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说真的!”

  “。”

  “你……”

  “这一局,好像是我赢了。”

  沈宇低头看,原来在他不知不觉中,一条大龙,已经被杨毅围住了。

  “这好像,是我第一次赢玉郎呢。”

  杨毅笑道,沈宇一时也说不出话了。他虽不能说在琴棋书画中多么精湛,但第一,他比杨毅更早涉入;第二,他过去也和多名女子对局过,虽说那些女子的琴艺也只能说平平,可揣摩人心却做的很到位,所以也就练就了他的敏感;当然,最关键的还是第三点,杨毅先前根本就不会下棋,她在这上面,既没有天分,也没有太多的热情,不过是沈宇来了,和他下下,说说话,这技术,也就可想而知了。

  而偏偏沈宇还是一个不知道让人的,虽然他有心讨好杨毅,也想过输上个一两盘哄他开心,可每次真的坐到棋盘前,他又做不来,所以下了这么久,就是杨毅一输再输,竟没赢过一次,好在杨毅也不是太在乎,输了之后,也就是呵呵一笑,最多,也就是当天的菜里多放下辣椒,辣的沈二当家,鼻头发红,眼睛冒光罢了。

  而这次,她终于趁着沈宇分神,赢了他一条大龙,现在这局面,别说沈宇这个二把刀,就是棋神转世,现在也没办法翻盘了。沈宇见他这个样子,一时也弄不清,他到底是故意要赢这一局,还是真的要翻他的旧账,不过就算他再怎么不懂时务,也知道刚才那个话题,能结束就结束,万万不可去说个清楚。

  他不说,杨毅也没有再提,这种事,若说她完全不在乎,那是假的,可说到底,她也没有必要去斤斤计较,这个时代,男人养小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不说别人,紫竹军中有一些有财势的,家中养的就有,这种事情,他知道也有能力阻止,可是她从来没有想过去那么做,这是这个时代的大势、风俗,她如果真下了那样的律令,反而是异类了。

  更何况,那个时候她和沈宇根本不认识,沈宇只要没有做什么逼良为娼那样人品上有问题的事情就好了,至于说和一个青楼女子有暧昧关系,那就和现代的男人谈过几个女朋友一样,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一天,沈二当家的晚饭不那么辣了,但是却多了一个醋拌黄瓜,吃的沈宇一边吃,一边不断的看杨毅。

  “玉郎可有什么要说的?”

  沈宇斜着眼,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沈宇低下眼:“没有。”

  “真没有?”

  “……这个,怪酸的。”

  杨毅应了一声,然后过了一会儿道:“我吃醋了。”

  沈宇嘴中的一口黄瓜差点都喷出去,他瞪着杨毅,杨毅斜眼道:“怎么,我不能吃醋?”

  “……”

  “你以后拈花惹草的时候可给我小心些,否则这一次是凉调黄瓜,下一次,说不定就是凉调……”

  她说着,往沈宇的下身看了一眼,其实此时他们是坐在方桌前的,有桌子隔着,从杨毅的那个角度,目光也不可能达到那里,但沈宇就觉得那边有一种火辣辣的感觉,更令他尴尬的是,他的下身,也有要抬头的架势。

  见他涨红了脸,杨毅嘿嘿一笑,夹起一片黄瓜,咔嚓一声咬成了两半,沈宇不自觉地打了个激灵。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着,第六军不断的补充着人手,也不断的有人被调出来,虽然不多,但也出了两个练武方便的天才,其中一个叫陈光然的更是这里面的翘楚,按照沈宇的估量,只要不出意外,此人必能突破“气”这一层次,对此,杨毅也是高兴的,若真是那样,他们巨岗,就有三个“气”这一层次的武者了,比起一般的世家,也不遑多让了。

  是的,三个,这另外一个兵不是沈宇,毕竟不管怎么说,他也还不是紫竹军的,另一个,是杨刚。

  

  第126章 匆匆(下)

  

  杨刚的突破是有点让人意外的,这个意外不是他能突破,而是,他的突破太平坦。以杨毅自身的经历来说,她是在几次生死中,感悟到那一丝的变化,中间又和三个“气”这一层次的高手进行过生死相搏,再加上本身的积累,以及在现代养成的那种意识,否则,以杨毅这个身体本身的资质来说,恐怕再过个十年、二十年,也不见得能突破。

  而夏卓敬和沈宇基本上也有类似的经历,夏卓敬是在战场上的生死较量,沈宇是在树林中与猛兽搏斗,而杨刚却基本上是什么都没有。他就那么平平常常的突破了,就是在那一天早上练功的时候,突然就感悟到了“气”,突然就进入到了这一层次,再这之前,没有经历过任何生死搏斗,在前一天晚上,也没有发生过任何特别的事情,这个突破对于他来说,就像是早上吃了一顿饭似的。

  这种情况,差点令沈宇认为自己早先看走了眼,这个杨刚,其实是练武上的天才——也只有那些极其稀有的天才,才没有这些关卡,但是后来联想到杨刚的年龄,再看他对武艺的领悟,也只有认为他是运气太好的缘故了,不过杨毅却不是这么看的,她是这么说的:“山羊早两年也是战场上厮杀过来的,那种生死之间的感觉,他早有领悟,这点意识已完全沉淀在他的体内,所以到了火候就自动进入到这个状态了。”

  沈宇没有和她争论,不过心中却有点不以为然,若是早年的积累这么有用,那么那些守边关的将官,还多有突破不了的?积累当然是有用的,但不同时段的积累,也会有不同的效果。

  只有杨刚自己知道,他的突破并不是这么平静的。虽然沈宇来到了山上,杨毅还在山下,但沈宇过一段时间总会下山,而杨毅又总会为他做饭,虽说两人看起来还没什么,可是,却在一步步接近着,杨刚知道,早晚有一天,他们会真正的走到一起。

  他并不乐意看到这个结果,可是,他也不能说沈宇有什么不好,这么一个高手不为名不为利的窝在山上这么久帮他们培训人手,就算只是作秀也作的很有真心了。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就能坦然的接受了。

  他从小就是一个没有野心的,过去也没有什么梦想。杨震收养了他,他就老老实实的忠于杨震、杨毅,这份忠心不是计算出来的,而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情感,就像做父母的,总是会对孩子好一样。

  后来他跟着杨毅,虽有艰险,却也一路平云之上,不用别人说,他就知道,论威望、权势,他一直是杨毅之下的第一人,无论牛洪乐、张有、乃至最近很出风头的孙锦,都无人能超过他。

  以他现在的地位,完全可以娶一个貌美温柔的妻子,若有心的话,还能再有几房小妾,那样的生活,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好,作为一个男人,他也并不排斥,可他非常清楚,若他真那样做了,那么他和杨毅,就永远只能是这样的关系了。

  杨毅有什么好的吗?

  当然,杨毅很成功,可这是站在他是男人的立场上来想,若是真把她当成一名女子,那么,她虽不能说失败,也要说个不合格了,她的性格太过强硬,能力太过出众,这样的人,做上峰朋友也就罢了,若是做妻子,那恐怕永远也不会穿到她做的衣服。

  这些,杨刚都懂,从他手中,走出过几万人马,他就算是个木头,也沾了人气,而且这山上本就负责教导文字的老师,书籍也不少,他没事的时候去听听看看,渐渐的,想的也多了。

  可杨毅与他,就像是小时候的一串糖葫芦,不见得就是那么美味,可若一直得不到的话,那就总会想到,总会挂念,总会不能割舍。

  一方面是无法反对,另一方面又是割舍不下,他就在这种反复中沉默着、忍耐着,然后在那一天,他劈出了那一刀,看起来云淡风轻的一招,却在青石地板上留下了一个印记,然后,他就知道自己突破了,他愣了片刻,然后下山去找杨毅,杨毅和他一过招,立刻就确认了,当下兴高采烈的就要给他祝贺,还在巨岗的几个负责人都到了。

  巨岗最好的酒楼,最上等的饭菜,此时的巨岗,又和当初不同,因为开了港口,和外面的交流飞速增加,虽然比起扎马还显得不如,可比起一般的州府,也不差上下了,一些海外奇珍,那就是普通的州府也不见得有。在这种环境下,各种奢侈的消费品自然也是一一出现,为此也给巨岗的当地人带来了不少的冲击,好在杨毅对此早有准备,不去阻拦别人的消费,可官员的收入以及各方面的巡查却一点没少。

  当然,就算如此,也总会有些灰色地带,不过杨毅也不是那种偏激的,只要这种灰色不影响巨岗的正常运转,不会腐蚀官员的作风,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这就像国外的那些政体,无论民主自由还是什么,若说真的清白如水,恐怕也是不可能的,可是这些官员,起码在大面上总能过得去——过不去的,自然是要下台。

  这巨岗也有几个老兵仗着自己劳苦功高吃相难看了些,立刻被杨毅拿了当做筏子,按照条例,重的,毫不留情的砍了头,轻的也下了狱,而且其子女家人也跟着受苦——既然享受了这种荣华富贵,那么自然要跟着付出这种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此事自然带来一片震撼,虽有人觉得杨毅太不念旧情,但也没有哪个敢跳出来说她做的不对,由此,巨岗虽处在销金窝里,政治却可以用清明来形容,毕竟杨毅给的薪酬以及各种福利已经着实不少,老老实实的干活,总是能过的舒服的,若真是为了贪念伸手,自己倒霉不当紧,还要连累家人——就算他想这么做,他的妻子儿女也会帮着劝诫的。

  不过就和现代的那些国际大都市一样,那些豪奢的地方总是令一般的官员吃惊的——若单凭工资,他们也很难到这里消费,也不是说真的就吃不起,而是代价太大。

  那次杨毅掏腰包,在那酒楼中要的席面自然是最好的,张有、牛洪乐等在巨岗的官员都出来作陪了,现在杨毅有了正式的爵位和五品的官职,他们也水涨船高,真正的成了朝廷命官。

  那一顿,可以说是巨岗规格最高的一顿,席上所有人都在向他祝贺,但杨刚却知道,他和杨毅,是真的没可能了——此事若换成沈宇,杨毅会做的,恐怕是单独给他做一餐。

  杨刚认识到这一点之后,也就很少再下山,每天就在山中更是用心的训练兵士,自己也是勤练不断,沈宇一次见了他,回来就对杨毅说:“你现在若要再和那个山羊打,恐怕就赢不了了。”

  在境界有差距的时候,杨毅可以压着杨刚,在境界一样的时候,那更要积累,杨毅又怎么有那个时间,不过听了这话,她也不是太在意,反而兴高采烈的说:“真的,我就说他是练武上的天才,山羊,这也算是大器晚成吧。”

  这话,自然令沈宇又郁闷一番,回去之后又是刻苦了一番不提。

  当然这些事情,就像是石子落入湖中,真的来说,对巨岗百姓的生活也没有太大的影响,他们照样该工作的时候工作,该休息的时候休息,然后在茶余饭后议论议论移民,现在这是一个很新鲜的话题,和最初不同,现在就算是达到了条件,也不是一申请,就能到却越的,若是非要去,那就要给官府白做几年工,这却不是大家愿意的,而偏偏,他们从船员、从士兵,以及有那本事大的,已经当上的小头目能回来探亲的邻里亲朋,和来往的信件中已经知道,那里虽然条件苦了些,工钱待遇却是极好的,而且,那新建的学校、医院,也是巨岗没有的,光是那个什么七岁到十四岁的孩子一定会被送到学校免费就读就令巨岗的民众羡慕不已。

  在现代,还会有让孩子做工而不愿让其上学的,但在却越,却没有这一说。

  首先,在却越,就算是上了学,也还是接一些零碎的工作来做,工钱虽不多,也足够那孩子的基本开销;其次,这里的免费是真正的免费,从一日三餐到书本笔墨,都有定例,可以说,一个孩子去上学,倒令那家里省了一份口粮,若是那孩子是个争气的,成绩好,甚至能赚上一些。

  而且学校不仅教文字算术,还教手艺技术,小孩到了学校后,会先有四年的基础教育,在这个时间,学习认一些基本字词,懂一些基本的加减乘除,四年之后就可以根据兴趣李相来学什么技术了,当然,现在却越也只有务农、造船、纺织、器械等一些基本科目,老师也只是在这方面有些经验的人,说不上什么行家,更说不上什么大师。

  但这对一般的老百姓也已经足够了,此时还很少有人会想,要在某项事业上做出什么成就,更多的人,也就是想要有门能吃饭的手艺就行了,他们将孩子送到各个行业去做学徒,为的,也就是这个。

  

  第127章 难民(上)

  

  在却越经过七年的学习,只要合格,就可以根据学习成绩进入各个行业,当然这一点还只是传说,不过因为杨毅一直表现出来的信誉,也没有人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

  而除了这个,还有针对各个阶层的医疗也很令巨岗人心动,不管在什么时候,看病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都是件大事,一般的小病也就罢了,大病,也就罢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若真是不幸的得了什么治不好的大病,一般就是放弃治疗,好吃好喝的过上几天,然后也就是等死了。就怕得了那种不大不小的病,看起来,那种病是有治愈的希望的,可是偏偏不是一句话的事情,那时候,全家砸锅卖铁,若是真治愈也就罢了,若最终还没能治愈,那可不是悲惨能形容的了,在和平时期,卖儿鬻女的现象,大多由此产生。

  但是却越现在却有了针对此的医疗保证,当然不是对每个人都负责全部的医药,不过却会根据功绩、工作年限、家庭成员的功绩来负责,若是家里有一个紫竹军的老人,那可以说全家的医疗都不用担心了。

  参军光荣,在这里可以说得到了最直接的体现。

  不过就算是没有参军,若是在治安上有什么贡献,也会被记到功绩本上,比如说某人抓到一个小偷,扭送到衙门,那也会得到一份功绩,至于功绩的大小,那就要看这个小偷的偷窃数目、是不是惯犯来制定了。

  当然,这些条例才实施,中间有很多的漏洞,不过现在的百姓也没有太多的要求,却越的这些福利,已经很令他们向往了,所以现在每家每户都在盘算着,到底是移民到却越给政府白做几年工划算,还是留到巨岗划算。

  一般来说,若是在巨岗没有土地,其实还是到却越更好的,可是故土难离这句话在任何时候都会有作用,虽然巨岗的很多人都不是原住民,但他们在巨岗已经生活习惯了,而且,再怎么说,巨岗还是在大赵的土地上,那却越……虽说现在也是大赵的,可毕竟还是在海外,陆地上的人们对大海,还是有一种恐惧的。

  不过这是对于在巨岗已经扎下根的人来说,而那些新从远方逃难而来的人,则是没有什么选择了。

  周元安随其他人一起挪着步,对于未来,他很迷茫,作为一个正统的文人,他从没想过自己会跑到这么偏远的地方,更没有想过自己还要出海。可是,现在他却不能不这样,他这一路算是幸运的,虽然也遇到了两伙“好汉”,但总算家中的牛车没被抢走,他就靠着那个木板车,将自己七十岁的母亲和两个年幼的孩子,给拉到了这里,在经过了一路的凄凉、困顿之后,这个县城令他震惊。

  这里,怎么会这么干净?

  这里,怎么会这么富足?

  可是,在过了最初的震撼之后,下面的,就只是为难了。

  他们周家在他们所在的当地,也算是家有恒产的,就算是前两年闹灾,也没有影响他们家的富足日子,可这南北之战,越打越大,本来他还想着能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或者,能在短时间结束,可这都打了快两年了,眼看就打到了家门口,他也不得不组织家人逃难,当时走的匆忙,一些不好带的东西只能先埋在地下,听说路上乱,也不敢带太多的细软,想着办法把金银镶了铜,但还是没能逃脱好汉们的双手,来到巨岗后,全家上下,就只剩下妻子一直藏在舌下的一个小金戒。

  现在巨岗还给他们每天发两次粥,暂时还不用担心肚子,但在他们来的时候就被告知了,这种免费的粥只有三天,三天之后就要另谋出路,巨岗本地,是给了工来做的,比如清洁街道,修缮道路,这种活计,没什么要求,可待遇也低,基本上也只够一个人过活,若想养活一家五口,那是万万不能的。

  见这种情况,他也放下了读书人的少爷架子,但别人听说他是秀才,根本连眼皮都不眨一下,甚至还有一个嘴利的斜着眼道:“秀才?你去问问咱们巨岗的,有几个汉子不会写字的?你若是个举人,也许还能受点抬举,秀才……咱们巨岗都快被秀才淹没了!”

  应该说,是周元安的运气欠佳了一些,在早年,秀才还是比较吃香的,无论是放在部队还是地方上,起码,也能负责教导教导认个字什么的,可这两年,几个州府的人都在向这边逃荒,扎马那里的安排能力有限,当地官方不作为,商人们就算有那心善的,也不过是施点粥,哪有可能负责这么多人的生计?所以除了那些有后台的,或者是特别有门路的,其他的,若不是沦为奴仆乞丐,就是往其他地方转移。

  而随着巨岗这两年的发展,自然,也有很多人往这边来了。

  但凡是有些知识的,就不是太甘心卖身为奴——就算是要卖,也要卖个好价钱,所以这两年,巨岗着实收到过不少秀才,这什么东西一多,也就不值钱了,过去巨岗人就觉得秀才已经很不得了了,现在不是举人,那真是眼皮都不抬的。

  周元安在碰了几次壁之后,也就只有随着其他人一起看有关却越的招工信息,这里,自然有着更多的岗位,而最令周元安心动的,就是只要被录取,就会发一笔安家费,这笔银子不多,可勉强着,也能度过最初的日子了。

  周元安是不想离开大赵的,可在上有老,下有小的情况下,也只有硬着头皮过来了,一排的长队,有老有小,有壮有弱,有的人被选上了,有的人,则被剔除了。

  被选上的,不是多么高兴,而被剔除的,也不是太悲伤。选上的,是要远赴重洋了,而被剔除的,在征询了当事人的意愿后,巨岗也会给一个安排,这个安排大多也是到却越,但和那些被选上的做五年工就可以成为自由民的人不同,这些人,起码也要做十年的工,而以这些人的素质,往往是熬不过十年的。

  这是一个在现代人来看很残忍的措施,但却没有人提出异议,不管怎么说,现在是巨岗养着他们的,不管怎么说,他们总能活下去,而在其他地方,他们甚至连这个机会都没有。

  队伍很长,慢慢的蠕动着,终于轮到了周元安,他有些忐忑的站在桌子前,看到那人拿出一个新的纸张,只是那纸上好像已经写着字了,他有些好奇的向旁边看去,只见那边已经有一叠的纸张了,上面密密麻麻的有着更多的字,他扫了一眼,正要细看,突然感觉到腰后一麻。

  “快回答啊,老爷们问你话呢。”

  后面的人催促道,他回过神,果然就见前面的人正有些不耐烦的看着自己,他连忙陪上笑脸,称是自己的错,那人虽然看起来很凶,但也没说什么只是又道:“叫什么名字?”

  “学生姓周,上元下安,周元安。”

  他回答着,就见那人在一个地方上写了这三个字。

  “性别。”

  “啊?”

  “就是是男是女。”

  周元安嘴角一抽,还是咬牙道:“……男。”

  那人又写了,然后又问了他的祖籍,是否结婚,是否有妾,家中还有何人,他一一答了,最后那人又问:“有什么特长?”

  “学生是江淮县的秀才。”

  江淮县向出才子,能在这里考出秀才,也是不容易的,所以虽然最近总受鄙视,在说出这一句的时候,他还是带出几分骄傲的,结果他一低头,就看到那人在表格上的一个地方打了一个勾,而那个地方只有两个字:“识字。”

  他不知道,这识字代表着他起码认识五百个字,否则这个勾就会划到前面了,饶是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看到自己的秀才身份被这么糟蹋,还是有种要吐血的感觉。

  “拿着这张表,站在那边领牌。”

  好在这人这个时候终于又说了一句,他知道,能令牌,就代表着自己合格了,他已经问清楚了,领到牌,就可以领取一部分的薪酬,另一部分,则是在他要走的时候才会发到他的家人的手上的,想到总算不用为明天的吃食担心,他心中总是好过了一些。

  他和别人一起领了牌,那发牌的人是个和善的,告诉他那表格要自己收好了:“不要小看这东西,万一将来你的档案丢了,或有人给你弄假,你就可以凭着这个找回来,这可关系着你以后的发展。”

  他谢了那人,然后就拿着牌,领了食物。

  像周元安这样的人很多,在同一个安置点里,就有几十人报名要去却越,所以,虽然当天晚上米香不断,可哭声却是最多的,十日后,周元安和自己同一个居留点里的人,跟着带领他们的杂役,一起向码头走去,一路上,不断的有人加入他们的队伍,这些人,有要远赴重洋的,也有是来送别的,周元安身边跟着的,是他的妻子,还有小女儿。

  他女儿还不到两岁,被自己的父亲抱着,黑亮的大眼乱转,丝毫不知,自己的父亲就要远离。

  “都说了不要带囡囡过来,过一会儿你怎么能一边抱她一边拿粮呢?”

  

  第128章 难民(中)

  

  拥挤的人群中,周元安怜惜的看着自己的妻子,这个由自己父母做主的妻子,他先前并没有多少的喜欢,当然,也说不上讨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妻子为他生儿育女,料理家计,他为妻子提供优渥舒适的生活,本以为这一生就这么过去了,却突然有了这么一场战乱,突然就要流离失所,突然就要背井离乡,一路上他们被抢,被夺,妻子和女儿的脸上都要抹上泥灰。

  开始的时候还能坐着牛车赶路,还有仆人跟着侍候,到最后,仆人不知道到了哪里,牛也被抢了,他只有在前面拉,而他的妻子,在后面推,那个平时走路都需要人搀扶的妻子,硬是跟着他,就这么流亡了千里,那一双脚,更是早就被弄的血肉模糊了。

  成亲十年,孩子都生了两个,可就在这要分离的时候,他却对妻子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情。他的妻子刘氏低着头,小声道:“我和张家婶子说好了,回去的时候,她会帮我。”

  周元安点点头:“以后,还要辛苦你了。”

  “我有什么苦的,总是在这边,你到了那边,可要万事小心。”

  “你放心,我听说那边的条件好着呢。”

  他故作开朗的笑了笑,刘氏也跟着笑了起来,小女孩见父母都在笑,也咯咯的拍起了手掌,周元安怜惜的在女儿的头上摸了又摸,他其实是知道妻子带女儿出来的意思的,儿子已经九岁了,就算他离开五年,也还会记得有他这个爹,而女儿还小,五年后,恐怕对他的印象就只是别人说的了,妻子是想,让女儿对他的印象多一些。

  虽然觉得妻子的想法有些想当然,但在这个时候,他当然不会说什么。

  “准备——登船——啦——”

  远处传来一声长长的号子,人群立刻骚动了起来,原本压抑的哭声,瞬间变成了嚎啕,哥哥、爹爹这样的称呼到处响起。

  “我走了。”

  刘氏看着他,咬着下唇,他笑了笑:“你放心!”

  刘氏用力的点着头。

  前面的人群开始动,周元安开始一步一回头的往前走,刘氏在后面跟着他,但到了一定的地方,就被拦住了:“家属不能进!家属不能进!出去!出去!”

  在士兵的把守下,衙役的催促中,要出海的,和自己的家人分成了两拨,前面的人一边走着,一边不断的回头,在这种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们早已找不到自己的家人了,但是他们还是不断的回头,再回头。

  周元安也和别人一样,他早已看不到妻子和女儿了,但他仿佛就能看到,他的妻子,一直在看着他,而他这不断的回头,仿佛,也能看到他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