年的趣事,想起那几日唐一他们恨不得把自个儿给生吞活剥的模样…

其实,她在羽林,绝不全是痛苦,固然有许许多多的生死离别,可温馨美妙的生活还是占了绝大多数…要不然,也不会每一个羽林出去的‘儿女’,哪怕到白发苍苍的年纪,依旧把那个有些可怕的地方当成家。

第一卷 归家 第七十七章 安居

第七十七章 安居

傍晚,海市那边直接开过来两辆军车。

海市家里的家具,厨房里的厨具,各房间里的被褥,还有对秦卿很重要的提箱连同保险柜,最近买回来的书籍,通通打包送过来。

海市的房子是新房,也不卖,父母都在那边儿,秦卿肯定会时不时回去,到时候有那套房子在,方便得多。

站在门前,看着沈醉指挥两个战士帮忙搬运家具,苏零…正在车前给两个司机发烟,一人一盒白沙,那俩司机没觉得什么,还乐淘淘点了烟跟苏零说话,秦卿却侧目不已——在人们眼里比鬼神更可怖的苏零,竟然也有如此平民化的一面

不过后来想想,到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越是像苏零这样的人,在寻常时候,越是像普通人,真若特别显眼的与众不同,能让人在一群人中一眼认出来,那他早就不在这个人世了。

把车上的东西全卸下来,分门别类地归置好。秦卿就拆了个箱子,翻出一床被褥,给苏零灌了一碗汤药,打发到客房睡觉。他想改吃西药的决定被驳回,因为他不肯多吃饭,闹得每一次吃过西药,胃里都难受,还是中药药效温和些,比较适合苏零的身体状况。

沈醉则开车去将虎子和小黑接过来,学校的房子到没退,秦卿经常要去学校的图书馆,而且,辅导班还开着课,到一月份考研之前才结束。新家离学校较远,这段时间总是来回折腾,也闹心。

虎子一来,就精神抖擞地支棱着一双小耳朵四处观望,样子十分机警,虽然它也对陌生的环境分外好奇,也不大适应,可到底是军犬,纪律性强,一直乖乖地跟在沈醉身边,亦步亦趋,片刻不离,到时小黑,一进来就冲进树林里撒欢儿,一眨眼的工夫那娇小的身形就淹没在松树林里面。

秦卿也不理它,径自把虎子往狗窝的方向引领。

狗窝里的木头屋子,铺盖的棉絮,门上的布帘,门旁边大大的铁食盆,专用厕所,铁门,一切一切,都是他们‘羽林’通用的样式,当然一样了,东西根本就是从‘羽林’直接运送到这边儿来组装的。

待到秦卿把虎子自己用的东西塞进去,虎子便熟门熟路地踱步过去,自己用爪子一拨,就打开了铁门,还难得表现出不够沉稳的一面,喜不自禁地朝着秦卿旺旺了两声儿。

秦卿呵呵大笑着拍了拍它的头,以前还觉得羽林那帮战友太胡闹,可看虎子如此高兴,到觉得他们做的有道理了。

留下虎子自己熟悉新家,秦卿就去整理房间。和沈醉一起。

两个人穿上围裙,似模似样地戴上一个尖顶儿的纸帽子,毕竟是搬家,还是得大扫除。也没有多少活儿,大件儿的家具都已经安放的差不多了,客厅里的电视机,三面大沙发,各屋的空调,厨房的厨具,电冰箱,浴室里的洗衣机,浴盆,热水器,还有秦卿专用的药浴木桶…这些只稍稍按照她的习惯,移动了一下位置。

就是床换了一个,以前的床不错,是那种布艺软床,躺上去很舒服,可秦卿不适应,享受不了,她还是比较喜欢行军床,或者他们营房里那一类的硬板床。

这一次搬家,干脆按自己的心意,换了一个大木床,很硬。沈醉担心她的腿受寒,给她垫了一块儿不算厚的羊皮褥子。

其他就没有什么改动了,对于家居布置,秦卿和沈醉都是外行,就是按照容大妈给规划好的布置了一遍,根本不曾画蛇添足。

其他的就是小事,做起来很快。沈醉轻轻松松地爬上爬下,把家里的屋顶,灯具,衣柜顶部,书橱内外的灰尘扫了一遍,彻底底清理了装修时候留下的杂物,秦卿没动手,就假模假样地给他扶着梯子,虽然没有她,沈醉也掉不下来,掉下来也只能让他显摆一下身手的灵活度,可有情人陪在一边,这活儿干起来,肯定会精神倍增的。

带着享受的心情忙忙活活了一个多小时,沈醉就彻底把整个新家打扫的干干净净,也换上了新的军绿色的被单儿,床罩,沙发罩,窗帘,风铃等各种小挂件,桌子上的摆设,把零零碎碎的小物件儿布置好。

看着自己的家,秦卿抬头四顾,满意的很:“嗯,一会儿把书拆箱子摆上,还有两箱书搁在车库没有弄进来。”

呃,沈醉也很满意,这家伙趁机把自己的东西‘不着痕迹’地侵入了自家亲密爱人的空间,衣柜分了一半,书架也分了一半,连浴室里都被他叠放成豆腐块的毛巾,浴巾,还有掉了漆的旧刷牙缸子和新拆的牙刷给占据了。桌子上更是多出他的茶杯,和秦卿的成双成对,连颜色都差不多,肯定差不多,俩人都很节省,从部队里带回来的茶缸子招用不误。

只剩下秦卿的香闺卧房还没有他的气息。

对此,秦卿连白眼都没给他一个,直接大大方方地默认了,反正沈醉这家伙也是个有贼心没贼胆的,到现在都不敢夜里和秦卿同居一室,甚至比女孩子还放不开,比起当年在羽林时尚有不如…那时候为了任务,演习,训练什么的,俩人还没少分享同一个睡袋、帐篷呢。

第二日。

秦卿睁开眼,白茫茫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钻进来。

腰身上搭着条手臂,秦卿登时就醒了,一侧头,望见沈醉略带了几分红润的脸,修长的剑眉,粉红的薄唇…还有朦朦胧胧的睡眼,不觉勾起唇角,笑道:“醒了?”

沈醉迷迷糊糊地应了声儿:“早啊…”却在下一刻吓了一大跳,身体一下子僵直,眨了好几下眼睛,愣愣地看着秦卿利利索索地披上跳下床,穿上浅白色的家居服,把被子叠起来,一把拉开窗帘,推开窗户,露出外面的松林和水库。

水波荡漾,偶有野鸟在清晨的雾气振翅,虎子已经精神抖擞地围着房子巡逻…

冰冷清新的空气灌进来,沈醉才恢复清醒,想起昨夜累得很了,外面的路上又不曾通电,路灯未亮,他就没有回去…回味了一下卿卿发间的清香,没有任何的杂味儿,只是混合了清爽洗发水味道的女儿香,很迷人…再一次唾弃了一把自己那过于强大的自制力。

沈醉换上衣服出门洗漱,就见秦卿已经洗完了,正带着虎子在松林间晨练,一人一狗,在朝阳的光辉下,于林间小径上慢跑,斑驳的日光,落在卿卿白瓷般的面上,极美。只是,虎子时不时地在那双露出来的雪白的小腿上蹭来蹭去,让他的心里,浮现出些微不爽。

沈醉不觉好笑,忍不住摇了摇头,他也没有想到,原来,自己也是个小心眼儿的男人呢。赶紧加快速度,清洗完了,就出去陪着秦卿一起锻炼,跑完步,秦卿还意犹未尽地和他过了过招,折腾得满头大汗才心满意足地去浴室洗澡。

虽然很憧憬自家爱人出浴的美景儿,可惜,运动完,沈醉就被秦卿给打发出去替苏零没衣物,其它日用品家里有不少新的,不缺,只是适合苏零的衣物,那可真没有,就他的身材,穿沈醉的衣服就跟小孩儿穿了大人的衣服一般,两人差半头呢,到时秦卿的衣服,穿他身上大小还算合适,家里也有不少中性衣物,秦卿很愿意贡献出来,苏零也穿的衣服是男人的、女人的…还是死人的。

可…沈醉能眼睁睁看着别的男人穿卿卿的衣物吗?

好在苏零一点儿都不挑,什么都能穿,买他的衣服很简单。

离家不远就是一个村落,里面也有超市和服装店,沈醉出去花了不到三百块钱,就把苏零从头到脚,从内到外的衣服全买齐了,还一式两套,换洗足够。

昨日搬家有些累,秦卿和沈醉晚饭只泡了碗方便面,也没怎么吃,今天早晨都饿了,秦卿去了一趟随身药房,把经过一年的培养,已经准备好的各类药材种苗收拾出来,运到还空着的暖房里面去,就开始准备早饭。

刚刚搬家,冰箱里的食材不多,秦卿就摊了一大盘鸡蛋饼,怎么也有十几张,又准备了一大盘子酱牛肉,切了一盘黄瓜用香油和醋调好,弄了一个小葱拌豆腐,翻出三盒豆浆热上,就算完事儿。

早饭刚做好,沈醉就回来了,秦卿看了看他手里的衣服,顿时无语——秦卿虽然不大爱逛街,也不像现在的小姑娘一般,那么关心流行啊,名牌啊之类的,可也看得出来,他这衣服的质量,真是不怎么的,虽然运动装上印着李宁的牌子,运动鞋是阿迪达斯的…哎,现如今在乡村里做生意的,都知道赶流行追名牌了。

本来以为苏零起来之后,怎么也要抱怨两句,谁知道,那位居然乖乖巧巧地把衣服穿戴好,老老实实地洗漱完坐在餐桌旁等吃饭。

秦卿瞅了他好几眼,瞅的苏零忍不住皱眉:“怎么了?”

“衣服怎么样?能穿吗?”

“衣服?”苏零一脸的问号,茫然无措地拉了拉袖子,摸摸衣领,道,“没坏…大小也合适,沈醉知道我的尺寸…”

秦卿把脑袋一低,喝豆浆,不理会他了。

第一卷 归家 第七十八章 巧合

第七十八章 巧合

两个月的时间转瞬而过。

时至年末,沈醉又到了一年里最忙碌的时候,各种各样的演习与预案纷至沓来,训练营的教学任务也不能放松,再加上又来了一批新兵,他身为教官都天天守着看着,闹得沈醉每天忙得都没时间去新家看看。

苏零一直没走,沈醉也没和秦卿说得太明白,只是,他好像和苏零争执了几句,最后苏零还是被说服了,似乎准备准备留在京里。

事实上,只要沈醉有心去‘斗’,他们两个之间的战争,苏零永远都不会是胜利的那一个。

秦卿对自己的男人,有信心。

沈老爷子和刘队他们正商量这个的问题,不过,说到底苏零的身份还是太过敏感,这事儿想要办成,哪怕是几个老头子一同出面,也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想要有结果,大概,至少也要等到年后了。

这一下可好,家里没人有空,连看住苏零的任务,都搁在了秦卿的肩膀上。

虽然目前并没有什么人找到秦卿这里来,苏零平时又不爱出门,跟宅男似的,唯一的爱好就是睡觉,连个电视都不看,看住他并不算难,可秦卿还是不放心,生怕哪一天一睁眼,有人拿着火箭筒轰击家里的大门…到时候就是容大妈他们派军队来救,恐怕也来不及。

居家过日子,自然是求一个安心舒适,怎么可以天天精神紧绷…又不是去出任务呢。

秦卿耐下性子陪了苏零几日,终究还是受不住,专门给孙雪津去了个电话,让他介绍四个身手好的战友,日夜轮班倒地守着这个家伙。

不是不想请专业的保镖,可是说实话,对象是苏零,以他招人恨的程度,秦卿觉得,哪怕是中南海保镖过来守着,也不敢说绝对安全,指不定里面就有想要他命的人存在,至于苏零手底下的人,人才确实不少,可把那一帮‘胡作非为’惯了的家伙弄回国,别说秦卿不敢想,就连苏零自己,也是不愿意的…还是孙雪津这个精明老狐狸介绍的人更合适一些。

果然,来的四位十分专业,一来便将秦卿的家给整治的宛如铁桶一般,水泄不漏。

他们连名字都不肯说,可秦卿一眼看见,就知道孙雪津孙老这一次是下了血本,这四个肯定是他手里王牌中的王牌。

秦卿顿时松了口气,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苏零就一点好,只要你有道理,他就听话,所以,即使不习惯总是处于陌生人的视线里,表现得很不适应,可他依旧乖乖地听从了秦卿的安排,平日不言不语,老老实实,出门绝对打招呼,不使性子。

他这样的表现,到让一开始对他颇有芥蒂的四个战士改观不少——苏零的大名,在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说一句天怒人怨,绝对不夸张,当然,喜欢他,受了他恩义的同样不少…

这一段时间事情很多,偏偏秦卿也因为自己的考试将近,也忙了起来,沈国手很重视她这一次应试,准备了好几套练习题要她做,另外,京城一帮把秦卿当后背看待的老头子们,一个一个地都来了劲儿,今天这个要她去某某市长家出诊,那个叫她去哪个医院实习,还有不顾沈老爷子的威势,跑来挖墙脚的,这一堆全是老前辈,一个也不能敷衍,虽说秦卿本人也喜欢与他们交流,知道这是好事儿,可毕竟还是不得已地,再一次与沈醉聚少离多…

心里其实,多多少少是有一点儿怨念,只是这怨念来的快也去的快——谁让他是那样的人,而且,秦卿也舍不得让他离开他所爱的部队,就连秦卿自己是个女人,偶尔还是会想念从前,何况早决定一辈子生活在军营的沈醉?

既然心疼男人,又自己选了这条路,那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了。

这一日,天色灰沉沉,乌云密布,秦卿刚完成学习计划,把苏零从客房里拽出来,拉着他看电视,就接了个电话,孙雪津来的,说是唐一十分钟之前忽然昏倒,从楼上跌下来,吐了口血,被送到他们105医院去了。

秦卿顿时吓了一跳,连忙抓起外套开上车就往医院赶。

这时候也顾不上红绿灯什么的,反正车上挂的军牌,估计也没什么人开罚单,一路不知道超了多少车,只有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赶到医院,一进门,就看见护士长米宋正板着脸不知和小护士们说些什么,秦卿疾步走过去,打了声招呼,“小米,特事局的唐一在哪儿呢?”

“唐一?在急救室。”米宋一回头,见是秦卿,脸上的神色一松,安慰道,“别急,沈国手和我们赵主任都在,没事儿的。”

解放军105医院是他们羽林自己的医院,秦卿以前,基本上十天半个月都要来上几次,自己住院的时候不多,主要是来看望战友,一来二去,想和医院的医生护士们不熟悉都不可能。

道更熟,闭着眼睛也迷不了路,根本用不着护士长带着,秦卿径直就向急救室的方向走去,可刚走到转角,还来不及进入电梯,就看见唐一一边跑一边穿衣服,从楼上走楼梯下来。

后面孙雪津大步流星地追下来,沈国手和赵主任都立在楼梯扶手边儿。

秦卿皱眉,见唐一面色苍白,走路的时候脚下不大稳,显然却是身体不舒服…便走过去一把抓住唐一的胳膊,道:“怎么回事儿?”

“呃?卿卿?”唐一一愣,脸上微微发红,放慢了速度,拉着秦卿一起往外走,见连秦卿都惊动了,不免有些心虚地道,“…我没事儿,刚才照过片子,没有受伤,就是这几天年底,比较忙,吃饭不规律,胃出血,现在止住了,根本没必要住院。”

秦卿伸手给他把脉,还被他拉着跟后面有大灰狼追一样往外跑。

孙雪津追在后面更是哭笑不得:“别跑,不住院就不住院,谁也不愿意在医院里过年不是?可得让沈老头给你开副药吧?”

“让秦卿给我开也一样。”

说话间,两个人就出了医院,秦卿给他把过脉,确定是胃溃疡导致的胃出血,喝几副药调理一下就成,到也没有坚持,随了他的意。

他们这些人,总的来说,没有哪一个喜欢医院这种地方。

两个人刚走到停车场,秦卿看见一辆黑色的路虎开进来,脸上不觉露出惊喜,那是沈醉的车…

路虎一下子在两个人前面停下,沈醉开门走出来,脸上尚挂着一抹错愕,秦卿刚想过去,结果,就看见路虎的车门再一次打开,里面下来一个女人。

唐一本来苍白的脸上忍不住浮现出一抹笑,压低声音道:“卿卿,那姑娘身上的香水挺好闻,梅花味儿的,一闻就知道是专门为自己特配的香水…人怎么样?漂亮吗?”

秦卿翻了个白眼儿,没好气地道:“有点儿节操好不好,你现在也是拖家带口的人了,别跟以前似的…”

不过,她还是跟着八卦, “那女人长得不错,皮肤很白,五官也好,我认识的女人里面,大概就比温柔差点儿,还有,她头发好长,一直延伸到足踝了,打理得也好,没有一根分叉的…”

秦卿纳闷,那么长的头发,每次洗头要多长时间?要用多少洗发水护发素啊?

沈醉显然听见了,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苦笑,走到秦卿身边,把她的手不动声色地从唐一的手腕上摘下来,自己握住。

唐一挑眉,小声嘀咕:“哎,这还不是自己老婆呢,别人就连‘亲近’一下都不行了,以后卿卿要是成了你老婆,是不是就得和弟兄们保持三米以上的距离啊?”

“三米不用,一米半就可以,正好说话不费事儿。”沈醉一本正经地道,“尤其是和你,唐一。”

唐一顿时失意体前屈。

这时,那位‘美发小姐’也走过来,自然而然地走到沈醉身侧站定,那是个既不远,也不会近到失礼的位置,脸上恰到好处地带了一丝疑问和微笑。

“醉哥,请问这两位是?”

唐一掩住唇,不动声色地看了沈醉一眼——醉哥?这也太酸了,就是他平时跑去搭讪女孩子套近乎的时候,也没有这么酸过。

他不动声色,沈醉和秦卿更是全当什么都没听见,那女人的风度好,沈醉同样彬彬有礼——他一手扶着秦卿的手臂,面上露出和煦的笑容,一身笔挺的军常服,衬着俊秀的眉眼,让这个男人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完美无缺。

“我来介绍,这位是我的未婚妻,秦卿,这一个是我母亲的朋友,明小姐。”

那位明小姐一愣,很显然,一个是未婚妻,还亲昵的直呼名字,另外一个则是母亲的朋友,甚至连名字都没说,只一个‘明小姐’,好像连名字都记不住一般,这两个人在他心里谁轻谁重,不问自知了。

第一卷 归家 第七十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