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窗户开着,迎面刮来一阵风,卷着细沙,飞溅在算不上细腻的皮肤,有点儿疼。

秦卿略微眯了眯眼,京城的风沙总是如此猛烈,哪有海市那般斜风细雨,温润可人…

苏俊峰倚着墙,显得有些疲惫,神态间凝重的厉害,过了许久,他才把视线从时不时传来一阵笑语的病房大门移开,转向秦卿,一时间却没有开口询问里面那位病人的病情,反而盯着秦卿有几十秒钟,才道:“你是沈醉的妻子?叫秦卿?羽林出来的?”

秦卿愣了愣,点头。

苏俊峰的声音里,像是有点儿感慨,可从他那张威严英俊的脸上,却看不出来。“没想到,沈醉都结婚了,有了志同道合的妻子…苏零只比他小三岁…”

就在秦卿以为,苏俊峰是有些想念他这唯一的侄子时,他又猛地一转头,把视线落在秦卿微凸的小肚子上,冷冷地道:“苏零小时候处处和沈醉学,怎么现在不记得要学学沈醉娶妻生子,给老苏家传宗接代?不学着,做点儿正经事…”

苏俊峰看起来很生气,秦卿想,幸亏苏零不在他眼前,否则,这位当叔叔的说不定会一时冲动,把那小子一把掐死。这样心情冷淡的男人,一旦发火,可是很可怕的。

不过,传宗接代?秦卿头晕——苏俊峰这样的男人,一本正经地像只老母鸡一样,操心别人传宗接代的问题,未免有点儿太离谱儿了,和他这个人不大搭调啊。

秦卿带着满脑袋的莫名其妙,赶紧转移了话题,开始说说病房里那位的病情,生怕这位不按道理出牌的强人又冒出什么不好接口的古怪话。

苏俊峰工作很忙,没呆多长时间就走人。

季主任他们也开始安排病人的手术,就定在两天后。

秦卿因为要负责病人术后调理,从现在开始,也要关注病人的身体状况了。

两天接触下来,很自然地,她和孟轻,也就是这个被称作小孟的病人混得很熟悉——一日三餐,按照营养食谱,盯着他吃饭,强制他放下工作按时休息,还得给他带小孩儿,这样下来,想不熟悉也难。

孟轻的儿子叫孟和平,很俗气,可却充满了父辈祝福的一个名字,小家伙机灵淘气的很,特别喜欢秦卿,虽然只接触没两天,对着秦卿,却比对着他爸爸时亲昵得多,一见到秦卿的身影,就张开手要抱抱,小脑袋瓜一个劲儿地在美人的**上磨蹭。

沈国手有的时候见到,就忍不住调侃几句:“孙媳妇,你可别老让小色狼占便宜,要不然,给你孩儿他爹没法交代啊”

每当这时候,小小年纪就知道占美女便宜的小帅哥华丽丽给他一后脑勺小帅哥他爹则咬着被角,一脸欲言又止,可怜巴巴地瞅着秦卿,他老人家想和儿子亲近亲近,可只要一上手,儿子准嚎啕大哭,他也郁闷得很。

两天后,晚上七点三十分。

秦卿抱着打瞌睡的小宝宝,立在病床前,孟轻正躺在床上,手里拿着本书。

秦卿偏过头去,看了一眼,竟然是泰戈尔的诗集,还是全英文版,对了,眼前这位,可是精通英法德日俄五国语言的精英人士呢。

“小阳睡了?”

“嗯。”秦卿点点头,把床头灯打开,让灯光更亮一些,笑道,“还有一个小时就要手术,怕吗?”

“唔…”孟轻眨眨眼,笑呵呵地抬头,顾左右而言他,“那什么…听沈国手说,你还是羽林出来的?巾帼女英雄啊”

秦卿失笑,便搂着孩子坐下,开始和孟轻闲聊,孟轻是个很好的聊天对象,见多识广,博学多才…

秦卿知道,心理治疗对癌症患者的影响,有的时候一点儿都不逊于放化疗的作用,因为有很多病人,都是从精神上先崩溃,活生生被癌症给吓死的。

孟轻他看起来精神饱满,对医生所有要求都认真配合,可是秦卿知道,他不是不紧张的,任务没有完成,幼子嗷嗷待哺,他还有很多很多事情要做,所以,他心中有恐惧,他怕死

时间到了。

秦卿脸上挂着笑,给孟轻测体温,血压,柔声道:“头晕吗?想吐吗?”

“没事儿,我很好。”

孟轻的目光转向窗户小坐在小床上玩积木的儿子,阳光的照耀下,他的孩子全身都是五彩琉璃色…

“阳光真好”

秦卿笑了笑,走过去把小男孩儿抱起来,小家伙一看是自己喜欢的‘美女’,立即送上一个香甜的吻,就连秦卿抱着他,送到讨厌的‘光头爹’眼前,也还是吐着口水,笑呵呵的,难得没有变脸。

“要照相吗?”

“算了。”孟轻摸了摸光头,苦笑,“我本来是多帅一小伙儿…要是将来儿子长大了,他爸和他在一起的合照,是这么个德行,也太伤我这当爹的自尊心了”

一挑眉,把孩子交给护士长。

这一次,秦卿也要进手术室,麻醉师和护士过来的时候,她也要去做准备。

第一卷 归家 第一百零五章 假面

第一百零五章 假面

手术即将开始,沈国手就带着秦卿在手术间观看,其实,一开始按照沈国手的意思,秦卿呆在观察室就可以了,毕竟好几个月的身孕,身体疲劳可不是件儿小事儿…可秦卿还是愿意亲自观察监视仪上各项数据的变化…

给孟轻做麻醉的时候,到让麻醉科的主任头痛万分,病人体内有抗体,一般的麻醉药根本一点儿作用都没有,人都上了手术台,孟轻还精神抖擞,手舞足蹈,笑眯眯地说:“我家宝贝儿子好像在哭…”

最后没办法,只好让沈国手出马,给他下了几针,这种针刺麻醉术,沈国手虽然有一阵子没有亲自出马了,可还算熟练,秦卿在旁边看着老爷子慢悠悠,不紧不慢地落针,认穴准确,轻重合宜,纹丝不差,心下也不禁佩服,不愧是干了几十年的老中医,经验丰富,自己单论针灸术的熟练火候,怕是差之远矣…

在手术室外,苏俊峰脸色煞白铁青,一双眼瞪着红色的手术灯,气势凛冽,吓得周围来来往往的小护士们都踮着脚走路。搂着孩子的双手,隐隐泛青,他的力道太大了,把本来熟睡的孩子惊醒,这会儿正揉着眼睛,把肉呼呼的小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抽泣。

……

五个小时的手术做完。

已经是凌晨…,天最黑的时候。

看着孟轻被送进ICU,秦卿松了口气,刚想出门,忽然觉得脚下发麻,整个身体几乎都不能动了,沈国手连忙扶着她坐下,弯下腰替她按摩许久,这才缓过劲儿。

“丫头,这可不行,你现在双身子,不是闹着玩的。”沈国手吓出一身冷汗,握着自家孙媳妇的手,惊魂未定地急道。

秦卿也稍稍有些不好意思:“没事儿…季主任的技术高超,我看得入了迷…”确实是有些紧张,她以前观摩手术,纵然也精神集中,可远远比不上这一次。

再说,季主任的手术技术,和一般医生相比,可‘赏心悦目’得多,秦卿想,每一个行业,发挥到极致的时候,都会有一种特别致命的吸引力,就像沈醉持枪,到达人枪合一的境界,就像苏零隐藏在黑夜里,等待着‘捕食’的那一瞬间…

很美,很迷人,让人一见惊心

ICU病房,护士有条不紊地给病人上特护,季主任带着一帮专家就在ICU待命,一帮人围在一起,拿着片子讨论。

孙俊峰抱着孩子,像跟木头似的戳在门口儿,沈国手扶着自家孙媳妇在椅子上坐下,瞅了他一眼,也没劝,只是叹了口气。

秦卿身体不方便,看过孟轻的身体数据之后,随手开出药方,交代护士去配药,105军医院好歹是沈老爷子是院长,中医科相当有名气,好几个老中医坐镇,到不至于连个能看方抓药煎药的医生都没有…

忙了一宿,季主任他们再次看过孟轻的情况,就都随意吃了两口营养餐,去休息室休息,病房里有护士值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保证能够及时抢救治疗,他们这些大夫,也必须补充体力才行,没必要干等着,只有苏俊峰,一个人抱着孩子立在门口,冷着一张黑脸,也没个小护士敢去劝说。

一直守到中午,大家吃过午饭,针麻的效果过去,孟轻准时准点儿,一分不差地睁开眼,咧嘴冲着玻璃墙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苏俊峰才松了口气,黑脸上隐隐露出一丝小模样,怀里的小男孩儿还在酣睡,那甜美的睡颜,一瞬间就扫除了急病带来的恐怖气氛,哪怕是医院,此时此刻,也变成乐园。

苏俊峰张了张嘴,一个字一个字地道:“孟轻,你死了,我不帮你看孩子…将来你儿子不认识你,可别怪我…”

孟轻努力翻了个白眼——当特务不容易,个个都会唇语呢。

这时,秦卿抱着饭缸子正和她肚子里那个一起分食营养餐,她手机响了,是沈醉来的,秦卿听了几分钟,愣了愣,皱眉,伸手把手机递给苏俊峰。

苏俊峰一接过电话,并没有听沈醉说什么,只是道:“我的侄子,只有苏影山,苏零不是,他怎么样,我也不在乎…”

之后,不知道沈醉又说了什么,就是长久的沉默,沉寂的空气,给人带来强烈的窒息感,秦卿眼睁睁看着苏俊峰的脸色,变得复杂难明,心里也是一咯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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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零是被呛醒的…他一睁眼,下意识地张嘴呼吸,就有一口污水闷了进来…一股子恶臭,直刺到咽喉。他侧着头,皱起眉,勉强把呕吐的欲望压下,用舌尖舔了舔嘴角,很涩,有血腥味

苏零低垂着眉,脸上隐约浮现出一丝痛苦,他没少挨打,身上刀伤,枪伤,棍伤,留下的痕迹许多年不肯痊愈,但那都是好多年前的事儿了,最近几年,他纵然算不上养尊处优,到再也不曾熬过刑,苏零心里苦笑,这些年,果然是过得太安逸了吧…

歇了一会儿,勉强恢复一点儿体力,苏零再一次睁开眼睛,打量四下——

自己是被吊在齐胸深地污水里,水凉的刺骨,四周没有阳光,伸手不见五指,身上的鞭伤,并不算重,却相当的疼儿…

也许是失血太多,他觉得头晕目眩,手足发软,仔细感觉一下儿,刚刚挨的打,又使得肺部的旧伤发作了,一咳嗽,就撕心裂肺地疼

黑暗里,苏零适应了许久,才勉强恢复了一点儿视力,这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地下室,墙壁很高,没有窗户,有一股子青苔的涩味,从里面完全听不到外面的一点儿动静儿,隔音效果很好,他也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不清楚时间…苏零苦笑——不知道沈醉是不是很着急,是不是正在心里痛骂他,这一次,他大概又给那个人惹上了麻烦…

这时,囚室里忽然大亮。

苏零本能地一闭眼,迟疑半晌,再一次睁开,这一次,他终于能够看到外面挂着西洋名画,铺着枣红色羊毛地毯的走廊…

走廊上响起来清脆的高跟鞋的声音,很轻很轻,像踩着娇嫩的鲜花。

果然,进来的女人似乎天生就应该踩着红地毯,走在鲜花上——墨黑的长发,相当柔顺的梳在头侧上,鬓角别了晶莹剔透的珍珠发卡。

身上穿了一身雪白的真丝洋装,剪裁很合体,显然是知名的设计师,专门为其设计,为其制作。脚踝上带着皇冠形状的玉镯子,洁白如雪的肌肤,画着不浓不淡的妆容,她的神情,高贵凛然不可侵犯,整个人,就像一个骄傲的公主

苏零苦笑,其实,他心里一开始就明白了,只不过,还抱有一丝幻想,这会儿真的在这里看到她,反而有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深藏在心底深处,一碰就疼的厉害的伤疤,被再一次撕开,痛的撕心裂肺,却也极痛快

“…我应该叫你龙毓,还是康晓秋…”

“她是龙毓,也是康晓秋,还能有无数个名字…她是我这一生,培养出来的最听话,最乖巧,也最宝贵的工具。”

听到这个极冷淡的声音,苏零心里一凛,猛地抬头——走进来的是一个年约五十几许的中年男人,长相俊秀,皮肤很白。

苏零一咬唇,让剧烈的疼痛将快要咆哮的怒气重新压抑下去。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龙志峰,当然,你也可以叫我一声舅舅。”男人笑得温文尔雅,语调温柔的仿佛能渗出水来——“你长得像你妈妈,眉毛、眼睛都像,嗯,一点儿都不像你父亲呢,到是你那个‘咋种’大哥,和你爸爸长得一模一样…我看见你,就好像看到当年的玉兰似的,真是值得怀念…”

他很和气,丝毫没有身处这样阴森森的地牢的自觉,反而像是正在阳光明媚的庭院里,鲜花丛中,碧绿的草地上,接待自己最喜爱的晚辈,风度翩翩,言谈举止,让人如沐春风。

自从他一走进来,龙毓就一声不出,乖乖地站在他的身后,脸色苍白到透明,像一个漂亮的瓷娃娃,呆板,陌生,神色肃穆。

龙志峰感叹地长吁了一声,忽然伸出戴着考究宝石戒指的手,轻轻地将苏零的下巴抬起来,仔仔细细地看了看,笑了:“果然是母子连心,连这副隐忍的样子,也和玉兰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小毓啊,怪不得你喜欢他,记得你小时候,你姑姑可是最疼爱你呢。”

龙毓的眉宇抽动了一下,但立即就恢复了平静刻板的面容,连声调都没有起伏,只是,眼底深处,多多少少带了几分复杂难辨,不过,她的嘴上却漫不经意地道:“是吗?我可不记得了,也许是年纪太小?”几乎每执行一次任务,她都要做一次深度催眠,记忆早就变得相当凌乱,近几年的还好,她幼年时的记忆,如今确实越来越稀少。

第一卷 归家 第一百零六章

第一百零六章

静静地又看了看海毓,看着他苍白漂亮的脸,看着低眉顺眼地偎依在那个男人身旁,苏零心里长叹,闭上了眼睛。

海志峰笑着打量他,许久,才莞尔道:“我不急,真的不急,我的时间还很多,二十年都耗了,再多花上一些,也不要紧…只不过,你现在告诉我那件儿东西在哪儿…你还能软玉温香在怀,以后你就是想说,恐怕也要看我要不要听了…”

他果真如他那温柔的语调一样,并不着急,一反身,携着海毓的手,优雅地走到囚室外。

古雅的小方桌,镶金雕花的镂空大茶盘上,放着全套的青花瓷茶具,上好的大红袍配清泉水,只温过茶,就有茶香袅袅…西装笔挺的琴师操琴,二八芳华的美人吟唱,海毓小鸟依人地偎依在她的父亲身旁,素手执杯,捧茶细品。

苏零闻着茶香味儿,心想——海志峰不愧是海龙王的儿子,这气派可真大

只是——他忍不住勾起唇角冷笑,海龙王一辈子把国家的一切,看得比他的命,他子孙后代的命,重要一千倍一万倍,做了一辈子好军人,却偏偏生了这么一个几十年如一日企图造反的儿子——果然是前世的冤孽

海家这边儿戏文正唱得热闹,沈醉和苏俊峰也看着厚厚一摞绝密的调查文件头痛。

当头第一页就是海志峰的照片,还很年轻,这个人年纪大了之后温文尔雅,很爱笑,可年轻时却长了一张苦大仇深的脸,眉头紧锁,目光阴郁,看着渗人。

照片老旧晕黄,哪怕让沈醉他们用极高超的技术复原了,还是带给人时光流逝的感觉。

那是早已尘封的旧事,虽被埋没在故纸堆中多年,可翻腾出来,依旧很要人命。

看过这已经沉了底的资料,沈醉这才知道,原来,那个被海龙王隐藏在西里山,多年宅居,不肯露面的所谓私生子,其实,曾经也是被父母殷切期待着降临人世的。

海志峰的母亲姓张,是枝繁叶茂的大家族出身,张家,门前金钟刻就的族谱,能够绵延到盛唐,一度子孙兴旺。

历朝历代,张家虽不说长盛不衰,到底是子孙争气,脚踏实地地在繁茂的京城闯出来偌大的基业,若是赶上太平盛世,肯定是连绵三五代不绝的富庶人家。

只可惜,时逢乱世,天下不平。

张家的老爷子,也就是海志峰的舅舅,年轻的时候曾经出国留洋学医。

张家是积善人家,海志峰的舅舅也是个开明人士,心念祖国,抗日的时候,就将大半家产捐赠抗日,还把已经在美国学医的儿子叫回国,让他为国效力。

后来日本投降,老爷子又撑起了家业,他的医术高明,还中西合璧,很快就让张家变得更加兴旺,张老爷子手下救回来的**战士,可以说数不胜数了。

他的宝贝妹妹,张舒云,是张家唯一的千金小姐,虽然娇惯着长大,却是个温柔女孩儿,心地善良,也很聪明,他大哥送她读了大学,学的是医护专业,十八岁就毕了业,之后就自愿去了祖国最艰苦的地方当医生,十八岁,花骨朵一般的女孩子背井离乡,脸上却挂着笑,望着不舍的大哥,一声儿没哭,只有无比自豪…她受过高等教育,深爱她的祖国,为了国家,她从没有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在吃苦

然后,张舒云就邂逅了海龙全。

海龙全是军人,那时候的女孩儿喜欢军人,憧憬英雄,美丽的医生,与被她救了的英雄恋爱了,这样美人救英雄的故事,在当时也是一段佳话。

男的高大威猛,虽然不那么多才多艺,可知道心疼人,性子也好,女孩儿出落的如花似玉,家庭条件好,婚姻生活,自然没有什么不如意。

两个家庭相处的极协调,海龙全父母早逝,又没有兄弟姐妹,也就把大哥当父亲一般待,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妹妹结婚,张家老爷子这个做大哥的,也娶了青梅竹马的女人,生了一对儿双胞胎,建国的时候出生的,就起了名字,一个叫建国,一个叫保国,儿子听话懂事孝顺,张老爷子也是心满意足,觉得后半辈子算是有了保障,他们张家也算能够延续下去…

后来公私合营,张家经营的医院算是没了,张老爷子照样乐呵呵,说是给了国家,他也不亏,正好安安心心享子孙福…

在之后,海志峰就出生了。

他出生的时候,舅舅家张灯结彩,唱了三天三夜的大戏,他的名字,还是他的父亲翻了半宿字典,测了八字儿,辛辛苦苦给起的。

海志峰一天天长大,继承了父亲的高大,继承了母亲的聪慧温柔,读书读的好,打定主意以后做个救死扶伤的好大夫。

一切一切,都很幸福

可是突如其来的浩劫打碎了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所有幸福的人生成了梦幻泡影

一夜之间,天地变色。

张家被批斗、抄家、舅舅被抓去劳改农场,表弟们不知所踪,海志峰理所当然的失去学业…小姐出身的母亲,只接到了父亲海龙全的一纸离婚书,当场昏倒,被人救醒之后,默默流泪许久,终于一口鲜血喷涌而出,身体彻底衰败下去。

海志峰强自镇定地保护虚弱至极的母亲,也不去找父亲,他怕给父亲添麻烦。

巨大的压力之下,海志峰坚强地忍了整整三年。

某个阴霾的早晨,打了一夜零工的海志峰回到家,看到的却是母亲鲜血淋漓的尸体…那是隆冬,母亲的尸体尚没有多少损坏,她还保留着年轻妇人的风华,却已经失去了还没好的生命…

海志峰看到母亲留下的遗书,没有别的要求,只希望她的丈夫能够再来看她一眼,可是,当海志峰找到海家,他的所谓的父亲,竟然怀抱佳人,领着已经三岁的小女儿,热热闹闹地举行家宴——他的新任妻子是政委的侄女,根正苗红,出身干净,和海龙全是门当户对,正正合适

门内推杯过盏,气氛火爆,偎依在海龙全身边的女人,打扮合宜,年轻貌美,只言片语间,就把一桌子客人哄得哄然大笑

娇美的,尚且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儿,穿着红色棉衣,编了一脑袋麻花辫儿,笑靥如花,一抬头看到站在门外,被两个警卫员压住手臂的海志峰,一张嘴,露出两排细碎的白眼,纯洁的像盛开的百合。

海志峰撕心裂肺地喊,喊——爸爸,求求你,去见见我妈妈吧。

海龙全走出门,眼神冷冽如刀,他只说:“志峰,你留下来,以后和我生活,不要再和那一家子反**在一起…”他的语声,到这怒意,也有一丝复杂…

就在烈烈寒风起的冬日,冻的浑身僵硬,海志峰第一次痛恨起他的父亲,爱和恨,有的时候真的只是一线之隔,曾经的曾经,他也是无比崇拜爱戴他的父亲,很多话,不想和母亲说,却愿意和父亲挤在一起,喝茶聊天。可以说,比起母亲,他身上大部分的痕迹,都是父亲烙印下的。

所以,当在那恐怖的压力下,父亲选择和母亲离婚,他固然心痛难过,到也松了口气,至少,至少父亲没事了,可是此时此刻,他却无论如何,再也无法把那个男人当成自己的父亲那般去爱,去敬…

沈醉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后来,海志峰这个被父母期待而生的孩子,就成了海家见不得人的私生子。

海龙全从没有在物质上亏待过他,海家也不是那样的人家。

海龙全的妻子是个好女人,以丈夫为天,对丈夫和前妻生的孩子,虽然不说多热络,可也绝没有虐待,只要她的女儿有的,海志峰就不会缺少一样。

海志峰就这样在海家生活,表面上风平浪静,可是,这个男人的心,却已经被巨大的怪兽所吞噬,他一天天地想他的母亲,想他的舅舅,想和他关系最亲近,比亲兄弟也不差什么的表弟,想他曾经温馨美满的生活。

每一次,看到海家其乐融融,海龙全还企图也把他带进那种和乐的氛围时,剧痛就会开始侵蚀他的精神,他的心…可海志峰能怎么样,他羽翼未丰,力量单薄,他就是想做什么,也没有办法,再说,他能怎么样?一刀杀了他父亲,杀了他的继母,杀了他的妹妹,摧毁海家的和美?

海志峰到底不是真的疯子,他在发疯和清醒之间徘徊着,反复痛苦

直到某一天,他接到从美国来的一封信,信是张建国写的,很长,很厚…

海志峰看完信,冲进浴室洗了个冰凉的澡,才忽然有了决定,他决定摧毁海龙全的信念,破坏他最重要的东西,他爱国,他就摧毁这个国家,他爱他的家庭,爱他的女儿,他就毁了他的家,毁了他的宝贝闺女

他要让他为他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

第一卷 归家 第一百零七章 背叛

第一百零七章 背叛

海志峰是个极为聪明的人,他也确实做到了他想做的…

虽然具体情况还不知道,可沈醉心里已有明悟——当年苏俊涛和海玉兰这一对儿恩爱夫妻,最后因为绝密资料从他们手中遗失,竟然落到被祖国怀疑‘背叛’,双双惨死的下场,海龙全将军痛失爱女佳婿,一夜白头,和唯一的亲外孙反目成仇,这些…大概都和他脱不了关系

看到最后一份儿,也是最新的,由特事局孙雪津孙局长亲自提交的调查报告,沈醉冷汗淋漓,秦卿也是一口气憋在心里,憋得心窝儿一阵酸疼

文件上的字冷如冰,充满了血腥味——海志峰这个男人,整整二十年,手上不知道染了多少鲜血,无数特殊战线上的战士,那鲜活的生命因为他而毫无意义地消失,祖国各方各面,极为重要的资料从他的手流出,这一切的损失加起来,将他千刀万剐,恐怕都无法补偿

一对夫妻,面面相觑,房间里一时安静的落针可闻。

对于海志峰的态度,沈醉和秦卿一样是理解,但无法接受

也许就像苏零说的,他们幼年成长于部队,从刚开始认识这个世界,就被灌输了祖国高于一切的概念,已经被彻彻底底地洗脑了,所以,他们无法接受任何背叛祖国的行为,哪怕,那个行为有重大的理由

沈醉也曾扪心自问——年纪轻轻的,家破人亡,本来的天之骄子,却不得不过那种见不得人,隐藏在黑暗里的生活,眼睁睁看着另外的女人,抢了母亲的位置,自己唯一的亲人,自己的父亲,把所有曾经属于自己的爱,都给了另外一个小女孩儿…

如果自己是海志峰的,又该怎样?

想了许久,结果是什么,沈醉发现,他竟然不知道

也许,他会死,也许,他会嫉妒,会爆发,会和父亲一家断绝关系,也许,他会压抑自己,就这么平平静静地继续生活…

有很多很多的也许,但是,沈醉相信,他绝不会做和海志峰一样的事情,那太残忍,不只是对祖国,对亲人残忍,对自己,也一样残忍那样做,让他成了没有根的浮萍,一辈子都会陷在过去的痛苦中,永不能释怀

沈醉知道,他这样的想法,海志峰可能不屑一顾,因为,他并不是海志峰,只靠想,也不可能真正理解那个男人,他是沈醉,他还年轻,他有光明的前程,有最坚定的信仰,他的生命,蓬勃而富有朝气…

哪怕他的手上同样沾满了血腥,一颗心同样会受到伤害,但他不会一个人孤独地舔舐伤口…因为,他不是一个人,他有‘羽林’的同胞手足,他有归宿

此时此刻,在那个阴暗的囚室外面,沈醉和秦卿正在揣摩的男主角,也在说话。

他和年轻的时候不一样了,不再那般阴郁,也许,他的阴郁早就隐藏在骨血里,已经不会随随便便地外露。

在阳光下的他,脸上带着甜蜜的笑容,搂着‘女儿’的手,温柔的像是在安抚心爱的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