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席就在食堂里弄的,桌子这会儿都被摆在一边儿,中间空出来。

桌子上的杯盘早就空空如也,新郎新娘还没上桌儿,酒菜早吃过好几圈儿,好几个大男人连军容都顾忌不了,搂在一起哭嚎,大概是感慨自家窝儿边儿的兔子自己还来不及下嘴,就先便宜了旁人…

大师傅不着急,容大妈也不着急,就算全是大肚汉,酒菜也能管够。

那边儿吃喝刚歇。

吃饱喝足,正好有力气整治新郎新娘。

沈醉和秦卿刚往门边儿一站,王露就拽起秦卿去给她化妆换衣服。乌压压又上来一群人,也把沈醉团团围住,有拉胳膊的,有拖腿的,一会儿工夫,沈醉的衣服帽子就被扯得乱七八糟。

闹就闹吧,结婚照总要照几张,他们这些人,不能去公共场所照相,应该说,就连照片都属于机密,决不能随随便便落到外人手里。

所以,婚纱照也只能自己内部解决。

好在羽林人才不缺,工具也齐全,王露家男人贡献了单反相机,容大妈亲自下场把灯光调试好。

背景是国旗和羽林的队旗,鲜红的背景,也适合沈醉和秦卿。

沈醉简单,一身军礼服穿出来,无论谁看,这也是顶级的帅哥一枚,可秦卿一出来,他的风头就全被抢走了——那扮相,艳惊四座的一塌糊涂啊

于是,沈醉就在四处恶狠狠的目光中给新娘子当了陪衬,地位比当新娘子坐骑的那匹火红的骏马——‘蘑菇伞’也高不到哪儿去。

秦卿要拍婚纱照,容大妈特意把她以前经常骑的马,从他老领导那儿要了回来…他那老领导都快九十岁的人了,硬生生让容大妈在眼皮子底下抢走自己的爱马,疼的是心肝肺乱颤,绷着脸就数落容大妈对犊子们真是太过了,让他小心养出一帮娇生惯养的千金少爷…

老领导这话不过分,好几位身居高层的领导们都是心有戚戚焉,‘羽林’出来的那一帮,本事都不小,谁见了也眼馋,都想抢几个走,可碰上一个护犊子护到天怒人怨的容大妈,这牙口不够结实,胃不够强悍,还真不敢下嘴…

第一卷 归家 第九十章 新婚

第九十章 新婚

照完相,酒席就重新开始。

屋子里一群人拿着酒瓶子对吹——沈醉从他老爷子那儿讨来三十瓶窖藏的茅台,最短的也有二十年陈了,是平日里沈家老爷子都不舍得喝的好东西。

这一次一来孙子娶媳妇,二来,秦卿送给他的那对儿变异人参,一闻味儿,老中医就知道是完东西。老爷子一高兴,把本来想拿出两瓶意思意思的好酒,一下子抖搂出三十瓶来,算是便宜这帮小子们了。

至于事后他老人家会不会后悔,沈醉是不管的。

新郎、新娘酒量都一般,谁都不想让人给灌到桌子底下去。所以,刚开喝,两个人使了个眼色,偷偷摸摸溜了。

他们羽林训练营京城总部东北方向,是一片大草场,现在已经枯黄,在冬日傍晚的霞光下看来,别有一股韵味。

这地方小动物比较多,兔子老鼠之类的,大型猎物就没有了。当年他们还在这里的时候,经常能看见又肥又打的大耳朵兔儿出没,说不准随便走走就踩到兔子洞里面去,以前秦卿没少趁着训练掏兔子洞玩。

秦卿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一天下来也抓不住几只兔子,可唐一和沈醉都是好手,只要肯下下工夫,平日里因为没有天敌被喂养的肥肥大大的兔子就能逮一串儿,用草绳拴回营地,能吃的剥皮吃了,或烤或炖,吃不了的就在营地里养着。

到现在,秦卿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年唐一就养了一对儿肥兔子,全是灰毛兔,一年又一年,直到唐一离开,那对儿兔子还在,只是已经老的走不动路了…

蘑菇伞一声长嘶,把秦卿从回忆里惊醒。

这匹马今年怎么也有十岁了,但现在养马的老领导显然很爱惜它,养的也好,它依旧目光明亮,四肢坚实有力,被毛浓密,并没有半点儿老态,正当壮年…

沈醉一手拉着秦卿,一只手抚摸着枣红色的马脖子,蘑菇伞很熟悉他的味道,低下头来,轻轻地磨蹭他的面颊,很亲热。

他忍不住笑了笑,抬头,先上马,然后一伸手,把媳妇拉到身前坐好…

前几日落了雪,这草地染了银霜,更行空旷…秦卿无论什么时候,都觉得‘自己家‘的天比别处明朗可爱,空气也比他方甜香,跑累了,到了草场边缘,举目远眺,四周,便是山丘流水,瀑布落地成溪,山涧里还有牛羊肥鱼…

新婚的日子是美好的,和秦卿想象中的一样,他们两个人处的极合拍。

沈醉从军营里搬回家,真真正正地入侵了秦卿的生活空间,他的入侵技巧实在太好,润物细无声,不知不觉间,两个人就接近了老夫老妻的相处模式,默契的很。

除了有一个知冷知热的丈夫,能享受到身为普通女人的幸福之外,秦卿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照旧琢磨自己的功课,照旧时不时去老前辈们跟前学习,只是现在,沈老国手比以往更用心,也更严厉,功课更多,虽然成绩还没下来,但老国手显然已经认定了秦卿就是他的关门弟子,恨不得把一辈子的经验,几天之内就全塞进她的脑袋瓜里…

最重要的是,秦卿开始实习了。

没有去解放军一零五医院,而是就近到了中医大学堂。中医大学堂的附属医院在整个京城都是数一数二的,能进去的医学生真的不多,但秦卿却是被老院长柳舒同点名直接要去的。

她的成绩还没下来,京城好几家医院的邀请函就到了,大学堂能顶住各方压力,把她收入囊中,除了专业对口之外,沈国手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沈国手毕竟在中医大学堂教书,还挂着名做附属医院的教授,虽然他同时也是一零五的院长,论方便,秦卿还是直接去一零五更好一些,但那是军医院,还是野战军医院,在那里工作,治疗外伤的机会更多些,可论全面,依旧是京师大学堂的附属医院的医疗水平更高。

沈国手考虑许久,就拍板决定把秦卿扔进去深造,至于秦卿自己的意见,完全被忽略了,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碰上个叛逆孩子,说不定会直接撂挑子造反…就是秦卿,听了之后也忍不住嘴角抽搐半天。

怪不得京里好些青年才俊们提起长辈就皱眉,暗地里老说那一帮老家伙——顽固、**、暴君…以前觉得是孩子们不懂事,现在看来,长辈们在怎么和孩子相处的人生大课题上,实在欠缺的厉害。

清晨五点三十分。

一只莹白玉手拍打了下电灯的开关,灯光闪亮,暖色的光芒,一下子充斥了整间卧室,给宁谧的房间带来一丝酥暖亮意。

光斑斜迤到墨绿色的床被上,将一只踢踢踏踏地蹬出被子的修长的腿,映照出教人目眩的粉泽…那一条说不出的,危险的美丽。并不雪白,也不细腻,它虽然健康,修长,肌肉的形儿相当好,但却带给人极大的冲击,膝盖上,小腿上,斑驳纵横的伤疤,虽然算不上狰狞恐怖,可无论谁看了,都会忍不住惋惜一二的。

秦卿伸手拢了拢头发,在沈醉的胸膛上摩挲着面颊,睡眼惺忪。沈醉的手臂伸过去,搂住媳妇的腰身,索一个早安吻。

“早啊,昨晚上熬夜,今天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唔,睡不着。”秦卿小小地打了个呵欠,咕哝,又摩挲了几下。

沈醉却是干净利落地掀被子坐了起来——他要是再不起来,就是定力再佳,恐怕也受不住自家媳妇的**——媳妇的睡衣当然算不上曝露,厚棉布的,枣红色,带着碎蓝花,很传统,下摆长至膝,袖子是七分袖。

这样的睡衣,如果好好地穿著,并无*光外泄之虞。但昨天晚上两个人虽然因为回家比较晚,工作时间长,很累了,没有真做什么,可睡觉的时候难免纠缠到一起,天儿这么冷,有天然的小暖炉暖被窝儿,谁会不本能地靠近呢?于是,老婆的腰带松散,缠在了自己的衣襟上,衣扣也滑开了两颗,粉嫩的‘玉兔’若隐若现…

沈醉是个正常的男人,看见这样的美景,不动心才有问题…可想化身大灰狼扑过去,也得看外面那个捣乱的肯不肯成全啊

沈醉刚考虑是不是冲动一把,享受享受美味大餐,门外就传来一阵敲门声。

当、当、当。

相当有礼貌的敲门法,只有三声,不多不少——“沈醉,秦卿,出来吃早饭,秦卿是八点半上班,沈醉你得早一些,七点就要到。”

清清楚楚地在自家老公眼睛里看到一抹遗憾,秦卿面上闪过一丝笑,咳嗽了两声,应道:“来了。”才又眯着眼对沈醉笑道,“最近苏零的心情很好嘛,天天都这么有活力,连懒觉都不睡了。”

没错,苏零现在还不得不住在他们家里,要是换了别人,人家夫妻新婚,早就不肯当电灯泡了,可想要苏零有这方面的认知…秦卿想,也许等他新婚,也找个借口去他家住一阵子,给他捣捣乱,才能让他多多少少理解一下。当然,他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不去惹祸,所带来的好处,比起这一点点儿的不方面来,可大的多,所以,秦卿他们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沈醉也忍不住笑:“似乎他要找的东西有头绪了。”

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让苏零那小子如此重视,根本不肯假手他人,就一个人东奔西跑…秦卿眨眨眼,若有所思,只希望这样的东西不要太麻烦!

两个人的速度都不一般,一分钟刷牙洗脸,半分钟换好衣服,一分半之后,两个人就整整齐齐地坐在了餐厅里。苏零端着三杯豆浆,一盘子煎饼,还有一桶鲜榨果汁,拎了一锅白米粥,一盘榨菜,然后又拿来一盘蜂蜜面包,还有盒装的牛奶。

量很大,中西合璧,主要是秦卿和沈醉消灭这些,苏零就只喝了一杯豆浆,其它的根本就不肯沾唇。这还是到了秦卿这儿之后,他吃的才稍微多些,以前,一天三顿,他能偶尔想起来吃上一顿半顿的就阿弥陀佛,哪像现在,好歹三餐正常,有时候秦卿下厨,加入灵液煲汤,他还能痛痛快快喝上一整碗,这才没多少日子,已经养得面红齿白,再不是以前那副皮包骨头的样儿了。

新婚夫妻加上个电灯泡吃完早餐,秦卿拿过报纸来,三个人顺便读了报,苏零就起身走人,他最近都是这么早出门,他身边的四个保镖又是闷葫芦,一句话不多说,所以,秦卿和沈醉也对他的行踪不大了解,不过,他能乖乖带着保镖,想来不是去做什么很敏感的事儿,两个人也就懒得多问了。

电灯泡消失,沈醉笑眯眯地扑过来给媳妇热敷按摩,嗯,纯按摩——最近秦卿开始实习,是在急诊室,工作量非常大,深更半夜不回家是常事儿,哪怕她体力不错,身子骨也开始僵硬了,这种时候当丈夫的不来表现表现,以后哪里还能找到如此好的机会…再说,这样的按摩,哪怕很纯粹,对沈醉来说,也是带着几分香艳的福利。

第一卷 归家 第九十一章 实习

第九十一章 实习

一上午参加了七个人的急救手术,站到腿脚发麻,胳膊肿痛之后,秦卿第一次感觉到,医生的工作一旦紧张起来,其实比起军人,也是不遑多让。

…还有,中国人实在太多。

她明明是中医,可沈国手却让她到急诊室工作,还说什么新时代的中医,也要与时俱进,更深入地了解西医才行。

这一点儿秦卿也赞同,她当年在羽林,战场救护那一块儿,学的就是西医,对这方面并不陌生,做起实习生,给教授们打下手,或者帮护士给患者打针输液,到也得心应手。

外面的温度明明直逼零下,可在医院里,秦卿只穿了一件儿薄薄的紫褐色羊毛衫,也汗流浃背。

中午,十二点三十三分。

秦卿从急诊室出来,和另外两个实习医生一样,找了一间还空出一张床铺的彩超室,躺在床上休息。

这是附属医院约定俗成的一种规矩,护士门先不说,医生们中午大多不回家,就在医院里找个地方凑合休息一下,下午不至于打瞌睡就成…至于吃饭,如果不想吃医院里那实在不能下咽的病号饭,那就只有带饭盒或者叫外卖了。

大多数大夫一开始都因此很不适应,‘逃跑’的为数不少…不过,这种程度的工作量还不至于让秦卿无法接受,当年忙起来,三五天不合眼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再说,她到底还年轻,精力旺盛的很…

如今她每一天都和别人一样休息,却不只是为了休息而已。

自从她开始正式到医院里工作,见识到的患者增多,在梦境里的学习任务,也是一天比一天更重,和现在相比,以前学的那一点儿药师的基础知识,简直像是幼儿园逗小孩子玩的…

对此,秦卿自然很高兴,她本来就不是那种畏难的人。

到现在为止,在基础的药师知识这一块儿,秦卿已经学的差不多了,基础药诀,基础针诀,以及之后比较困难的基础丹诀她已经学会。

当然了,学会和能够顺顺利利地用出来还不一样,一要熟练,二要经验,而熟练度和经验都需要大量的练习。

秦卿觉得,只在梦中练习还不够,在梦里感觉再真实,那也是虚拟的,还是得在现实生活中将验证一番才行。

能够自如地运用基础知识之前,秦卿并不准备接触更高一层的知识,贪多嚼不烂的道理,早在她开始跟随外祖父习武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

每一次入梦,那种仿佛穿越异度空间的真实感,都让秦卿觉得异常畅快舒服。

实验室的隔壁,就是一成不变的千年后超现实感的诊断室,秦卿推开大门,走进去,乖乖地在椅子上坐好,等待自己的病人…

如今在‘梦’里,秦卿也同样是实习,不间断地,在最短的时间内诊断处理各种各样的病患,并不是什么古怪的病情,大多数都是常见病,小到感冒发烧肠胃炎,大到心脏病白血病癌症之类的绝症…

对同样的病症,她需要一次有一次地诊断治疗,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感冒,每一次完成,总结病例之后,会由诊断室里的和她平常用的苹果笔记本差不多外形的电脑,给她打分——综合得分,诊断得分,用药得分,施针得分,…

每一次,只有无论诊断准确度,煎药的火候,丹药的成色,施针技巧等等,一切得分超过九十,她才能进入下一个病例。

一开始,秦卿每一次都被弄的郁闷至极,一个小小的感冒,她治疗了一百三十几次,到了望闻问切只用望的,脑子里的药方就蹭蹭往外冒,各种药方的效用,利弊得失清清楚楚的程度,才让她过关,经常一次睡眠,能见识三个以上的病例,就算万幸,天亮对她来说简直成了解脱,睡觉则变成了酷刑——

好在,随着时间推移,秦卿越来越熟练,在一般小病小症上耗费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大多数时候,都能一次就拿到九十分,甚至九十八分以上——一般情况下,在诊断室得到的分数最多也就九十九分,做的再好,它也不可能说你百分之百完美,以前秦卿还较过劲儿,拼死拼活想要拿一个满分成绩,可惜,就算她绞尽脑汁,一千次一万次地尝试,还是不行,也只能放弃了。

短短二十五分钟的浅眠,处理完一个肝炎患者,一个急性气胸患者急救之后,秦卿睁开眼睛,打了个呵欠,伸了伸懒腰,从床上坐起身。

旁边儿同样在急诊科实习的周彤,迷迷瞪瞪地跟着睁眼,磨磨蹭蹭地在床上打了个滚儿,“秦医生,你睡姿真好…”看着秦卿起床,可床单连皱一下都不带皱的,周彤几乎以为秦卿是那种小说里才存在的古代千金大小姐,对睡姿睡态都进行过严格训练。

“对了,我记得今天你们临床医学的学弟学妹们有篮球比赛来着?和护理专业?”

不知想到什么,周彤的注意力瞬间转移,连精神都一下子抖擞起来,“程昱啊,程昱肯定到,他每一次都会来看他女朋友系的比赛…夏蝶,我记得她以前叫闻小蝶的,后来好像她妈妈和爸爸离婚了,就随了妈**姓儿,唔,名字改的不错,夏蝶比较好听…和程昱更般配些…”

秦卿看着周彤像个小孩子一样满脸满眼都是憧憬之色,顿时失笑摇头。

这孩子性格某方面和阿飞有些像,精神敏感,‘脑回路’异常,很容易被莫名其妙的所谓爱情故事所感动…只是有一点儿不好,太大嘴巴了。喜欢说闲话,可不是什么好事儿,会招人厌的。

秦卿军人出身,嘴巴严格已经是她择友最主要的条件之一,对周彤,秦卿曾经委婉地提醒过几次,只可惜,这姑娘是个马大哈,根本就听不出别人话里的意思,秦卿也只能算了,她和周彤不算熟,也不好交浅言深。

不过,就算看不太顺眼,那也只是个孩子而已,秦卿也不至于跟她计较,最多不深交,尽量少和她说话,万不得已,非说不可,也言简意赅,只聊有关医术的话题,多多注意些也就罢了…

确实是个孩子,周彤今年只有十八岁,也是临床医学专业的研究生,天才儿童,只不过,她的老师并不是沈国手,而且有名难缠的程建楠。

这位程教授年纪轻轻就取得了医学博士学位,医术很高明,却不是个好老师,据说对男性研究生还有本科学生都是整天板着脸,却对漂亮的女性同学十分殷勤。自从和周彤共事,秦卿没少从她嘴里听到诸如程教授又让某某某替他写论文,做实验,天天压榨人家, 还稍微看见一点儿错误,就破口大骂,跟教训小孩子似的,一点儿面子都不给,哪一天又对某某美女体贴亲切,不安好心,随便借用实验器具,做自己的实验,根本不理会学生…

实际上,沈国手闲着没事儿和秦卿聊天的时候,也稍微介绍过他——在沈国手眼里,程建楠是个不错的医生,精通西医,对中医也有所涉猎,对病人非常认真,一丝不苟,对学生虽然不大负责任,总是采用放羊式的教学方法,可只要你去问到他,他会的,知道的,也绝不藏着掖着,性子有些冷淡,对病人也一样,不大热心。

可是挑选大夫,说实话,比起那些对病人很热情,很体贴,处处为病人着想,医术却不够好的医生,沈国手更愿意选择医术高明的,哪怕他对工作不太热情,只要他肯认真对待就成了,无论是为了名声,还是利益。

在这方面,秦卿和沈国手的意思一样,她的医院正式开业以后,一开始选择医生,首选也是医术,虽然她那一家属于‘慈善医院’类别,可这一点儿跟医生关系不大,医生的薪水她绝不会少给,相反,工资、奖金,还要尽量多给才行。

毕竟是慈善医院嘛,进来的病人大部分肯定都不大富裕,医生们能拿到手的红包也有限的很,总要从别的地方有所补偿,才能让医生护士门心甘情愿地卖力工作…

当然,将来她制作出入梦辅助仪之后,培训自己的医生,自然是想要医德、医术兼备,那些只有热情,医术水平不够的医生,也可以给他们机会,但在他们学成之前,秦卿是不会把这些人‘放进’医院祸害病人…

“秦医生?你有没有听我说话?”

秦卿一回神儿,就看见周彤气呼呼地叉腰立在门口,小脸通红,勾了勾唇角:“抱歉,最近太忙,我累了,实在没有精力去参加这种消耗体力的活动…”

“…你…算了,我自己去。”

周彤小孩子气地撅着嘴,一甩衣袖,气呼呼冲出大门,一眨眼就消失地无影无踪,秦卿愕然半晌,才抚额低笑:“白大褂忘穿了…”

果然,不到半分钟,秦卿刚离开彩超室的大门,就和周彤擦肩而过,小姑娘憋着一口气冲回去拿衣服去…

第一卷 归家 第九十二章 门诊

第九十二章 门诊

午休结束,秦卿活动了一下身子骨,去室内洗手间洗了把脸,把已经长到肩膀的头发高高地扎起。

春日午后,阳光明媚,天气不冷不热,正是犯困的时候,秦卿沾了凉水,将残留的一点儿睡意彻底清除,这才披上衣服出门。

她刚离开彩超室的大门,就看见门诊部的宋医生匆匆忙忙往医院外走。

两个人正好撞上,宋医生看见她,眼睛一亮,笑道:“小秦啊,碰上你正好,沈国手让你去一趟三楼中医门诊,老爷子今天坐班儿呢。”

秦卿点点头,道谢。穿过走廊,向着门诊室的方向前行。

无意间听见宋医生话的几个见习医生,便忍不住泛酸,这人与人的待遇真是不一样,同样是年轻人,同样是实习医生,见习医生什么的,秦卿就能跟随沈国手学习,而且看那样子,她就是沈国手非常重视的关门弟子,和一般的,老爷子手底下的研究生可大不一样。

看看自从她来的这段时间,沈国手是专门为了她到门诊坐班儿,手把手地教她诊断开药方,无论什么急症,重症,都敢放手让她尝试…自己还在打下手,甚至做着护士的活儿,可人家呢,已经能涉及重要手术了,甚至可以作为第二助手,甚或第一助手亲自出马…

这些窃窃私语,秦卿不是不知道,只是并不怎么放在心上。

“来了?今明两天你跟着我在门诊这儿坐班儿。”

沈国手笑眯眯地看着自家孙媳妇兼关门弟子进屋,指了指自己旁边的椅子让秦卿坐下。之后来的病人,直接就是秦卿来诊断,开药方,他签字。

头几天沈国手还不大放心,秦卿开了方子,他都要仔仔细细地检查一遍,不过最近开始放手了,药方拿到手里也就一扫而过,实在是秦卿的进步快的惊人,有的时候,沈国手都拿不准的病症,她很快就下了精准的判断,一丝差错也没有。

在门诊值班,总比在急诊室要轻松一些,急症重症比较少。秦卿也很乐意辛苦一天之后有一个稍稍放松的机会。

中午刚过,还不到医院上班的正点儿,门诊室基本上没有几个病人等着。

秦卿抽出来一个空白的本子,拿圆珠笔画画玩,显得百无聊赖,沈国手戴着老花镜坐一边儿看报纸:“人还是太少,你得多实践才是。”

“老爷子,您老人家要是把自己的名字贴门诊室外面,保证咱们门口儿得排长队。”这可不是秦卿胡说,如果沈国手的招牌挂起来,他就是收挂号费收一万块,估计也少不了人排队…

沈国手得意地一挑眉,嘴里哼着五音不全的曲子,乐呵呵继续低头读报纸,在自家小辈儿面前,老爷子从来没有一点儿前辈的样子。

闲坐了十几分钟,才有病人登门。

进来的是一对三十岁上下的男女,男的穿了一身李宁的运动服,袖子有点儿短,露出里面红色的毛衣,脚上的皮鞋沾了不少尘土,一走一个脚印,外面正扫地的小护士看着他直翻白眼儿。

女的包的很严实,口罩围巾,头上戴着护耳朵的大帽子,身上的粉红的防寒服。

一进门,那男人就直冲坐窗户旁边的沈国手而去,脸上挂着笑,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条:“老大夫,这是你们李主任的条子,我爱人前天流产了,这不,今天过来开几副补血调养的药,请您费心…”

沈国手一愣,李主任?谁啊?难道是李峻…可李峻是他们105的,什么时候也到中附来了?再说,李峻那人最是一板一眼,哪能随便给别人开什么条子?

李峻李医生,心脑外科专家,人家是野战医院的门面,挂大校衔儿的‘人物’,每天忙的要死要活,恨不得一天四十八个小时,当然不可能还在旁的医院挂职,而且一辈子在军方的人,和地方上扯不上什么关系,又不是沈国手这样的‘古董宝贝’。

沈国手琢磨一下也就算了,没有太费心。

他老人家事情也多,医院里的那些个主任不少,他不可能一个个地去认识去。不过,别管哪个李主任,不认识也没关系,病人来了给看病就行。

现在有不少病人不愿意出挂号费,就喜欢在医院找个熟人,挂号费就免了。一般情况下,只要病人报出个医生名儿,哪怕没有挂号,门诊的大夫也给他看,中国毕竟是个人情社会,用不着太较真儿,要不然为了那么点儿钱,不经意间得罪个同事,多冤枉啊。

沈国手显然也是一样的意思,把眼镜拿下来擦了擦,笑道:“那成,先让秦医生给号号脉…”

可是,他话音未落,那男人就笑道:“不用,不用,我媳妇没事儿,就是刚流了孩子,出了不少血,怕对身体不好,这才来看看,您给开副补血的药就行了。”

秦卿苦笑,老爷子皱眉:“那不行,要看看,否则我们不能给开药…”

“哎呦,老爷子,我今天带的钱不多,您就给开一副便宜点儿的中药就行了,我媳妇这是今年第三次流产,以前开过药方,该怎么做我们都清楚,您看看,我还带了以前李主任给我们开的药方,要不您就照着开?”

那男人苦笑着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从兜里将叠放的整整齐齐的药方奉上。

沈国手结果方子来,秦卿也凑过来,一看,药方还可以,虽然都是很便宜的药,但四平八稳,按照这方子吃,别管有没有效果,至少不会吃坏人。

沈国手眨了眨眼,心里一下子就明白了,病人是心疼钱,这也难怪,现在医疗费用太高,稍微困难一点儿的家庭,看一次病是真肉痛,不过,这病人没有随便找一家中药店抓药,而是来大医院,恐怕也是担心药材有假,还算挺谨慎的。

“那好,先让秦医生给您号脉,我们看情况,就按照这方子给你加减,你放心,如果没有别的毛病,只是调理的话,药价儿绝对差不多。”

这话一说,那男人到底犹犹豫豫地点了点头,扶着妻子在秦卿面前坐下,他还一边儿皱眉一边儿看沈国手:“要不,这位老大夫给我媳妇看吧,年轻的女娃娃她…”

沈老爷子抚须笑道:“没关系,如果你不放心,等她看完,我可以再给看看。”

秦卿乖乖地坐着,一言不发,对于病人的轻视她见的多了,毕竟年纪小,别人不信任也是应该的。到没什么好介意。

先看了看病人的脸色,看了看舌头,这才把手指落在寸关尺上。

“咦?”

“怎么了?”沈国手一抬头,见秦卿的眉头皱紧,诧异地挑眉。

他本没怎么在意,既然病人已经说了是流产,那最多气血虚弱,开一个补血养气的方子就是,可等了有十几分钟,秦卿居然没动静,要知道他这个弟子,平时诊脉可快的很。

那男人也急了,蹭一下站起来,问道:“大夫,我媳妇怎么了?没事儿吧。”

秦卿摇摇头,没说话。那女人拧着眉,细声道:“陈良,你别急,我没事儿…”

秦卿皱眉,看了沈国手一眼,道:“这脉象…同志,请问一下,您说您爱人三天前流产了是不是?确定吗?”

“是,当时我在,媳妇流了好多血…”

那男人愁眉苦脸,“我媳妇身体不大好,这是今年第三次流产了,以前也去医院看过,吃了不老少的药,可都没什么大用…”

“不对啊,看这脉象,孩子应该还没有下来…”秦卿再次把脉,良久,皱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