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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琴并没有真正的自杀,锋利的玻璃碎片在腕上比划了好几次,干燥的皮肤只留了几条白痕,横不下那个心,亦或是怕周于谦真的不再管她的生死,她无意识地在心底犹豫,死前是不是该打个电话给她的朋友或是亲人,说几句遗言。

提起电话,首先拨的号码竟然是周于谦的手机,她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跟丈夫讲最后几句话,应该是情理之内的,讲完后,她就自杀。周于谦的手机不通,她又打给初恋男友,接通后,话筒里传出幼儿啼哭的声音,李月琴还来不及哀怨哽咽,那头匆匆说了句:“月琴啊,我儿子感冒了,正哭得厉害呢,回头打给你!”她又逐一打给其他的亲人好友,无例外的,众人对她的“绝望”早就习以为常,随便安慰几句,便托口有事挂了电话。

阴冷的月光穿透窗户,趴在地板上的女人抬起乱发下森寒的面孔,手机通讯录上已没有电话可打。“为什么?他们都听不出来我快死了吗?我是真的要去死啊!”一句低喃从她的喉咙里发出来,嗓子像被咬过一样,连声音都是深深地伤痛着。

当周于谦花钱雇来的人——李月琴的同窗好友赶到时,李月琴立刻被这样一个“好友”感动得涕泗纵横,一整晚她都向她的好友表明她想自杀的决心:“我是真的不想活了,你今天晚来一步,也许我就…周于谦真不是人,他竟然说如果我死了,他给我立碑。噢,你知道的,我以前想吃上海的小笼包,他就坐飞机给我买,买回来已经凉了,我说不吃,想吃蛋挞,他又跑去澳门,以前他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你看他现在,外面有了女人,我骂他几句都不行,我真的不想活了,真的…!”

到了下半夜,她的“好友”终于忍不下去了,冷冷地撂了句话便拂袖而去:“你还记得以前周于谦对你多好就对了,你当初是怎么对他的?李月琴,你都三十几岁还是没长进——任性,骄傲,自私,周于谦是你老公,不是匍匐在你面前亲吻你脚趾头的奴隶,你要知道你们是在一起过生活,不是玩公主游戏,听了你几年抱怨,我都受不了,更何况他!你好自为之吧,周于谦到现在没跟你离婚已经算是仁慈的了!”

“好友”出门便拨了周于谦的手机,没接通,拨给他的秘书:“转告周于谦,他老婆死不了,那十万块明天不用汇了!”挂完电话,她望着同一轮圆月,心底一片清明,虽然她需要钱,却觉得自己做对了…

周于谦还是把那十万块汇出去了,随后因公务去了西雅图。谢家逸在四年后又一次走进南岭别墅,而这次却是以客人身份登堂入室,保镖在他进门时都低了半个头,谢家逸面无表情地找到来茴,以同学的身份邀她吃饭叙旧。

国贸大楼是A城最高建筑,共七十五层,坐在顶楼的旋转餐厅,如漂浮在云端睥睨众生,MENU上随意一道菜式都够普通阶层吃上十天半个月。在这里吃饭,付帐都是用金卡,因为没人会拿出一沓钞票,张张地点清,而引来服务生的侧目。如果你没卡没钱,服务生会礼貌的告诉你:“您请出门左转,那一边才是观景台!” 瞧,人家多有素质,绝不会让你下不来台。

分别四年后,来茴和谢家逸再不是只吃得起肯德基的穷学生,来茴虽是情妇,却也不同于被小家子气的台湾人、香港人包的二奶,周于谦在全国也是有名的企业家,专宠情妇怎么讲也是上得了台面的。谢家逸更不必说,留过洋,镀过金,年薪上百万,还有部份稳赚的投资。他们都是穷过来的人,并不见得非要像个暴发户似的一掷千金,但谢家逸仍是吞不下那口气,总觉得今非昔比,来茴又是见过场面的人,去那些要排队的饭馆终归是掉价,尽管他在国外吃西餐都吃得想吐,尽他想吃火锅想得吞口水,还是来了这里,面子嘛,怎么着都得顾上!

优雅的情调,奢侈的排场,旧情人却相顾无言,来茴本是不想赴约的,只因为谢家逸说了句:“在A城的老同学都聚过了,只剩你一下,不赏脸就太不给我面子了!”他明白地表示,只是约老同学吃顿饭,决无二心。他这样一说,来茴倒不好推却了,再托辞拒绝就好像是她有“二心”了。

谢家逸看着低头吃点心的来茴,清了清嗓子:“咳…芸姨还好吗?”

来茴抬头,嘴里咬着匙羹,“哦…还好!”低头继续吃,

“她还在C城?”

“没!妈也在A城,她这两年身体不太好,在接受住院治疗。”来茴吃得更急,一块白巧克力蛋糕被她挖成了空心。

“生病了?”谢家逸心里一揪。“严不严重?在哪个医院?吃完饭我们去看看她!”

来茴一怔,没想到他的反应竟然是这么地焦急。“不,不用了,我妈养病需要清静,她不喜欢有人吵她!”

连他都不行吗?谢家逸难过,当初芸姨待他如亲生儿子一般,几年后连见都不想见了?难到是因为他和来茴分手,当初是来茴甩掉他的啊,随即,他心里就有了答案。“你和周董的事,芸姨不知道吧!”

来茴难堪地点点头,仍是吃着蛋糕,没让谢家逸看到她的表情。“我不敢告诉她!等我跟周于谦的合约结束,就接她出院!”

谢家逸眸中闪过了然。“我想去探望她老人家,你放心,我不会说的!”

“那…等下次有时间了我带你去!”来茴只能先敷衍,以后不见他就行了!

谢家逸正想跟她约时间,服务生端上来一盘糖拌西红柿,来茴讶然地问道:“这里有这道菜吗?”

“菜单上没有,但厨房肯定有食材,我让他们做了一份!”

来茴没问多少钱,叉起一块喂到嘴里,嚼着那酸酸甜甜的味道,心里却在嘀咕,同学吃饭用得着特意点道没有的菜吗?更何况这菜还是她从前常做给他吃的。

谢家逸不遑多让地也叉了一块放到嘴里,说道:“在美国想家时,我就自己买番茄,用糖拌一拌了就吃,奇怪的是,步骤都一样,却没你做的好吃!”

“你一定是没剥皮!”

“番茄要剥皮?”

来茴抬头笑了笑。“把番茄放进开水里烫两分钟,等皮皱了,轻轻一剥就剥下来了,然后把番茄放进冰箱里冻硬,再切成小块,拌上糖!”

谢家逸眨了眨眼睛。“这么多步骤?我以为切了拌上糖就行!”

“那也没错,只要不切透,切成花状,不让汁流出来就可以!”

谢家逸又叉起一块带皮的番茄,在来茴面前轻轻扬了扬。“难怪这家的番茄跟我在美国吃的一个味儿!”

来茴低声笑起来,清脆的笑声只回荡在他俩耳边。“让大厨做糖拌西红柿,不就等于让你去摆地摊,我敢打赌,你绝对拼不过那些小贩,所以,这里的大厨也拼不过我!”

几年后第一次听见她的笑声,谢家逸有一瞬间地恍惚,那笑声让他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他和她在光线昏暗的客厅里,坐在破旧的沙发上,他一手捧着一盘糖拌西红柿,一手搔她的痒,趁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时,卑鄙地把盘里的番茄全塞进自己嘴里,留块最小的给她。

“家逸!”来茴轻唤一声。

谢家逸眨眨眼睛,富丽堂皇的餐厅,没有剥皮的番茄,来茴也没有抢过盘子,气呼呼地跟他说:我再去做一盘,你一块也别想吃!

都六七年了,谢家逸敛起思绪,笑道:“别逮着机会就往自己脸上贴金,你也就会做道糖拌番茄而已!”

“谁说的,我会做的东西多着呢!”

“是是,我差点忘了,你还会做五毒汤!”谢家逸想起以前芸姨忙得不能回家做饭,她大显身手炖了次鲫鱼汤,又腥又苦,他差点吐出来,然后取名为“五毒汤”。

“我现在…”来茴本来想说,她现在做的鲫鱼汤很好喝,话到嘴边,却改成:“现在做的糖拌西红柿大厨都比不过,你呢?大概你还是什么都不会做吧?”

“别小瞧我,在国外几年我都被逼出好手艺来,不是自夸,谁要嫁了我,一定是‘五福临门’”。

“哪五福?”

谢家逸伸出手,掰指细数:“有口福,享艳福,能作威作福,下半辈子有后福,所以,嫁了我就是幸福,不正好是‘五福临门’”

“我现在相信那句古话:‘福兮祸所依!’你女朋友要是嫁了你,就等于对着个自恋狂,不后悔死才怪!”来茴泼完冷水后有些后悔,不该说起他女朋友的,好像是她刻意在打探他的隐私,更让她不安的是,她好像真是刻意的,刻意去打探他是不是独身一人,她对他早没了期许,为什么还想知道?…

“她那性子才不会后悔!”谢家逸几乎是脱口而出,这种语气仿佛是在跟她赌气,又像是在跟她炫耀,他的女朋友绝不会同她一样…后悔!

来茴僵硬地笑着,嘴里说道:“嗯,我想也是,不是每个人——哦,稍等一下,我去洗手间!”说完,她拎着手袋离座,心里想着,补完妆就跟他告别,再也不要见面了。

谢家逸看着她仓皇逃开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发狠地叉起一块番茄,用力嚼,用力咽,就好像要把刚说的话给咽回去似的…

他捂着腮帮子,望着洗手间的指示牌

没剥皮的番茄好酸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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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茴躲在窗帘背后,谢家逸坐在车里,两人的距离好像很远,又好像透过帘子缝隙连在一起,那缝隙又像一条泛黄的纽带,牵引着思绪回到多年前。

谢家逸曾问过来茴,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来茴说是入学第一天,暖暖的秋日,你坐在倒数第二排,金色的阳光照在你的课桌上,你的头发是透明的金黄色。

谢家逸又问她,我那天穿什么衣服?

来茴说忘记了,只记得你的眼睛明澈得好像一泓清泉。

来茴是忘记了,忘记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家逸的,但绝对不是开学第一天,因为开学第一天,她妈妈还在为她筹措学费,第二天缴了学费才正式入学。

而她究竟是什么时候看到阳光照在家逸课桌上的?也忘了,应该是有那么一个场景,被她不经意间看到了,便烙印在心底深处,不然怎会脱口就说出来。

来茴也问家逸,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家逸说,送你回家那晚。

其实家逸也忘了,自从来茴在操场告白,他送她回家后,他们便有意无意地找些借口相处,一道几何题来茴早就解开了,却拿着作业本跟家逸说:这道题怎么都解不通,我也不知道哪儿出错了,你给我讲讲?

家逸耐心地讲解,来茴俯低身子,下巴挨近他柔顺服贴的头发,洗发水的香味淡淡的扑入鼻息。家逸每讲一段便停顿一下,问她明白了吗,转过脸即发现来茴根本没有看课本,而是看着他,四目相接,他的脸莫名其妙地发烫,忙转过头,继续讲解:…过a有且只有一个平面平行…代入即得…来茴,这道题能不能下晚自习再跟你讲!

那天下自习后,教室里只剩他们两个人,家逸吻了她。

初吻的味道已经忘了,唯一记得的是——慌张,怕被老师抓到,又怕同学折返回来,却舍不得放弃大好的机会,他可是想吻她想了一整天。真是紧张又刺激,他的心脏怦怦直跳,慌里慌张地捧住她的脸,闭着眼睛乱亲一气,眼睛,鼻子,眉毛,下巴全亲过了,见她没反抗,胆子大了些,才敛了心神,寻到她的唇无师自通地辗转吮吸。

来茴说,你的牙齿撞疼我了。

家逸说,那时候真想把你吃进肚里。

那天以后,家逸每晚都送她回家,学校附近有个上下陡坡,没有路灯,他们的必经之路,下坡时,家逸跟她说坐稳了,来茴趁黑抱住他的腰,车轮滚得飞快,链条“嚓嚓”地作响,自行车往下俯冲,来茴紧贴着他的背,蓬蓬的风拍到脸上,那时候他们都以为,他会载着她一生一世。

家逸只载了她一个月,有天上坡时,来茴跟他说,家逸,以后不骑车了,我们走着回家好吗?

家逸很快就知道了不骑车的好处,许多条路都可以回家,他们走的是乌漆麻黑的巷子,可以放心大胆地牵手,拥抱,亲吻,每当看到巷子口的光亮时,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到了有灯火有人的地方,就意味着他们要放开手了。来茴说,要不我们再走回去?家逸说好,牵着她的手转身又走回黑巷里。

那条巷子每天都要被他们走个三四遍!

往后想起来,来茴总说,那时治安真好啊!

家逸说,有我在,我会保护你!

谢家逸发动汽车,驶离南岭别墅,车灯照亮黑漆漆的山路,前方仍是无止尽的黑,这段路去的时候来茴还坐在他旁边,回来的时候,便只剩下他一个人。路牌上显示离遂道还有五公里,过了遂道便是市区,那里住着肖钰,往后的黑路,有肖钰陪他,仿佛确定了一般,心如磐石落回原处,他不孤独,一点也不。

手往上抚住左胸,那里,狠狠地抽痛了一下!

来茴坐回梳妆台前,从一堆珠宝首饰中拿起桃木梳,在头发上来回梳动,眼里含着莫名其妙的泪花,心里有种酸胀的疼,梳子梳到纠结的发,手一使劲,头皮传来针刺般的痛,打转的泪花终于有个理由流出来,落到梳子上,梳齿上缠着一撮红发,梳柄上刻着“幸福吉祥!”

爱和往事在多年前连同心一起被火化,只剩黑色的灰烬,她认为,此时的悲泣只是在哀悼,在相聚的这天为过去哀悼!

只要妈妈活着就会幸福,她不要别人的保护,真的不要!

周于谦回来的前一天,程兰被人打伤了,来茴赶到医院时,透过虚掩的门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在病床前走来走去,宽阔的肩上架着一张杀气腾腾的脸,像武侠剧里面的江湖浪人一样,黑黝的大手一掌拍上床架子。

“他妈的!那贱人竟敢找人打你,阿兰,你放心,回头我就跟她离婚,那贱人不知道是谁给她借了胆…”

来茴推开门走进去,说道:“欧阳的怒气还真不小呢!程兰刚受了委屈,你不关心一下,反而在这里发飙,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呀?”

欧阳擎少见来茴进来,稍稍敛起怒气,浓眉仍是烦躁地纠紧。“你来了就好,阿兰从进了医院就不说一句话,你劝劝她…”

“你有事就去忙吧,我跟她聊聊!”来茴把他的公事包递给他,逐他出门。

待欧阳擎少走了以后,来茴才敢仔细看床上的程兰,脸肿得老高,破皮的地方被贴了膏药,乌青的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细缝,缠着绷带的右手吊在脖子上,嘴唇烂掉了,红红的肉从里面翻出来,那张脸,怎么看都恶心!一个纤弱的女人竟被打成这副模样,来茴又是愤怒,又是怜惜,眼看又要哭出来,她赶紧背过身,揉了揉鼻子,才坐到病床上。“阿兰!”

细缝稍稍睁开了一点,破烂的唇翕动发出沙沙的声音。“别问他们是怎么打我的!”

“没,我没要问,阿兰,还有其他地方伤到吗?我是说腿!”

程兰惊恐地瑟缩了一下,半晌后才说道:“骨折了!”

来茴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扑地滚落,她握住程兰唯一没被伤到的手指,哭道:“离开欧阳吧,你犯不着为他受这种委屈,你可以再去找份好的工作,为什么还要受这样的委屈!”

细缝里流出一股清泪,滚到耳后,烂唇微微地颤抖。“我死也不离开,至少现在不会离开,就算是拼了命,我也不会让她好过!”被来茴握着的手指用力弯曲,在她的手掌心上划出一道火辣的伤痕,程兰蓦地拔高音调,像走音的笛声一般刺耳:“你知道吗?她找了五个男人打我,我痛得昏死过去,她还叫人用木棒打断我的腿,昏死的我又痛醒过来,她穿着高跟鞋踩在我的脸上,这种屈辱,这种痛,你说我会放过她吗?”

来茴骇然地哆嗦了一下,两眼睁大了望着程兰,透过细缝,她看到的不只是眼泪,还有仇恨,那种抽骨剥皮的仇恨,她知道程兰毁了,即便是她离开了欧阳,这次痛苦的经历在她的人生中也留下了磨不去的阴影,直到死,她都会恨着那个人,也许,她的人生从这刻起,就只有恨了!

她不知道程兰会用什么手段再报复回去,但程兰的性格向来刚烈,爱上欧阳让她改变了许多,同样的,因为这份爱受到伤害,她极可能依循原本的性子,做出傻事来。来茴忍着手掌心的痛握紧她的手指,颤抖地说道:“阿兰,别做傻事,答应我,千万别做傻事!这事让欧阳去解决,你好好养伤,别胡思乱想,好不好?”

程兰没有理她,乌青的眼睛缓缓阖上,像两朵复仇的黑色曼陀罗,灵魂和鲜血都汇入那里,灌溉着刻骨的仇恨。来茴的心彻底寒了,再说什么都是无益的,只能用汗湿的手心紧握住她的手指,仿佛这样,程兰就不会走得太远…

惨淡的阳光一缕缕地被收回云层,月亮幽幽地挂上天际,苍白的月光溜入病房内,覆在来茴的黑色凉鞋上,再悄悄地攀到苍白的床单,攀到她苍白的脸上,病房里除了隐在黑暗里的程兰,入眼皆是苍白的。

她握着程兰的手指,陪她坐到天亮,中途有医生护士进来,欧阳也来探过,谁都没有说话,在这样一个死气沉沉的空间里,仿佛只适合说一句话:“节哀顺便!”,所以,谁都不敢开口,连喘息听起来都是悲痛的。

天亮时,甫下飞机的周于谦直接赶到医院,把一天滴水未尽的来茴拉出病房,逼她喝了点粥才送她回南岭。

给木偶一样的来茴盖上被子,见她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周于谦心里打了个突,紧接着胸口有些闷疼。他脱了鞋上床,温柔地搂着她,手覆到她眼睛上,低声说道:“我不会让你受到这样的伤害!”

感觉到怀里的身体轻颤了一下,随即手心被睫毛轻轻划过,他松开手,见来茴已经闭上了眼睛,他才把手移到她腰上。“睡会儿吧,我陪你!”

来茴侧身,脸埋在他怀里,周于谦感觉到怀里的身体在轻轻颤抖,以为她冷,正要给她压紧被子,却听见一阵细微的抽泣声…

胸口一片湿热,他心底升起一股久违的怜惜,纤腰上的手臂收紧,将她嵌入自己的怀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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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茴闷头抽噎到半夜,睡过去前,屋里漆黑又寒冷,周于谦鼻子里哼出轻微的鼾声,也许不算打鼾,只是睡得熟了,呼吸声大了些,无论是什么,那声音都不是在回应她的寂寞,也让她觉得自己没必要再抽噎下去,把冷气调到二十八度,便一头黑地睡了过去。

翌晨醒来,拉开落地式大窗帘,出乎意料地,是大晴天,阳光如金色瀑布倾泻进室内,阴暗霎时被驱逐到墙角,来茴赤足站在艳丽的金色光圈里,蓝天白云,飞机航行划出一条清晰的白痕。

她打了个呵欠,转身从衣柜底层找出牛仔裤,T恤穿上,头发随意的绾了个髻,用一根乌木簪子固定,一缕红色的卷发掠到颊边,她打算一会儿去医院探望程兰和母亲,所以脸上脂粉未施。

“起床了?”周于谦推开门,把手上的《财经报》扔到沙发上,转头看见来茴不同于平常妖娆妩媚的妆点,而是偏于简单清爽的打扮,他稍稍恍神,记起第一次见到她,就是这个样子。

认识来茴,是缘于四年前,他因公务去了B城,接待他的合作商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姓江,具体什么样子,周于谦忘了,印像深刻的是,他的脸像抹了层桐油,黑得发亮,肚子里该是藏了个酒桶,坐着站着都吃力。听他的员工说:江总都坐坏了好几张大班椅,他要站起来非得撑住桌子,不信,你看他的办公桌,都被磨出两个手印儿来。还别说,周于谦到他办公室洽谈工作,真看到光亮的桌面上有两个磨得褪色的印子。

江总为了拿下周于谦这个大客户,邀请他去了B城的“天上人间”,走进豪华包房,周于谦看到有五六个清纯漂亮的大学生排排坐着。他结婚三年,虽然夫妻并不和睦,却鲜少出轨。江总分明是打探过了,以为他对小姐不感兴趣,才费心思找来名牌大学的学生。

来茴那晚就在其中,几个大学生中,她算是最漂亮的,但比起演员出身的李月琴来,就如同山鸡比凤凰,周于谦没有放心思进去,如果没有发生那场冲突的话。

那天在的男人都是风月场上的老手,涉世未深的学生哪敌得过这些人,不多时,女学生几乎都被灌醉了,只有来茴还有警觉心,不管男人说什么,她始终不端杯子,到了中途,她背起包要离开,江总肯定是不放人的,拉拉扯扯中,来茴被一个耳光打得摔到沙发上。周于谦自始至终都冷眼旁观,爱慕虚荣的女孩子,本来就该受点教训,换句话说,来的学生都毫无背景可言,今晚就算是这些人强硬地把她们怎么着了,也只能吃闷亏。

直到扣子被扯掉了几颗的来茴抓了个酒瓶,摆出要跟人拼命的样子,周于谦才喝了口酒,语气淡定地说道:“江总,今天到此为止,我送她回去!”

或许是厌恶江总,亦或是被当时的乌烟瘴气烦透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终归是帮了来茴,而后来再遇到这类事情,周于谦却再未理会过,实在看不过去了,他转身离开,也不愿意给自己惹上任何麻烦。

周于谦一直记得那张漂亮的脸蛋有多倔强,明明是要哭出来的样子,偏偏死咬着唇,他那时候以为,她很坚强,后来才知道,她是害怕得忘了哭,因为——

她为了谢家逸,可是流了不少眼泪。

“你还没走…去上班?”来茴抬起皓腕,手表上日期显示7月22日,周四。

周于谦忙敛了神,说道:“正要走,你要出门?”

“想去医院看程兰!”

“我顺路送你去吧!”

来茴到医院门口下了车,周于谦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医院门口,如今那张脸上再找不出一丝倔强,他知道是自己的杰作,以钱易物,来茴就是那个物品,议价,签约,成交,付款,简单又纯粹,她的自由,骄傲,倔强,一同被出卖,成了一只没思想没灵魂而被豢养的鸟。

他发现,他对自己的杰作,并不是很满意。

车子朝喧嚣飞驰而去,周于谦埋头浏览文件。不管满不满意,他是商人,只计较有没有赔本,爱情,艺术那一类抽象的东西,不适合商人。

他知道在支票的空格里填上数字,便可以从银行里取出钱来,却不知道该在心里填上什么东西,才能从其它的地方取得同样的东西。

他心里只剩下一种悲凉的空洞,唯一能填充的,只有钱。

程兰仍是没有说话,呆呆地望着窗外灿烂的阳光,她心里却潮湿得发了霉。来茴只能从她的眼晴里发现一些情绪,忿恨,恶毒,嘲讽,还有…

有那么一种人,受到侮辱或伤害后首先想到的不是振作或反省,而是报复;要报复又没有计划,这时,就会陷入一种自我幻想的状态中,幻想用各种方法报复回去,人家怎么伤害她,她便幻想出狠毒十倍百倍的方法,想着仇人被她的恶毒法子折磨得死去活来,她便有一种心灵被撞击的痛快感。

来茴便从程兰的眼里看到了那种快意的光彩。

那种光彩是她极为熟悉的,小学时,班上最调皮的男生欺负她,用毛笔给她的脸画上八字胡,放学后,死对头小绿特意跑到她跟前,弯腰看了看她低垂的脸,故意 “哇!”的大叫一声:“来茴,你看看你的脸哦,好丑!”路上的学生都好奇地看着她,有的捂嘴偷笑,有的放声大笑。来茴哭着跑回家,镜子里的她——真的好丑!

洗干净脸后,她就呆呆地坐在镜子前,幻想《上海滩》里的许文强是她哥哥,把欺负她的男生吊起来打,然后当着全校同学的面骂小绿:“你是个丑八怪!”

现在想起来,镜子里的那双眼睛和程兰的眼睛没什么两样。

来茴陪她坐了一会儿后就走了,只希望程兰和她一样,一两年后就忘了那件事情,就像当初,欺负她的男生上高中时成了她的好朋友,而小绿,也仅是比比谁的辫子多,谁的衣服好看,着实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虽然小时候,她把那个男生跟小绿列为头号仇人,立志长大后一定要报复回去!

报复了吗?没有!人生中的磨难多的是,哪记得了那么多,若程兰也同她一样,面临失去亲人的境地,不知道她还会不会认为因爱而抛弃一切,是值得的!

说她来茴不够朋友也好,被打一顿,真的,只是件小事!

尽管,她昨天也被吓到了!

七楼VIP病房里,来如芸被小余和来茴的说话声音吵醒,浑浊的眼珠子转了一圈,定在来茴身上,皱巴巴的黄皮脸笑了笑,说道:“今天不上班?”

来茴剥了颗荔枝送到嘴里,手掌心接着吐出的核,说道:“妈倒是把日子记得挺清楚的,事情做完了,就来看看你!”

小余摊开热毛巾给来如芸擦脸,抢过话头:“茴姐没看到台历吗?你的生日和假日伯母都让我记上了,一到放假就跟我说——小余,你茴姐今天会早来吧!”

来茴走到病床前,桌上的台历正对着来如芸,转头就能看到。她接过小余的毛巾,仔细地给母亲擦起手来,那是一双枯瘦脱皮的手,从前能给她编出满头的小辫子,能给客人做出流行的发式,现在却只能靠别人挪动。躺在床上五年,她就是母亲唯一的支柱,数着日子等她“放假”来探望。

热毛巾擦过手背,皮肤湿湿的,汗毛还有白鳞一样的皮屑被熨平,来茴的眸子里闪过激动的流光,她从包里拿出一管护手霜,挤一点在手心,均匀地涂抹在来如芸手上,柔柔地为她搓着指缝。

“妈,家逸回来了!”她不能再以为延续母亲的命就尽到了责任,与家逸重逢的事,在她心里再也闷不住了,她是那么急切地想找个人分享,而母亲,正是最希望能分享她心情的人。

来如芸激动地张了张嘴,愧疚地望着来茴,终是没发出任何声音。

“他有女朋友了,妈,你放心,我不爱他了,我跟他现在只是朋友。”来茴有一下没一下地搓着手,眼睛窥伺着母亲的神情。“他说想来看你,算他还有点良心,记得你当初有什么好吃的都给他留一份。但我不让他来,妈,你说,要他来干什么?不是惹着您伤心嘛!”

“有女朋友了?”来如芸低喃着,又说道:“也是没办法的,该你们没缘份。家逸第一次来家里,好像是你们放暑假。那孩子真勤快,我们娘儿不能干的重活,他两天就做完了,我是打心眼儿里喜欢他,以为你们有个好结果,所以,你们年纪小,我也没反对。唉!小茴,既然回不了头就别多想了!”